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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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拟稿:审核:批准:颁布日期:2012年9月14日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及安全,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管理职能

(一)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设置专门的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补充、开发、利用、销毁等各项工作。

(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室和存档资料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接收各部门上交的存档资料,做好收件登记;

2、定期清理,主动按时收回各部门使用完毕的应存档资料,补齐缺失的档案资料;

3、对收到的档案资料按规则整理、分类、立卷,分类规范存放;

4、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做好防损、防盗、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

5、建立档案检索索引;

6、按规定办理档案资料借阅和收回手续,并做好登记,保证档案资料安全无损;

7、做好档案室的日常清理、清洁工作,保持档案室整洁有序;

8、建立和维护电脑档案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9、遵守保密制度。

(三)各部门管理职责

1、按本制度规定保管好本部门暂时保存的档案资料;

2、及时将本部门经办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3、妥善保管本部门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泄露、遗失和损坏。

四、资料归档管理

(一)归档资料范围

1、各级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纪要、批复、认定、政策法规信息、标准、信函、法律文书、公示信息等资料;

2、公司对各级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上报的各种申请、请示、报告、汇报、说明、申诉、申报等资料;

3、公司与其他单位互相发送的联系函、告知函、介绍信、委托书、宣传资料、单位信息、证件、证明、回复等往来资料;

4、公司内部形成的各种文件、通知、会议资料、决议、决定、意见、规划、计划、方案、报告、总结、简讯等;

5、公司制订的各类管理制度、规定、办法、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责任制、责任书、经济或管理协议、标准手册等内部管理资料;

6、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意向书等资料;

7、公司产品立项、设计、开发、工艺技术、产品说明、包装、建设、评审、验收等项目资料;

8、公司各类设备在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技术改造、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图纸、记录以及使用说明书等设备资料;

9、公司各类基建工程勘探设计资料、图纸、报建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等基建资料;

10、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各类报表、台账、记录、报告单等资料;

11、各类财务凭证、账薄、报表、台账、审计、统计结算、投融资、资本股权等资料;

12、人员招聘、培训、调动、任免、考核、考勤、劳动合同、薪资等人事档案;

13、公司取得的各种证书、证件、奖牌;

14、公司订阅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各类报刊、期刊、文献、图书等资料以及参加外部会议或培训取得的相关资料;

15、公司文化、产品对外宣传推广资料以及产品标签、标记、说明书等资料;

16、公司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形成的相关资料;

17、记录有公司相关信息的图片、照片、光盘、磁带、电子存储设备等资料;

18、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二)归档资料收集

1、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财务档案由财务部管理,超过十年的可转入档案室;人事档案由人事管理部门管理;生产管理类、经营管理类档案,在部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报表、台帐、记录等资料由部门管理;其他资料一律交由档案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应主动上交。

2、凡是以公司名义对外的文字或图片资料,需要盖章的,经办部门均在公司办盖章时留一份公司办存档,由公司办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时收集。以部门名义对外发生的资料,如属于立档资料,由部门印章管理人员盖章时收集后及时交档案室;如资料还须发出后由对方完善相关手续(如签章)才能形成完整资料,则由印章管理人员在印章使用登记时说明,并于事后督促经办人完善后存档。

3、各部门形成或接收的应存档资料,由部门负责人(或各线副总)负责督促存档;

4、公司有偿取得的资料,在报账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在报账单据上签“资料已存档”字样,方可报销。部门如需使用,可从档案室借出或复印。

5、公司人员外出参会带回的资料,在报销差旅费前须交档案室存档,否则不予报账。报账单上需有档案管理人员的收文签字。

6、在档案资料归档期,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类应存档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分别向各部门兼职档案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三)资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查找利用。

2、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用具有凭证作用的替代资料或复印件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3、非纸质文件资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

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四)归档时间

1、除公司订阅的报刊、杂志、图书资料和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资料外,其他应归档资料均须在取得或完整资料形成时即原件交档案室存档。

2、报表、台账、记录等按年形成的文件资料,于次年二月份整理完整交公司档案室存档或由部门代为保管。

3、报刊于次月初从各部门收回归档;杂志、图书资料于次年二月收回存档。

4、工程项目建设资料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五)归档移交

1、各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部门核算员)应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部门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资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

2、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资料的质量。

3、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五、档案保管

(一)收件登记

1、档案室应建立收件登记簿,收到新归档资料时,须逐件分类登记,详细记录资料名称、交件日期、部门和交件人,以便追溯。

2、档案管理人员收件后应按资料类别存放到相应地点,将资料名称和页码添加到案卷盒目录表,然后将资料名称和存放地点按类别登记到检索簿中,同时将资料全部信息登录入电脑档案管理系统。

(二)档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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