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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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如下:1.锅炉(1000):外部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一次。

水压试验一般每6年一次。

对于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锅炉,应该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2.压力(2000):固定式(2100)年度检查,全面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

定期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的安全状况等级确定。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3.移动式压力: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新罐车首次检验1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汽车罐车每5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4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5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汽车罐车每3年至少一次,铁路罐车每2年至少一次,罐式集装箱每2.5年至少一次。

4.长管拖车(222):首次定期检验3年(充装A类介质);4年(充装B类介质)。

年度检验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年至少1次。

以上设备的检验周期均根据相关规程和标准确定,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则和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对于已经使用的管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中间检验。

对于压力管道元件,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中间检验。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98第4.4条。

气瓶是一种盛装气体的,不同类型的气瓶有不同的检验周期。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根据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不同型号的瓶子有不同的周期,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在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也需要同时报废。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
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压力管道
在线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1、2级:每6年进行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3级:每3年进行一次
电梯(升降机)
每年进行一次
起重机械
每2年进行一次
厂内机动车辆
每年进行一次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
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周期
锅炉
外部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内部检验
每2年进行一次(移装、停运1年后启动、大修或改造以及其他)
水压试验
每6年进行一次(无法进行内部检验则每3年进行一次)
固定式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每6年一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一次
石墨制非金属压力容器:每5年一次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容器:每3年一次
耐压试验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进行一次
移动式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
全面检验
汽车罐车、长管拖车:1、2级:每5年进行一次;3级:每3年进行一次。
铁路罐车:1、2级:每4年进行一次;3级:每2年进行一次。
罐式集装箱:1、2级:每5年进行一次;3级:每2.5年进行一次。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重大危险的设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特种设备都需要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本文档为特种设备检测周期一览表的最新版本,提供了各种特种设备的检测周期信息。

一、锅炉及压力类
1. 高压锅炉:每年检测一次
2. 中压锅炉:每2年检测一次
3. 低压锅炉:每3年检测一次
4. 压力:根据型号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2-5年检测一次
二、电梯类
1. 定期检验:高层建筑电梯每4年检测一次,低层建筑电梯每6年检测一次
2. 年度检验:每年检测一次,包括电梯基础设施和安全装置的检查和维护
三、压力管道类
1. 常规压力管道:每2年检测一次
2. 热力管道(除地热外):每3年检测一次
3. 工业运输管道:每5年检测一次
4. 煤气、石油管道:每年检测一次
四、起重机械类
1. 起重机械:根据起重机械的类型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3-5年检测一次
2. 升降机:每年检测一次
五、客运索道类
1. 缆车:每年检测一次
2. 人工输送索道:每年检测一次
六、大型游乐设施类
1. 大型游乐设施:根据设施类型和用途确定检测周期,一般为每1-3年检测一次
七、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除上述特种设备的常规检测周期外,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具体的定期检验周期由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确定。

请注意:以上检测周期仅供参考,实际情况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确定。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5、溶解乙炔气瓶:3年;
6、低温绝热气瓶:3年;
7、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5年;
8、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3年。
钢质无缝气瓶30年;
钢质焊接气瓶装腐蚀性气体12年;其他气体20年。
液化石油气瓶15年。
车用气瓶汽车报废时报废。
4
压力管道
工业管道
在线检验:1年;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1—2级的6年;等级3级的3年;等级4级的报废。
耐压试验:每2次全面检验周期1次
报废期限参考铭牌要求
移动式
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1年
全面检验:安全等级1-2级的:汽车罐车、长管拖车5年,铁路罐车4年,罐式集装箱5年;
安全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长管拖车3年,铁路罐车2年,罐式集装箱2.5年;
安全等级4.5级的报废;
耐压试验:每2次全面检验周期1次。
3
气瓶
1、钢质无缝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装惰性气体5年,盛装腐蚀性气体2年;
2、钢质焊接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腐蚀气体2年;
3、液化石油气瓶:YSP—2.0至YSP—15型钢瓶第1至3次的检验周期4年;
第4次周期3年;YSP—50型钢瓶:3年1次;
4、铝合金无缝气瓶:装惰性气体5年,腐蚀性气体2年,其他气体3年;
公用管道
定期巡线检查
全面检验:6年
长输管道
外部检查:1年;日常巡检
全面检验:5年
5
电梯
1年
6
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及流动式起重机等2年;
2、施工升降机1年;
3、冶金起重机1年。
7
客运架空索道
1年
8
大型游乐设施
1年
9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TSG D7003-2010第3条。
颁布;起施行。
全面检验
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全面检验周期按照本规则第23条确定。
TSG D7003-2010第3条、第23条。
公用管道82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对于弹簧直接截荷式安全阀,当满足所规定的条件时,可延长校验周期为3年或5年。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17条。
2004年6月23日颁布;起实施
工业管道用安全阀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第124、126、147条。
低温绝热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每五年检验一次,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汽车报废时,车用气瓶同时报废。
3
电梯(3000)
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12条。
发布;起施行。
4
起重机械(4000)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第6条。
颁布;起施行。
全面检验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一般每年检定一次,装设在锅炉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检定一次
每年一次 首次:投用后不超过三年; 后续: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6年一 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年一次;安 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定期检验每年1次 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其它起重机每两年一次 叉车定期检验每年1次
安全附件 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按计量部门规定执行,一般每年检定一次,装
备注
电站锅炉结合大修进行,成套装置中的余热锅炉结 合装置停机检修时进行 使用单位可自行实施或委托检验机构实施 部分球罐首检周期为一年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 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 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 应判废。 使用单位可自行实施或委托检验机构实施
设备种类
锅炉 外部检验 内部检验 水压试验 年度检验 全面检验 固定式压力 容器 水压试验
检验项目、周期
每年一次 一般每2年一次 一般每6年一次 每年一次 首次:投用后不超过三年; 后续: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 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每3年至少一次
பைடு நூலகம்
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
年度在线检验 压力管道 全面检验 电梯 起重机 厂(场)内 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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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客运缆车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S7002-2005第5条。
发布;实施。
全面检验
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0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F000)
安全阀
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安全阀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特殊情况按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TSG?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条。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6号
发布;起施行。
6
大型游乐设施(6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年。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08第条。
发布;实施。
7
压力管道元件(7000)
8
压力管道(8000)
长输管道81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客运架空索道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50条。
2000年6月27日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客运拖牵索道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S7001-2004第5条。
发布;实施。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第5条。
2008年8月7日颁布,质检总局2010年第141号修改,起施行。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第34条。
颁布;起施行。
5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公用管道
定期巡线检查
全面检验:6年
长输管道
外部检查:1年;日常巡检
全面检验:5年
5
电梯
1年
6
起重机械
1、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式及流动式起重机等2年;
2、施工升降机1年;
3、冶金起重机1年。
7
客运架空索道
1年
8
大型游乐设施
1年
9
场(厂)内机动车
1年
特种设备检验、报废期限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检验周期
报废周期
1
锅炉
外检1年;
内检2年;
水压试验每6年1次,无法内部检验的锅炉3年;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小型铝制承压锅炉和小型蒸汽锅炉2年;
小型蒸汽锅炉8年报废
2
压力容器
固定式
压力容器
年度检验:1年;
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1次;
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1次;等级为4级的累积监控使用时间不超过1个检验周期;5级的报废。
气瓶
1、钢质无缝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装惰性气体5年,盛装腐蚀性气体2年;
2、钢质焊接气瓶:盛装一般气体3年,腐蚀气体2年;
3、液化石油气瓶:YSP—2.0至YSP—15型钢瓶第1至3次的检验周期4年;
第4次周期3年;YSP—50型钢瓶:3年1次;
4、铝合金无缝气瓶:装惰性气体5年,腐蚀性气体2年,其他气体3年;
耐压试验:每2次全面检验周期1次
报废期限参考铭牌要求
移动式
压力容器汽车罐车、长管拖车5年,铁路罐车4年,罐式集装箱5年;
安全等级为3级的:汽车罐车、长管拖车3年,铁路罐车2年,罐式集装箱2.5年;
安全等级4.5级的报废;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耐压试验
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
长管拖车2230
年度检验
每年至少1次。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发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的公告》08年第16号]
(A类:天然气(煤层气)、氢气)
(B类:氮气、氦气、氩气、氖气)
首次定期检验
3年(充装A类介质);4(充装B类介质)。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客运拖牵索道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S7001-2004第5条。
实施。
客运缆车
年度检验
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客运缆车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TSG?S7002-2005第5条。
2005.10.1实施。
全面检验
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0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F000)
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16号
2002.4.1起施行。
6
大型游乐设施(6000)
定期检验周期为0.5年。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08第9.1.5条。
2008.8.1实施。
7
压力管道元件(7000)
8
压力管道(8000)
限速器
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未找到相关规定
防坠安全器
每二年应进行安全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测量温度的仪表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第16条。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14条。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汇总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汇总表
2009.5.8发布;2009.8.1起施行。
4
起重机械(4000)
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第5条。
2008年8月7日颁布,质检总局2010年第141号修改,2011.1.1起施行。
在用起重机械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5001-2009第34条。
2009.8.31颁布;2010.1.1起施行。
TSG D7003-2010第3条、第23条。
公用管道82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第6条。
2010.8.31颁布;2010.11.1起施行。
全面检验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锅炉上的安全阀应按制造厂的要求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整定和检验。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第105条。
1997.2.14发布。
1996.8.19发布;1997.1.1起施行。
压力表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装设在锅炉上的压力表应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出具检验报告,加铅封。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16条。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一览表

4 5 6 7动车辆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序号 设备种类 检验周期 水压试验:检验人员或 内部检验:一般每2年一 使用单位对设备安全状 外部检验:每年进 次;电站锅炉结合检修 况有怀疑时进行,因结 行一次。 同期进行,一般每3年-6 构原因无法内检的,应 年进行一次。 每3年进行一次。 定期检验:首检周期不 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 级为1、2级的,每6年至 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 为3级,一般每3年至6年 检验一次。 年度检验:每年至 全面检验:按《压力容 少一次。 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全面检验:首检周期不 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 级为1、2级的检验周期 在线检验:每年至 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 少检验一次。 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 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 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 按照《压力容器使 用管理规则》规 定,定期安全检查 每月一次,年度检 查每年至少一次。 全面检验、合于使用评 年度检查:每年至 价:按《压力管道定期 少一次 检验规则——长输(油 气)管道》规定。
1
锅炉
2
压 力 容 器
固定式
水压试验:按《压力容 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 水压试验:按《压力容 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
移动式
工业管道
压力试验:按《在用工 业管道定期减压规程》 规定。
3
压 力 管 道
耐压(压力)试验:当 内检测或直接检测不能 长输管道 实施时,可以采用耐压 (压力)试验的方法进 行检验。 全面检验、合于使用评 耐压(压力)试验:当 年度检验:每年至 价:按《压力管道定期 直接检测不能实施时, B1 公用管 少一次。 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可以采用耐压(压力) 道 》规定。 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 年度检验:每年至 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规定, B2 少一次。 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或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 电梯 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其中冶金起重机械、流动式起重机械和升降机定 期检验周期为1年。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docx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表及违法清单.docx

特种设备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具有潜在危险性,关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特种设备的分类承压类(3种):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5种):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臼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特种设备的检验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清单电梯(3000)每年进行1次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的规定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的规定

第六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的规定1、锅炉外部检验周期:一年内部检验周期:两年水压试验周期:六年(无法进行内部检验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日常工作,但每年至少两次由检验部门进行监督抽样检查。

化学清洗:根据水质情况和结垢情况,不定期进行。

2、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周期:一年全面检验周期:3~6年(新压力容器一般在使用满三年进行第一次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周期:每两次全面检验周期之内必须进行一次3、医用氧舱年度检验周期:一年全面检验周期:三年4、压力管道年度检验周期:一年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为三年5、电梯检验周期:一年6、起重机械全面检验周期:一年(对主要安全保护装置、钢丝绳索、电气等至少每月检查一次自检)施工用升降机检验周期:一年7、厂内机动车辆检验周期:一年8、安全附件效验周期安全阀效验周期:一年压力表效验周期:半年温度表与各种监控仪表:一般1~2年(型号和测量原理不同)9、对于新增特种设备,应在安装施工前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告知手续(或委托施工单位办理)。

10、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医用氧舱的安装施工过程,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11、特种设备的维修改造,也按此程序进行。

12、新锅炉必须办理《锅炉使用证》●使用单位带以下资料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进口产品有省级安全监测部门审核盖章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3)、安装质量证明书。

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5)、锅炉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监察部门办理1)、审核《锅炉登记卡》和交验的资料。

2)、确认产品质量。

3)、注册和办理使用证并输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

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主要包括:锅炉操作人员、锅炉水处理人员;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气瓶充装人员、电梯操作人员、维护保养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客运索道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焊接人员。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TSG D7003-2010第3条、第23条。
公用管道82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第6条。
2010.8.31颁布;2010.11.1起施行。
全面检验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全面检验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பைடு நூலகம்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第19条。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1989.12.22颁布;1990.7.1起生效。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国家标准GB 8334的规定。(盛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对YSP-0.5型、YSP-2.0型、YSP-5.0型、YSP-10型和YSP-15型,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YSP-50型,每3年检验一次。)
2008.2.21
(A类:天然气(煤层气)、氢气)
(B类:氮气、氦气、氩气、氖气)
首次定期检验
3年(充装A类介质);4(充装B类介质)。
定期检验
5年(充装A类介质);6(充装B类介质)。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最新)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最新)
新建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全面检验周期按照本规则第23条确定。
公用管道8200
年度检验
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可不进行年度检查。
全面检验
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8年;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中压燃气管道、GB2级管道全面检验最大时间间隔12年;以PE管或者铸铁为管道材料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不超过15年。
工业管道8300
在线检验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全面检验
首检周期不超过三年;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
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限速器
每二年应进行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防坠安全器
每二年应进行安全器动作速度校验一次。
测量温度的仪表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液位计
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客运索道(9000)
客运架空索道
年度检验每年一次,全面检验三年一次。
客运拖牵索道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序号名称解释或类型检验周期持证情况1 锅炉1、有机热载体锅炉。

2、小型蒸汽锅炉。

3、常压热水锅炉。

1、锅炉应当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

2、压力表半年检验一次。

3、安全阀1年检验一次。

4、每一季度应当定期进行一次水质化验。

1、锅炉使用登记证。

2、锅炉年度检验证。

3、司炉人员操作证。

2 电梯1、自动扶梯。

2、趁乘客电梯。

3、载货电梯。

1、每年1次。

1、办理注册登记(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

2、办理报检手续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 压力容器1、油气分离器。

2、干燥器。

3、立式储气罐。

4、反应斧。

5、压缩机贮气罐。

6、气瓶。

7、空压机。

1. 盛装空气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为3年。

2. 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

3. 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

4. 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

1、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

2、办理注册登记证。

3、操作人员操作证。

4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1、每年1次。

1、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持证上岗。

3、定期检验。

5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1、每2年一次。

1、办理注册登记证。

2、操作人员操作证。

3、办理报检手续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6 厂内机动车辆叉车1、每年1次。

1、办理注册登记证。

2、叉车司机驾驶证。

3、办理报检手续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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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一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1.特种设备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设施的总称。

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2.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承压类设备3种,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机电类的5种,即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

其中,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性的特种设备。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作为载人的特种设备,一旦运转失灵,往往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依法取得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着位置。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处2万元以下罚款。

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盛装危化品的处2~2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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