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摘要:相对于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方式、技术手段等更加复杂化,在技术上不断更新与发展,这对于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意义。
本文对于“三调”的成果和基础的数据、引导机制、评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了分析,总结了“三调”的工作成果,便于后续空间规划工作的开展,提升工作质量。
关键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应用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介1.1技术流程更加完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自上而下,按照国家的技术路线和相关工作标准,进行工作图的绘制与分析的工作。
从当前的技术流程进行有效的分析工作,内业工作实在二调工作基础上的调研成果、遥感影响等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按照图形的纹理和原地类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并制作了底图。
而外业工作则是在工作底图的基础上对于有疑问的图斑纪念性核实与论证的工作,然后需要通过整理分析和全方位的检验工作后,集中整理与合适,最后进行统一的核实与验收的相关工作,保证数据与现场的相关情况的符合度。
1.2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化统一使用国土调查云软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工作,利用手机、电脑等进行现场的摄影取证等工作,根据具体的坐标、方位等照片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工作,便于业内人员进行图斑范围的修改工作。
三调工作在技术上更加完善,也实现了无人机对于荒山和无人区域的航测工作,使得三调工作更加完善。
1.3成果内容更加全面、翔实与可靠通过对“三调”工作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在“二类用地”中引入“湿地”这一术语,明确了“三类用地”的职能定位,以满足国家对“三类用地”与“三类用地”的需求。
在此基础上,新增了推土区,临时用地,未拆除区,光伏板区,路面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等多个单独的区域,以便于更好地进行资源的精细化经营。
相比于二调,三调在技巧和数据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
三调成果是当前最有权威和最具有时效性的自然资源数据,满足了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用地分类的新要求,也满足了生态环境、农业、林业、交通、水利以及城乡建设等各方面对用地分类分类的要求,是当前最有权威和最具有时效性的自然资源数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内外业核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级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核
(国土资发〔2014〕127号)
查
主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要
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五
据
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
四、内业核查
B.新增耕地检查 对未提供举证照片,影像判读能够准确认定为耕地的,认定通过检查。 对举证照片为耕地的,认定通过检查。
四、内业核查
对新增耕地不得标注未耕种属性。(增加的内容)
WG
新增耕地,标注“WG”,认定为错误图斑
四、内业核查
(2)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地类图斑 A.调查为园地的图斑,遥感影像和举证照片为果园、茶园、橡胶园等种 植园用地的,认定通过检查。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认定的临时用地
三、技术路线与流程
三、技术路线与流程
01
自动比对。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自动叠加 处理技术,实现多源矢量数据的快速叠加处理,
遵循相应的逻辑规则,自动筛查错误图斑。
内业核查。利用高分辨率的遥感正射影像图、实
02
地举证照片,与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相关土地利 用数据叠加套合,全面对比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
互联网+在线核 查与外业核查
互联网+在线 核查
国家 改库
数据 库质 量检 查
复核检查
是否通过
国 家
不通 过
修
不通 过
正
是否
外业实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质量管理
第22卷 第2期2020年6月Vol. 22 No. 2Jun.2020测绘技术装备Geomatics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质量管理黄国富(福建省国土测绘院,福建厦门 361013)Quality Management of Products from the Third National Land SurveyHUANG Guofu摘 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任务是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
对“三调”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成果质量管控、主要管理措施进行简要介绍,对调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一些处理方法,为今后开展这类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地利用调查;作业方法;质量管理Keywords:Land Use Survey;Operational Method;Quality Management中图法分类号:P2721 引 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最新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健全并完善土地调查、监测、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三调”任务是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4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调查领导⼩组办公室2019年5⽉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的、任务、程序、内容、⽅法、要求和质量控制及评价等。
本规定适⽤于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
2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规定,然⽽,⿎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调查条例》《⼟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地调查总体⽅案》(国⼟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实施⽅案》(国⼟调查办发〔2018〕18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案》(国⼟调查办发〔2019〕4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技术问答》(国⼟调查办发〔2019〕6号)《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调查办发〔2019〕7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技术问答》(第⼆批)(国⼟调查办发〔2019〕9号)3总则3.1⽬的与任务3.1.1⽬的国家统⼀组织,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按照统⼀的成果核查规范和标准,对各省(⾃治区、直辖市)提交的国⼟调查成果进⾏内业全⾯核查和外业重点核查,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3.1.2任务国家组织专业队伍,对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地⽅调查成果进⾏核查,检查图斑的地类、边界、属性标注等信息与实地现状的⼀致性和准确性,检查专项调查成果的正确性。
核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地利⽤现状调查成果核查(含相关专项⽤地调查成果核查),同时,开展⼟地权属调查成果核查,并相应开展调查成果质量评价等⼯作。
浅谈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作用及成果
浅谈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作用及成果发布时间:2021-01-18T06:07:56.429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0年第23期作者:苏健[导读]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条例规定,部署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使国土调查成果得到全面的迭代。
基于二调成果,对土地利用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完善细化。
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菏泽 274600摘要:在当下的经济发展环境下,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与国土管理工作的需求已经不相适应。
变更调查主要是叠加影像,而对于调绘错误、地类图斑精度错误更正并没有全面的展开,虽然二调的成果在不断地更新,但是在完备性以及适应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国家依照有关法律、条例规定,部署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使国土调查成果得到全面的迭代。
基于二调成果,对土地利用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完善细化。
关键词: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作用土地调查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对我国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查实的手段。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在第二次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国国土的基础数据进一步全面完善细化,以掌握更加全面准确的全国国土资源状况和变化。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作用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开展,主要是为供给侧结构改革服务,以使其更好的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在当前的环境下,我国的多项工作都对土地基础数据信息有更高的需求,第三次土地调查,能够对全国的土地利用状况有更全面的掌握,可以为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精准的依据。
另外,能够更好的落实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
我国的耕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作为农业大国,耕地和粮食是农民生产的基本资料和生活的基础保障。
通过第三次土地调查,使全国耕地的分布、质量和数量等情况得到更全面的掌握,有助于更好的实施耕地保护。
再者,我国现阶段的城乡发展正处在重要时期,建设用地的供求关系不平衡,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全国各地区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查清,才能够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提高用地效率。
三调成果定义
三调成果定义摘要:一、背景介绍二、三调成果定义的概述1.三调成果的定义2.三调成果的分类三、三调成果的具体内容1.调查成果2.分析成果3.规划成果四、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五、三调成果的意义和价值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简称“三调”)应运而生,旨在全面掌握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成果定义,是对这一重要调查工作的总结和提炼。
二、三调成果定义的概述1.三调成果的定义三调成果是指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过程中,通过采用各种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大量数据,形成的关于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全面性、准确性的成果。
2.三调成果的分类三调成果主要包括调查成果、分析成果和规划成果。
三、三调成果的具体内容1.调查成果调查成果是三调的基础性成果,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类型及分布、地形地貌、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2.分析成果分析成果是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各类资源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的关于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等方面的成果。
3.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是基于调查和分析成果,制定的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规划方案。
四、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三调成果广泛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等领域,为政府决策、企业管理和社会公众参与提供重要依据。
五、三调成果的意义和价值三调成果对于了解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5.14
•【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9〕12号
•【施行日期】2019.05.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
定》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并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规程和有关标准等,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附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
三调成果定义
三调成果定义摘要:一、三调成果的概述二、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三、三调成果的重要性四、如何充分利用三调成果五、结语正文:一、三调成果的概述三调成果,即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是我国政府组织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它涵盖了我国陆地国土空间,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等各类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旨在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家底,为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三调成果广泛应用于政府决策、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农业规划、城市规划等多个领域。
例如,在农业领域,三调成果可助力农业政策制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城市规划领域,三调成果有助于合理划定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三调成果的重要性三调成果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政府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状况,合理制定土地管理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其次,三调成果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绿色发展。
最后,三调成果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如何充分利用三调成果为了充分发挥三调成果的价值,我们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土地调查技术体系,不断提高调查精度,为成果应用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2.加强三调成果的数据整合与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促进多领域跨部门合作。
3.深化三调成果在政策制定、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实际工作创新与发展。
4.加强三调成果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认识。
五、结语三调成果是新时代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石,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调成果定义
三调成果定义摘要:一、引言二、三调成果的定义与分类1.数据类成果2.图件类成果3.文件类成果4.数据库类成果三、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1.城市规划与管理2.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3.灾害预警与应急处理四、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地理国情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其成果在多个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本文将对第三次全国地理国情监测(以下简称三调)的成果定义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三调成果的定义与分类1.数据类成果数据类成果是三调中最基础的成果,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和属性数据。
其中,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植被覆盖等各类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则包括与人地关系相关的各类属性数据,如道路名称、长度、宽度等。
2.图件类成果图件类成果是以图形、图像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地理信息成果。
主要包括遥感影像、数字地形图、专题地图等。
这些图件成果直观地展示了地理国情,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公众查询等提供了便捷的途径。
3.文件类成果文件类成果主要包括文本、报表、统计数据等形式的成果。
这些成果以文档、表格等形式呈现,便于查阅、分析和传递。
文件类成果通常是数据类成果和图件类成果的补充说明,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地理国情。
4.数据库类成果数据库类成果是将数据类成果按照一定的结构和标准进行整合和管理,形成的地理信息数据库。
这类成果便于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和更新,为各类应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数据服务。
三、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1.城市规划与管理三调成果在城市规划与管理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通过分析地理国情数据,可以更好地了解城市空间结构、用地分布、基础设施状况等,为城市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通过对城市地理信息的实时更新,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2.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三调成果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可以为资源开发提供重要参考。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中国国家统计局进行的两项重要的国土资源调查工程。
这两次调查为中国的国土资源开发和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对于科学合理地规划国土资源、推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对这两次调查进行浅谈。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于2008年启动,历时7年,于2015年完成。
这次调查主要对国土用途、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土地所有权等进行了全面、综合的调查,是中国2009年--2010年国土资源调查项目的扩展,以及2001年北京会议的研究成果的继续深化和完善。
这次调查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科学规划国土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
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于1996年启动,历时3年,于1999年完成。
这次调查主要对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土地条件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调查,为我国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
这两次调查的开展,对于我国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的基本情况,推动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内容及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国土用途变化情况、土地质量状况、土地承载力状况、土地利用结构等。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我国土地利用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农业用地比重在不断减少,城镇用地比重在不断增加。
土地质量普遍较好,但东部地区较西部地区差异较大。
土地承载力普遍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
这些成果为我国科学合理规划国土空间、促进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三、调查成果的应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成果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土地环境保护等领域。
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这些成果为我国科学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这些成果为我国加强土地承载力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目录一、前言 (2)1.1 调查背景与目的 (2)1.2 调查范围与内容 (3)1.3 数据来源与处理方法 (5)二、主要数据概述 (6)2.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数据 (7)2.2 土地利用面积与分布数据 (8)2.3 土地质量等级数据 (9)2.4 土地资源总量与人均占有量数据 (10)2.5 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11)三、土地利用状况分析 (12)3.1 各类土地利用面积及比例变化 (13)3.2 城镇村用地变化情况 (16)3.3 交通运输用地变化情况 (17)3.4 水利设施用地变化情况 (18)3.5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19)四、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策略 (20)4.1 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1)4.2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23)4.3 加强土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24)4.4 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发展 (25)五、结论与建议 (26)5.1 结论总结 (27)5.2 建议与措施 (28)5.3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29)一、前言本次“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旨在全面总结和评价我国国土调查的最新成果,展示国土调查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宏观决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本报告基于广泛的调查数据收集、深入的数据分析以及全面的综合评价,全面反映了我国国土资源的现状、变化和潜力,以期为国家政策制定、规划设计和科学研究提供重要参考。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国土调查工作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本次调查成果标志着我国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新进展和新突破。
本次报告从内容构成上分为多个部分,依次展示调查的主要发现、问题挑战、应对策略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和展望。
在编写过程中,我们遵循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力求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期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和社会公众提供客观、全面的信息支持。
1.1 调查背景与目的我国于2018年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实现全国范围、全面细化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采集,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应用探讨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应用探讨摘要:目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已结束,而其成果却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特别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中。
同时,由于本次调查获得了翔实准确的国土利用现状数据,调查成果也是国土利用动态监测、违法用地监测、自然资源科学管理等工作开展的基础。
本文主要通过阐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成果的具体应用,从而分析其在各种工作中的应用方式及重要价值。
关键字: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成果应用引言:伴随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结束,其他以此为基础展开的工作也陆续开始,为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提供依据,对编制、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1为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数据支撑将二调到三调近十年来的用地变化情况进行梳理,通过纵向比对分析,同时与国内同等城市进行横向比对分析,理清相应地类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与差异,分析其内在成因,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国土空间的编制提供了数据基础。
(1)在“底数”与“底图”分析中的应用三调”成果数据作为一种可覆盖全部规划范围的数据,可较好地弥补传统城市总体规划中数据不全的问题,并可为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中核心的“底数”与“底图” 问题的研究提供重要的数据源,特别是关于各类用地的统计与空间叠加分析方面。
(2)在评价与评估中的应用基于“三调”成果数据的用地类别,利用 GIS 空间叠加分析,可以为评价与评估用地冲突、发展演化等问题提供支撑依据。
(3)在规划编制方案中的应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三线”划定与“国土空间用途分区”,涉及到全域的土地利用功能再整合。
“三调” 成果数据一方面可为这项工作提供较为直接的判断依据;另一方面通过与其他类型数据的空间校核分析,可为各项功能区范围划定提供决策支撑依据。
此外,“三调”成果数据还可为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土地整治分析提供依据。
2为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提供数据支撑目前的耕地占补平衡主要是通过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成果进行体现,随着“三调”成果的应用,耕地质量保护考核指标有可能从原有的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成果考核转变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的考核。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方案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方案为顺利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把住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监理工作是“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核查成果准确可靠的重要手段。
(一)主要目标坚持国家立场和实事求是原则,建立科学、完善的“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体系,全程跟踪监督核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监理工作跟踪监督“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的前期准备、资料检查、内业核查(抽样检查、逐图斑检查)、复核、外业核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实地核查)等关键环节,检查核查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核查承担单位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三调”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二)主要任务1. 对国家级核查进度进行监理。
根据国家级核查任务总体安排,采取多种方式对各任务承担单位的生产进度有计划、有重点的进行检查和控制,保证国家级核查任务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2. 对国家级核查承担单位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理。
主要包括对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等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国家级核查成果的质量进行监理。
对经国家级核查的县级调查成果开展监理检查,检查地类、边界、属性标注等信息是否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检查国家级核查成果的齐全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4. 对国家级核查成果的质量进行评定。
依据国家级核查成果质量技术评分标准,通过现场和成果监理,对国家级核查承担单位的成果质量进行评定。
二、原则和依据(一)监理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
监理的实施要求、监理内容、评分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全部予以公开,监理结果及时公告,监理工作透明。
2. 公平公正原则。
统一监理要求与评分标准,严格监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理工作公平公正。
3. 实事求是原则。
对现场监理如实记录,对核查成果客观评分,确保监理全流程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日常国土管理方面的应用探讨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日常国土管理方面的应用探讨摘要:当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早已完成,以下简称“三调”。
调查成果在各行各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作为各个部门开展各种调查的基础数据,其成果数据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变更调查、国土动态监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调查成果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调查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
本文主要通过叙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成果的具体应用,从而分析其在各种工作中的应用方式及重要价值。
关键字: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成果应用耕地后备资源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引言:随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结束,“三调”数据成果的应用,以此为基础展开的各项工作也陆续展开, 利用“三调”成果,做好国土、农牧、林、水务、建设、规划等各职能部门的数据使用与衔接,在同一数据成果的前提下,制定统一规划,实现多部门数据统一,才能真正实现多规合一。
为合理利用土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提供依据,对编制、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国土空间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1.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提供底图数据依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以县为单位,提取其他草地(0404)、盐碱地(1204)、沙地(1205)、裸土地(1206)四类图斑,与生态保护红线、年降水量、年积温、地形坡度、水资源三级区缺水状况评价等数据成果叠加。
提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多年平均降水大于等于400mm、年积温大于等于1800℃、坡度小于等于25°的图斑,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底图数据;进一步提取轻微缺水和基本不缺水区域的图斑,形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底图数据(扣除严重缺水、较严重缺水和中度缺水)。
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与自然资源专项调查融合的探讨
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与自然资源专项调查融合的探讨发布时间:2022-08-26T06:00:55.565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第2期作者:潘婷[导读]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明确要求要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潘婷陕西自然资源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00摘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明确要求要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及自然资源变化情况,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修复,实现自然资源体制改革及统一确权登记等各项建设的需要。
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修改过程中,着重添加了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并且要将自然资源的调查成果整合进三调成果中,这就意味着,“山水林田湖草”已经成为一个生命共同体。
自然资源资产调查是摸清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的重要途径,本文在已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数据和行政管理数据基础上,确定指标构建的原则,围绕自然资源专项调查融合展开分析。
关键词: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资产;专项调查的融合引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重要部署。
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决策机制,需要加强基础数据的调查研究、分析总结,离不开统计数据的支撑。
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是“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基础,也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
构建科学合理的专项调查,一方面可以反映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及其变动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统计信息服务,促进自然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 相关概念界定1.1 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资产自然资源是指天然存在、有使用价值、可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和。
自然资源资产是指其中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产权明确的自然资源。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摘要: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国土调查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在工作方式、技术手段及主要任务等方面都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其成果将在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本文首先分析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介,其次探讨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然后就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主要技术以及对“三调”成果运用的展望进行论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引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摸清我国自然资源基础家底的一次重要行动。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
1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概述第三次国土调查是对于现有土地资源现状的调查,有利于国家更加完整而准确的掌握土地资源的使用状况,制定了专门的技术规程和工作方法,需要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搜集各类基础资料,采用最新的土地分类方法,充分利用“3S”一体化外业调查、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查清楚各类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并对耕地和城镇村内部土地进行细化调查。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并于2021-8-26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国国土利用状况,建立了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全面掌握了全国主要地类数据:(一)耕地12786.19万公顷(191792.79万亩)。
(二)园地2017.16万公顷(30257.33万亩)。
(三)林地28412.59万公顷(426188.82万亩)。
(四)草地26453.01万公顷(396795.21万亩)。
(五)湿地2346.93万公顷(35203.99万亩)。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13号)各国家级核查任务承担单位:为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数据管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在具体工作中遵照执行。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22日附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工作保密管理规定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成果数据安全,加强“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数据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涉密数据资料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强对监理过程中使用和存储的调查成果、核查成果、基础地理信息资料等数据及涉密文档资料等的管理,避免数据资料的失密和泄密。
涉密数据资料指定专人保管。
严格履行数据资料使用、借用手续,签署涉密数据保密协议。
二、强化监理人员保密意识。
监理人员严格执行签订的保密协议规定,严禁私自泄露任何调查(核查)成果及未经公布的监理结果;严禁私自复制、留存和泄露监理数据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销毁或删除有关数据资料。
任何数据资料严禁损坏、遗失、转借第三者或挪作他用;严禁把密级文件、涉密数据和资料等带出。
三、加强计算机防护管理。
监理人员所用计算机均属涉密计算机,必须做到专人专用。
严禁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或使用无线网卡。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
未经许可,监理人员严禁改变计算机的软硬件设置,或变更计算机中储存的数据;禁止私自拆装计算机。
四、加强工作场所安全防范。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场所。
监理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三调成果定义
三调成果定义摘要:一、背景介绍二、三调成果定义的概述1.三调成果的定义2.三调成果的特点三、三调成果的具体分类1.第一类三调成果2.第二类三调成果3.第三类三调成果四、三调成果在我国的应用1.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2.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3.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五、三调成果的意义和价值1.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2.对于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指导作用3.对于科研和教育的推动作用六、结语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对于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工作越来越重要。
在这个背景下,三调成果应运而生,成为了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要依据。
二、三调成果定义的概述2.1 三调成果的定义三调成果,即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三调”)的成果。
这是我国自1996 年和2009 年后,第三次对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以获取详尽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质量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2.2 三调成果的特点三调成果具有数据准确、内容详尽、实时更新等特点,能够全面反映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变化情况。
三、三调成果的具体分类3.1 第一类三调成果第一类三调成果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质量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3.2 第二类三调成果第二类三调成果主要是对各类土地资源进行评估和分析的成果,如土地资源潜力评估、土地利用效益评估等。
3.3 第三类三调成果第三类三调成果主要是对土地资源管理和保护提出政策建议和规划方案的成果,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生态保护规划等。
四、三调成果在我国的应用4.1 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三调成果为我国自然资源管理提供了详实的数据和信息,有助于科学制定土地利用政策,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4.2 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三调成果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效。
4.3 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除了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三调成果还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汇报
成果汇报
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
目录
Contents
01 二调三调目的 02 调查成果介绍 03 地类变化分析 04 后期工作安排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
01
1 二调三调目的
二调、三调目的;土地变更与三调的区别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
一、二调三调目的
二调的目的
农村道路
27917.85 22688.1
变化的原因: 三调调查精度提高,线性工程都要
按图斑调绘; Xx县路交通的加速发展; 交通项目的临时用地面积也计入了
相应交通项目的用地面积。 二调农村道路在省交通厅路网的调
查为公路用的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
地类变化分析
未利用地变动情况
三次调查的未利用地面积6.05亩,主要以草地及河流水面 构成,较二次调查数据减少5.34万亩。
地类变化分析
建设用地情况
交通运输用地:
30000
25000
单 20000
位 :
15000
亩 10000
5000
0
16年变更数据 第三次国土调查
交通运输用地变化对比图
铁路用地
1354.05 1316.85
公路用地
13522.95 17620.95
城镇村道路 用地
0 5787.45
交通服务场 站用地
0 932.85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
一、二调三调目的
土地变更调查-全国土地调查区别
目的 组织 周期 范围 成果
土地变更调查
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需要 对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更新
国土资源部
每年
发生变化的局部区域、 国家关注变化的重点地类 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序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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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目的、任务、程序、内容、方法、要求和质量控制及评价等。
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国土调查办发〔2019〕6号)《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7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二批)(国土调查办发〔2019〕9号)3总则3.1目的与任务3.1.1目的国家统一组织,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成果核查规范和标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内业全面核查和外业重点核查,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3.1.2任务国家组织专业队伍,对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地方调查成果进行核查,检查图斑的地类、边界、属性标注等信息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检查专项调查成果的正确性。
核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含相关专项用地调查成果核查),同时,开展土地权属调查成果核查,并相应开展调查成果质量评价等工作。
3.2程序3.2.1 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调查成果,由省级三调办报送到全国三调办。
3.2.2 全国三调办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内业核查。
其中,利用计算机全图斑自动筛查出地方调查错误信息;对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先随机检查两个乡镇的调查成果(简称乡镇抽查),然后开展逐图斑检查;对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抽取一定数量的图斑,开展地类抽查和边界抽查。
3.2.3全国三调办依据检查结果(自动筛查、乡镇抽查、地类抽查和边界抽查)对调查成果进行评价。
质量评价不合格成果返回地方全面整改;质量评价合格成果,继续完成逐图斑检查后,检查结果一次性反馈相关省份,地方对错误图斑进行修改,对疑问图斑进行修改或补充举证。
3.2.4 省级三调办将整改后成果报送全国三调办。
3.2.5 全国三调办组织人员对整改成果进行内业复核。
复核通过的,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
3.2.6 对复核仍确认错误的图斑,直接修改数据;对复核不能确定地类或边界的图斑,采用“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外业实地核查。
3.2.7 全国三调办组织人员对复核仍确认错误的图斑,根据“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实地核查结果直接修改数据,并反馈地方进行确认。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流程图参见图1。
随机抽取两个乡镇逐图斑检查 备工作内业核查人员准备软硬件准备数据齐整性检查地方数据接收重新提交外业实地调查数据库检查复核检查是否通过数据准备自动筛查应举证未举证和地方有异议的,补充举证国家修正数据库不合格抽样1%(不少于1120个图斑)检查地方整改复核地方认可的,修改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重点地类图斑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与外业核查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不通过是否通过不通过是否通过不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分类内业检查资料检查不合格质量评价对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进行全县(市、区)域逐图斑检查合格发现的错误图斑地方全面整改错误国家改库合格判断(核查组与核查单位)(核查组)(核查组与核查单位)(省级三调办、市县级三调办)(核查组与核查单位)(核查组、核查单位、地方三调办)(全国三调办、地方三调办)(数据库组)图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流程图3.3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单位采用亩或平方米。
3.4补充规定省级三调办可参照本规定,开展本地区调查成果核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作补充规定。
4准备工作4.1人员准备应对参加核查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调查内容和方法,以及举证照片和遥感影像地类判读方法,规范核查程序,统一核查方法和要求等。
4.2仪器、工具和设备准备包括计算机、软件系统、移动通信终端以及交通工具等。
4.3建立样本图斑特征库收集核查区域的主要地物与地貌特征、气候等自然地理因素,以及耕作方式、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习惯等社会经济情况资料,利用地类样本采集成果,对样本举证照片拍摄位置、拍摄角度、拍摄时间、季节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依据影像的光谱特征、几何特征、纹理特征、成像时间、地物间的相关关系,建立各区域样本图斑特征库。
5 资料检查5.1要求按照三调成果提交的相关要求,对照地方提交核查的县级调查成果,进行资料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等内容的检查。
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反馈省级三调办进行补充完善,地方需重新提交,方可开展核查。
5.2核查所需资料5.2.1基础数据包5.2.1.1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原始数据格式、标准数据交换格式、元数据、权属代码表等。
5.2.1.2汇总表格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汇总表、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情况统计表等。
5.2.2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地方获取的县级城镇村范围内高分辨率DOM及其元数据。
5.2.3“互联网+”举证成果DB包形式,包括地类样本(DL YB)、初次举证(CCJZ)、补充举证(BCJZ)、在线举证(ZXJZ)和附件(FJ)。
举证成果中还应包括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单独存放在举证成果目录文件夹下。
5.2.4扫描资料包括“临时用地”土地审批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
5.2.5文字报告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情况说明(含省级检查情况等),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5.3检查内容5.3.1资料完整性检查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对缺失情况进行记录。
5.3.2成果规范性检查检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对不规范情况进行记录。
5.3.3数据有效性检查检查国土调查数据库、举证数据包、文字报告、汇总表格等数据是否能正常打开及使用,对无法正常打开的情况进行记录。
6内业核查开展全辖区100%的地类一致性检查。
检查图斑地类、属性标注信息与遥感影像、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同时,检查图斑边界的准确性以及相关专项调查成果的正确性。
6.1 变化流量流向分析对比三调数据库与原土地调查数据库各地类面积差异,分析各地类流量的变化趋势,找出差异较大或变化趋势较明显的地类重点核查。
6.2 自动筛查以县(区、市)为单位,利用计算机全图斑自动筛查出地方调查错误信息,认定为错误图斑。
6.2.1对原地类是耕地(包括二调是耕地和历年变更调查新增耕地),调查为园地、林地、其他草地、坑塘等的,未标注“即可恢复”的或“工程恢复”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对按园地、林地、草地等调查,原地类部分为耕地,且耕地面积比例大于图斑面积50%的,未标注“工程恢复”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对原地类不是耕地或可调整地类的,标注“即可恢复”的或“工程恢复”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2 对二调不是林地的图斑,不得标注林区耕地或林区种植园用地,否则认定为错误图斑。
6.2.3对二调可调整地类图斑范围外,新增的可调整地类图斑,包括历年变更调查新增的可调整地类,没有去掉可调整地类属性并标注恢复属性的,认定为错误图斑;三调是可调整地类的,未标注“即可恢复”或“工程恢复”属性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4对拆除未尽图层范围内的图斑,原地类是设施农用地,按建设用地调查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5对临时用地图层范围内的图斑,未按建设用地调查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6 检查耕地图斑是否填写属性标注以及属性字母填写是否正确。
6.3 图斑分类6.3.1核查图斑分类。
根据三调数据库与原土地调查数据库、国家依据影像判读结果,将调查图斑分为重点地类图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设施农用地、耕地内部二级类调整、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等)、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和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三类。
6.3.2 错误图斑分类。
将错误图斑分为两种情况,即地类认定明显错误图斑,以及图斑属性标注错误以及应补充举证等非明显地类认定错误的图斑。
对于地类认定明显错误的图斑,直接计入错误图斑个数,计算其差错率;对于非明显地类认定错误的图斑,首次计算县级差错率时,暂不计算为错误图斑,待修改或补充举证材料后仍认定为错误图斑后,再参加错误图斑个数计算。
6.4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检查以县(区、市)为单位,采用抽样检验方法,随机抽取县级图斑总量的1%(不少于1120个)开展地类抽查和边界抽查。
6.4.1地类抽查对照遥感影像,检查图斑地类和属性标注的正确性。
对遥感影像判读地类与三调数据库地类不一致的,或遥感影像无法准确判断的图斑,认定为疑问图斑,形成矢量数据,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要求地方逐一实地拍照。
根据举证结果,逐一检查上述图斑地类和属性标注与举证照片的一致性,并记录错误图斑信息。
6.4.2边界抽查套合国家下发行政界线数据(包括各地按程序调整国家认可的界线数据),检查地方上报调查成果中行政界线是否与国家下发行政界线一致。
调查成果中行政界线与国家下发行政界线一致的,认定通过检查。
对照遥感影像,根据三调数据库中图斑边界与遥感影像的套合情况,检查地方是否重新建立数据库。
图斑边界与遥感影像套合精度应符合三调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对图斑分割合并不合理,图斑边界不重合等较为明显的系统性错误,认定为错误图斑。
对综合后图斑面积超过或者小于影像实际范围面积的10%,故意调整图斑边界的,认定为错误图斑(不包括因影像精度造成的图斑界线偏移等引起的错误误差)。
6.5 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检查对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结合地方提交举证照片和遥感影像,逐图斑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