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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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19]55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冀教装备[2019]6号)、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唐教仪[2019]17号)等文件精神,XX学校于2019年12月27日开始,开展了“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建立工作机制
我校成立了“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专项清理工作。
为保证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工作落实到位,我校又成立了由校长、教师、学生代表、校外辅导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图书的筛查、问题图书的初步确定、清理的具体意见等,保证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制度,规范管理
我校制定了《XX学校图书审查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组建专家组、安排布置专项清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学校的自查和清理工作等,做到底数清楚、责任到位、不留死角、清查全覆盖,保证专项行动科学有效实施。
三、规范操作、细化环节
1、坚持清理标准
我校此次专项行动自查、审查、清理和抽查严格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为执行清理标准,对标对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学校图书审查清理委员会的作用,准确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
2.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
坚持“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教基[2018]5号)文件要求,把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合理配置纸质图书。
3.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
坚持“谁受赠谁负责”,“先审查后受赠”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审查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捐赠图书质量。
4.建立图书剔旧更新制度。
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中小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图书馆藏书量要达到《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加强馆藏建设。
四、我校审查情况
此次审查,我校共审查了3000余本图书,没有发现非法图书、不适宜图书和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我校将长期贯彻此次专项行动的精神,保证学校图书质量。
XX学校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