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主权上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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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主权上的立场:越南的海洋主张
长久以来,南中国海争端是导致亚太地区紧张、不稳定的原因,了解各国的立场是解决争端的先决条件。本文旨在从三个方面表明越南在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及南海海域的立场:1、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享有主权;2、对岛屿周边海域的立场3、南中国海争端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争端解决;海域;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主权;南中国海
一、背景简介
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之争长达180年之久,起初中越之间仅有西沙群岛之争。二战后随着地理政治格局的转变,城市化、军事化科技的发展,石油危机的出现,1970-1980年《海洋法》对新海域的规定,使得主权之争及于南沙群岛和周边海域。英国和日本也曾主张主权。1956年后又有别的国家对该区域主张权力,尤其是1970年像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这些国家。1974年和1988年中国占领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部分岛屿。1995年美济礁事件后成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中国参与了关于《南海行为准则》的磋商,2002年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后,南海争端平息了好些年。自2009年起,中国依据联合国划界原则划定了九段线,因其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和美国的“国家利益”,九段线导致了南海紧张局势及世界各国的关注。该区域复杂情形及没有合理的解决途径导致该区域争端更为复杂。目前,中国、越南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主张全部主权,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对南沙群岛也主张部分及全部主张,各国均表明了立场并提出了解决方式。南中国海争端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南海极其重要的战略位置,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及附近领域领土的争端,对自然资源的争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岛屿、礁石的规定模糊,各国立场不同。依据国际法及实践的发展,对该区域的问题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并非对各个国家的立场进行分析,也并非想揭露他们的意图。越南只是主张主权的国家之一,本文旨在从三方面表明越南的立场:1、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享有主权;2、对岛屿周边海域的立场3、南中国海争端的解决方式。
二、越南在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的立场
西沙群岛由30多个岛屿、礁石组成的,位于北纬16-17东经111-113,方圆16000平方公里。南沙群岛是西沙群岛的10倍,由100多个岛屿、礁石组成,位于北纬4-12东经109-118,方圆18000平方公里,两个岛屿均有浅滩和海岸。西沙群岛最北端距越南本土170海里,距中国海南岛160海里,南沙群岛最北端距越南250海里,距中国海南岛520海里,这些特征长久以来仅为附近区域的渔民及海员所熟知。对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的占领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7世纪早期越南最先发现了这些岛屿,1920-1930年间开始占据这些无人居住的岛屿,那时越南是法国的殖民地,法国曾派遣军队驻扎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第二阶段发生于二战后,中国和越南占领了西沙群岛。1950年越南独立后占据了西沙群岛的西部,中国占领着西沙群岛的东部。台湾占领着南沙群岛的Itu Aba,岛屿的其他部分由越南占领。第三阶段,1974年中国从越南手中接管了西沙群岛的西部,1976年经全民公选北越南和南越南合并为越南。1970年菲律宾军队介入南沙群岛争端,1983年马来西亚也介入。第四阶段,1988年中国与越南发生冲突后,中国占领了西沙群岛。通过分析每个阶段的历史就很容易理解各国的立场。各个国家依据国际法主张。
(一)20世纪以前
“有效占领原则”是被国际法、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际仲裁在解决领土纷争时公认的原则。“有效占领原则”起源于罗马法,1885年的《柏林公约》和1982年的1928年胡伯法官对帕尔玛斯岛的主权的判决中得到发展。有效是指“以和平的方式发现并持续的占有”,已有许多岛屿是通过有效、持续、和平的方式对无主地享有主权的,比如说帕尔玛斯岛, 凯利帕顿岛, 东格陵兰岛,利吉丹岛和西巴丹岛,白礁岛、中岩礁和南礁都是通过有效占领原则
取得的。在一定时间内只能有一个国家通过有效、持续、和平的方式取得主权,私人所有并不等同于国家所有,以占领为目的的发现可以作为取得主权的依据但这一依据并不充分。事实上,中国主张“有效占领”即在一定时期内占有并管理,就是为了主张权力。
依据国际法,在南沙群岛的争端中,现行有效的占有并非享有主权的必要条件。Quoting 地理杂志报道,有些中国学者宣称自东汉时起,中国就已发现并命名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然而西方学者的研究表明中国对这些岛屿并不享有主权。
中国学者主要从六个方面表明他们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享有主权:
1、地理学家、海员、旅行者所著的地理学著作、评论、航海书籍中都曾记载过西沙群岛及南沙群岛的相关信息,但这些记载并非官方著作。例如晋朝吴万震《南州异物志》,三国吴康泰《扶南传》,东汉杨孚《异物志》,宋朝周去非《岭外代答》,宋朝赵汝适《诸蕃志》,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张燮所著的《东西洋考》,茅元仪所著的《武备志》,陈伦炯所著的《海国闻见录》,魏源所著的《海国图志》,徐继畬所著的《瀛环志略》都曾提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书中所提及的“奇怪石头”、“奇怪东西”并无详细描述也未提及距陆地的距离。从这些书中并不能得知所描述的就是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也不能确认这些岛屿2000年前就属于中国。
2、“万里长沙、千里石塘、七州洋”都曾被引用过,这些复杂称呼使得外国学者比较茫然。中国学者既不能对这些岛屿准确定位又不能准确说出岛屿的名称,这就导致在翻译时表达不一。仅仅通过这些模糊的名字并不能确认主权,直到20世纪才开始使用西沙群岛、南沙群岛。1935年开始使用南沙群岛,1947年西沙群岛开始使用。
3、一提及这些西南部岛屿中国总将之与“南蛮”相联,这证明这些领土并不属于中国。中国地图于1905年绘制完成,1906年发布,概述中提及中国领土最南端及于北纬18.13.中国有些历史书中提及西沙群岛属于越南。《海路》中写道“西沙群岛是一个环海岛屿,方圆几千公里,是越南的组成部分。”
4、并没有证据表明中国对这些岛屿享有主权,直到1909年,中国学者仅有四个事件表明自己的主张。然而仔细研究一下,这些主张都站不住脚。这些事件都发生在海南岛,既没有证据也没有确定的名字指明这些事件发生在西沙群岛。并无证据表明在过去一两百年间中国对这些岛屿持续占有,中国官方记载中国海岸线延伸至海南岛,中国的巡逻船超越这个界限只能说明是一种炒作。另外,海员及渔民的个人行为并不能认为是国家在行使主权。
5、自19世纪以来,中国并未对西沙群岛主张主权。法国有记录记载,1894-1895年的德国和日本发生在南沙群岛的海难表明了中国的立场。由德日两国运送,在英国公司投险的货币被中国渔民所偷,驻京的英国领事及领事馆要求中国政府治理抢劫并返还货币,遭到了中国政府的拒绝。广州总督回应说:“西沙群岛是独立的岛屿,它是越南的领土,并不属于中国而且我们对其并无管辖权.”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充满了野心,至少19世纪晚期中国对西沙群岛并无主张权利。越南有记载表明中国政府在西沙群岛上并不行使主权。黎贵惇所著的《抚边杂录》写道:西沙群岛靠近海南岛的连州市,渔民出海时会遇到中国人制造的海上垃圾。在公海上两国渔民会相互攀谈,我曾经阅读过满清政府琼州的官员写给海阳官员的信,信中写道:“乾隆18年间,十名军人到万里长沙捕鱼、采购,其中八人上了岸,留下两个清理垃圾。风很大,把缆绳都给吹断了,垃圾也被冲到了很远的地方,当地政府核实之后可以把这些人给抓起来。Seigneur Nguyen Phuc Chu 命令he Cai Ba.of Thuan Hoa,Thuc Luong Hau,对此事作出回应。
中国还声称越南在被法国殖民之前一直是中国的诸侯国,越南是在代表中国对西沙群岛行使主权。事实上,越南仅在名义上是中国的诸侯国,越南其实是独立的。中国对1884年法越签订的《顺化条约》并未提出保留,表明对于越南的主权问题中国并不具有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