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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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问责制度

公司中层领导干部问责制度1 总则1.1 为推进和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中层领导干部积极正确履行职责,增强中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其执行力、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问责制,是指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或因公司中层领导干部举止、行为、言语不端,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公司予以过问、监督并追究责任的制度。

1.3本制度问责条件中的经济损失界定如下: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损失属轻微经济损失;2000~5000(含5000元)的损失属重大经济损失;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损失属特大经济损失;10000以上的损失属严重经济损失。

1.4 问责对象为公司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即公司班子成员以外的领导干部)。

1.5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过错与承担责任相适应,追究责任与改进补救相结合”的原则。

1.6问责工作在公司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 问责情形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实施问责。

2.1 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工作推行不畅或影响公司整体工作部署的:(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措施不力,完不成公司下达的经营指标、生产指标以及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要求,影响公司整体工作目标任务实现的;(2)对公司党政决策、决定或重点工作计划拒不执行的;(3)执行不积极主动,推诿懈怠、消极应付,不能按时完成又无信息反馈和正当理由的;(4)执行有偏差又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5)对公司下达督办事项不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以及结果未达到规定要求,造成较坏影响的;(6)未按照职责权限、程序或时限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工作贻误或经济损失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追责与问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追责与问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追责与问责一、背景介绍在如今的社会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明确责任追究的机制,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追责与问责,并分析其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

二、追责的重要性安全追责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追责的核心思想是: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处,从而警示全体员工认真对待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它不仅对个人进行责任划分,也对组织层面进行管理,增强了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三、责任划分与追责机制1. 上级部门责任上级部门在安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应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制定安全规章,完善安全管理流程,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同时,如果发生事故,上级部门也需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2. 中层管理责任中层管理人员是工作中的纽带和桥梁,他们负责督促员工的安全操作和遵守相关规则。

他们的责任是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在安全事故发生时,中层管理人员需要承担领导责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制裁。

3. 基层员工责任作为企业的基石,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有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

他们需要按照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

因此,如果发生事故,员工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将责任完全推给企业或管理层。

四、问责的实施与效果问责制度是对安全事故处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实施问责制度时,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的认定,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进行公开警示,以起到威慑他人的作用。

通过问责,营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提高了员工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追责与问责对企业和员工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1. 对企业的影响追责与问责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它强化了企业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意识,减少了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了经济损失。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3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3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建立起一套合理的机制,确保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与效率。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权责明确:公司责任追究制度需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权责,明确他们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以便能够合理地追究责任。

2. 追究机制:公司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追究机制,包括对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追责机制和惩戒机制等,以确保责任的追究和内部管理的有效性。

3. 信息披露:公司责任追究制度需要保证管理人员的行为和决策能够透明化,并对外披露,以便外界监督。

4. 绩效考核:公司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将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结合,通过对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并追究相应责任。

5. 监督机制:公司责任追究制度需要建立一套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控和外部监管等,以确保责任的追究能够得以有效实施。

总之,公司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有助于提升公司内部管理的制度,可以加强对管理人员行为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发展和共同利益的实现。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二)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的制度,明确责任归属,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三、责任追究原则1. 尊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主动报告违规行为:任何员工发现或知悉其他员工从事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公司监察部门报告。

3. 忠诚于公司利益:员工应当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谋取个人私利。

4. 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报告业务信息:员工在处理业务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 保护公司资产: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公司的资产,不得私自使用、转让或侵占公司的资产。

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XX规章〔2016〕第26号《XX厂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厂长:2016年3月25日规章制度控制表XX厂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强化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坚决纠正违章失职行为,根据企业的现实状况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指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岗位规范,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导致差错、事故发生、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务、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较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的相关处理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的全体中层管理人员.第二章责任追究的形式第四条责任追究的形式分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一)批评教育包括:1。

诫勉谈话;2.责令检查并限期改正;3。

通报批评;(二)组织处理包括:1。

取消当年各项评优资格;2。

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3。

经济处理;4。

调离原工作岗位.(三)纪律处分包括:1。

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2。

政纪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责任追究形式可采取单一形式,也可合并进行.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内容第六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一)工作责任心差,办事不认真,把关不严,出现差错,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二)不清楚工作职责、办事(工作)程序,瞎指挥,造成工作过错,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学习能力、工作能力差,整天无所事事,工作业绩平平,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应付了事,员工意见大的;(四)作风飘浮,钻机投营,岗位与能力严重不符的;(五)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淡薄,严重影响企业稳定的;(六)自律意识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企业形象的;(七)班子不团结,互相拆台,互相攻击,搞小团伙、小帮派,在厂内造成严重影响的;(八)不能认真地执行三级厂务公开制度,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的;(九)散布不合时宜的言论,造谣生事,影响员工队伍稳定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十)工作中独断专行,我行我素,不能接受正确的意见和建议,造成工作失误的;(十一)不能认真对待批评和建议,心胸狭窄,对提出批评和建议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无理取闹的;(十二)各单位领导对下属工作人员效能低下、作风恶劣、违章失职的问题不闻不问,长期失察,或管理松懈、纠正措施不严的;或袒护下属,设法干扰调查取证、设置障碍,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的;(十三)不能正确地执行上级及我厂的各项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影响各项决策执行的;(十四)未能按时完成上级及厂党委、厂部交办或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十五)对工作现状不满,牢骚满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十六)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扭曲,以权谋私的;(十七)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厂内各项决策时出现较大偏差,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误导或损失的;(十八)办事拖、压、卡,或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未办结的;(十九)工作过程中,对申办资料没有妥善保管登记,造成资料遗失、丢失的;(二十)属于本职工作范围之内,但工作中推诿、扯皮的;(二十一)各单位在工作接触中,涉及到共同的工作,但相互间缺乏沟通,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十二)服务态度、工作方式粗暴、恶劣,被证实的;(二十三)违反信访有关规定,对来信来访或电话投诉不按规定进行登记、转交、办理、办结的,并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二十四)违反规定,接受办事人吃请和礼品礼金的;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索贿受贿;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二十五)有签发权的中层管理人员,对签发的事项未予认真审查,草率签发造成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或违规违章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的;(二十六)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造成停机、停炉等事故,或为企业安全生产造成经济损失(50000元及以上的)或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的;(二十七)生产技术指标严重超标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控制生产技术指标超标的;(二十八)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在计量工作中,一年两次及以上造成多计、漏计,严重影响正确计量的;或者在设备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隐患,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造成设备事故、异常或障碍的;(二十九)在系统启停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系统不能正常启动、投入增加或在设备事故处理过程中,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三十)工作中不服从正确的领导和指挥,造成工作延误或严重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在安全生产中,监督或措施不到位,造成设备异常、障碍、事故的或造成人身轻伤、重伤及死亡的。

责任追究(分级)

责任追究(分级)

责任追究(分级)责任追究(分级)引言概述:责任追究是指对违法违规行为者进行法律和道德上的追责。

在现代社会中,责任追究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政府管理、企业管理、医疗领域等。

责任追究的分级是指根据责任的大小和性质的不同,对违法违规行为者进行不同程度的追责。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责任追究的分级。

一、法律责任的分级:1.1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追究,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刑事责任分为轻罪、重罪和特别重罪。

轻罪一般处以罚款、拘役等轻刑,重罪则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特别重罪则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1.2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对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的法律追究,根据损害程度和违约行为的性质,民事责任分为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

侵权责任主要通过赔偿金的形式进行追究,合同责任则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

1.3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行政责任分为警告、罚款、停职、撤职等不同级别的处罚。

二、职业责任的分级:2.1 领导责任:领导责任是指对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追责。

根据领导职务的级别和责任的重要性,领导责任分为高级领导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

高级领导责任要求领导者对整个组织或系统的运行负有全面的责任,一般领导责任则针对具体的部门或岗位。

2.2 专业责任:专业责任是指对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追责。

根据专业的性质和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专业责任分为高级专业责任和一般专业责任。

高级专业责任要求专业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心,一般专业责任则相对较低。

2.3 基层责任:基层责任是指对从事基层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追责。

基层责任主要体现在对群众利益的维护和服务的提供上,根据基层工作的性质和责任的大小,基层责任可以分为一般基层责任和重要基层责任。

三、企业责任的分级:3.1 高层管理责任:高层管理责任是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追责。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以下是关于责任追究制度,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责任追究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形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宁铁通监察〔2016〕X号关于印发《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分公司属各地市分公司、工程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中移铁通公司要求,现将《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xxxxxxx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股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失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职责管辖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利益和信誉遭受损害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渎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职责管辖范围内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企业利益和信誉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各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程序第四条分公司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为:(一)研究制定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办法;(二)指导和监督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工作;(三)研究决定责任追究相关事项;(四)受理相关责任人的申诉或者复查申请;第五条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纪检监察部,其职责为:(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组织机关调查组开展失职渎职行为责任的调查核实;(三)评估失职渎职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出具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四)指导地市分公司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需要责任追究的事项,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情况,提出调查方案;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并上报结果,领导小组做出责任追究决定。

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一、概述煤矿集团公司是我国煤炭资源开发的重要力量,但由于煤矿生产存在一定的风险,煤矿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办法进行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文将从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的界定、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煤矿集团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对煤矿的生产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他应当对煤矿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煤矿集团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他们应当熟悉煤矿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员工的安全责任煤矿集团公司的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参与者,他们应当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设备,积极提出安全隐患并报告,共同维护煤矿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事故责任的界定1. 直接责任直接责任是指煤矿集团公司内,由于个人行为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例如,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设备导致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这是直接责任。

2. 领导责任领导责任是指煤矿集团公司的领导层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例如,公司领导未能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未能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等情况,都构成了领导责任。

3. 监督责任监督责任是指煤矿集团公司的监管部门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

例如,监管部门未进行规范的安全检查,未对违规企业进行监督等情况,都构成了监督责任。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措施1. 事故调查煤矿集团公司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组应当有相关专家参与,通过现场勘察、听证会、调取相关证据等方式,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制定追责办法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煤矿集团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追责办法,明确责任的界定和追究的程序。

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管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制度意识,防止因管理问题遭受经济损失,确保企业利益,维护所有者权益。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界定的管理责任是指在管理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发布的规章制度或不能正确理解和及时准确传达上级管理公司主要方针政策,不执行或不能正确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决议,在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政工部是公司管理责任追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对管理责任追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举报受理;(二)负责组织对管理责任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依据调查结果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原则与方式第五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权利和责任相统一,教育与惩诫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其决策者或管理者个人责任。

第七条对属于集体责任的责任追究:(一)通报批评:在公司内进行通报批评;(二)经济处罚:视情节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人综合业绩年度考核;(三)组织处理:取消所在部门评先资格。

第八条由于决策责任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成员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责任事项决策过程中,曾表明异议并记录于会议记录的,该成员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第九条对属于个人责任的责任追究:(一)警诫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二)经济处罚:赔偿经济损失、减薪、扣发考核奖金;(三)组织处理:调离领导岗位、责令辞职、解聘;(四)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十条实施责任追究不受单位人员变动、职务任免等因素影响。

第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给予行政处分的中层领导干部成员,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有关党、政纪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

在行政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行政处分影响期限分别为:警告、记过:6个月。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拖延办理,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第四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五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举措、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或部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制订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____实施;(二)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决定决议的事项,并____实施;(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____实施。

(四)贯彻执行并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实现情况,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____实施;(五)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____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六)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七)按照职责分工和权____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八)真实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室反馈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九)廉洁奉公,勤政廉政,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十)热爱企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____。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宁铁通监察〔2016〕X号关于印发《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分公司属各地市分公司、工程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按照中移铁通公司要求,现将《xxxxxxx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xxxxxxx中层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股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失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职责管辖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企业利益和信誉遭受损害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渎职行为,是指企业管理人员在职责管辖范围内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企业利益和信誉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各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程序第四条分公司成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其职责为:(一)研究制定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的有关制度、办法;(二)指导和监督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工作;(三)研究决定责任追究相关事项;(四)受理相关责任人的申诉或者复查申请;第五条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纪检监察部,其职责为:(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二)组织机关调查组开展失职渎职行为责任的调查核实;(三)评估失职渎职行为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出具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四)指导地市分公司的责任追究工作。

某某公司中层干部责任追究办法

某某公司中层干部责任追究办法

某某公司中层干部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升干部的领导力、执行力,结合某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公司的中层干部。

第三条对中层干部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惩教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方式、情形及适用第五条有本办法所列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可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组织处理。

组第六条根据中层干部职责和权限,责任可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起决定性作用;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其个人相应责任:(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部门出现较大违纪违法问题的;(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突出,不严格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四)组织观念淡薄,不执行重要情况请求报告制度的;(五)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涣散,在部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正副职产生重大矛盾,自行无法调和的,由公司人事主管领导(或公司运营主管领导)界定追责的;(六)未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七)未按公司KPI考核节点完成任务,并被上级主管领导(包括主管运营考核的领导)追究的;(八)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进度严重滞后而影响交付节点并使公司受到客户处罚的;(九)各类与生产、科研相关的项目,在立项、检查和验收等环节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影响项目立项和验收、造成恶劣影响的;(十)发生严重或重大技术或质量问题,并且受到顾客责任追究的;(十一)因交付、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十二)月度业绩合同书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后两名,或者连续三个月低于70分的;(十三)重大专项任务或总经理办公会督办事项未按要求完成的;(十四)发生保密、安全、维稳、节能环保等方面重大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十五)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主动作为、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不负责任;劳动纪律较差;超过三次违反职工行为规范;职工群众意见较大经确认核实核准的;内部吃请还蒙混报销行为的;传播不利于公司发展及团结的言语的;带头违反其它公司规定;(十六)年度综合考核追责: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年终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召开专题考核会议,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年终总考核排名末尾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职级、或薪酬异动提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对相关人员进行降薪、降职或免职等处理。

责任追究制度范文6篇(标准版)

责任追究制度范文6篇(标准版)

建立与健全政府系统内部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公共行政以及官员个人任职理念的根本性转变,是责任政府构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

要把责任政府的理念转变为现实的行动,最切实际的举动就是责任追究制度建设。

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对责任政府的构建有着重大的作用与意义。

本文是为大家整理的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 (一)为了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确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团结协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室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三)责任追究的范围。

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按程序办事,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坚决实施责任追究。

1、在重大问题上,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主要责任者。

2、因文件收发、传阅、上报、下达不及时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

3、不按上级时限要求按时上报总结材料,影响部门工作考核的责任人。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贿赂,索取财物,或者在从事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5、用公款请吃送礼,超标准接待或者以其它方式挥霍浪费国家、集体财产的。

6、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克扣群众,引起群众上访的。

7、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认真及时解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群众上访或者其它重大案件,严重影8、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的。

9、发生重大案件的不及时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11、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聚敛钱财。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1.0 目的为了严格执行集团相关管理制度,保护集团公司所属财产不受侵犯,维护集团公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集团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0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处罚措施和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

3.0定义3.1 集团各单位,及其所属员工,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有关集团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流程规范的规定。

3.2 对于违反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行为,依照本办法予以处罚、处理。

4.0 部门职责4.1 审计部是责任追究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集团公司内责任追究的日常事务处理及跟进改善工作。

5.0责任追究处罚的原则5.1 对有违反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的单位,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5.1.1 警告;通报批评。

5.1.2 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不超过违反制度款额;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不超过违反制度款额的五倍。

5.2 对有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行政领导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罚:5.2.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

5.2.1.1行政处分的最低标准5.2.1.1.1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可以给予警告处分;5.2.1.1.2损失金额超过3000元的,可以给予记过处分;5.2.1.1.3损失金额超过4000元的,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5.2.1.1.4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的,可以给予降级处分;5.2.1.1.5损失金额超过10000元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5.2.1.1.6损失金额超过20000元的,可以给予辞退处分;5.2.1.1.7故意实施且已经或可能从中获取利益的,可以给予辞退处分;5.2.1.1.8某责任事故同时符合以上几种情形的,选择其中相对较高的标准执行;5.2.1.1.9违反国家法律的,除进行以上处分外,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一、引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不仅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还应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进行探讨。

二、责任追究1. 上级领导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上级领导是责任的首要承担者。

他们应当时刻关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旦发生事故,上级领导应该对其进行独立的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中层管理者责任中层管理者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他们要督促下属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如果因为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发生,中层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一线员工责任一线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执行者,他们应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如果因一线员工的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他们应根据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问责机制1. 内部问责企业应建立内部问责机制,对安全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追责。

在发生事故后,组织对责任人进行调查,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程度,对违规者依照企业规章制度进行问责,以起到警示作用。

2.行政问责如果企业内部的问责机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行政机关可以介入进行问责。

相关行政部门可以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企业进行处罚,如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以保障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

3. 刑事问责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以实现正义。

四、加强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的意义1.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的建立可以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促使各级责任人履行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预防事故发生责任追究与问责机制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各级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减少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助于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

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引言概述: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于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国家机关的公正高效运行,维护社会稳定,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责任范围和标准1.1 确定责任范围:明确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适用的范围,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

1.2 建立责任标准:制定明确的责任标准,对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界定,确保责任的可追究性。

1.3 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建立追责机制2.1 健全责任追究程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程序,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防止滥用职权和不当处理。

2.2 设立责任追究机构:设立专门的责任追究机构,负责对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和追究,确保追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3 加强追责力度:对于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措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三、加强监督和问责3.1 强化内部监督:加强组织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

3.2 推进外部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建立舆论监督机制,形成多方监督的合力。

3.3 加强问责机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于失职、渎职行为严重的领导干部,依法进行问责,确保追责工作的有效进行。

四、保障干部权益4.1 防止滥用追责权力:加强对追责工作的监督,防止滥用追责权力,确保追责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2 保障干部合法权益:在追责过程中,保障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

4.3 加强干部培养和选拔:加强对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减少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五、完善制度机制5.1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提高追责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职责追究制度(一):《职责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责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责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职责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职责: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

5个工作日、急件0。

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理解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职责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理解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贴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构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职责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问责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问责办法

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问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中层干部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中层干部恪尽职守,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以下简称“中层干部”第三条对中层干部问责,指医院对其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损失、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问责遵循实事求是、权责统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中层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问责的内容、方式及适用第六条问责内容(一)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决定、命令的;(二)对医院相关制度规定、会议决议,拒绝、推诿、拖延,有令不行的;(三)违反党风廉政、行风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不认真调查研究、错误决策或管理不善,造成医院资金浪费的;(五)对本部门或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管理不力的;(六)对本职工作执行不力、不担责、不求进取、平庸无为,存在“慵懒散拖”等现象的;(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的,存在“四风”方面问题的;(八)违反“九不准”规定的;(九)不认真执行医院各项审计监督整改意见和对审计结果执行不力的;(十)其它需要进行问责的行为。

第七条问责方式(一)诫勉谈话;(二)书面检查;(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四)经济处罚;(五)调岗、降职、警告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六)责令辞职或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问责对象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属于问责内容范围,影响较轻的;(二)对应该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它不作为行为的;(三)依照医院《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诫勉谈话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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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1 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SEPKS-YW-05-15
1 目的
为加强中层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中层管理人员行为,更好地加强和督促中层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增强中层管理人员自警自律意识和进取精神,提高中层管理人员执行力,坚持分级管理,传递压力,落实责任,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

3 责任追究的职责
3.1 本《办法》所列责任追究的范围、规定及处分标准等由生产运营部与安全监督部、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内控)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并不断完善。

3.2 生产运营部与安全监督部、党群工作部(内控)负责开展其业务范围内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内控部门负责会同财务部门开展经营管理方面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3.3 党群工作部(内控)就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予
以核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相关部门提出的初步处理建议和党群工作部(内控)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并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4 责任追究的方式
4.1 警诫教育:分为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4.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解除劳动合同。

4.3 组织处理: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解聘)。

党纪处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

4.4 经济处罚:给予被追究的中层管理人员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

5 中层管理人员职业操守
5.1 忠于职守,勤于学习,创新思维,勇于实践。

5.2 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慎独自律。

5.3 突出业绩导向,确立价值和风险理念,依法经营,谋求股东价值最大化。

5.4 以人为本,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员工,创造均等的个人发展机会。

5.5 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含廉洁规定等)和工作流程,“三重一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5.6 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地上报企业资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擅自越报。

5.7 分级授权,知人善用,事人相宜,责、权、利相匹配。

5.8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 责任追究事项
6.1 责任追究的事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四方面,共40项(附件一)。

6.1.1 安全生产(含工程)方面:按照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报告,本单位负有半责及以上的事故,以及隐瞒事故,按处分标准处理;本单位负半责以下的事故,参照处分标准降一级处理。

外包业务发生事故,发包单位领导参照处分标准降一级处理。

6.1.2 工程建设方面:对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不力,未完成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目标,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

6.1.3 经营管理方面:在投资管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产权转(受)让、高风险业务、资金管理、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发生的违规行为。

6.1.4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影响企业和党组织的形象事
件,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事件。

6.2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责任追究:
6.2.1 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的。

6.2.2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6.2.3 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6.2.4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6.3 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适度从轻责任追究:
6.3.1 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6.3.2 积极配合责任追究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6.4 责任追究的其他说明
6.4.1 受到责任追究的中层管理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6.4.2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公司按照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7 责任追究处分的标准及程序
7.1 在责任追究的范围内,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附件一)。

责任追究责任人分为“主要领导责任人”和“分
管领导责任人”。

其中,主要领导责任人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领导责任的人员;分管领导责任人系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7.2 责任追究处分的程序
7.2.1 责任追究由公司成立调查小组,对需责任追究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以及责任认定,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或意见(附件二)。

7.2.2 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负责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8 引用标准
8.1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8.2 某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的简要说明》、《关于调整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处分适用范围的通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发电工程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9 附件
9.1 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责任追究事项及处分标准》(见附件一)9.2 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审查表》(见附件二)
第3
页共9 页
附件一:
江苏某发电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第5 页共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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