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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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1.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2.本市城镇户籍符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居民;3.本市范围内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4.驻沈各类全日制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5.2008年年底前,已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6.已超过退休年龄,无社会保险的城镇非从业老年居民;7.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房主及其在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符合居民参保条件的;8.外地户籍来沈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打零工的农民工;注:在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二、办理流程(一)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可选择按年申报缴费;也可自愿选择按照参保(或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在校学习期间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参保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填写《学生参保登记表》,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困难家庭学生还须提供《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沈阳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续保学生只需学校工作人员填写《居民医保继续参保数据采集表》,即可办理。

(二)其他城镇居民可在每年1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到所在街道和社区或区、县(市)民政部门按月办理当年参保业务,也可在每年10月份统一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业务。

1.新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除外),直接到街道社区申请办理参保,填写《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表》,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人员,到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参保,填写《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表》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沈阳市城市居民低保边缘户生活补助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医疗保险是社会统筹的一部分,是我们享受就医补偿的一项重要保障政策。

参加了沈阳市医疗保险的市民,在就医时,可凭借医疗保险享受部分医疗费用补偿。

那么,如何查询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信息呢?据了解,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主要有四种,分别是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医保中心查询和定点药店查询。

那么,使用这些方法查询沈阳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四种查询方法及注意事项。

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据了解,近年来,沈阳市社会保险中心为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医保,开通了多种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具体来说,主要有四种:网上查询、电话查询、医保中心查询和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第一、网上查询。

参保人可登陆沈阳市社会保障网站,点击进入沈阳市医疗保险卡查询系统,在查询窗口相应的位置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和密码后,就可轻松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第二、电话查询。

参保人可以拨打沈阳市医保中心的统一查询电话:024-12333,通过电话即可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第三、医保中心查询。

参保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社保卡号,直接到沈阳市社会保障中心医疗保险服务大厅进行医疗保险信息查询;第四、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除以上方法外,还有一种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那就是定点药店查询。

参保人可在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刷卡买药时,进行医疗保险查询,但这种查询方式只能查询到医疗保险的余额。

使用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时的注意事项不管您使用哪种沈阳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查询方法,查询医保信息都要注意三个重要的问题:第一、准确性。

医疗保险涉及到我们的切身利益,查询的信息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真正享受医疗保险,所以不管是在医保中心查询,还是通过网上查询,要确保查询渠道的权威性,从而保证我们查询的信息是准确的;第二、收费问题。

很多中老年朋友在查询沈阳医保个人账户时,都喜欢使用电话查询,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电话查询是要收取相应的电话费的,标准与市话收费相同;第三、信息安全。

沈阳医保定点医院名录

沈阳医保定点医院名录

沈阳医保定点医院名录————————————————————————————————作者: ————————————————————————————————日期:ﻩ沈阳医保定点医院名录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特大型三级和平区三好街36号ﻫ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特大型三级沈河区文化路83号ﻫ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特大型三级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ﻫﻫ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三级铁西区兴顺街18 8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三级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ﻫﻫ辽宁中医(住院) 三级辽宁省肿瘤医院三级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ﻫ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三级铁西区南七西路5号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三级大东区小河沿路46号ﻫ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三级和平区光荣街5号ﻫ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三级皇姑区黄河北大街60号ﻫ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三级和平区北九马路20号ﻫ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三级和平区砂阳路240号ﻫﻫ辽宁省人民医院三级沈河区文艺路33号ﻫ辽宁省金秋医院三级沈河区小南街317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三级和平区十一纬路35号ﻫ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北院区)三级皇姑区岐山路64号ﻫﻫ鞍山市汤岗子医院三级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三级ﻫ医院名称医院等级详细地址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三级ﻫﻫ沈阳市铁西区妇婴医院区属二级ﻫﻫ辽宁高科技肿瘤研究所肿瘤医院区属二级ﻫ沈阳市东陵区中医院区属二级东陵区南塔街26号ﻫﻫ沈阳市西城中医医院区属二级铁西区沈辽中路65号ﻫ沈阳市于洪区中医院区属二级于洪区沈大路25号辽宁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医院区属二级皇姑区蒲和街10号ﻫﻫ沈阳市沈河区中医院区属二级铁西区齐贤街32号ﻫ辽宁省东方医药研究院临床医院区属二级ﻫ沈阳中医结石病医院区属二级ﻫ沈阳市大众医院区属二级皇姑区巴山路5 4号ﻫﻫ辽宁省糖尿病治疗中心区属二级ﻫ沈阳市东陵区人民医院区属二级东陵区东陵路2 0号ﻫ沈阳市铁西区精神病医院区属二级于洪区沈新路59号ﻫﻫ沈阳市和平区中心医院区属二级和平区同泽街79号ﻫﻫ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区属二级沈河区正阳街2 00号沈阳市大东区人民医院区属二级大东区津桥路19号沈阳东药医院区属二级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沈阳市皇姑区中心医院区属二级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ﻫ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病医疗中心区属二级苏家屯区雪松路49号ﻫ医院名称医院等级详细地址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中心医院区属二级铁西区建业路8号沈阳市铁西区华康医院区属二级铁西区卫工北街28号沈阳市于洪区人民医院区属二级于洪区沈大路112号沈阳市虹桥医院区属二级铁西区虹桥路38号ﻫ沈阳市安宁医院区属二级东陵区三洼街丙-95号ﻫ沈阳市铁西区中心医院区属二级铁西区云峰南街5号沈阳市大东区中医院区属二级大东区小东路189号ﻫﻫ沈阳市东陵区中心医院区属二级东陵区泉园二路87号ﻫ沈阳二○四医院区属二级大东区和睦北二路2号ﻫﻫ沈阳阜康中西医结合医院区属二级沈河区南山东堡路62号ﻫﻫ沈阳市博爱专科医院区属二级皇姑区岐山中路6号ﻫ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区属二级ﻫ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工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二级ﻫ沈阳奥新口腔医院区属二级沈河区大南街196号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心医院区属二级ﻫﻫ沈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区属二级ﻫ沈阳市和平区节育技术服务中心区属二级沈阳市沈河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属二级ﻫ沈阳市大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属二级ﻫ沈阳市铁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属二级沈阳市皇姑区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区属二级沈阳市于洪区妇幼保健所区属二级沈阳市妇幼保健所区属二级沈阳市浑南新区医院区属二级沈阳市公安医院区属二级沈阳市沈河区妇幼保健所区属二级沈河区团结路103号沈阳市苏家屯区妇婴医院区属二级沈翔七○五医院区属二级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区属二级皇姑区黄浦江街11号沈阳市沈卫医院区属二级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二级新民市人民医院区属二级新民市西城区康复街新民市妇婴医院区属二级新民市南市东路新民市第二人民医院区属二级新民市铁道北辽中县中医院区属二级辽中镇政府路北辽中县人民医院区属二级辽中镇南二路法库县中心医院区属二级法库镇河南街法库县中医医院区属二级法库镇团结街康平县人民医院区属二级康平镇内康平县中医医院区属二级康平镇内新民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属二级新民市东城区辽中县骨伤科医院市属二级苏家屯区中医院市属二级康平县精神病防治院市属二级新民市康复医院市属二级辽宁省友谊医院市属二级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7巷20号沈阳市儿童医院市属二级沈阳市皇姑区妇婴医院市属二级辽宁省奉天中医院市属二级沈河区风雨坛街127 -1号沈阳市妇婴医院市属二级沈河区青年大街90号沈阳市沈河区牙病防治所市属二级沈河区朝阳街53号沈阳二四五医院市属二级大东区长安路75号沈阳何氏眼科医院市属二级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8号沈阳市口腔医院市属二级和平区中山路138号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市属二级和平区东纬路13号沈阳市传染病院市属二级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沈阳市骨科医院市属二级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15号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属二级东陵区孤家子路232号沈阳市胸科医院市属二级大东区北海街11号辽宁电力中心医院市属二级沈河区文化路67号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市属二级沈河区中山路389号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属二级大东区大北街清泉路67号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市属二级铁西区南十一西路18号沈阳市德济医院市属二级大东区傍江街54号沈阳市中医院市属二级和平区三好街23号北方医院市属二级皇姑区香炉山路7号沈阳市老年病康复(济仁)医院市属二级于洪区陵东街135-8号沈阳二○一医院市属二级大东区新东一街12号中国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职工医院市属二级沈阳市急救中心市属二级南八马路137号沈阳市肛肠医院市属二级沈河区北京街51号沈阳二四二医院市属二级皇姑区乐山路3号沈阳市一五七医院市属二级大东区文官屯街241号沈阳市益民医院市属二级新城子区虎石台镇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辽宁省总队医院市属二级沈阳市妇儿医疗保健中心市属二级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市属二级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属二级沈阳七三九医院市属二级沈阳市爱尔眼视光医院(有限公司)市属二级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11号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慢性病院市属二级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分院市属二级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东医院市属二级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皇姑屯医院一级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沈北分院一级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管理所医院一级沈阳市于洪区红十字会医院一级沈阳市皇姑区红十字医院分院一级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卫生院一级于洪区造化镇沈阳市天华医院一级铁西区凌空二街13甲辽宁省中医药学会建大中医院一级铁西区建设东路27号沈阳市沈河区大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沈河区大西路316号沈阳市沈河区大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沈河区热闹路111号沈阳市沈河区回民医院一级沈河区小西路28号沈阳辉山医院一级沈阳市痛伤病研究所中医门诊部一级沈阳重型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一级铁西区兴华北街8号沈阳华泰医院一级皇姑区崇山中路49号沈阳市和平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沈阳矿务局红菱煤矿职工医院一级苏家屯区红菱镇中心街48号沈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林盛煤矿职工医院一级新城子清水二井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二井医院一级沈河区市府大路366号沈阳仁济医院一级沈河区小北关街208号沈阳市松辽激光医院一级沈阳市交通医院一级沈阳市沈河区结核病防治所一级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一级沈河区文化路72号沈阳市和平区牙病防治所一级和平区北二马路21号沈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水煤矿职工医院一级新城子清水镇沈阳矿务局前屯矿职工医院一级新城子清水镇民航沈阳医院一级沈阳市和平区济德医院一级和平区抚顺路54-6号沈阳第四橡胶厂卫生所一级南八马路137号沈阳市大东区中医骨科医院一级大东区津桥路4号沈阳市大东区红十字会医院一级大东区兆昌街81号沈阳市铁西区结核防治所一级铁西区云峰街南八东路34号沈阳市皇姑区结核病防治所一级皇姑区乌江街22号沈阳市皇姑区牙病防治所一级皇姑区华山路41号沈阳松陵医院一级皇姑区三台子梅江西街28号沈阳康民医院一级铁西区云峰北街4号沈阳市皇姑区红十字会医院一级皇姑区明康路45号沈阳市沈河区妇婴医院一级沈河区沈阳路78号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所一级沈河区南关路118号沈阳市沈河区第五医院一级沈河区南乐郊路32号沈阳市康宁医院一级和平区西安街171号沈阳市大东区结核防治所一级沈阳市大东区第六人民医院一级沈阳市大东区第二人民医院一级沈阳市大东区第三人民医院一级沈阳市铁西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一级中国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职工医院一级皇姑区塔湾街40号沈阳卷烟厂职工医院一级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号辽宁省邮电医院一级皇姑区黄河北大街黄山路4号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医院一级大东区东山嘴子14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卫生所一级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中共沈阳市委员会卫生所一级沈河区青年大街150号辽宁**机关门诊部一级沈阳化工研究院卫生所一级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沈阳星光玻璃有限公司卫生所一级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建北三路6号沈阳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卫生所一级铁西区北二西路12号沈阳市西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朝鲜族医院)一级和平区西塔街85号沈阳市和平区马路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和平区嘉兴街70号沈阳市和平区砂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和平区砂阳南路3号沈阳市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一级和平区和平北大街76号沈阳市沈河区正阳精神病防治站一级沈河区正阳广顺恒巷6-1号沈阳市于洪区北陵人民医院一级于洪区长江北街44号沈阳市铁西区城西医院一级于洪区沈辽路124号沈阳市皇姑区龙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皇姑区宁山东路33号沈阳热电厂综合门诊部一级铁西区北二中路26号沈阳电业局门诊部一级和平区八经街94号沈阳电力机械总厂卫生所一级铁西区肇工北街6号沈阳造币厂615医院一级大东区区大东路138号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沈河区奉天街60号沈阳东方医疗服务集团妇婴医院一级和平区和平南大街72号沈阳市和平区妇婴医院一级和平区和平南大街72号沈阳市铁西区兴华门诊部一级铁西区兴华南街54号沈阳市大东区小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沈阳市大东区万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大东路70号沈阳市大东区大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沈阳市大东区牙病防治所一级大东区大东路15号1门。

医疗保险新开户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新开户办理流程

医疗保险新开户单位办理流程、须知
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政〔2008〕7号令)规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应主动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现将具体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单位报盘程序》(点击下载);
2、在单位报盘程序模块中录入参保职工信息,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医疗保险批量新参保花名册》模块中录入;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批量续保数据采集》的模块中录入;
3、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4、填报填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5、每月1-15日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支机构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手续;
*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各经办窗口打印新参保人员就医手册及IC卡领取单据,并按《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费款所属期时间到所在地税分局缴费。

二、带相关资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地税登记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上年、本年工资手册;
5、上月养老保险申报(辽宁省地方税费综合申报表)、拨付表;
6、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以上资料除带原件外,应复印一份送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存档,工资手册复印当年上月及上年十二月,加盖公章。

三、各分支机构地址及业务范围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业务范围:在和平区、皇姑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62161173、62161771、12333 账户查询电话:62167890。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126号)、《关于大学生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38号)和我市《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沈阳市从2009年9月起将驻沈各高等院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这项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的高度重视,对保障大学生身体健康、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沈阳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优势优势一:缴费标准低。

普通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优势二:政府给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40元,特困群体有较高补助;优势三:实行市级统筹。

基金抗风险能力强;优势四:大病有保障。

重点解决大学生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支出;优势五:看病较方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约二百余家,大学生所在高校的医疗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范畴内;优势六:治疗病种广。

包括先天性疾病(影响功能)、参保前未治愈疾病、艾滋病及并发症等符合住院标准的各系统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优势七:意外有保障。

涵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优势八:报销时间短。

统筹基金支出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结算,不需个人垫付;优势九:视同职工缴费年限。

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视同沈阳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优势十:春季入学大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春季入学大学生,由高校自入学的当月起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参保缴费;优势十一: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基本医疗统筹。

二、大学生参保范围驻沈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从2011年3月起,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调整为每月1-15日,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节假日顺延并与地税部门申报日期一致。

(二)经办流程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经办时间调整后,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需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经办时间调整后,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3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四、关于补缴2009年6月底前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7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2009年7月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的,从应参保之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参保时瞒报或漏报的人员,从本人应参加医疗保险之月起,由单位、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

五、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和在沈阳就业的外籍员工。

二、参保缴费用人单位应于每月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手续。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市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三、业务经办时间及经办流程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经办时间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的参保申报日期为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业务期内办理当月人员增减变动等业务。

(二)经办流程1.参保单位当月无人员变动缴费核定网上核定:参保单位确认当月无人员变动的,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至当月13日,登录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参保单位当月有人员变动缴费核定参保单位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缴费核定:(1)窗口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到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提出核定申请,由工作人员为其打印当月缴费核定单。

(2)网上核定:参保单位于每月1-15日在所属医保局办理人员变动,确认当月再无人员变动后,在当月1-13日登录市医保局网站“单位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打印《缴费核定单》。

四、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缴费年限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辽宁省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辽宁省驻沈省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文件精神,我校拟参加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现就有关情况及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人员范围1、2006年4月30日在册(含博士后)人员;2、2006年5月1日及以前改发退休(职)费人员。

离休人员、两院院士和正副校级干部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1、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平均月工资收入的2%缴纳;医疗补助费用由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4%缴纳。

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实行单位和个人同步缴费。

2、缴费(参保)基数辽宁省医保政策规定缴费基数为上年平均月工资收入,缴费基数最高限额为上年度省直参保职工平均工资的300%(3300元),最低限额为上年度省直参保职工平均工资的60%(660元)。

为便于操作,我校职工参保基数按如下办法执行:(1)在岗职工以2006年4月份的工资、补贴和2005年增发的岗位津贴为缴费基数;(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本人当月工资、补贴及2005年增发的岗位津贴为缴费基数;(3)发病假工资和生活费的职工,以本人档案工资和2005年增发的岗位津贴为缴费基数;(4)退休人员以2006年4月份退休费总额为参保基数。

三、个人帐户资金构成及用途1、个人帐户资金构成个人帐户由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比例(在职职工45周岁及以下1%、45周岁以上2%、退休人员5%)划入个人帐户部分、个人帐户中的利息及医疗补助划入个人帐户部分(1%)构成。

2、个人帐户资金用途个人帐户资金可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在定点药房的购药费用以及参保人员住院等需要个人支付的费用。

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参保缴费一、参保范围1.市级统筹范围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等人员;2.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中非本市城镇户籍、已参加我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3.农业(外地)户口已随原单位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失业后继续在我市以个体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4.外埠在沈购房的房主及其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5.2008年年底前,已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6.具有我市居民户籍以个体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农业户口居民。

二、经办流程及相关材料(一)经办流程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盛京银行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2.开卡两日后,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打印缴费通知单;3.当月20日前持医疗保险缴费卡到盛京银行足额缴纳缴费通知单所通知的缴费金额;4.首次参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医保中心领取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

(二)需提供的材料1.盛京银行医保缴费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体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仅限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农业户口人员、外市来沈购房人员、外地户口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4.2004年1月1日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携带《失业证》)/在全日制学校就学(《毕业证书》)/参军(《复员证》)/户口后迁入本统筹地区(户口簿)/在外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或省养老保险转入本市市级统筹范围内须提供相关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已退休人员还须提供退休审批表原件、养老保险金计发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6.外埠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房主及其在同一户口簿的配偶、双方父母和子女应先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然后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契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医保缴费卡办理医疗保险。

三、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灵活就业等人员可选择按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或6.8%比例缴费,缴费比例选择后不允许再变更。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名单
对于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截⽌时间为2016年6⽉1⽇沈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有186个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局咨询电话为:6216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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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及业务范围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及业务范围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及各分局办公地址、咨询电话及业务范围1.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咨询电话:12333 62161771单位参保业务:在皇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皇姑区的人员。

2.沈河分局: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咨询电话:62421703单位参保业务:在沈河、大东、北站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河、大东区的人员。

3.东陵分局:东陵区长青街105号咨询电话:62162046单位参保业务:在东陵、浑南新区、南湖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东陵、浑南新区的人员。

4.铁西分局:铁西区重工街12路咨询电话:62324578单位参保业务:在铁西、于洪、张士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铁西、于洪区的人员。

5.和平分局:和平区北二路69号咨询电话:64662201单位参保业务:在和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和平区的人员。

6.沈北分局: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咨询电话:89862600单位参保业务:在沈北新区地税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北新区的人员。

7.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和街126-14号咨询电话:89862600单位参保业务: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及道义地区、虎石台地区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道义地区及虎石台地区的人员。

8.苏家屯分局: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咨询电话:29829907单位参保业务:在苏家屯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苏家屯区的人员。

9.康平分局: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咨询电话:87322456单位参保业务:在康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康平县的人员。

沈阳医保卡丢了怎么办呢?

沈阳医保卡丢了怎么办呢?

沈阳医保卡丢了怎么办呢?但凡是参加工作的沈阳市民,手中都有一张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看病就医的时候可以凭借此卡报销部分医疗费。

这张卡十分重要,在人们生活中也经常用到,所以要妥善保管。

可是总有些人是比较粗心大意的,那么沈阳医保卡丢了怎么办呢?针对这个很多沈阳市民关心的话题,下面小编给大家支几招。

一、沈阳医保卡丢了怎么办呢?社保卡或医保卡丢失后应及时进行口头挂失,然后按要求进行书面挂失。

1、口头挂失:参保人拨打医保24小时自助语音电话96856,可同步办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口头挂失(医保卡只挂失医保功能)。

口头挂失有效期为15天。

口头挂失有效期内仍需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如不办理,口头挂失将在15日后自动解除。

参保人员在口头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保卡或医保卡并需使用的,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口头挂失解挂业务,持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还须前往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口头挂失解挂业务。

2、书面挂失:参保人员社保卡或医保卡丢失确认无法找回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书面挂失,并打印《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

委托代办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社保卡挂失后,本人须持《沈阳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立即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按银行规定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

书面挂失后不能办理解除挂失业务,原卡终止使用。

二、医保卡余额如何查询?1、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2、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

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三、在沈阳定点医院如何使用医保卡?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

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社会保障卡使用说明一、社会保障卡及功能沈阳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严格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文件要求制作的芯片卡。

由市人社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和盛京银行共同发放。

中国工商银行为全部退休参保人员和中央及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盛京银行为市及市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开户银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可自主选择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作为社保卡具有两大功能: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

1.社保卡具有原医保卡的所有功能,序列号是原医保卡的个人编号。

社保功能启用后,原医保卡的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直接转入社保卡,其使用方法与原医保卡相同。

同时,实现了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的社会保险代扣代缴功能。

2.社保卡具有银行借记卡的所有功能,包括存取款、转账结算、刷卡消费、公用事业缴费、自助服务等。

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或盛京银行的服务网点和自助缴费机办理个人金融业务;在具有银联标识的ATM和商户POS机上使用。

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社保卡的申领方式社保卡管理中心设立在市、区(县)医保局。

1.基本医疗保险新参加人员:用人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申领和发放;无缴费主体的用人单位职工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到所在区社保卡管理中心申领。

2.已经领取医疗保险卡的参保人员:其中单位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代办换发社保卡业务;灵活就业人员首先更换已开能短信服务的群体,未开通短信服务的群体将通过媒体、社区通知等方式告知其换发方式。

3.尚未办理社保卡或者开户行为盛京银行的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时,须同步申请或更换中国工商银行标识的社保卡(免费)。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指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指南根据《关于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展门诊统筹的通知》(沈人社发〔2011〕179号)等文件精神,自2012年4月1日起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具体操作指南如下:一、适用人群凡参加我市市级统筹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选择定点方式选择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方式有如下五种:(一)参保人员可通过登陆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二)参保人员可到沈阳市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挂号窗口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三)参保人员可拨打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语音电话62167890,按语音提示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四)参保人员可通过市区内分布的医疗保险触摸屏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五)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的业务窗口办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手续。

三、药品报销范围符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及《辽宁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补充药品目录》(2011版)中甲类药品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

其中省卫生行政部门增补的零差价基本药物中的属于《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乙类药物,须先行支付8%以后再按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四、诊疗项目报销范围符合《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06年版)中甲类项目均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

五、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月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2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每次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其中一般诊查费每次支付比例为80%;每月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不含门诊手术治疗病种)。

沈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

沈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

皇姑区梅江西街28号 皇姑区汾河街56-4号 沈阳市皇姑区怒江北街184号 皇姑区珠江街97号 皇姑区华山路33-7号4-1-2 皇姑区珠江街73号2门 皇姑区宁山中路25号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69号22楼 皇姑区柴河街13号 沈阳市皇姑区乌江街32号 皇姑区昆山中路169号 皇姑区珠江街130号 皇姑区淮河南街6号6门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5号125门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2684 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道光明社区卫生服务站 2689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街道洪福社区卫生服务站 2697 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33 沈阳市和平区八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34 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道宝环社区卫生服务站 2335 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道延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2134 沈阳市和平区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中医院) 2588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街道八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2538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街道铁军社区卫生服务站 2040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第八人民医院) 2220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道永环社区卫生服务站 2221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道桃源社区卫生服务站(广昌社区卫生服务站) 2219 沈阳市沈河区风雨坛街道青年社区卫生服务站 2053 沈阳市沈河区皇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人民医院)
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西路30-1号2-1-2/3号 和平区南六马路10号 和平区哈尔滨路60号 沈阳市和平区铁岭路14号 和平区文安路21号 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4-2号 沈阳市和平区大庆路10号8门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西路小桥巷3号 和平区长白街夹河路6号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道马总村67号 沈阳市和平区沈水湾街道圣水苑社区108 号 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79号 和平区云集街48号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经街59号

沈阳市医保缴费流程

沈阳市医保缴费流程

沈阳市医保缴费流程1. 注册沈阳市医保账户首先,你得有个医保账户,才能开始缴费的旅程。

去当地的医保中心或者通过沈阳市医保的官方网站注册你的账户。

记得带上你的身份证,因为这是你身份的证明,没有它,医保账户可就开不了门儿。

2. 准备材料注册医保账户时,你需要准备以下几样东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果你是单位职工,还得带上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3. 了解缴费标准在缴费之前,你得知道沈阳市医保的缴费标准。

这个标准每年可能会有变化,所以最好去医保中心或者官网查看最新的缴费信息。

别忘了,医保缴费标准跟你的工资水平挂钩,所以工资变了,缴费金额也可能跟着变。

4. 选择缴费方式沈阳市医保提供了几种缴费方式,你可以选择最适合你的方式:•银行代扣:绑定你的银行卡,让银行在规定时间自动扣款。

•网上缴费:通过沈阳市医保的官方网站或者手机APP进行缴费。

•现场缴费:直接去医保中心排队缴费。

5. 确定缴费时间缴费时间是有规定的,别错过了。

通常每年都有一个固定的缴费期,比如11月到12月。

这段时间内,你得完成缴费,否则医保可能会中断,影响你的福利。

6. 缴费操作选择好了缴费方式,接下来就是实际操作了。

如果你选择银行代扣,确保你的银行卡里有足够的钱。

如果是网上缴费,按照网站或APP的提示一步步来,输入你的医保账户信息,然后支付。

现场缴费的话,带上你的医保卡和现金,去医保中心排队缴费。

7. 确认缴费成功缴费完成后,别忘了确认一下。

如果是银行代扣,查一下银行卡的扣款记录。

如果是网上缴费,可以在网站或APP上查看缴费状态。

现场缴费的话,医保中心会给你一张缴费凭证。

确认无误后,你的医保缴费就大功告成了!8. 注意事项•信息更新:如果你的个人信息有变动,比如换了工作、搬家等,记得及时更新你的医保信息。

•保留凭证:无论是哪种缴费方式,都要记得保留好缴费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咨询电话:如果在缴费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沈阳市医保的咨询电话,他们会帮你解决。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基本医疗保险一、参保围1.本市城镇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出生三个月之的婴儿、母体妊娠28周以上未出生的“准新生儿”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2.本市城镇户籍符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居民;3.本市围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4.驻各类全日制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5.2008年年底前,已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6.本市城镇户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参加医疗保险的非从业老年居民;7.外地户籍来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打零工的农民工;8.已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

注:1.外地户籍老年人不在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围之。

2.当年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不允许重复参加我市居民医疗保险。

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应持当年的新农合参保证明于9-11月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办理流程(一)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可选择按年申报缴费;也可自愿选择按照参保(或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在校学习期间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参保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困难家庭学生还须提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学生(含在外地就学)享受我市医疗救助待遇。

外市贫困学生在我市就学的,在其原户籍地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在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母亲怀孕28周后持《孕妇保健手册》、母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为准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出生三个月的新生儿持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三)其他城镇居民可在每年1-8月份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区、县(市)民政部门按月办理当年参保业务;每年9-11月份办理当年及下一年度参保业务,如办理当年参保业务须同时办理下一年度参保业务。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第二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第二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第二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沈劳社发[2007]30号【发布部门】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7.07.17【实施日期】2007.07.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第二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沈劳社发[2007]30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辽政发〔2006〕42号)及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通知》(辽卫函字〔2007〕79号)的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对铁西区、大东区、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东陵区、棋盘山开发区申报的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以抽查各区一家申报单位的方式,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审查、验收,同时对沈河妇幼保健所等15家申报定点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验收,经审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授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得定点资格的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护人员,进行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为参保人员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办理计算机联网等相关手续,尽快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三、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综合住院处、沈阳慈济医院、沈阳于洪广济中西医结合医院、沈阳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医院、沈阳市北方脑血管病医院、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浑南分院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结算标准1980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300元,全口径个人自付控制比例18%,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控制比例16%;沈翔七0五医院为二级医院,统筹基金结算标准2260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400元,全口径个人自付控制比例18%,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自付控制比例16%。

沈阳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沈阳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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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沈阳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沈阳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补贴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目标,对指定事项由财政支配专项基金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贴。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沈阳个人社保缴费查询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关怀大家。

沈阳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1、拨打沈阳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3、凭本人医保卡到沈阳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单位查询账户信息。

4、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更多社保资讯。

拓展内容:
社保卡有什么用
一、记录个人信息
社保卡和身份证卡面差不多,使用社保卡同样可以查询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户籍、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

二、办事凭证
可以通过社保卡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状况,也可以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另外在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的时候,要需要出示社保卡作为凭证。

三、买药就医
无论是感冒发烧还是做手术,都是可以使用社保卡的`,但是在使用之前需要先了解就诊的医院或者是买药的诊所是不是医保定点单位,假如是直接刷卡支付
即可。

四、代发工资 每一家公司的工资卡都不一样,有时候换工作就得重新办一张银行卡,如今有的企业会直接把工资发到社保卡的金融账户中,避开了再次办理银行卡的麻烦。

五、可以当银行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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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疗保险中心将分区域办业务
1月4日,沈阳市人社局表示,2011年1月起,对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按区域进行了重新调整,需要办理业务的各参保单位,将根据地税分局所在区,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区所属的医保中心(分中心)办理各项参保业务。

沈阳市社保局表示,随着沈阳市区域化调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断增加及医疗保险分支机构的成立,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管理业务,日后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要服务的单位参保业务是在和平、皇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和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和平、皇姑区的灵活就业参保业务人员。

各分中心主要业务为: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东陵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东陵、浑南新区、南湖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东陵、浑南新区的人员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长青街105号
电话:62162046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铁西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铁西、于洪、张士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铁西、于洪区的人员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12路
电话:62324569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沈河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河、大东、北站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河、大东区的人员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
电话:62421754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沈北新区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北新区地税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北新区的人员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金兴街44号
电话:89862600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沈北新区分中心蒲河办理部
单位参保业务: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及道义地区、虎石台地区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道义地区及虎石台地区的人员
地址: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和街126-14号
电话:89862600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苏家屯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苏家屯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苏家屯区的人员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电话:29829905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康平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康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康平县的人员地址:沈阳市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
电话:87322456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法库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法库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法库县的人员地址: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吉祥街692号
电话:87103019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辽中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辽中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辽中县的人员地址:沈阳市辽中县人社局二楼
电话:87820081
★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新民分中心
单位参保业务:在新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新民市的人员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电话:276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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