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贮存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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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贮存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物料贮存的管理规程,使仓储物资妥善保管,防止差错、变质等问题的发生。
2 范围库存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3 责任人行政部经理、仓管员、质量监督员。
4 内容
4.1 物料贮存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根据“物料号、收料号设定管理规程”和对库存物料定置管理的原则及使用概率,合理安排货位,统一库房布局,保证使用面积。库房应标有库房货位平面示意图,示意图包括库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贮存类别,货位排号等。
4.1.2 物料应按其属性分类分库码放,整批物料应上垛,货垛要堆得牢固、整齐、无明显倾斜。零星物料应上架贮存,摆放整齐。物料不得倒置,要有托板托放,禁止直接接触地面,托板应保持清洁,底部要能通风防潮。
4.1.3 各种在库贮存物料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记,合格、不合格、待检、退货物料分别用绿、红、黄等色标标明。待检、不合格、退货物料应分别贮存于各自区域,不得与合格物料混淆存放。
4.1.4 原辅料、包装材料应分库码放。
(1)不同类型的危险品应按其性质分开存放。
(2)生物制品应在低温冷库内存放。
(3)液体原辅料与固体原辅料应单独分库或分架存放。
(4)标签、说明书、已印刷好的包装材料应单独分库或分柜存放,并上锁由专人管理。
(5)退回作废的外包装材料不得与合格外包装材料同库存放,应存放在不合格区。
4.1.5 仓储物品的堆放要求
4.1.
5.1 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物品分清批号(批次),堆放在同一组的同一货位上;批(批次)与批(批次)之间保持一定间隔。
4.1.
5.2 库房内货垛码放应明显隔开,垛与地面间应有托板隔开,垛与地面间应有托板隔开。为保持库内道路通畅,主要通道宽度不少于200 厘米。
4.1.
5.3 堆码整齐,同一货位上的物品堆码的高度和宽度尽量做到一致;外包装的品牌标签做到对外,便于检查,防止混乱。
4.1.
5.4 已入库的物品,在同一品名、批号规格的物品的最前一个垛位挂上货位卡(仓库物资收付卡),写清品名、批号、规格、入库(出库)时间,结余数,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
4.1.6 库房内设备、设施与货垛应保持一定距离电器设施、设备周围,架空线路及照
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料,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
贮存物料的间距、货垛间距均应不少于50 厘米。
4.1.7 仓库内货物的码放、搬运、应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操作。
4.1.8 各种在库设备、设施、器具,清洁工具等均应实行定置管理,使用后各就各位,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4.1.9 库内所有物料的帐卡、记录表格、单据、状态标记应专人妥善保存,及时准确填
写记录,核对帐卡、实物。
4.2 养护设施的管理
4.2.1 根据物料属性,库内应安装温湿度计、去湿机、空调、排风扇等控温、控湿仪器、设备。
4.2.2 仓库保管员应会正确使用各种养护仪器、设备。
(1)对于低温冷库的温度必须随时进行监控,并做好监控记录。
(2)必须随时了解库内湿、温度变化情况,以便于使用控温、控湿设备及时除湿、降
温、通风,并做好养护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2.3 库房应设有防鼠、防虫等设施。
4.2.4 对于各种仪器、设备、设施的养护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定期进行校正、检修,
以保持良好的设备状态。
4.3 在库物料的保管、养护管理
4.3.1 根据物料的性质、特点和仓贮条件,对在库物料应进行日常及定期的检查、保管、
养护,并随时调整养护方法和保管措施。应切实保证贮存物料无潮湿、无霉变、无虫
蛀、无鼠咬、无污染、无渗漏、无挥发、无冻裂、无破损、无燃爆。
4.3.2 库房的清洁卫生按照仓库的清洁规程对库房进行清洁——清场,并有明显的清
洁——清场状态标记。 4.3.3 库存物料的复验按照质控部制订的物料复验期限,在复验到达前一个月填写“物料复验申请单”,通知
质控部取样检验。复验合格的物料方可供生产使用。
4.3.4 物料平均保管损失率(年),应小于 2‰。
4.3.5 库存物料的发放领用按照“原辅材料发放管理规程”、“剩
余物料退库管理规程”进行。4.4 仓库安全管理
4.4.1 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到消防、
安全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4.4.2 划分防火安全责任区,并设有醒目的防火安全设施、标志。
4.4.3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设施。
4.4.4 按照国家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安全、有效。
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4.4.5 严禁火种入库及在库区内动用明火。
4.4.6 库房内不准用火炉取暖。
4.4.7 库区、库房消防通道保持随时通畅。
4.4.8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套管线用难燃硬塑料保护线设暗线。
4.4.9 库房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供热器等电热器具。
4.4.10 每个库房外应单独安装电开关箱,管理员离岗时须拉闸断电。
4.4.11 禁止使用违反规定的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4.12 库房内使用照明灯具必须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库房内老化、裸露的电线须及时更换。
4.5 帐目处理
4.5.1 台帐和货位卡是控制仓库货物流动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统一设置、保管帐卡。货位卡须挂在货垛的明显位置,物资收、发、保管必须实行动碰复核,日清月结。
4.5.2 仓库帐卡要由专人负责登记,以保证帐、卡、物相符。
4.5.3 仓库的各种台帐应保存至研发项目注册完成或中止后一年。
4.5.4 如发现帐目有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