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制度试行办法范本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是指与 ****** 签定劳 动合同,并在 ****** 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人员管理第三条 ****** 原劳务派遣人员,经相关组织考核程序,可与****** 签订劳动合同第四条 ******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需填写《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第六条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 各项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 结合 ***************** 以下简称 ******) 实际,*****************以及****** 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各用人单位应结合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制定岗位责任制,并对岗位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工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章考勤、考核第九条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统计,于每月3 日前将上月人员出勤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请休假严格按照《************** 党工委****** 干部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职工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管办〔2013 〕39 号)执行,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旷工1-2 天的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 天至5 天的,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6 天至15 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 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 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 次按旷工1 天处理。
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员工的管理,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第四条法律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招聘原则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劳动合同制员工。
第六条录用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背景调查;(五)确定录用人员。
第七条岗位和薪资(一)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明确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岗位职责和相应薪资待遇;(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薪资待遇应与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相挂钩。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八条劳动合同签订(一)企业与劳动合同制员工应在录用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与终止(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三)劳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符合续签条件,企业愿意续签的,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考勤管理(一)企业应建立考勤制度,明确考勤要求和考勤记录;(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遵守企业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第十二条绩效管理(一)企业应建立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接受企业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获得相应的奖励或绩效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培训与发展(一)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对劳动合同制员工进行培训和发展;(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主动提升自身技能和素质,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培训和发展活动。
{新劳动法合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
(新劳动法合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于职职工和通过招收、调动、分配等渠道新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当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工勤人员,应当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
第四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取消不同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以及企业内全民职工和集体职工、干部和工人、固定工和合同制职工等身份界限,由用人单位对各类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实行统壹管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壹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且具备以下条款:(壹)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五)劳动纪律;(六)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能够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内容。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工作需要和劳动者本人条件和劳动者协商约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壹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商定合同终止的条件。
第九条劳动者于同壹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之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6.07.02•【字号】京劳关发[1996]153号•【施行日期】1996.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1996年7月2日京劳关发〔1996〕153号)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规定》(市政府1995年1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签订劳动合同应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依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收(聘)、录用人员时,从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办理招收(聘)录用手续时,劳动者应出示求职证或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将《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劳动者。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条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在15日内办理有关转移劳动关系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权益,规范用工操作,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签订1. 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地址、劳动者姓名、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劳动开始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等内容。
3. 劳动合同有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同意。
4. 劳动合同应当保留工资奖金发放凭证。
三、合同履行1.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用具和劳动保护措施。
2. 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向劳动者核发工资,并在工资支付时提供工资单。
3. 劳动合同实行双方共同解除,解除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4.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录入和保存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等有关信息,并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系统。
四、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订,当事人协商解除或解除合同。
2. 劳动者自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3.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另一方解除合同。
4. 劳动合同到期,合同约定的条件终止,解除合同。
五、合同处理1. 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补偿金等。
2. 用工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解除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3. 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者,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并结算经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中方退费等。
4. 用工单位将给予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支付解除补偿金,经劳动者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释义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
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6篇
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6篇篇1公司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劳动合同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加入公司时,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才能正式录用员工。
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内容,并妥善保存。
第五条公司应每年对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一次评估,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或调整合同内容。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度,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合同内容,否则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劳动合同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透露给他人。
第八条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如有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变更第九条公司应在员工入职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详细,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公司应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轮岗情况、加班情况、休假制度、薪酬待遇、保险福利等内容,并遵守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如有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公司应对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员工的薪酬待遇和职务进行调整,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如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可经双方协商一致,调整劳动合同内容,但调整内容应合乎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公司及时向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以备员工查阅。
第十五条公司应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十六条公司与员工之间如果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签署书面文件,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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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篇1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促进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保障集团及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地劳动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
3 文件换版说明本制度为第一版。
4 相关部门/人员职责4.1人力资源部职责4.1.1负责集团劳动合同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监督执行及解释工作。
4.1.2负责集团各单位(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4.1.3负责集团总监级以上及协议工资人员劳动合同的组织签订。
4.1.4对集团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供指导与培训。
4.2各用人单位第一负责人职责4.2.1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4.2.2全面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4.2.3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续签审批工作。
4.3 各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人员职责4.3.1各单位应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4.3.2负责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管理、运行、续签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3.3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员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4.3.4 随时对本单位合同到期员工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做好续签的相关准备工作。
4.3.5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人员劳动合同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难以解决的问题。
4.3.6负责向集团劳动合同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执行情况、信息接洽等日常事务。
2024年劳动法规定劳动协议制度样本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劳动法规定劳动协议制度样本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劳动者)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第三条:工作内容3.1 工作岗位3.2 工作职责第四条:工作时间4.1 正常工作时间4.2 加班时间第五条:劳动报酬5.1 基本工资5.2 绩效奖金5.3 加班工资5.4 福利待遇第六条:社会保险6.1 养老保险6.2 医疗保险6.3 失业保险6.4 工伤保险6.5 生育保险第七条:劳动保护7.1 劳动条件7.2 劳动安全7.3 健康检查第八条:培训与发展8.1 培训机会8.2 职业发展第九条:保密协议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责任第十条:竞业限制10.1 限制范围10.2 限制期限10.3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解除和终止合同11.1 解除合同的情形11.2 终止合同的情形11.3 经济补偿第十二条:争议解决12.1 协商解决12.2 调解解决12.3 仲裁解决12.4 法律途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3.1 休假制度13.2 福利待遇13.3 劳动纪律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4.1 适用法律14.2 争议解决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用人单位)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1.2 乙方(劳动者)是指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劳动的员工。
第二条: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双方未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合同,除非依法解除或者终止。
第三条:工作内容3.1 甲方根据乙方的能力和特长,安排乙方在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3.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四川省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川府发[1985]155号
四川省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正文:---------------------------------------------------------------------------------------------------------------------------------------------------- 四川省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1985年9月2日川府发〔1985〕15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本着国家、集体(指用人单位)、个人三者兼顾的原则,确定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用签订劳动合同形式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制工人,是按照国家劳动计划和招工条件招收在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一年以上的正式工人,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固定工一样的社会地位,并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
第二条国营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在川单位,在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上,用各种指标(含招收、补员、安置、分配等)招用的新工人(熟练工、学徒工和技术工人),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同提供劳动力的县(市、区,下同)劳动服务公司或劳动者签订短期合同(一至五年)、中期合同(六至十年)和长期合同(十一年以上)。
但第一次一般应签订短期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被各单位录用的全部时间,可以累计算为连续工龄。
因犯错误被除名、开除,重新就业后,过去的工作时间,只算一般工龄。
第四条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合同期间,不能跨企业、跨地区调动。
因夫妻两地分居,需要照顾的,经双方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转到另一方工作,另签合同,所需增人指标予以承认,社会劳动保险基金随之转移。
第五条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户口和粮食关系的转移,采取分别办理:来自城镇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其户、粮关系的转移,按公安、粮食部门的规定执行;来自农村的,除原有固定职工中正常退休工人或死亡职工的子女补员和国家规定的几个行业的职工子女被各该行业招收后可改变户、粮关系外,其他的不得改变社员身分,原定的自留地和责任田予以保留,户、粮关系不转,所需口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粮食部门按同工种固定工的标准定量供应加价粮,其差价由用人单位负担。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有关事项。
三、合同的订立1.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用人单位用工档案中备案。
2.用人单位应当在入职前告知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和社会保险等事项,并向劳动者交代本单位的章程、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规定。
3.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四、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保险金等,保障劳动者权益。
2.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劳动职责,并遵守用人单位的章程、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等规定。
3.如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以某段时间为试用期,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五、合同的变更1.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
2.修改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经劳动者签字,与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合同的解除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造成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劳动者辞职时,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劳动者一个月以上的解除通知期,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通知期届满后,解除劳动合同。
七、附则1.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2.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3.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八、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颁布前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在三个月内与本办法的规定相衔接。
新编整理试行的规章制度试行期最长不超过
试行的规章制度试行期最长不超过篇一:规章制度试行版(2)岗位职责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二、工作期间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三、上班第一时间整理着装,必须做到整洁干净;精力充沛四、上班期间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举止文明,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七、认真听取每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八、员工服务态度:热情接待每位客户,做好积极、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篇二:浙江省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关于印发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浙工商食〔XX年三月二十一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浙江省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XX年。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是指与 ****** 签定劳 动合同,并在 ****** 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人员管理第三条 ****** 原劳务派遣人员,经相关组织考核程序,可与 ****** 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需填写《 *****************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 份证复印件。
****** 和 ****** 有关规定,结合 ***************** 以下简称 ******)第六条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 ****** 各项法律法规 以及 ****** 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各用人单位应结合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制定岗 位责任制, 并对岗位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各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 训,增强工作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章 考勤、考核第九条 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统计,于每月 3 日前将上月人 员出勤情况汇总后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部职工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 (试行) 》(**** 管办〔 2013 〕39 号) 执行,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旷工 1-2 天的按实际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连续 旷工 3 天至 5 天的,扣发半个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 6 天至 15 天 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连续旷工 15 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 30 天以 上的,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严格按照《 **************党工委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 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范本5篇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范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用人单位(部门)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员工与用人单位(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配合公司办公室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我市社保部门提供的格式样本。
第六条用人单位(部门)招用员工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应聘者。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应聘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部门)还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应聘者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应了解应聘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工作经历、劳动关系现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籍、住址、档案状况、家庭婚姻状况、学历、健康状况、职业技能水平等信息。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署,签字后并在签字处加印右手食指指印;公司办公室应验证员工签名与身份证相一致。
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实习生等。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三、公司聘用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 合同期限;3. 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4. 工作地点及变更规定;5.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及加班政策;6. 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和时间;7.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0. 违约责任及赔偿事宜;11. 其他约定事项。
五、新入职员工必须在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或不定期限,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六、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公司应履行以下职责:1.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2.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卫生环境;3.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4. 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七、员工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 服从公司管理,完成工作任务;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4. 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第四章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八、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员工个人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1.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广州市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穗府[1984]28号
广州市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正文:---------------------------------------------------------------------------------------------------------------------------------------------------- 广州市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穗府(1984)28号根据劳动人事部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现行用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试行规定。
第一条劳动合同制是用合同的形式,规定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新的用工制度。
劳动合同制工人是国家的正式职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组成部份,政治上享受固定工同等待遇,可入党、入团、参加工会、参军、提干,以及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学习文化技术等。
劳动合同制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也适用于区、县以上的集体所有制单位。
第二条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须按劳动计划,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公开招工,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条用工单位与被录用工人须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的长短,视生产(工作)需要而定,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和技术工种需要长期使用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照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坚持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生产(工作)任务、劳动地点、合同期限、试用时间、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保护、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以及双方的其他义务和权利。
劳动合同经企业与工人(个人或集体)双方签署,并经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签证后生效。
市属单位所签署的合同由双方保存,并报主管局(总公司)、市劳动局备案。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废止,否则,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制工人的辞退、辞职一、在下列情况下,用工单位可以辞退合同制工人:1.合同期满,不需要继续使用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附件: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日制员工、非全日制员工以及实习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管理流程、管理要求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质和居民联系或者其他有效联系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八条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等相关文件。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2024精)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1. 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和确认双方权责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是维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特制定本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2.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内容2.1 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
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薪酬等基本事项,并应有明确的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前,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工作条件、薪酬待遇等相关信息。
2.2 劳动合同的内容•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工作岗位和职责:明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薪酬待遇:约定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奖励制度;•劳动合同的期限:明确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况和方式: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
3.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3.1 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奖金。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工作职责。
3.2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劳动合同的变更可能涉及工作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方面的变动,但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4.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1.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劳动合同;3.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4.不可抗力:劳动合同履行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5.其他法定情形: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当事人信息;2.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3.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4. 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5. 劳动合同期限及解除、终止的条件;6.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劳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劳动者交付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备案。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所备案的期限。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四章劳动合同变更第十一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可以变更: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2.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双方当事人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备案。
第五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履行解除程序。
第十五条劳动者有权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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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试行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公司用工、岗位招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根
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1、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调入人
员以及社会招聘的人员等。
2、公司组建时从股东方借用的职工,在电力体制改革完成前,因未与公司
签定劳动合同,帮暂不适用本办法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但适用本
办法中有关岗位聘用合同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利与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
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一式三
份,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执一份。
(四)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7、会保险和福利;
&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9、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在三年以上,至少一年。
(1)新参加工作、学历在本科及以下的,首次签订的劳动
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研究生学历的,首次签订的劳
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调入人员首次签订劳动
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包含股东单位工龄)或
连续工龄满15年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的,如
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特殊聘用人员的劳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劳动合同期满后根
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期限为一年。
3、一般聘用人员及临时工的劳动关系由劳动代理单位代理。
(六)公司招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劳动者,在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七)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
密的事项和违约责任等容易引起劳动争议的有关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因生产和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应在合同期满三十天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
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五)
通知职工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