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二、城市职能1.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
5.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
三、城市发展总目标1.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
2.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城市。
3.依托华南,立足珠三角,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四、城市发展分目标1.区域协作——提升城市的国际和区域地位提高深圳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三角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合作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经济转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社会和谐——推动城市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
4.生态保护——高效合理利用资源,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并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
经济转型政策:一、继续强化支柱产业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
制定重点产业发展目录,提高支柱产业增加值比重。
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支柱产业用地需求。
建设总部基地、专业化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地,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2.提高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鼓励自主创新研发,加快发展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
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草案
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实现地名的规范化、层次化及保护和宏扬地名文化,根据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城市规划成果,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法律效力本规划是深圳市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指导性文件。
凡在本市行政区范围内,确定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线、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等地理实体名称的相关活动和事项时,都应执行本规划。
编制地名分区规划和地名专项规划时,必须遵循本规划制定的原则和要求。
第三条规划范围本次地名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覆盖深圳市行政区的范围。
第四条规划期限本次地名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保持一致,即为 2022-2022 年。
第五条规划依据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 )《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深圳市地名管理条例》等法规;(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2022)》、《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组团分区规划》、《深圳市空间信息统一基础网格技术指引》等规划成果;(三)《深圳市地名志》( 1986)深圳市地名普查资料汇编( 1996)等地名资料;(四) 《新安县志》 (嘉庆版)等城市历史资料;(五)深圳市 1:2000 地形图( 1965 年版和 1984 年版)深圳行政区划图( 1981 年、 1983 年、 1987 年、 1992 年、 2000 年、 2003 年版)深圳市区街道地图集( 2004 年 12 月版)深圳城区图( 2005 年版)深圳市写真地图集( 2002 年版和 2022 年版)等地理资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第六条规划对象与内容地名总体规划包括以下内容:(一)构建城市地名系统;(二)明确地名的区块空间布局及其命名指引;(三)划分区片,并梳理与系统化完善区片名称;(四)梳理并规划轨道交通线、快速路、主干路、桥梁及隧道的名称;(五)梳理并规划市、区级开敞空间的名称;(六)确定老地名及历史地名的保护原则。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城市性质
现代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经济特 区,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经济中 心城市,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
城市职能
1、具有全国意义的综合性经济特区 2、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3、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港口城市 4、与香港功能互补的区域中心城市 5、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区域制造业生产基地 6、一个具有亚热带滨海特色的现代历史文化 名城。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现 状 概 况
1位置 北回归线以南,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
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与香港相连,北与东莞、惠州两 城市接壤
2经济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金融服务业 3交通连接大陆与香港,具有海、陆、空立体口岸的综合交通枢纽
现 状 概 况
二:是保护与保护型发展用地,以山体、水系、植被和组团分隔用地 为因素联成系统,呈“M”字型。
城 市 建 设 布 局 结 构 规 划 图
以特区为中心,由北向西、中、东三个方向发展,形成辐射 状的城市基本骨架。 将全市划分为9个功能组团和6个需控制建设规模的独立城镇 。 并以组团为基本单位进行产业布局,使各产业区象颗颗明珠 镶嵌于发展轴上
高速公路
I类干线
II类干线
道路网络规划图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绿地
道路绿化带
生态功能分析图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旅游用地规划图
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城市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2000年的18平方米/人提高到2010年的20 平方米/人,新增住房1500万平方米。
重要的住宅发展区域
留仙村住宅区 龙华二线扩展区 深圳湾填海区 东部沿海高尚住宅区
特南山组团
用地面积为72平方公里,人口控制规模47万人,西部区域性 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全市教育、科研基地和旅游度假胜地, 重要高新技术基地和临港工业区,环境优美的海滨城区。
深圳总体规划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1986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1)民意调查阶段(2006.10-12):开通民意倾听热线电话、 电子邮件和移动短信的接受平台,在多个网站上开设“公众 参与总规修编”的专栏,进行网上专题调查的合作。
全过程广泛深入的公众参与
(2)咨询讨论阶段(2006.11-2007.4):通过现场、广 播、电视、报纸等途径开展公共论坛,邀请相关领域的专 家、部门代表、公众代表参加,就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问 题进行开放式的沟通和交流。
2.2 发展形势分析
(3)深港合作的拓展与深化
2007年初,香港特首曾荫权在连任竞选纲 领中明确提出“与深圳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共 建世界级都会”的战略目标。 2007年10月10日,曾荫权发表本任期的首 份施政报告《香港新方向》,再次确立港深都 会的发展目标,并宣布,在任期内会致力推动 10项重大建设工程上马。包括:广深港高速 铁路、港珠澳大桥、港深空港合作、港深共同 开发河套等4项跨界基建,将深港城市合作推 进到实质操作层次。
城 市 价 值 链
附加值
研发模块 品牌模块 标准模块
中试模块 装配模块 试 高 制 品 研 制 或 低 上游 开 发 零 部 件 生 产 模 块 零 部 件 生 产
行业n
产 业 价 值 链
企业1 售 后 服 务 下游 行业1 企业2 … 企业n
加 工 组 装
销 售
2、城市发展条件与规划思路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目标
• 1.严格控制自然岸线的占用,保全岸线生
态与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和特殊性;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2
城市规模
3
城市空间结构
地效益达到4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工业 用地规模控制在220平方公里左右。
• 实施“促进主导产业,改进传统产业,扶
持创新产业”的工业发展策略,积极培育 战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名牌产品, 提高重点产业链的完整性和产业根植性。
• 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
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 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地约2.3平方公里,文化娱乐设施总用地 规模达到5.5平方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 文化设施用地人均约0.5平方米。
• 体育设施:规划期末新增体育用地约4.2
平方公里,体育设施总用地规模达到7平方 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达到 0.6平方米/人的配置标准。
7 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生态建设目标
学位供给规模达到100万个,高中阶段学位 供给规模达到20万个,高等教育学位供给 规模达到10万个以上。
•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期末新增医疗卫生用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9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十二日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为切实有效推进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深发〔2008〕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的通知》(深府〔2008〕20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围绕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总体规划(2008-2015)所确定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各项工作,创新发展方式,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创新。
二、实施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统揽全局的力度,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切实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明确责任,监督考核。
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责落实分工,各牵头单位分头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纳入各部门领导的任期责任制中,进行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审计,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和评议作用。
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作为全国首个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承担着先试先行的历史使命,必须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坚持全面创新的理念,突出深圳特色,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创新发展道路。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4版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4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深圳市作为中国的一座现代化大都市,其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2024年版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是在前几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优化,旨在更好地引导和规范深圳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
本文将对202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总体目标2024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宜居城市,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1. 坚持人本主义,提升城市品质。
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舒适度。
2. 保护生态环境,构建绿色城市。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城市的绿化覆盖率,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3. 促进产业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城市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 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二、空间布局1. 市域空间布局。
坚持“一核一带一区”的空间格局,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深港西部新兴产业带为主体,以临空经济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合理的市域空间发展格局。
2. 城市空间布局。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重点加强市中心、滨海新区、大运新城等重点区域的发展。
3. 城乡空间布局。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加强城市与周边乡村的衔接,形成良好的城乡互动关系。
三、建筑与景观1. 建筑风格。
倡导简约、现代、绿色的建筑风格,强调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2. 公共空间。
加强公共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共空间的使用效率和品质。
重点加强公园、广场、文化设施等公共空间的建设。
3. 城市景观。
注重城市景观的塑造和提升,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景观。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0]9号2000年12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上报审批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的请示》(粤府函[1998]47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年至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深圳市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深圳市的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深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全部行政辖区2020平方公里为城市规划区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要强化特区的中心地位。
要以特区为中心,以西、中、东三条放射发展轴为基本骨架,形成梯度推进的“带状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
要切实保护好组团间的绿化隔离地带,防止连片发展。
要按照有关用地分类的要求,对市域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尤其是对“已推未建设”的234平方公里土地要合理整治和利用。
市域土地利用要有利于严格保护市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村镇要集中建设,严格控制分散开发。
四、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到2005年,全市总人口要控制在42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25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要控制在430万人以内,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80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模板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城市规划课程作业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概况简述学院名称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及班级土管1班姓名何建明学号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一、基本情况与修编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对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今日公布新一轮总规。
专家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根本性蓝图。
在特区进入第二个发展的30周之际,本轮总规充分体现了以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的规划理念,承担了在全国率先探寻城市转型路径的重要使命。
它的公布,必将以城市转型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高效利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引领国家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规划指导思想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和创新,探索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路径。
2、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提升城市在区域和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应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4、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更好地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在粤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先导、先试的示范作用。
5、在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统筹协调城市发展。
三、城市性质深圳是中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四、城市职能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外协遴选文件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背景介绍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
2019年3月15日,我局下发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方案》,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环评法的要求,需针对《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是引领我市2020 年至2035 年城市发展的纲领性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从资源利用和环境生态视角对总体规划成果的科学评估,对我市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背景下的新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拟委托专业机构协助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二、项目基本要求(一)技术要求1. 工作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规划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等多个方面。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特点及资源禀赋,重点对深圳市国土空间开发总体规划的实施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诸多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论证规划的环境目标可达性和合理性,并提出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规划分析介绍规划不同阶段目标、发展规模、布局、建设时序等内容,梳理规划的环境目标、环境污染治理要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与建设等方面内容。
分析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同层位规划的符合性,识别存在的冲突和矛盾。
(2)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调查分析深圳市资源利用现状、环境质量现状和生态状况及生态功能现状。
结合深圳市污染源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和变化趋势。
2020年(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文本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九月I 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城市性质与规模 (3)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3)第二章城市规模 (4)第二部分城市发展政策指引 (7)第三章区域协作政策 (7)第四章经济转型政策 (9)第五章社会和谐政策 (10)第六章生态保护政策 (11)第三部分城市空间发展与结构布局 (14)第七章土地综合利用与四区划定 (14)第一节土地综合利用 (14)第二节四区划定 (15)第八章城市空间结构 (17)第一节空间发展策略 (17)第二节城市发展轴带 (18)第三节城市分区与功能组团 (19)第四节城市中心体系 (21)第九章城市更新 (22)第十章城市建设密度分区 (24)第十一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5)第十二章总体城市设计 (27)第十三章五线划定与管制 (30)第四部分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系 (34)第十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 (34)第一节工业发展与布局 (34)第二节物流业发展与布局 (36)第三节金融业发展与布局 (37)第四节文化产业发展与布局 (38)第五节旅游业发展与布局 (40)第十五章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布局 (42)第十六章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设施布局 (44)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 (44)第二节各类公共设施布局 (46)第三节各类商业设施布局 (48)第十七章城市文化特色与遗产保护 (50)第一节文化特色塑造 (50)第二节文化遗产保护 (50)第十八章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52)II 第一节城市生态建设 (52)第二节绿地系统规划 (55)第十九章城市环境保护 (58)第一节地表水环境 (59)第二节近岸海域环境 (61)第三节空气环境 (62)第四节声环境 (64)第五节固体废弃物 (65)第二十章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 (66)第五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69)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设施 (69)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策略 (69)第二节对外交通 (71)第三节公共交通 (74)第四节道路交通 (75)第二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76)第一节水资源和能源保障 (76)第二节供、排水工程 (79)第三节供电工程 (83)第四节供气工程 (84)第五节通信工程 (86)第六节环境卫生工程 (88)第二十三章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 (90)第六部分规划实施政策支撑体系 (97)第二十四章特别政策地区 (97)第二十五章分阶段实施指引 (100)第二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102)第二十七章分区发展指引 (107)第二十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政策与措施 (110)附则 (115)附表 (116)附表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16)附表2: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117)1 总则第1条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土地利用调控与空间管制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调控 (16)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9)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23)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24)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26)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29)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30)第六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32)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34)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9)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9)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9)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0)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2)第一节 土地整治 (42)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2)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45)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4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7)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47)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49)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51)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53)附表 (56)SHENZHEN CITY (2009-20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1.深圳市宝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pptx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学海无涯
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含附图和规划说明)组成,文本(含附图) 具有法定的效力。
第8条 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区人民政府和市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统 筹实施、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和监督等工作;宝安区人民政府和市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组织实施。
第21条 大浪街道用地调控指标 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5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 低于 10 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 1808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 地不超过 1570 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 10 公顷,土地 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 10 公顷。 第22条 民治街道用地调控指标 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 低于 15 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 2044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 地不超过 1747 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 31 公顷,土地
1
学海无涯
7. 《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 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 号)
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10《.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11《.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2.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送审稿) 13.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14.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送 审稿 ) 15.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
深圳城市规划及发展分析 PPT
民生发展规划
深圳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
各区域历年发展对比
各区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趋势平稳,龙华、坪 山相对处于低位
GDP:各区的增长趋势相当,但龙华新区、坪山新区绝对值相对偏低; 固定资产投资:近年来放缓了固定资产投资量,因此各区的趋势相对平稳,龙华、坪山处于低位;
备注:宝安区2012年开始剔除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均从新区设立起统计。
功能布局
宝安区主要规划为三个功能区,以商务、商业项目为主
中央商务区核心区总用地约3平方公里,包括商 务办公区、核心商业区、中央绿轴,主要为商务 和商业服务功能。核心区布局有三组230米超高 层建筑群。 商务办公区位于核心区的西侧,用地面积约80公 顷,规划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主要发展金 融、商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和 总部经济。 核心商业区位于核心区的东侧,用地面积约50公 顷,规划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主要布置大 型购物中心、步行商业街、五星级酒店等。 规划利用中央绿轴公共文化设施、海滨广场公园 、地下空间,打造为中央商务区配套的文化休闲 娱乐和观光场所。
宝安区政府全力推进中心区规划建设,历年投入约100 亿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网络已基本形成。引入 世界先进理念规划设计了中央绿轴,将打造成为深圳西 部的名片,中央绿轴串联了海滨广场、公园、图书馆、 青少年宫、演艺中心等市级规模公共文化设施,将于 2020年前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
前海合作区规划各类轨道线路 12条,总长度约53公里,轨道 网络密度3.5公里/平方公里。 各轨道线路的具体线站位布局 应结合全市轨道交通规。
宝安中心区定位:CBD+TBD
深圳市总体规划确定,宝安中心区与南山、前 海共同组成深圳市城市双中心,功能定位为: CBD+TBD,即中央商务区和科技研发服务区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深府办[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深府办〔201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
《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
《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26•【文号】国函〔2024〕144号•【施行日期】2024.09.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深圳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是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全国性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深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0万亩(含易地代保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02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4.2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74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1%;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3.8%(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用水总量不超过30亿立方米,其中2025年不超过24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二、城市职能1.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
5.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
三、城市发展总目标1.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
2.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城市。
3.依托华南,立足珠三角,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四、城市发展分目标1.区域协作——提升城市的国际和区域地位提高深圳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三角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合作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经济转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高效发展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社会和谐——推动城市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
4.生态保护——高效合理利用资源,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并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
经济转型政策:一、继续强化支柱产业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
制定重点产业发展目录,提高支柱产业增加值比重。
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支柱产业用地需求。
建设总部基地、专业化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地,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2.提高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鼓励自主创新研发,加快发展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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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课程作业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概况简述学院名称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及班级土管1班姓名何建明学号201131160707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简述一、基本情况与修编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市规划国土委对国务院批复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今日公布新一轮总规。
专家表示,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各项建设发展的综合部署,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根本性蓝图。
在特区进入第二个发展的30周之际,本轮总规充分体现了以全球视野谋划城市发展的规划理念,承担了在全国率先探寻城市转型路径的重要使命。
它的公布,必将以城市转型带动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土地的高效利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引领国家新一轮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规划指导思想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改革和创新,探索资源紧约束条件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路径。
2、坚持“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理念,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3、提升城市在区域和国家整体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应对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4、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更好地服务香港,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在粤港澳合作中发挥先行、先导、先试的示范作用。
5、在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前提下,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综合调控职能,统筹协调城市发展。
三、城市性质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四、城市职能1、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践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科学发展模式的示范区。
2、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
5、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城市。
五、城市发展目标(一)城市发展的总目标:1.继续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
2.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和国际性城市。
3.依托华南,立足珠江三角洲,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二)城市发展分目标:在城市发展总目标的指引下,确立区域协作、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生态保护四个方面的分目标,分别是:1、区域协作——提升城市的区域和国际地位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强深港合作,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及内地城市的联系,推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与能源利用、区域经济要素市场培育和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合作,联手开展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经济转型——保持经济持续高效增长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提高资源产出效益。
3、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保持城市人口适度稳定,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基本居住条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弘扬先进文化。
4、生态保护——高效合理利用资源,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环境保护,保证优良的生态环境。
六、城市规模(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07年底全市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50平方公里。
规划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90平方公里以内。
2020年全市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1平方米以内。
(二)城市增改用地规模:为转变城市土地利用模式,规划确定城市增改用地规模,作为对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调控的依据。
1、城市增改用地是新增建设用地和改造建设用地的统称。
2、新增建设用地是指在现状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实施开发建设行为而新增加的建设用地(含已批未建用地的消化)。
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平方公里以内,主要满足保证城市转型所必需的重要产业、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需求。
规划期内在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和水利安全等的前提条件下,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程序,可适量填海。
3、改造建设用地是指现状建成区内实施更新改造的用地,包括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用地。
规划期改造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90平方公里,其中全面改造建设用地规模60平方公里。
改造建设用地应以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为目标,优先保障产业升级以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建设需求。
(三)城市常住人口规模:2007年底,全市常住人口规模为861.55万人。
以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综合考虑其它方面因素,规划到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100万人以内。
七、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分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一)西部发展轴1、西部发展轴由南山蛇口半岛通过深港西部通道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前海中心、航空城、沙井、松岗,联系东莞西部并通往广州,既是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发展“脊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度推进深港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的战略性地区。
主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等功能。
2、将前海中心培育和发展成为新的市级中心,承担城市和区域的高端服务功能。
重点开发沙井西部沿江地区和航空城地区,推进沿江高速公路、机场扩建、深港机场连接线、穗深港城际线和珠江口跨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沙井、松岗地区的产业升级和旧区改造。
(二)中部发展轴1、中部发展轴由福田中心区通过广深港客运专线向南联系香港,向北经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联系东莞松山湖高新园区和莞城中心,构成莞—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
主要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福田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龙华新城和光明新城,推进深圳北站、广深港客运专线、深莞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福田保税区、光明高新区、观澜和龙华高新区发展水平。
(三)东部发展轴1、东部发展轴由罗湖中心区向南经罗湖口岸联系香港,向北经布吉、横岗,连接龙岗中心和坪山新城中心,通往惠州及粤东地区,是惠—深—港区域性产业聚合发展走廊,主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功能。
2、充分发挥罗湖中心区的辐射功能,重点开发大运新城、坪山新城,推进东部通道、莲塘口岸、厦深铁路、深惠城际线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龙岗中心服务功能和坪山新城发展水平。
(四)北部发展带依托厦深铁路和机荷高速公路,串联坪山新城、大运新城、龙华新城、航空城等重要节点构筑的产业发展带。
向西通过机荷高速公路跨珠江通道和厦深铁路西延线,加强与珠江西岸城市的联系,向东连接惠州和粤东地区,构成区域性的产业发展带。
(五)南部发展带以原特区带状组团结构为基础,打造与香港全面对接的都市功能带,经蛇口半岛跨珠江向西建立与珠江西岸滨海地区联系,通过盐坝高速公路经大鹏半岛向东连接大亚湾以及稔平半岛等东部滨海地区。
全面提升都市服务功能,协调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八、城市中心体系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2个城市主中心、5个城市副中心,8个组团中心。
(一)城市主中心:规划确定2个城市主中心,即福田-罗湖中心和前海中心。
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对全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前海中心的建设,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逐步形成发展有序、功能互补、区域辐射功能强大的双中心结构。
(二)城市副中心:规划确定5个城市副中心,即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和盐田中心,承担所在城市分区的综合服务职能,发展部分市级和区域性的专项服务职能,带动地区整体发展。
1、龙岗中心包括大运新城和龙岗中心城,在发挥对东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市级文化体育和会展服务功能,并作为深圳辐射带动粤东地区发展的重要节点。
2、龙华中心包括龙华新城和龙华中心区,在发挥对中部分区综合服务职能的同时,承担全市和区域性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并承接福田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延伸。
3、光明新城中心是深圳西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4、坪山新城中心是深圳东部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中心,是促进区域先进产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地。
5、盐田中心是深圳东部滨海地区旅游综合服务基地、深圳东部港口与物流配套服务中心。
(三)城市组团中心规划确定8个城市组团中心,即航空城、沙井、松岗、观澜、平湖、布吉、横岗、葵涌,分别作为各城市功能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发挥组团级的服务功能。
九、城市总体布局(一)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1、一核心:研发总部中心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组成的中心城区和宝安中心区,产业以高新技术产业研发、设计、高端生产及企业总部为主,以无污染的服装、钟表、黄金珠宝、工艺礼品等都市型工业为辅,形成区域的研发总部中心。
2、九片区:产业功能片区(1)福永—沙井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重点发展计算机及其配件、通信设备、电子元件、电气机械、文化办公机械、交通运输设备及化学原料等产业。
(2)光明—石岩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重点发展化合物半导体、平板显示、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电子器件、电子照明、计算机与通信等产业。
(3)龙华—坂田高新技术产业片区:重点发展计算机与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技术、多媒体系统结构、ATM技术、光交换机、移动通信与卫星通信、软件开发及平板显示等产业。
(4)宝龙—碧岭—大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制造片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计算机与通信、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与配件、大型先进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5)公明—松岗优势传统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化工、内衣、钟表、模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配套产业。
(6)观澜—大浪优势传统产业片区:发展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电子及配件等产业,发展家私、服装、塑胶、五金、专用仪表制造等相关配套产业及优势传统产业。
(7)布吉—南湾—横岗—平湖优势传统产业片区:发展家电、眼镜制造等优势传统产业及高新技术配套产业。
(8)龙城—坪地新兴产业制造片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新型显示器及相关配套产品、半导体照明、生物工程等产业基地。
(9)葵涌—大鹏新兴产业研发片区:发展高科技研发、生态环保和智力密集型新兴科技产业。
3、五十二园区:先进制造业园区将工业园区整合为三类52个,包括9个重点发展园区、20个重点培育园区和23个功能提升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