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都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机关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以下是这三种制度的范本:首问负责制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首问负责制原则,确保公民和法人在需要办理事务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第二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首问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和权限。
第三条:政府机关接到公民和法人的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后,应及时核实并分析问题,明确负责人,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民和法人办理事务,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解决时,必须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热线、网站等咨询投诉平台,确保公民和法人通过这些渠道可随时随地进行咨询投诉,并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
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首问负责制的贯彻情况,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奖惩。
限时办结制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应当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各项行政事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办结。
第二条:政府机关应当制定明确的办理时限,对不同事项和不同程序进行区分,并在事项发生时即告知公民和法人。
第三条:政府机关在接受行政事务后,应根据事务的复杂程度和办理程序制定合理的办理时限,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办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事务,并将办结情况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
第五条:政府机关实施限时办结制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办理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因时间紧迫而出现操作不当和质量问题。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行事,对工作结果负责。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5•【字号】巴府办发[2008]31号•【施行日期】2008.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巴府办发[2008]31号)各科(室)、小车队,各代管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08]6号)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现就市政府办公室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一)办公室设立首问责任室,主要承担首问负责事项。
首问责任室工作人员统一实行座牌上岗,以方便服务对象辨明身份,便于社会监督。
同时,凡在机关内首次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函、来电、来访的科(室)和代管部门工作人员,同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来机关办理公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事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严禁推诿。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
对符合规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得拖延或刁难;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应补充和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注意事项;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告知办事人员办结时间和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自己承办、但属于本机关办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
对承办人不在岗的,或一时不能明确承办人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填好市政府办公室首问负责制待办事项登记表及回执。
【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办法
【关键字】制度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精神,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机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一、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可以协助办理的,应予积极协办;对协办不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具体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具体承办人;若具体承办人因公因事临时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原因,并代为接收、转交,对接待的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材料等相关信息,负责跟踪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五)首问责任人对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联系工作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请示领导的有关事项,应予及时汇报但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领导。
(七)承办人要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员。
(八)局机关领导班子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一)限时办结制是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负责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试行)为了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一、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到市委办公室联系工作、反映情况或电话询问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人员应承担解答、办理、转交或引导责任的制度。
2、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热情周到,谦虚大方,耐心听取陈述,解答询问,积极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3、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不推不拖,直接办理;对资料或手续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内容;对办理不了的,要说明原因。
4、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提供必要的指引服务,主动告知或直接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科室和责任人。
5、对不属于市委办公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说明情况,并帮助其联系相关承办部门,进行必要的指引服务。
6、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和办理的,严禁以“不知道或办不了”为由一推了之。
确因工作繁忙,无法履行首问职责的,应予解释说明,并委托他人接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二、限时办结制7、办文、办会、办事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杜绝久拖不办、办而不结的现象。
8、安排布置工作时要依照工作性质,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时限要求,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交随办。
9、办公室起草的文稿一般要提前两天交分管副秘书长或主任审核,提前一天交相关领导审定。
文件收发传递、信息处理等办文工作,属于特急的应即时办理;急件在1天内办结;其它文件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阅办件的传递原则上不超过5天。
基层、部门请示的文件,在收到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呈有关领导,领导明确批示或经有关会议通过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反馈办理意见。
10、领导正式签发文件电报,特提电报要在领导签发后即时办理,最迟应在签发后6小时内发出;特急的文件电报要在领导签发后1天内发出;其它文件电报要在领导签发后2天内发出。
11、办会过程中,对会标、桌签、音响、会场卫生、鲜花摆放、安全保卫等会务准备工作最迟要在会前4小时做到位。
县发改委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
县发改委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table>根据《xx县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委“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为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善机关服务态度,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增强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任务:一是机关的作风和面貌有明显好转;二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显著提高;三是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增强;四是公务员依法行政、诚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范围对象:实行的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适用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若有违反本规定的,要进行问责。
二、实施“三项制度”的工作步骤和要求(一)认真做好“三项制度”实施的学习宣传工作。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机制。
各股(室)一定要从不断提高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从建设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机关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学习贯彻“三项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全面开展实施“三项制度”的学习培训。
委党政班子决定把“三项制度”作为本单位近期集中组织学习的主要内容,使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熟悉了解“三项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
2.认真组织开展“三项制度”实施的宣传活动。
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部门实施“三项制度”的进程,采取多种方式,把本部门实施“三项制度”的具体办法以及职能职责、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告,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晓“三项制度”,通晓本部门的职能、职责 ,通晓办事的法规政策依据和办事条件、程序、权限、时限等规定,对机关实施“三项制度”进行监督, 使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什么是首问责任?首问责任是一种管理方法,旨在明确责任和权利,确保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在首问责任制度下,组织结构中的每个成员都有责任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或回答问题。
这个责任通常由客户服务部门或客户支持团队来承担。
首问责任的目的是最大化客户满意度,同时改进客户服务的效率。
限时办结制度是什么?限时办结是管理方法的另一种形式,它鼓励有关团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在限时办结制度的下,团队成员通常需要协调工作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协力完成任务。
限时办结制度可以促进团队合作和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提供高效课程服务。
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的相似之处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都集中在提供满意和高效服务。
首问责任确保速度和效率,同时限定了团队成员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关注的是工作的质量和及时性,鼓励团队成员协同合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这两种方法都着重于提高组织的客户服务质量,增强组织的可靠性。
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的区别两种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运作方式和焦点。
首问责任在客户服务的初始阶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确保客户在他们的问题最初提出时,能够得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法所关注的是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
而限时办结制度更注重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来完成组织指定的任务。
这种方法追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并以最好的方式完成。
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在现实世界中的应用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在现实世界中都被广泛应用。
世界各地的许多组织,特别是大型企业和政府机构,都遵循了这些管理方法,为客户和雇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效率。
随着技术的进步,许多企业和组织已经引入自动化辅助工具,以提高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的效率。
如何有效实施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实施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时,请考虑以下四个步骤:1.明确责任和权利,确定客户服务团队的目标和职责;2.设定明确的时间表,以确保团队成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任务;3.建立协作机制,鼓励团队成员之间合作,共同完成任务;4.定期监测和评估实施效果,以便改进和优化系统。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法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加强政府部门工作的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我国在多个领域引入了“首问负责制”来规范政府的服务工作。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政府部门在执行“首问负责制”时出现了诸多问题,导致服务质量不达标,甚至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为此,为了加强“首问负责制”的实施效果,保证民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需要建立一种限时办结制度。
二、何为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在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同时,规定了政府部门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评估和反馈。
限时办结制度能够强制政府部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为何需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1. 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率在政府部门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同时,如果不能够按时办结,将会影响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并且给民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能够督促政府部门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办事效率。
2. 保障民众的权益在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同时,为了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结问题,将会给民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3. 促进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有助于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促进政府部门的工作监督与评估。
通过对政府部门工作规范的明确,实行制度从而促进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四、如何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要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限时办结制度,并普及知识政府部门需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明确限时办结制度的具体细节,并向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普及教育,让他们明确限时办结制度的重要性。
2. 规范工作流程要规范工作流程,从服务台接待到办理流程都需要有具体的规定,使得政府部门的服务更加符合规范化,也方便对办理流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3. 加强监督政府部门需要对限时办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且建立相关的记录,便于后续进行评估。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模版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在日常工作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事民众的合法权益,建立起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首问责任即指办事民众首次来电、来访或来信的事项,由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亲自担当起办理此事项的任务和责任,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限时办结制度即指在受理办理某项事务后,设定具体的办理时限,对事项办结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得到解决。
以下是一个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模板,供参考。
二、模板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事民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涉及民众办事的各个窗口、部门。
第三条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要求各受理窗口、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在工作中牢记首问责任,确保按时办结。
第二章:首问责任第四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真诚、热情地接待办事民众,查询并了解其问题。
第五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清晰明了地向办事民众解答问题,提供帮助,并告知相关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六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办事民众的问题,并向办理部门进行转办。
第七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办事民众的沟通畅通,并及时告知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
第八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整理和归档办事民众的各类材料和资料,确保安全妥善地保存。
第九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各类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需定期反馈办事民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第三章:限时办结第十一条办理部门在接到转办的事项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工作量和复杂度,合理设定办结时限。
第十二条办理部门应当按照设定的时限,认真、高效地办理事项,确保办结质量和办结时限。
第十三条办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受理窗口和办事民众办理进展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办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各项工作的办理情况,对超时办结的事项要进行整理和分析。
第十五条办理部门应当积极回馈受理窗口和办事民众的评价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
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负责制第一条为了保证维稳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本部门工作人员做好维稳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维稳信访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XX党委关于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负责制有关要求,结合维稳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事项首问首办负责制是指本部门在开展信访工作时,首位接听信访人电话、处理信访人来信、接待信访人来访的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员来电、来信、来访提出的有关事项,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荐、办理,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一种责任制度。
第三条信访事项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听来电、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和程序,认真、热情、负责地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的责任制度。
第一位接听来电、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的- 1 -部门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是指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划分,具体负责解答、办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划分对信访人员来电、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认真、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
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具体负责解答、办理该事项的部门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第五条信访事项首问责任人责任。
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语言文明,耐心听取信访人来访、来电陈述,并认真做好记录,在了解信访人来访、来电所问事项后,自己能够解答或办理的应该即时解答或办理,自己不能解答或办理的事项要根据职能,及时负责告知、接洽并引荐到首办处室或首办人员。
第六条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人责任。
首办责任人和首办责任处室应态度谦和,热情接待,主动问其来访事由,要以“一张笑脸、一匀问侯、一把椅子、一杯清茶”待人,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酎心听讲,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观象。
处理信访人来信要认真、及时,接听信访人来电要礼貌、周到,处理信访人反映的- 2 -信访问题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程序进行规范处理。
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一、背景介绍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是指政府部门推行服务承诺制的同时,要求服务承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并对办结情况进行考核,以实现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效能的目标。
本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服务承诺制度,提升政府部门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民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二、制度目标1.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通过限时办结制度,促使政府部门高效完成服务承诺事项,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2.增加政府部门责任感。
通过首问责任制,强化政府部门对服务承诺的履行责任,推动服务承诺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3.提升政府形象。
通过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树立政府部门快速、高效、诚信的形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三、制度设置1.限时办结周期设定。
针对不同类型的服务事项,制定不同的办结周期,确保办事流程以合理、科学的方式进行。
2.问责机制建立。
设立首问责任人,负责监管和催促办结工作,对超期办结的单位进行问责。
3.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
建立服务事项实时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办结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奖惩制度建立。
对限时办结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超期办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四、实施路径1.系统建设。
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开发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对办结情况的准确记录和监管。
2.服务承诺范围扩大。
将服务承诺制度适用范围扩大到涵盖更多的政府服务事项,通过提前对服务承诺进行公开承诺,形成对限时办结制度的广泛认同。
3.培训和培养。
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快速办结服务事项的能力。
4.健全监督机制。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对政府服务提出监督和建议,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部门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五、风险和对策1.资源不足导致限时办结难度大。
政府部门需要合理配置资源,确保能够按时办结服务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2.服务需求变化导致限时办结的难度增加。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1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树立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本队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督促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2、本队全体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要求:负责接待单位和群众有关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来人或电话举报投诉及来访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解答来人来访或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
二、限时办结制1、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农资市场检查及执法,农资质量检验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
2、上级机关和部门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10日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3、对本队有关事务咨询和群众来访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应立即办理;需会议研究决定的,一周办结;复杂问题1月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对违反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规定的责任人,属态度生硬或推诿扯皮及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由大队长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写出书面检查;属不负责任、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等问题的,由队上查实后,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2一、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单位和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本队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并负责督促答复办理结果的责任制度。
2、本队全体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要求:负责接待单位和群众有关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对来人或电话举报投诉及来访事项直接办理或转交后督促办理,并向当事人答复办理结果,解答来人来访或电话咨询的'有关问题。
二、限时办结制1、农资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农资市场检查及执法,农资质量检验等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时限内完成。
2、上级机关和部门转办、批办、交办的事项,一般在10日内办理完结,并上报办理结果。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文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文一、前言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在政务服务中,确立以“谁办谁负责”和“限时办结”为原则,将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并规定办理时限,以促进政务服务效率的提升。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二、制度内容1. 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是指在政务服务过程中,首次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承担起对应问题的解决责任。
具体实施如下:(1)明确责任:政务服务机构应明确首问责任工作人员,要求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资源,对待群众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解答、第一时间接待。
(2)征求意见:首问责任工作人员在解答群众问题的过程中,应积极倾听并征求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提供全面、准确的政策解答。
(3)协同配合:首问责任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应及时协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或人员,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4)记录留痕:首问责任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应及时记录相关问题和解决措施,以便日后查阅和总结经验。
2. 限时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对各项办事事项设定具体的办结时限。
具体实施如下:(1)明确办结时限:政务服务机构应根据不同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合理设定办结时限,并在接待时向群众进行明确告知。
(2)追踪管理:政务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办结时限的追踪管理机制,确保每项办事事项的办结时限得到有效控制。
(3)优化流程:政务服务机构应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措施,优化办事流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4)监督评估:政务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评估机制,对办结时限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实施效果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实施将会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 提高服务效率:通过明确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办理时限,可以有效提高政务服务的办事效率,减少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
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首问责任制度,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对于群众问题的解答准确、全面,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并通过限时办结制度,保证办事事项能够在设定的时限内办结,提高服务质量。
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
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第一篇: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楚雄州政府法制局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州政府法制局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树立“规范、公开、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服务承诺制第二条州政府法制局根据工作职能要求,以形成各种配套制度的方式,对行政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第三条州政府法制局根据工作职能和相关要求,对法制监督工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提出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并向社会公示。
第四条州政府法制局服务承诺的事项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公示:(一)通过《楚雄日报》、楚雄州政府法制网向社会公示;(二)采取印发通知、公告、承诺书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三)通过印发服务承诺办事指南及办事导示图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州政府法制局工作人员接待来访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力戒服务忌语,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达到“四个好”(即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服务目标。
第六条州政府法制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履行8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按规定应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三章首问责任制第七条州政府法制局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通过电话或到州政府法制局咨询、办理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2 工作人员应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导到相关科室的制度。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第一篇: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首问责任制第一条首问责任制是指当事人到机关办事或向机关打电话(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输或移交具体经办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当事人提出的办事项目,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有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和需补交的材料,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三条当事人提出的办事项目,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到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的责任人或部门,负责办理的责任人不在时,应告知该责任人或部门的联系电话。
第四条属于首问人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办事人的办事项目、联系电话等,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六条如需较长时间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或提醒分管人向服务对象说明完成期限,并分阶段性向服务对象反馈处理结果。
第七条如遇紧急事项,首问责任人无法与分管人、分管领导取得联系时,应立即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由上级领导决定处理方式。
事后要与服务对象确认或询问分管人事项处理情况。
第八条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具体办理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首先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办事人;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联系,帮助落实承办部门,或由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九条对上个月法律性义务的事项或工作,首问责任人不可自作主张处理或解释本岗位职责范围外的事项。
第十条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充分体现集团机关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和精神风貌。
不能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第十一条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各部门的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员工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高校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
高校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高校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建设,落实工作职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遵照热情主动、文明办事、规范服务、及时高效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单位管理服务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岗位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推行公布办公地点、公布负责人员、公布工作职责、公布办事流程、公布联系电话、公布办理时限“六公布”,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增强管理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校内外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来访、来电咨询、反映问题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管理服务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导到相关单位的制度。
首位接待或受理的管理服务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首问责任。
第六条首问责任制遵照“首问负责、对口办理”的原则实施。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需要提供或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告知办事人员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
(二)属于所在单位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到相应科室办理。
如属来电,首问责任人应将相应科室管理服务人员姓名及办公电话告知办事人员。
(三)属于学校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办事人员受理单位名称及办公电话,必要时应帮助联系或引导到受理单位。
(四)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给予指导和帮助并做说明。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把握不准或重大、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联系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一次告知制是指办事人员来访、来电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管理服务人员应一次告知办事人员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时限及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告知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第八条一次告知制遵照“准确全面、方便高效”的原则实施。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共青团中方县委员会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一、首问负责制(一)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机关办理业务工作、联系工作事项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员),首次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负责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三)首问负责人对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可以协助办理的,应予积极协办;对协办不了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具体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具体承办人;若具体承办人因公因事临时不在岗的,首问责任人应说明原因,并代为接收、转交,对接待的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办理事项及材料等相关信息,负责跟踪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五)首问责任人对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联系工作和咨询、反映情况的办事人员,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请示领导的有关事项,应予及时汇报但不能随意将责任推给领导。
(七)承办人要认真及时办理有关事项,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办事人员。
(八)局机关领导班子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首问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事项,并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限时办结制度实施办法(一)限时办结制是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各负责人应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
(二)局机关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办理的工作和服务事项,要在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对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界定办理时限的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本着“提高效率、方便办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对能够当场办结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
田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田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实施细则为强化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根据县委、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在服务过程中,最先接待来电、来访、办事、咨询的接待人员要负责给予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
第二条首问的对象包括:前来中心的办事人员、来电、来访、咨询、查询和投诉人员等。
第三条对来人或来电提出的咨询、查询、投诉等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都有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的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
第四条首问的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
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应该做到:1、向来电、来访人说明原因,并给予必要的解释;2、将来人带到相关人员处或指引到相关单位办理;3、用电话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便于及时解决;4、转告有关单位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
第五条答复来人、来电提出的问题时,既要准确地掌握政策,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确切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给对方一个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解决不了、解释不了或不属于本窗口职责的问题,应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答复、介绍和指引时,首问的同志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树立中心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在处理来人、来电的咨询、查询、投诉和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对首问人员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效能问责。
二、限时办结制度第一条窗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所办理或代理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
第二条窗口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时,均应分别出具能证明办理和代理日期的办理通知书和承诺代理通知书。
受理时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凡是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无论是在本乡,还是需要到县中心或有关部门,窗口均应确定明确的办结时限;凡是可以在办结时限前完成的事项,应尽快办理,不得以时限未到为由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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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公司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对内、对外办理事项。
第二章首问负责制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机关部门开展工作时,首位受理来文来电来访或其他部门转办事项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部门,认真解答、引导、办理的制度。
上述人员及部门即为首问责任人和首问责任部门。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和首问责任部门的责任
(一)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说明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
(二)属首问责任部门内部其他科室或人员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引导办事人到相应科室或承办岗位。
(三)属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为办事人联系或引导到相应部门。
(四)首问责任部门收到上级或其他单位正式公文,应及时
报总经理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按公司公文运行流程办理。
(五)首问责任人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紧急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将首问事项及时录入“机关工作管理平台”工作日报条目中,便于追溯。
第六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落实首问负责制负总责。
第三章限时办结制
第七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承办事项的制度。
第八条限时办结制的内容
(一)集团公司和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办理时限的事项,应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
(二)执行上级的决策,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部署和落实。
(三)公司所属单位的请示和公司重要审批事项,属承办部门权限范围内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多部门协调的,应由牵头部门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公司领导决策的,按领导要求办理;需要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根据会议议定事项办理。
(四)本身性质决定有时限要求或不尽快办理将造成不良后果的特殊事项,应立即办理。
(五)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应尽快上报。
(六)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按计划落实。
(七)日常审批事项,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办理。
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
(八)如遇紧急事项,承办部门人员应随叫随到,连续办理。
(九)上述所有事项,确实不能按时办结的或办理时间较长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和工作进展,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反馈办理情况。
第九条工作人员因出差、休假或其他原因临时离岗,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可根据部门主要负责人安排,通过应用系统授权或“移交工作单”(样表见附表)向他人暂时移交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落实限时办结制负总责。
第四章举报、投诉与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重要业务审批事项限时办结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随时抽查机关部门审批(办理)事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跟踪整改。
第十二条举报、投诉
(一)公司员工和外来办事人员有权对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事项进行监督,如遇机关工作人员或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可随时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或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XXXXX
(二)举报、投诉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或信息内
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承办部门、部门负责人、承办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扣分、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和组织处分。
(一)对前来办事人员推诿或刁难的;
(二)应即时办理事项而故意拖延的;
(三)因临时离岗未交接工作,导致办理事项延误的;
(四)因未按时、按要求给予批复或答复,导致影响所属单位工作的;
(五)应请示领导或上级机关而未及时请示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其他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规定的情形。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所属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制度。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临时离岗移交工作单
附表
临时离岗移交工作单部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