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措施项目)
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目录第一部分、实体项目 (2)A.1 土、石方工程 (2)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2)A.3 砌筑工程 (19)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6)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37)A.6 金属结构工程 (42)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45)A.8 防保、隔热、温工程腐 (52)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57)A.10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61)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6)一、可竞争措施项目 (66)A.11 脚手架工程 (66)A.12 模板工程 (72)A.13 垂直运输工程 (78)A.14 建筑物超高费 (83)A.15 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 (86)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A.16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91)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工程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当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工程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确实定:、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综合了根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47元/工日。
十一、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确实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2.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4.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二十二、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确实定:1.2.3.本定额中次要机械综合为其他机械费。
十三、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要的劳开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相应工程内。
十四、本定额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包括在本定额A.13垂直运输工程相应工程内。
十五、大型机械的安装、撤除及场外运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套用2021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机械台班单价?有关工程。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列表。
二、土方项目是按刚吐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一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三、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
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土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底面积在20㎡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四、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五、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释放工程量内。
最新2012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市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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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土建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pdf 文档全文免费预览范本一:正文:一、背景介绍此文档为河北省2012年土建工程定额的说明及计算规则。
定额是指在进行土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特点,对各种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劳动力、设备等进行细化、定量化的计算和要求的指导文件。
二、定额说明1. 目录1.1 人工定额1.1.1 砌筑人工定额1.1.2 混凝土人工定额1.2 材料定额1.2.1 钢筋材料定额1.2.2 砼材料定额2. 定额计算规则2.1 人工定额计算规则2.1.1 标准工日计算2.1.2 人工费用计算2.2 材料定额计算规则2.2.1 材料用量计算2.2.2 材料费用计算三、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河北省2012年土建工程定额表格- 定额计算示例表格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定额: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特定项目要求对人工、材料等进行细化、定量化计算的文件。
2. 人工定额: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人工项目的工日和人工费用进行计算和规定的定额。
3. 材料定额: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材料项目的用量和费用进行计算和规定的定额。
范本二:正文:一、文档目的此文档旨在提供关于河北省2012年土建工程定额的详细说明及计算规则,以便工程相关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准确并规范地进行人工和材料的计算。
二、定额说明2.1 人工定额人工定额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施要求和特点,对各种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进行细化、定量化的计算和要求的指导文件。
在人工定额中,包括砌筑人工定额和混凝土人工定额两部分内容。
2.2 材料定额材料定额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材料特点,对各种材料的用量和费用进行细化、定量化的计算和规定的指导文件。
在材料定额中,包括钢筋材料定额和混凝土材料定额两部分内容。
三、定额计算规则3.1 人工定额计算规则人工定额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标准工日计算和人工费用计算两个方面。
河北2012定额变化及计算规则
河北2012定额变化及计算规则建筑工程基础定额(a部)一、土、石方工程2012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土、石方工程包括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爆破土石方3节共263个子目,与08定额相比增加143个子目,删除27个子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土石方工程章包括人工土、石方与机械土、石方共2节147个子目)。
1、增加人工、机械钎探子目;灰土回填子目;装载机装、倒、运土方子目;机械装、运建筑垃圾子目;机械破碎岩石子目。
2、删除人工挖冻土子目;挖掘机挖土、自卸汽车运土子目;挖掘机挖渣、自卸汽车运渣子目。
3、主要变化:(1)、机械土石方工程取消了综合机械,采用单种机械不同规格划分子目。
(2)、人工、机械挖土石方均取消了拍底和钎探。
机械挖土方中的人工辅助开挖套用人工挖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5。
钎探分人工、机械单独列项。
(3)、挖掘机挖土方分为装车挖土与不装车挖土。
(4)、机械挖桩间土,按实际挖土体积乘以系数1.15调整为系数1.5。
(5)、装载机装淤泥、流砂按装载机装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5。
(6)、装载机装渣按装载机装建筑垃圾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8。
(7)、人工、机械挖冻土按人工、机械挖土方项目乘以系数1.5。
(8)、工作内容取消工作面内排水,取消洒水车机械。
(9)、检查井等加宽工作面的土方增加量由2.5%改为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桩与基础石方工程1、原08定额共15节,324个子目,2012定额在08定额的基础上,规整为预制桩,灌注桩,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及其他共3节238个子目,删除了175个子目,保留了133个子目,调整16个子目,参考其他省市、专业定额增加移入了89个子目,使定额子目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2、参考08市政移入了泥浆制作和声测管制作安装2个子目。
3、试验桩(含锚桩)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验桩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停滞费用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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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
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解读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
上册第一部分实体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砌筑工程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A.6金属结构工程A.7屋面及防水工程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下册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A.10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A.12模板工程A.13垂直运输工程A.14建筑物超高费A.15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A.16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DJ)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河北省20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含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最新2012河北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政工程通用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总说明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定额中消耗量(除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外)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除说明主要工序外,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六、关于“优质优价”:1、本定额是按合格等次的建筑产品编制的。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创优要求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合同中载明;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也可根据工程实际、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执行的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在获奖后兑现。
3、采用优质工程等次与建安工程造价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成本予以适当补偿奖励。
(1)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3%~3.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2)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2%~2.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3)获得结构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5%~2%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建设单位按工程造价的1%~1.5%给予施工企业补偿奖励。
4、补偿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补偿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的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每工日按8小时计算。
2、本定额人工采用综合工日二类、综合工日三类两种,人工工日单位分别为:综合工日二类:60元/工日,综合工日三类47元/工日。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A.1土石方工程一、定额说明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本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土石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材料为准,含水率≥25%时为湿土。
人工挖湿土时,乘以系数1.18; 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1)土方工程: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土方: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以上的挖土为挖土方。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挖土为挖地坑。
淤泥:是指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性土流砂:在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和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现象就是流砂现象,这种砂称为流砂。
(2)石方工程:平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修整边坡:修整石方爆破的边坡,清理石渣。
4.挖沟槽、地坑、土方及挖流沙、淤泥项目中需要排水时,应另行计算。
5.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内。
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00mm,特坚石为150mm。
6.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超过部分土方量套用6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25。
(2)人工挖淤泥、流沙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3)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下册
下册A.9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说明十五、构件运输。
1.本章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25km时,由乘发包双方协商确定运输费用。
2.构件运输按下表分类计算。
构件分类表类别项目混凝土构件1 4m以内实心板26m以内的桩、屋面板、工业楼板、进深梁、基础梁、吊车梁、楼梯休息板、楼梯段、阳台板3 6m以上至14m梁、板、柱、桩,各类屋架、桁架、托架(14m以上另行处理)4 天窗架、挡风架、侧板、端壁板、天窗上下档、过梁及单件体积在0.1m³以内小构件5 装配式内、外墙板,大楼板,厕所板6 隔墙板(高层用)金属结构构件1 钢柱、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2吊车梁、制动梁、型钢檩条、钢支撑、上下档、钢拉杆、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箅子、爬梯、零星构件、平台、操作台、走到休息台、扶梯、钢吊车梯台、烟囱紧固箍3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挑支架、管道支架3.本章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
如遇到非等级公路的狭窄、颠簸以及重车需要桥梁、道路加固、加宽等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抱着你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二.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
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已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2.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³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过回转半径应另按构件1km运输项目计算场内运输费用。
建筑物构件以上各层构件安装,不论距离远近,已包括在项目的构件安装内容中,不受15m的限制。
3.构件安装用脚手架套用本定额A.11脚手架工程有关项目计算。
4.金属结构构件安装项目已包括构件经运输后发生轻微变形所需人工校正费用(指人工使用一般工具校正)。
如构件运输后发生重大变形的调正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5.金属屋架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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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定额土建计价规则第二部分措施项目一、可竞争措施项目A.11脚手架工程说明一.本章脚手架仅适用于主体结构工程,不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脚手架。
二.建筑物脚手架时按建筑物外墙高度和脚手架类别分别编制的。
建筑物外墙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作为计算起点,高度按以下规定计算:1.平屋顶带挑檐的,算至挑檐栏板结构顶标高。
2.平屋顶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顶。
3.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算至墙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山墙按山墙平均高度计算。
4.屋顶装饰架与外墙同立面(含水平距外墙2m以内范围),并与外墙同时施工,算至装饰架顶标高。
上述多种情况同时存在时,按最大值计取。
1.本章脚手架管、扣件、底座、爬升装置及架体是按租赁及合理的施工方法、合理的工期编制的。
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2.墙体高度超过1.2m时应计算脚手架费用。
3.外脚手架项目中已包括卸料平台。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点数量可据实调整。
5.钢结构工程彩钢板墙板安装脚手架按相应的高度双排外脚手架×0.25。
10.球形网架在地面拼装、就位安装用的脚手架,按批准的搭设方案计算;在顶部拼装、就位安装时按满堂脚手架计算。
11.建筑物需要搭多排脚手架时,按“高度50m以内每增加一排”子目计算,其中高度在15m以内×0.70,高度在24m以内×0.75。
12.烟囱脚手架是按混凝土烟囱编制的,按“座”计算。
13.水塔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烟囱脚手架项目人工×1.11。
14.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水塔、贮仓筒壁、造粒塔筒壁等,不另计算筒壁脚手架。
15.建筑物最高檐高在20m以内计算依附斜道,依附斜道的搭设高度按建筑物最高檐高计算。
独立斜道套用依附斜道定额项目×1.80。
16.地下建筑物的脚手架及依附斜道套用相应高度外双排脚手架及依附斜道项目。
高度系指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外地坪的高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脚手架1.多层(跨)建筑物高度不同或同一建筑物各面墙高度不同,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2.单排、双排外墙脚手架按外墙外围长度(含外墙保温)×外墙高以“㎡”计算。
突出墙外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其脚手架已包括在外墙脚手架内,不再另计;突出墙外超过24cm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墙脚手架内。
型钢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按其搭设范围墙体外围面积计算。
3.外墙脚手架⑴砖混结构外墙高度在15米以内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双排脚手架计算:①外墙门窗洞口面积超过整个建筑外墙面积40%以上者。
②毛石外墙、空心砖外墙、填充外墙。
③外墙裙以上的外墙面抹灰面积占整个建筑物外墙面积(包括门窗洞口面积在内)25%以上者。
⑵砖混结构外墙高度在15米以上及其他结构的建筑物按双排脚手架或型钢悬挑脚手架或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计算。
4.计算脚手架时,不扣除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
5.砌筑高度>1.2m的砖基础脚手架,按砖基础的长度×砖基础的高以“㎡”计算;内墙、地下室内外墙砌体砌筑脚手架,外墙按砌体中心线、内墙按砌体长度×高度以“㎡”计算,高度从室内地面或楼面算至板下或梁(不包括圈梁)下。
高度(同一面墙高度变化时,按平均高度)在3.6m以内时,按3.6m以内按内脚手架计算;高度>3.6m时,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项目×0.60计算。
6.砌筑高度>1.2m的室内管沟墙脚手架按墙的长度×高度“㎡”计算。
高度在3.6m以内时,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高度>3.6m时,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项目×0.60计算。
7.独立石柱脚手架按柱的周长加3.6m×柱高以“㎡”计算。
独立砖柱高度在3.6m以内时,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高度>3.6m时,按相应高度的单排外脚手架项目×0.60计算;独立石柱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0.40。
8.现浇混凝土满堂基础、独立基础、设备基础、构筑物基础底面积在4㎡以上或施工高度在1.5m以上、现浇带形基础宽度在2m以上时,按基础底面积套用《全国充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中满堂脚手架基本层项目×0.50。
9.砖石围墙、挡土墙砌筑脚手架,按墙中心线长度乘以高度(不含基础埋深)以“㎡”计算。
砖砌围墙、挡土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时,按相应高度单排外脚手架项目×0.60计算。
石砌围墙、挡土墙高度在3.6m以内时,按3.6m 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时,按相应高度的双排外脚手架项目×0.60计算。
10.地下室、卫生间等墙面防水处理所需要的脚手架按以下方法计算:(1)内墙面按《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应项目计算,防水高度在3.6m以内时,按墙面简易脚手架计算;防水高度超过3.6m时,套用相应高度的内墙装饰脚手架×0.40。
(2)地下室外墙面防水套用相应高度的外墙双排脚手架项目×0.20。
11.砖垛铁栏杆围墙,当砖垛砌筑高度超过1.20m时,可按独立柱脚手架计算。
12.钢梯、木梯的脚手架按水平投影的外边线展开长度×高度,套用相应的双排外脚手架项目×0.40。
13.电梯井脚手架,区别不同高度,按单孔以“座”计算。
14.依附斜道按建筑物外围长度每150m为一座计算,余数每超过60m增加一座,60m以内不计。
15.吊车梁安装、混凝土和钢屋架安装,按柱外围长度加3.6m计算,高度在3.6m以内时,按3.6m以内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时,按相应高度的双排外脚手架项目×0.60。
二、构筑物脚手架1.贮仓、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其外结构围周长×高度以“㎡”计算。
中间隔墙脚手架工程量按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从基础垫层上表面算至仓顶或池顶)双排外脚手架项目×0.60。
2.烟囱及烟囱内衬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
3.工业通廊工程脚手架按其顶面和设计室外地坪(无设计室外地坪按自然地坪)以及两端垂直线索包围的单面面积计算。
按其顶面平均高度套用相应高度双排外脚手架项目×1.60。
4.砖砌检查井(化粪池),按池壁外围长度乘以砌筑高度以“㎡”计算,套用3.6m内里脚手架。
混凝土检查井(化粪池)按池壁外围长度乘以高度套用相应高度双排外脚手架项目×0.30。
5.未说明的构筑物脚手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A.12模板工程说明一、本章节中模板是分别按本省施工中常用的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定型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混凝土胎模、砖地胎模编制的。
组合钢模板及卡具、支撑钢管及扣件、大钢模板按租赁编制,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台班已包括在相应的项目内;复合木地板、木地板、定型钢模板等按摊销考虑。
二、复合木模板适用于竹胶合模板、木胶合模板、复合纤维模板。
三、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按支模高度3.6m编制,3.6m以上6m以下,每超过1m (不足1m者按1m计),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超高项目计算,6m以上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四、拱形、弧形构件按木模板考虑,实际使用钢模,套用直形构建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0。
混凝土基础构件实际使用砖模,套用砖砌相应项目。
五、构造柱模板套用矩形柱项目。
六、斜梁(板)是按坡度30°以内综合取定的,坡度在45°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坡度在60°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七、现浇空心楼板执行平板项目。
八、电梯井壁的混凝土支模楼层层高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另按墙超高项目乘以系数0.50计算。
九、2层以内且建筑面积2000㎡以内的建筑物,梁、柱施工使用复合木地板的,复合木地板消耗量乘以系数1.40。
十、散水、坡道模板按垫层模板套用。
十一、明沟垫层按垫层模板套用,立壁套用直形墙模板乘以系数0.40。
十二、混凝土构件模板已综合考虑了模板支撑和脚手架操作系统,不另行计算,混凝土构筑物及复合“A.11脚手架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一条第8款条件的除外。
十三、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圆形贮仓筒壁及造粒塔筒壁,均按滑升钢模板或木模板施工编制。
其他构筑物,按组合钢模板或木模板编制,实际施工方法或采用的模板品种、数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十四、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十五、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模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十六、采用钢滑模施工的项目内包括了提升支撑杆的用量,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
设计规定利用支撑杆代替结构钢筋,在计算钢筋用量时,应扣除支撑杆重量,如支撑杆施工后拔出者,其回收率和拔杆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现浇混凝土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³”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上时,孔洞所占面积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基础(1)带形基础:应分别按毛石混凝土、无筋混凝土、有梁式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计算。
有梁式带形基础,梁的模板按梁长乘以梁净高以“㎡”计算,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模板算至主梁侧面。
其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超过1.2m时,其带形基础底板模板按无梁式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顶项目计算。
(2)独立基础:应分别按毛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与模板接触面计算,其高度从垫层上表面算至柱基上表面。
现浇独立基础与柱的划分:(H)高度为相邻下一个高度(H1)2倍以内者为柱基,套用柱基模板项目;2倍以上者为柱身,套用相应柱的模板项目(见图1)。
(3)杯型基础:杯型基础连续预制柱的杯口底面至基础扩大顶面(H)高度在0.50m 以内的按杯形基础模板项目计算,在0.50m以上H部分按现浇柱模板项目计算;其余部分套用杯形基础模板项目(见图2)。
H图1 独立基础H1图2 杯形基础预制柱杯口底面H1H(4)满堂基础:无梁式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应并入无梁式满堂基础内计算。
有梁式满堂基础梁高超过1.2m时,底板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模板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模板项目计算。
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5)桩承台:应分别按带形和独立桩承台计算。
,满堂式桩承台按满堂基础相应模板项目计算。
(6)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模板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