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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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概论反垄断法案例

中国经济法概论反垄断法案例

案例一:2000年4月,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召集新啤集团的一名厂家代表和新疆乌苏卢云啤酒有限责任公司的3名经销商,对铁路局夜市的啤酒销售权进行招标,最后新啤集团以4万元竞价成交。

5月,该办事处与新啤集团签订了《新疆啤酒经销合同》,双方约定新啤集团为该街道办事处管辖的铁路局夜市瓶装及生啤的唯一经销商,该街道办事处全权负责及保护新啤集团产品的展示及新啤集团生啤桶。

确保新啤集团以外的任何啤酒产品不得进入夜市。

其他啤酒厂家不在夜市做促销活动以及其他厂家的经销商不得进入夜市进行促销活动。

合同签订后,办事处即通知夜市内的所有经营户,只能经销新啤集团的啤酒,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啤酒,否则将采取相应措施。

思考:该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是否触犯《反垄断法》和《不正当竞争法》?其行为如何定性,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案例二:1998年2月21日,济南七大商场以“长虹”售后服务质量不好为由,宣布拒售“长虹”彩电,采取联合行动,同时将各自商场内的“长虹”彩电撤下专柜。

而“长虹”方面说,每天有四辆流动服务车在市内流动维修,济南消费者协会也证实没有关于“长虹”彩电的投诉。

这些商场联手拒售“长虹”彩电的真实原因是,“长虹”采取现款现货经销制,在销售上实行台阶式返利的方式,而商场方面认为自己实力雄厚,商誉好,希望“长虹”对他们实行不同于一般小经销商的销售方式,允许他们先拿一批货做铺底销售,也即先给货,后付款。

而“长虹”不愿意对任何商场作政策倾斜,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思考:济南七大商场的行为是否违法?违反什么法律?其行为构成什么性质的行为?对这些商场的这类行为,由哪一个部门来进行监管?案例三:1977年,美国大陆电视公司VS GTE斯莱瓦利亚公司。

GTE斯莱瓦利亚公司是一家电视机生产商,它意图通过吸引更有竞争力,更胜任的零售商来提高其市场地位。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GTE斯莱瓦利亚公司限制了在任何指定区域进行销售的零售特许经营权的数量,并要求每一个特许经销商都只能在被特许的地点出售其产品。

经济法概论

经济法概论

1.2 经济法律关系
1.2.1 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当
事人在经济活动中,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 规定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举例
比如,张三和李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 了一个买卖合同。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是民事法律关 系。张三和李四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他们之间订 立的合同内容,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是该民事法 律关系的内容。
举例: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张三有一批木材,李四要购买,签订了合同。
(民事法律关系成立)
张三的木材被雨淋了,双方协商降价 张三在运送木材途中遇到大雪封路,不能如期送到
(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了)
张三如期交货,李四依约付款
(民事法律关系终止了 )
2)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1)条件 经济法律规范
(3)调整方法
经济法采取了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就惩罚 而言,经济法采取了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相结合的制裁形式。
民法则采取追究民事责任的制裁形式。
(4)作用
经济法是以社会责任为本位的,主要是在宏观经济领 域内理顺整体和个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以及基于全局利益 需要协调个体间的经济关系,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发展。
第一章 经济法概论
案例导引
制度的力量
18世纪末,英国政府决定把犯了罪的英国人统 统发配到澳洲去,以上船的犯人数支付船主费用。 一些承包了大规模运送犯人工作的私人船主为了 牟取暴利,在英国尽可能地多装人,而对于这些 人能否远涉重洋活着到达澳洲就不管不问了。有 些船主为了降低费用,甚至故意断水断食,结果 导致运往澳洲的犯人在船上的死亡率高达12%。为 此,英国政府想了很多办法,但不管是派政府官 员监督,提高犯人生活标准,还是派医生上船为 犯人治病服务,都没能把死亡率降下来;相反地, 甚至有些监督官员和医生因为不与黑心船主同流 合污而被杀害。政府支出了高昂的费用,却无法 改变犯人死亡率居高不下的现象。

经济法概论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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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思考训练题选择题1. 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D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C.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技术市场条例》D.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2.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

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3.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A.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C.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4.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D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分为完全权利能力、限制权利能力与无权利能力C.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前提,无行为能力即无权利能力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5.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3台机器设备,总价款为60万元,该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BA. 签订买卖合同B. 甲公司和乙公司C. 60万元价款D. 3台机器设备6. 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是()。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贸易法 (2)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贸易法 (2)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单方强化 WTO纳入了TRIPS协议
(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现状
目前主要通过国际公约来实现 工业产权领域
1883年《巴黎公约》和1989年《集成电路条约》
著作权领域
WTO的TRIPS协议
1886年《伯尔尼公约》和1952年《罗马公约》
1.知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权公约的基本原则
《巴黎公约》 国民待遇原则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
署名权
人身权 财产权
发表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复制权 改编权
复制权项
汇编权 翻译权
演绎权项
摄制权 发行权 表演权 展览权
广播权 放映权 出租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
传播权项
专家组结论:
《伯尔尼公约》第17条明确成员政府拥 有许可、控制或禁止作品流通、演出或 展出(传播)的权力,但并不赋予成员 对任何作品剥夺所有著作权(保护)的 权利 。
依此,中国只是对此类作品著作权“不予保护”,但 并不意味着此类作品“没有著作权”
美方观点:
(a)《伯尔尼公约》第17条并未明确 给予成员在版权领域公共秩序保留的权 利
(b)“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就是意味着 其“著作权整体被剥夺”
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的公共利益条款比较
TRIPS第27条第2款:“如果为保护公共秩序或公 德,包括……,各成员均可排除某些发明于可获专 利之外,……”
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 国际许可(证)贸易
法律侧重保护引进方(强制性规范)
3、贸易过程的长期、复杂性
4、法律管制的双重性和强制性性
双重性:对贸易标的保护
对交易行为的法律调整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

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

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

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经济法概论(农)作业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农)作业参考答案

一村一大《经济法概论(农)》作业参考答案第一次作业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判断分析题1、答:错。

“全部”应为“一定范围”。

2、答:错。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都无民事行为能力。

3、答:错。

“可以”应为“不能”。

4、答:对。

P495、答:对。

P71四、问答题1、答:(1)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

P6-72、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6)经济合同违反国宾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P183、答:(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P364、答:(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P51-525、答:(1)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之后、生效之前,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2)要约撤销,是指要我生效后,要约人作出的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3)主要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生效之前,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P73五、案例分析题1、答:(1)做法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中要约的有关规定条件,没有法律依据;(2)牛某是受公司经理的委托去采购的,由于多采购,超出了要约规定,但是已经受到公司惩罚,说明公司已经默认了本次采购行为,并没有撤回双方的要约,因此,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2、答:(1)应责成新华书店及主管部门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公司法案例1:某市有七家国有企业甲、乙、丙、丁、戊、戌、庚,作为发起人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拟名“风光轻工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

所拟发行的股份为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元,总股本为20000万元,其中发起人认购180万股,向社会发行320万股。

之后,它们组建了“风光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募股申请,获批4个月的募股期限.在募股过程中,考虑到发起人的出资有房屋等,作为办公室用需装修,筹备处就与“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签订了价值250万元的装修材料购买合同。

然而,募股期限到后,只募到了70万股。

股份公司不能成立,筹备处解散。

问题:1、七家发起企业至少得认购多少股?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作哪些文件准备?3、若公司不能成立,“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的货款应由谁偿还?4、认股人购买的70万股股票依法应如何处理?1、募集设立发起人应认购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35%的股份2、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章程3、由7家发起企业承担责任,而且该责任应为连带责任.4、对于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企业法案例1: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

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 A企业欠缴税款5000元;欠职工工资3万元;欠供应商乙10万元.(2) 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3)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1万元。

2000年9月,该企业注销。

问:(1)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2)如何满足乙的债权请求?(3)2006年2月,A企业的债权人Q找到甲,要求其偿还A企业以前所欠的2万元的债务.对此,甲能否拒绝?1。

先偿还所欠职工工资8000元和社会保险费用2000元。

再偿还所欠的税款3000元.最后偿还乙的10万元。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汇总试题和答案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汇总试题和答案

《国际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汇总答案及评分课程代码:00246★案例分析题一:甲乙两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缔约国。

2012年2月20日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发出一份发价:公司:“欲出售推土机10台,每台10000美元2012年8月20日至30日交货”。

2012年2月23日B公司回复A“接受你发价.每合可否售价改为9500美元”。

2012年2月28日B公司收到A公司回复:“同意按贵公司所提价格成交."2012年8月A公司因故未能如期交货。

后B公司同意将交货期延至2012年9月10日前。

但2012年9月5日A公司通知B公司其2012年9月10日前无法交货,请求再次延期,遭到B公司拒绝。

请回答:(1)A公司与B公司之间合同成立的时间?为什么?(2)B公司可否拒绝A公司再次延期交货的请求?为什么?(3)B公司能否向A公司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为什么?正确答案:(本题15分)教材P188和P202(1)A公司与B公司之间于2012年2月28日合同成立(2分),2012年2月20日A 公司向B发价,B公司回复中提出降低价格,与A公司发价不一致,是B公司向A公司提出新的发价。

2012年2月28日B公司收到A公司回复,同意按B公司提出价格成交.此时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

(3分)(2)可以拒绝(2分)。

A公司不能按时交货.B公司给予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A履行交货义务。

而A公司声明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根据公约规定已经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可以拒绝A公司再次延期交货的请求,B公司有权宣告合同无效。

(3分)(3)B公司可以向A公司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2分)。

损害赔偿是可以和其他补救办法一并采用,不因为宣告合同无效而丧失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3分)★案例分析题二:中国沿海某市的A公司与俄罗斯B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水果的FCA合同(约定使用《200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合同约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交货,支付方式为跟单托收(交单方式为付款交单,并约定适用 1995 年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2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2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8分。

)1.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指经营者为了竞争的目的,故意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行为。

2.要约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在提出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要求或建议对方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企业的开办企业的开办指企业设立人为取得企业生产经营资格,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行为。

4.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指违反环境法和环境行政法规中有关环境行政义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商标商标指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项目提供者用以标明自己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并使之与他人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区别的一种专用标志。

6.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五、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哪几种?保险合同的投保方违反告知义务的表现有以下三种:(1)不申报,属过失不告知,指投保人应当了解的事项实际上却不了解,或者虽然了解某事项却因过失而未告知保险人;(2)隐瞒,属故意不告知,指投保人既了解某事项又清楚其重要性而故意不告知保险人;(3)错误申报,指告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2.《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哪几种?《劳动法》规定的能够成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情况有以下四种:(1)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2)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3)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合同协议;(4)发生法定事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3.债权人申请破产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哪些材料?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1)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2)债权性质与数额;(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5)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平时作业案例一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经济利益刘某某,男,41岁,某生产队队长。

刘某某在担任该生产队队长期间,1987年11月15日,同社员李某某签订合同,将该队养猪场承包给李经营,承包期为十年。

从此,李家三个劳动力精心经营管理,成了闻名遐迩的养猪专业户,四年以后,营利达30000余元,一天,刘某某对李某某说:“:“养猪场是我用优惠条件包给你的,你赚了大钱,得给我几千元花,不然,今后我不但不让你赚这么多钱,反而要让你把过去赚的钱都赔进去。

”李某某无奈,只好亲自给刘某某送去5000元。

后来,刘被揭发归案。

案例二法律事实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解除年初某农场与粮食收购部门订立购销合同一份。

夏季来临,正值粮食收获季节。

该农场所在地连日暴雨,大大影响了粮食的收割进度,并导致粮食减产。

为此,该农场向粮食收购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交货和减少供货数量。

问:该农场未能如期按量交付粮食是否要承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案例三企业内部承包单位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某市一公司与其下属一基层单位与1993年10月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承包自1994年1月1日开始有效期为三年,该基层单位每年应向公司上缴税后利润30万元并扣除剩余部分的30%作为生产发展基金;在承包期内,该基层单位资金不封顶,工资不保底,不完成利润上缴任务不保工资。

该基层单位在合同履行期,上下一条心,积极组织生产和销售,全年销售额达700万元。

实现利润200万元,并按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但在合同履行的第二年中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又下发文件,要求经济承包按期新规定的“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的精神行事,该公司据此要求此基层单位表示不能同意并要求公司方面按照合同的规定办。

双方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请问:此案中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什么关系该公司的要求对吗案例四财产所有权的民法保护原告:王某被告:田某原告王某与田某是同学,1996年4月,被告田某到王某家中做客。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二)2024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二)2024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二)引言概述: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旨在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对经济法进行进一步的探讨,重点关注经济法的立法原则、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等方面。

正文:一、经济法的立法原则1.法律确立的目的与意义2.原则的重要性和作用3.国家级和地方性立法机关的职责分工4.依法经营原则以及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5.经济法的协调性与有序性二、经济法的法律主体1.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2.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3.政府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4.各类市场主体和参与者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5.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限制三、经济法的法律行为1.经济活动合法性的认定标准2.经济契约的要素与形式3.经济行为的主体自由与行为责任4.无效经济行为的法律后果5.经济行为的解释与争议解决机制四、经济法的法律责任1.违法行为的认定与法律后果2.经济法责任的主体和范围3.经济法责任的形式和强制性执行4.经济法责任的附带和连带责任5.经济法责任的追溯与追索五、经济法的法律保护1.国家对经济法权益的保障与维护2.法院对经济法纠纷的审理与判决3.法律援助和调解机制的建立与运用4.法制宣传与教育的重要性与方式5.经济法的发展与完善的方向与趋势总结: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深入了解了经济法的概念和关键要素。

我们探讨了经济法的立法原则、法律主体、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等方面。

经济法在保护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们相信经济法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为经济活动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法概论》单元作业二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法概论》单元作业二

东财《经济法概论》单元作业二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

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

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C:乙是在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D:乙应当返还手表参考选项:D甲与乙通过传真的方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此合同订立的形式是()。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电子邮件形式D:其他形式参考选项:B在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应当重合同守信用,履行自己的义务,实现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

以下不属于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的是()。

A:价格变动原则B:协作履行原则C:全面履行原则D:效益履行原则参考选项:A李某与王某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其要求双方尊重对方的利益,在实现自己应得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也不得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体现了《民法典》合同编基本原则。

该原则是()。

A:公平原则B:自愿原则C:平等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参考选项:D2月3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3月1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押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

同年5月1日,母牛生下一头小牛。

关于小牛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A:小牛应归甲和乙共同所有B:小牛应归国家所有C:小牛应归甲所有D:小牛应归乙所有参考选项:C1。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对B公司作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并于当日以信函方式寄出,A公司于收到该信函。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A公司如对该行政机关地决定不服,可以在一定期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问:B公司应在何期间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什么?受理B公司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谁?被申请人是谁?答案:至。

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是B公司,被申请人是甲市A区A国家税务局。

2.A公司与B公司依法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但由于该合同履行前发生了地震,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公司据此依法解除了双方的买卖合同。

问: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指出主体、客体、内容是什么?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答案:A与B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主体是A公司与B公司。

客体是买卖的标的、货物。

内容是A公司与B公司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引起A与B双方法律关系的产生的法律事实是A、B依法签订合同的行为引起A、B双方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地震这一事由。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单独制定了仲裁条款。

事后甲公司发现在订立合同时对该有关事项存在重大误解。

问:甲公司可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2〕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答案:甲公司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如果甲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仲裁协议独立有效,即使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的,具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作用。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县甲皮鞋厂与B市的橡胶厂签定一份购销合同,由橡胶厂供货,货到后15日甲公司付款。

《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公司法

《经济法概论》第二章:公司法

二、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 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标志,意在表明公司的法律性质和公司 享有依法核准的名称独占权。根据我国《公司法》和《企业 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国公司的名称应由几部分组 成:公司注册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除全国性公司和外商 投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外,一般公司的名称前 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行政区划名称;商号,一个 公司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公司所属行业或经营特 点,公司的主要营业性质或范围;公司的类别,公司名称中 应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社会筹集资 本为目的,分派或出售公司股份的行为,股份 发行可以在两个阶段进行: 设立发行 新股发行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3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股份 出让给其他人 ,但受到一定限制 ,体现在: 对公司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 制 对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1 公司资本的概念 公司资本,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指公司 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 总额 ,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形态: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认缴资本 授权资本
五、公司的资本制度
2 外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法定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 折衷资本制 3 我国公司法的资本制度 1993年我国《公司法》采用的公司资本制度为法定资本制 2005年我国《公司法》基本确立了折衷资本制 ,一人有 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仍适用法定资本制
六、公司人格
2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人格否认的含义 具有独立人格的公司法人,在其人格被滥用, 并因而使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 害的情形下,法院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否 认公司的独立人格,让不当行为人直接面对 公司的债权人,对公司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案例(全面)

经济法概论案例(全面)

五、案例分析1、某食品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

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

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公司经理十分生气,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例。

几天后,第二批5000斤到货,公司经理坚决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

请问公司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

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

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

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

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

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

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2、北方某市第四棉纺织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

于是该厂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该法院受理了此案。

请问该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案?为什么?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

《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理。

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正式版)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正式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P7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

教材第52页大纲样题的第4l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1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P94)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至56页。

教材第52页至53页大纲样题的第42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2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至56页。

本章补充材料:.20l0年01月份考试真题的第42题A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3人。

因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执行董事由甲股东担任,并兼任公司经理;监事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合法。

因为A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而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合法。

因为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财务主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据此,A公司能否为股东乙提供担保,应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甲一人无权单独作出决定。

第四章案例分析题(P131)参考答案教材案例题1的答案:(1)该发函是要约。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

五、案例分析1、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000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日内付清货款。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终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一个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拆。

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议决议规定,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是50万元。

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日内付保管费,如10日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以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1)甲乙两公司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终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答:(1)甲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有效,符合合同法的规定,董事长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签订转让合同。

(2)甲公司终止履行的理由成立,是合同法上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3)甲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只能以协议解除。

(4)丙公司不可行使留置权,因为甲公司尚未在10日内不履行付款义务。

2、1983年4月,某自行车总厂委托一家印刷厂设计了金凤牌商标。

其文字、图形完全仿制上海自行车公司的凤凰牌商标;同时金凤牌又是牡丹江自行车总厂已经注册的商标。

该自行车总厂推出的这一商标,致使许多消费者发生误认和误购。

直至1983年7月2日,该自行车总厂还在报刊上刊登广告,以此金凤牌商标冒充已经注册的商标。

到1983年8月止,该自行车总厂总共组装了这种“金凤”牌自行车共计225000辆,并销售了其中205000辆,行销湖南、黑龙江等23个省、市。

该产品质量低劣,严重损害了注册商标凤凰牌、金凤牌自行车的商标信誉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

经济法概论 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 案例分析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案例一:经济合同纠纷解决背景: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约定了采购商品的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条款。

然而,在交付商品后,公司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与合同约定的规格不符,质量存在问题。

公司要求供应商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但供应商拒绝履行。

问题:1. 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供应商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2. 供应商的拒绝是否合法?解决方法:1. 公司可以要求供应商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商品与合同约定的规格不符,属于违约行为,公司有权要求退还货款并要求赔偿损失。

2. 供应商的拒绝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公司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劳动法与劳动争议解决背景:某公司雇佣了一位员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作40小时,薪资为每小时10元。

然而,公司在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时支付工资,并且拒绝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对公司的违约行为提出了劳动争议申请。

问题:1. 公司是否应当按时支付工资?2. 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解决方法:1. 公司应当按时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办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也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知识产权保护背景:某公司开辟了一款新型手机APP,并申请了相关的软件著作权。

然而,不久后,公司发现有其他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该APP的核心功能并发布了类似的产品。

问题:1. 公司的软件著作权是否受到侵权?2. 公司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法:1. 公司的软件著作权受到侵权。

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各章节案例分析题(参考)

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各章节案例分析题(参考)

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各章节案例分析题参考一、公司法1、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取名为汇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甲以货币出资250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600万元,但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丙以著作权出资,作价150万元。

甲、乙、丙三人决定首期出资为250万元,其他各期出资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

问:1、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出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分)2、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形式包含哪些?(3分)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4分)2、2009 年10 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 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5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 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 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 万元出资。

公司设立董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

问题:(1)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 说明理由。

(2 分)(2)A 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2 分)(3)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 说明理由。

(2 分)(4)A 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说明理由。

(2 分)答:(1) 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符合公司法规定。

因为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A 公司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为20 万元,占A 公司注册资本的40%,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30%最低限要求。

(2) A 公司不设监事会合法。

因为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设一至二名监事。

A 公司规模较小,只设一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是合法的。

(3) A 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丙召集和主持。

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而丙正是A 公司出资最多的股东。

(4) A 公司的三名股东中,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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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04年5月10日,甲从商场买回一台A牌洗衣机(属“三包”商品),在5月15日使用时,发现洗衣机突然不转,遂到商场要求退货,商场售货员乙声称,商场明文规定凡是在本商场购买的任何家用电器如有问题只能维修不能退换。

但修理三次后,洗衣机仍不能正常使用,为此,甲多次找到商场有关部门投诉,但无结果。

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请回答:(1)该商场售货员乙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消费者甲该如何处理?(1)该商场售货员乙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由此可见,商场售货员乙声称的“商场明文规定凡是在本商场购买的任何家用电器如有问题只能维修不能退换”说法是不正确的。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规定,消费者甲和经营者商场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进行解决。

另外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甲可以向销售商场要求赔偿:消费者甲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12 王某、吴某和肖某拟共同设立一家生产燃气用具的有限责任公司。

3人经协商后拟定了公司章程,其中包括如下内容:(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2)王某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万元,吴某以厂房和设备作价出资人民币8万元,肖某以普通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20万元;(3)公司不设股东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4)公司因业务需要时,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问:上述内容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以非专利技术作价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肖某非专利技术作价已超出了此限。

(3)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机构,应当依法设立。

(4)在法律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13 2003年3月20日,王女士在本市兴盛商场购买了一个电饭锅。

当日,王女士在正常使用该电饭锅过程中,因电饭锅漏电而被电流击伤,虽救治及时仍造成手指残废。

2004年4月2日。

王女士以兴盛商场为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兴盛商场对其因触电致残承担赔偿责任。

兴盛商场在答辩状中称: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身体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因此原告的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第二,原告触电是由于电饭锅存在质量缺陷,被告作为产品销售者没有过错,因此原告无权要求兴盛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而应向电饭锅的生产者东风电器厂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兴盛商场败诉。

问:(1)被告兴盛商场的第一条答辩理由为什么不成立?(2)被告兴盛商场的第二条答辩理由为什么不成立?(3)被告兴盛商场应承担哪些赔偿责任?(4)如果经鉴定,电饭锅漏电确系由于该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工艺缺陷所致,兴盛商场赔偿后。

对东风电器厂享有什么权利?(1)《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王女士在受到损害1年后提起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2)《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商要求赔偿。

兴盛商场属于电饭锅的销售商,王女士作为受害人有权向其提出赔偿要求。

(3)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电饭锅商场应当赔偿王女士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责任属于产品生产者的,销售者赔偿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此,兴盛商场赔偿后,有权向设计和制造电饭锅的厂商追偿。

14 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董事。

2002年5月,孙某、林某又与其所任职公司以外的张某、王某共同开办了一家冷饮厂。

该冷饮厂的主要产品为酸奶和冰激淋,与胜利公司的产品相同。

2004年4月,胜利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免去孙某与林某的董事职务,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孙某与林某赔偿损失。

经查,孙、林二人在经营冷饮厂期间,共获经营收入25万元。

问:(1)孙某与林某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2)法院应如何判决?(3)胜利公司免去孙某与林某董事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 (1)孙某与林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规定。

(2)法院应判令孙某与林某经营冷饮厂所获收入25万元,归胜利公司所有。

(3)胜利公司免去孙某、林某董事职务的行为合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孙某、林某的上述违法行为,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二人处分。

15 某年5月,某市邮电局在其营业厅内贴出通告,通告规定:凡由市邮电局安装电话的用户,一律到本市邮电器材公司购买电话机。

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必须先交纳购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装机手续。

通告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有关部门接到用户举报,对邮电局的这一行为进行了查处。

经调查发现,市邮电器材公司系市邮电局的下属企业。

问:(1)邮电局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2)这类行为为什么被有关法律所禁止?(3)这类违法行为应由什么机构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部门对邮电局的这一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1)邮电局的行为属于公用企业强制交易的行为。

(2)由于这类行为限制了用户、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将生产同种商品的其他经营者完全排除在特定的市场之外,妨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的正常运行,因此被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

(3)应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责令邮电局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6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改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

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

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试分析:(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3)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国有企业改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是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最低限额(1000万元)。

(3)发起人的出资有两处不符合法律规定:①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火炬厂和火星厂一共出资1700万元,没有达到股份(股本)总额的35%;②火炬厂的商标和专利权作价110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20%。

(4)发起人采取公开募集股份方式设立公司,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但是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没有达到法定比例,因此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

17 甲厂2001年研制出一种H型高压开关,于2002年1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3 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

乙厂也于2001年7月自行研制出这种H型高压开关。

乙厂在2001年底前已生产了80台H型高压开关,2002年3月开始在市场销售。

2002年乙厂又生产了70台H型高压开关。

2003年初,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遂与乙厂交涉,但乙厂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以下问题:乙厂是否侵犯了甲厂的专利权?为什么?乙厂未侵犯甲厂专利权。

专利法第63条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8 艾美时装店经过对市场的分析,认为男士三粒扣西服及大方格领带将是2003年男士服装流行趋势,即于2002年底到当地工商银行贷款80万元,向某合资服装厂订购一批男士三粒扣西服及大方格领带。

西服成本价为每件800元,领带成本价为每条180元。

工商银行与艾美时装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期限为六个月,自2002年12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到期还本付息;延迟还款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除还本付息外,并加收罚息。

2003年伊始,果然三粒扣西服及大方格领带在市场流行。

元旦及春节期间,艾美时装店所进的货物已卖出多半,销售额达到65万元。

春节过后,西服销售进入市场淡季,二月份后,西服及领带几乎无人问津。

时间已近2003年6月中旬,银行贷款还款期限即至,而艾美时装店由于资金周转问题还款困难,于是艾美时装店老板决定降价促销:西服每件降价为788元,领带降价为每条168元,低于成本销售。

一周后,艾美时装店将剩余西服、领带卖完,终于按期还清了贷款。

在艾美时装店降价促销期间,其他服装店由于西服及领带价格高于艾美时装店,顾客大量减少。

于是各服装店纷纷指责艾美时装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的行为排挤了同行;有的服装店还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艾美时装店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理。

请回答:(1)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是什么?(2)在什么情况下低于成本销售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3)艾美时装店的低于成本促销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1)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是:①行为的主体是在市场交易中处于销售地位的经营者:②经营者实施该行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③经营者实施了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2)在下列情况下,低于成本销售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3)艾美时装店的低于成本促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其降价目的在于清偿银行贷款而不是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19 某厂规定,女工产假70天。

其中产前10天,产后60天;产假期间发生活费100元。

该厂女工李某预产期为2001年3月20日,3月5日要求提前休产假,但厂方以不符合厂规为由将休假时间推迟到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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