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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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发展简史

证券市场发展简史

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一)旧中国证券市场• 最早的证券交易市场:由上海外商经纪人组织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交易对象为外国企业股票和债券。

•最早的股份制企业:1872 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

•1914 年北洋政府颁布《证券交易所法》,推动证券交易所的建立。

•1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

•当时规模最大的交易所:1920年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

•此后,相继出现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等。

(二)新中国的证券市场第一阶段: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1981年7月,我国改革传统“既无外债,有无内债”的计划经济思想,重启国债发行。

•1987年9月,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正式营业。

•1990年10月,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成为中国期货交易的开端。

•1992年10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实现了由远期合同向期货交易过渡。

•1993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之后,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第二阶段: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1997年11月,中国金融体系进一步确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8年4月,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

第三阶段: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2007)《证券法》于1998年12月颁布并于1999年7月实施,是中国第一部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的法律,并由此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

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3篇)

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证券发行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本扩张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证券发行的定义、历史沿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证券发行的定义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行为。

证券发行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形式。

三、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1. 初创阶段(1978-1990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198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式形成。

2. 规范发展阶段(1991-2004年):为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证券发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1998年,中国证监会成立,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包括证券发行。

3. 修订完善阶段(2005年至今):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发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证券发行进行了全面规范。

此后,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持续修订完善,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四、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发行主体资格:发行主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2. 发行方式:证券发行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包括上网定价发行、竞价发行、配售发行等;非公开发行包括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等。

3. 发行程序:证券发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发行人编制发行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2)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3)发行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发行文件,并向投资者披露;(4)发行人确定发行价格,进行发行;(5)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公告发行结果,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谈谈我国证券法的历史沿革

谈谈我国证券法的历史沿革

谈谈我国证券法的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其发展历程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演变,同时也为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我国首部证券法自1998年12月29日发布,迄今已有二十余年,其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沿革形成了现今的规则内容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证券法历次修改情况正如上图所示,我国首部证券法自1998年12月29日发布,此后历经五次修改变化,演变成为现行的证券法规则,也就是2019年12月28日发布的证券法。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4年8月、2013年6月、2014年8月三次对证券法作出修正;2005年10月及2019年12月两次对证券法作出修订。

法律的修正一般指立法机关对法律部分条款进行的小幅度修改。

证券法的三次修正均是对原有证券法个别条款的修改,并未增删原有证券法的条文数量;法律的修订则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进行全面系统的修改。

证券法历经两次修订,不仅大幅度修改了原有证券法的内容,而且条文数量也从最初的214条增加至240条,又减少至现在的226条。

下面着重介绍下我国首部证券法及证券法两次修订的基本情况。

首部证券法的诞生我国首部证券法于1998年12月29日发布,自199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每部法律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也是调整相应主体、分配相关利益的重要制度规则,证券法也不例外。

在首部证券法发布之前,我国资本市场已经起步发展并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起到日益明显的促进作用。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改变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券法的立法工作开始启动,历经数年,最终付诸施行。

这部证券法共12章,214条,明确了证券的范围为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规定了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等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

虽然它的很多规则内容现在看起来已经不合时宜,但作为我国第一部证券法,为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形成初步框架奠定了基础,意义重大。

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_1

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_1

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一、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状况10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法制、监管、自律、规范”八字方针,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地区性市场迅速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国性市场,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1、上市公司数量增加、结构有所改善。

截至2000年底,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达1088家。

其中A股上市公司从1990年的13家增加到955家,B股上市公司114家。

2000年,经过科技部和科学院认证的高科技企业和金融类企业发行上市,开始改变传统产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上市公司结构也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

境外上市公司52家,其中38家单独在香港上市,8家在香港和纽约同时上市,3家在香港和伦敦同时上市,1家在香港、纽约、伦敦同时上市,2家在纽约和新加坡上市。

2、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

截止2000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亿股,市价总值达亿元,相当于GDP的57%。

10年中,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累计筹资近10000亿元。

其中,2000年境内筹资1541亿元,加上境外上市公司和红筹股筹资,我国上市公司当年筹资金额3249亿元,比上年增长%。

宝钢等特大型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顺利发行上市,表明我国证券市场承受大盘股的能力明显增强。

中石化、中石油等特大国有企业海外路演、和发行上市成功,表明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已经消除。

3、投资者开户数大量增加,机构投资者队伍逐步壮大。

截止2000年底,投资者开户数达到万户。

其中机构投资者28万户,比上年末增长40%。

尽管散户投资者仍占到开户数的%,但机构投资者队伍在证券市场的影响正在稳步扩大。

一是证券投资基金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发展。

到目前为止,已设立基金管理公司10家,另有4家获准筹建,发行封闭式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33只,总规模达560亿元。

去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展开。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汇总精简]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汇总精简]

●1980开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逐渐由单一全能型体制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

●1992以前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的监管机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

证券委是中国证券分业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

1992证监会负责证券、期货、基金的监管●1997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成立的中央工委是全国所有金融监管机构的领导核心●1998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1998中国金融业务多重机构分业监管的体制基本确立,负责监管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和财务公司的是中央银行,至此我国基本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组成的分业管理体制.●200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是指由某个团体或组织自愿发起、自由参与的会议。

旨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联系与沟通,相互学习借鉴经验,研究探索新经验、新方法。

)●2003年,银监会成立, 负责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总结: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

第二阶段是从1998年开始,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中分离出来,分别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格局。

2003年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组建,接管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由此我国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三会分工的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负债对中国的外汇储备及外汇市场管理和监管。

●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着重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负责金融体系的支付安全,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研究与思考

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研究与思考
家数 ,大型企业难 以进入市场 的状况 ,使一批 具有行业代表性,对国 民经济有重要意 义的大企业 得以进入 市场。无论 “ 额度控 制”还是
“ 总量控制 、限制家数 ”,二者仍然属于 计划性质 的管理体系 . 注定 只能是一项过渡性 的制度安排。 () 2 核准制 。从行 政审批 制 向核准制 的演进 ,中国股票发行制 度 发生了根本性 的变革 。核 准制 的实施转变了证监 会发行 监管 的职
1 目前证券监 管的主要理论 ( ) 1 博弈 论。博弈论又被 称为对策 论 ( a h o ) G me e r ,本是研 T y 究游戏和赌博 的 , 已发展成现代数学 的一个新分支 ,是运筹学的一 现 个重要组成内容 ,是研究互动决策的理 论。所谓互动决策 ,是指游戏 中各行动方 ( 即局 中人p y r l e )的决 策是相 互影响的 ,每个人在 决策 a 的时候必须将 他人的决策纳入 自己的决策考虑之 中,当然也需要把别 人对 于 自己的考虑也要纳入考虑之中……在如此迭代考虑 睛形进行决 策 ,选择最 有利于 自己的战略(rt y 。尤其是纳 什开创性 的1 博 sa g) t e 1 人 弈均衡理 论 , 应用十分广泛。 ( ) 2 公共利益理 论。公 共利益理 论可溯源于福利经济学 。传统 公共利益理 论从亚 当斯密市场 “ 看不见 的手 ”和凯恩斯政府干预 “ 看 得见的手”出发 ,以市场缺陷导致的市场失灵为基础 ,论证政府监管 的必要性 ,并由此来 设计监管制度 , 为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 ,需要 认 政府使用 “ 看得见 的手 ”进行必要的干预 ,以促进稀缺资源的优化配 置 ,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福利。 ( ) 3 私利理论 。基于社 会 “ 纪人”和 “ 经 代理人 ”的观 念 ,私 利理 论认为监管者是 同时追求私利和社 会公利两 个方面利益的 ,强调 监管者与被 监管者 的利益冲突 。监管者不会 以追求社会公利为唯一己 任 ,而会在 其私利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一个最佳结合点 。私利理 论强调 ,为了监管 者的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 ,监管者可能会损害公共 利益 ,是对公共利益理论的一个批判性成果。 ( ) 4 俘虏理 论。俘虏理 论认 为监管者本身就是某个 利益 集团的 产物 。而不是所有社会公众 的代表。随着 时间的推移 ,监管者会越来 越迁就某一部分被监管者 的利益 ,而忽视 社会公共利益 ,最终沦为这 小部分被监管者利益的代言人 ,成为少数人 “ 合法地剥夺” 多数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7年8月,国务院研究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同时,在上海和深圳两 市设立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公室;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理顺证券监管体制,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并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 监会统一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
01 历史沿革
03 内设机构
目录
02 主要职责 04 直属单位
05 派出机构
07 历任主席
目录
06 现任领导 08 地理位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 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直属单位
研究中心
研究草拟资本市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对资本市场发展、运行和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 究,为监管决策提供支持;为草拟资本市场法规规章、政策措施或具体监管工作提供咨询意见;中国证监会交办 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建设和管理证监会广域网、证监会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和机房、其他专网等;建设和管理证监会电子政务系统、 电视**会议系统、电子邮件系统、互联网站、资讯系统等;组织协调证监会各部门单位提出信息系统建设需求, 提交开发单位,参与上线测试,负责验收并承担运行维护服务;负责会机关电子类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保 障证监会网络和信息安全,配合开展保密和密码技术支持工作;承办证监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理位置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谢谢观看
派出机构名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20157第七章 证券业监管

20157第七章 证券业监管

金融监管学
交 易 所
主板 中小企业板块 创业板(二板) 代办股份转让 报价转让
上市公司
公开发 行公司 退市公司 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 系统
股份公司 有限公司
三 板
非公开 发行公司
产权交易市场
金融监管学
我国资本市场的基本状况 我国资本市场的层次及其变化
资本市场层次及其变化 主板 市场 主板市场(1990)
金融监管学
注册制与核准制的主要区别
核准制与注册制的共同点是对股票发行人都有信息披露的
规范性、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公开性的要求
。区别主要在于: (1)核准制除了信息披露要求外,还制订了一系列股票 发行上市的准入或“门槛”条件,如行业属性、企业规模、 经营业绩等。 而注册制对股票发行人主要是信息披露的要求,没有实质 性的发行“门槛”等条件要求。
各种基金产品(1993) 权证(1993) 股指期货(2010)
金融监管学
我国股票市场规模与市盈率(2015.11.16)
指标 上市公司(家) 总股本(亿股) 流通股本(亿股) 总市值(亿元) 流通市值(亿元) 市盈率 合计 2800 42419 36773 519795 414376 --上交所 1071 29978 27272 297537 257310 17.83 深交所 1729 12441 9501 222258 157066 50.19 中小板 767 4685 3453 95889 66441 63.32 创业板 484 1799 1152 53772 30825 105.91
金融监管学
注册制的特征 (3)在注册制下,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主要是保证股票 发行信息公开与禁止信息滥用,只要股票发行人提供的 信息完全、真实、及时、规范、公开、不存在虚假、误 导或者遗漏,即使该股票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监管 机构也不得干涉。 (4)在注册制下,注册程序并不保证股票发行人注册文 件陈述事实的准确性,如果投资者在投资注册股票时蒙 受损失,且足以证明注册文件中有虚假或欠缺情形,股 票发行人及其董事、经理人、承销商、控股股东、股票 出售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金融学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历史回顾 17.1

金融学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历史回顾 17.1
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 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 职能,依照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 业务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 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10月 • 中国证监会的机构设置 • 中国证监会的职能
•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职能: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监 管;对会员的监管;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 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 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 组织。
•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 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 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 第三阶段,1998年8月至今。1998年,国务院 决定撤销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其职能并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地方证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从而 形成了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
二、中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的构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各地证券监管机构
• 自律性监管机构
• 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 • 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中国国债协会
• 中国国债协会于1991年8月成立 • 中国国债协会的机构设置 • 中国国债协会的主要职能
自律性监管机构
• 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中国国债协会
证券交易所
•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 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
•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 我国大陆目前有两个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个交易所都采取会 员制,它们通过吸纳证券经营机构入会,组成 一个自律性的会员制组织。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发展和建议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发展和建议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发展概述【摘要】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渐开放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20世纪80年代刚刚开始资本市场的开放,90年代我国的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先后成立,标志着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关键词】监管体制;演变;趋势;发行监管制度;交易监管制度如今资本市场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越发的凸现出来,在金融海啸,欧美债务危机之后,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将如何发展,才能有效的降低资本融资的风险,更好的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

一、证券监管的含义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和现状,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在任何有着体制背景的国家中都是证券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可是,“证券监管”概念在经济学意义上的内涵和外延在学界也仍然未得到明确而一致的诠释。

李阳,王国刚认为,“在资本市场中,所谓监督管理,指的是政府,政府授权的机构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从降低风险,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的目的出发,更具国家的宪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并依据它们对资本市场体系和各种活动进行的监督、管理、控制与指导。

”这一定义只要是从监管的目的、主体、内容和手段几个方面来界定的。

赵锡军认为,证券监管就是指证券监管部门为了清除因市场机制失灵而带来的证券产品和证券服务价格扭曲以及由此引起的资本配置效率下降,确保证券市场高效、平稳、有序地运行,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所进行的组织、规划、协调、监督和控制的活动与过程。

最为一个整体性的概念,我想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确定“证券监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1)首先从本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问题”来考虑。

证券监管是政府管制的一种合法的形式,是对证券市场实施的一种政府行为,是用政府行为在某些方面取代市场机制自身作用的一种表现(2)其次,监管的主体是一国的政府、政府授权的金融监管机构或组织,其监管权的行使是国家权力在金融领域的运用与实施,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监管的对象是市场主体及其行为。

证券业监管体制历史沿革

证券业监管体制历史沿革

证券业监管体制历史沿革证券业监管体制历史沿革证券业监管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环节,它承担着维护市场安全、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稳定、规范市场秩序,发挥金融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宏观调控、提高金融业风险防控水平等方面的作用。

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是中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它的历史沿革经历了多个阶段。

一、从无到有时期(1980-1990年代)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

1980年,中国证券市场第一次亮相,成立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该机构充当了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逐渐加速,证券市场也开始逐渐发展壮大。

1984年,中国建立了证券发行制度,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进入现代化阶段。

这时候,证券市场还没有完全开放,尚未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证券监管体制也尚不完善,监管较为薄弱。

二、国家证券监管委员会时期(1990-1998年)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管证券市场,国家成立了国家证券监管委员会(CSRC),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向国务院负责。

CSRC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进入了国家层面,并且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管理。

在CSRC成立之后,证券市场飞速发展。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建立,证券市场的规范制度开始逐渐完善。

三、证监会时期(1998-2018年)1998年,国家证监会(CSRC)正式成立,掌管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和管理。

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从半官方化向现代化、职业化发展。

国家证监会实行部门制管理,下设6个部门和4个综合部,分别负责证券交易、企业监管、投资者保护、监察稽查、法规制定等职责。

同时,证监会还负责协调管理全国证券市场。

2001年,证监会推出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板等证券品种的开发与管理。

此外,在监管方面,证监会还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回顾中国证券监管体制是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

其发展历程体现着证券市场改革的变化。

1992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没有集中统一的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国家体改委,其他政府机构和上海深圳两地政府参与管理。

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市场,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从上海深圳等少说地方推广到全国。

从1996年3月,中国证监会授权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证券和期货市场部分监管职责,至此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全国证券监管体系。

1997年,中央决定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期货交易所实行垂直管理,并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设立了监管专员办事处。

1997年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管理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统一监管。

考虑到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市场化进程等条件的限制,中国采用的是集中立法型监管模式,并于1998年10月正式确立。

二、我国证券监管现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框架。

(一)、监管主体。

1998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确定了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并成为取代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职能的唯一最高证券监管机构。

根据该方案规定,证监会将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在全国各地设立派出监管机构并实行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我国监管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和不协调。

(二)、自律组织是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自律组织有两种形式即社会性的监督组织和行业自律。

前者主要包括证券业中介服务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

后者包括两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的场内自律,二是场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的自律监管。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体制发展绪论:一九七八—二零零八,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她三十年的历程。

三十年来,华夏大地因着改革开放二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每时每刻,生活总在改革开放这个永远充满活力和青春气息的名词的影响下,展现出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未来。

社会、生活和一切的一切在她的带动下,展现出新的形式和状态!千言万语与无法描述这一切的改变,我们所做的就是从中国改革开放所有变化中选取一方面来看改革开放带给我们的巨大变化。

二战后随着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世界经济全球化已成世界大势。

然而由于十年文革的原因。

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就落后于世界大势,直至改革开放我国的证券市场体制才开始建立,经历的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国证券市场经历有基本的雏形到建立起基本完善的体制。

新事物的的发展总是螺旋式的上升,波浪式的前进。

中国证券市场得发展必然遭遇挫折。

然而,事物得发展总是在曲折中吸取经验教训,然后在不断更正中完善中国的政券体制。

现在,中国乃至整个世界证券体系正在经历一场风暴。

如何解决好当前世界性问题,也必将直接影响到未来世界和中国经济的发展。

首先我们现从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发展来研究中国证券市场。

历史沿革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伴随着市场本身经历了逐步完善的体制创新过程。

从一九八一年到中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统一监管三个发展阶段。

一、分散监管阶段(一九八一至一九九二年五月)从1981年到1985年,我国证券市场得主要业务是发行国债,股票和企业债券发行都很少。

在这一时期,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分散的、不成体系的。

1986年以后,以柜台交易形式存在的股票交易市场开始起步,国债二级市场也逐步形成,特别是1990年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股票交易开始有了集中的场所,市场规模有了一定程度的扩大。

与此相适应,市场监管体系也初见雏形。

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一:以中央银行为主、多部门介入的监管格局。

二:地方政府在证券市场监管中扮演及其重要的的角色。

第十二章投资银行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

第十二章投资银行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
(一)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形成 (二)证券发行监管的内容
1、发行制度。2000年前,指标分配和行政推荐。公司上市,首先 要取得指标和额度,导致严重的寻租。2000年,取消了政府推荐的指 标和额度管理。2008年开始,设立单个账户上限,优化网上发行,优 化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加强新股风险提示。 2、发行方式。1991年前,内部认购;1991、1992,限量发售认购 证;1993年,无限量发售认购方式与储蓄挂购;全额预缴款、上网定 价、网上网下累计投票询价、上网竞价 3、发行定价。1998年前,发行市盈率13─15倍的固定价格方式; 2001年,彻底放开市盈率限制;2005年,试行询价制度。
(二)美国模式──集中型监督管理体制 国家主要通过系统而严密的法律对证券市场实行管理和调控。 主要特点: 市场规则法制化。《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证券 业自律组织是证券交易所和全美证券商协会。 具有专门的政府证券主管机关。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由五人组 成,直属联邦政府。委员由总统向参议院提名任命,任期五年。下设四 个局,公司管理局、市场管理局、投资银行管理局、司法执行局。 利弊。(1)证券市场的管理具有稳定性、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高了 监管的权威性、深度和广度。(2)证券立法很难贴切于市场,并跟上市 场的变化和发展。(3)市场稳定与市场效率矛盾,难以监管适度。(3) 监管成本高,监管效率低。
三、投资银行内控制度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一)内部控制 投资银行为了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防范 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 法等文本制度的总称。 原则。健全性、独立性、制约性、防火墙、成本效益原则。 机制。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 (1)决策系统。股东会、董事会 (2)执行系统。总经理、职能部门(业务、管理、研发)、分支 机构 (3)监督系统。监事会和稽核部

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发展

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发展

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发展股票发行监管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股票发行监管模式在近十年的演变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逆向形成”特征,即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先有市场、后有制度安排的顺序不同,我国是先有政策、法规、条文,推动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然后才有市场。

因此,这种模式一开始就带有政府推动的色彩,在近几年则呈现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从“政府主导型”逐步向“市场化、国际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本文拟从监管主体、监管体制和监管方式等多个方面回顾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过程,并在总结其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革的方向。

一、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1.发行监管主体的演变我国证券市场发端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代,这也是一个从简单利益主体向复杂、多元利益主体转变的时代,因此,监管主体的变化也必然带有利益主体变迁的烙印. 在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前,股票发行市场监管主体包括人民银行、中央及地方体改委、计委和国务院证券委等政府部门。

中国证监会成立之后,地方证管办相继成立。

这些证管办属于地方政府,他们集政府利益、国有企业利益和投资者利益于一身。

国务院证券委在 1998年8月被撤消后,其职能并入中国证监会,地方证券监管部门改由证监会垂直领导,证券市场主导监管者的权力开始集中统一。

依据《证券法》,目前的监管主体主要是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其核心权力机关为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属于政府机构 (《证券法》第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证券业协会名义上是民间组织,实际上隶属于中国证监会(《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指出,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但从其职责上看,有隶属于中国证监会的法律依据。

在《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证券业协会履行的职责中包括,“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教育和组织会员执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等)。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从开始出现的第一天起,就站在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沿,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和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

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市场化资源配置的需求日益增加,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也日益提高。

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证券市场将基本完成从“新兴+转轨”向成熟市场的过渡,迈入全面发展的时期。

一个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证券市场,将在中国经济构筑自主创新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中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同时,一个更加开放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证券市场,也将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节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开始了至今将近30年的改革之路。

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中国证券市场产生的前提条件。

改革开放之前,在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资金通过计划行政体制逐级下拨到生产企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多样化,这成为中国证券市场萌芽的经济和社会土壤。

一、股份制改革和改革开放同时孕育我国改革的最初切入点、并取得最大成功的是农村改革。

而早在1979年,我国农村就有了以集资入股的社队企业,因此,我国股份经济的萌芽实际上是始于农村改革。

这期间,我国的农村企业和城市的小企业有了股份制的雏形,其特征是从浅层次的集资入股型到深层次的合股经营、股份合作型发展。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样的政治共识;并阐明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股份制也由此开始进入了正式试点阶段。

1984年8月,上海市政府批准发布《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4~1986年间,北京、广州、上海等城市选择了少数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例如,1984年北京天桥百货股份制试点,1985年上海延中实业股份制试点,1985年广州市政府批准了广州绢麻厂、明兴制药厂、侨光制革厂三户国有中小型企业的股份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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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11—2012学年第1学期金融监管课程试卷校区XX专业年级XX 班级金融XX 学号XXXX 姓名XX中国证券监管发展历史及改革一: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多头到统一、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80年代到1992年5月,在国务院的部署下,主要由上海、深圳市两地地方政府管理的阶段。

1981年7月,财政部重新发行国债,中国证券市场开始起步。

接着,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的企业开始以股票、债券的形式集资,如深圳宝安、北京天桥、上海飞乐等。

1986年,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开办窗口交易,代客买卖股票和企业债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区营业部开始证券柜台交易,有价证券转让市场恢复。

1988年,国务院决定在上海、深圳等七个城市进行国库存券上市交易试点,国库券交易市场的形成。

1990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分散的柜台交易迅速转变为场内集中竞价交易。

第二阶段:从1992年5月到1997年底,是由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共同参予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

199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证券管理办公室,7月,国务院建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

中央政府参与证券市场的管理,是证券发行与交易规模日益扩大,要求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必然结果,但这种由中央银行代管证券市场的格局没有持续多久。

8月10日,百万人拥至深圳争购1992年新股认购表,并发生了震惊全国的“8.10风波”。

这一“风波”,反映了广大投资者对股票的狂热心理,也表明中国证券市场到了需要按国际惯例设立专门的机构的时候了。

为此,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由上海、深圳等少数地方推广到全国。

这种制度按排,事实上是将国务院证券委代替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将中国证监会替代了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

与之同时,国务院赋予中央有关部门部分证券监管的职责,形成了各部门共管的局面。

国家计委根据证券委的计划建议编制证券发行计划;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和归口管理证券机构,报证券委备案;财政部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从事与证券业有关的会计事务的资格由证监会审定;国家体改委负责拟订股份制试点的法规,组织协调有关试点工作,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中央企业的试点。

第三阶段:从1997年底到现在,初步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

1997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鉴于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形势,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

这次会议决定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统一监管。

1999年7月1日生效的《证券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从而以证券市场基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二、中国证券业现状以及面临问题:“十一五”期间,中国证券业经过股权分置改革、综合治理,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大幅提高。

相比2005年,2010年证券业营业收入从118亿增长到1911亿元。

“十一五”期间证券业累计实现净利润3643亿元,扭转了“十五”期间全行业亏损的局面。

通过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净资本管理等方面的措施,证券业的经营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已大大降低;特别是“十一五”期间行业净资产与净资本得到大幅充实,自我承担风险能力已大大增强。

证券业经历了“十一五”的大发展之后,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首先是资本效率低下。

目前,中国证券业的净资产/GDP的比例达到1.5%,约相当于美国证券业当前水平;而创造的营业收入为GDP 的0.4%,仅相当于美国1980年水平。

因为中国证券业不允许有杠杆,创新能力、资本运用水平、效率都比较低。

其次是被动通道服务。

目前,证券业获准的业务许可有5项,经纪、承销、自营、资产管理与直投。

经纪与承销是最主要的业务,占营业收入的60%-80%。

60%-70%的证券公司大部分依赖交易通道佣金贡献,达到7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90%以上。

在目前的商业模式下,证券公司囿于被动的通道服务,无力开拓“蓝海”,在“红海”中进行低水平的同质化竞争。

所以佣金价(1793.30,2.20,0.12%)格不断下降,最早千分之三的佣金,现在差不多降到千分之一,因为我们没有任何附加值,只能通过降价来吸引客户。

最后是边缘化的证券业。

在以“通道服务”为主的商业模式下,证券业的负债杠杆几近于无、产品创新能力低下。

目前的商业模式,固然阻断了风险传递,同时也阻碍了市场风险的多主体分散、多时点缓释和多层次管理。

在这种商业模式下,证券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证券业在我国繁荣的金融市场中具有被边缘化的趋势。

根据统计,我国的居民存款约30万亿,银行理财约7万亿,公募基金不到3万亿,信托也有2500亿,证券公司理财则非常小。

三、证券监管面临问题:1、证监会监督效力无法充分发挥一位基金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企业的兼并重组是内幕交易的多发地带,证监会目前在其中把关甚为严格,竭力做到“洁身自好”。

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兼并重组往往涉及到地方政府、国资委、商务部和发改委等其他部门,证监会在监管过程中很容易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

1992年8月10日,深圳,“1992年股票认购证”第四次摇号,预发认购表500万张,每人凭身份证可购表10张。

当时“百万人争购”,不到半天的时间,抽签表全部售完,引发股民对认购“暗箱操作”质疑。

当天傍晚,数千名没有买到抽签表的股民围攻深圳市政府和人民银行,深圳市政府当夜紧急协商,决定增发50万张新股认购兑换表,事态才慢慢平息。

事后清查结果显示,内部截留私买的抽签表超过10万张,涉及金融系统干部职工4180人———这就是著名的股市“810事件”。

就在“810事件”后两个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

同年10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8年4月,二者合并,以证监会为核心的集中统一的监管模式逐渐形成。

2、屡禁不止,上市公司频繁造假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延边公路、中关村、高淳陶瓷、中山公用等564起案件,其中内幕交易案件227起,占40%,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

2001年8月,银广夏被媒体披露存在巨额造假嫌疑,随后证监会组织专案组进行调查,并确认银广夏及其相关中介机构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银广夏被暂停交易;2001年9月10日,银广夏在停牌一个月后,以跌停板的价格复牌。

经过史无前例的15个连续跌停板后,才在10月8日止住跌停。

股价从停牌前的30.79元/股,跌至6.35元/股,近70亿元的流通市值化为乌有。

银广夏让众多股民经历了一场股价暴跌的惨剧,造假行为对投资者造成的伤害让众多老股民至今记忆犹新。

然而,在经历了银广夏事件近十年之后,上市公司造假并没有停歇,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0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江苏三友正式立案调查。

深交所公告显示,江苏三友隐瞒MB O (管理层收购)长达六年,包括其招股说明书、历年年报、半年报、股改方案等在内,有至少13份重大公告涉嫌造假和虚假陈述。

苏州恒久于今年3月9日公开发行2000万股,并已完成申购的全部过程。

公司在上市前夕被发现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文件中披露的全部5项专利及2项正在申请专利的法律状态与事实不符。

6月13日,证监会决定撤销此前关于苏州恒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

苏州恒久成为立立电子之后创业板首个IPO胎死腹中的例子。

3、乱象纷呈,基金业再掀“捕鼠风暴”着法律的完善和监管的深入,基金业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越来越多地暴露在投资者的面前。

包括券商、创投机构、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在内的PE地下产业链正逐步显现。

2000年国庆,一篇名为《基金黑幕》的深度报道,掀开了当时还很神秘的基金业面纱:光鲜外表下,通过“对倒”和“倒仓”来制造虚假成交量、操纵市场等违法操作手段被频频使用。

报道称,从1999年8月9日到12月3日的80个交易日中,同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多家基金,进行同一只股票的同时增仓、减仓或有增有减所涉及的股票有76只,自身对倒的有7只,基金间双向倒仓的有11只。

《基金黑幕》犹如一颗重磅炸弹投向了资本市场,也加速了中国基金业法制建设的进程。

然而,由于基金经理的“老鼠仓”丑闻频发,基金行业“乱象”不止,使投资者的信任度不断下降。

2010年9月,证监会通报三起涉嫌“老鼠仓”事件。

因涉嫌老鼠仓交易,景顺长城原基金经理涂强被没收违法所得37.95万元,罚款20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刘海被没收违法所得13.47万元,罚款50万元,并3年市场禁入;长城基金原基金经理韩刚则因为获利较大,情节严重,成为首例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再加上此前的“老鼠仓”第一人———上投摩根的唐建,以及南方基金的王黎敏和融通基金的张野,基金业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随着法律的完善和监管的深入,越来越多地暴露在投资者的面前。

W IN D统计显示,自2008年12月到2010年12月的两年间,基金市场上的基金数量已经由439只增长到了目前的685只,增长了56%;但其份额却从25741.31亿份下降到了目前的25093.37亿份,不仅没有增长,反而下降了2.5%;而其净资产总规模也始终徘徊在2.5万亿元左右。

投资者对于基金业的信心可见一斑。

4、保护不足,中小投资者尚处弱势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董事长陈共炎表示,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属于弱势群体,非常需要保护,而目前还缺少关于投资者保护的统一规划,没有投资者保护法也没有专门的投资者保护制度。

投资者利益高于一切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原则,如何使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直接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前途和命运。

1994年1月,上证综指从800点一路下滑,一只名为界龙实业的股票却逆势上扬连拉32根阳线,后来庄家又以连续暴跌的方式出货,无数投资者被套,制造了一起典型的庄股作乱。

“庄家”吕梁,是这个群庄乱舞、规则缺失时代的标签式人物。

1998年起,吕梁开设1500个股东账户自我买卖,将养鸡公司“康达尔”摇身变成高科技企业“中科创业”。

随着越来越多的机构和资金加入豪赌,2000年名为“中科系”的庄股之网逐步成形。

2001年证监会宣布查处中科创业违规操作案,查出违规资金高达54亿元,“中科系”崩盘。

对于中国的证券市场,如何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一直是道难题。

四、未来中国证券监管发展方向:证券行业目前所面临问题以及证券监管存在的种种问题,如果监管政策如不能与时俱进予以调整,可能成为证券业发展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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