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质量安全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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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质量安全监测方法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我公司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范围及频次
(一)蔬菜
1、例行监测
园区范围内的蔬菜生产园区由相关检测部门每月抽检一次。
2、日常监测
园区范围内的蔬菜生产园区,每周至少组织自检一次。
(二)其它专项监测
在全面开展监测的同时,根据本部门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安排专项抽检。
二、监测要求
(一)根据果蔬生产区域,随机选取抽样地点。抽样的地点及果蔬样品种类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各生产作业区实际质量水平。
(二)果蔬例行监测结果发现问题的生产作业区,应在下一次监测中跟踪抽查,并加强督导。
(三)监测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抽样和检测标准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可靠性。
(四)被确定的抽样作业区不得拒绝抽检,否则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
三、监测的样品种类和数量
(一)蔬菜
监测的蔬菜主要样品种类包括菠菜、小白菜、生菜、芹菜、甘蓝、大白菜、番茄、辣椒、茄子、黄瓜、苦瓜、西葫芦、韭菜、豆角、南瓜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监测点与抽取样品数量:例行监测被抽查的数量每个生产区域每次不少于5个,每个监测点每次抽取的样品数不少于8个。监督抽查、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二)水果
监测的水果主要样品种类包括苹果、葡萄、梨、草莓、西瓜、桃、樱桃、杏、柿、石榴、李子、山楂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每个监测点(超市)每次抽取样品数不少于3个。
(三)其它专项监测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四、监测项目及技术依据
(一)抽样方法及要求
抽样按NY/T762-2004《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GB/T 8855-1988《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的规定执行。
注意做好样品的包装封存、编号工作,防止造成交叉污染和混淆。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蔬菜
(1)例行监测的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对快速检测呈阳性反应的样品进行定量检测。
定量检测项目: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毒死蜱、乙酰甲胺磷、对硫磷、水胺硫磷、乐果、三唑磷、杀螟硫磷、氰戊菊酯、敌敌畏、氯氰菊酯、氧化乐果、甲基异柳磷、马拉硫磷、甲拌磷、甲氰菊酯、三氟氯氰菊酯、氟氯氰菊酯、联苯菊酯、溴氰菊酯、三唑酮、百菌清等24种农药。
检测依据:
快速检测按照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规定执行;
定量检测按照NY/T761-2004《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和GB/T 19648-2005《水果和蔬菜中446种农药多残留测定方法气相色谱-质谱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规定执行。
(2)日常监测
监测项目: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
监测依据:GB/T5009.199-2003《蔬菜中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
(3)主要蔬菜生产园区监督抽查
全部进行定量监测,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同本方案中蔬菜例行监测的定量检测要求。
2、水果
全部进行定量监测,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同本方案中蔬菜例行监测的定量检测要求。
3、其它专项监测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五、结果判定依据
(一)蔬菜
快速定性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判为合格。
定量检测结果按照《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水果
按照《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的,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一)监测工作应保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二)抽样时可请工商部门、市场业主等相关人员协助,保证抽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测单位应按本方案规定做好监测工作,要严格遵守方案规定的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判定原则和依据,按时按质报送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