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办房限购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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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办房限购细则
北京限购实施细则最新内容是怎样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北京商办房限购细则: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被收回4月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通知》,明确了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监管的实施“细则”。
上述《通知》指出,“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指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商业、办公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按照单层套内建筑面积核算。
《通知》还要求,建设单位在20xx年3月26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应按“公告”要求修改设计方案后,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发现涉嫌改变原规划用途的工程,规划建设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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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对于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涉嫌改变为居住等其他用途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验收。
同时,在执法检查或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要求,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此外,对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内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并限制其在本市土地市场参与竞拍其他土地。
北京商办房屋“限购令”于今年3月26日发布,按照要求,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卖给个人。个人购买商住房,需名下无房产记录,并有连续五年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同时,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商办房最早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深圳一批开发商将搁置了数年的烂尾楼重新包装,变成“商务公寓”或者“酒店式公寓”销售。
随后,这种方式传到北京。20xx年后,一些以商业、酒店、办公为名立项的项目,通过分割产权,以“酒店式公寓”或者“公寓式酒店”为名,将“类住宅”作为卖点,改变使用属性的形式,拉动销售。
据悉,调控前,北京商住房屋占据新房销售的半数以上。北京"商改住"全面限购新政后:在售商办项目未降价
在售商办项目目前并未降价——这似乎在告诉已经购房的群体,项目的价值没有下跌。但是,仍有一些业主对商办项目的未来表示担忧。
“新政策的出台使得许多业主苦不堪言,他们认为房屋的商业价值大打折扣,许多人想要退房。”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谦告诉记者,对于新政出台时尚未网签的个人,本身就不具备购买商办项目的资格,这部分人退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泰禾中央广场的一个业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从4月初,泰禾中央广场的部分业主就在找开发商维权,希望退房。
“我们买这个项目时,价格已经很高了。销售和中介当时都说可以住,样板间也是住宅的样子,现在政府认定项目违规。”部分业主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或虚假宣传。
不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有业主也告诉记者,他们在购房之初就知道,泰禾中央广场是商办立项,市场上大家也都在把商办项目当住宅卖,他们以为是监管部门默许的,所以选择在此投资或者在没有购买住宅能力的情况下选择这里的房子。
“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案是,签订了无忧退房协议的业主,按无忧退房协议执行,即20xx年1月可以无条件退房,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