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第四章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一、贷款的意义与种类(1)按贷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短期贷款(1年以下,含1年)、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和长期贷款(5年以上,不含5年)。
(2)按还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一次偿还的贷款和分期偿还的贷款。
一次偿还的贷款在贷款到期时一次偿还本金,而贷款利息则根据约定,或在整个贷款期间分期支付,或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支付。
分期偿还的贷款则按年、按季、按月以相等的金额还本付息。
(3)按贷款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
(4)按贷款保障条件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须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的贷款,这类贷款从理论上讲风险较大,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
担保贷款是指以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
根据还款保证的不同,担保贷款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行为。
(5)按照自主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贷款本息由商业银行收回,贷款的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自营贷款构成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部分。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委托人收回的贷款。
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贷款人只收取手续费,并且不承担贷款的风险。
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要求他人完成任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此类贷款具有政策性贷款的性质,但又不属于政策性贷款,如扶贫救灾贷款。
(6)按贷款质量和风险程度的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
正常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的贷款。
关注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银行会计之贷款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之贷款业务的核算一、引言贷款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贷款是重要的资产项目之一。
因此,正确的核算贷款业务对于银行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银行会计中贷款业务的核算问题,包括贷款的分类、计提利息、考核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等。
二、贷款的分类根据贷款的性质和形式,贷款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个人贷款: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
2.企业贷款: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投资性贷款等。
3.房地产贷款:用于购房或房地产开发的贷款。
4.农村信用贷款:向农村居民或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贷款。
不同类型的贷款在核算上可能有一些差异,银行会计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
三、计提贷款利息贷款的核算中,计提贷款利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计提贷款利息的公式为:计提贷款利息 = 贷款余额 × 年利率银行每月或每季度需要根据贷款余额和贷款利率计算出应计提的贷款利息,并在贷款利息收入项目下进行登记。
这样能够准确记录已经形成的贷款利息,为后续的收入核算提供依据。
四、考核准备金考核准备金是银行在贷款业务中设置的一个账户,用于应对贷款可能出现的损失。
银行需要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和拖欠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考核准备金。
考核准备金的计提公式为:考核准备金 = 贷款余额 × 考核准备金率贷款余额指的是银行的贷款总额,考核准备金率是银行根据经验和风险评估确定的一个比例。
通过计提考核准备金,银行能够更好地应对可能的坏账风险,保障贷款业务的稳健发展。
五、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是银行在贷款业务中设立的一个准备金账户,用于弥补可能存在的坏账损失。
银行每年需要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和拖欠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
坏账准备金的计提公式为:坏账准备金 = 贷款余额 × 坏账准备金率贷款余额是指银行未偿还贷款的总额,坏账准备金率是银行根据经验和风险评估确定的一个比例。
通过计提坏账准备金,银行能够更好地应对可能的损失,保障贷款业务的安全性。
商业银行主要业务的会计核算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23
目录
• 存款业务 • 贷款业务 • 支付结算业务 • 外汇业务 • 其他业务
01
存款业务
பைடு நூலகம் 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客户可以随时存取的存 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负债业务之 一。
活期存款的利率通常较低,但具有较 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会计核算时,商业银行应按照存款人 的姓名、存款种类、存取日期、存款 余额等内容设立账户,并定期核对账 目。
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指客户在存款时约定 存期和利率,到期后一次性支取
本息的存款。
定期存款的利率通常较高,但客 户需要承担一定的利率风险。
会计核算时,商业银行应按照存 款人的姓名、存款种类、存期、 利率、存款余额等内容设立账户
,并定期核对账目。
存款利息的计算与核算
商业银行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政策和计息方式计算存款利息,并定期进行复核。 利息计算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会计核算时,应将利息收入和支出分别记入相应的账户,并定期进行核对和调整。
02
贷款业务
贷款业务的核算
贷款业务的核算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
贷款核算是指对贷款业务进行的会计核算工作,其目的是准确记录和反映贷款业务的发生、变动和结果,为银行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贷款业务的核算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贷款准备金核算:贷款准备金核算是指对贷款发放过程中形成的风险进行计量和核算,从而合理评估银行贷款业务的风险水平。
贷款准备金是银行为因贷款业务而可能造成的信用损失而提取的一笔资金,它是一种预防措施,以减少信用风险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贷款准备金核算需要计算每笔贷款的风险权重,并根据相应的风险水平计提相应的准备金。
2. 贷款利息核算:贷款利息是银行通过贷款业务获取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贷款利息核算主要包括对贷款利息的计算、应收贷款利息的确认、贷款利息的支付和税金的核算等。
贷款利息的计算一般是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等因素来确定的,通过利息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应收贷款利息确认是指根据贷款利息计算的结果,将应收贷款利息记录到贷款业务的借方账户上。
贷款利息的支付是指银行按照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贷款人支付利息。
税金核算则是指根据贷款利息支付的金额,计算相应的税金并进行记账。
3. 贷款风险核算:贷款风险是指在贷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贷款风险核算主要包括对贷款风险的计量和评估、对贷款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对贷款风险的监测和报告等。
贷款风险的计量和评估一般是通过风险测量模型来进行的,如价值-at-risk(VaR)模型、概率模型和模拟模型等。
贷款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是指银行通过各种措施来减少、避免或转移贷款风险,包括风险分散、风险保险和风险转移等。
贷款风险的监测和报告是指定期对贷款风险进行跟踪和监测,并向管理层提供相应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贷款业务的核算工作对银行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帮助银行全面了解和掌握贷款业务的运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为银行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银行会计贷款业务的核算
—本金 100 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厦禾商场〕
—本金 100 000
[例4-2]工商银行XX支行收到厦禾商场提交的 还款凭证和转账支票一张,金额为103 285元 ,其中100 000元为归还六个月期限的贷款, 3 285元为支付贷款利息〔利随本清〕。经审 核无误后,予以转账。
〔2〕抵押人所有或有权处分的抵押物
• 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 • 机器、交通运输工具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
山、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2、抵押物的审核与保管 〔1〕严格选择抵押物 〔2〕认真验证产权证明 〔3〕准确评估抵押物价值 〔4〕合理确定抵押率 〔5〕完整填列抵押物清单 〔6〕作好抵押物的登记和保管
6.贷款按其本息是否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可 划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 没有收回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 三、贷款的申请、审查与发放
• 〔一〕贷款申请
•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 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 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归还能力 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 并提供银行所需各项资料。
—本金 贷:贷款—保证贷款〔单位贷款户〕
—本金 利息收入/应收利息
付出:代保管有价值品—**单位户
3、贷款到期不能收回的处理 贷款到期如借款人无力归还,直接向保证人收取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 届满,贷款本息未受清偿之时起两年。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保证人户〕 贷:贷款—保证贷款〔单位贷款户〕 —本金 利息收入
6、非应计贷款
资产类科目,用以核算银行发放的本金或 利息逾期超过90天没有归还的贷款。发生 非应计贷款时,记入借方;收回非应计贷 款及符合从贷款损失准备账户中转销时, 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非 应计贷款的数额。本科目可按贷款单位进 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银行会计》PPT课件
4.1 贷款业务概述
4.1.1贷款业务的含义和种类 贷款又叫放款,是指银行以收取利息和必须归还为 条件,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者的一种信用活动。 流动性:短期、中期、长期 保障程度:信用、保证、抵押(质押) 风险程度: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资金来源:自营、委托
4.1.2贷款业务核算原则
2)呆账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处理
本金核销: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利息核销: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核销
3)已转销的贷款又收回
本金转回: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实际收回: 借:吸收存款(或其他科目)
贷:贷款—已减值 应收利息(收回的表内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收回的表外应收利息)
(3)收回减值贷款
借:吸收存款 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利息收入
(或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销记“登记簿”中的应收未收利息 付出:应收未收利息
4.2.2贷款损失准备及贷款资产减值的处理
1)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已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
借:资产减值损失
价值又恢复的: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和支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库存现金) 3)抵债资产的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4)处置抵债资产的核算 抵债资产如进行处置收回资金,应按照实际取得 的收入入账,收入与初始入账成本的差额计入“营业 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抵债资产
1)本息分别核算 2)商业性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贷款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 4.1.3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定 1)单位贷款的规定 2)个人贷款的规定
《银行会计》(第五版)第4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二、贷款的种类
从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出发,可以对 银行贷款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而不 同的分类方法,对于正确理解和处理各项 贷款业务的核算手续具有不同的意义。
(一)按贷款对象的主体性质分类 可以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单位贷款是银行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
团体等经济组织发放的贷款。 个人贷款是银行向消费者个人发放的
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和适用的利率计算 应收利息。
中长期贷款的核算,应当遵循四个“分别 核算”的原则: (1)本息分别核算。中长期贷款按照实际 贷出的贷款金额入账,期末按照贷款本金 和适用的利率计算应收的利息,分别贷款 本金和利息进行核算 (2)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3)自营贷款与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4)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别核算
的减值准备,是贷款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 的差额,按贷款风险程度提取,用于弥补 贷款损失的准备金。
计提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作为当期成本 支出。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营业支出 贷:贷款损失准备
(三)核销贷款损失的核算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非应计贷款 收入:已核销贷款
(四)已核销的贷款又收回的核算 借: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 付出:已核销贷款
四、逾期贷款的核算
逾期贷款是指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应 收回而未能收回的贷款。
贷款逾期时,会计部门应在贷款到期日营 业终了前,将原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转账 的方法是根据逾期贷款金额编制一红两蓝特种 转账借方传票,以一红一蓝传票办理转账,其 会计分录为:
借:XX贷款——XX单位贷款户(红字) 借:逾期贷款——XX单位逾期贷款户 另一联蓝字特种转账传票交借款人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发放贷款的核算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填写一式五联 借款凭证送交银行信贷部门,经审批后,交 银行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整理)银行会计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整理)银⾏会计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教学内容本章所讲贷款与贴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商业银⾏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
1、贷款业务概述。
2、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
3、个⼈贷款业务的核算4、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
⼆、教学要求1、本章中涉及到信贷业务⽅⾯的知识,要注意与贷款业务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通则》联系。
2、通过本章的教学,学⽣要进⼀步熟悉贷款与贴现的意义、种类及其区别,熟练掌握贷款与贴现的科⽬使⽤及其账务处理⽅法。
第⼀节贷款业务概述贷款业务是银⾏以到期偿还本⾦和⽀付利息为条件,将资⾦提供给借款⼈的⼀种信⽤活动。
它是银⾏收⼊的主要来源,也是产⽣银⾏经营风险的主要区域。
银⾏通过对贷款的发放、计息、回收的会计核算,完整地反映该项资产的资⾦运动过程,并通过对贷款实施五级分类管理、计提多种损失或风险准备⾦,为抵御贷款风险设置财务防线。
⼀、贷款的分类(⼀)按货款期限划分按贷款期限划分,银⾏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
(⼆)按货款的风险程度划分按贷款性质和风险程度划分,银⾏贷款可分为信⽤贷款、保证贷款、抵押(含质押)贷款、贴现贷款、进出⼝押汇贷款。
(1)信⽤贷款⼜称⽆担保贷款,是单凭借款⼈信誉⽽发放的贷款;(2)保证贷款是以借款⼈和担保⼈的双重信⽤为基础⽽发放的贷款;(3)抵押贷款是借款⼈以向银⾏提供抵押品为担保形式的贷款,借款⼈若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银⾏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补偿;(4)贴现贷款是持票⼈以贴付⼀定利息的⽅式将未到期商业汇票或未到期债券转让给银⾏取得贷款,由银⾏于汇票或债券到期后,向承兑⼈(或发⾏⼈)收取票款的⼀种贷款业务;(5)进出⼝押汇贷款是指异地间(国内或国外)商⼈进⾏交易时,为融通资⾦,以汇票、运货单据、保险单、发票等全部有关单据为担保,向银⾏申请的贷款。
银行会计第四章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9
4.按贷款的发放条件划分
信用贷款
按
贷
款
的 发
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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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票据贴现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10
4.按贷款的发放条件划分
担 保 贷 款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第三人担保
动产或不动产
借款人不移交抵 押物的占有
动产或权力 移交给商业银
行占有
11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第二节 信用贷款的核算 第三节 担保贷款的核算 第四节 贷款利息的核算
第五节 票据贴现的核算 第六节 贷款损失准备的核算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1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熟悉贷款的种类,了解贷款业务核算的意义。
本 掌握信用贷款发放、按期收回的核算。
1.15 3.20
6.20
7.15—12.8 ﹤90天?
7.15 9.20
12.8
结息日
结息日 计息日 结息日
计息日
1.15——7.15
到期日
10.13为91天:非应计贷款
12.08
- 7.15
4.23﹥90天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18
解答例题4-1(第四个问题)
1.15
3.20
6.20
7.15—9.8
结息日
1.15——7.15
到期日
6.21—9.18 9.19
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16
解答例题4-1(第二个问题)
1.15
3.20
6.20
7.15 -6.21
新会计准则下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的变化
业 银 行 资金 运 用 的主 要 形 式 , 款 业 务 的核 算 关 系到 金 融 企 业 贷 利 润核 算和 财 务 状 况 的 变化 。在 新 准 则下 贷 款 划 分 的基 本 概 念
计入当期损益 , 不计入贷款成本。相比之下初始确认金额相差
交易费用 , 应设立“ 相 贷款 一本金 、 贷款 ~利息调整 ” 来分别核 算发放 的贷款本金和交易费用。
价等 , 在确定实际利率时予以考虑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未
【 关键词 】 新会计准则 银行贷款业务 会计核算
一
、
贷款分为已减值贷款和未减值贷款
原 制度 规定 , 贷款划分 为应 计贷款 ( 本金 或应收利 息未超 过 9 天的贷款 ) 0 和非应计贷款 ( 本金或应收利息超 过 9 天 的贷 0 款 )应计贷款产生的利息确认为本期损益 , , 而非应计贷款产生 的利息 则不能确认为本期损益 ,并无须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 新 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 日应进行账面价值检查 , 有客观证据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 应确认减值损失 , 计提减值准备。银 行贷款发生减值时 , 应将其账面价 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
还 的本金 ” 是现金流的概念 , 既包括本金 的归还 , 也包括借款人
新准则 引入 了公 允价值概 念 ,公允 价值是 指在公平 交易
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 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 者债务清偿 的金 额 。新准则规 定 :企业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当按 “ 应 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 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 , 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 的贷款 属于金融资产 , 应按 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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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沦 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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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核算方法
银行会计核算方法
银行会计核算方法与一般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有些许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款核算:银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各类存款进行存量和增量核算,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储蓄存款等,确保账户余额和发生利息、手续费等的准确计算。
2. 贷款核算: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后,需要对贷款做相关的核算处理。
这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准确计算,以及还款记录的登记和核实。
3. 利润核算:银行也需要进行利润核算,包括计算净利润、手续费收入、利息收入等,以评估和监控银行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4. 银行间业务核算:银行间的各种业务交易,如同业拆借、买卖国债等,需要进行核算记录,以便掌握银行间业务的规模和利益情况。
5. 外币核算:银行作为外汇市场的参与者,需要进行外币账户和外币交易的核算处理。
这涉及到外币买卖、外汇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核算。
总之,银行会计核算方法是根据银行的特殊业务和运营需求进行设计和执行的。
以上所提到的内容仅为一般性介绍,具体的核算方法可能因不同银行或国家的规定而有所差异。
请简要介绍银行会计核算的流程
银行会计核算是指银行机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的会计处理和核算。
银行会计核算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业务凭证的登记银行经营活动的凭证包括客户存款、贷款、外汇买卖、票据承兑、国债买卖等,银行会计人员需要对这些凭证进行登记。
登记过程中要求凭证真实可靠,登记内容准确无误。
二、账户核对银行会计人员需要对客户存款、贷款等账户进行核对,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这一步骤中,银行会计人员需要和客户对账,核对账户余额,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三、资金清算银行资金流动频繁,需要进行资金清算工作。
包括个人客户存款和基本账户存款的清算以及与其他银行的资金结算等。
资金清算一般会在每日营业结束后进行,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银行会计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编制财务报表。
银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这些报表对外揭示了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银行会计人员需要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规定的要求,对各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和总结,编制出清晰准确的财务报表。
五、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银行会计核算的流程中还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环节。
内部审计是指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的自查自纠,确保会计处理和核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银行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银行会计核算的流程是一个严密的系统,需要银行会计人员和相关监管机构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规范的操作和监管。
只有严守规定流程,按规定程序进行会计核算,才能确保银行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在银行会计核算的流程中,除了上述提到的几个主要步骤外,还有一些特殊业务或是财务处理需要额外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六、风险资产的评估与处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面临各种风险资产,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在会计核算流程中,银行会计人员需要对这些风险资产进行评估,并建立相应的准备金。
公司银行贷款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公司银行贷款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1、银行贷款为短期借款:借入短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期末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付息时:借:短期借款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2、银行贷款为长期借款:借入长期借款时:借:银行存款长期借款——利息调整贷:长期借款——本金期末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借:在建工程(根据借入的长期借款性质计入对应科目)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时:借:长期借款——本金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贷:银行存款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是什么?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人的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我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人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借入的款项。
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
长期借款的分类按照付息方式与本金的偿还方式,可将长期借款分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期借款笔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它属于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取得借款的核算;2、借款利息的核算;3、归还借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在现代社会中,商业银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其中之一便是贷款业务。
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需要进行精确的核算,以确保贷款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方法和流程。
一、贷款业务的分类和特点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可以分为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两大类。
个人贷款主要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等;企业贷款则主要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和大额贷款等。
贷款业务的特点是借贷双方通过合同来约定款项的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商业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支持,而借款人则需要按时按量偿还本金和利息。
二、贷款核算的要素商业银行贷款核算的要素主要包括贷款分类、贷款计息、贷款风险准备金和贷款损失的核算。
1. 贷款分类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贷款的性质和违约风险等指标对贷款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有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和坏账贷款等。
贷款分类的目的是评估风险和核算损失准备金。
2. 贷款计息商业银行贷款计息主要根据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以及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来确定。
计息的方式有一次性计息和按期计息两种。
一次性计息是在贷款到期时支付本金和利息,而按期计息则是根据约定的期限分期支付利息并同时按期偿还本金。
3. 贷款风险准备金贷款风险准备金是商业银行为应对贷款违约和损失而设立的资金准备。
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分类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在每个会计期间结转一定比例的贷款余额作为风险准备金。
4. 贷款损失核算对于无法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需要进行贷款损失核算。
贷款损失一般分为一般准备、特别准备和具体准备三个阶段。
一般准备是指根据贷款分类和风险预测等进行的相对概略的准备;特别准备是根据贷款违约和损失的实际情况而设立的准备金;具体准备则是对特定贷款违约情况进行核算。
三、贷款核算的流程商业银行贷款核算的流程主要包括贷款的申请、审批、支付、贷后管理和核算等环节。
1. 贷款的申请和审批借款人在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后,银行会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并根据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如何核算
商业银⾏贷款业务如何核算商业银⾏关于贷款业务应当设置的会计科⽬主要有“贷款”、“贷款损失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和“利息收⼊”等。
“贷款”科⽬属于资产类科⽬,核算商业银⾏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贷款等,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设置“本⾦”、“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明细核算,期末借⽅余额反映银⾏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本。
“贷款损失准备”科⽬是“贷款”科⽬的备抵科⽬,核算商业银⾏贷款的减值准备,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明细核算。
本科⽬期末贷⽅余额,反映银⾏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科⽬属于损益类科⽬,核算商业银⾏计提的贷款减值所形成的损失。
期末,应将本科⽬余额转⼈“本年利润”科⽬,结转后⽆余额。
“利息收⼊”科⽬属于损益类科⽬,核算商业银⾏确认的利息收⼊,可按业务类别进⾏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余额转⼊“本年利润”科⽬,结转后⽆余额。
⼀、贷款的确认与计量(⼀)贷款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商业银⾏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和相关交易费⽤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额。
发放贷款时,应按贷款的合同本⾦,借记“贷款——本⾦”科⽬,按实际⽀付的⾦额,贷记“吸收存款”等科⽬,存在差额时,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
“贷款”⼀级科⽬的⾦额反映的就是贷款的初始确认⾦额,该⾦额也是贷款存续期间第⼀期的期初摊余*本。
(⼆)贷款的后续计量商业银⾏应当采⽤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本对贷款进⾏后续计量。
贷款的后续计量主要涉及三个问题,⼀是贷款摊余*本的确定,⼆是贷款利息收⼊的确认,三是贷款发⽣减值时,贷款损失准备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
(1)摊余*本的确定。
摊余*本是指该贷款的初始确认⾦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扣除已偿还的本⾦;加上或减去采⽤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额与到期⽇⾦额之间的差额进⾏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已发⽣的减值损失。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
CATALOGUE 目录•贷款业务概述•贷款业务的核算方法•贷款业务的会计处理•贷款业务的核算风险与防控•贷款业务核算案例分析贷款定义贷款种类贷款定义和种类核心业务贷款业务涉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多种风险,商业银行需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贷款业务稳健发展。
风险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贷款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贷款业务的核算原则实质重于形式权责发生制贷款担保品核算如果贷款发放涉及担保品,商业银行应根据担保品的性质和估值,在资产负债表上开设相应的“担保物”科目,并对其进行核算和监管。
贷款发放记账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本金记入贷款账户,同时增加相应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科目。
贷款手续费核算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手续费收入应记入利润表中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
利息收入记账逾期利息和罚息核算贷款本金归还01担保品处理02贷款违约处理03贷款账户的开立贷款账户的种类商业银行贷款账户的设置贷款发放通常涉及资金的划转,商业银行需要确保资金从贷款账户划转至借款人指定账户,并在会计系统中进行相应处理。
资金划转的处理贷款发放的记录贷款回收的记录: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时,商业银行需在贷款账户中记录回收金额、回收日期等信息。
资金划转的处理:贷款回收同样涉及资金划转,商业银行需确保资金从借款人账户划转至贷款账户,并在会计系统中完成相应处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实际的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核算可能因银行的内部制度、借款协议而有所不同。
对于具体的会计处理,应参照相关法规、会计准则以及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贷款业务核算风险识别信用风险识别市场风险识别操作风险识别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严格执行贷款审批流程加强对贷款业务的内部审计和监控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贷款业务核算风险的防控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进行预计,并计提相应的贷款损失准备。
2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主要业务核算-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贷款业务的核算本节主要介绍新会计准则下贷款业务核算的要求、信用贷款的核算、担保贷款的计算、贷款减值的计算。
一、贷款业务会计核算相关规定(一)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的设置的相关内容,如表1-3所示。
表1-3科目名称科目设置具体内容贷款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商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该科目核算;也可单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核算。
商业银行接受企业委托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应设置“委托贷款”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利息收入该科目为损益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
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贷款损失准备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同时也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
该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贷款”、“贴现资产”等科目。
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该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商业银行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贴现资产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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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存款业务概述(按不同标志对存款分类)存款的种类1、按存款的期限划分:短期存款;长期存款2、按存款的来源途径划分:企业存款,个人储蓄存款和财政性存款3、按缴存法定准备金的范围划分: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4、按存款的性质划分: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存款一般有单位存款(单位活期;定期)和储蓄存款(活期;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存/贷款利息的计算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其中,利率分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者之间可以换算,换算公式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或日利率= 月利率÷30计息方法单位活期存款由于存取次数频繁,其余额经常发生变动,计算利息可采用积数法,其公式为:利息=季度计息积数×日利率计息积数=存款余额×存款天数目前活期存款计息方法有下列两种:余额表计息法:即在计息余额表上结计利息,这种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存款账户。
每日不论余额是否变动,均需将当日最后余额抄到余额表内,每10天小计1次。
每张余额表的日期是按当月21日至下月20日排序的,这是为了与结息期取得一致而设计的,每张余额表的最后都设置相应的总计栏。
到结息日,将当期计息余额表末栏内因可能误记而加或减调整、校正后的累计未计息积数乘以日利率即得应计利息。
分户账计息法:即在分户账上结计利息,这种方法适用于存款余额变动不多的存款户。
采用这种方法,一般在账页的余额后面设有“日数”与“积数”两栏。
在分户账每次余额变动后,计算一次变动前余额的积数:积数=本次变动前的余额×该余额的实际存在天数然后填写分户账中该余额的“日数”与“积数”两栏。
将这一季度的积数相加,得出累计积数,即可计算利息:利息=累计积数×日利率例:客户于2009年2月28日存款1万元,定期整存整取6个月,到期日为2009年8月28日,实际支取日为2009年11月1日,假定适用的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年利率)为2%,活期存款利率(年利率)为0.2%。
运用“一步法”计算的步骤:应付利息=(10000×2%×6)÷12+(10000×0.2%×65)÷360=103.61元(四)利率换算统一保留五位小数。
例:某存款户于2005年3月1日存入10000元定活两便存款,分别于2005年8月4日、2005年9月15日、2006年6月16日支取,问储户支取时分别能得多少利息?(三个月利率为1.71%,半年利率为2.07%,一年利率为2.25%)解:2005年8月4日支取时可得利息=(244-91+3)天×(1.71%÷360)×10000元×60%×80%=35.57元.2005年9月15日可得利息=(285-91+4)天×(2.07%÷360)×10000元×60%×80%=54.65元.2006年6月16日支取时可得利息=(196+360-91+7)天×(2.25%÷360)×10000元×60%×80%=141.60元.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单位活期存款的存取款项,有现金和转帐两种形式。
现金存入或提取是存款收支的一种形式;转帐结算是通过同城或异地的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款项收支另一种非现金结算方式。
转帐结算在以后的章节介绍,现在介绍现金存取款的核算方法。
2.单位存款账户的种类(1)按资金管理要求,银行存款账户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流动资金存款+经费存款;一般存款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与现金缴存;临时存款账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因特定用途需要而开立;(2)按存取款的形式,银行账户可分为:支票户:凭缴款单和支票办理存取款;存折户:凭存折和存取款凭条办理存取款;3.存款账户的开立和管理4.单位活期存款业务的核算:存取的方式:存取现金、转账存取(1)支票户存取现金的核算A 存入现金:借:库存现金(+)××贷:××存款——××单位存款户(+)××B 支取现金:借:××存款——××单位存款户(-)××贷:库存现金(-)××◆银行坚持:收现业务“先收款,后记账”付现业务“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付款单位账,后记收款单位账”(3)对账由于记账时间有先有后,以及发生技术性差错等原因,会导致银行同客户单位的存款账不一致,因此,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账务核对。
5.单位定期存款的核算(1)存入定期存款借:吸收存款—活期—××单位户(-)××贷:吸收存款—定期—××单位户(+)××同时,在备查簿登记如下收入:××重要凭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2)支取定期存款,借: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贷: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借:吸收存款—定期—××单位户(-)××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贷:吸收存款—活期—××单位户(+)××同时,在备查簿登记如下付出:××重要凭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6.存款利息的计算(1)计算利息的时间规定:单位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
个人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
对未到结息日办理销户的,利息随本金一同结清,利息算至销户前一天止。
单位/个人定期存款:按权责发生制要求,按期(一般为季)计算应付利息;待支取时,再冲减;也可采用“逐笔结息,利随本清”方式。
个人储蓄存款的核算1、活期储蓄2、定期储蓄(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3、定活两便储蓄个人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活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除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利息税外,其余同与单位活期存款处理。
定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1、整存整取利息计算A、到期支取。
按开户日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B、提前支取。
按支取日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C、过期支取。
过期支取时利息包两部分:一部分按原定利率计算的到期利息;另一部分按活期利率计算的过期利息零存整取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定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是逐月存入,余额逐月增加。
其利息计算方法有月积数计息法和固定基数法。
月积数法利息=(第一个月存款余额+最后一个月存款余额)×存入次数/2 ×月利率固定基数法每元固定利息基数=1(元)×(存入总次数+1)/2 ×月利率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利息计算应先按规定利率计算出应付利息总数,然后根据支取利息次数,计算出平均每次支取利息金额。
计算公式为:每次支取利息数=本金×存期×利率/ 取息次数储户如提前支本金时,应按实际存期及规定的提前支取利率,计算应付利息,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
整存零取储蓄存款利息计算到期应付利息=(全部本金+每次支取本金数)/2 ×支取本金次数×每次支取间隔期×利率定、活两便的储蓄利息计算定活两便储蓄具有定期或活期储蓄的双重性质。
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
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贷款业务的概述贷款的意义及种类贷款:是银行运用资金的主要途径,也是银行取得利息收入形成盈利的重要渠道,是银行主要的资产业务之一。
2.贷款的分类(1)按贷款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贷款: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5年以上的贷款(2)按贷款发放的基础不同,可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由第三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贷款抵押贷款:以财产为抵押物,不转移使用权;质押贷款:一般限动产或权利,转移使用权;按揭(3)按银行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分为自营贷款:自主运用资金发放的贷款;(自己承担全部风险)委托贷款: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协助收回;(银行不代垫资金,只收手续费)特定贷款:国家批准并对贷款损失后果采取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银行发放的贷款。
(如救灾贷款)短期贷款业务的核算(一)短期贷款的发放会计分录:反映货币创造功能!借:短期贷款——甲企业贷:活期存款——甲企业(二)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1、定期计息:每季末月20日结息:例:6月1日贷款500000元,三个月,利率9‰,6月20日结息=?借:活期存款——甲企业3000贷: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3000如帐户不足扣收,则借记”应收利息”科目.2、逐笔计息:对非开户单位发放贷款采用的计息方法,即一笔贷款自发放日起息,直至到期还款时一次结息的方法。
如上例,到期利息=?(三)短期贷款的收回⏹短期贷款收回时,定期结息的要计算自最后结息日次日起至还款前一日止的利息;逐笔结息的,要计算自贷款发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
收回贷款本息的分录为:⏹接前例:9月1日利息=?借:——活期存款——甲企业510800贷:——短期贷款——甲企业500000利息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10800中长期贷款业务的核算⏹中长期贷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
(一)中长期贷款的发放⏹使用凭证同短期贷款,会计分录:借:——中长期贷款(本金)——甲企业借或贷:——中长期贷款(利息调整)贷:——活期存款——甲企业⏹其中“利息调整”是指贷款本金之外发生的费用,据新准则予以资本化,以后期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和按合同利率确认应收利息时根据二者差额进行调整。
(原计入损益)⏹其中X X科目是指借款人未在本行开户,视具体转账结算方式而定。
⏹见P84中间分录:增加借或贷:—中长期贷款(利息调整)(二)中长期贷款的计息实际利率是使未来现金流量(利息收入)的现值与初始实际放款金额相等的折现率实际利率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发生贷款费用,使合同贷款本金与实际放款金额不等。
或折价放款。
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