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中考艺术加分政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北京中考艺术加分政策
一、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
《意见》指出,在大幅减少的加分项目中,一是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二是要求各省份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
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不过同时,为了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这次改革在提出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的同时,要求将相关表现等计入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
2017年中考加分政策改革出炉
教育部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介绍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
我国将在试点地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检测学生完成初中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实现“一
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据悉,中考改革将从2017年之
后入学的初一阶段学生开始实施。
“两考合一”成学业水平考试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介绍,此次中考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
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他强调,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即“全科开考”。在考试内容上减少单纯记忆、
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
等多种形式呈现。
同时,将改变考试科目构成。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
或等第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
原则,由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
这次改革也提出,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权,发展学生优势特长。这也意味着,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
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它“录取计分科目”。同时,要文理兼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据悉,各地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招录依据
教育部称,此次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让以往处在从属、参考地位的“综合素质
评价”成为主角。
具体来说,在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强调
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
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
另外,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
唯分数论。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称,经过多年实践,各地初步建立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比如山东潍坊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
级,并与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目同等对待;浙江嘉兴将综合素质评
价结果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总分,满分值为20分。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一是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
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二是要求各省份组织对本地
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
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但同时,为了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这次改革在提出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的同时,要求将相关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
《指导意见》还专门提出,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
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鼓励发展学生兴
趣特长。
中考加分规范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
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
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
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
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
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
总分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