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正因子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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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建立校正因子的检验规程,为初始污染菌的检测做前期准备,周期性评估对应初始污染菌测试的校正因子。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我司所有需要检测初始污染菌的产品,同时包括需要检验初始污染菌的原材料的校正因子测试。
3 职责
质量部微生物实验员负责按此规程进行校正因子测试。
4 定义
4.1初始污染菌:一件产品和/包装上存活的微生物总数。通常以初始污染菌估计值计。
4.2 初始污染菌估计值:通过对活菌计数或灭菌前活菌计数加上一个回收效率校正因子,得出的总值。
4.3 校正因子:用于对活菌计数或灭菌前活菌计数进行修正的数值,以补偿产品上无法完全洗脱的微生物,
以便算出初始污染菌的估计值。
4.4回收率:对某一特定的技术从产品上获取微生物的能力的测定值。
5 实验器材
电子天平、生化培养箱、压力蒸汽灭菌器、恒温水浴锅、超净工作台、旋涡混合仪、洗脱液(0.9%无菌生理盐水)、普通琼脂培养基、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平皿、电动吸引器、冰箱、移液器/移液管
6 抽样要求及频次
6.1抽样要求
6.1.1产品:随机抽取5件同一批号中的产品样品进行检测。
6.1.2原材料的供试液制备
采用无菌手法取10 1g,放入20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放到混合仪上,开始振荡,直至充分混匀。
注意:如果被检样品含有大量吸水树脂材料而导致不能吸出足够样液时,稀释液量可按照每次50mL递增,直到能吸出足够的测试用样液,在计算细菌总数和霉菌及酵母菌总数时应调整稀释度。
6.2频次
6.2.1在产品、生产环境及各道生产工序未发生变化的状态下,每年对对应的的初始污染菌的校正因子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