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奖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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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于次月初与《奖惩单》一齐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5 附 则
5.1 权限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制作、修改、废止,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5.2实行时间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此前一切与本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一律作废,本规定某些条款需要更改、增删将以文件进行通知并作出公示。
4.4.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给予劝退。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劝退人员属公司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劳动合同里特殊约定的按合同办):
①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不符合工作要求人员;
②多次重复违反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经教育后拒不整改者;
③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人员。
④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⑤徇私作弊的人员;
⑥工作时间不正确佩戴厂牌或不戴厂牌以及正班时间不穿工衣者;
⑦其他。
4.4.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给予警告处罚:
①一个月迟到5次及以上人员;
②再次违反5.2.1其它相关行为的人员;
③无故串岗、闲聊,上班时间办私事人员;
④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人员;
②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且事迹突出的人员;
③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正面影响较广的人员;
④其它应认定为书面表扬或嘉奖的事项。
4.4.1.2小功:
①发现事故隐患,能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发生的相关人员;
②提出部门合理化建议,经部门实施后有显著成绩的人员;
③严格控制公司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的人员;
4.5奖罚程序
4.5.1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事由提出申请奖惩申请,用人部门给予填写整齐的《行政奖惩单》进行核实后签名确认,最后由综合管理部提交至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处核准。。
4.5.2审核:部门负责人依据奖罚条件或公司各管理制度及作业标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2.1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
4.5.2.2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4.5.3综合管理部复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依照用人部门上述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在“综合管理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3.1部门意见真实,奖罚恰当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4.5.3.2经核查,用人部门意见不真实或奖罚标准欠恰当的,经与用人部门沟通后,由用人部门重新填写《奖惩单》。用人部门坚持己见的,综合管理部须将调查情况附于《奖惩单》后一齐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
⑤对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
⑥其他。
4.4.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给予记小过处分:
①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3次人员;
②违反各级工作手册,造成不良后果;
③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人员;
④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产人员;
⑤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人员;
⑥向他人泄漏公司薪资秘密和违反公司其它保密要求的人员;
4.6.3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警告、记小过、记大过人员资料的处理:
①综合管理部将审批后的《奖惩单》复印两份,原件存入员工本人人事档案并记录;
②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公告栏”内;
③一份复印件于次月初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7记录处理:
4.7.1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人员花名册》及员工人事档案内;
序号
版本号
主要内容
制/修订日期
1
A0
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合法。
2018-05-11
2
A1
调整奖惩力度,有效激励和指导全体员工遵守厂规
2019-04-24
编制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批准人(签名)
部门会签表
部门
签名
日期
部门
签名
日期
※本人已认真学习此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和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部属人员遵守规定。
⑤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人员;
⑥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人员;
⑦利用社会Leabharlann Baidu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人员;
⑧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人员;
⑨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人员;
⑩遇非常变故,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人员;
⑪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恐吓、施暴的人员;
4.3.6一年内累记大功两次,晋升一级综合工资(200-500元),一年内累记大过两次给予解聘。
4.3.7 损坏公司财产,由损坏人员按物品折旧价进行赔偿。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书面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4.4.1.1书面表扬/嘉奖:
①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
④有效举报损害公司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
4.4.1.3大功:
①在灭火及抗击自然灾害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
②技术创新或工艺改良,给公司带来较大效益的人员;
③为保护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人员;
4.4.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建议晋升、晋职奖励:
①对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经公司采纳后为公司创造重大效益的人员;
⑦上班时间玩弄手机,如:电话闲聊、看视频、玩游戏的人员;
⑧其他有碍公司生产或管理,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行为。
4.4.6有下列行为者,可给予记大过处分:
①一年内给予记小过3次人员;
②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人员;
③违反标准作业规程,浪费公司资源,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人员;
④在公司打架,并致人受轻伤的人员;
⑤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者;
⑥串通他人窃取公司财产者;
⑦组织人员和拉帮结派对抗上级领导者;
⑧其他有损公司较大利益的行为。
4.4.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①部门或工作严重管理不善的人员;
②多次重复违反公司各级管理制度,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人员;
③一年内记大过2次;
④其他须给予降级、降职的处分人员。
②为公司作出突出特殊贡献人员;
③一年内记大功2次及以上人员。
注:人员的晋升由直接领导书写晋升报告,经部门经理复核后交综合管理部调查核实,呈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生效。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①一个月迟到3次(含)人员;
②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影响工作进度的人员;
③不服从上级领导管理安排的人员;
4.5.4审批
4.5.4.1用人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意见一致时,总经理/副总经理在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意见,由综合管理部按正常手续办理;
4.5.4.2 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意见不一致时,总经理/副总经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意见。
4.5.4.3 审批意见统一后,受奖罚者须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述,待申述结果出具后拒不签名者,按原有处罚标准双倍惩罚。
注:一般的员工犯错,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或工作能力不达标的解雇要经过部门经理,但如果员工犯重大错失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数额较大的贪污或回扣、己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和犯刑事责任中的任意一条,经综合管理部调查取证查实,不须经过部门负责人,由综合管理部报公司领导层后可以直接解雇处理。
4.6资料处理:
4.6.1涉及调薪的资料处理:
4.3.2记小功一次奖110-200元,记小过一次乐捐110-200元。
4.3.3记大功一次奖210-500元,记大过一次乐捐210-500元。
4.3.4一年内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一年内累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1次。
4.3.5一年内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一年内累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1次。
1、目 的:
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合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聚力得电子有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含劳务工、小时工)。
3、 职 责:
3.1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员工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复审。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4.9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给予解雇。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①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2次人员;
②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③泄窃公司机密,贪污公款在5000元以上人员;
④在公司打架,并致人受伤较重;
①综合管理部将审批后的《奖惩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公告栏”内;
②原件附在《员工个人信息表》后,按《公司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处理。
4.6.2劝退、解雇、自动离职人员资料的处理:
①综合管理部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公告栏”内;
②原件附在《员工离职表》后按《公司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处理。
附件:《奖惩单》
奖惩单
姓名
部门
职务
类 别
□奖励□乐捐
申请人
填写日期
原 因
当事人意见:(在□内打“√”)
□事件属实 □事件不属实
□标准相符 □标准不相符
□不申诉□申诉
依 据
处理结果
当事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直接领导意见
部门经理意见
综合管理部意见
公司领导意见
4、 管理制度:
4.1奖罚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奖励:书面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级(职)。
4.2.2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职)、解聘。
4.3奖罚标准
4.3.1嘉奖一次奖10-100元,警告一次乐捐10-100元。
4.5.5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进行申述处理。
①受处罚的员工对处罚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进行申诉。
②复议由申诉者写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复议。
③部门主管或经理接到申诉报告后,要在1-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核活动,提出复核意见。
④经复议无误的,加倍进行处罚;确实有误的,要在复核报告中予以纠正,并进行书面澄清。
⑫连续旷工三天,一年旷工累计9天人员;
⑬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
⑭组织人员罢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秩序的人员;
⑮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人员。
4.4.10定义:
一般经济损失(效益):2000元以下
较大经济损失(效益):2000元(含)-10000元
重大经济损失(效益):10000元(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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