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协会章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骑行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社团名称

名称:学院骑行协会

二、社团性质

学院骑行社团是由骑行爱好者发起成立的一个以骑行休闲活动为主的兴趣组织。开展各类骑行休闲、竞赛活动。

三、社团理念

通过组织户外运动,让队员感悟自然、发现潜能,释放快乐、丰富生活、沉静心灵、完美人生,通过健康的休闲方式,引导队员加深对自然的领悟;通过健康休闲方式,增强与他人的沟通;通过健康的休闲方式,提高队员们的团队合作能力。

四、社团责任

(一)主要组织推广户外骑行运动。同时涉及旅行、徒步、野营等户外活动;

(二)传播骑行运动知识、户外运动知识、医疗急救知识、自然地理知识等;

(三)組织协会队员参加各种骑行运动和比赛;

(四)举办骑行交流会等活动;

(五)团结广大的学院骑行运动爱好者,为队员的短、长途旅行提供便利服务;

(六)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五、社团目标

(一)在学院内培养一种热爱骑行运动的良好氛围,形成独特的校园骑行文化;

(二)优化自身结构,积极开展活动,争取晋升为学院优秀社团。

六、活动范围

(一)院团委批准的活动;

(二)与学院其他协会共同策划的校区内、外活动;

(三)与其他学校的协会或兴趣小组交流时的校外活动;

(四)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活动。

第二章队员管理

一、会员制度(缴纳协会会费制)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学院的正式学籍,性别不限,年满十八周岁,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骑行运动时对体力的要求;

(二)签署并认同《风险承担与权利放弃的协议》;

(三)对骑行运动充满兴趣,热爱骑行运动,自愿加入社团;

(四)遵守学院各项制度规定,认可本章程的所有内容。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在院组织的招新活动中进行报名,提出申请;

(二)本协会就新人员的申请,进行审核;

(三)由组内讨论通过者方可在登记处进行注册工作(登记注册时应缴纳人民币二十元整)。

二、队员权利

(一)队员有独立向协会发出活动提议的权利,社团根据其时间、地点、人群

要求,帮助组织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队员可享有社团提供的公众性技术信息;

(三)有对协会工作监各、批评、建议的权利;

(四)参加社团晚会、联谊会、交流会等权利;

(五)不接受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危害自身安全指令的权利;

(六)自由退社的权利。

三、队员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相关制度;

(二)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响应社团号召的义务;

(三)接受并执行社团分配的各项任务,在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发扬团队

精神并尽自己所能向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的义务;

(四)自觉维护学院骑行社团的集体荣誉;

(五)有团队意识、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社团集体及其他人

的行为义务;

(六)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的义务;

(七)对外宜传社团的义务。

四、队员解除

(一)队员本人要求退会;

(二)拒不交纳活动经费者;

(三)活动中不服从带队安排、擅自离队者;

(四)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分离社团者;

(五)言行举止有损于社团利益和形象者;

(六)其他原因由例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协会资产管理以及使用原则

一、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院团委提供经费;

(二)新成员的入会费;

(三)赞助费。

二、本协会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20元/人;

三、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产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性;

四、本协会的财产由院团委社团部管理机构中的专门人员管理;

五、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体会员和院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的必须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六、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七、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对本小组章程修改程序应该由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本协会执行机构

或10名以上本协会的会员联合提出,并交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二)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必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

生效。

九、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三)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

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四)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过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上报院团委审查同意。

(五)本协会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

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六)本协会经过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终止。

(七)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院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

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规定

一、队员在骑行活动市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所列举的安全事项,如有违反上述法规的将视情节轻重协会有权拒绝当

事人参加一切活动;

二、骑行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与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应负完全责任;

三、为了队员的个人安全,建议所有队员配备护具;

四、自行本运动有一定的风险性,队员及参与者应对这些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在向家人简述骑行运动魅力的同时,应同时将风险作正确表述。

五、在活动中如发生事故,社团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社团将充分考虑到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社团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建议队员购买相关的保险,活动中所有人员有义务互相帮助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活动要求

一、每次活动所需的骑行用品以及其他运动装备由队员自备;

二、活动具体活动形式以开例会、QQ群消息等发给社员;

三、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加师生对骑行运动的了解;

四、加强与学校其他团体的联系,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五、加强与校外同类组织的联系,促进交流与合作。

六、每次活动必须确定一名领队,领队应具有丰富的活动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作力,领队在活动中应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领队具有当次活动的最高权限,一切活动服从领队的指挥;

七、社团户外活动是一种探险性活动在组织活动中必须有一定组织纪律和原则,以保证活动顺利安全进行,每位队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遵守纪律和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