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文件内容范文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文件内容范文集团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行为,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保障集团资金安全和投资收益,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投资活动,并适用于所有关联企业。
第三条投资管理应当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维护股东权益,增加集团价值为宗旨。
第四条集团投资管理应具备合法性、安全性、合规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的特点。
第五条投资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应当与集团战略和经营目标相一致,并按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定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七条为了保证投资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设立投资管理机构。
第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由有相关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人员的任免符合集团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防范投资风险。
第十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报告投资情况,包括投资决策、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投资收益等。
第三章投资程序第十一条投资事项应当根据集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行采购、审核、决策、实施、监控和评估。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制定采购程序和标准。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审核应当严格按照集团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流程进行,确保审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的决策应当由集团高层决策机构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风险收益比和资金能力等因素进行决策。
第十五条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投资计划和合同规定进行,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监控应当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的评估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风险控制、社会效益等指标。
第四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十八条投资风险管理是投资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投资风险管理应当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集团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收益最大化,特制定本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二、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遵循商业道德和公司治理原则。
2. 投资决策应基于相关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率。
3. 投资决策应充分考虑集团整体战略和资源配置,确保投资与集团业务的协同效应。
三、投资流程1. 投资申请:投资项目的发起人应提交投资申请,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预期收益等信息,并经过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
2. 项目评估:根据投资申请,进行项目评估,包括市场评估、技术评估、财务评估等,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
3. 投资决策:根据项目评估结果,进行投资决策,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时机等的确定,并需经过集团领导层审批。
4. 合同签订:投资决策通过后,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投资项目的具体要求。
5. 投资执行:按照合同内容和相关约定,执行投资项目,确保项目进展顺利,并及时报告投资进展情况。
6. 监督与评估: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进行,并实施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措施。
7. 投资退出:根据投资项目的回报情况和市场变化,决定是否进行投资退出或继续投资,并按照相关流程执行。
四、风险管理1. 在项目评估阶段,应对潜在风险进行认真评估和规避,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回报率。
2. 在投资执行阶段,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对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在投资退出阶段,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回报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决策,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回收。
五、信息披露1. 集团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投资信息,确保投资者对于投资项目有充分的了解。
2. 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绩效评估1. 针对投资项目,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包括财务绩效、市场绩效等,以便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综述集团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都比较复杂。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需要采取适当的投资管理制度来保障其中的经济利益。
本文就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展开分析,以期为广大集团公司提供参考。
二、制度制定目的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控制,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风险等级,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投资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所有的投资项目,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所有投资项目,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投资过程的规范化、规范。
四、投资审批程序集团公司所有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方可实施。
具体的审批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投资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书,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投资规模、项目的投资收益预测、项目的风险分析等内容。
2. 审批:由投资部门进行项目审批。
审批时需从项目的合法性、风险评估、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 投决定:审批过程结束后,根据评估得分,确定是否通过投资决策。
4. 合同签订:通过投资决策的项目需经过尽职调查,以及谈判和合同签订等过程。
5. 跟踪审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投资部门需要进行跟踪审查以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投资收益计算1. 投资收益: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即为投资收益。
其中,所得税后的净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等。
2. 投资成本:包括现金投资、非现金投资、债务融资等。
3. 投资回报率:指投资收益与投资成本之比。
六、风险控制1. 定期风险分析:定期评估和分析项目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措施。
2. 投资组合: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来降低整体的风险。
3. 投资限额:设定适当的投资限额,以控制投资风险。
4. 充分的财务分析: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财务分析的结果,以确保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七、投资报告1. 投资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投资情况报告。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文件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投资行为,加强风险控制,维护集团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及其他形式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透明、稳健、合法”的原则,明确投资责任主体,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投资风险。
第四条集团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投资活动。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五条集团投资决策应当通过严格的程序和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投资决策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充分考虑投资项目的行业、市场、技术和财务等方面的风险,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第七条集团各级投资决策机构应当严格遵循决策程序,投资项目的决策应有依据,不得违规违章。
第八条投资项目需经过投资评审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九条集团内投资管理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十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资项目档案,记录投资项目的立项依据、审批程序、实施进展、监督检查及评估结果等信息。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项目进展符合预期目标。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实施周期内,若项目出现经营风险,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出风险评估和处理方案。
第四章投资风险控制第十三条投资项目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风险,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应当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损失。
第十五条投资项目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应当由专业人士进行,确保风险控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投资绩效评估第十六条投资项目实施结束后,应当对项目的绩效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整体战略管控能力,贯彻价值思维理念,提高投资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高效投资管理机制,实现集团战略目标,促进集团可持续、科学发展,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XX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暂行)》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集团实际控制的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所属公司")O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投资是集团及所属公司为获得未来投资收益,以现有资金或有价资本投入,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集团及所属公司在境内从事的建设类及更新改造类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含PPP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及无形资产投资。
非建设类及非更新改造类的固定资产投资、科技类投资、上市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参照其他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集团及所属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由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由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XX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确认公布的集团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六条集团投资管理实行三级主体分级管理模式,即集团,集团所属二级公司(包括股权关系和管理关系为二级管理的公司),项目单位(执行和实施具体投资行为的所属各级公司),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履行投资管理及决策程序。
集团所属二级公司负责向集团上报本级及所属公司的投资决策请示工作。
第七条投资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投资活动必须遵循科学、客观、规范、效益的原则,建立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的决策机制。
(二)投资管理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决策主体明确、内容明晰、程序规范。
(三)投资项目需符合下列要求: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2.符合集团战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及资源优化配置要求,聚焦主业,体现集团整体价值思维理念,有助于集团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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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大全注:本篇文章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投资管理制度参考。
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对各类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避免投资风险,本制度制定。
本制度为集团公司的通用制度,适用于各类投资项目的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直接投资、并购投资等。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一节项目可行性研究1. 项目可行性研究必须作为投资决策的前提,确保项目的基础数据和市场前景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
2. 需要对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要求、投资规模、未来盈利前景等进行全面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投资策略。
第二节投资决策机制1. 投资决策机制要健全,优化执行效率。
严重至少三方或以上的研究,对于大项目或投资风险较大的项目必须进行专业的调查研究。
2. 对于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应当建立各级委员会,按照项目规模及投资金额大小,由董事长或者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不得授权某一委员会进行绝对决策,必须保证所有大投资都经受得起一个委员会的讎解和投票决策。
第三章投资实施第一节合同签订1. 投资项目的合同签订必须合法、公正、合理,符合政府法规规定,确保本集团公司投资合法权益。
2.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谨慎审查条款,重视风险控制,在保障本集团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市场需求。
第二节项目实施1. 投资项目的实施必须尊重当地法规政策,执行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及时进行项目管理,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监督、有记录,确保项目进展和风险的控制。
3. 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研判和掌握市场变化的趋势,审慎处理各种可能的风险问题,确保投资实施的成功。
第四章投资管理第一节会计核算1. 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必须遵循国家的财务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的规定,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 需要建立统一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制度,对于各类投资项目都应当按相关规定记账、核算、处理。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保障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的合规性与稳健性,规范投资活动,减少投资风险、保障企业利益。
特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三、投资决策的程序1. 投资决策的种类•我司内部投资决策•合资决策•外部投资决策2. 投资决策的程序1.审核前期工作在任何投资决策之前,必须进行各方面的风险评估和投资环境分析,以确保投资的可行性和稳健性。
2.决策委员会的设立设立一个由总经理、财务和法务部门的成员组成的决策委员会,以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投资建议的提交投资建议书必须经过审批委员会审批并且批准。
4.投资决策的返回在委员会通过决策后,必须签署一份投资决策书,以保持决策的文件化和流程化,以便日后的监督和审查。
5.投资后的管理对于所有的投资,必须制定一个管理计划,以便监督和审查每个投资的进展情况,包括盈利情况和风险评估。
四、投资风险控制1.投资风险预测在所有的投资决策中,必须对潜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投资风险管理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我们资金的安全和我们的利益。
3.投资风险审计每个投资都必须进行定期的审计,以确保本制度能在投资后的所有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的实施。
五、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投资决策不受影响。
2.如果因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其他变化,这些制度需要进行调整,可以通过决策委员会进行调整或修订。
3.每一个投资或决策都需要经过公司的总经理、法务、财务等各部门的审批并签字认可。
4.对于公司未经批准或未符合本制度要求的投资,责任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六、结论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将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明确的指导和结构,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利益、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是建设总体合规的公司的重要一环。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投资已成为企业获取收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和优化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控制能力,本公司特制定了本《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职责,确保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具备投资决策权的岗位和相关人员。
三、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合法合规的投资利益。
2. 风险控制原则集团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风险。
3. 效益最大化原则集团公司的投资决策应以提高利润和价值为目标,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4. 职责明确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和投资相关人员应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工作。
四、投资流程1. 投资策略制定集团公司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制定投资战略和规划,以明确投资方向和目标。
2. 投资项目筛选在制定投资计划时,集团公司应根据投资策略,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详细的调研和评估,筛选出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风险可控的项目。
3. 投资决策根据投资项目的评估结果和风险分析,集团公司应召开投资决策会议,经过讨论和决策,确定是否进行投资,并制定详细的投资方案。
4. 投资实施一旦投资决策通过,集团公司应组织实施投资方案,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跟踪和监督投资进展。
5. 投资评估与收益分析集团公司应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收益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确保投资的效益最大化。
六、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与评估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2. 风险控制与监测集团公司应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措施和监测机制,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监测,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的发生。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投资活动。
3. 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审慎、效率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投资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
2.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专家组成。
3. 对于超出一定金额的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程序1. 项目申报:由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出投资建议,并形成初步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 初步审核:财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评估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3. 详细评审: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核的项目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收益预测等。
4. 决策批准:根据评审结果,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5. 执行监督:项目获批准后,由指定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
四、风险管理1. 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2. 对于高风险项目,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建立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信息披露1. 公司应对外披露重大投资事项,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集团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有所属单位。
第三条投资目的1、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利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增长点。
第四条投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2、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3、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项目投资划分本制度所指投资分为对内和对外投资两部分:1、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变以及大型设备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及经济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六条对内及对外投资内容1、对外投资内容:(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2)以参股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2、对内投资内容:(1)对土地等固定资产的收购;(2)对其他外部公司的整体收购;(3)大型设备的或更新;(4)厂房改变及技术更新等。
第七条对外投资性质划分公司对外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1、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2、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需要,在原批准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第八条项目投资程序1、投资单位在获取项目信息后,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项目投资意向书,并及时向集团市场发展管理部提交该项目投资意向书和项目相关资料,项目信息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上报。
投资意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资目的(2)投资项目名称(3)项目投资规模(4)投资项目效益预测(5)投资风险预测(6)投资合作方资信情况(7)投资项目相关市场状况2、项目信息转入市场发展管理部后,由市场发展管理部进行项目投资环境现场勘查、项目相关市场调研,项目投资测算以及效益分析部分需协同财务部共同论证,并由财务部书面提出分析论证意见,原则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相关市场调研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制订。
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本集团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的投资活动。
(三)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投放于某一项目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能力而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二、投资决策机构及职责(一)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投资总监等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加。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议公司的投资战略和投资规划;2、审议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决定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4、监督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并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估和资金筹集,对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五)公司投资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等工作,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三、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项目的提出1、公司各部门、所属各级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提出投资项目建议。
2、投资部对投资项目建议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对于符合公司投资方向和要求的项目,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
(二)可行性研究1、投资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分析、技术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经济效益、风险评估等内容。
3、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核和签字确认。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文件范本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文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资金投资和管理,提高集团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风险可控、收益可观的原则,确保资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到风险识别、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四条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决策机构,委员会负责全面审议和决策公司的投资计划及投资管理政策。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公司的投资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政策,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管理应当严格控制风险,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科学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情况。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当注重长期投资,避免盲目追求短期利益,坚持长期价值投资和持续稳健经营。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管理应当注重投资回报,确保投资项目的盈利水平,最大化保障投资收益。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管理应当注重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投资决策程序第十条公司投资计划应当从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出发,经过充分论证和资金预算方案的制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投资计划应当有明确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合理规划投资项目的布局和运作模式。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程序应当依据公司内部投资管理制度进行,明确投资项目的评估、选择、实施和监督程序。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的评估应当进行市场分析、风险评估和盈利预测,形成评估报告并进行委员会审议。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的选择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标准和投资规则,按照投资计划确定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
第十五条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投资方案执行,建立投资档案并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监督应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章投资管理的风险控制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管理和控制。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XX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
第三条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
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
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与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并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并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
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在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投资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投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集团管理和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集团所属事业单位,上级授权集团管理的托管企业(以下统称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一切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是指企业投入一定的资产以获取未来收益的经济行为,包括资产投资、长期股权(产权)投资、金融投资等。
(一)资产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融资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大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及购买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包括:1.公司的设立、分立、增资、减资、注销;2.收购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3.股权置换;4.上市公司配发股票、增发股票、发行企业可转换债券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购买股票、期货、外汇交易、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债等。
第四条投资应遵循下列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确保投资安全性和合法性。
(二)坚持效益最大化原则,充分考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实行专业化管理,充分发挥集团及其所属单位的专业优势,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风险控制,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确保投资安全。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五条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投资决策应遵循民主、科学、程序化的原则,实行分级决策。
(一)重大投资项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根据董事会决议进行投资。
(二)一般投资项目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进行投资。
(三)较小投资项目可由集团或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投资项目在决策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经济分析和技术评估,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投资项目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投资主体责任,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集团章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集团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出资、股权出资、或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其他无形资产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的股权投资、资产并购、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投资和固定资产购置等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项目:(一)股权投资项目,包括出资设立子公司、对子公司或企业增资、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含资产)等;(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投资和与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等;(三)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包括购买技术、专利、软件等,参照本办法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投资严格按照“计划管理、分级授权、过程监督、评价考核”的原则进行管理。
“计划管理、分级授权”指集团对各直属企业的投资实行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各直属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年度投资计划中本企业的投资计划,原则上不得超出年度计划中规定的项目及预算。
在投资计划内,除本办法规定需由集团审批的项目外,集团董事会授权各直属企业董事会进行审批。
“过程监督、评价考核”指集团对集团和集团所属企业投资项目按规定履行立项、评估论证、决策或审批、备案程序后,集团将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效果进行跟踪检查、评价和考核。
第五条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决策必须经集团党委会研究讨论后,逐级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做出决定。
第六条集团和各直属企业应对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对于《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所称的下列重大投资项目(以下称“国资委重大投资项目”):(一)国家战略性投资项目及市级重点投资项目;(二)按照集团企业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集团董事会(或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的投资金额在xx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三)市国资委认为有必要关注的涉及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投资项目。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投资活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投资管理行为。
第三条集团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和协调集团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明确公司层面的投资审批权限和流程。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投资审查和监控制度,确保投资风险的可控性和风险的监控。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投资绩效评价制度,对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
第七条集团公司应当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八条集团公司的投资活动应当符合公司制定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
第九条投资决策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层面的审批权限进行,符合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要求。
第十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投资风险评估机制,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力等因素,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应当采用多方参与的方式,形成多维度的决策方案,最大化降低投资风险。
第三章投资审批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投资审批流程,明确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四条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应当包括项目背景、投资规模、预期收益、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十五条投资项目的审批应当经过公司层面的决策机构审议,并签署相应的决策文件。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可根据投资项目的特点,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应当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审批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投资实施第十八条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由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九条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严格按照立项决策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投资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建立监督机制,确保项目进度和成本的可控性。
第二十一条投资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风险应当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寻求支持或调整措施。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投资原则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投资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并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实物以及无形资产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等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成立的单位。
的审批一、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5%或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或绝对值不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提出,在年度预算内的,由董事长决定;在预算外的,由董事会决定。
二、投资额超过以上额度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外投资的审批一、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总资产的10%或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或绝对值不超过1亿元的投资,由董事会审批。
二、投资额超过以上额度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十六条对投资项目的审计公司审计部门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包括投资项目的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
大型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大型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本文档旨在规范大型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确保投资决策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明确投资流程、责任分工和风险控制措施,提升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1. 管理体制和职责1.1 董事会在投资决策中发挥领导作用,负责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并监督投资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1.2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筛选、尽职调查、投资评估等工作,提供投资决策的依据。
1.3 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所需的业务信息和数据,并配合投资管理部门开展项目评估工作。
1.4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投资决策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 投资流程2.1 投资提案阶段2.1.1 业务部门提出投资提案,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收益等信息,并提交给投资管理部门。
2.1.2 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筛选,评估提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风险性,决定是否进入下一阶段。
2.2 尽职调查阶段2.2.1 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对项目的市场、技术、财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调研和评估。
2.2.2 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投资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形成投资决策建议。
2.3 决策阶段2.3.1 投资管理部门将投资决策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批,包括项目背景、尽职调查报告、风险评估等信息。
2.3.2 董事会审议并作出决策,决定是否投资项目,以及投资额度和期限等具体条件。
2.4 执行阶段2.4.1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与业务部门合作,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2.4.2 内部审计部门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投资项目按照决策条件进行执行。
2.5 监控与评估阶段2.5.1 投资管理部门定期监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2.5.2 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评估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益情况。
3. 风险控制措施3.1 风险评估和管理3.1.1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投资管理部门需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以及对应的应对措施。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公司名称)是一家拥有多个子公司的集团公司,为了统一管理和监督集团公司的投资活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投资管理制度。
二、投资决策流程1. 投资提案阶段(1)投资提案的编制:由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交投资提案,提案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投资规模、投资方案、预期收益等。
(2)投资提案审批:集团公司设立投资委员会,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对投资提案进行审批,并根据投资规模和风险程度划定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
2. 投资决策阶段(1)项目评估:对投资提案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竞争分析、风险评估等,制定评估报告。
(2)决策会议:投资委员会召开决策会议,根据评估报告和投资提案的资产负债状况、市场前景、竞争优势等因素进行讨论和决策。
(3)投资决策:投资决策由投资委员会作出,包括批准、暂缓、驳回等决策,并形成决议文件。
3. 合同签订阶段(1)法务审查:集团公司法务部门对投资项目相关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保护公司利益。
(2)合同签订:由法务部门与投资项目相关方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事项。
4. 实施阶段(1)执行监督:集团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团队,监督和跟踪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度和费用支出,确保投资项目按计划进行。
(2)风险控制:集团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避免投资风险扩大化。
(3)问题解决:项目管理团队及时发现和解决投资项目中的问题,协调各方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 绩效评估阶段(1)投资回报评估:投资项目完成后,进行回报评估,包括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现金流量等指标,与前期预期进行对比。
(2)绩效考核:根据投资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估,结合投资决策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和决策流程,进行考核,并作为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三、投资风险控制1. 风险评估:在投资决策阶段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制定相应风险控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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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公司投资管
理制度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原则 (5)
第三章投资分类 (6)
第四章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 (7)
第五章投资项目决策管理 (9)
第六章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14)
第七章考核和奖惩 (18)
第八章项目的终止和退出 (19)
第九章境外投资的特别要求 (20)
第十章档案资料管理 (21)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 (22)
第十二章附则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投资活动,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促进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集团《管控体系方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投资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按照集团《管控体系方案》定义的集团所属全资和控股板块公司(含上市公司,以下统称“板块公司”)的投资活动。
各板块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其中,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需同时遵守上市监管规则。
第三条板块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确保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投资活动按照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
板块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管理应通过本单位投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所属子公司治理结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等规范的法律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合法、有效执行。
第四条集团对投资活动实行“集团主导、适度授权、权责对等、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其中,集团对集团本部和板块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板块公司对板块公司本部和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
集团、板块公司和板块公司所属子公司对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项目分别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对投资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一)集团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内容
1、制度管理。
集团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投资活动的管理要求,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资源配置管理。
集团根据总体组合战略,在各板块公司之间合
理分配资源,通过注入资金、资产、股东借款等形式给板块公司配置资源,使板块公司具备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发展能力。
集团对主业内高回报、高成长的投资项目优先倾斜配置资源;对低回报项目严格控制资金投入。
集团资源配置方案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3、预算管理。
集团将已获得审批的投资项目、处于可研论证阶段经批准列入的投资项目纳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4、投资决策管理。
根据本制度分别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决策的投资项目包括:集团全资板块公司的所有投资项目;集团控股板块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集团非主业投资项目;以及集团作为投资主体的新产业或新业务项目。
5、监督管理。
集团通过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备案管理、重大事项报告、效能监察、内部审计、投资后评价等多种方式对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督。
6、评价和考核管理。
集团将资源配置、投资回报要求、行业投资回报对标等纳入评价和考核方案,对板块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
(二)板块公司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内容
1、制定制度。
板块公司的投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不得与本制度冲突,经本单位董事会审批后报集团战略发展部备案。
2、预算管理。
板块公司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按照集团审批的资本性支出预算严格执行,并按月向集团报告资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3、投资决策管理。
集团控股板块公司董事会对本单位非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并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向集团备案。
原则上,板块公司的投资决策权不再下放。
4、组织和实施。
板块公司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投资活动所需的资金、人力等各项资源,确保投资项目有效实施,实现投资目标。
5、监督管理。
板块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对附属全资、控股、作为单一大股东的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动态监督,确保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规范运作。
6、评价和考核管理。
板块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将有关结果报集团备案。
7、管理报告。
板块公司要按时完成集团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的投资管理报告工作,并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五条集团战略发展部是集团投资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投资管理职能:
(一) 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研究提出集团分阶段、分产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的建议意见;
(二) 负责集团的投资计划管理;
(三) 会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决策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 具体组织对投资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
(五) 对投资项目实施动态监控和管理,指导下属经营单位的投资管理活动;
(六) 组织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和评价;
(七) 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投资管理;
(八) 集团董事会、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与投资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集团及板块公司的投资活动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一) 遵守国家、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以及集团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合规;
(二) 符合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要求;
(三) 符合主业发展的要求。
集团严禁从事期货、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非主业的策略性投资必须有可能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且具备成为新的主业发展方向的条件。
板块公司不得进行非主业投资;
(四) 投资项目原则上要纳入集团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管理;
(五) 满足集团投资回报要求。
板块公司不得投资内部收益率(IRR)预测低于集团或本单位最低标准的项目。
集团对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的最低标准是当期银行五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加上3 个百分点的水平。
在此基础上,集团根据行业投资回报水平,确定部分板块公司投资项目内部收益率(IRR)的最低标准,并根据行业和对标企业情况动态调整,有关指标要求见附件 1;在特殊情况下,对未达到板块最低投资回报标准的投资项目,在满足集团最低投资回报标准的前提下,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六) 符合集约化经营和规模经营的原则。
原则上,专业公司和项目公司不得进行项目投资。
板块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作为单一大股东的子公司因经营发展所需的投资活动,经批准后实施;
(七) 符合控股原则。
合营项目一般须由我方直接或间接控股(合作对象为市场或行业中的知名公司且所投项目风险小、收益稳定者除外)。
不得选择规模小、资信差、不具备独特互补优势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八) 符合投资规模配比和结构优化的原则。
投资项目安排要符合“短、中、长”合理配置的要求。
投资规模要与集团的资金承受能力、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九) 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
要有与投资项目相适应的、具有一定经营管理水平的管理团队;对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三章投资分类
第七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集团及板块公司通过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设立或并购企业等以取得预期经营收益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主要包括:
(一) 固定资产类投资:以增量收益为目标,以投入产出作为判断依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建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改扩建项目、大额固定资产购置等;
(二) 销售型房地产开发投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土地二级开发、建造,最终将开发完成的房屋产品进行销售以获取投资回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销售面积达到80%以上。
销售面积未达到80%的房地产项目为投资性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三) 追加股权类投资:包括对所出资公司追加投资以及与其他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或股权置换等;
(四) 新设股权类投资:包括设立独资公司或参、控股的合资、合作公司,对外收购和兼并等。
第八条根据投资活动对集团和板块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对投资项目分为:重大投资项目、非重大投资项目、非主业投资项目,定义如下:
(一) 重大投资项目:集团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是指主业范围内、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