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对自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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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什么?

我们经常问自由是什么?却从来没有得到一个标准的答案。有人说自由就是没有约束,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还有人说自由就是拥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以西方国家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人性,不自由的,对伊斯兰极端主义者来说,任何其他宗教都是不自由的。那么,自由究竟是什么呢?

对一个社会的个体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希望、要求、争取的生存空间和实现个人意志的空间,这个空间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及传统的等外部条件,同时也包括个人体质、欲望、财富和世界观、价值观及理想观的表达欲望等个人因素和内在因素。自由是人类在获得基本生存保障的前提下,渴求实现人生价值,提高生活质量进而提高生命质量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方式。由于存在自然条件和内在条件的局限性,这种取向有时是盲目的,甚至是非理性的。因此,不同的群体、不同的个体对自由的看法是不同的。

严格来说,古代人并没有现代个人自由的观念,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有完全不同的价值目的、存在理由、形式。贡斯当认为,古代人的自由主要是一种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集中在军事和其它公共服务中,但“社会的权威机构干预那些在我们看来最为有益的领域,阻碍了个人的意志”,比如信仰等。现代人的自由是一种在法律保障的生存空间下,个人不受社会和政治控制的权利。也就是说古代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个人的自由是附属与城邦或国家的集体自由,而现代社会个人的自由是独立于集团的。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古代个人是附属与国家的,个人必须服务与国家,个体的意义完全被侵蚀了,他不过是群体这个国家的一个零件,是整体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小部分而已。

每个国家对自由都有不同的理解,西方国家所标榜的自由,实际上是一种执行双重标准下的自由,即对它们国家而言,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享有行使自己权利的既是自由;然而对不符合西方所推崇的社会制度的国家而言,虽然同样保证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却被认为是不自由的。然而,“窃听门”和“棱镜事件”丑闻的相继曝出,给了西方国家一个重重的耳光,即他们所标榜的自由竟是如此不堪,甚至不惜侵损公民的个人的隐私。这起事件折射出一些西方媒体新闻伦理与道德的沦丧,是对其标榜的“自由”、“人权”等理念的巨大讽刺。正如一位中国网友所说,“窃听事件充分暴露了西方新闻高举‘自由’‘民主’‘人权’大旗的虚伪性。他们自认能量巨大,藐视法律,冒犯人权。不加约束的新闻自由,往往是产生犯罪的温床。”众所周知,隐私权是人权中最根本的权利之一,是关于是人们尊严的权利。对于一向标榜最讲法治的西方国家来说,不可能不知道。然而,西方媒体却打着新闻自由的幌子,侵犯着数以千计人民的权利,可谓无耻之极。可是,一些西方国家媒体长期对中国的新闻管理和所谓的“自由”与“人权”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颠倒黑白,干涉中国内政。从西藏的“3·14事件”,到新疆和田暴力事件,以及最近发生的新疆喀什暴力事件,西方媒体向世界展现了他们拙劣的表现,如针对去年新疆喀什发生的暴力事件,西方媒体称“北京说是恐怖事件,美国呼吁公开调查”,美国国务卿发言人还在记者会上呼吁中国“进行彻底、透明的调查”,再次向世界展示他们的“双重标准”,即他们所谓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是相对的,是有选择的:自由不自由,全凭我的价值观和宣传需要,我说自由即自由,我说不自由就不自由。

此外,一些西方国家竭力鼓吹西方普世价值,抨击中国现行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据之一就是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不利于人性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资本主义制度才是适合人类发展的,为此,他们不惜捏造一些事实,一次次地抹黑

中国政府,指责中国政府禁锢人权与自由。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深信社会主义同样可以做到自由、平等、公平和正义,树立共产主义必然到来的信心,实现自己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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