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是城市基础设施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
然而,由于管网的老化、施工质量不达标、自然灾害等原因,管网漏损问题一直存在,严重影响着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因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首先,对于管网漏损控制,我们需要从源头上进行管道的质量控制。
在建设阶段,要加强对管道材料的质量把控,确保管道的耐腐蚀、抗压性能。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焊接、连接等工艺的监督,杜绝施工质量问题。
另外,定期对管网进行全面巡检,及时发现并修复管道漏损问题,防止问题扩大。
其次,评定管网漏损的标准也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可以通过制定管网漏损率标准来对管网的运行情况进行评定。
一般来说,管网漏损率在5%以内是正常的,超过5%就需要引起重视,超过10%则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改善。
此外,还可以通过对供水管网的水质、水压等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管网漏损问题,确保供水质量和供水稳定性。
在管网漏损控制和评定标准方面,国内外都有一些成熟的经验和技术。
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管网管理系统,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管网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同时,也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对管网漏损控制和评定标准的认识和理解,确保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政府部门、供水企业和相关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解决管网漏损问题,确保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和生产用水。
希望各方能够重视这一问题,加大投入,不断完善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城市供水系统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城市供水管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9号(2002年9月16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统一评定标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城市供水成本,保证城市供水压力,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及评定。
1.0.3 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评定及管网改造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出水厂后的干管至用户水表之间的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和用户水表的总称。
2.0.2 生产运营用水(consumption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use)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2.0.3 公共服务用水(consumption for public use)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商业和餐饮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
2.0.4 居民家庭用水(consumption in households)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包括城市居民、公共供水站用水等。
2.0.5 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onsumption for fire and special use)城市消防以及除生产运营、公共服务、居民家庭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
包括消防用水、深井回灌用水、管道冲洗用水等。
2.0.6 售水量(water accouned for)收费供应的水量。
包括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以及其他计量用水。
2.0.7 免费供水量(consumption for free)实际供应并服务于社会而又不收取水费的水量。
如消防灭火等政府规定减免收费的水量及冲洗在役管道的自用水量。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water loss control and assessmentof urban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4、4.4.8、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漏损控制;5.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改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章节设置作了调整,修订了管网漏损的基本概念、评定指标、水量统计、指标计算和评定标准;3.增加了漏损水量分析、漏水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和其他损失控制等方面内容;4.删除了“漏水检测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实用实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water loss control and assessmentof urban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4、4.4.8、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漏损控制;5.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改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章节设置作了调整,修订了管网漏损的基本概念、评定指标、水量统计、指标计算和评定标准;3.增加了漏损水量分析、漏水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和其他损失控制等方面内容;4.删除了“漏水检测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92–2002Standard for leakage control and assessment of urban watersupply distribution system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9号(2002年9月16日)总则1.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统一评定标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城市供水成本,保证城市供水压力,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及评定。
3.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评定及管网改造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1.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出厂水后的干管至用户水表之间的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和用户水表的总称。
2.生产运营用水consumption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3.公共服务用水consumption for public use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商业和餐饮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
4.居民家庭用水consumption in households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包括城市居民、公共供水站用水等。
5.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consumption for fire and special use城市消防以及除生产运营、公共服务、居民家庭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
包括消防用水、深井回灌用水、管道冲洗用水等。
6.售水量water accounted for收费供应的水量。
包括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以及其他计量用水。
7.免费供水量consumption for free实际供应并服务于社会而又不收取水费的水量。
供水过程中的损耗标准

供水过程中的损耗标准一、管网漏损率1.定义:管网漏损率是指供水过程中因管道破损、接口松动、腐蚀等原因造成的损失量与总供水量之比。
2.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3.目标:降低管网漏损率,提高供水效率。
二、设备效率1.定义:设备效率是指供水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单位时间内提供的供水能量与设备额定能量之比。
2.标准:设备效率应不低于80%,同时应满足用户对水量、水压和水质的需求。
3.目标:提高设备效率,减少能源和水资源的浪费。
三、水质稳定1.定义:水质稳定是指供水水质在国家相关标准内,且在供水过程中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
2.标准: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
3.目标:确保供水水质稳定,保障用户身体健康。
四、水压控制1.定义:水压控制是指供水过程中对水压进行稳定控制,以满足用户需求并降低水压波动造成的影响。
2.标准:水压波动应控制在±0.2MPa以内,同时应满足用户对水压的需求。
3.目标:稳定水压,提高供水质量,减少水压波动对供水管网及设备造成的影响。
五、用水量监测1.定义:用水量监测是指对供水区域的用水量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以便及时掌握供水需求和调整供水计划。
2.标准:用水量监测应准确、及时,数据应能够实时传输至调度中心并进行统计分析。
3.目标:根据用水量监测数据,合理调配水资源,提高供水效率。
六、维护保养1.定义:维护保养是指对供水设备、管道等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以保持其正常运转状态。
2.标准:制定并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对设备及管道进行定期检修、更换破损部件等。
3.目标:减少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供水安全稳定。
七、应急预案1.定义:应急预案是指在供水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时,为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行动方案。
2.标准: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人员及责任人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3.目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水安全及用户利益。
〖CJJ92-2016〗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018年版)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 局部修订条文2 术语2.0.18综合漏损率gross water loss rate管网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2.0.19漏损率water loss rate用于评定或考核供水单位或区域的漏损水平,由综合漏损率修正而得。
5 评定5.1评定指标与评定标准5.1.1漏损指标应包括综合漏损率和漏损率,其中评定指标为漏损率。
5.1.2漏损率应按两级进行评定,一级为 10%,二级为 12%。
5.2评定指标的计算5.2.1供水单位应根据本标准表 4.2.1 进行水量统计和水平衡分析,并应按年度确定供水总量和漏损水量。
5.2.2供水单位的漏损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R B L R W L - R n(5.2.2-1)R WL = (Q s - Q a) / Q s ⨯100% (5.2.2-2)式中R BL ——漏损率(%);R WL ——综合漏损率(%);R n——总修正值(%);Q s ——供水总量(万m);Q a ——注册用户用水量(万m3)。
5.2.3 修正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修正值应包括居民抄表到户水量的修正值、单位供水量管长的修正值、年平均出厂压力的修正值和最大冻土深度的修正值。
2总修正值应按下式计算:R n =R1 +R2 +R3 +R4式中R1——居民抄表到户水量的修正值(%);R2——单位供水量管长的修正值(%);R3——年平均出厂压力的修正值(%);R4——最大冻土深度的修正值(%)。
(5.2.3-1)5.3.3 全国或区域的漏损率应按下式计算:n nRBL=∑R BLi ⋅Q sii=1∑Q sii=1(5.2.3-4)式中m3); RBLRBLiQsi——全国或区域的漏损率(%);——全国或区域范围内第i 个供水单位的漏损率(%);——全国或区域范围内第i 个供水单位的供水总量(万n ——全国或区域范围内供水单位的数量(个)。
CJJ92-200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leakage control and assessment of urban water supply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02J 187—20022002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leakage control and assessment of urban water supply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02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002年 11 月 1 日2002北京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9号现批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2、3.1.6、3.17、3.2.1、6.1.1、6.1.2、6.2.1、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9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的要求,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4.管网管理及改造;5.漏水检测方法;6.评定。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镇供水协会(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21号,邮编:100031)。
本标准参编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金迪漏水调查有限公司上海市汇晟管线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埃德尔集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志琪宋仁元沈大年宋序彤王欢郑小明郭智陆坤明钟泽彬目次前言 (4)目次 (5)1 总则 (6)2 术语 (7)3一般规定 (9)3.1水量计量 (9)3.2漏水修复 (9)4 管网管理及改造 (10)4.1 管网管理 (10)4.2管网更新改造 (10)5漏水检测方法 (12)5.1一般要求 (12)5.2检测方法 (12)6评定 (14)6.1评定标准 (14)6.2评定标准的修正 (14)6.3统计要求 (14)6.4计算方法 (15)本标准用词说明 (16)1 总则1.0.1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统一评定标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城市供水成本,保证城市供水压力,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制定本标准。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water loss control and assessmentof urban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4、4.4.8、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漏损控制;5.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改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章节设置作了调整,修订了管网漏损的基本概念、评定指标、水量统计、指标计算和评定标准;3.增加了漏损水量分析、漏水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和其他损失控制等方面内容;4.删除了“漏水检测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估标准CJJ92-2023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估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9号现批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估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2—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行。
其中,第3.1.2、3.1.6、..1.7、3.2.1、6.1.1、6.1.2、6.2.1、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3年9月16日1 总则1.0.1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统一评估标准,合理运用水资源,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减少城市供水成本,保证城市供水压力,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合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及评估。
1.0.3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评估及管网改造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出水厂后的干管至用户水表之间的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和用户水表的总称。
2.0.2生产运营用水consumption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送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2.0.3公共服务用水consumption for public use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涉及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商业和餐饮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
2.0.4居民家庭用水consumption in house holds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平常生活用水。
涉及城市居民、公共供水站用水等。
2.0.5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consumption for fireand specialuse城市消防以及除生产运营、公共服务、居民家庭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9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发表日期:2008年2月28日【编辑录入:wmgov】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9号(2002年9月16日)总则1.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统一评定标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城市供水成本,保证城市供水压力,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及评定。
3.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评定及管网改造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1.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出厂水后的干管至用户水表之间的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和用户水表的总称。
2.生产运营用水consumption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3.公共服务用水consumption for public use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商业和餐饮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
4.居民家庭用水consumption in households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包括城市居民、公共供水站用水等。
5.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consumption for fire and special use城市消防以及除生产运营、公共服务、居民家庭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
包括消防用水、深井回灌用水、管道冲洗用水等。
6.售水量water accounted for收费供应的水量。
包括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以及其他计量用水。
7.免费供水量consumption for free实际供应并服务于社会而又不收取水费的水量。
如消防灭火等政府规定减免收费的水量及冲洗在役管道的自用水量。
8.有效供水量effective water supply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收费的(即售水量)和不收费的(即免费供水量)。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管网漏损是影响供水能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是传统供水管网系统中的主要问题。
漏损的控制是城市供水管网的有效维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任务。
对管网漏损的控制及评定标准,有助于更好地控制管网漏损量,提高供水系统的经济效益和服务能力。
一、管网漏损控制1.强管网实时监测城镇供水管网应加强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存在的漏损。
供水系统应采用智能监控系统对供水管网进行监测,在发现和处理管网漏损的同时,及时发现管网压力的变化和管道的渗漏,并对维修、检修信息进行记录,便于追踪管网漏损源。
2.强工程质量管理城镇供水管网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所有新建、改造、补修的供水管道工程,都必须经过完善的质量检查,确保供水管网能正常运行,降低漏损。
3.强安全性维护城镇供水管网应加强安全性维护,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管网的可靠性和安全系数,以确保管网的高效运行,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降低漏损。
4.强管网关键区域的维护城镇供水管网应加强管网关键区域的维护,例如水源地、水管分配及水池、消防管网、压力管网等,及时维护和更新,减少停水时间,节省水量,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二、管网漏损评定标准一般来说,管网漏损的评定标准包括:1.损率评定标准:供水管网的漏损率是确定供水系统效率的重要参考指标,它可以从管网运行条件、供水系统规划设计或供水系统整体技术优势等方面来评定。
供水系统的漏损率一般不能大于 10%,如果是新建供水管网,一般应保证漏损率小于 5%。
2.损量评定标准:漏损量是评价供水系统实际资源利用效率的关键参数之一,其评定标准应将考虑供水系统的类型、规模、使用对象和供水服务范围等因素。
一般来说,漏损量的标准为每年漏失用水量不超过总供水量的10% 以内,当然也可以根据某地区的特点制定与此不同的标准。
三、结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的控制及标准的评定,对于城市供水网络维护,降低漏损量,提高系统的服务能力及节约资源十分重要。
在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应根据本地情况选择合理的技术手段,实现管网漏损的有效控制,从而提高供水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标准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是指在供水管网运行过程中,由于管道老化、材质劣化、施工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水管漏水现象。
漏损严重影响了城市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大量的水资源浪费和供水压力不稳定等问题,因此,对城市供水管网漏损进行有效控制至关重要。
一、漏损控制的重要性。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是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水资源节约的重要举措。
首先,漏损会导致大量的水资源浪费,对于水资源本来就紧缺的城市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其次,漏损会影响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降低供水压力,甚至引发供水中断,给居民生活和生产带来不便和损失。
因此,加强对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控制,对于城市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漏损控制的标准。
1.技术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管道材质、施工工艺、管道连接等方面的要求。
管道材质应选择耐腐蚀、耐压、寿命长的材质,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要求,管道连接应牢固可靠,以确保供水管网的密封性和稳定性。
2.管理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对供水管网的定期检测、维护和修复工作的规范管理。
对于老化严重的管道,应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对于漏损点,应迅速进行修补,以保障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3.监测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需要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对供水管网的漏损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漏损点并进行处理。
通过监测系统,可以实现对供水管网漏损情况的全面掌握,为漏损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三、漏损控制的措施。
1.加强管道维护,对于老化严重的供水管道,应加强定期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漏损点,确保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
2.提高管道材质和施工质量,在新建供水管道时,应选择优质的管道材质,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管道连接的牢固可靠,减少漏损的发生。
3.建立完善的漏损监测系统,利用现代化的监测技术,建立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实时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漏损点,提高漏损。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water loss control and assessmentof urban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4、4.4.8、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漏损控制;5.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改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章节设置作了调整,修订了管网漏损的基本概念、评定指标、水量统计、指标计算和评定标准;3.增加了漏损水量分析、漏水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和其他损失控制等方面内容;4.删除了“漏水检测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water loss control and assessmentof urban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4、4.4.8、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漏损控制;5.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改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章节设置作了调整,修订了管网漏损的基本概念、评定指标、水量统计、指标计算和评定标准;3.增加了漏损水量分析、漏水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和其他损失控制等方面内容;4.删除了“漏水检测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最新整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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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Standard for water loss control and assessmentof urban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CJJ 92-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0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4.4.8、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漏损控制;5.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改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章节设置作了调整,修订了管网漏损的基本概念、评定指标、水量统计、指标计算和评定标准;3.增加了漏损水量分析、漏水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和其他损失控制等方面内容;4.删除了“漏水检测方法”的内容。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城市供水管网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工业生产
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管网老化、施工质量不过关等原因,管网漏损问题一直存在。
管网漏损不仅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还会影响供水质量,甚至给城市带来经济和环境损失。
因此,对城市供水管网漏损进行控制并制定评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管网漏损控制需要从源头抓起。
在管网建设和维护过程中,需要严格按
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管道的质量和密封性。
同时,对于老化严重的管道,应及时进行改造和更新,以减少漏损的发生。
其次,管网漏损的监测和评定标准也至关重要。
通过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可
以实时监测管网的漏损情况,及时发现并修复漏损点,减少漏损的发生。
同时,制定科学的评定标准,对管网漏损进行分类和评级,有利于对不同程度的漏损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此外,加强对供水管网的管理和维护也是管网漏损控制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
的管网维护体系,加强对管网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可以有效减少管网漏损的发生,延长管道的使用寿命。
最后,对于管网漏损的控制和评定标准,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通过立法和标准的制定,明确管网漏损的责任主体和处理程序,规范管网漏损的处置和评定流程,提高对管网漏损问题的治理效果。
综上所述,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需要从源
头抓起,加强监测和评定,加强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只有全面推进这些工作,才能更好地控制管网漏损,确保城市供水安全稳定地运行。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9号现批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2—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2、3.1.6、..1.7、3.2.1、6.1.1、6.1.2、6.2.1、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9月16日1 总则1.0.1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统一评定标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城市供水成本,保证城市供水压力,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及评定。
1.0.3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评定及管网改造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出水厂后的干管至用户水表之间的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和用户水表的总称。
2.0.2生产运营用水consumption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2.0.3公共服务用水consumption for public use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商业和餐饮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
2.0.4居民家庭用水consumption in house holds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包括城市居民、公共供水站用水等。
2.0.5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consumption for fireand specialuse城市消防以及除生产运营、公共服务、居民家庭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CJJ9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规定:6.1评定标准6.1.1城市供水企业管网基本漏损率不应大于12%。
6.1.2城市供水企业管网实际漏损率应按基本漏损率结合本标准6.2节的规定修正后确定。
6.2评定标准的修正6.2.1当居民用水按户抄表的水量大于70%时,漏损率应增加1%。
6.2.2评定标准应按单位供水量管长进行修正,修正值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单位供水量管长的修正值供水管径DN 单位供水量管长修正值≥75 <1.40km/km3/d 减2%≥75 ≥1.40km/km3/d,≤1.64km/km3/d 减1%≥75 ≥2.06km/km 3/d,≤2.40km/km3/d 加1%≥75 ≥2.41km/km3/d,≤2.70km/km3/d 加2%≥75 ≥2.70km/km3/d 加3%6.2.3评定标准应按年平均出厂压力值进行修正,修正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年平均出厂压力大于0.55MPa小于等于0.75MPa时,漏损率应增加1%;2年平均出厂压力大于0.75MPa时,漏损率应增加2%。
6.3统计要求6.3.1计算管网漏损率前应作好水量统计,水量统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水分类的统计应符合《城市用水分类》CJ/T3070)标准的规定;2未计量的消防及管道冲洗用水应列入有效供水量,其中消防用水量应根据消防水枪平均单耗、使用数量和时间进行计算。
用消火栓冲洗管道的水量可按典型测试资料,加上压力系数和使用时间推算。
管道冲洗水应按放水管直径及管道压力推算;3年供水量应为该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供水总量,年售水量应为该时间抄表的总水量,年末计量有效供水量应为该期间发生的该类用水量。
6.3.2城市自来水管网管道长度统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被统计管网的公称通径DN≥75;2按竣工图长度统计,计量单位为m。
6.4计算方法6.4.1城市自来水管网漏损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Ra =(Qa - Qae)/Qa×100% (6.4.1)式中Ra ———管网年漏损率(%);Qa———年供水量(km3)Qae ———年有效供水量(km3)6.4.2 单位管长漏水量按下列公式计算:Qh =(Qa - Qae)/Lt×8.76 (6.4.2)式中Qh ———单位管长漏水量[m3(km•h];Lt——管网管道总长(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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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59号)现批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92—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2、3.1.6、3.1.7、3.2.1、6.1.1、6.1.2、6.2.1、6.2.2、6.2.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9月16日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1 总则1.0.1 为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统一评定标准,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城市供水成本,保证城市供水压力,推动管网改造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损控制及评定。
1.0.3 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评定及管网改造工作中,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 1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出水厂后的干管至用户水表之间的所有管道及其附属设备和用户水表的总称。
2.0.2 生产运营用水consumption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在城市范围内生产、运营的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2.0.3 公共服务用水consumption for public use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商业和餐饮业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等行业的用水。
2.0.4 居民家庭用水consumption in house holds城市范围内所有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包括城市居民、公共供水站用水等。
2.0.5 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consumption for fireand specialuse城市消防以及除生产运营、公共服务、居民家庭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特殊用水。
包括消防用水、深井回灌用水、管道冲洗用水等。
2.0.6 售水量water accouned for收费供应的水量。
包括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以及其他计量用水。
2.0.7 免费供水量consumption for free实际供应并服务于社会而又不收取水费的水量。
如消防灭火等政府规定减免收费的水量及冲洗在役管道的自用水量。
2.0.8 有效供水量effective water supply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收费的(即售水量)和不收费的(即免费供水量)。
2.0.9 供水总量total water supply水厂供出的经计量确定的全部水量。
2.0.10 管网漏水量water loss of distribution system供水总量与有效供水量之差。
2.0.11 漏损率leakage percentage管网漏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
2.0.12 单位管长漏水量water loss per unit pipe length单位管道长度(DN≥75),每小时的平均漏水量。
2.0.13 单位供水量管长pipe length per unit water supply管网管道总长(DN≥75)与平均日供水量之比。
2.0.14 主动检漏法active leakage control地下管道漏水冒出地面前,采用各种检漏方法及相应仪器,主动检查地下管道漏水的方法。
2.0.15 被动检漏法passive leakage control地下管道漏水冒出地面后发现漏水的方法。
2.0.16 音听法regular sounding采用音听仪器寻找漏水声,并确定漏水地点的方法。
2.0.17 相关分析检漏法detection by leak noise correlator在漏水管道两端放置传感器,利用漏水噪声传到两端传感器的时间差,推算漏水点位置的方法。
2.0.18 区域检漏法waste metering在一定条件下测定小区内最低流量,以判断小区管网漏水量,并通过关闭区内阀门以确定漏水管段的方法。
2.0.19 区域装表法district metering在检测区的进(出)水管上装置流量计,用进水总量和用水总量差,判断区内管网漏水的方法。
2.0.20 区域装表兼区域检漏法combined district and wastemetering同时具有区域装表法及区域检漏法装置来检测漏水的方法。
当进水总量与用水总量差较大时,用区域检漏法检漏。
2.0.21 压力控制法puessure control当管网压力超过服务压力过高时,用调节阀门等方法,适当降低管网压力,以减少漏水量的方法。
3 一般规定3.1 水量计量3.1.1 城市供水企业出厂水计量工作,应符合《城镇供水水量计量仪表的配备和管理通则》(CJ/T3019)的规定。
3.1.2 除消防和冲洗管网用水外,水厂的供水、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居民家庭用水、绿化用水、深井回灌等都必须安装水量计量仪表。
3.1.3 用水计量仪表的性能应符合《冷水水表》(GB/T778.1~3)、《水平螺翼式水表》(JJG258)和《居民饮用水计量仪表安全规则》(CJ3064)的规定。
3.1.4 供水量大于等于10×104m3/d的水厂,供水计量仪表应采用1级表,供水量小于10×104m3/d的水厂,供水计量仪表精度不应低于2.5级。
用水计量仪表宜采用B级表。
3.1.5 出厂水计量在线校核的方法、仪表及有关数据,应经当地计量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3.1.6 水表强制鉴定应符合国家《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管径DN15~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六年;管径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四年。
3.1.7 有关出厂供水计量校核依据、用户用水计量水表换表统计、未计量有效用水量的计算依据,必须存档备查。
3.2 漏水修复3.2.1 除了非本企业的障碍外,漏水修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明漏自报漏之时起、暗漏自检漏人员正式转单报修之时起,90%以上的漏水次数应在24小时内修复(节假日不能顺延)。
2.突发性爆管、折断事故应在报漏之时起,4小时内止水并开始抢修。
4 管网管理及改造4.1 管网管理4.1.1 供水企业必须及时详细掌握管网现状资料,应建立完整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并应逐步建立管网信息系统。
4.2.2 管网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管道的直径、材质、位置、接口形式及敷设年份;2.阀门、消火栓、泄水阀等主要配件的位置和特征;3.用户接水管的位置及直径,用户的主要特征;4.检漏记录、高峰时流量、阻力系数和管网改造结果等有关资料。
4.2.3 供水量大于20×104m3/d的城市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网应进行以下测定:1.应实施夏季高峰全面测压并绘制水等压线图;2.对管网中主要管段(DN≥500,其中供水量大于100×104m3/d的供水企业为DN≥700),在每年夏季高峰时,宜测定流量。
测定方法可采用插入式流量计或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3.对管网中主要管段,每2~4年宜测定一次管道阻力系数。
测定方法可利用管段测定流量装置和管段水头损失进行推算。
4.2 管网更新改造4.2.1 供水企业应按计划作好管网改造工作。
对DN≥75的管道,每年应安排不小于管道总长的1%进行改造;对DN≥50的支管,每年应安排不小于管道总长的2%进行改造。
4.2.2 供水企业编制管网改造工作计划应符合下列规定:1.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应按10年或10年以上的发展需要来确定;2.应结合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3.应结合改善管网水质;4.应结合改进管网不合理环节,使管网逐步优化;5.漏水较频繁或造成影响较严重的管道,应作为改造的重点;6.具体改造计划通过上述因素的综合分析比较,加以确定。
4.2.3 管网改造应因地制宜。
可选用拆旧换新、刮管涂衬、管内衬软管、管内套管道等多种方式。
4.2.4 新敷管道的材质、接口及施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敷管道材质应按安全可靠性高、维修量少、管道寿命长、内壁阻力系数低、造价相对低的原则选择;2.除特殊管段外,接口应采用橡胶圈密封的柔性接口;3.管道施工应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5 漏水检测方法5.1 一般要求5.1.1 城市供水企业必须进行漏水检测,应及时发现漏水,修复漏水。
5.1.2 采取合理有效的检测措施,应及时发现暗漏和明漏的位置。
可自建检漏队伍进行检漏;也可采取委托专业检漏单位定期检查为主,自检为辅的方式。
5.1.3 城市道路下的管道检漏,应以主动检漏法为主,被动检漏法为辅。
5.1.4 埋地且附近无河道和下水道的输水管道,可以被动检漏法为主,主动检漏法为辅。
5.1.5 城市道路下的管道检漏宜以音听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
其中对阀门性能良好的居住区管网,可采用区域检漏法;单管进水的居住区可用区域装表法。
5.1.6 在管网压力经常高于服务压力甚多的局部地区,宜采用压力控制法,使该地区的管网最低压力降到等于或大于服务压力。
5.1.7 检漏周期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音听法,宜每半年到二年检查一次;2.用区域检漏法宜一年半到二年半检查一次;3.对埋地管网,用被动检漏法的,宜半个月到三个月检查一次;4.当漏失率大于15%时,或对漏水较频繁的管道,宜用上述周期的下限。
5.1.8 检漏以自检为主的供水企业,可根据管网长度、检漏方法、检漏周期及定额,组织检漏队伍。
5.2 检测方法5.2.1 采用音听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管道的检漏可采用此法;2.用音听法检漏前应掌握被检查管道的有关资料;3.先用电子音听器(或听棒)在可接触点(如消火栓、阀门)听音,以初步判断该点附近是否有管道漏水;4.应选择寂静时段(一般为深夜),在沿管段的地面上,每1m左右,用音听器听音。
当现场条件适合应用相关仪,可用该仪器复核漏水点。
5.2.2 采用相关分析检漏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二接触点距离不大于200m,DN≤400的金属管,尤其是深埋的或经常有外界噪声的管段宜采用此法;2.二个探测器必须直接接触管壁或阀门、消火栓等附属设备;3.探测器与相关仪间的讯号传输,可采用有线或无线传输的方式;4.相关分析法与音听法结合使用,可复核漏水点位置。
5.2.3 采用区域检漏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民区和深夜很少用水的地区宜采用此法;2.采用该检漏法时,区内管网阀门必须均能关闭严密;3.检测范围宜选择2~3km管长或2000~5000户居民为一个检漏小区;4.检漏宜在深夜进行,应关闭所有进入该小区的阀门,留一条管径为DN50的旁通管使水进入该区,旁通管上安装连续测定流量计量仪表,精度应为1级表;5.当旁通管最低流量小于0.5~0.1m3/(km·h)时,可认为符合要求,不再检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