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纳入备案管理且实施重点监管的72种重要建材(2017年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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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管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管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的监管要求提纲一、主要工程材料的政策要求二、工程材料管理制度的制订三、施工现场材料质量的监督四、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和工程验收五、统一版本产品质量保证书一.主要工程材料的政策要求(一)实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水泥、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人造板;⏹铜及铜合金管材、混凝土输水管、电力电缆、电焊条、密目网、平网等。

(获证企业及产品可查询国家质监总局网站)(二)实施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混凝土掺合料、混凝土外加剂;⏹烧结砖、砌块、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排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防水涂料、建筑门窗、建筑涂料、饰面石材、木制板材、沥青混凝土、三渣混合料等。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获证企业及产品可查询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 )(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电线电缆、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等(《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获证企业及产品可查询强制性产品认证网站 )(四)由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的产品产品主要包括:⏹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等墙体保温系统(由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钢管、脚手架扣件租赁企业(由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建筑玻璃产品(由上海市玻璃玻璃钢玻璃纤维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防水卷材(由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发放备案证)。

(五)禁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上海市禁止和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建设部(2007年659技术公告)《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二、工程材料管理制度的制订1.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1)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2)建立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选择、材料购销合同签订(必须含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主要性能指标及质量要求)、材料进场验收、材料质量检测和标识、保管发放、台帐记录、档案资料汇总等管理制度。

上海市建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汇编

上海市建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汇编

目录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沪建管【2015】726 号)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1089号)
三、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开展重要建材供应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1130号)
四、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产品目录的通知(沪建市管【2018】2号)
五、建筑工程重要建材供应信息报送系统施工现场工作指南
六、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七、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四批)》的通知
八、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584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9.21•【字号】沪市监质发20200461号•【施行日期】202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情况的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市委、市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沪委〔2018〕2号)有关“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强化质量技术攻关”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联合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以下简称质量攻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一)申报情况1.申报渠道多样。

2020年质量攻关项目申报数量共145项,通过区市场监管局、集团公司推荐申报的项目占比分别为51%和40%,通过行业协会推荐申报和企业自行申报的项目占比分别为5%、4%,目前本市已经形成以区市场监管局、集团公司为主,以行业协会等为补充的质量攻关推进工作体系。

本年度闵行、崇明、奉贤、青浦等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发动积极。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共同组织推动区质量攻关工作。

图1 2020年申报项目推荐分布情况2.申报领域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年度申报项目中93%的项目属于《中国制造2025》列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新材料等领域,充分体现了质量攻关在工业强基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有力推动了《中国制造2025上海行动纲要》的落地及本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图2 2020年申报项目产业分布情况3.申报项目质量创新突出。

本年度申报项目经专家评议,57.2%的申报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41.4%申报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预备案制度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预备案制度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预备案制度1.引言1.1 概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预备案制度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而设立的。

随着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的快速发展,为了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规范管理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建立一套完善的预备案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该预备案制度是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制定并实施的,旨在对各类建材市场的经营者进行登记备案,通过预备案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监控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减少市场秩序混乱和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预备案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营者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市场进出口商品核准、市场主体资质审核、商品价格监测等。

通过建立预备案制度,能够及时获取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和经营行为,为市场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同时,预备案制度还可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建材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预备案制度的概述,可以看出其对市场的规范化和管理的重要性。

预备案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的良性竞争,提升市场的整体效益,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

同时,预备案制度的建立也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为便捷和有效的手段,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因此,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预备案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将进行引言,概述本篇文章的内容和研究对象。

首先,将对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的背景进行简要介绍,包括其职责和作用。

其次,将详细说明本文的目的,即介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的预备案制度。

最后,将概述本文的结构,明确各个章节的内容和论点。

第二部分将进入正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将详细介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的背景情况,包括其成立的背景、组织架构和职责范围等内容。

其次,将深入探讨预备案制度在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中的意义,包括预备案制度的定义、目标和作用等方面的内容。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项目,材料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和推广应用的新建筑材料管理。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材料,是指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水泥、黄沙、石子、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墙体材料和管道、门窗、防水材料等结构性材料和功能性材料。

第三条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监督管理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管理。

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材料的有关管理工作。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依法负责建设工程材料生产、销售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经济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建设工程材料许可和准用管理第四条市质监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实行生产许可管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生产、销售。

市建委对尚未纳入国家生产许可管理范围、用于本市的建设工程材料,实行准用管理;未取得市建委核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建设工程材料,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第五条申请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的生产单位,应当向市建委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三)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四)产品质量。

第六条本市生产工程材料用于城市建设,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应用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效证书和省级管理部门,生产单位申请信贷或有效证件,到市建委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应用证书。

没有生产的本市市政建设项目的水泥,生产单位应当办理手续登记与市建委和生产许可证的城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书。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11.21•【字号】沪建建[2002]848号•【施行日期】200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建建[2002]848号)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材生产、经销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的建材使用行为,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建立建材市场的诚信机制,加强建材检测的监管力度,确保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贯彻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建材条例》),加大准用产品的监管力度。

(一)凡实施准用管理的建设工程材料,未按规定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以下简称《准用证》)的,本市建设工程不得使用。

(二)建设工程材料的准用产品目录,由市建委依据《建材条例》规定公布。

(三)《准用证》有效期1年,每年6月份进行年度审验。

1有效期内,持证企业产品在施工现场被抽查不合格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或者产品质量连续2次抽查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准用证》。

2有效期内,持证企业违反本市准用管理年度审验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暂缓办理《准用证》年度审验手续。

3年度审验暂缓办理期间,其产品不得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四)对申请《准用证》且申请资料合格的企业,核发临时《准用证》,并实行半年公示考察。

公示考察期内,其产品在施工现场被抽查1次不合格的,或者因产品质量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或者经现场核实发现与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产品有质量隐患的,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公示期满不予换发正式《准用证》,并在1年内不受理其产品《准用证》申请。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印发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办事指南》的通知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印发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 办事指南》的通知

11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
构件及配件 4 12 预制桩
市工程建设质量 管理协会(质)
普安路 189 号(曙光大厦) 20 楼
63847498
13 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
14 给水管,15 排水管
16 电工套管
17 建筑涂料
市化学建材行业
64390809
5 18 胶凝剂,19 密封材料 协会(化)
宛平南路 75 号 4 号楼底楼 *217 64271779
备注 GB/T 699 GB/T 700
GB 912
GB/T 3077 GB/T 1591 GB/T 4171 GB/T 19879
GB/T 3274
GB/T 5313 GB/T 3277 GB/T 11263 JG/T 137 GB/T 706 GB/T 6725 GB/T 3094 GB/T 8162 GB/T 13793
—2—
五、备案程序 (一)备案申请 申请办理本市建材备案的建材供应商,应当登录上海市 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 在承诺相应 告知要求后,按要求填写建材备案相关表格(附件 3 或附件 4 或附件 5,附件 6),上传至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建材供应商上传的 建材备案相关表格核对手续。符合申报条件的,通知申请单 位到相关受理服务窗口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符合申报条件 的, 退回相关表格, 同时告知退回理由。 申请办理备案有效期到期换证的建材供应商,符合相关 条件的,可以通过建材信息系统的便捷备案程序完成换证手 续。 (二)备案受理 行业协会受理服务人员应当在收到建材供应商按规定 提交的资料(电子版或者书面)后,当场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对, 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建材备案受理通知单(附件 7),并将 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录入建材备案办理流程表(附件 8);不 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行业协会应一次性告知不受理 原因。 (三)备案办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备案申请,行业协会应当于 3 个工作日 内完成复核手续,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准予备案;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并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备案有效期到期换证手续的建材供应商,行业协会

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
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沪建材办(2000)0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由市建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联合向市政府申报的沪建材(2000)第0525号文“关于请求批准并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的请示”,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2000]58号文批准,现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搮)。

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目录1)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目录2)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目录3)。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要求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要求一、制定建设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当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有关建设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选择、材料购销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库)验收、材料质量检测和标识、储存、保管、发放、台帐记录、档案资料汇总及合规性评价的管理制度。

二、建立对建设工程材料合格供应商及其产品的基本要求(一)施工单位评价和选择的合格供应商必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二)国家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建筑防水卷材、水泥、建筑外窗、建筑幕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人造板、铜及铜合金管材、混凝土输水管、电力电缆等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5年。

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查询。

(三)本市对水泥、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混凝土掺合料、混凝土外加剂、烧结砖、砌块、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排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防水涂料、建筑门窗、建筑涂料、饰面石材、木制扳材、沥青混凝土、三渣混合料等产品实施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建材备案证明》)。

(四)自2006年12月1日,本市对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材料实施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

施工单位选用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材料时,其供应商应当经本市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

(五)国家对建筑安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其中(安全)中空玻璃于2006年10月1日纳入认证范围,过渡期为1年半]、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溶剂型木器涂料、电线电缆、断路器、漏电保护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或3C认证)管理并采用认证标志,其生产企业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以下简称3C证书)。

三、建设工程材料的储存和堆放要求施工现场堆放的建筑材料应注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注明该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内容,并以醒目标识标明,工地应由专人负责建筑材料收货和发料。

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
市建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沪建材(2000)第0407号)
市建委、市经委、市技监局
3
埋地水泥、铸铁排水管
住宅区、小区建设工程,禁止设计、使用埋地铸铁排水管和水泥排水管。
《关于在本市推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沪建材(98)第0511号)
市建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禁止使用纸胎油毡等落后建筑防水材料的通知》(沪建材(99)第0587号)
市建委
5
立窑水泥
重大工程、住宅工程以及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水泥预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回转窑水泥,不得使用立窑水泥。
《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使用水泥管理的通知》(沪建材(99)第0923号)
市建委、市经委、市技监局
8
用保护林和珍贵树种为原料生产门窗地板
新建住宅工程中,禁止使用长江、黄河上中游等天然保护林、生态建设工程地区的天然林及天然珍贵树种为原料生产门窗、地板。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沪建材(2000)第0407号)
市建委、市经委、市技监局
9
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雨水管的通知》(沪建材[96]第0868号)
市建委
《关于在本市推广应用化学建材和限制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沪建材(98)第0511号)
市建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
《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的通知》(沪建材(2000)第0407号)
市建委、市经委、市技监局
市建委
6
外墙面砖和马赛克等外墙瓷质贴面材料
新建工程限制设计、使用外墙面砖(底层或裙房外墙贴面材料除外),禁止设计、使用马赛克等外墙瓷质贴面材料。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打击建筑市场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打击建筑市场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沪建建管[2017]90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0.13
【实施日期】2017.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本市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
检查的通知
(沪建建管〔2017〕903号)
各区建设管理委(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50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建质安(2017)374号)有关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定于10月份对本市各区、特定区域管委会及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区域单位”)管辖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类除外)项目开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
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统一组织,委建筑市场监管处牵头负责,委稽查办、市安质监总站、市市场管理总站、市行政服务。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建材使用监督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具体负责本市建材备案、建材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建材信息平台建设职能。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施工现场建材使用质量、建设工程检测活动的具体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建材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建立本市统一的建材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建材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在建材备案、重要建材使用、新型建材认定、质量检测、监督抽查等环节,对本市建材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备案与管理、市场与现场的互相联动。

第三条本市对用于建设工程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构件、水泥(含中转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建筑用石材、墙体材料、建筑节能系统材料、防水材料、建筑门窗、管道、建筑幕墙、玻璃、建筑涂料、建筑遮阳、建筑粘结材料、市政公路路用材料等结构性、功能性材料和建筑节能分项计量表具,实行备案管理。

(一)实行备案管理的建材产品,其建材供应商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用于本市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材供应商,是指建材的生产单位及其授权经销商或者港、澳、台及境外销售总代理单位。

办理建材备案手续不收取费用。

(二)备案建材产品应当具有相应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尚未制定上述标准的,应当具有相应团体、企业应用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市场管理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17]1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2.02【实施日期】2017.0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1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2日关于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消费品工业是本市重要的民生支柱产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居民消费需求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加快消费品工业升级发展、改善供给水平。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就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将提升消费品工业发展能级与落实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坚持市场主体地位和供需两侧发力,明确中高端定位,发挥国际化优势,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策并举,企业、中介组织、政府部门多方协同,着力将上海打造成为消费品工业全球要素配置中心和国际知名时尚之都、设计之都、品牌之都。

二、主要任务(一)增品种,丰富消费品供给内容1.发展中高端消费品。

顺应消费需求变化,引导消费品工业向个性化、时尚化、绿色化、智能化、品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重点支持精细日用化学品、绿色食品、品牌服装鞋帽、高级订制时装、时尚黄金珠宝、海派特色旅游纪念品、智能家居、智慧照明、运动健康产品、老年及婴童用品、先进消费电子产品、医疗器械、医药等中高端消费品企业在沪发展。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名录(上)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名录(上)


产品名称
1
建设用砂
2
建设用卵石、碎石
九 管道 排水管
产品名称
1
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材
建筑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 2
管材及管件
埋地排水用钢带增强聚乙烯(PE) 3
螺旋波纹管
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玻璃微 4
珠复合管材
5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
6

聚丙烯静音排水管材及管件
建筑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和管 7
连接用薄壁不锈钢管
4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顶管
GB/T 21492-2008
冷热水用耐热聚乙烯(PE-RT)管
44
GB/T 28799-2012
2013 年 11 月起纳入备案
道系统
2013 年 12 月 4 日更新
2013 年 1 月起纳入备案 2013 年 9 月起纳入备案 2013 年 11 月起纳入备案
备注
备注
埋地用纤维增强聚丙烯(FRPP)加
19
QB/T 4011-2010
筋管材
上海市埋地塑料排水管应用技
20
埋地用增强聚丙烯(FRPP)管材
术导则
21
市政排水用塑料检查井
CJ/T 326-2010
2012 年 3 月起纳入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 建材备案产品品种目录及执行标准(上)
产品大
序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
(依据工业标准咨询网)
一 水泥 生产水泥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
1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175-2007
预拌混凝 二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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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JG/T408-2013 DG/TJ 08-2158-2015 GB 13476-2009 JC 934-2004 GB 18242-2008 GB 18243-2008 GB 23441-2009 GB/T 23457-2009 GB 18173.1-2012 GB 12953-2003 GB 12952-2011 GB 18967-2009 JC/T 1075-2008 GB/T 20474-2015 JC/T 1068-2008(2015) GB/T 23260-2009 JC/T 684-1997 GB 27789-2011 GB 18445-2012 GB/T 19250-2013 GB/T 23445-2009 JC/T 408-2005 JC/T 864-2008 JC/T 984-2011 JC/T 2090-2011 JG/T 193-2006 GB 18173.2-2014 GB 175-2007 GB/T 8478-2008 GB/T 28887-2012 GB/T 28886-2012 GB/T 29498-2013 JG/T 3041-1997 GB/T 29734.1-2013 GB/T 29734.2-2013 JG/T 207-2007 JG/T 274-2010
DG∕TJ08-2069-2016 GB 50204-2015 JG/T398-201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912-2008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3274-2007
10 建筑用钢材 11 建筑用钢材 12 建筑用钢材 13 建筑用钢材 14 建筑用钢材 15 建筑用钢材 16 建筑用钢材 17 建筑用钢材 18 建筑用钢材 19 建筑用钢材 20 建筑用钢材 21 建筑用钢材 22 建筑用钢材 23 建筑用钢材
24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26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岩棉板(带)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27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发泡水泥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28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泡沫玻璃外墙外保温系统 29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30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31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反射隔热涂料组合脱硫石膏轻集料砂浆保温 系统 预拌混凝土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36 混凝土构件 37 混凝土构件 38 混凝土构件 39 混凝土构件 40 防水材料 41 防水材料 42 防水材料 43 防水材料 44 防水材料 45 防水材料 46 防水材料 47 防水材料 48 防水材料 49 防水材料 50 防水材料 51 防水材料 52 防水材料 53 防水材料 54 防水材料 55 防水材料 56 防水材料 57 防水材料 58 防水材料 59 防水材料 60 防水材料 61 防水材料 62 防水材料 63 水泥 64 建筑门窗 65 建筑门窗 66 建筑门窗 67 建筑门窗 68 建筑门窗 69 建筑门窗 70 建筑门窗 71 建筑门窗 72 建筑门窗
25 建筑节能系统材料 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 30595-2014
32 建筑节能系统材混凝土构件 35 混凝土构件
序号
大 类 连接件
产 品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预铺/湿铺防水卷材 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一部分:片材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玻纤胎沥青瓦 坡屋面用防水材料自粘聚合物沥青防水垫层 带自粘层的防水卷材 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 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聚氨酯防水涂料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 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 钠基膨润土防水毯 高分子防水材料:止水带 通用硅酸盐水泥(含中转) 铝合金门窗 建筑用塑料窗 建筑用塑料门 木门窗 平开、推拉彩色涂层钢板门窗 建筑用节能门窗(铝木复合门窗) 建筑用节能门窗(铝塑复合门窗) 钢塑共挤门窗 建筑一体化遮阳窗(建筑遮阳通用要求)
纳入备案管理且实施重点监管的72种建材(简称:重要材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大 类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建筑用钢材 优质碳素结构钢 碳素结构钢 合金结构钢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耐候结构钢 建筑结构用钢板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花纹钢板 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 结构用高频焊接薄壁H型钢 热轧型钢 冷弯型钢 冷拔异型钢管 结构用无缝钢管 直缝电焊钢管 热轧光圆钢筋 热轧带肋钢筋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 加工钢筋 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 产 品 标 准 GB/T 699-2008 GB/T 700-2006 GB/T 3077-2015 GB/T 1591-2008 GB/T 4171-2008 GB/T 19879-2015 GB/T 5313-2010 GB/T 3277-1991 GB/T 11263-2010 JG/T 137-2007 GB/T 706-2008 GB/T 6725-2008 GB/T 3094-2012 GB/T 8162-2008 GB/T 13793-2008 GB 1499.1-2008 GB 1499.2-2007 GB/T 5224-2014 GB 50204-2015 JG/T 226-2008 GB 1499.3-2010 GB/T 29906-2013 DG/TJ08-2126-2013 DG/TJ08-2138-2014 JG/T 469-2015 DG/TJ08-2122-2013 JG/T 158-2013 DB31/T 895-2015 DG/TJ08-2088-2011 GB∕T1490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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