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北京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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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部门不止一个部门。
一般的普通的医疗纠纷案件是很少能够进入到中华医学会的鉴定范围的。
因此,北京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其他省份一样都是到医学会等。
医疗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医院都是巨大的创伤,正确合理的解决至关重要,要同时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制定了医疗事故鉴定条例条例。
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其中的详细规定,更不知道去哪里鉴定,导致自身不能维护合法权益。
那北京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下面小编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不过,与前两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不同,中华医学会接受的医疗事故鉴定又了两个条件:第一、是不服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和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论,也就是说前两级的医疗事故鉴定都已经做过!中华医学会是不可以直接作为第一、第二鉴定级,直接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的;第二、中华医学会接受的鉴定案件,只能够是病历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案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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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分为三级,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地区级(设区的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直辖市分为二级,即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依照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日起实施的配套文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有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医疗事故,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做鉴定时,可直接由医学会组织专家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鉴定的一方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一般是卫生局医政处)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政处审核后认为需要做鉴定的就移交医学会;另外,法院可直接将案件中涉及的医疗事故争议委托医学会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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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流程一、引言医疗损害鉴定是指通过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估,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是否导致了患者的损害。
医疗损害鉴定是医患纠纷解决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
二、申请鉴定1.患者或家属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患者或家属认为自己受到了医疗行为的过错所导致的损害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这些部门包括卫生计生委、人民法院等。
2.相关部门指定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在收到患者或家属的申请后,相关部门会指定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这些专业机构包括法医鉴定中心、卫生监督所等。
三、鉴定准备1.确定鉴定人员在确定专业机构后,该机构会根据案件需要确定相应的鉴定人员。
一般情况下,需要有多名不同领域的专家参与。
2.收集证据鉴定人员会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诊断书、药物处方等。
四、鉴定过程1.鉴定人员分析证据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鉴定人员会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评估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是否导致了患者的损害。
2.召开专家会议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员可能需要召开专家会议。
这些专家会议旨在讨论案件中的争议点,并达成一致意见。
3.编写鉴定报告在完成分析和讨论后,鉴定人员将编写一份详细的鉴定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是否导致了患者损害的结论。
五、结果公布1.提交申请部门完成鉴定后,专业机构将向相关部门提交一份完整的鉴定报告。
2.公布结果相关部门将根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并将结果公布给患者或家属。
六、结论医疗损害鉴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支持。
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为日后遇到类似问题提供参考。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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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选择,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呢?如果你对此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怎样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
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
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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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一、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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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医疗损害是非常普遍的,医疗损害一般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诊疗规范,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形,出现医疗事故就要赔偿,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什么?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主体包括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其中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责任,而医务人员承担行政处分或者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二、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一般地,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并且,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当然了,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
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做医疗鉴定需要一定的费用,通常按以下方式解决:1、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2、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而发生的事故,所以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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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规范、技术操作不当或管理失误等原因,导致患者死亡、严重伤残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为了准确判断医疗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医学会在医疗事故鉴定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下面将介绍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一、接受委托医学会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的委托通常来自于有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或患者及其家属等。
委托方需提供详细的鉴定请求书,包括鉴定目的、鉴定要求、鉴定内容等。
二、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和要求,组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鉴定专家。
鉴定专家应具备医学、法学及相关领域的知识背景,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鉴定能力。
三、收集相关资料鉴定专家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治疗方案、医疗器械使用记录等,进行仔细研究和分析。
同时,鉴定专家可以向相关医疗机构调取医疗档案、科室记录等资料。
四、召开鉴定会议鉴定专家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召开鉴定会议进行讨论和研究。
会议通常由主持人主持,鉴定专家逐一发表意见、提出问题,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
会议记录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参会人员、讨论过程及结论等。
五、形成鉴定意见鉴定专家根据会议讨论的结果,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形成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应准确、客观、公正,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建议。
六、编写鉴定报告鉴定意见经过整理和审核后,由鉴定负责人或主持人编写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鉴定委托的基本情况、鉴定过程和方法、鉴定结果和意见、鉴定依据、鉴定专家名单等内容。
同时,鉴定报告应注明鉴定的客观事实和推论,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陈述。
七、报送委托方鉴定报告编写完成后,由医学会将鉴定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委托方。
委托方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或司法判决。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的实施,有助于客观、公正地判断医疗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为相关方提供科学依据。
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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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其实在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对于医疗事故的认知是不清楚的,其实发生医疗事故的话基本都是由于院方的过错而导致患者受伤严重等情况,所以通常发生这类事故的话都是需要第一时间协商解决的。
那么,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解决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
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
2、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3、诉讼调解解决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二、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有区别吗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
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
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
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有时甚至处于意识不清、昏迷状态,连配合的能力都没有,任由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处理。
所以,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损害结果,如何做到有责任心,避免疏忽,关键在于有无尽到注意义务。
卫生部门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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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医疗事故处理流程1. 事故报告1.1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立即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科室、患者基本信息、事故初步原因和性质等。
2. 初步调查2.1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初步调查,了解事故基本情况。
2.2 初步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经过、涉及人员、患者病情变化、医疗措施实施情况等。
3. 现场勘查3.1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3.2 勘查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药品使用情况、医疗文件记录等。
4. 医疗事故鉴定4.1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4.2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4.3 鉴定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主体、患者损害程度、是否存在医疗违法行为等。
5. 处理决定5.1 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作出处理决定。
5.2 处理决定包括: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患者的赔偿方案等。
6. 执行处理决定6.1 责任单位应按照处理决定执行相关措施,如整改、赔偿等。
6.2 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进行总结,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7. 监督与反馈7.1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医疗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处理措施得到落实。
7.2 医疗机构应定期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
7.3 患者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通过以上流程,卫生部门可以对医疗事故进行有效处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
![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https://img.taocdn.com/s3/m/84462e36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4c.png)
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大家都知道,医疗并不是绝对的,也有医疗救不了的情况,医生有时候也会出错造成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有专门的部门的,是需要专业人士进行鉴定的,我们在进行鉴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那么,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管的?下面就由我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查医疗事故鉴定是什么部门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
二、医疗事故鉴定流程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原则1、依法鉴定原则。
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
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
2、科学鉴定原则。
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
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3、独立鉴定原则。
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4、合议制原则。
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
但鉴定过程应如实记载。
5、两鉴终鉴原则。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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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流程一、啥时候能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呀。
一般来说,病员或家属要是觉得在医疗过程中出问题了,就可以提出这个申请。
不过呢,这个时间也有讲究。
要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身体受到损害起,一年之内得提出哦。
这就像是一个小期限,可不能拖太久,不然可能就会有麻烦啦。
这就好比你买了个东西有问题,你也得尽快去找商家不是嘛。
二、向谁提出申请呢。
那可有的选啦。
你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这就像是找个管事的大管家,让他们来帮忙处理。
或者呢,直接找这个医疗事故鉴定的专门机构,就像是找个专门解决这种问题的专家团队。
不过不管向谁提,都得把情况说清楚哦。
三、申请的时候要带啥材料呀。
这可不能马虎。
你得把患者的病历本带上,这可是个重要的证据呀,就像学生的作业本,记录着整个看病的过程呢。
还有各种检查报告,什么X光片呀,血液检查结果之类的,这些都是能证明患者情况的东西。
再就是身份证明啦,证明你是谁,是患者本人还是家属,得让人家知道是怎么回事嘛。
如果有什么和医疗过程相关的其他证据,比如说医生当时的承诺之类的,也一并带上。
这就像打官司要带证据一样,证据越多,咱就越有理。
四、受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干啥呢。
他们可不会随便看看就完事儿。
首先他们会审核你提交的这些材料全不全呀,就像检查作业有没有做完一样。
要是不全的话,他们会通知你补充材料的。
要是材料全了呢,他们就会开始初步审查这个事情是不是有可能是医疗事故。
这就像是一个小筛查,看看有没有必要进行深入的鉴定。
五、审查完了呢。
要是审查通过了,那就要正式开始鉴定程序啦。
这个时候就会有专门的鉴定小组来接手这个事儿。
这个鉴定小组可都是专业的人士哦,有医生、有法律专家之类的。
他们会仔细研究病历,可能还会找相关的医护人员了解情况,就像侦探破案一样,要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六、咱患者和家属要做啥呢。
在这个过程中,咱们可不能干等着。
要积极配合鉴定部门的工作,有啥新情况及时跟人家说。
要是对鉴定的过程或者结果有啥疑问,也可以大胆地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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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热门下载】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少不了要进行鉴定,除了可以据此确定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责任外,同时也是可以作为日后赔偿的依据。
但实践中,并不是任何一个部门都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那通常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呢?下文中小编就来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学会都组建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组织鉴定和日常工作。
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是如何抽取的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从法规规定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同时,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几日内移送上一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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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几日内移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受害人也可以及时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赔偿问题,那么你知道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几日内移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几日内移送上一级主管部门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发生医疗争议后,医患双方均可申请鉴定。
①由申请方向医疗争议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后向州医学会委托鉴定。
州医学会接受委托后,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由医患双方进行抽专家,并在医学会组织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②直接到州医学会的情形,医患双方共同申请或由司法机关委托。
鉴定时限,自双方材料收集齐之日起45日内发出鉴定结论。
二、如何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一、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三、申请事项;四、事实和理由;五、证据材料。
三、向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现在鉴定工作将改由医学会负责。
作为一个医学的学术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医学会将汇集方方面面的专家,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里不但有医务人员也有法医。
进入专家库的专家和法医应当有很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需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为保证鉴定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条例还设置了专家鉴定组成员的回避制度。
专家鉴定组成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即: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已报案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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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报案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宝子,今天咱就唠唠这已报案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哈。
一、报案之后呢。
你报了案呀,就先得等相关部门来处理一下初期的事儿。
这时候呢,你可别干等着,自己得把一些证据啥的都准备好。
比如说你在医院看病的那些病历啊,这可老重要了。
从你刚开始挂号,医生给你写的那些诊断记录,到后面做的各种检查单,像抽血的、拍片子的,这些都得留着。
要是有医生给你开的药方子,也都好好收着。
这就跟你出去旅游要带好身份证一样,这些病历就是你在这个医疗事故鉴定里的重要“身份证”。
而且啊,你在医院和医生护士打交道的时候,如果有啥特殊的情况,你觉得不对劲的,就自己拿个小本本记下来。
比如说护士给你打针的时候,态度特别不好,或者你感觉她操作不规范,这种事儿都有可能和医疗事故有点关系呢。
二、鉴定机构的选择。
等相关部门那边有点动静了,就该考虑选鉴定机构啦。
这就有点像你选餐厅,得选个靠谱的。
你可以去打听打听,哪个鉴定机构口碑好。
一般呢,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会给你推荐一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你也可以问问身边懂行的朋友,或者上网查一查。
但是宝子啊,可别随便就信网上那些小广告,得找那种正规的,在官方那里有备案的。
选鉴定机构的时候,你还要看看这个机构的专业水平咋样。
比如说,要是你这个医疗事故是关于心脏方面的,那最好找个在心血管疾病鉴定这方面比较厉害的机构。
就像你找理发师,你想烫头发,肯定得找个擅长烫头发的理发师呀。
三、提交鉴定材料。
选好鉴定机构之后呢,就该把咱之前准备的那些材料交上去啦。
你就像送礼物一样,把这些病历啊、检查单啥的都好好包装一下(其实就是整理整齐啦),然后送到鉴定机构去。
这时候呢,可能还需要你填一些表格,写一些关于这个医疗事故的情况说明。
你就把自己的遭遇啊,像讲故事一样写清楚。
比如说你是啥时候开始感觉不舒服的,在医院都经历了啥,医生是怎么给你治疗的,后来怎么就觉得是医疗事故了。
写得越详细越好,可别藏着掖着。
四、鉴定过程。
鉴定机构收到你的材料之后,就开始干活啦。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范本(二篇)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范本(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11549fe9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d9.png)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范本医疗事故鉴定细则是指由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以指导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申请书范本是指申请人撰写的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需要包含的内容和格式。
以下是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范本的一个示例:医疗事故鉴定细则:1. 申请条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患者或其家属发现疑似医疗事故后,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 申请流程:- 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提供相关医疗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提交给卫生主管部门;- 卫生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相关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鉴定专家提交鉴定报告给卫生主管部门;- 卫生主管部门根据鉴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理,通知申请人。
3. 鉴定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 依法进行鉴定,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尊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权益,保护个人隐私。
申请书范本:申请人:住所:联系电话:被申请机构:住所:联系电话: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地点:事件经过:申请理由:证据材料清单:1. 医疗记录2. 检验报告3. 检查影像资料4. 监护记录5. 证人证言申请人签字:日期:被申请机构签字:日期:以上仅为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在实际使用时,应当根据所在地的具体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申请和操作。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范本(二)医疗事故鉴定细则是指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和要求的具体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细则通常由医疗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制定,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医疗事故鉴定细则及申请书的基本要求:1. 鉴定主体: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通常由医疗管理部门或相关专业机构负责,包括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或鉴定中心。
2. 鉴定程序: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的逐步程序,包括鉴定申请、受理、组织鉴定、听证、鉴定报告等环节。
3. 鉴定范围:明确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事故、医务人员的行为、医疗设备的故障等。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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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一、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们可以了解到医疗事故等级是医疗机构和患方认定赔偿数额的关键因素。
所以在签订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就该医疗事故有了明确的等级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这一行为同时受到医患双方的关注,特别在如今医患关系较为紧张的时期,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哪些(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四)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五)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特点(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特征.从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以下特点: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目的,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医疗事故时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一种技术服务。
2、鉴定机构选择具有高度的专属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
3、鉴定结论以医学会的名义发出,不实行鉴定人个人负责制。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论证据学要求显著宽松。
去哪个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去哪个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https://img.taocdn.com/s3/m/c4cbe18ba98271fe900ef9a0.png)
Great ideas can only become feats when they are put into action.(页眉可删)去哪个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如果怀疑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属于医疗事故的话,最好是到专业机构进行一下鉴定,这样也有利于后面的赔偿。
究竟去哪个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呢?接下来,为您解答。
一、去哪个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二、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不会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在医疗纠纷法律实务中,如果多家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同一医疗纠纷进行鉴定的,困难会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这样会给医疗纠纷当事人和法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上带来不便和混乱,为避免这样情况的发生,法规做出了对“同一鉴定不再受理”的规定。
3、如果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4、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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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事故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完成事故的报告,将事故及时上报到医疗机构的质控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
2. 事故调查:质控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将组织成立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一般由医疗机构的相关专业人员、法务人员和病案科人员等组成。
3. 事故鉴定:调查小组将对事故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一般由专家组成,包括医疗专家、法医、护理专家等。
鉴定结果应当客观、公正、科学,对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认定。
4. 鉴定报告:鉴定小组应当编写鉴定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原因和责任归属等内容。
鉴定报告应当提交给医疗机构的质控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
5. 处理措施:根据事故鉴定结果,医疗机构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这可能包括进行内部整改、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赔偿患者等。
6. 监督和追责:医疗机构的质控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可能会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医疗体系等因素而略有差异。
因此,具体的鉴定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上仅为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的简要介绍。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https://img.taocdn.com/s3/m/d7801ceb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dd.png)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近些年来发⽣的医疗事故也不在少数,此类纠纷往往会因为当事⼈的法律知识不⾜⽽导致事故得不到很好的解决。
患者在医疗事故中要坚决的得维护⾃⼰的权益,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店铺⼩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设区的市级地⽅医学会和省、⾃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医学会负责组织⾸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
省、⾃治区、直辖市地⽅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作。
医学会应当⾃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起规定期限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当事⼈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8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应当⾃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起10⽇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陈述及答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办法全⽂》第⼗⼆条)。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四)当事⼈已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五)⾮法⾏医造成患者⾝体健康损害的;(六)卫⽣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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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医疗事故之后,患者⼀定要冷静处理,⼩编建议最好是找专业的律师介⼊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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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应该找哪个部门
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哪些机构负责鉴定医疗事故?
1,一级医疗事故鉴定
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省,地,直辖市级地方医疗协会和县(市)地方医疗协会负责组织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换句话说,如果医疗纠纷的所在地是市政区,则该区的医疗协会负责识别医疗事故;如果医疗事故的地点是没有地区或县的城市,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是当地市,县卫生局的医疗协会。
因其分类,经鉴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为XX市XX
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
2、医疗事故二级鉴定
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不满意的,经常出现在鉴定文件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
省级医学会负责组织鉴定工作.这是医疗事故鉴定的第二个层次。
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与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相同。
评估机构经常设在省卫生局,市卫生局或医疗协会,被告人的医疗事故是: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见证。
3、三级医疗事故鉴定
“中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规定,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对疑难、复杂、影响重大的医疗事故纠纷进行技术鉴定。
这是我国医疗事故鉴定的第三级!但是,与前两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不同的是,中华医学会接受了医疗事故鉴定的两个附加条件:一是不接受市、县两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二是不接受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
换句话说,医疗事故鉴定的前两个层次已经做好了!中华医学会不允许直接作为第一级和第二级的鉴定,直接接受医疗事故的认定;第二,中华医学会受理的鉴定案件只能是困难、复杂和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