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及贴现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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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业务分类
1.银行的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 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 的各种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5年) 以下的各种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 以上 的各种贷款。
二、贷款业务分类
2.按贷款的对象划分,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 单位贷款按贷款保障形式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
205,220
贷:贷款 —本金-世纪联华商场户 200,000
利息收入
5,220
3.利息核算
(1)利随本清 利随本清是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于贷款归
还时收取利息的一种计息方法。利随本清计息方法 对于贷款天数的计算,采用对年按360天,对月按30 天,不满月的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 尾。 贷款发生逾期,逾期部分应先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 期限计收到期贷款利息,其次逾期金额应自转入逾 期贷款账户之日起,利率改按规定的比例(在借款 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计收 罚息。
二、贷款业务分类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 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
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 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 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二、贷款业务分类
7.按贷款的质量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 类五类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偿还贷 款本息。
三、会计科目设置
1132应收利息 6011利息收入
第二节 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二、担保贷款的核算 三、票据贴现的核算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信用贷款的核算包括发放贷款、贷款偿还、贷款利 息、展期、逾期的核算。
1.发放贷款的核算 凭证:申请书、借据(三联或四联) 、借款合同,贷
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和 票据贴现。 个人贷款是银行对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担 保贷款,主要包括: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 贷款、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 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耐用品消费贷款、个人住 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
二、贷款业务分类
3.按贷款发放条件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贴 现贷款
4.按贷款是否具有政策性可分为: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 贷款
5.按贷款的资金来源分为: 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二、贷款业务分类
6.按贷款逾期的天数可以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 款。
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 收回 的贷款。
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 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 200,000
一、信用贷款的核算
2.贷款归还的核算 贷款到期,由借款单位主动还款,或银行主动扣收。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ຫໍສະໝຸດ Baidu额作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贷:利息收入 贷款-本金
例题2
接例1,6个月后,世纪联华商场归还贷款。
利息= 200,000× 4.35‰ ×6=5,220(元)
三、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 “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企业(典当)的 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 “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 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2.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 “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Timothy TU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本章概述
第一节 贷款业务核算的概述 第二节 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贷款减值的核算 第五节 逾期贷款利息的核算 第六节 抵债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核算的概述
一、贷款业务的意义 二、贷款业务的种类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贷款的意义
贷款是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以债权人地位,将货 币资金贷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 本付息的一种信用活动。
➢ 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资金的需要 ➢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 可以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银行
贷款利率要远高于存款利率,其利差是银行收入的主要 来源)
款转入存款户的处理。会计分录: 借:贷款-本金—××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
例题1
2005年5月7日开户单位世纪联华商场(账号: 2010004)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00元,期限 6个月,利率4.35‰ ,2005年11月7日归还,经审核 同意,予以办理。
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世纪联华商场贷款户 200,000
损失: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程序之 后,贷款仍然无法收回。
后三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三、会计科目设置
1303 贷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
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 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 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 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 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 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关注:尽管目前借款人没有违约,但存在一些可能对 其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主客观因素。如果这些因 素继续存在,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二、贷款业务分类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依靠 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 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
三、会计科目设置
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
(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 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利息调整)。 (二)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 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 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 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 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 的摊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