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硕联考考试分析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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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4)进行其他活动的自由,如宗教出版、宗教集会、正常传教等自由。

■我国宪法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

【分析】我国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同时又规定了其界限。(1)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2)禁止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禁止歧视信仰氧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3)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这是我国宪法基于特定历史经验并在当今特定时代背景之下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所规定的界限。

四、人身自由

【分析】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一切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和公民通信自由与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分析】公民的人身和行动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和侵害。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部宪法都确认了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基本权利。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分析】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镑和诬告陷害。也就是说,公民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和人的尊严紧密联系的一种宪法权利。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人格权是20世纪以来各国普遍重视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逐步提高,各国通过立法与司法实践,不断地扩展了人格权的内容与范围。人格权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之一。而且,我国的民事立法与刑事立法又进一步将人格权的保护具体化了。我国刑法规定了对犯有侮辱、徘镑和诬陷罪的处罚,我国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姓名权等的民事责任。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分析】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又称为住宅权,指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住宅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宁。住宅是公民的起居生活之处,是公民个人的私密空间,也是公民借以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现行宪法以单独一个条文,专门规定了住宅不受侵犯的问题,并且增加了“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人公民住宅”的规定。我国《刑法》则规定对于非法侵入或搜查公民住宅的刑事犯罪予以严惩。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分析】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私拆、毁弃、偷阅他人的信件。公民的通信包括书信、电话、电报等进行通信的各种手段。它涉及公民的个人生活、思想活动、社会交流等切身利益。因此,保障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非法侵犯,是公民一项不可缺少的基本自由。我国历部宪法都肯定了公民的这一自由权利。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邮政法等都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扣押和拆检公民的信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才有权决定扣押或者拆检公民的有关信件。(2)扣押或者拆检公民的信件只有两种原因:一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二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3)对于扣押的邮件、电报等,经查明不影响国家安全或与犯罪无关,应立即退还原主或交还邮电部门。(4)需扣押的邮件、电报等,应由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通知邮电部门。(5)对公民个人保存的邮件、电报等,如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需要检查时,公民有义务交出,如公民拒绝交出,可以强行搜查,但必须出示搜查证。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出示搜查证,但必须记录搜查情况。

同时,我国《刑法》对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的犯罪行为也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252 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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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拘役。公民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我国法律为保障这一权利,作出了具体、详尽的规定。

五、财产权

■财产权的概念

【分析】就财产权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公共财产又包括国有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私有财产权属于宪法上的一种基本权利,与其他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一样,都是公民针对国家而享有的一种权利,即公民所享有的国家权力不能进行不法侵害的一种权利,直接反映公民和国家权力之间在宪法秩序中的关系;而民法的私有财产权则主要属于公民对抗公民,私人对抗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此外,民法有关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是对宪法中财产权保护内容的具体化和法律化的实现。

■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规范体系及特点

【分析】2004年私有财产权入宪建立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范体系。《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我国现行宪法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规定有如下特点:其规定于宪法“总纲”而不是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部分。与对公有财产的保护相比,在措辞上存在差别,即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最后,强调受保护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

■私有财产的征收或者征用

【分析】国家在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私有财产时必须要满足公共利益、正当程序和公平补偿三个要件,才能满足合宪性的要求。如果政府的行政立法并没有剥夺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但是对公民财产权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造成财产价值实质性的减损,被称为管制性征收。

■财产权的社会义务

【分析】个人在自由行使财产权的同时,应当使其财产有助于社会公共福利的实现。这是基于维护社会正义的目的对财产权进行的一定限缩。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的制度安排背后往往有比较强烈的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的观念基础。

六、社会文化权利

【分析】社会文化权利具有如下特点:它是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是公民的积极权利,国家负有保障权利实现的义务。它是保障公民过有尊严的生活的手段,体现社会正义原则。其内容、范围及其实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改变。对公民的社会权利加以详细规定是从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开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宪法都将这种权利规定于本国宪法之中。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社会文化权利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劳动权

【分析】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1994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了《劳动法》,规定了我国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技能权利等。该法进一步规定了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鼓励社会兴办产业、拓展经营,以增加就业,是一部调整劳动法律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休息权

【分析】我国《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者的休息权是与劳动权紧密联系的重要权利。它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规定劳动者享有的休假或休养的权利。在我国,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国家规定8小时工作制,在一些特殊部门,如某些化工单位实行6小时工作制。国家还规定了休假制度实现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制度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所享有的暂离生产岗位进行休息和度假,同时继续领取这一阶段的工资的制度。它包括每周2天的休

中国变法学息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职工根据规定享有的探亲假期以及职工到休养所、疗养院、避暑胜地和其他休息地点作较长时间的休养等。

■社会保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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