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研究分析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昌盛公司是一个从事商品流通的居民企业,该公司2021年度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权益性投资收益3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成本50万元,税金5万元,费用10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上述事项会计与税法确认均无差异。
除此以外,该公司当年还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l万元;收到与收益相关的财政性资金5万元(金额较小);通过市人民政府向市儿童福利院捐款8万元;直接向贫困地区一所希望小学捐款3万元;违反交通法规罚款支出1万元;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罚息2万元;合理职工薪金支出10万元(其中职工福利支出2万元,残疾人员工资支出1万元);合理广告费支出5.62万元;当年1月1日购入并当日交付管理部门使用的设备一台,实际支付价款及相关税费9万元,该设备常年处于高腐蚀状态,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将预计使用寿命缩短为2年(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尚有未弥补的2021年度发生的亏损2万元。
又知该公司当年会计利润为15.25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该公司2021年度的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1)2021年收入总额=100+3+5+2+1+5=116(万元)。
(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为不能征收总收入,故2021年不征收总收入=5(万元)。
(3)退税总收入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故2021年免税收入=2(万元)。
(4)准予扣除项目①与收人有关的、合理的成本50万元,税金5万元,费用10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因财务会计与税法证实并无差异,故均可计入。
②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公益性捐赠8万元,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故2021年可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5.25×12%=1.83(万元)。
轻易向贫困地区一所期望小学捐助3万元,因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展开捐献,故无法计入。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
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报告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所得税是企业面临的重要税务问题之一。
正确理解和处理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的合规运营和财务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对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案例一:成本核算不准确导致的所得税问题企业名称是一家生产制造型企业,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税务机关发现其成本核算存在较大问题。
该企业在产品成本计算中,未将部分间接费用合理分摊,导致产品成本低估,利润虚高。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在成本核算时,对间接费用的分配方法选择不当,且没有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操作。
例如,对于水电费、设备折旧费等间接费用,没有根据实际的生产工时、机器使用时间等合理的分配标准进行分摊,而是简单地按照产量平均分配,这显然不符合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原则。
由于成本核算不准确,该企业在年度所得税申报中多计算了利润,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这不仅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还影响了企业的声誉和信用。
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企业必须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制度和流程,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财务人员要熟悉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选择合理的成本核算方法,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成本核算中的问题。
案例二:税收优惠政策未充分利用企业名称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未能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该企业在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方面存在不足,没有将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单独核算和准确归集。
同时,在申请税收优惠时,未能及时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材料,导致税务机关无法确认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等扣除标准的优惠政策,企业也没有充分了解和运用,导致在计算所得税时多扣除了费用,增加了应纳税所得额。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企业要密切关注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研究,确保自身符合优惠条件,并按照规定准备和提交相关材料,充分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负。
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
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蓝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公司,于200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星集团出资600万元~占60%,自然人王某出资400万元~占100万元。
由于公司生产环节污40%,~截至2009年9月30日~累计留存收益8染严重~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关停~股东会于2009年9月30日决定解散并注销蓝星公司。
2009年9月30日~蓝星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单位:万元资产金额负债金额货币资金 550 短期借款 100应收账款 350 应付账款 200其他应收款 100 应付职工薪酬 50存货 2 600 应交税费 150固定资产 6 000 其他应付款 100可供出售金融400 负债总额 600资产所有者权益 9400实收资本 1000资本公积 300留存收益 8100资产总额 1000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10000公司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清算组~并对外公告~同时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0月15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现金补交所得税20万元。
主管国、地税分局于10月18日到蓝星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期限为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
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2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000 000——应交营业税等 3 000 000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 1 200 000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费用,不含相关税费,80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如下表列示:单位:万元资产账面计税处置应纳备注价值基础收入税费货币资金 550 550 550 0应收账款 350 320 300 0 发生坏账损失50万元~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其他应收款 100 100 0 不符合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0存货 2 600 2 590 3 200 598.4 增值税544万元~地税54.4万元。
一道清算所得计算例题解析
一道企业清算所得典型案例分析A公司2006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B股东投资800万元,占80%股权比例,已达到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2011年,经营期满,股东会决定解散,于2011年8月31日终止经营活动。
2011年8月28日成立清算组,2011年9月15日报送了1月1日至8月31日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现金交税35万元。
2011年10月31日清算完毕,11月1日上报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并清缴了全部税款,办理注销登记,11月2日办理注销工商登记。
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日期为清算期间2011年9月1日(本应为8月28日,但企业当时经营没结束)至-2011年10月31日。
企业资产账面价值7000万元=负债1000+留存收益4900+资本公积及实收资本1100资产计税基础6890,资产处置收入9030,缴纳税款394,清算费用56万元,国地税于9月18日-20日对成立以来纳税情况清查补税罚款滞纳金:国税180地税140.一、清算所得计算公式表示:税务口径清算所得1775=全部资产处置收入9030-资产计税基础6890-清算费用56+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45-无法收回的债权损失+企业作为损失处理但不符合税法确认条件的坏账40 +尚未确认的递延收益-尚未扣除的税前允许扣除的待摊支出已在税前扣除而不再实际支付的预提性质的支出-清算收入纳税(营业税金及附加394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商誉-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
标注部分为债务清偿损益,注意:1、应收账款是债权,不是债务;2、清偿损益是负债计税基础-负债偿还支出。
企业终止持续经营,应把清算期间作为独立的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时允许弥补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但亏损弥补时候上查四个公历年度。
清算所得税的计算:清算所得税443.75=清算所得额1775×25%。
由于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清算过程中处置一切资产产生的所得均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案例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案例解析案例鸿兴公司为生产企业,是甲企业的全资子公司,鸿兴公司2009年2月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对其2008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
经审查发现,该企业2008年度共实现会计利润20万元,已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4万元。
在审查中发现如下业务:审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
1月1日,该企业与购买方签订分期收款销售A设备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的收款总金额为80万元,分4年于每年底等额收取。
按会计准则规定,以商品现值确认收入70万元。
结合“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借方发生额中反映1月1日分期收款销售A设备一套结转设备成本50万元。
进一步审查“财务费用”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中反映12月31日结转当年1月1日分期收款销售A设备未实现融资收益2.5万元。
2.审查“销售费用”明细账。
5月2日,预提本年度销售B产品的保修费用21万元。
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为3年。
3.审查“财务费用”明细账。
12月31日支付给关联方甲企业500万元债券2008年度利息50万元。
甲企业在鸿兴公司的股本为100万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7%。
4.审查“投资收益”科目。
2008年10月21日,从境内上市公司乙企业分得股息20万元,该10000股股票是鸿兴公司2008年3月10日购买的,购买价格为每股5元,2008年10月21日当天的收盘价为7.2元。
11月10日,鸿兴公司将乙企业的股票抛售,取得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为8万元,存入银行。
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80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投资收益30000。
5.审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明细账。
2008年6月30日,企业盘盈固定资产一台,重置完全价值100万元,七成新。
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100贷:累计折旧3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0。
6.审查“在建工程”明细账。
2008年6月25日,在建工程领用本企业B产品一批,成本价80万元,同类货物的售价100万元。
财务清理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涉及某中型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在2019年度的财务清理工作。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某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下滑,财务状况也日益紧张。
为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决定在2019年底进行全面财务清理。
二、财务清理目的1. 查明公司财务状况,了解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情况。
2. 查找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公司财务管理提供依据。
3. 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4. 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防范财务风险。
三、财务清理过程1. 前期准备- 组建财务清理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
- 制定财务清理方案,明确清理范围、时间节点、工作方法等。
- 收集整理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
2. 现场调查- 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
- 对公司负债进行核实,包括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
- 对公司所有者权益进行核查,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3. 问题排查- 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未入账或账实不符。
2. 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3. 成本控制不力,费用支出不合理。
4. 内部控制薄弱,存在财务舞弊风险。
4. 整改措施- 对未入账或账实不符的资产进行核实,补记入账。
-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催收力度,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 优化成本控制,加强费用支出管理。
-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四、案例分析1. 资产问题公司资产问题主要体现在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未入账或账实不符。
这可能是由于公司内部管理不善,或者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所致。
针对这一问题,公司应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真实、完整。
2. 应收账款问题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这可能是由于公司销售政策不合理,或者客户信用管理不善所致。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分析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分析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这一过程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规纳税,还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重要性首先,汇算清缴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关键环节。
通过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企业能够确保依法足额缴纳税款,避免因纳税不足而面临税务处罚和信用风险。
其次,汇算清缴为企业提供了一次全面梳理财务和税务状况的机会。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点,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从而降低未来的税务风险。
再者,通过汇算清缴,企业能够合理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环保设备投资等,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或税收优惠,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汇算清缴之前,企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是整理财务资料。
包括年度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二是熟悉税收政策。
关注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最新税收法规、优惠政策,以及税务机关的相关通知和要求。
三是核实资产和负债情况。
对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计价和负债核算的准确性。
四是梳理各项收入和支出。
区分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和不可扣除项目,确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准确无误。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基础,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收入的确认,税法和会计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某些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在税法上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例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当年度经营所得进行汇算和清缴的过程。
对于纳税人来说,汇算清缴是一项重要的税务工作,能够准确计算并交纳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避免后续罚款和纠纷。
下面将通过一个实例来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具体操作流程。
假设企业的纳税年度为2024年,以下是该企业的相关数据:-营业收入:1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税率:25%-当年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元首先,我们需要计算出该企业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根据上述数据,应纳税额=500万元×25%=125万元。
接下来,我们需要根据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应纳税额来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金额。
汇算清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汇算清缴金额=应纳税额-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数据,汇算清缴金额=125万元-100万元=25万元。
在提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时,纳税人还需要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如企业经营期限、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等。
此外,如果该企业存在其他应纳税项目(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还需要在申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汇算清缴。
最后,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完成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首先,应提前了解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和要求,以确保按时完成申报。
其次,纳税人应留存好相关的票据和财务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核实和审查。
此外,纳税人还应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计算过程进行核对,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当年度经营所得进行汇算和清缴的过程。
纳税人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计算应纳税额并准确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最终完成税款的清缴工作。
这一过程需要纳税人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并留存好相关的票据和财务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核实和审查。
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学习互动)
20
应 纳 税 所得 额 计 3 清算费用
算
4 清算税金及附加
80 624.4
5 其他所得或支出
100
6 清算所得( 1+2-3-4+5 )
3355.6
7 免税收入
8 不征税收入
9 其他免税所得
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1 应纳税所得额( 6-7-8-9-10 )
3355.6
应 纳 所 得税 额 计 12 税率( 25% )
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 (4322.68-400 )×20%=784.54 (万元),税款由清算组负责
代扣代缴。
王某实际收回投资应得金额: 4322.68-784.54=3538.14
(万元)
方法二
第一步: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应进行 2009 年度企业所得税
350
320
300
-20
-50
6 预付账款
7 应收利息
8 应收股利
9 应收补贴款 *
10 其他应收款
100
100
0
-100
-100
11 存货
2 600
2 590
3 200
610
600
12 待摊费用 *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14 其他流动资产
400 (100+300 资本公积转
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该企业 2006 年 1 月在股票市场购买的股票。企业初始购
买价款为 100 万。截止 2008 年底,该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400 万。企业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案例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每年年末将所得税进行结算和缴纳的一项工作。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是企业依法履行税务义务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下面以企业为例,介绍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的具体过程和案例。
企业是一家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公司,年经营收入为1000万元,税前利润为500万元。
该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适用15%的税率,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利润-免税收入-扣除项目。
在本案例中,该企业没有免税收入,且扣除项目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合计为300万元。
因此,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
根据适用的税率和享受的优惠政策,该企业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万元*15%=30万元。
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年末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包括两个环节: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年度纳税申报是指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缴纳税款是指企业按照纳税申报表计算的应纳税额,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给税务机关。
在本案例中,企业需要填写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给税务机关。
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核定清单、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等。
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报送给税务机关。
在提交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后,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所得税款。
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所得税款缴纳给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申报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核对,并审核企业的纳税义务是否履行。
如果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无误,并且纳税款已经缴纳,税务机关将发放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并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归入纳税档案。
总之,企业所得税年末汇算清缴是企业依法履行税务义务的重要环节之一、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与汇算案例分析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项目清算与汇算案例分析A房地产企业开发的B项目,2007年实现预售收入1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20%,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15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2008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15%,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2009年B项目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5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
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A房地产企业在B项目竣工清算年度,即2009年需要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A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认为,B项目竣工清算共计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1000+2000+3000),发生计税成本4200万元,项目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600万元(150+200+250),应纳税所得额=6000-4200-600=12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200×25%=300(万元),实际预缴企业所得税=12.5+25=37.5(万元),项目竣工清算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00-37.5=262.5(万元)。
实际上,该财务人员并没有领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相关规定的具体含义。
第一,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仅着眼于具体项目的损益情况,无论项目是否完工,无论开发产品是预售还是现售,都应当在当年度确认销售收入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
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质上是当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额,并非B项目完工前的预缴税额。
第二,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度(或月度)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上例中,A房地产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20%-150=50(万元),2008年销售收入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15%-200=100(万元)。
【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所得税分析
【案例分析-企业所得税】企业清算所得税分析【案例简介】某一外资企业成立于2002年,实收资本210万美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企业账面亏损额为12,097,138.59元。
根据股东会决议,企业准备注销。
2008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一)经营期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股东同意企业提前解散的股东会决议签署日期是2008年9月30日,并在当日成立清算组。
则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为经营期未满12个月的一个纳税年度,按规定进行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08年1月至9月企业会计利润总额为218,516.52元(假设与税法规定收入一致,没有其它纳税调整事项),在不考虑以前年度损益的情况情况下,企业应按规定进行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这一经营期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缴纳企业所得税54,629.13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1月至9月企业虽盈利218,516.52元,由于税法规定,不超过5年的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额,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假设2003-2007年度税务确认的可弥补亏损额合计为10,000,000.00元,2008年度的利润总额弥补税法允许的以前年度亏损后,其应纳税所得额为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的申报2008年10月1日为清算期开始之日,2008年12月20日申请税务注销,即清算期为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20日。
1、资产可收回金额(或者称可变现金额)为5,420,518.09元,其中:货币资金:4,430,518.09元;应收账款:600,000.00元(部分货款无法收回);其他应收款:300,000.00元(部分押金无法收回);存货:70,000.00元(变卖价值);固定资产:20,000.00元(变卖价值)。
清算时企业所得税这样处理!附案例详解
清算时企业所得税这样处理!附案例详解企业依法清算时,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投资方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税务处理思路同撤资。
清算应纳税所得额=〈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全部负债的清偿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免税和不征税收入-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可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案例】苏州市税务局20×8年11月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中发现,甲公司20×2年向注册在无锡市的乙公司投资50万元,占乙公司30%的股权。
甲公司于20×7年9月已经收回该投资,但是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过税务协查,检查人员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如下:(1)乙公司于20×7年5月20日由于经营不善进行清算,清算前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现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是4000万元,可变现净值4230万元,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是3700万元、最终清偿额3590万元,企业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70万元,支付职工安置费、法定补偿金100万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20万元。
清算时乙公司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为80万元。
(2)乙公司于20×7年9月清算完毕后将剩余财产对股东进行了分配。
(3)乙公司在清算前办理了20×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为-35万元。
(4)乙公司20×7年1月至5月生产经营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55万元。
(5)乙公司20×2年的亏损截至到清算前还有60万元没有弥补。
要求:(1)计算乙公司的清算所得金额。
(2)计算乙公司应当缴纳的清算所得税金额。
(3)计算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金额。
(4)计算甲公司分得剩余财产的金额。
(5)计算甲公司收回投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
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原文地址: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及案例分析作者:努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税法对企业清算所得的税务处理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以上规定可知,企业在办理税务注销登记之前,针对实际经营期(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和清算期分别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向税务机关办理当年度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下面主要总结企业清算所得的涉税处理并给以案例分。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一、公司清算程序(一)公司解散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方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企业清算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具体包括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清算,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 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方案,清算后 剩余财产分配等流程。
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的重要性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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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税收公平
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 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避 免了一些企业通过注销等 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
强化专业培训
01
对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
力和素质,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提升信息化水平
02
积极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提升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的信
息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建立预警机制
03
为了应对复杂的税务环境,企业应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
建立清算所得计算标准
制定清算所得的计算标准,明 确清算所得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确保清算所得计算的准确性 和公正性。
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清算 所得进行审计和验证,提高清 算所得计算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
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提高清算所得计算的质量和水 平,防止出现误差和争议。
加强税务审计与检查力度
解决潜在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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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税务注销登记制度
建立统一、规范的税务注销登记制度,明确注销登记的流程、材料和时限等要求 ,确保税务注销登记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
完善税务注销登记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 换,提高注销登记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加强对税务注销登记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虚假注销、违规注销等 问题的发生。
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审计,并 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检查。
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分析
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房产行业发展迅速,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成为税务部门高度关注的重点。
本文将分析一起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稽查案例,旨在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参考借鉴。
二、案例描述某房产企业在上一纳税年度纳税申报中存在一定问题,税务部门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稽查。
1. 案情概述:该房产企业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商,涉及房地产项目众多,年度销售额巨大。
税务部门怀疑该企业在纳税申报中存在虚假抵扣、避税等问题。
2. 稽查过程:税务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房产企业进行全面稽查。
稽查人员通过调阅企业会计账册、发票、合同等资料,以及现场勘查、询问企业员工等方式,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逐一核实。
3. 发现问题:在稽查过程中,税务部门发现了以下问题:- 虚假抵扣:该企业在纳税申报中存在虚假抵扣行为,通过编造虚假的费用和成本项目,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 账外收入:税务部门调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一部分收入未纳税申报记录,流入公司外的银行账户,涉嫌隐匿利润。
- 账外支出:企业在多个项目涉嫌支付虚假费用,用于转移利润、降低应纳税额。
- 关联交易:税务部门发现该企业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且交易价格与市场价存在较大差异。
三、案例分析1. 虚假抵扣问题:虚假抵扣是房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企业为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会编造虚假的成本和费用项目。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审查和核对,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对比,发现和核实虚假抵扣行为。
2. 账外收入问题:房产企业通过账外收入将一部分利润转移至公司外的银行账户,以避税或隐匿利润。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资金流动的监控,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发现和核实账外收入问题,确保企业按规定缴纳所得税。
3. 账外支出问题:企业通过支付虚假费用等方式,将一部分利润转移或降低应纳税额。
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支出的核实和审查,建立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控,发现和核实账外支出问题。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所得税处理措施的研究
理论探索关于企业破产清算所得税处理措施的研究◎文/强 华摘 要:文章以企业破产清算中所得税的处理措施为研究重点,简单分析了企业破产清算的主要形式,介绍企业破产清算中所得税涉及的会计科目,研究企业破产清算中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最终通过案例分析对企业破产清算中所得税的处理措施进行综合研究,以期帮助破产企业更好地进行清算。
关键词:企业;破产清算;所得税;处理措施0 引言随着国家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破产清算的案例逐渐增多,破产清算程序中对所得税的处理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对此作出了规范性的文件要求,但在实际操作执行中仍会出现很多难以预料的困难,使企业破产清算工作难以稳步推进。
1 企业破产清算概述企业破产清算通常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因市场环境变化而导致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清算。
企业在确定要进行破产清算时应当成立清算组(破产管理人),负责接管和清算企业的所有财产,进行综合估价以及处置分配。
2 企业破产清算的主要形式企业破产清算主要有两种形式: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分配,这种清算方式相对简单,但是由于破产清算会使企业资产被贱卖,资源流失,企业人员大量失业,对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对付比例非常低,因此会形成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而破产重整就好比企业重组,通过法院裁定、债权人大会审议,为企业引入新的投资人,进而对企业进行重整,故破产重整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原企业各方的利益,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这里主要对“剥离式”破产重整方式展开应用分析,以2017年常州金坛肠衣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为例。
当时,常州金坛肠衣有限公司共计五块资产,分别是晨风路新厂区(主要生产或加工出口肠衣)、良常路厂区(主要进行生猪定点屠宰与仓储)、沿河西路老厂区(邻近春风新村居民区,因排污设施不到位经常遭到居民举报,只能把小部分厂房作为季节性生产车间与仓库,而大部分厂房闲置)、东门大街新世纪酒店(因管理不善持续亏损多年)以及焦园路市场(因管理不善持续亏损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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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作者:————————————————————————————————日期:企业清算所得税业务案例分析蓝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公司)于200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中星集团出资600万元,占60%;自然人王某出资400万元,占40%),截至2009年9月30日,累计留存收益8100万元。
由于公司生产环节污染严重,环保部门要求该企业关停,股东会于2009年9月30日决定解散并注销蓝星公司。
2009年9月30日,蓝星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单位:万元资产金额负债金额货币资金550 短期借款100应收账款350 应付账款200其他应收款100 应付职工薪酬50存货 2 600 应交税费150 固定资产 6 000 其他应付款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0 负债总额600所有者权益9400实收资本1000资本公积300留存收益8100 资产总额10000 负债及所有10000者权益公司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清算组,并对外公告,同时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0月15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现金补交所得税20万元。
主管国、地税分局于10月18日到蓝星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期限为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
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000 000——应交营业税等 3 000 000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 1 200 000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费用(不含相关税费)80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如下表列示:单位:万元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置收入应纳税费备注货币资金555555应收账款3532300 发生坏账损失50万元,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其他应收款10100 0 不符合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存货 2600 259320598.4增值税544万元,地税54.4万元。
固定资产600595900600 增值税30万元,地税570万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1050合计10000 96113551198.4注:1、表中存货及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2、应付账款中有20万元因债权人注销无需支付。
其他全部债务全部以现金偿还。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该企业2006年1月在股票市场购买的股票。
企业初始购买价款为100万。
截止2008年底,该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00万。
企业资本公积300万反映的是该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除上述资料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要求:(1)计算蓝星公司应纳清算所得税;(2)分别计算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3)计算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编制清算所得税申报表;(5)出具清算报告审核确认书。
方法一(1)清算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清算所得=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纳税调整额=13 550-9 610-80-(54.4+570)+20+100=3355.6(万元)清算所得税=3355.6×25%=838.9(万元)(2)清算期新增税后利润=清算损益-清算所得税=[13 550-10000-(80+54.4+570)+20+300]-838.9=2326.7(万元)注: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00累计留存收益=8100-620+2 326.7=9806.7(万元)9786.7按顺序偿债后,剩余财产=(13550+544+30)-(80+54.4+570+838.9+544+30)-50-(150+620)-(100+200+100-20)=10806.7(万元)其中,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10806.7×60%=6484.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息所得=9 806.7×60%=5884.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6484.02-5884.02-600=0(万元)(3)王某应得清算分配额=10 806.7×40%=4322.68(万元)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322.68-400)×20%=784.54(万元),税款由清算组负责代扣代缴。
王某实际收回投资应得金额:4322.68-784.54=3538.14(万元)方法二第一步: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应进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最终汇算清缴补税20万元,企业已用现金缴纳。
借:所得税费用2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贷:所得税费用20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0贷:现金202009年10月18日,国地税对外企业以往年度税收事项进行检查,检查期限为2004年3月至2009年9月。
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
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2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0——应交营业税等300 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120至此,在企业所得税清算前,蓝星公司相关的税收事项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进入下一步的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第二步:根据第一步的情况,编制蓝星公司清算起始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金额负债金额货币资金530 短期借款100应收账款350 应付账款200其他应收款100 应付职工薪酬50存货2600 应交税费650 固定资产6000 其他应付款1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00 其他应交款120负债总额1220所有者权益8760实收资本1000资本公积300留存收益7460 资产总额998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9980这一步很关键。
我们下面的企业清算事项就是在这张表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资产、负债的变动来确定清算所得的。
第三步:编制工作底稿,分别确定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清偿损益底稿一:资产处置损益行次项目账面价值(1)计税基础(2)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清算损益(4)=(3)-(2)会计损益(5)=(3)-(1)1 货币资金530 530 530 0 02 短期投资*3 交易性金融资产#4 应收票据350 320 300 -20 -50 5 应收账款6 预付账款7 应收利息8 应收股利9 应收补贴款*10 其他应100 100 0 -100 -100 收款11 存货 2 600 2 590 3 200 610 60012 待摊费用*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 其他流动资产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 100 500 400 400(100+300资本公积转入)16 持有至到期投资#17 长期应收款#18 长期股权投资19 长期债权投资*20 投资性房地产#21 固定资产6 000 5 950 9 000 3 050 300022 在建工程23 工程物资24 固定资产清理25 生物资产#26 油气资产#27 无形资产28 开发支出#29 商誉#30 长期待摊费用31 其他非流动资产32 总计9 980 9 590 13530 3 940 3 850 底稿二:债务清偿损益行次项目账面价值(1)计税基础(2)清偿金额(3)清算损益(4)=(2)-(3)会计损益(5)=(1)-(3)1 短期借款100 100 100 0 02 交易性金融负债#3 应付票据4 应付账款200 200 180 20 205 预收账款6 应付职工50 50 50 0 0薪酬#7 应付工资*8 应付福利费*9 应交税费650 650 650 0 010 应付利息11 应付股利120 120 120 0 0 12 其他应交款*100 100 100 0 0 13 其他应付款14 预提费用*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 其他流动负债17 长期借款18 应付债券19 长期应付款20 专项应付款21 预计负债#22 其他非流动负债23 总计1220 1220 1200 20 20 底稿三:清算所得额类别行次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 资产处置损益(底稿一)39402 负债清偿损益(底稿二)203 清算费用804 清算税金及附加624.45 其他所得或支出1006 清算所得(1+2-3-4+5)3355.67 免税收入8 不征税收入9 其他免税所得1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1 应纳税所得额(6-7-8-9-10)3355.6应纳所得税额计算12 税率(25%)25%13 应纳所得税额(11×12)838.9应补(退)所得税额计算14 减(免)企业所得税额15 境外应补所得税额16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3-14+15)17 以前纳税年度应补(退)所得税额18 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16+17)838.9清算所得税=3355.6×25%=838.9(万元)(现金缴纳)第四步:清算后新增会计税后利润类别行次项目金额清算后新1 资产处置会计损益(底稿一)38502 负债清偿会计损益(底稿二)203 清算费用80增会计利润4 清算税金及附加624.45 清算所得税费用838.96 新增税收会计利润(1+2-3-4-5)2326.7清算后新增会计税后利润=3850+20-80-624.4-838.9=2326.7累积留存收益=7460+2326.7=9786.7计算剩余可用于分配的财产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负债清偿金额-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清算缴纳所得税额类别行次项目金额剩余财产计算1 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底稿一)135302 负债清偿金额(底稿二)12003 清算费用804 清算税金及附加624.45 清算缴纳所得税额838.96 剩余财产(1-2-3-4-5)10786.7013530-1200-80-624.4-838.9=10786.7 10806.7其中:中星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10786.7×60%=6472.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息所得=9786.7×60%=5872.02(万元)中星集团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6472.02-5872.02-600=0(万元)王某应得清算分配额=10786.7×40%=4314.68(万元)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314.68-400)×20%=782.94(万元),税款由清算组负责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