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公司徒师徒结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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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结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加速各岗位骨干人才队伍的成长壮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定义的师徒结对”是指,由具有精湛技艺、又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的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以师徒关系的形式将其技艺、经验、优良职业道德作风传授给有提升空间的优秀青年员工,双方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作为师徒关系正式确立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将师徒结对作为一项长期实施的人才培养方式,是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份。培训工作第一阶段以发电部为试点,以后在各部门推广。
第四条成立师徒结对”工作小组
组长:卢州
副组长:谢献华
成员:朱新林、刘先应、邓卫华、颜正
主要职责为:制定师徒结对工作方向,以一个年度为调整期,在上年末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确定下年度师带徒结对培养的方向及预期达到的目标;负责此项工作的宣传、协调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师徒
结对”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跟踪、奖励申报;负责对《师徒结对协议书》中传授内容的审核及协议期满的考核评定;理顺师徒协议期间出现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师徒授艺氛围。
第二章培养的范围及目标
第五条结对范围
公司所有部门中有技能要求的,具备师徒结对条件的岗位(工
种),均可报送(首批以发电部为试点)。审核以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关键岗位
为原则。
第六条师徒条件
(一)师傅的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原则上选择一些经验丰富,具备突出技能的岗位能手担当师傅,各部门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和骨干员工有对青年员工进行培训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师傅责任。
(二)徒弟的条件:忠诚企业、遵守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勤奋好学、积极向上,且有必要指定师傅的青年员工。
第七条培养目标
通过师傅传授,使徒弟熟练掌握相应岗位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使越来越多的青年员工尽快成长为熟练的岗位能手,在工作上独挡一面。
第三章培养的方式及职责
第八条培养方式
(一)师徒结对人选的报送: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选定传授的岗位(工种),并推荐符合条件的师徒,根据工作任务、目标和师傅的实际能力可确定1-2名徒弟。以师徒自愿结对为原则形成师徒结对候选人,经分管领导确认后报给工作小组。(申报表附后)
(二)工作小组审批,确定符合条件的师徒结对人选。
(三)符合条件的师徒双方签定师徒结对协议书”(详见附件),明确培训目标、传授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经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备案。
第九条签订师徒结对协议
每一结对师徒都必须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一)协议期限:根据各岗位(工种)的实际需要,结合师徒的现有能力水平,由工作小组确定协议的期限,协议期原则上以半年为限。
(二)传授的内容:《师徒结对协议书》应明确传授的内容,包括详尽的阶段性培训计划,并尽可能制定量化指标。协议期传授内容由师傅拟定,工作小
组审核确定。
第十条职责
(一)师傅的职责
1、负责向徒弟传授本岗位工种的技能、技巧和相关理论知识,帮助徒弟建立优良的工作作风;
2、关心爱护徒弟,帮助徒弟树立优良的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
3、按时完成师徒协议中培训内容的教学与传授。
(二)徒弟的职责
1、尊重师傅,积极主动地配合师傅的工作;
2、虚心向师傅学习,努力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技术水平;
3、刻苦钻研,认真实践,勇于探索;
4、按时完成师徒协议中培训内容的学习;
5、学徒期满后,在原有岗位(工种)知识和技能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三)部门的职责
1、根据实际需要,选定传授的岗位(工种),推荐符合条件的师徒结对候选人。
2、督促指导师徒结对教与学的开展。
第四章培养过程的监督和考核
第十一条传授过程的记录:师徒应在协议期限内对每个阶段的培训进行教与学的记录,包括培训日志的填写、工作业绩的记录、技术等级取证的记录等,并完成每阶段培训教与学的小结。
第十二条工作小组跟踪每一对师徒教学的情况,重点跟踪在传授过程中的记录;负责解决师徒提出的有关问题,确保结对教学的实效性。
第十三条协议期考核
考核分为三个层次:
(一)在整个协议期内,工作小组定期进行跟踪监督,同时提供必要的指
导。
(二)根据签订的传授计划中各指标的完成时间,工作小组进行节点考核,检查培养效果。
(三)协议期满后,由工作小组进行培养效果的最终验收。具体考核以《师徒结对”申报表》中各项成绩描述的内容为主。由工作小组指定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考核,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理论考试占40%、实际操作占60%。
第十四条奖励考核
(一)奖励的申报和受理
协议期满,由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填写《徒弟结对”奖励申报表》,报工作小组审定。
(二)奖励标准
为激励带教的动力,根据综合考核(理论+实践操作等)验收评定的成绩,一次性分别发给师傅、徒弟相应的奖励金。
具体明细详见下表:
(三)合同期间,师徒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根据责任划分大小扣减奖励。发生一起重伤以上及重大事故(或金额达300元以上)者, 则取消全部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由于师徒工作岗位变动、离职或退休等原因造成师徒结对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由结对师徒所在部门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可调整或取消师徒结对协议书。
第十六条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完成的情况,经结对师徒所在部门报工作小组审定后,可适当延长协议期限,以不超过一个协议期为限。
第十七条已完成当期协议,决定续签协议的师徒,应本着进一步深化知识技能传授的原则,新协议中的传授内容较旧协议应有明显递进。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工作部。
第十九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后生效。
附件:1、“师徒结对”申报表
2、“师徒结对”协议书
3、师傅月度工作报告
4、徒弟工作和思想月度小结
5、“师徒结对”协议期满总结
6、“师徒结对”奖励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