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六)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2.12•【字号】锡财预〔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锡财预〔2019〕6号各预算单位:为做好我市2019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以及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编制部门预决算的单位或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除涉密部门外,其余部门都应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学校、医院等预算单位原则上应纳入主管部门汇总公开。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1.部门概况。
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
2019年部门预决算公开表共12张,包括: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功能科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
没有数据的空表,不得自行删除,应在表底用文字注明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
各部门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
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预算情况、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
具体任务分解表
具体任务分解表序号事项牵头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1探索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综合执法机制。
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2完善科技成果信息登记制度,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等2018年12月3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018年6月4探索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5支持设立一批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子基金。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投资发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6实施普惠制的科技创新券制度,建立“电子创业券”,规范创业创新券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7培育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2018年6月8贯彻落实国家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6月9放宽外国留学生在阜工作限制,逐步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2月10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办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2018年6月11推广使用国地税网上联合办税平台、移动办税服务系统、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码上办税”等。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1月。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锡政发〔2015〕27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锡政发〔2015〕278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市政府对各部门行政责任事项进行梳理,总计具体责任事项2404项,其中依法设定1332项,依规范性文件设定223项,依“三定”规定设定849项。
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无锡市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履行职责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实行动态管理责任清单公开后,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按规定程序及时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调整行政责任事项,确需调整的行政责任事项,须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三、强化监督制约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市政府各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等公布市政府审定的本部门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编办要加强对部门责任清单公开工作的督导,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对未公开、公开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重点任务分解表
9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2022年9月底前,参照省市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本系统的信息公开。
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
2022年9月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集中发布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市卫健委
2022年12月
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大学生、农民工等相关群体就业、创业信息,解读稳岗就业政策。
市人社局
2022年12月
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推进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
市财政局
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
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解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红星街道办
2022年6月底
参考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单位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区域实际和领域特点,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重点突出各领域相关政策和执行落实信息。
各乡镇场、市直各单位
2022年12月
定期评估效果,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在2022年9月底前报送本地区“十县百乡”建设情况。
市直有关单位
2022年12月
11
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水平
市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二、三级页面支持度达100%。推进政务类移动客户端(APP)的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改造,全面完成县政府网站与政务移动客户端(APP)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工作
10
政策精准解读推送
《组织部对财政局的考核汇报提纲》
《组织部对财政局的考核汇报提纲》财政局党组成立于20__年3月,中间经过几次调整变动,目前由3名成员组成,年龄分别为49岁、40岁、42岁,任现职时间分别为9年、8年、2年,全都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人拥有财经类高级技术职称,2人获得会计师技术职称,班子搭配、衔接较好,梯次结构合理,一班人心齐、风正,能以党的事业和工作大局为重,求真务实,廉洁勤政,忠于职守,发挥出了班子表率和核心领导作用。
区财政局党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夯基提质,按照强素质、树形象,带队伍、促建设的基本思路,带领全系统党员、干部,开拓进取,创新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做出了贡献。
局多次被区、市评为文明单位,局党支部连续多年荣获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局党组被市委评为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区评为党建工作研究会先进集体。
一、今年以来主要工作今年来,区财政局党组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一届六次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富民强区、两个率先为统揽,抓好班子建设,带强两支队伍,履行财政职能,服务经济大局,各项建设协调发展,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抓实学习,增强素质,努力提高把握大局、统筹决策和科学管理财政工作的能力局党组充分认识到,班子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主要取决于一班人的思想理论水平。
思想理论水平不提高,领导层次就上不去。
因此,在学习问题上,大家达成了共识,真正把理论学习摆在党组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
一是抓好学习制度。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集体学习、自学、考勤、检查、交流和调研等有关制度。
确立了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紧密结合的有效形式,集体学习以通读主题材料、讨论发言和体会交流为主,坚持每月不少于2天;个人自学主要是以阅读配合书目、思考总结、撰写心得体会,保证学习的经常性。
二是定好学习计划。
年初,拟定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成员分组,确定学习专题,提出具体要求。
无锡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8.25•【字号】锡财会〔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无锡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锡财会〔2022〕1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36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明确部门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合理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部、省完成工作时限要求,保证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协同机制各市(县)、区财政局负责协调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协调小组,由财政局牵头,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要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和要求,建立健全监管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协调联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专人严格把关,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区财政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信息质量。
于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月报、进度表和突出案例等,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联系人:徐瑞高联系电话:81822356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36号)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5日。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8
严格记录归档
(1)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2)积极探索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持续推进
9
发挥记录作用
(1)加强对记录资料的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的积极作用;
(2)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区政府办、区绩效办、区司法局牵头,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
持续推进
效考核指标体系;
(2)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落实。
22
保障经费投入
(1)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2)分类制定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落实。
2020年12月底前
17
强化智能应用
(1)积极研究应用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
(2)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
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18
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2)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3)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牵头,乡镇(街道)、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5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责任
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4•【字号】锡政办发[2010]115号•【施行日期】201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115号)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无锡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5号)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设立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强化宏观调控职责。
参与制定区域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
(三)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
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严格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加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市级文化事业改制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主要职责(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
无锡市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无锡市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正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无锡市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已经 2010 年 11月 25日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毛小平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无锡市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2010年11月25日无锡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1月3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确保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经过对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废止市政府规章8件、规范性文件18件,宣布失效市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18件,修改市政府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57件。
具体清单如下:一、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件)序号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发布时间及文号备注l无锡市烟草专卖零售管理办法1992年8月24日市政府令第11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修订;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修订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2无锡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管理办法1993年4月市政府令第1号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已废止3无锡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1993年5月14日市政府令第4号;1998年4月1 8日市政府令第38号修订;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修订已被《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替代4无锡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12月30日市政府令第18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3号主要内容已被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覆盖5无锡市城镇流浪人员教育遣送暂行办法1996年7月市政府令第27号;2002年4月30日市政府令第61号修订原上位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于2003年废止6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1月市政府令第34号;2003年8月锡政发〔2003〕195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 3号修订已被《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替代7无锡市河道管理实施细则1998年9月市政府令第41号;2004年7月市政府令第7 3号修订;2007年12月市政府令第97号修订已被《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替代8无锡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4月市政府令第77号已被《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替代9无锡市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实施细则锡政发(1990〕51号已被《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替代10无锡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锡政发〔1990〕136号已被《无锡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替代1l关于我市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工作实施意见锡政办发〔1995〕15号已被国宗局第2号令《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替代12关于依法规范我市房产登记发证秩序的通知锡政发〔1996〕232号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13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锡政发〔1997〕108号已被锡政发〔2008〕103号文替代14关于开展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锡政发〔1998〕19号已被《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替代15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00〕167号已被省政府第36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替代16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配合农村税费改革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2〕92号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17无锡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04〕3号已被市政府第114号令《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替代18无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环境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05〕35号已被《无锡市公路条例》替代19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锡政发〔2005〕48号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20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5〕96号已被锡政发〔2010〕135号文替代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锡政发〔2005〕125号已被锡政发〔2006〕111号文替代22市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5〕231号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23无锡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锡政办发〔2006〕192号省实施办法已废止24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6〕458号已被锡政发〔2010〕135号文替代25转发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廉租住房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锡政办发〔2007〕263号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26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8〕241号主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二、决定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件)序号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发布时间及文号1无锡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3年7月29日市政府令第5号;1998年4月18日市政府令第38号修订规定的事项和任务已完成2市政府关于“十五”期间绿化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01〕36号规定的事项和任务已完成3市政府批转市信息办制订的“数字无锡”建设发展规划的通知政锡发〔2002〕161号适用期已过4市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锡政发〔2005〕405号适用期已过5无锡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锡政办发〔2006〕34号适用期已过6无锡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锡政办发〔2006〕193号适用期已过7市政府关于整合无锡市市区供水资源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267号规定的事项和任务已完成8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办发〔2006〕488号适用期已过9市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锡政发〔2006〕491号适用期已过10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2007〕490号适用期已过11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锡政发〔2007〕491号适用期已过12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今年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通知锡政发〔2008〕87号适用期已过1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115号规定的事项和任务已完成1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航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发〔2008〕205号适用期已过15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2008〕355号适用期已过16市政府关于200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检查考核结果的通报锡政发〔2008〕357号适用期已过17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无锡市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57号适用期已过18市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王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的通知锡政发〔2009〕58号适用期已过19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无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223号适用期已过三、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5件)序号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修改内容1无锡市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9年12月市政府令第50号:2001年12月市政府令第55号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动车辆在初检和年度检验中,必须按照排放标准参加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测。
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023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20
完善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和高新区政务服务超市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整合税务导办功能,构建统一兑现窗口,同步提供财政奖补、税收减退等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完善全县统一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吉事即办•惠企通”功能,县级设立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
县政务服务办、县行政服务中
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底前
10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置咨询引导、办理、统一出件、惠企政策兑现、邮递服务、帮代办、异地通办、“办不成事”反映或“兜底服务”等办事窗口。要健全部门窗口首席代表制度。
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底前
11
(二)规范审批服务
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制定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四减一优化"(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收费,优化审批机制)专项行动。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做到“审批事项前台化、服务管理后台化、审管分离联动化”。
2023年底前并持续推进
15
进一步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应用,深化“一网选中介”,面向国内外地区引进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中介服务市场。
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底前
16
(四)规范线上服务
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统一提供线上政务服务,维护和保障好各自分厅和窗口服务内容。统一全县线上政务服务入口,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
县政务服务办、
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的通知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09.16
•【字号】哈财办〔2020〕714号
•【施行日期】2020.09.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的通知
哈财办〔2020〕714号局内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哈尔滨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涉及财政部分)
哈尔滨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综合协调处(岗位)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表
岗 管理
核每年进行一次。 口
处领
导。
道
《辽宁省铁路无人看
11 口 铁路无 职 行 守道口安全管理办 大连行 组织检
管 人看守 权 政 法》第18条:“各 政区域 查,出
理 道口安 执 检 市、县道口办对监护 内无人 具意
岗 全检查 法 查 道口房每半年检查一 看守道 见,报
次。”第十九
口
处领
条:“各市、县道口
理,监督检查、指导
协调同级政府有关部
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
生产工作;依法对工
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
检查。”
10 道 铁路无 职 行 《辽宁省铁路道口安 大连行 组织检
口 人看守 权 政 全目标管理考核办 政区域 查,出
管 道口安 执 检 法》第2项:“铁路 内无人 具意
理 全目标 法 查 道口安全目标管理考 看守道 见,报
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未 产规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 定的
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 非煤
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矿山
安全警示标志的;安全 企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 业。
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责令限期改
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
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导。
办、各责任区铁路公
安派出所要定期检
查,加强监护道口的
监督检查,纠正存在 的问题。”
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表
监督一处(岗位)
执
执执
序 法 执法 法 法
号 机 内容 性 类
构
质别
执法依据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锡财税法【2018】0015号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正文:----------------------------------------------------------------------------------------------------------------------------------------------------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锡财税法【2018】0015号各处室、直属单位:近期,市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化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三项工作的通知》(锡府法〔2018〕37号),要求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结合省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调整情况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开展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细化调整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在《关于印发无锡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的通知》(锡财税法〔2009〕23号)的基础上,参照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行了细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四点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程序正当原则,遵守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明确执法流程,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二、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查实的违法事实为基础,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因当事人身份、地位等的不同而给予不同对待;对于违法性质相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处罚。
三、财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对责令改正的具体期限,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未作明确规定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7.05•【字号】锡财税法〔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锡财税法〔2018〕11号各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31号)、财政部《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财法〔2018〕9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财法〔2018〕2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省厅要求,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办法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坚持与财政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财政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
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查,不断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责任制:(一)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财政内设法规部门是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机构,负责制定财政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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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我市(包括江阴、宜兴、锡山区、惠山区)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监督有效;
3、严格资金的拨付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完整。
3、对彩票市场实施有效监管,确保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无锡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表(六)
执法依据
《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非并轨单位支出指标的下达;
3、负责审核非税收入的拨款,及时拨付
4、执行收支挂钩,严格控制支出。
执法目标
规范非税收入指标的支出,及时拨付,确保非税收入收支平衡
执法部Hale Waihona Puke 及岗位综合处项目、票据管理
执法职责
1、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工作;
2、组织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印刷、购领、发放、保管、审核、销毁工作;
执法部门及岗位
综合处非税收入征管
执法职责
l、贯彻落实有关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2、制定相关非税收入管理政策;
3、负责市级非税收入(收费基金)征收管理以及报表生成、分析工作;
4、负责政府调节基金的筹集工作;
5、参与市级单位部门预算及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6、负责非税收入减免的审批扎口工作;
7、负责全市宏观经济分析工作及非税收入简讯的报送工作;
执法目标
1、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一步加强宣传;
2、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
3、规范非税收入减免,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执法部门及岗位
综合处指标管理
执法职责
1、负责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的汇总;
执法部门及岗位
综合处处领导
执法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改资金、彩票公益金、国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财务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
2、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并做好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以及政府调剂基金的筹集;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工作,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组织全市行政事业性票据的领购、发放、保管、审核工作;
执法部门及岗位
综合处票据结报
执法职责
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的使用监督及结报工作。
执法目标
规范财政票据的使用符合票据管理规定,确保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执法部门及岗位
综合处住房公积金管理、彩票监管
执法职责
1、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条例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房改机构的财务;
3、做好全市彩票市场的监管,做好相关资金管理工作。
4、做好非税收入指标控制,及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做好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乱收、乱支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财政行政处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文书正确;
6、票据领购、使用、保管、缴销的管理规范,票据回缴率100%;
7、有效监管彩票市场;
8、所管辖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规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案发率低于5%。
4、负责非税收入资金的审核拨款;
5、负责非税收入减免的审核工作;
6、负责全市房改资金的收支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彩票市场;
7,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执法目标
l、严格执行有关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
2、依据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实际制定相关政策;
3、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预算外的财政性资金等及时足额缴入专户;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4、负责收费的各项清理整顿工作;
5、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
执法目标
1、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应上报的项目及时上报;
2,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政策,及时审核印制申请,做好票据的发放和缴验工作,确保票据销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