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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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基本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力抢修、分级管理、保证重点的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证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的危害。
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加强电力调度管理,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及城市和公众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统一指挥。电力系统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在地方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启动电业局应急工作预案,通过电业局各级应急指挥部和电力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4、分级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5、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主网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市区、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电业局管辖的电力系统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特别是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社会稳定、电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事故及突发事件。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二、电网现状
全市行政区域供电由5块构成,绥化电业局负责双丰、铁力、桃山、朗乡、带岭部分和铁力市区电力供应;鹤岗电业局负责南岔区部分、金山屯区、西林区和西钢及嘉荫县的电力供应,浩良河镇由佳木斯电业局负责电力供应,黑河电业局通过库尔滨流域水电公司直供宝山乡三连、五连及二皮河等林场,中部和北部由伊春电业局负责电力供应。伊春电网向南经220千伏伊春变和金山变与省网相连,向北通过110千伏汤宝线与库尔滨流域水电相连,供电范围包括南岔、美溪、伊春、乌马河、翠峦、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等十二个区(局)生产、生活用电任务。2007年最大负荷兆瓦,供电量亿千瓦时。电网现运行6座热电厂(伊春林业发电厂、林都热电厂、南岔热电厂、嘉兴热电厂、新青热电厂、福旺热电厂)和5座水电站(宝山水电站、美溪水电站、石林水电站、昆仑气水电站、顺利河水电站)联网运行提供电源。总装机容量兆瓦。逊克县境内库尔滨河流域的宝山水电站(装机总容量兆瓦)通过110千伏汤宝线(产权属库尔滨河流域水电公司)并入伊春电网,作为本地区的北部支撑电源。
伊春电网最高电压等级为110千伏,南部地区由金山变供电,接有南岔热电厂;北部地区由伊春变起,形成经青山变、伊春林业发电厂、北山变、上甘岭变、新青热电厂直至汤旺河的110千伏链式电网结构。伊春电业局所属输电线路千米,其中:110千伏线路12条,共千米,导线型号均为LGJ-120,35千伏线路7条,共千米。电网内运行变电所17座,总变电容量兆伏安,其中110千伏变电所9座,变电容量兆伏安,35千伏变电所8座,变电容量兆伏安。配电网共有10(6)千伏配电线路84条,高低压配电线路总长度千米。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伊春电业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详见附录1),总指挥由电业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电业局副局长担任,应急指挥部成员由电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电业局管辖范围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4、监督应急预案件的编制,下达应急指令;
5、决定启动、终止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各副总指挥按领导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专项预案的启动、实施,并对该预案执行情况负全面责任;
7、负责与新闻媒体沟通,处理一切与媒体报导、采访、新闻发布会等相关事务。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履行综合协调职能。电业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成员详见附录2)。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重特大突发事件综合协调,以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2、组织各项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建立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督促、检查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救援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
3、及时了解突发事件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4、落实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协调搞好应急抢险等各项工作;
5、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6、掌握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同政府有关部门及主管上级单位的联系、汇报;
8、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三)应急专家组
应急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成员详见附录2)。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判断突发事件的现状和趋势,为应急指挥部应急准备和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参与指
挥。审查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其正确性和可操作性;发生重特大生产事故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电网恢复应急工作组
电网恢复应急工作组由相关调度人员组成(成员详见附录2)。主要职责: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2、负责调度室接警电话应急信息的接收并及时、准确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
3、负责履行电力调度机构的“电网事故处理指挥中心”的职责;
4、负责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5、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6、负责指挥电网操作,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7、负责将事故处理过程、结果及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
(五)事故抢修应急工作组
事故抢修应急工作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成员详见附录2)。主要职责: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2、负责调查设备损坏情况,提出具体可行抢修方案;
3、负责组织抢修人员、落实抢修器材和设备,实施抢修;
4、负责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抢修进展情况。
(六)宣传应急工作组
宣传应急工作组由电业局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成员详见附录2)。主要职责是: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