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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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1. 引言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是指在矿井、隧道、地下工程等密闭空间中产生的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气体。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的重要性、监测方法、监测设备要求以及预防措施。

2.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井下有毒有害气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硫化氢(H2S)、甲烷(CH4)等。

这些气体在井下环境中可能由于工作活动、矿石质量、地质条件等原因而产生。

如果未能及时监测和控制这些气体的浓度,就会对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3.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的重要性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的重要性无法低估。

有效的监测系统可以帮助预测有毒有害气体的积累和扩散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以下是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的重要性之一:3.1 早期预警通过监测系统,可以在有毒有害气体达到危险浓度之前发出警报信号,使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撤离危险区域,减少人身伤害的风险。

3.2 环境监测监测系统能够全面了解井下环境中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分布,为环境改善提供参考。

同时,还可以监测氧气浓度,确保足够的氧气供应,防止氧气不足导致窒息等事故发生。

4.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方法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主要采用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4.1 人工监测人工监测是通过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器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监测。

工作人员在给定的时间间隔里,在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区域进行抽样监测。

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强,能够及时发现问题,但劳动强度大,容易出现疏漏。

4.2 自动监测自动监测是通过安装在关键位置的气体传感器,实时检测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并传输给监测系统。

系统会根据预设的阈值进行报警。

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精确、全面,但需要投资较高的监测设备和系统。

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要求为了确保有效的监测,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需要满足以下要求:5.1 准确性和稳定性监测设备应具有高准确性和稳定性,能够准确地检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避免误报和漏报的情况。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是指在井下矿区显现的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氧气、氮气、一氧化碳等等,这些气体对人类健康产生严重的危害。

特别是在煤矿等行业中,这些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逼。

因此,在井下矿山操作时,必需通过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来确保作业的安全,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一、监测目的与内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是为了适时把握井下矿区内的气体情形,以及职工运行过程中是否显现了不安全的气体浓度反应,以保障职工很好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实在来说,有如下监测目的和内容:1. 监测煤矿内空气中氧气浓度,以维持职工咳嗽和呼吸正常。

2. 检测井下矿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气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尽快将职工集合到安全区域中。

3. 对于温度、湿度等非气体参数进行监测并收集数据,以便分析环境变化趋势。

二、基本规定1. 监测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和探头应选用专业制造的便携式或固定式气体检测设备,检测精度、响应速度应符合行业标准。

2. 严格落实生产中必需测气体的地点和频次,每个班次至少应加强一次煤矿有害气体监测。

3. 在进行井下气体检测前,应实行有关措施,保障面前地域内有害气体浓度低于安全限值后,再开始作业。

4. 假如监控系统报警发出信号,应立刻实行相应的应激措施,让职工尽快安全撤离到门口。

5. 在发生氧气窒息等严重气体事故的情况下,必需立刻进行特别处理,透亮本人钻进,清理气体,确保生命安全。

三、实际操作1. 气体检测设备的选用:依据煤矿实际情况,依照每个作业场所的气体种类,测量仪器的传感器选择的不同。

2. 检测频次:依据煤矿内部的情况及工艺流程,在有利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实行有关的监测制度,对地面通风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

3. 监测数据适时处理:在监测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电脑平台的数据跟踪管理体系,一旦发生重点监测事件可第一时间审核处理。

4. 建立日常保养监控:全面落实全面防控,订立科学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进行气体检测设备检测漏报认定、保养及校准。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员工免受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涉及井下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2. 安全管理标准2.1 有毒有害气体的定义有毒有害气体是指在井下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的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硫化氢、甲烷、氨气等。

2.2 气体监测设备要求2.2.1 全部井下作业场所必需配备适用的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确保可以即时精准地检测和测量有毒有害气体的存在。

2.2.2 气体监测设备必需定期检测和标定,以确保其精准性和牢靠性。

2.3 气体监测原则2.3.1 在进行井下作业之前和作业期间,必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确保作业区域没有超过安全标准限值的有毒有害气体存在。

2.3.2 监测区域应覆盖井下作业的全部风险区域,包括井筒、工作面和运输通道等。

2.3.3 监测结果应记录并妥当保存,以备查验。

2.4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2.4.1 在监测结果超过安全标准限值时,必需立刻实行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作业,疏散人员等。

2.4.2 针对不同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确保员工妥当把握和遵守该预案。

3. 考核标准3.1 管理标准考核3.1.1 气体监测设备:依据检测设备购置记录和定期检测标定记录,核实气体监测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1.2 监测原则:依据监测记录,核实监测是否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是否覆盖全部风险区域。

3.1.3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据应急预案和相关记录,核实员工是否熟知应急措施,是否能够正确应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

3.2 员工遵守考核3.2.1 员工个人防护意识:检查员工是否依照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设备。

3.2.2 员工遵守操作规程:检查员工是否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如监测设备使用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3.2.3 员工培训情况:核实员工是否接受过相关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培训,并谙习监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模版(四篇)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模版(四篇)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模版一、目的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避免毒有害气体对人员的伤害,制定本监测制度,规范井下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作业的人员,包括矿井、地下建设、隧道等井下工作场所。

三、职责分工1. 作业单位负责制定井下毒有害气体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2. 作业单位应配备专职的检测人员,负责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的维护、校验和记录。

3. 监测人员应进行相关培训,熟悉监测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4. 作业单位应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5. 作业人员应配合监测人员的工作,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6. 监测人员应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向作业负责人报告情况。

四、监测设备1. 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验。

2. 监测设备应具备毒有害气体监测的能力,能够准确测量空气中的各种有害气体浓度。

3. 监测设备应具备报警功能,一旦检测到超过设定的安全浓度的毒有害气体,应及时发出警报。

4. 监测设备的采样探头应安装在易受污染或有害气体聚集的位置,以便监测。

五、监测频次与方法1. 监测频次应根据工作环境的不同确定,一般情况下,应每班至少监测一次。

2. 监测方法主要有定点监测和移动监测两种。

3. 定点监测适用于较大的井下工作场所,监测点的位置应覆盖整个作业区域。

4. 移动监测适用于较小的井下工作场所,监测人员可以根据作业的进展情况移动监测设备。

六、监测记录与报告1. 监测人员应对每次监测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数值等。

2. 监测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日后查阅和分析。

3. 监测人员应及时向作业负责人汇报监测结果,特别是超过安全浓度的情况。

4. 当发生有害气体超标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七、监测结果分析与改进建议1. 监测人员应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分析具体的有害气体种类和浓度分布情况。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为了加强矿山的安全生产,及时有效预防井下有毒有害气的产生对人体的危害,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制度如下:
1、加强对通风工的安全管理,要求其及时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如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异常,要及时掌握现场的真实情况。

2、每月至少分上、中、下三旬,由矿主管安全工程师组织检查测定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

3、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专职安全员要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

4、加强放炮管理,同时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炮后及时通风排除炮烟,以免发生炮烟薰人事故。

5、通风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记录在案。

1。

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维护矿业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的有害气体监测工作,旨在规范有害气体检查工作程序,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矿井有害气体包括但不限于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甲烷等对人体有害的气体。

第四条矿企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有害气体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有害气体超标情况。

第五条各级矿井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遵守本制度的矿企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有害气体监测管理第六条矿企应当配备专业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七条矿企应当规定有害气体监测的时间和频率,一般应当每日进行检测,遇有特殊情况时应当增加频率。

第八条有害气体监测工作应当有专门负责人指挥,负责监测仪器的操作和数据记录。

第九条在有害气体超标或异常情况下,应当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

第十条矿企应当加强对矿工的有害气体防护培训,提高矿工对有害气体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三章有害气体应急处理第十一条矿企应当建立健全有害气体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有害气体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十二条有害气体事故发生时,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对于因有害气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矿企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相关规定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矿井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涉及的有害气体监测事项,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以上为矿井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的内容,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执行,确保矿工的安全生产。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三篇)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三篇)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一、引言现如今,井下作业所涉及的有毒有害气体已成为最主要的安全隐患之一。

为了保障矿井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一个有效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并提出相应措施来预防和应对可能的危险。

二、目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工作环境中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以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监测范围1. 井下空气中的主要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二氧化硫、甲烷和一氧化碳等。

2. 监测范围包括矿井的主运输通道、作业区域以及其他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积聚的区域。

四、监测基准根据国家标准和矿井安全规程,制定以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监测基准:1. 二氧化硫:不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浓度。

2. 甲烷:不高于1.25%。

3. 一氧化碳:不高于30ppm。

五、监测方法1. 安装固定式传感器:在矿井的关键位置安装固定式传感器,通过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气体浓度,并发送警报信号。

2. 定期采样分析:定期对矿井空气进行采样,并送至专业实验室进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安全监测员巡查: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测员进行定期巡查,通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矿井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六、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1. 风险评估: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评估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概率和可能带来的危险程度。

2. 控制措施:a. 气体排除: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

b. 防护设备:要求矿井工人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

c. 培训和教育:对工人进行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七、事故应急预案1. 事故预警: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安全基准时,即刻发出警报信号。

2. 疏散措施:矿井内应设立疏散通道,并制定详细的疏散方案,确保工人能够安全撤离。

3. 救援和医疗: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救援和医疗机制,为受伤的工人提供紧急救助并送往医院治疗。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I.编号:FS-QG-39114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Un dergro und toxic and harmful gas mon itori ng system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或杜绝职业中毒事故,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井下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要求井下空气要求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 %,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30mg/m3;氧化氮(换算成NO2)NOX R大允许浓度:5mg/m3;二氧化硫SO2:最大允许浓度:15mg/m3;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10mg/m3.施工作业检测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10〜15%)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

发现超标,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进行通风,直至达到上述允许浓度值以下,才能进行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用自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状况,达到上述规定要求。

严禁冒险作业。

安全管理督察安全环保部下属安全科,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点,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其它矿区,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作业点,通风设施设置安装到位,特别是运行到位。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施工队,检测、检查到位;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点,有权停止作业,并责令整改合格后方能作业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是一种用于对井下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和评估的系统。

这个制度旨在保护工人免受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

这个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首先需要确定在井下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种类,例如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等。

2. 监测设备的选择:根据井下矿井或其他工作场所的具体特点选择合适的监测设备。

这些设备可以是传感器、探测器或监测仪器,能够准确测量和监测有害气体的浓度。

3. 定期监测和记录:按照预定的监测频率对井下的空气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下来。

监测记录可供监管机构和工作人员参考,并用于进行风险评估和改进工作条件。

4. 报警装置和应急措施:在监测设备发现有害气体超过安全限值时,应及时触发报警装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例如疏散工人、提供呼吸器具等。

5. 培训和意识提高:为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使其了解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和监测制度的操作,提高他们对有毒有害气体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

6. 定期维护和检修:监测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和检修,以确保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此外,对于设备故障和报警事件也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和记录。

这样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可以帮助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并减少工人受到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风险。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一、引言井下作业环境中存在着各种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气体对矿工的健康和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对于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主要内容以及应用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旨在帮助矿山管理部门制定与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相关的监测制度。

二、制度目的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井下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以便及时发现气体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该制度的具体目标如下:1.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监测人员以及作业人员在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中的责任与职责,确保监测工作的有效展开。

2.确保设备有效性:建立设备的日常检修与维护制度,保证井下监测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制定监测计划:制定详细的井下监测计划,包括监测频率、监测时间表以及监测位置等,确保全面、连续地监测井下有毒有害气体。

4.健康防护: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应的健康防护措施,包括作业人员的防护装备、通风设备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记录和报告:建立健全的监测记录和报告制度,对监测结果进行及时登记和汇总,便于管理人员进行分析和决策。

三、监测对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主要针对以下几种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1.一氧化碳(CO):井下发生火灾或尘爆时会产生CO,大量吸入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2.硫化氢(H₂S):煤矿常见的有毒气体,能够造成窒息和严重中毒。

3.甲烷(CH₄):煤矿常见的有害气体,易引发爆炸和火灾。

4.二氧化碳(CO₂):高浓度的CO₂会造成窒息,矿井中的积压气体产生CO₂的风险较高。

5.一氧化氮(NO)及二氧化氮(NO₂):主要由炮炸和机械设备燃烧所产生,高浓度有毒。

四、监测设备在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中,需要使用专业的监测设备。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多气体检测仪:能够同时检测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如CO、H₂S、CH₄等。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或杜绝职业中毒事故,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井下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要求
井下空气要求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
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30mg/m3;
氧化氮(换算成NO2)NOX最大允许浓度:5mg/m3;
二氧化硫SO2:最大允许浓度:15mg/m3;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10mg/m3.
施工作业检测
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10~15%)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

发现超标,人员应当立即
撤离危险区,并进行通风,直至达到上述允许浓度值以下,才能进行
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用自
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情况,达到上述规定要求。

严禁冒险作业。

安全管理督察
安全环保部下属安全科,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点,每周至少应
测定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其它矿区,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并认
真做好记录。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作业点,通风设施设置安装到位,特别是运转到位。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施工队,检测、检查到位;对有毒
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点,有权停止作业,并责令整改合格之后方能作业。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5篇)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5篇)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30mg/m3;氧化氮(换算成NO2)NO____最大允许浓度:5mg/m3;二氧化硫SO2:最大允许浓度:15mg/m3;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10mg/m3.施工作业检测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____%)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

发现超标,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进行通风,直至达到上述允许浓度值以下,才能进行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用自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状况,达到上述规定要求。

严禁冒险作业。

安全管理督察安全环保部下属安全科,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点,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其它矿区,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作业点,通风设施设置安装到位,特别是运行到位。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施工队,检测、检查到位;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点,有权停止作业,并责令整改合格后方能作业。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2)是一种用于保护井下工作人员安全的监测系统,用于检测井下的有毒或有害气体浓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定期监测:根据工作环境和安全要求,制定定期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频率。

一般来说,监测频率越高,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越有利。

2. 监测仪器:选用专业的气体监测仪器,如气体检测仪、多参数传感器等,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测范围:确定需要监测的有毒有害气体种类和浓度阈值,并设定合理的报警标准,一旦超过设定的浓度阈值,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

4. 预警和报警机制:当监测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设定的阈值时,系统会自动发出警报,提醒工作人员采取及时的防护措施,如使用呼吸保护装置或紧急撤离等。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的平安和健康,减少或杜绝职业中毒事故,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井下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要求
井下空气要求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
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同意浓度30mg/m3;
氧化氮(换算成NO2)NOX最大同意浓度:5mg/m3;
二氧化硫SO2:最大同意浓度:15mg/m3;
硫化氢H2S:最大同意浓度:10mg/m3.
施工作业检测
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10~15%)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

觉察超标,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进展通风,直至到达上述同意浓度值以下,才能进展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用自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展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情况,到达上述规定要求。

严禁冒险作业。

平安治理督察
平安环保部下属平安科,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点,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其它矿区,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平安环保部、平安科,应催促各作业点,通风设备设置安装到位,特别是运转到位。

平安环保部、平安科应催促各施工队,检测、检查到位;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点,
有权停顿作业,并责令整改合格后方能作业。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范本一、引言井下作业环境中存在着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对工人的健康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监测制度,旨在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及时、准确的监测,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监测仪器的选择与校准1. 根据井下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气体种类,选择合适的监测仪器,并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2. 对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校准,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3. 维护监测仪器的完好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三、监测点设置与布置1. 根据井下作业环境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监测点,并确保监测点的覆盖全面。

2. 定期检查、清理监测点,确保监测仪器能够正常工作。

3. 在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位置设置额外的监测点,以提前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监测频率和数据记录1. 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2. 设置监测频率,以保证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全面监测,同时避免频繁的重复监测。

3. 对监测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监测时间、监测位置、监测结果等信息,以便后续分析和处理。

五、报警与应急措施1. 设置监测仪器的报警范围和阈值,一旦监测数据超过设定的阈值,及时发出警报。

2. 对监测仪器的报警信号进行合理设置,保证其清晰、明确,以便工人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3. 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疏散方案、急救措施等,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培训与考核1.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培训,包括监测仪器的使用方法、校准方法等。

2. 定期进行监测仪器使用技能的考核,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具备良好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七、监督与检查1.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对监测仪器和监测记录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总结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是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监测制度范本对监测仪器的选择与校准、监测点设置与布置、监测频率和数据记录、报警与应急措施、培训与考核、监督与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希望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预防工作面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对瓦斯检查工的安全管理,要求每班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对井下综采面、采空区、揭空巷道附近、钻孔内、空区等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光干涉瓦斯检测仪、光干涉瓦斯报警仪、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对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求每班应至少对瓦斯、一氧化碳、硫化氢检查三次。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下列规定: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瓦斯CH4:最大允许浓度%3、掘进巷道揭空期间,作业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进行作业,检查时必须由回风口向工作面逐步进行检查。

4、掘进巷道揭空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安全检查工三人同时在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查,而且三人应保持3m的距离,不得盲目进入,对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检查时,人员必须站在工作面内,采用探杖深入空区取样。

5、揭空前,若探眼与空区相连,瓦斯检查工应使用探杖检测空区有害气体浓度,探明情况。

6、一旦发现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瓦斯检查员要立即向调度室、通风科、通风维修队、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通风维修队技术队长要立即组织分析事故、查明原因,预防事故扩大7、瓦斯检查工每次检测结果必须上报,并要记录在案,记录数据应与井上台账一致,次日早调度会议向通风科、矿长通风助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为了保证矿山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有效预防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1、所有工作面在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必须进行通风,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2、熟悉掌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

3、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刻开启机械通风设备向作业面送入新鲜风流,并且在通风60分钟后,由专业人员佩戴呼吸器携带检测仪器进入到作业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含量进行第一次检查,如果不符合规定值(CO浓度24ppm/m³;O2含量20.9%)则继续通风,直到符合标准后方可。

4、每次检测应两人或者两人以上进行,禁止单人进入检测地点检测。

5、每次检测后必须填写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牌和记录本,清晰明了地反映每次检测的有毒害气体浓度、氧气浓度,并且标明检测时间,检测人以及是否合格。

6、每月至少分上、中、下三旬,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测量记录情况等。

7、对于长期停工的工作面,必须首先对其进行通风,
并对该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进行检测,如果不符合标准则禁止进入,充分通风待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地点检查和作业。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docx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docx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或杜绝职业中毒事故,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井下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要求
井下空气要求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
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30mg/m3;
氧化氮(换算成NO2)NOX最大允许浓度:5mg/m3;
二氧化硫SO2:最大允许浓度:15mg/m3;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10mg/m3.
施工作业检测
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10~15%)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

发现超标,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进行通风,直至达到上述允许浓度值以下,才能进行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
用自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状况,达到上述规定要求。

严禁冒险作业。

安全管理督察
安全环保部下属安全科,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点,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其它矿区,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作业点,通风设施设置安装到位,特别是运行到位。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施工队,检测、检查到位;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点,有权停止作业,并责令整改合格后方能作业。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或杜绝职业中毒事故,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井下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要求
井下空气要求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
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30mg/m3;
氧化氮(换算成NO2)NOX最大允许浓度:5mg/m3;
二氧化硫SO2:最大允许浓度:15mg/m3;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10mg/m3.
施工作业检测
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10~15%)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

发现超标,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进行通风,直至达到上述允许浓度值以下,才能进行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用自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状况,达到上述规定要求。

严禁冒险作业。

安全管理督察
安全环保部下属安全科,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点,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其它矿区,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作业点,通风设施设置安装到位,
特别是运行到位。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施工队,检测、检查到位;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点,有权停止作业,并责令整改合格后方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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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90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制度(通用版)
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或杜绝职业中毒事故,特制定本检查规定。

井下空气及有毒有害气体要求
井下空气要求
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空气成分(按体积计算),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高于0.5﹪
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要求
井下作业地点(无柴油设备的矿井),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氧化碳Co:最大允许浓度30mg/m3;
氧化氮(换算成NO2)NOX最大允许浓度:5mg/m3;
二氧化硫SO2:最大允许浓度:15mg/m3;
硫化氢H2S:最大允许浓度:10mg/m3.
施工作业检测
在有自燃倾向或火灾危险(矿岩含硫量超过10~15%)的矿区施工作业前,各施工队必须配齐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作业时每班至少应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一次。

发现超标,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并进行通风,直至达到上述允许浓度值以下,才能进行作业。

在已经发生自热,且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时,各施工队必须用自备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对相关的作业点,每班至少进行三次检测,并保证通风状况,达到上述规定要求。

严禁冒险作业。

安全管理督察
安全环保部下属安全科,有自燃趋势的矿区作业点,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其它矿区,每周至少应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作业点,通风设施设置安装到
位,特别是运行到位。

安全环保部、安全科应督促各施工队,检测、检查到位;对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的作业点,有权停止作业,并责令整改合格后方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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