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doc
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本
中学籍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加强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中学部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正确履行自己作为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中学部负责全面管理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加强学风和校风建设,形成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第五条学生应珍惜光阴,努力学习,争创优异成绩。
同时,学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综合能力。
第六条学生本着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增强集体意识,促进班级凝聚力和纪律性。
第二章学生的基本权利第七条学生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肤色、经济条件等为理由歧视学生。
第八条学生有均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学生有发表自己观点、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但必须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并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条学生有学习、锻炼、休息的合理时间安排和空间要求,学校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三章学生的基本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指挥。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听从教师的教育教学安排。
第十四条学生应尊重他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同伴,重视并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学生应保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随意破坏、乱涂乱画。
第十六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如会议、演讲比赛、志愿活动等。
第四章学生的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奖品等形式。
第十八条学生在违反学校规定时,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留校检查、及时罚款、记过、记大过等措施。
第十九条学生在故意造成他人伤害、严重违法犯罪、涉及考试作弊等严重情况下,学校有权采取停课、退学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一、学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学籍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发展,建立起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学生入学与调动1. 招生与入学(1)根据招生政策和学校计划,招生工作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2)入学登记时,学生及其家长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按时提交入学所需材料。
2. 学生调动(1)学生的调动应经过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并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生调动的理由必须合法,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三、学生学籍变动1. 休学与复学(1)学生如需休学,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并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和复学申请。
2. 转学与退学(1)学生如需转学,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转学。
(2)学生退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退学手续。
四、学生考勤与纪律处分1. 学生考勤(1)学生每天应按时到校,并按规定准时上课。
(2)学生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请假。
2. 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具体根据违纪情节的轻重来决定。
五、学生档案管理1. 学生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学生档案的建立应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2)学生档案由学校管理,保密、保管严格,对外使用需经过合法授权。
2. 学生档案的使用与保密(1)学生档案的使用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学生隐私权。
(2)学生档案的保密责任由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共同承担,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六、学生奖励与表彰1. 学生奖励(1)学生在学习、品德、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3篇)
2024年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学籍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生权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公平、公正,对每位学生一视同仁。
3.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以事实为依据,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情况。
4. 服务性原则:学籍管理应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学籍管理职责1. 学校负责制定学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籍管理工作。
2. 教导处负责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转学、休学、退学等手续的办理。
3. 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填写学籍档案。
4. 家长(监护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配合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
四、学籍管理内容1. 学籍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建立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
(2)学籍档案应按照学年度统一编号,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2.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转入:外校学生转入本校,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2)转出:本校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出,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3)休学:学生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学,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4)退学:学生因故需要退学,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3. 学生学籍信息管理(1)学生学籍信息应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学生情况。
(2)学校应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学生学籍信息应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五、学籍管理要求1. 学校应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2. 教师应认真履行学籍管理职责,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籍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中专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专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和真实。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学籍注册工作。
第五条学生学籍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明;3. 入学通知书;4. 录取通知书;5. 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学籍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为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七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退学转学等。
第八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退学转学等手续,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第九条学生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转学申请书;2. 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3. 转入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学生休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休学申请书;2. 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十一条学生复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复学申请书;2. 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3. 休学期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学生退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退学申请书;2. 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第十三条学生退学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退学转学申请书;2. 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3. 转入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人员职责。
第十五条学籍管理人员应负责以下工作:1. 学籍注册、变动、注销等工作;2. 学籍档案的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3. 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等工作;4. 学籍管理制度的宣传、执行、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第五章学籍查询第十七条学生有权查询本人学籍信息。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XXXX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XX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入学和注册1、注册,凡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新生通知书和其它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预先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周。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向班主任请假、校长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申请或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一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经过注册后复查合格,即可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或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的录取工作,由校长直接负责指导,分管教学副校长协助,由相关招生人员具体负责,其他人员不得干涉新生录取工作。
二、转学(一)、转出1、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转出本校。
(I)父母或直接抚养人因工作,户籍调迁异地,家庭住址变化,本人要求随迁者。
(2)因其它正当理由校长批准者。
2、凡需转出我校的学生,需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级部主任同意后,持对方学校的接收证明到教务处填写≪XXXX中学学生转出审批单》,经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由教务处办理转出手续。
3、凡属下列情况者,不予转出。
(1)进入毕业年级的学生。
(2)违反规定,尚未经政教处处理的学生。
(3)拖欠应交费用的学生。
(二)、转入1、具有外校学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准予转入我校就读。
(1)父母或直接抚养人由外地迁至我校片区内工作,学生本人实属随迁者。
(2)监护人户口是泰山区或有泰山区房产。
(3)因其它正当理由校长批准者。
2、凡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填写《xxxx中学学生转入审批单》,经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由教务处办理转入手续。
2023年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初中学校学籍管理,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初中学校学籍管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法管理学生学籍。
第三条学校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入学、学籍变动和学籍使用等各项管理内容。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学生家长、班主任和教师共同配合并监督执行。
第二章学生入学管理第五条学生入学须持第一章第三十条规定的材料,参加学校的招生考试,并通过考试后方可入学。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需向学校提供家长及学生身份证明文件和学生户口本等资料。
第七条学生家长需签署学校的入学承诺书,承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学籍变动管理第八条学籍变动包括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
第九条学生转学需提出书面申请,学校需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如实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第十条学生休学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休学原因及预计休学时间。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退学申请表,并由班主任及家长签字确认。
第四章学籍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学籍使用包括学生信息管理、成绩管理和奖惩管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需建立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学生的个人信息、班级信息等。
第十四条学校需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成绩的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学习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奖惩管理,奖励表现优异的学生,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废止需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十八条各类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管理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并配合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初中学校所有。
以上是2023年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共计2000字。
本规章制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规范学生入学、学籍变动和学籍使用等各项管理内容。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5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 学籍注册:学生入学后,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籍注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信息。
学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联系方式等。
2.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设立学籍档案,对每位学生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包括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生需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篡改、毁损学籍档案。
3.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学籍变动,如转学、休学、退学等。
学生及家长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并及时通知学校。
4. 学籍管理责任:学校设立学籍管理部门或相应岗位,负责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学籍管理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籍档案的归档整理、信息更新等工作。
5. 学籍纪律: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籍纪律,不得伪造、冒用他人学籍,不得利用学籍进行违法活动。
如有违反学籍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学籍保密:学校应严格保护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学生及家长也应自觉保护自己的学籍信息,不得将自己的学籍信息透露给他人。
7. 学籍查询:学生及家长可向学校查询学生学籍信息,如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
学校需提供相关的学籍查询服务,并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以上是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重要内容,不同学校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异,具体以各学校的规定为准。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二)是指学校为了管理学生学籍、维护校园秩序和教育纪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初中学校学籍规章制度:1. 学生出勤规定: 要求学生必须按时上学,不得迟到早退,如旷课、迟到次数达到一定次数将会受到处理。
2. 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要求学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等,并及时更新,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3. 学生行为规范: 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的行为规范,不得打架斗殴、恶意欺凌他人等,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
初中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17 紫藤萝瀑布【学习目标】1、有感情的诵读课文,会作者对人生的独特感受,体味人生,感悟生命。
2、培养学生遣词造句能力,理解作者含蓄而又深沉的思想感情。
【学习重难点】1、学习本文作者抓住景物特征,以优美词句描写景物的手法。
2、掌握文章借景抒情、托物言志的方法。
3、文章写景抒情以感悟人生为重点,所以应指导学生抓住作者的感情变化,理清文章脉络,感悟人生哲理。
【自主预习案】1、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迸溅( )忍俊不禁()伫立( ) 挑逗( ) 仙露琼浆()( ) 盘虬卧龙()2、查工具书,解释下面的生词。
迸溅:稀落:伶仃:忍俊不禁:仙露琼浆:盘虬卧龙:3、下面不是写花的繁密茂盛的一项是()A.紫色的大条幅上,泛着点点银光,就像迸溅的水花。
B.花朵儿一串挨着一串,一朵接着一朵,彼此推着挤着,好不活泼热闹!C.我浸在这繁密的花朵的光辉中,别的一切暂时都不存在。
D.开得这样盛,这样密,紫色的瀑布遮住了粗壮的盘虬卧友般的枝干。
4、下列说法有误的一项是()A.本文作者因偶见一树盛开的紫藤萝花,睹物释怀,写成此文。
B.文章中多处使用了比喻、拟人、象征等修辞手法,使文章语言生动。
C.本文描写紫藤萝花的勃勃生机,实际上是赞美了生命的顽强和美好。
D.作者由花的勃勃生机感悟到生命的长河是无止境的。
5、语言运用:请以“生活”为话题,仿照例句进行仿写。
例句:生活是一部大百科全书,包罗万象;生活是一把六弦琴,弹奏出多种美妙的旋律;生活是一座北极星牌大钟,上紧发条,便会使人获得浓缩的生命。
仿句:生活是【课内探究案】一.情景导入,明确目标同学们,当你面对美好的大自然时,你会感受到大自然赋予了我们许多许多。
自然界中有各种各样的花草,同样的花草面对不同的人,可能会唤起不同的审美感受。
有人喜欢富贵的牡丹,有人关注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还有人赞美荷花的傲洁、腊梅的勇敢,然而女作家宗璞更多注意的却是丁香、二月兰、玉簪、木槿、紫藤萝这样的花。
这些花虽平凡而柔弱,却有着生命的尊严和蓬勃。
中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管理原则;3. 全面发展原则;4. 保障学生权益原则。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通过考试或考核等方式录取。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包括领取学籍卡、签订学籍管理协议等。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对学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准予注册。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第三章请假与休学第八条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请假条由家长签字确认。
第九条学生请假超过三天,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第十条学生因病需休学,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章转学与转出第十一条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户籍迁移等原因,需要转学或转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转学或转出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转学或转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第五章成绩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成绩考核制度,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
第十四条学生成绩考核分为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第十五条学生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升级;不合格者,给予留级或补考。
第六章毕业与结业第十六条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第十七条学生毕业前,需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答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毕业,经学校批准,可办理结业手续。
第七章处罚与申诉第十九条学生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术不端等行为,学校可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二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学籍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籍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学生学籍的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三)建立和完善学生学籍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对学生学籍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学籍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七条学生学籍注册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入学体检报告;(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学生学籍变更包括以下情况:(一)转学: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等需转学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二)休学:因疾病、家庭原因等需休学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三)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四)退学: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需退学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学籍注销第九条学生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应予以注销学籍:(一)死亡;(二)被开除学籍;(三)自动放弃学籍;(四)被学校强制退学。
第十条学籍注销程序:(一)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注销学籍申请;(二)学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三)学校审批并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籍变动情况、奖惩情况等。
第十二条学籍档案应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安全。
第十三条学籍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学校审批。
初中学籍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初中教育管理,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初中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转学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注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 学生入学通知书;4. 其他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学生转学手续:1. 学生转学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初中学生转学申请表》;2. 学生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a. 转出学校的学籍证明;b. 学生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 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d. 其他学校规定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九条学生转学后,原学校应将学生的学籍档案、成绩单等材料转至新学校。
第三章学籍变更第十条学生学籍变更包括:1. 学生姓名变更;2. 学生出生日期变更;3. 学生家庭住址变更;4. 学生户籍变更;5. 学生学籍类别变更;6. 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变更程序:1. 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初中学生学籍变更申请表》;2. 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3. 学校对变更后的学籍信息进行更新。
第四章学籍保留与恢复第十二条学生休学:1. 学生因故需休学,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初中学生休学申请表》;2. 学校对学生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3. 学生休学期间,其学籍保留。
第十三条学生复学:1. 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复学,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初中学生复学申请表》;2. 学校对学生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3. 学生复学后,其学籍恢复。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初中学校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部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进行,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教导处统一注册学籍,并为学生发放学生证。
第六条学生注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 其他学校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学生注册后,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籍登记表、学生证、成绩单、奖惩记录等。
三、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九条学生转学,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转学程序办理,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条学生休学,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间,学生学籍保留。
第十一条学生复学,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退学,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退学程序办理,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四、学籍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籍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2. 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审核、审批;3. 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查询;4. 负责学籍管理制度的宣传、解释;5. 其他与学籍管理相关的工作。
五、学籍信息查询与保密第十五条学生有权查询自己的学籍信息。
第十六条学校应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第十七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我校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职在校生,包括新生、在读生和毕业生。
第三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籍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新生入学需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行为规范、安全教育等。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并建立学籍档案。
第七条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学号等。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生在学期间,学籍信息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批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学生在学期间,应按照学校规定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完成学习任务。
第十条学校实行考勤制度,学生应按时参加上课、实训等教学活动。
无故缺勤者,学校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需休学、转学、退学等,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学籍变更第十二条学生因休学、转学、退学等情形导致学籍变更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学校在收到学生申请后,经审核无误,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章毕业与结业第十四条学生完成规定学时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申请毕业。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学校发放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未能按时完成学业,但达到结业要求的,可申请结业。
第十七条学生完成规定学时和学分,但未能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将发放结业证书。
第六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八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九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给予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学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人员职责,加强学籍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的身份证件;2. 学生家长的身份证件;3. 学生入学通知书;4.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注册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八条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应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条学生转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2. 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3. 转入学校与原学校教育质量相当。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2. 转入学校的入学通知书;3. 学生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4.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第十二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2. 学生因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第十四条学生休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及家长申请;2. 学生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3.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第十五条学校应在收到学生休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生复学,需符合以下条件:1. 学生休学期满;2. 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6篇】
中学学籍管理制度【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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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5篇)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
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管理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
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
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新生入学名册表;(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3)初中学生学籍卡;(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1、转入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教育与育人相结合原则;(三)学生主体地位原则;(四)分类管理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明确学籍管理职责,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第二章学籍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六条学籍注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二)入学考试成绩;(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信息;(四)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八条学生学籍注册后,学校应当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十条学生转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因家庭搬迁、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转学的;(二)学生本人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转学的。
第十一条学生转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三)转出、转入学校应当相互确认学生学籍信息。
第十二条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变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三)学校应当及时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明确学籍管理职责,具体如下:(一)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三)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四)负责处理学生学籍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5篇)
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由学校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
(二)凡因自动退学者,需填写《学生退学申请表》,交教务员备案。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取消该生学籍,上报市教委。
(三)因出国而申请退学者,除遵循第二条款外,在退学前因办理出国事宜而请假的,正常在文明班评比中予以扣分,至该生退学止,一并取消其扣分。
(四)确因故需转学者,需填写《转学申请表》交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开出《转学证明书》,转出其学籍,上报市教委。
(五)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生活的,凭医院证明可以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以继续休学一年。
请事假、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六)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____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____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二、考勤(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教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自离开教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老师(或值周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计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教导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补假。
凡无假条、无书面材料、未办手续而未到校者,均按缺课处理。
(四)考勤范围:上课、自习、晚修、两操、劳动、校会、班会。
(五)考勤人员:上课、自习、晚修、午读,由任课或落班老师考勤;劳动、校会、班会由班主任考勤;两操由学生会干部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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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转学制度
1 、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部队转业复员,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应先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开出接收证明后,再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持家长调令、本人的市区居民户口证明,学籍档案到市直厂矿教育科办理转入手续。
2 、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应先向我校出具报告,交存接收学校开出的接收证,经班主任签字,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后,开出转学证,再到市直厂矿教育科办理转出手续。
3 、转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在该年级学生学籍号末尾依次编定学籍号,并在备注栏注明转人时间和转出学校;转出的学生,应及时注销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出时间和转入学校。
学生转出,初中生学籍卡片与学生随转,高中学生入袋档案随转,但学籍记载表须在学校存档。
高中学生在市内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4 、学生的转人必须先办手续后进校。
转出转人手续的办理时间统一规定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三天至后三天,过期不予办理。
二、休学、复学制度
1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导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 、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令其休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劝其休学。
3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高中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初中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
”
4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病休复学者,‘学校应审查住院结帐单和病愈证明。
不按规定办理休学复学手续者,不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5 、学生休学,其学籍应予注销。
待学生复学时在下一年级末尾重新依次建立新的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休学、复学时间和原在班级。
并交存休学、复学的有关资料。
三、退学
1、根据教育法规宇,初中学生,未学满规定年限,不得中途退学。
2、高中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者,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教导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可以退学。
学校根据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
3、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自动退学。
不发给任何证书或证明。
①一学期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50节(按每天 6 节课计算)以上者;
②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者。
4 、高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及时注销其学籍,其学号不能顶替,学籍档案不能销毁
四、升级、留级、跳级制度
1 、每学年经过考核评定,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合格者,准予升级。
2 、全市已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学生原则上不能留
3 、高中学生在学年度综合考评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留级。
①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不合格者;
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加上其它两科不合格者;
③不合格学科达到五科以上者。
每年留级在学年初决定,学年中途不得留级,毕业年级不得留级。
每年留级学生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 3 %。
4 、学生德智体成绩特别优秀,且确具备超前学习能力,由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协商推荐,学校同意,参加本年级和高年级会考(考试)合格者,可以跳级。
学生跳级在年初决定,学年度中途不予跳级。
学校不鼓励学生跳级。
五、学生奖励、处分制度
1 、各班班主任要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鉴定,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鉴定要客观、中肯,要有利于学生进步。
学生鉴定要上学籍大表,每期期终交教务处存查。
2、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奋给予奖励。
①、对学生的奖励分单项奖'(优秀奖、二优胜奖、各种积极分子)、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标兵奖等。
②、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可分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但上二皱“三好学生”必须在下一级“市级三好学生” 中评选。
③、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评为学校、? 市级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但上一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下一级“优秀学生干部” 中评选。
④、学生在思想、学习、工作、文体或劳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评单项奖。
⑤、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均应记人学生学籍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
3、对有错误的学生,要坚持耐心教育,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热情帮
助他们改正错误。
必要时给予适当的批评、处分。
①、对极少数有错误的学生,视其错误的性质、程度和认识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时间一般为半年)等处分。
②、警告处分由政教处主任审批;记过和记大过处分由校长审批;留校察看须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③、受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能深刻认识错误,确有进步的应撤消处分。
④、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应存人学生学籍档案;撤消处分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从学籍档案中退出,连同撤消处分的决定一起存人学校文书档案。
⑤、初中学生不能给予开除处分。
六、在籍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造好“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打印“初中
新生花名册初中三年期间不得转班” ,及时报市直厂教科。
初中学生原则
上在初中三年不得转班。
2、按教育科给定的学籍号;每位新生依次编号,印制学、中学生学籍
表和《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学籍卡片按规定存教育科。
3 、对每位在校学生的学籍资料严格保密,除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外,学籍管理员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学生的有关资料。
七、毕业结业肆业毕业:学生在校学习达到以下要求者,准予毕业:
① 、思想品德合格;
② 、初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平均及格;高中毕业会考各科成绩及格;
③、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④、按规定参加了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毕业证书发放:初中毕业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验印,学校颁发。
高中毕业证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地市教育局行政部门编号加盖省教育厅钢印,学校颁发。
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其中由于文化成绩不合格(含通过补考仍不合格者)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用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肄业:高中学生学习期满而中途退学者,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注明修业年限;自动退学和被开除的学生,不发给任何学历证明。
学生肄业、结业或退学,其学籍应及时注销,并在备注栏注明异动时间。
八、学籍管理员交接制度
1 、学籍管理员应相对固定,确因学校工作需要,需要调整的,需在年初决定安排,并优先安排原则性强、工作认真、懂计算机的同志担任学籍管理员。
2 、学籍管理员异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内容主要有:各年级学生花名册、学籍表、两考成绩册、异动学生名册、转入(转出)学生清况、教师业务档案等,并按图书档案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 、学籍管理员办理异动交接手续时,在教务处主任指导下进行,并由教
务主任签字验收。
九、新生编班制度
1 、新生入学,应在开学前一天编班。
2 、新生编班应随机,不分快慢班、重点班,因课题需要确实需编实验班的应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市直厂教科批准。
3 、初中新生编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务处执行,并报校长审查。
4 、高中新生编班,由校长直接负责。
5 、学生班级编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增班、减班,需及时报告市直厂教科批准,但原有班号应予保留。
6 、学生班级编定后,应按由小到大的顺序编定学生学号,学生学号在该学段不变。
7 、学生人学后,不得随意更改姓名,必要时需经户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并报市直厂教科存档方可更改。
十、学籍管理评价制度
1 、学籍管理一年一评,评价时间在每年年底。
2 、学籍管理评价内容包括:学生花名册、学籍表、两考成绩册、异动学生册、转人(出)学生情况、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
3 、学籍管理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学籍、学历、成绩证明的发放手续,严格学生转人(出)手续,对不按原则办理的实行一票否, 决制。
4 、学籍管理员应认真、及时填报有关表册? ,工作异动时要向承接人
员办好交接手续,并由教务主任验收。
5 、学校每学期不定期检查学籍管理情况两次以上,并纳入学籍管理员月工作评价,与结构工资挂钩,对年终评价不合格的,第二年进行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