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安全隐患排查要点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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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治水安全隐患排查要点

1、防治水排查企业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煤矿防治水规定》中五种必备图件、十五种基础台账;

(2)防治水管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

(3)防治水机构、人员、专用设备配置情况,;

(4)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5)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报告、水害预测预报;

(6)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带压开采评价及专项措施;

(7)水害应急预案及演练报告;

(8)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及物资准备情况;

(9)水体下开采的设计和批复;

(10)各种防隔水煤岩柱设计及批复;

(11)排水能力情况及水泵检测报告。

(12)水闸墙施工设计及验收资料。

2、煤矿防治水专业重点检查表

序号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情况

1 防治水机

构、制度

建设、培

训等情况

1、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

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

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

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主要查看

矿文件;

(2)检查是否配备满足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水

文条件复杂以上的不少于3人,其他煤矿企业、矿井可配备

1-3人,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

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防治水岗位上从事防治水专业的有技

术职称的正式技术人员,不包括副总;

(3)检查是否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检查钻机型号和

台数,查阅相关文件,设备管理清单等;

(4)检查是否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检查矿的有关文

件,钻机人数、技术人员人数、管理人员。

2、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

(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是否缺项;

(2)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及时修改;

(3)检查是否落实了各种制度;

(4)检查是否学习制度,是否知道制度。

3、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检查是否有中长期和年度防治水规划

(2)检查规划内容是否齐全如工程安排、工程内容、资

金安排;

(3)检查中长期规划是否有上级批文,年度计划是否列

入矿资金计划,检查有关文件或有矿长签字的生产计划。

(4)检查是否落实了规划如工程设计、防治水设计、科

技合同、验收文件、工程竣工报告、工程总结等,与年初规

划进行对比,关键看落实情况。

1 防治水机

构、制度

建设、培

训等情况

4、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

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

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1)检查专业人员是否进行了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培

训时间、培训课时、授课地点、授课老师、组织单位、笔记、

考试成绩等。

(2)是否为脱产学习

2 防治水基

础资料

1、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井上下水动态观(监)测系统;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的要建立健全自动观(监)测监

控系统。按规定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提交类型划分告。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当发生重

大突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1年内重新确定本单位的水文

地质类型。

(1)检查是否建立(观)监测井上下水动态系统;

(2)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观)监测;

(3)检查是否有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是否与

矿井实际水文地质条件相符,是否有批复文件;

2、矿井应当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

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

应的防治水内容。

3、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其他有关防治水图件由矿井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矿井应当建立数字化图件,内容真实可靠,并每半年对

图纸内容进行修正完善。

①检查图纸种类是否齐全

②检查上述图件是否采用计算机绘制,内容是否真实可

靠,每季度对图纸内容是否进行补充修改。

③图纸内容是否齐全,

④图纸是否符合图例要求。

2防治水基

础资料

4、矿井应当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一)矿井涌水量

观测成果台账;(二)气象资料台账;(三)地表水文观测成

果台账;(四)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

账;(五)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六)矿井突水点台账;

(七)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八)井下水文地质钻

孔成果台账;(九)水质分析成果台账;(十)水源水质受污

染观测资料台账;(十一)水源井(孔)资料台账;(十二)

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十三)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

关资料台账;(十四)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十五)

其他专门项目的资料台账。

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

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每半年修正1次。

(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防治水设施资

料档案;

(2)检查台账数是否齐全;

(3)检查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填绘;

(4)检查内容是否完善或有错误

5、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文地质信息管理系统,实

现矿井水文地质文字资料、数据、图件、计算评价和矿井

防治水预测预报一体化。

6、新建矿井应当编制下列主要图件:(一)水文地质观

测台账和成果;(二)突水点台账、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

技术总结,以及注浆堵水记录和有关资料;(三)井筒及

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四)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

探成果;(五)建井水文地质报告(可与建井地质报告合

在一起)。

3 井下水害

防治

1、必须及时排查分析本矿井区域内的老空积水情况,

定期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矿井和废弃老窑积水情况;积

水区及老窑积水区及探水线和警戒线必须标绘在采掘工

程平面图等有关图纸上

2、煤矿企业对矿井新开拓的采区、采掘工作面要进行

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地质“三书”要阐明新开拓的采区、采

掘工作面受水害威胁程度,为防治水工作提供准确的资

料,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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