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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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厂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化工厂生产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生产、维修、建设等需要动火作业的场所和人员。

三、动火作业分级1. 一级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2. 二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3. 三级动火作业:除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四、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1. 动火作业审批: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2.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 动火作业现场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采取隔离措施。

- 动火作业现场应进行动火分析,确保氧气浓度、可燃气体浓度等符合安全要求。

3. 动火作业操作:-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 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火势,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

五、动火作业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监督和检查。

2. 作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六、动火作业票证管理1. 动火作业票证:动火作业票证是动火作业的合法凭证,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审批和存档。

2. 动火作业票证填写:动火作业票证应包括作业单位、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审批人等信息。

3. 动火作业票证审批:动火作业票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化工厂动火作业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一、动火作业的定义和范围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电热、摩擦、高温等能引起火灾的方式进行的作业活动,包括焊接、切割、烘烤、火把作业等。

动火作业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各个作业区域,如生产车间、仓库、研发实验室等。

二、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1. 动火作业应在专门的工作区域内进行,并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火灾防护和应急救援培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3.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移除易燃易爆物品,并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5. 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6. 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水源和逃生通道,并保持通畅。

7. 动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人员进行警示和疏散,保持安全距离。

8. 动火作业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排查潜在火灾隐患,并及时填写作业记录。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程序1. 动火作业申请(1)作业负责人向工作领导层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2)工作领导层审核申请,确定动火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审核通过后,由工作领导层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准备(1)指定专人负责对作业地点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清理作业地点,移除易燃易爆物品,并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3)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水源和逃生通道。

(4)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火灾防护和应急救援培训。

3. 动火作业执行(1)作业负责人组织人员进入专门的工作区域进行动火作业,确保作业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作业期间,必须配备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3)作业期间,必须对周围人员进行警示和疏散,保持安全距离。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1.1 制度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二、动火作业资格管理2.1 资格认定2.2 资格审查程序2.3 资格认定标准2.4 资格证书三、动火作业计划管理3.1 动火作业计划编制3.2 动火作业计划审批3.3 动火作业计划修改四、动火设备与器材管理4.1 动火设备与器材的选择与购置4.2 动火设备与器材的校验与检验4.3 动火设备与器材的保养与维修五、动火现场安全管理5.1 动火现场安全措施5.2 动火现场交底与讲解5.3 动火现场触警与警戒5.4 动火现场人员防护用具的佩戴六、动火作业执行及监护6.1 勤务人员岗位职责6.2 勤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6.3 动火现场勤务人员的监护6.4 动火现场监护人员的职责与权力七、动火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7.1 动火事故防范措施7.2 动火事故应急预案7.3 动火事故应急演练八、动火违章与处罚8.1 动火违章与处罚机构8.2 动火违章与处罚程序8.3 动火违章与处罚内容九、附则一、总则1.1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管理的流程和规范,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和运输的企业。

1.3 定义(1)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弧、摩擦、电器等会引起火灾的人工或机械引燃的作业。

(2)动火作业现场:指进行动火作业的具体场所。

(3)动火设备与器材:指用于动火作业的器材和工具,包括打火机、焊接设备、切割设备等。

(4)动火作业计划:指对动火作业进行合理编制的计划,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等信息。

二、动火作业资格管理2.1 资格认定(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应根据其相关经验、技能和安全意识进行评估。

2.2 资格审查程序(1)动火作业人员首次申请动火作业资格证书时,应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参加面试等环节。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化工企业的动火作业安全,保护员工和公共安全,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全部的动火作业活动。

三、管理标准1.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1.1 化工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动火作业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1.2 动火作业管理部门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负责订立和执行动火作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程序。

2. 动火作业申请与审批2.1 全部动火作业必需提前向动火作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2.2 动火作业申请应包含作业人员、动火地方、动火时间、动火方式、动火设备和防护措施等内容。

2.3 动火作业申请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签字,并附上必需的工作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3. 动火作业操作3.1 动火作业前,必需对动火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措施到位、设备正常运行。

3.2 动火作业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且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件。

3.3 动火作业期间,必需在动火现场设置警戒线,并由专人进行监控和指挥。

3.4 动火作业期间,必需配备充分数量和规格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3.5 动火作业期间,应保持动火现场、周边环境的清洁和整齐,并做好动火现场的不安全品标识。

4. 动火作业结束和验收4.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需进行动火现场的清理和整理,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和可燃物。

4.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需进行动火现场的安全验收,由动火作业专人进行验收。

4.3 动火作业结束后,相关动火作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应及时归档和报告动火作业的信息和记录。

四、考核标准1. 动火作业人员考核1.1 动火作业人员需经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动火作业。

1.2 考核内容应包含动火作业安全知识、作业程序、应急预案等相关内容。

2. 动火作业管理部门考核2.1 动火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现场检查和评估,以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动火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热处理、熔炼等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严禁违章施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组织和责任第四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动火作业的管理组织,明确动火作业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动火作业的管理部门为安全生产部,负责动火作业的整体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监督员由安全生产部指定,负责对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严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证书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动火作业,不得擅自变动作业方式和操作方法。

第十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当保证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确保作业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禁止入内的区域,并设置警示灯、安全通道等装置。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并保持通畅。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进行现场监控和记录,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的产生。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制定紧急处理预案,熟悉应急程序和逃生路线。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权限和审批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应当经过安全生产部的审批,并颁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的许可证应当明确作业时间和区域,并载明作业人员和监督员的姓名。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气或其他热源进行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打磨、高温加热等。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五条本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动火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本单位设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第七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岗位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监督和指导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程操作;5. 组织动火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动火作业人员的责任: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2. 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发现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4.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三章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制定动火作业计划,确定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和操作人员;2. 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评估,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3. 确定动火作业所需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4.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5. 进行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控制第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员工的监督和控制,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监督和控制措施包括:1. 对动火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2.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督促和指导,确保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 对动火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4. 对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督促和强化,确保其遵守安全规定;5. 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条件。

化工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生产、施工、维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动火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四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或电、气等产生高温、明火、火花、静电等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一)一级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焊接、切割、铆接、钻孔、打磨等作业。

(二)二级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附近进行的动火作业,但未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内部。

(三)三级动火:在非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范围、安全措施和责任人。

第七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地点、时间、人员及作业内容。

(二)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如隔离、通风、降温等。

(三)应急措施,如灭火器材、疏散路线等。

(四)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八条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完成后,作业单位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撤离。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及时予以制止。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在动火作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化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性,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第四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三)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四)培训教育,提高素质;(五)监督检查,持续改进。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五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第六条特殊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七条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八条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动火作业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清理动火作业现场,移走易燃易爆物品,切断可能产生火花的电源,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源扩散。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时,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动火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防火毯、防火墙等。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时,应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动火作业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后,应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无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责任第十六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动火作业安全责任。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为了确保化工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各类动火作业,包括常规动火作业和特殊动火作业。

二、术语和定义:1. 动火作业:指使用明火、电、火花等引发火灾危险的工作。

2. 勘察:指在动火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勘查,确定防护措施和动火准备工作。

3. 动火许可:指由专业人员根据动火现场情况进行批准和签字授权的文件。

4. 动火监护人:指负责指导和监督动火作业的专职人员。

5. 金属含火作业:指在具有金属粉尘堆积的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

6. 高空作业:指在高架设施(如高处平台、吊篮等)上进行动火作业。

7. 敏感区域:指化工企业内易产生静电、火花等危险的区域。

三、动火作业管理要求1. 安全准备1.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明确动火范围、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并制定动火作业方案。

1.2 动火前应进行勘察,勘察内容包括:作业环境、可燃物质种类、现场设施等,勘察结果应记录并上报。

1.3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动火作业的必要知识和技能。

2. 动火许可2.1 动火作业前,必须向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提出动火申请,动火申请应包括动火时间、地点、范围等信息。

2.2 确认动火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后,由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进行动火许可,动火许可应明确动火条件、时限等。

2.3 动火许可由动火监护人签署,并告知作业人员,动火前必须查验动火许可证明。

3. 安全措施3.1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3.2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合适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现场消防设备和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

3.3 动火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知识和技能。

4.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4.1 金属含火作业:金属含火作业必须在专门的隔爆工作区域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静电的工具和设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 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

第三条定义1. 动火作业:指对涉及火源或产生火花的设备、设施或部位进行焊接、切割、喷灯、打火、喷焊、热剪、点焊、电焊等作业,或通过燃烧装置点火或加热操作的作业。

2. 动火许可证:是指化工企业根据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要求对动火作业进行审查、评估后发给作业单位的证明,证明其可以安全进行动火作业。

3. 动火区域:指化工企业内划定的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

4. 动火人员:指具备相关技能和证书的人员,可以参与化工企业的动火作业。

5. 动火管理人员:指化工企业内负责动火作业的管理、监督和组织的人员。

第二章动火许可第四条动火申请1. 作业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向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动火申请。

2. 动火申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2)动火作业地点、时间、持续时间;(3)动火作业的内容和范围;(4)动火作业可能引起的风险及应对措施;(5)动火作业的人员名单及其资质和证书;(6)动火作业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第五条动火评估1. 动火申请提交后,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进行动火评估。

2. 动火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动火作业对周围环境和设备的影响;(2)动火作业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中毒等风险;(3)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4)动火作业所需的防护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六条动火许可证1. 动火评估合格后,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颁发动火许可证给作业单位。

2. 动火许可证包括以下内容:(1)动火作业地点、时间、持续时间;(2)动火作业的内容和范围;(3)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4)动火作业人员名单;(5)动火作业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保障国家和企业的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范围和规定1.本制度适用于有爆炸、燃烧、毒害等危险因素的化工生产设备,以及工艺管线和其他类似的设备的动火作业管理。

2.动火作业是指用明火或其他火源引起的作业,包括焊接、切割、烘烤、灼烧、硫磺熏蒸、温度、火焰试验等。

3.本制度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①动火作业:使用明火或其他火源进行的作业。

②责任人:指动火作业组织者,即委托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或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③动火作业区:指进行动火作业的区域。

④动火准备:指在动火作业开始前所需的准备工作,包括对作业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和处理,核对动火作业所需的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备。

第三章管理职责1.动火作业应由责任人负责组织和监督。

2.动火作业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3.动火作业前,应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让其有时间脱离动火作业区。

4.动火作业期间,应有专人看管,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保障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定作业区的可能危险性和消防设备的位置。

2.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准备,并核对设备的完好性。

3.动火作业期间,应做好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装置的备战工作。

4.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知识以及急救措施。

第五章紧急措施1.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发出警报,并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支援消防队伍进行灭火。

2.动火作业时发生火灾,应按照现行的火灾扑救原则进行灭火。

第六章处罚规定1.违反本制度中任何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被从严处罚。

2.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1.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所有。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

适用于所有在化工企业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设备。

二、责任与义务1. 化工企业管理层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为动火作业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资源,并确保员工接受相关的培训与教育。

2. 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动火作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对动火作业实施全面监督和管理。

3. 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4. 作业区域的负责人负责确保作业区域内的安全,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

5. 设备和工具的供应商要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并协助化工企业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并编制动火作业方案。

2. 检查动火作业区域的周边环境,确保没有可燃物料和易燃气体的泄露,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移除可能引发火灾的物体和设备。

4.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对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有清楚的理解。

5. 准备灭火设备和急救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四、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1. 动火作业前应按照动火作业方案进行现场布置,并确保作业区域明确划定。

2. 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没有漏油、漏电等问题。

3. 动火前应进行试火,检查火焰的稳定性和可控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整。

4. 不得在不适宜的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如有大风、强电等情况必须停止动火作业。

5. 动火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作业区域。

6.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随时保持与监控人员、作业负责人的沟通,并及时报告突发情况。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动火作业环节及相关人员,动火作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磨、烘干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进行,依据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动火计划书,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可控。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管理者要负责组织制定动火计划书,并保证执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负责人要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置防火设施、监管作业步骤,组织消防检查与员工培训等。

第六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熟悉动火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现场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计划。

第三章动火作业计划书第七条动火作业计划书应明确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第八条动火作业计划书中应包含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要综合考虑人身安全、环境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动火作业计划书应在动火作业开始前至少72小时提交给相关管理者进行审核,并获得书面批准。

第四章动火现场管理第十条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包括警示牌、警示带等,以提醒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材料,排除火源,确保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

第十二条动火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灭火设备,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第十三条动火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火服、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等。

第十四条动火现场应进行实时监测,包括环境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浓度等,并有相应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第十五条动火现场必须设置专人监护,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

第十六条动火现场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五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同时通知相关救援单位支援。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本(二篇)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本(二篇)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厂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化工厂的动火作业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是指在化工厂内部或周边区域进行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明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化工厂的动火作业,包括设备维修、管道维护、焊接和切割等作业。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应按照化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明火隐患。

第七条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禁止违章作业。

第八条动火作业期间,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防护设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第九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现场无明火、无烟雾。

第十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状态。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类与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根据作业性质分为计划作业和临时作业。

第十二条计划作业是指根据生产计划提前准备的动火作业,应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三条临时作业是指突发事件或非计划的维修作业,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制定动火作业方案。

第十四条管理单位应建立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应由专门指定的负责人进行管理,并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前,管理单位应组织专门会议,对作业方案进行评审和批准。

第十八条管理单位应建立动火作业人员的档案,并记录相关培训和考核情况。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应根据作业现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排除明火隐患。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火防护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第二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进行充足的维护和检修。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4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4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范本一、概述动火作业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常见的作业活动之一,但由于其涉及到明火、高温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因素,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二、安全管理目标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目标是为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职责分工1. 企业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 对动火作业的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动火作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对动火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提出改进意见。

2. 安全管理部门:-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动火作业的技能和知识。

- 负责编制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培训。

- 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3.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 遵守动火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 检查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明火、易燃物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

-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严格控制作业区域的人员进出,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动火作业前的安全准备- 根据作业现场的特点和具体需求,进行动火作业的计划和安排。

- 准备动火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 检查作业现场周边是否存在易燃物,做好防火措施。

2. 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在动火作业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以确保安全区域被严格控制。

- 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指挥,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 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保证- 对动火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动火作业的技能和知识。

-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 在作业现场设置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通道,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4. 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整改- 每次动火作业结束后,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化工企业。

责任主体:1. 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动火作业的安全工作。

2. 动火作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动火作业,并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程序:1. 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负责人在动火前需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包括动火位置、时间、工艺流程、作业人员名单等信息,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后提交。

2. 动火作业准备:获得动火作业申请表后,动火作业负责人需根据作业要求做好作业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等。

3. 动火作业组织:动火作业负责人根据作业要求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并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4. 动火作业执行:作业人员需按照动火作业负责人的指示和规定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5. 动火作业监督:动火作业负责人需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6. 动火作业报告: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填写《动火作业报告》,记录动火作业的具体情况和安全情况,并报送相关责任人。

安全措施:1. 动火前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物和有害物质。

2. 动火作业现场需明确标识,设置警示标志。

3.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有专人监控,保障作业安全。

4.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救援设备等。

5. 作业人员需佩戴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爆眼镜等。

违规处理:对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制度宣传:化工企业需定期开展动火作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备注:本制度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中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是一种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安全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动火作业时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石化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石化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石化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场所、部门及个人。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使用明火或电焊、切割等产生火焰、火花、高温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和“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要求。

第二章动火作业审批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动火作业审批流程:1. 动火作业申请人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并附上相关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2. 作业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动火作业申请单》并签字。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单》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

4.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动火作业许可证》发放给作业申请人。

第三章动火作业现场管理第七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警戒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八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第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对作业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消除易燃、易爆物品。

2.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 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5.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残留火种。

第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监护,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及救援人员职责。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化工企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进行的所有动火作业活动。

二、定义1. 动火作业:指在化工企业内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操作,涉及明火或产生火花、火花飞溅的作业活动。

2. 动火设备:指用于进行焊接、切割等操作的设备,如电焊机、气割机等。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1. 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和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动火作业的进行。

2. 现场监督员:负责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的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动火作业证书,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保证作业安全。

四、动火作业的前期准备1. 动火许可申请:任何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主管申请动火作业许可,详细说明作业内容、时间和地点。

2. 现场检查:在动火作业开始之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没有可燃物,消防设施完善,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 通知人员:负责通知周围人员,告知他们动火作业的时间和地点,并确保他们离开作业区域。

五、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防火措施: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周围没有可燃物;必要时可采用防火板、抗火涂料等材料进行防护。

2. 用火设备检查:在动火作业开始之前,必须检查用火设备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 气体管理:动火作业时使用的气体必须存放在专用存储柜中,禁止在作业地点存放气瓶。

4. 作业人员防护: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面罩等防护装备,确保身体的安全。

5. 明火监控: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明火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火源。

6. 废弃物处理: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废弃物,避免引发火灾。

六、紧急情况处理1. 火灾报警:如发生火灾,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及时启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灭火。

2. 应急撤离:在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作业区域,并按疏散预案指示进行安全疏散。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本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本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确保化工厂动火作业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和员工身体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章动火管理第一节动火申请与审批1. 动火操作包括明火作业、电焊作业、切割作业等,需提前申请,并由专业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

2. 动火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动火申请人姓名、岗位、联系电话;(2)动火作业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3)动火计划时间和持续时间;(4)动火作业对象的名称、性质和状态;(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3. 动火申请书应在动火前3天递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申请人。

第二节动火许可1. 动火许可证应在动火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审批。

2. 动火许可证应包含以下内容:(1)动火许可证编号;(2)动火申请人的姓名、岗位、联系电话;(3)动火作业项目名称及所在位置;(4)动火计划时间和持续时间;(5)动火作业对象的名称、性质和状态;(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3. 动火许可证应具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并在有效期限内进行作业。

第三节动火作业1. 动火作业前,动火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动火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 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核查个人防护装备的有效性。

3. 动火作业场所应设立明确的警示标识,并划定安全隔离区域,确保周围人员安全。

4.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和应急设备,并做好相应灭火准备工作。

5. 动火作业期间,应定期检查作业区域内的气体浓度和温度,确保环境安全。

6.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撤离现场并关闭所使用的设备和装置,确保动火后无漏电和火灾隐患。

第四节动火监督与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动火作业记录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存。

2024年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6.2、在大型设备内部执行动火作业,需在上、中、下各部位采集样本;在较长的物料管道上动火,应在完全隔离的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进行动火作业时,需对环境进行分析,分析范围应不小于动火点的10米半径。

6.3、动火分析与作业的间隔不得超过____分钟,若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____分钟,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

6.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方法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过标准气体样本的校准并获得合格认证。

6.5、动火分析的合格标准当检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等于或大于____%时,其检测浓度应小于____%(体积百分比);当爆炸下限小于____%时,其检测浓度应小于____%(体积百分比)。

7、职责规定7.1、动火单位需与生产车间共同制定并执行动火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定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如发现违章行为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有责任及时中止动火作业。

7.2、动火作业负责人7.2.1、负责申请《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7.2.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参与制定动火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措施,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7.3、动火人7.3.1、应参与风险和危害因素的识别以及安全措施的制定。

7.3.2、应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7.3.3、应确认动火的地点和时间。

7.3.4、如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3.5、应随身携带《动火证》。

7.4、监火人7.4.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及时联络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7.4.2、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在动火期间,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7.4.3、如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7.4.4、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与相关人员一起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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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动火作业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4.1、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4.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3、二级动火作业4.3.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4.3.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5.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5.1.4、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7、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5.1.8、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5.1.10、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1.11、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

5.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安全(防火)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 、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6.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6.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6.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制度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 、职责要求7.1、动火单位负责与生产车间共同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7.2 、动火作业负责人7.2.1 、负责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7.2.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7.3、动火人7.3.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7.3.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3.3、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7.3.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3.5、应随身携带《动火证》。

7.4、监火人7.4.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7.4.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7.4.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7.4.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7.5、动火部位负责人7.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7.5.2、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7.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7.6、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7.7、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7.7.1、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7.7.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8、《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8.1、《动火证》的区分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8.2 《动火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8.2.1、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8.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8.2.2、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8.2.3、《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8.2.4、《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8.2.5 、《动火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安全(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8.3、《动火证》的审批8.3.1、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和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8.3.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8.3.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8.4、《动火证》的有效期限8.4.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8.4.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8.4.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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