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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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新 服务创业——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采风(一)——芜湖高创中心:打造一流的创业服务软环

鼓励创新 服务创业——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采风(一)——芜湖高创中心:打造一流的创业服务软环

持外 , 可按 《 还 留学人 员芜湖创业 园管 理办法》 享受 5 2 ~0
万元科研启动经 费资助 ,0 10万元贴息 贷款 、0 — 0 2—0 10 2 0 平方米工作用房 、0平方米专家公寓等政策优惠 。
— —
展 ,开发 的多款轿 车排气 系统符合欧 I 、欧 I I I V排放标
持7 6家企业的 10 0 多个科研项 目研 发经费周转 , 周转金
额 2 2 万元 。 53
完善配套政策 ,促进 创业 中心和 孵化企业发展 壮 大。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创新创业 。 相继 出台
— —
了一系列科学合理 的配套政策 .为 中心和入孵企业 的发
展 壮大提供 了有力 的保 障。 目前 , 中心孵化企 业累计享受 企业所得 税 、 营业税 、 增值税 地方财政补 助共计 54 2. 4万
元。 人驻留学人员 芜湖创业 园的 留学人员企业 。 除享受孵
化器 内企业 的税收政策 、科技创业资金以及风险投资支
由 3位从美 国留学 归来 的留学生创办 的芜 湖杰锋 汽 车动力 系统有 限公 司 2 0 年人 驻芜湖 高新技术 创业服 05
务 中心 ,0 7 1 月 成功毕业 。 目前 , 司得 到快速发 20 年 2 公
至成功毕业 。 可享受创业培训 、 创业孵化指导 、 资融资服 投
供担保贷款等融资服务 , 资金额 642 融 65 万元 。 三是积极
与银行联 系 、 协调 , 同开展对孵化 企业 的金 融服务 , 共 及
务、 市场策划、 成果与项 目申报 、 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新技术 产品认定 、 工商注册 、 财税咨询 、 息咨询等全过程服务 。 信 设立科技 创业 资金 ( 孵化 资金 ) 支持企业 创新 。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蔻第—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幕为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第四条腿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全要素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也称科技创业孵化器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蕖本办法所称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 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芅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膂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 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艿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袅鼓励各类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蚃第四条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受上海市科委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孵化器受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

羀第二章条件与程序荿第五条申请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芆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认定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 万元;莅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需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羃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75% 葿4、孵化场地内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蚇5、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目标明确,有与其宗旨相称的完善的管理制度;袃6、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螂7、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明确的专业方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服务平台。

企业孵化器的利弊

企业孵化器的利弊

企业孵化器在中国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器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进而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企业孵化器的利弊。

企业孵化器的优势有哪些?企业孵化器关于创业团队的价值,应该从创业团队本身的需求出发思考。

作为草创的创业项目,其需求的中心要素是各种能够促进其迅速生长的本钱,如本钱杠杆、经历教导。

因而,考量孵化器对创业团队的中心价值主要有以下三点:是不是有引导基金、是不是有贴身的创业教导、是不是有衔接本钱的时机。

而公司注册、财政法务效劳、工作场合等看上去目不暇接的效劳,都仅仅辅佐元素罢了。

引导基金一个孵化器的盈余办法根本上有两种:1种是商业地产房钱收入办法,2种是孵化器有多种事务,商业地产事务不挣钱乃至亏钱,但用如出资等别的事务进行收益,完成孵化器整体性的盈余。

1种办法是直接的,2种办法需求二次转移付出。

因而,如果一个孵化器没有所谓的出资功用或引导资金,则意味着其盈余办法只能是商业地产房钱办法,单一工作空间租借特点更重,和咱们一般了解的孵化器区别较大。

因而,有引导基金,让本钱方作为孵化器终究本钱的买单者,不管是经过承揽、一次性房钱代为付出或是项目中介效劳等别的补助办法都好,都意味着其中心诉求在于推进全部孵化器正常的生态化运作,是较为健康的运作办法。

比方,立异工场作为孵化器,其入驻的项目根本上都来自其配套的出资基金的出资,无需向外界一般创业项目敞开收租办法的工作卡位。

创业教导创业维艰,全部发展路途上需求经历丰富的专业人士进行教导,除了出资人的投后教导,还有必要有事务层面的具体教导和效劳。

因而,孵化器装备相应的创业导师、供给相应的创业教导变成一种有必要。

因而,调查一个孵化器创业教导的好坏,不能光看其挂名的导师部队,不管数量有多少、标准有多高,若终究无法落实到具体的效劳中,便都是浮云。

孵化器孵化服务标准

孵化器孵化服务标准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服务标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事业促进中心2008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孵化企业入驻、毕业及跟踪管理服务标准 (2)一.孵化企业筛选标准 (2)二.选择孵化企业的基本准则 (2)三.入孵企业的创业计划 (3)四.入孵企业的创业计划评估 (3)五.孵化企业入驻安排 (3)六.孵化毕业企业的标准 (4)七.孵化企业的毕业服务 (4)八.企业入驻孵化器的准入程序与毕业程序图 (5)九.附件 (5)第二部分在孵企业创业辅导服务标准 (15)一.对孵化企业开展咨询诊断工作 (15)二、协助企业申报各类计划 (15)三.创业辅导培训 (16)四、企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员与创业导师 (17)第三部分行政办公服务标准 (18)一.公共秘书服务 (18)二.商务代理服务 (19)三.办公礼仪服务 (20)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21)一.基础公用设施管理 (21)二.物业清洁管理 (24)三.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25)四.安全防范管理 (25)五.档案资料 (26)六.附件 (26)1第五部分技术创新服务内容 (31)一.硬件设施服务 (31)二.增值服务 (31)三.资源的网络化服务 (32)第一部分孵化企业入驻、毕业及跟踪管理服务标准一. 孵化企业筛选标准1. 一级孵化按照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孵化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孵化场地内且签订孵化协议;(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3)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4)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6)企业租用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服务)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8)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6‟498号)和《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包括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

根据服务范围,科技企业孵化器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两类。

第三条市科委对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级科技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

第二章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功能、目标与业务范围第四条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五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在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的研究、试验、测试、生产等条件,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第六条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业务范围是:1.信息与咨询服务。

根据入孵企业的需求,为其提供科技、经济、政策法规、技术、市场、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与咨询服务;2.技术服务。

为入孵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提供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示范及产品检测、中间试验等技术支持服务;3.培训服务。

为入孵企业提供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服务;4.创业服务。

论企业孵化器内部控制的设计

论企业孵化器内部控制的设计

智库时代 ·169·智库论坛论企业孵化器内部控制的设计颜永萍(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苏州 215123)摘要: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它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资源,并且为其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以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企业孵化器管理由粗放走向精细,竞争力也由“比空间”发展到“比服务”最终“比管理”。

内部控制作为促进企业发展战略、优化治理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规则,对企业孵化器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围绕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与“五大目标”,探讨孵化器公司内部控制的设立和完善。

关键词:企业孵化器;内部控制;五个要素;五大目标;关键控制点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609(2018)33-0169-002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迭起,各种资本举办的企业孵化器数量越来越多。

企业孵化器提供的服务有:基础服务——包括共享空间建设与管理咨询;中介服务——包括代办工商税务登记、协助获得政府资金、申请担保贷款、引荐风险投资结合等;投资服务——即孵化器向客户直接投资。

企业孵化器在物理场地建设、招商、产业服务、投资服务、及内部管理方面需要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等一系列方法、程序与措施,实现其灵活服务与规范运营的双重目标,保证孵化器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一、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纲要,企业孵化器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五个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企业孵化器应当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应当在部门设置上围绕孵化器服务功能,以提高运营能力为主线;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招商合同、财务结算、服务的投入产出、投资的效益进行审计检查;应当建立合理的员工薪酬,加大对孵化器自身经营骨干与专业人员的激励;应当建立开拓务实、诚信进取的孵化器文化,使孵化器始终焕发创新风采。

分析科技企业孵化器常见问题及对策

分析科技企业孵化器常见问题及对策

分析科技企业孵化器常见问题及对策1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概念1959年美国成立世界上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随后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世界范围遍地开花。

1987年我国成立第一家孵化器——武汉高新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国内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有6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基地,为中小企业的创建和培育提供肥沃的土壤。

联合国开发署定义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为孵化新生企业而营造的一种具有人为可控性的孵化环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宗旨就是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帮助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和企业家。

在欧盟国家里,科技企业孵化器定义是一些新生企业在一个有限空间的聚集地,通过向新生企业提供一个带有共享设施以及管理支持的模式化建筑,提高新生企业的成活率。

美国国家企业孵化器协会认为,企业孵化是一个商业企业发展的动态过程,在它们非常脆弱的启动时期,企业孵化器为企业提供内行管理帮助和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其生存并成长。

我国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也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技部在《关于加快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与发展》中定义:“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训高新技术企业及企业家为宗旨的社会公益型科技服务机构,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技术创新基础,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体系的核心部分,是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的学校,是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手段。

”综合各方观点,本文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是联接企业与市场之间的桥梁,通过提供办公设施、共享资源、综合服务支持,降低初创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初创时资金准入的门槛,提高新生企业的成活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科技企业孵化器关键的服务,即空间、共享的设备和服务、管理咨询以及资本供给服务。

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有哪些

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有哪些

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有哪些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是关于大学生创业而建立运营的孵化平台,创业孵化园为创业者提供什么?有什么创业孵化园优惠的政策?今天店铺整理了创业孵化园政策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科级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孵化器)能够享受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

孵化器“容量”进一步放宽某区一家孵化器企业财务人员获悉新政后,立即前往税务机关咨询是否能享受优惠,该孵化器内原先只有16家孵化企业,占全部企业数量的80%,尚未达到原先政策规定的条件,所以一直未能享受优惠政策。

税务人员详细介绍,相对于2007年的老政策,2013年底出台的新政策对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孵化器条件放宽了,主要体现在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比例要求下降。

原财税(2007)12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而最新的财税〔2013〕117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孵化企业数量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含75%)以上”即可。

按新政策的规定,该企业就达到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孵化器内“孵化企业”门槛降低某开发区一家大型孵化器企业的老总看到新政策后非常高兴。

他说:新出台的政策更加合理,特别是对享受税收优惠的孵化企业,新政策取消了注册资金限制,增加了划型标准;并将老政策中的“收入占比”改为“研发费用占比”,这一修改非常具有可操作性。

根据新政策的规定,孵化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应低于4%。

税务人员也表示,新政策降低了孵化企业的门槛,除上述变化外,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时间。

财税(2007)121号规定“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而财税〔2013〕117号规定“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孵化器孵化服务标准

孵化器孵化服务标准

孵化器孵化服务标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服务标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孵化事业促进中⼼2008年10⽉⽬录第⼀部分孵化企业⼊驻、毕业及跟踪管理服务标准......................⼀.孵化企业筛选标准............................................... ⼆.选择孵化企业的基本准则 ........................................ 三.⼊孵企业的创业计划 ............................................四.⼊孵企业的创业计划评估......................................... 五.孵化企业⼊驻安排 .............................................. 六.孵化毕业企业的标准 ............................................ 七.孵化企业的毕业服务 ............................................ ⼋.企业⼊驻孵化器的准⼊程序与毕业程序图..........................九.附件...........................................................第⼆部分在孵企业创业辅导服务标准 ................................. ⼀.对孵化企业开展咨询诊断⼯作 ....................................⼆、协助企业申报各类计划 .......................................... 三.创业辅导培训 ..................................................四、企业联络员、创业辅导员与创业导师 ..............................第三部分⾏政办公服务标准......................................... ⼀.公共秘书服务 ..................................................⼆.商务代理服务................................................... 三.办公礼仪服务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基础公⽤设施管理 .............................................. ⼆.物业清洁管理.................................................. 三.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 四.安全防范管理.................................................. 五.档案资料 ......................................................六.附件...........................................................第五部分技术创新服务内容......................................... ⼀.硬件设施服务 ..................................................⼆.增值服务.......................................................三.资源的⽹络化服务 ..............................................第⼀部分孵化企业⼊驻、毕业及跟踪管理服务标准⼀. 孵化企业筛选标准1. ⼀级孵化按照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新技术创业服务中⼼)认定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孵化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孵化场地内且签订孵化协议;(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孵化器前企业成⽴时间不到2年;(3)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般不超过3年;(4)企业注册资⾦⼀般不得超过200万元;(5)属迁⼊企业的,上年营业收⼊⼀般不得超过200万元;(6)企业租⽤孵化器孵化场地⾯积低于1000平⽅⽶;(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产的项⽬或产品(服务)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范围;(8)企业的负责⼈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员。

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金融孵化模式的尝试

合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金融孵化模式的尝试

源 的开发 , 加强 与企业 、 政府 协作 , 攻 蔬菜产 业快速 形成 ,0 7年全 县种植 力和水平 ,为安徽省 经济社 会又好又 20
0 现 快发展做 出更 大的贡献。 克 了一大批技 术难题 ; 一 村一 品 ” 高 山蔬菜近 1 万 亩 ,产 值过亿元 , 以“
2 8 {年簿 i 麓 6 I 3
的 6 %。一批毕业企业取得 了令人 瞩 技 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 图计划 ” 该计 保证 , 0 。 金融孵化的整体流程更加清 晰 、
研究 、 开发 、 转化 、 已推广到金寨 、 山等地 , 霍 逐步成为 当 施 “ 一村 一名 大学 生” “ 、 阳光 培训 ” 的关键技术 为重点 , 、 “ 新型农 民创业培植试 点”等工程 , 同 推广 了一批先 进适用技术 。 0 4年 以 地帮助农 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 20
提 出在 创 业 中心 内进 行孵 化 流 程再 造 ,为创业企业提供从入驻 到毕业 的 “ 全程金融孵化服务 ” 。对 内优 化孵 化
合肥高新技术创业 服务 中心成立 目的经济效 益和科技创新成 就 .强劲 流程 , 索孵化模式 的创新 : 探 对外加强
于 19 9 2年 4月 .9 8年 被科 技 部 认 推 动 了科 技 成 果 转 化 和地 方 经 济 发 与各类 金融资源 的链接 ,为孵化器 内 19
当前 ,资金是 中小 企业发展 的最
孵化器 的逐步增多 ,如何 发挥 国家级 大 障碍 , 因此 , 投融 资服 务理应 成为孵
近年来 ,合肥 高新技术创业 服务 创业服务 中心 的领 头羊作用 。正确定 化器工作 的重 中之重 。 对此 , 合肥高新 中心 企 业 孵化 工作 取得 了丰 硕 的 成 位 综合孵化器 的发展方 向 ,是摆在合 技术创 业服 务 中心调整 组织 结构 . 重 果 累计孵化 毕业 企业 l0多家 。 中 肥高新技术创 业服 务中心面前 的头等 组孵化业务流程 . 6 其 成立 了“ 金融 孵化项 目组 ” 负 责提供从 房 租补贴 、 收优 , 税 为合 肥高新 区贡献 了规模 以上 丁业 企 大事 。 20 04年 】 0月 。科 技 部创新 基金 惠支持 、政府支持基金推荐 到融资顾 业 19家 ,占高新 区规模 以上工业 企 0

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为实施《 国家 中长期科学和技
第七条
地级 以上 ( 地级 ) 含 城市 建立
术发 展 规 划纲 要 (0 6 2 2 年 ) ( 发 2 0 - 00 》 国 [ 0 ]4 . 2 5 4 号 以下简称《 划纲 要》 , 0 规 )营造 激 励自主创新的环境 ,加快 科技成 果转化 , 培 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发展 高新技 术产业 , 规 范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 理 , 促进其健康
维普资讯
科技企业孵化器(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 章 总 则 的 认定 与 管理
20 0 万元 ;六 )企业租用 创业 中心孵化场 地 (
面 积 低 于 10 平 方 米 ; 七 ) 企业 从 事 研 究 、 00 (
第一条
达 5 0 元 以 上 , 有 10 元 以 上 的 固 定 资 0万 且 0万
术创 业服务 中心 , 以下 简称创业 中心 ) 以 是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 培 业家为宗 旨的科技 创业服 务机构 。 创业中心 是国家创新体 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 , 是区域创
新体系的重要核心 内容。
第十 三条 国 务院科技 行政 主管部 门
每年将 对国家高 新技 术创业服 务 中心进行 考核 ,对连续2 年达 不到条件的高新技术创 业服务中心 , 将取 消其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
务中心的资格。
第四章 政 策 与措 施
第 五条
创 业 中 要建 立适应 社会 主
社会提供50 0 个以上的就业机 会) ( 创业 ; 八)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为高新技 术企业 ;
要 (0 6 2 2 年 ) 2 0 - 0 0 )的若干配 套政 策的通 知》 国发[0 6 6 , ( 2 0 ) 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科技企业孵 化器( 也称高新技

主要名词解释-国家科技部

主要名词解释-国家科技部

附2:主要名词解释一、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

二、众创空间:是顺应新时期创业创新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以科技部门为主提供相关信息。

三、小企业创业基地:是指为初创期各类小微企业集中提供固定的创业场所,并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的各类载体。

基地内小微企业应在入驻企业中占多数。

以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为主提供相关信息。

四、科技孵化器:即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根据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规定,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以科技部门为主提供相关信息。

五、商贸企业集聚区:是指商贸流通业企业集聚发展的各类商业街区、商圈及商贸物流园区等。

以商务主管部门为主提供相关信息。

六、微型企业孵化园:是指为各类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孵化平台。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提供相关信息。

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当年城镇累计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主要反映当年城镇就业状况和国家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以统计部门为主提供相关数据。

八、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是指当年小微企业累计吸纳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主要反映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以统计部门为主提供相关数据。

九、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是指当年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户数,主要反映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活跃程度。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提供相关数据。

十、新增小微企业数量:是指小微企业年度新增户数,主要反映小微企业创业活跃程度。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提供相关数据。

十一、小微企业营业收入:是指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反映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孵化器的概念

孵化器的概念

一、科技孵化器的概述孵化器(businessincubator),在中国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它通过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进而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

科技部方面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概念,概括为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孵化器一般应具备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有孵化场地,二是有公共设施,三是能提供孵化服务,四是面向特定的服务对象,即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部认为,判断一个机构是否是孵化器,不看机构名称中是否有“孵化器”三个字,主要看它是否具备这几个特征。

孵化器其实是一种比喻的说法,它指的是一种公司企业.他们为自己看好的新技术新想法投资,并提供科研条件,促使想法转变为现实,并从中获利,实现资金与技术的合作.这种功能与给禽蛋提供外在条件,促使其孵化相似,因此叫做孵化器.二、广西孵化器政策体系2010年,科技厅组织开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暂行办法》(桂科高字〔2005〕123号)进行修订的工作,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新办法重点解决了广西孵化器建设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修改了内容框架;在可支配场地、在孵企业数等方面适当降低了认定标准;规范了孵化器管理;还完善了孵化器的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增加广西孵化器数量及扩大规模范围,从设区城市至县城全面促进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

三、明华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在当地的地位和作用防城港市位于广西南部,沿边沿海,是北部湾经济圈重要的组成部分,建市仅20年,发展较晚,城市较新,广西明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充分把握机遇,建设了防城港市第一家孵化基地,该项目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短短的1年时间里,入园孵化企业超过20家。

为当地的中小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河南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河南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附件河南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豫发〔2013〕7号)精神,规范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工作,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其在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提供相关服务,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孵化器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国际企业孵化器等,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

第三条河南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省孵化器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省级孵化器的组建、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本地区孵化器的发展规划,负责对本地区孵化器进行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省级孵化器的组建与认定第四条省级孵化器建设分为组建和认定两阶段。

第五条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1. 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2. 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的占30%以上;3. 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4. 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5. 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6. 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数不少于40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数不少于20家);7. 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5家,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就业机会(专业孵化器不少于10家毕业企业,提供300个以上就业机会);8. 孵化器自身拥有1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9. 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10. 专业孵化器应建设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拥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11. 属科技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宁海县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

宁海县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

宁海县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一、孵化器的作用及发展沿革企业孵化器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

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培育的成功率。

企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条件,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帮助新兴的小企业迅速长大形成规模,为社会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企业孵化器在20世纪50年代发源于美国,是伴随着高新技术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

企业孵化器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孵化和培育中小科技型企业,以及振兴区域经济,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孵化器也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已有5000多家企业孵化器,其中美国拥有750家,欧洲拥有2300余家,许多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也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兴建企业孵化器.二、国内外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一)国外企业孵化器发展现状美国不仅是孵化器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孵化器发展得最成功和最完善的国家。

据美国企业孵化协会近期发表的报告指出,87%的孵化器毕业企业5年后仍在运营,而80%的一般小企业都在5年内倒闭。

美国750个孵化器为经济发展增加了约19000个公司,245000个就业机会。

美国孵化器产业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形成了四种不同的孵化器运作模式:(1)着眼于企业组织创立的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前期)。

这一时期的大多数孵化器都由政府和社区合作建立,以非赢利性机构的形式存在,基本上以混合型的孵化器为主。

孵化器主要功能集中在场所和基本设施的提供、基本企业管理职能的配备以及代理部分政府职能。

孵化器对新创企业的管理支持是非常基本的,主要是为创业者建立新创业动作所必须的管理职能。

(2)从单个孵化器转向孵化系统(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政府部门、企业界、研究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的全面协作组织孵化器,孵化器的经营主体转向多元化;企业支持项目从帮助企业组建的建立转向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3)孵化器的企业化运作(20世纪90年代前期).孵化器的经营由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者来承担。

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服务项目

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服务项目

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基本特征和服务项目一、企业孵化器的概念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简称创业中心,国际上一般称之为企业孵化器。

它是一种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和成功率的新型社会经济组织。

二、企业孵化器的基本特征企业孵化器一般具备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有孵化场地;二是有公共设施;三是能提供孵化服务;四是面向的特定服务对象是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企业孵化器的服务项目成功企业孵化器的服务项目包括:网络支持;互联网或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联系战略合作者;商业计划支持协助获取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联系大学研发机构;帮助可靠的学生实习或就业;管理团队发展;财务管理支持;知识产权支持;法律服务;提供专业实验设施;人力资源管理支持;产品或技术开发支持;与技术相关工艺的支持;国际贸易支持等。

我国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四种模式1、省市科委、地方政府创办。

这类孵化器在全国科技力量较强的大中城市,特别是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均有分布,目前这类孵化器是我国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一类。

其特点是:政府以特殊政策支持孵化器的建立与发展,投入大量资金,创造初级的孵化条件。

孵化器注重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已建小企业的培育,注重社会效益,不强调直接的经济效益。

孵化器作为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逐步实现企业化管理,政府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被孵企业所带来的就业机会和税收中得到回报。

2、大学创办。

目的是促进高等院校的研究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师生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其特点是:依托大学,为企业提供较多的服务,被孵企业的素质较高,是大学科技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企业创办。

国有企业通过创办孵化器,为自己和其他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人力、技术、管理、硬件等条件和环境。

国家在企业创办孵化器过程中的作用从提供资金支持转向提供政策支持,引导企业的发展方向,最终实现国有企业通过孵化器摆脱困境的目标,使国有企业创办孵化器成为国企改革的有效模式。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2011年修订)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2011年修订)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冀高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冀高科[2011]18号)各设区市科技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促进我省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10年11月29日,科技部印发了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

参照该办法,我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办法(试行)》(冀科高函[2008]2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11年8月18日起施行,原办法《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办法(试行)》(冀科高函[2008]23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进一步加强创新服务机构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孵化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孵化器。

第三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为进一步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家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全要素创业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也称科技创业孵化器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本办法所称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为科技创业者、创业项目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创业培训、辅导、咨询、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条鼓励孵化器通过前伸后延孵化功能建设科技创业苗圃(以下简称苗圃)与科技企业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的“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

鼓励创投机构、天使投资人、行业领军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社会主体建立孵化器,通过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初创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

鼓励各类国有孵化器引入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孵化器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级。

第四条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受上海市科委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孵化器受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条件与程序第五条申请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认定时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中需有企业管理经验者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3、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为创业者、创业团队和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创业服务;4、孵化场地内在孵企业15家以上,专业孵化器内75%在孵企业与孵化器专业领域一致;5、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目标明确,有与其宗旨相称的完善的管理制度;6、具备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功能,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人力资源、技术开发与交流、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7、专业孵化器应具备明确的专业方向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服务队伍和专业服务平台。

努力铸造金牌科技企业孵化器———访大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郭长明

努力铸造金牌科技企业孵化器———访大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郭长明

在 打 造物 理 空 间方面 ,大 连创 业 中心综 合 1
周年 ,与 此 几 近 成 立 的 大连 高新 技 术创 业 服 务 号 楼 、2 楼 ,海 外 学 子创 业 园 、海 外 学 子产 业 号
中心 在 园 区人 共 同努 力 下 ,取 得 了丰 硕 成 就 ,
园 、 创 意 孵 化 园 、 国 际 孵 化 器 等 孵 化 场 地 , 形

房 地 产 +科 技 服 务 ;孵 化 器 价 值 方 面 也 担 负着 重要 角 色 , 结合 大 连 房 地 产 价 值 +科 技 服 务 价 值 ; 孵 创 业 服 务 中 心 的 实 际 情 况 , 能 否 谈

眼 ” , 通 过 严 格 筛 选 , 选 出 真 正 有 化 器 经 济 =房 地 产 经 济 +科 技 服 务 下 这 方 面 的 看 法 ?
Hale Waihona Puke 郭 长 明 :一 个 成 功 的 孵 化 器 除 了具 备 以 上
是 企 业 ,只 有 企 业 成 功 了 才 意 味 着 孵 化 器 的 成 三 大 要 素外 ,还应 扮 演 好 三 大 角 色 , 即要 成 为
功 ,而 保 证 企 业 最终 成 为健 康 发 展 的创 新 型 企 善 于 发现 优 秀企 业 的 “ 乐 ” ,成 为指 导 企 业 伯 导 业 ,则 需要 依 靠 成 功 的 孵 化 团 队 和 良好 的 物理 快 速 发 展 的 “ 师 ” 和 为企 业 提 供 无微 不 至服 空 间。 务的 “ 姆”。 保
_2I目 未产 2 中 技新品绷年 新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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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 收 和 吸 引 新 成 员 并 积 极 挖 产 投 入 ,而 创 业 孵 化 服 务 才是 孵 化 为 基 本 国 策 来 贯 彻 ,并 争 取 在 短 时

印发《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doc

印发《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doc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文号:国科发火字[2005]15号发布日期:2005-1-13执行日期:2005-1-1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主要功能与目标第三章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与管理第四章扶持与促进措施第五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对全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我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一月十三日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中小科技企业,规范我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促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也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创业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

第三条国家和地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创业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目标第四条创业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五条创业中心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

在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企业服务机构的研究、试验、测试、生产等条件,扩大自身的服务功能,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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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营造激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规范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创业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核心内容。

第三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及所在地区的创业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目标
第四条创业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五条创业中心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

在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地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和企业服务机构的研究、试验、测试、生产等条件,扩大自身的服务功能,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第六条为提高创业中心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国家鼓励建立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

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是指围绕某一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孵化条件、服务内容和管理团队上实现专业化,培育和发展某一特定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一种创业中心形式。

第三章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与管理
第七条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建立的创业中心,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

第八条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
3.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则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4.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5.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并至少连续2年按科学技术部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6.在创业中心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则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
7.累计毕业企业在25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10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如是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则毕业企业在15家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8.创业中心自身拥有3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9.实际运营时间在3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10.专业技术型创业中心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基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第十条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孵化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创业中心的孵化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创业中心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
3.企业在创业中心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
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
6.企业租用创业中心孵化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
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
8.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

第十一条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毕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中至少两条:
1.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有2年以上的运营期,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年技工贸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有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
3.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第十二条申报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应首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进行认定。

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颁发“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标牌,予以公布。

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单位与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将对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对连续2年达不到条件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将取消其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资格。

第四章政策与措施
第十四条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和税务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为创业中心提供政策支持。

第十六条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国创业中心工作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

各级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要将创业中心工作纳入当地的科技发展计划,为创业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十七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社会公益性的创业中心,引导带动地方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个人及其它机构创办多种形式的创业中心。

第十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创业中心的工作进行考评,并对在创业中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的第三章制定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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