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
学生公寓检查评分标准细则
学校公寓检查评分标准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更好地服务同学,营造出“文明整洁,学风优良,和谐互助,安全有序”的学生公寓环境,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保证学生宿舍内务检查能客观、公正地进行,学风建设与学生管理科根据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评分标准细则。
劳卫检查评分细则学生寝室卫生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整齐规范55分,清洁舒适25分,室外洁净5分,寝室安全15分。
(一)、整齐规范(55分)1.桌椅(6分):宿舍内的桌椅摆放整齐协调,桌面上的物品摆放整齐,凳子上可放衣服,但必须叠放整齐,一处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
寝室内制式凳子多出1条扣1分。
2.床被(8分):未叠被子(被子交叉叠两次、不超过床长侧的1/3且有折痕),扣2分/床位;床上可放衣服,但必须叠放整齐,未叠整齐扣1分/处。
3.床侧(4分):床侧可挂2-3件衣服及其他物品,但必须挂整齐,未挂整齐或超过规定数量扣1分/处。
4.毛巾(4分):宿舍内毛巾挂放整齐,可以不成线,但摆放不规范扣1分/条。
5.热水瓶(2分):热水瓶成片,摆放整齐,未摆放整齐的扣1分。
6.鞋子(4分):鞋子不乱摆放,未摆放整齐(两双及两双以上未摆放成行或成列)的扣1分/处。
7.桶盆(2分):桶盆成片(或成线),摆放整齐,未摆放整齐的扣1分。
8.洗漱台(2分):饭盆口杯摆放整齐,未摆放整齐的扣1分/处。
9.什物(4分):箱子、雨伞、及专业所需物品靠边摆放整齐,未摆放整齐的扣1分/处。
10.柜子(4分):柜子、墙壁所挂物品整齐、有序,不规范的扣1分/床位。
11.赌博(5分):宿舍内不得赌博,如发现赌博物品一律没收,并扣5分。
12.经商(5分):宿舍内不得经商,如发现扣5分。
13.其它:私拆桌子、书柜、挂衣柜等家具或破坏公物扣5分/项。
(二)、清洁舒适(25分)1.气味(4分):寝室内空气好,无明显异味(如臭袜子、衣服等生活臭味)。
有明显异味的扣2分。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附件1: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局;为确保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了解、评估各学院系在公寓管理方面的工作绩效,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校本部各学院系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二、考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考评结果为主,考评过程为辅;三、各学院系在学生公寓的职责一组织机构1、为加强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学院系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是学生公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和楼栋干事为成员;同时,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也为学生活动创造平台,各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委会,共同做好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2、学院系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制度建设;2具体负责并落实本学院系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按照学校安排给学院系的学生公寓,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住宿;3具体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寝室文化建设,落实“三进公寓”,并组织学生开展“三大特色活动”;4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公寓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学生公寓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5具体负责本学院系所属楼栋学生公寓内家具设施和工作用房等资产的管理;6督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学院系学生寝室维修事务,参与维修施工监督及验收工作;7参与对本学院系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二制度建设1、参照学校学生公寓文化“三大特色活动”办法,制定学院系星级寝室评比、特色寝室评比、寝室文化艺术活动具体实施细则;2、制定学院系学生晚查房制度;3、制定学院系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四、学生公寓管理量化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总分值500分量化考评指标包括: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寝室建设、学生住宿管理、学生寝室钥匙管理等五大项;1、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100分1学院系应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没有成立的扣15分;各学院系指定专门的辅导员为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未有对口老师的扣5分;20分2根据本学院系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计划,并做好记录工作;无工作计划的扣15分,无工作记录本的扣3分,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20分3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委会,没有成立的扣10分;学院系学生楼栋栋委会没有学生公寓管理检查计划的扣5分,没有检查记录的扣3分,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20分4制定学院系星级寝室评比、特色寝室评比、寝室文化艺术活动具体实施细则20分;三项未制定的扣20分,缺少一项扣5分,制定细则不完整的每项扣3分;5制定学院系学生晚查房制度10分;未制定的扣10分,制度不完整的扣3分;6制定学院系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10分;未制定的扣10分,制度不完整的扣3分;2、学生公寓安全检查120分1学生违章电器检查60分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私拉电线30分,违者每人次扣3分;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使用、存放违章电器30分,违纪者按比率从低到高排名,每提高一名扣2分;2学生公寓实施晚查房30分晚查房无记录者扣30分;记录不完整或抽查时发现情况不实的每人次扣1分;3严格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管理30分学生校外住宿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南昌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与申报登记表,未报至学工处和保卫处备案的每人次扣2分,手续办理不全的一例扣1分;3、寝室文化建设120分1按照南昌大学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建设;学生星级寝室评比抽查合格率应达80%以上,未达到80%的按从高到低排名,每降低一名扣5分;30分2按照南昌大学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试行要求,每月10号之前完成对上月的学生寝室授星工作,延迟或未开展授星工作一次扣5分;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申报评选学生五星级寝室,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上报学生五星级寝室名单,延迟公示、上报五星级寝室名单材料的每次扣10分;30分3按照南昌大学学生“特色寝室—昌大之星”评选办法试行要求,在规定时间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寝室申报参评;参评推荐寝室应达到4%,未达比例扣10分;参评结果每学院系至少有1个寝室被评为学校“特色寝室—昌大之星”,少于1个寝室扣10分;30分4按照南昌大学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办法要求,学院系应结合各自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学院系寝室文化艺术活动,并积极配合做好学校举办“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预赛工作,参与率和获奖率从高到低排名,每降低一名扣2分;30分4、学生住宿管理100分1在校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的规章制度执行,并落实好学生住宿管理的各项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等现象每次扣5分,擅自安排非计划外人员入住学生公寓每人次扣5分;擅自将学生寝室或楼栋公用房出租的每人次扣5分;30分2学生寝室的调换应遵照学校有关学生住宿分配原则及程序进行,违规操作的每人次扣5分;空寝室按学校的要求由学工处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的每例扣5分;20分3按时完成住宿学生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录入错误并造成学生住宿信息紊乱的每次扣5分;20分4对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允许,擅自拆除或损坏学生公寓内的家具等设施的每个学生寝室扣5分;15分5严格管理公寓资产,学生做到文明搬离寝室,搬离期间在学生公寓有违纪者每例扣5分;15分5、学生寝室钥匙及楼栋固定资产管理60分1根据学校的规定,楼栋学工干事是由学工处和学院系共同管理,按照南昌大学学生公寓楼栋学工干事综合考核细则要求,学院系应确保楼栋学工干事对所在学院系的学生寝室应配备备用钥匙30分,如出现寝室钥匙缺失或不匹配现象每例扣2分;2学院所属楼栋应配合楼栋学工干事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30分,如因人为原因擅自移动、更换存放地点而导致资产流失或损坏者每例扣5分;五、考评实施办法一每学年考评一次每年9月——第二年的8月每年的9月考评上学年的工作;二考评的组织领导及分工1、考核工作由校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三考评程序1、日常事务工作考评部分由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填写南昌大学学院系学生工作日常事务考评扣分表;2、发布考评通知,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公布部分工作扣分情况;3、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学工委办、学工处和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并组织专项考评小组到各学院系进行实地考评主要考评量化考评中的第一项内容;4、公示量化考评的初步结果,如有异议,两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六、考评结果处理及奖惩一考评结果将按各学院系学生人数比率予以一定的奖励;二学生公寓管理考评量化指标作为评选“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和“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先进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全校每年评出7个“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先进单位”和7个“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先进单位”;每个学院系评选一名“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先进个人”获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先进单位的学院系可增设一个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先进个人名额,分别予以奖励;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考评奖励”、“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和“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先进单位”的评选均采取“一票否决制”;在评比学年度中,学生公寓内出现火警、火灾事故或公寓管理责任事故者则取消评比资格;四学生公寓管理奖励量化指标的扣分情况按比例由低到高排名,并纳入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中;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其中“学生公寓安全检查”项占学院系综合考核“安全稳定工作”中的25分违纪率由低到高排列,每降一名扣分,其它项目占“寝室建设”工作中的40分由高到低排列,每降一名扣1分;五对在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特殊奖励;七、附则1、本考评办法由南昌大学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2、本考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昌大学软件学院平安寝室评比制度
南昌大学软件学院“平安寝室”评比制度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和党的十七大会议及南昌大学一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寝室管理朝规范化方向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平安寝室评比活动来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行为的约束力,从而塑造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营造浓厚的竞争氛围,使我们同学能拥有一个恬静、舒适、干净、整洁、温馨的学习及生活环境,从而推动学校整体稳定和持续发展。
结合《南昌大学生星级评比办法》,软件学院特制定平安寝室评比制度。
二、平安寝室评比宗旨平安寝室评比是班级为整体,以学生寝室为单位,每学年进行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对寝室进行思想、学习、文化和日常行为规范的综合考评,旨在以平安寝室为载体,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自我展示的舞台,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三、平安寝室评比组织机构1、我院成立专门的组委会,由院党委方茁书记和卢晓勇院长任评选组委会的组长。
其具体名单如下:组委会成员顾问:卢晓勇刘德才组长:罗荣萍副组长:余克弟成员:张倩黄安熊伟刘继江宁罗淑华詹昱陈欣李秋英仲维嘉程高洁吴芳梁润如罗晓玲舒婷婷谭细妹刘辉良黎红江宁俊王亮2、领导组为学院领导和学工办领导,工作小组为各班主任和学生会学生干部组成。
3、平安寝室评比对象为软件学院非毕业班所有同学以寝室为整体参加。
加强学生党员、学生团员及学生干部等的参加。
四、平安寝室评比实施平安寝室评比每学期评选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和11月。
1、流程安排(1)、前期准备:在各楼层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班主任要召开主题班会,学生会组织生活委员及寝室长动员大会,号召同学们积极参与,特别是加强学生党员、学生团员和学生干部的努力参与。
(2)、活动过程:①各个寝室进行自我设计,美化整理。
②对寝室进行评定,并考核打分。
③对各寝室进行评分统计,并评定奖项。
④对“平安寝室”进行图片展示及奖励。
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办法
学生公寓小区模式治理考核方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治理,明确公寓治理人员的职责,切实把学生公寓治理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优化育人环境,创立文明公寓,充分发挥小区治理作用,促进公寓治理再创佳绩、再上台阶,力争将学生公寓打造成为我校学生的“第一社会、其次家庭、第三课堂”,特制定学生公寓小区模式治理考核方法,对学生公寓小区进展考核。
第一章考核内容第一条小区治理模式的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一〕小区组织运作〔二〕资产治理〔三〕安全稳定〔四〕员工治理〔五〕学生治理〔六〕卫生治理〔七〕学风建设〔八〕文化建设〔九〕突出奉献〔十〕其它其次章考核内容的实施其次条小区组织运作的根本要求:〔一〕公寓辅导员负责入住公寓学生的思想政治、学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学生自律委员会、勤工助学队伍和小区员工的教育治理以及小区的其它日常工作;小区组长负责公寓的卫生、宿舍调整、资产治理和小区的其它日常工作;〔二〕小区学生自律委员会机构完善,在公寓辅导员指导下有效地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楼管会机构健全和完善,在公寓辅导员的指导下对楼栋进展治理,对公寓楼内学生的思想状况等各种信息进展汇总、上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三〕建立和完善勤工助学学生队伍,标准排班、考勤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协管作用和帮扶作用;〔四〕每周组织小区例会,开展员工教育,布置工作任务,做好上传下达和信息反响以及阶段性的工作总结;〔五〕依据小区的实际状况,主动地、制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日常问题;〔六〕小区应与科室和相关学院乐观沟通,有固定的工作上报、汇报、沟通、干预机制;按时保质上报周工作报表等报表。
第三条资产治理工作的根本要求:〔一〕建立资产流水帐目〔固定资产、消耗性物资〕,做到小区内各楼栋、办公室、值班室帐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使用;〔二〕定期对固定资产、在用资产状况进展盘点,觉察问题准时报修,对损毁物品按标准收取资产赔偿金〔每月月底上交〕;〔三〕物资按统一标准配备,不经科室允许,不得将公寓物资外借他人;造成物资流失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南昌大学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常规性检查评分标准
南昌大学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常规性检查评分标准学生寝室是落实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着力点。
学生星级寝室评比是以学生寝室为单位,每学期对寝室全体学生进行思想、学习、文化、实践和日常行为规范是综合考评。
学生星级评比内容:①团结向上、②学风优良、③行为文明、④文化活跃、⑤寝室高雅、⑥卫生整洁。
星级寝室评比实施按常规性检查考评和期末集中考评两个步骤进行,其中星级评比内容第①②④项为期末集中考评,星级寝室评比内容第③⑤⑥为每周常规性检查考评,其常规性检查评分标准如下一、室标粘贴于寝室门外中上方,保持其整洁、完整、规范。
(2分)二、寝室内务规范(61分)1、布置美观,格调高雅(10分)①、适当的布置,粘贴物不损墙面,无乱图画、拉绳、钉钉子(5分)②、格调高雅,不粘贴低级趣味图片,海报张贴整齐,不影响墙面美观(5分)2、被褥叠放整齐(20分)①、被子叠成正方体状,枕头放于被子之上,应摆放朝向统一(四个角上)(16分)②、蚊帐统一整齐挂起或都不挂,床面整洁干净,床单棉絮不得超出床线,床上不得放置衣服或杂物(毛绒玩具除外,但要摆放整齐)(4分)3、衣鞋包放置入柜(9分)①、衣服统一挂放在衣橱内,待洗衣服可放置在水桶内(3分)②、鞋子一律放置在鞋柜内或鞋架上,不能放在检查人员视野之内,鞋架上不得挂杂物(3分)③、书包统一放于柜中,不可乱摆在桌子椅子上,不能挂在衣橱门上(3分)备注:在外乱放的每一件衣服或一双鞋子扣除2分4、阳台书桌物品摆放有序(22分)①、桌面整洁,书籍入书架且摆放整齐,学习用品摆放好,桌旁的挂钩只能挂装饰品。
(4分)②、水瓶、水桶、脸盆统一在阳台摆放有序,卫生工具如拖把、扫把放置在阳台角落。
(3分)③、毛巾、晾洗衣物应晾在阳台毛巾架、晒衣架上,抹布整齐叠放于毛巾架下方。
(3分)④、垃圾桶清理干净,检查时里面不得出现垃圾,并放于角落。
(3分)⑤、洗手池清理干净,不得放置洗漱用品,窗台上不能晾鞋子,不能放拖把(3分)⑥、网线,插座线和其他连接线整齐牵好,不能影响寝室美观。
学生公寓(宿舍)目标管理评分细则
学生公寓(宿舍)目标管理评分细则为创建文明整洁的学生公寓(宿舍)环境,加强我院学生公寓(宿舍)的基础文化建设,实现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学生公寓(宿舍)目标管理评分细则如下:一、记分办法凡住宿学生每学期基本分为250分(基本分=内务检查+行为规范分)。
在每人每学期250分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管理站根据每周例行检查和学院抽查按计分细则逐项倒扣,每学期结束时基本分值为学期基本得分,学年基本得分(寝室或个人)为两个学期基本得分之和。
学生积极参加公寓(宿舍)区域文化创建工作可获得附加分,附加分值按文化创建分积分值累加,每学期基本得分加上附加分为学期个人得分。
二、基本计分细则(一)、内务检查分1、寝室未排值日表,扣室长10分;2、值日生不搞寝室卫生,每次扣20分;3、值日生卫生工作马虎,不负责任,达不到标准,每次扣10分;(标准为:门窗桌面地面干净,衣物、椅凳等摆放有序,洗漱用品摆放有序,墙壁无蛛网。
)4、垃圾不倒入垃圾桶,每次扣5分;5、铺不整者,每次扣5分;6、床架周围乱挂(放)衣服者,每次扣3分;7、桌面物品摆放无序者,每次扣3分;8、床下鞋袜乱放者,每次扣3分(上下铺);9、不挂床位牌者,每次扣10分;(二)、行为规范分1、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每人每次扣15分;2、私自调换、拆卸门锁,每次扣25分;3、在楼内焚烧纸张、杂物,每次扣25分;4、私自用明火(蜡烛、煤油炉、酒精炉等),每次扣25分;不明确责任的,寝室成员每人扣5分;5、寝室内喝白酒、酗酒、打架、赌博,每人每次扣25分;6、地吐痰,每次扣3分;7、寝室发现酒瓶,每个扣5分(如责任不明,每人扣3分);8、寝室内用违章用器(如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而跳闸,管理人员有权没收电器并每次扣50分(如责任不明,每人扣25分);9、离开寝室不锁门,每次扣5分;责任不明的每人扣3分;10、走廊、阳台外泼水,乱扔杂物每人每次扣15分;责任不明的每人每次扣10分;11、自留客住宿,每次扣25分;12、不按时归宿,每人每次扣10分(批准者除外);翻越公寓(宿舍)区域护栏、阳台,每次扣50分;13、不文明、不礼貌或说粗话、脏话、不服从管理人员和执行工作的学生干部的劝告反而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者,每人每次扣25分;14、擅自进入异性寝室,每次扣20分;15、在家俱、墙壁、门窗上乱刻划、涂写、张贴,每人每次扣10分;责任不明的寝室每人扣5分;16、在寝室内抽烟、乱扔烟头,每人每次扣10分,责任不明的每人扣5分;17、破坏公寓(宿舍)和寝室内公物,除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外,视其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10—40分;18、在公寓(宿舍)内从事商业活动,每人每次扣15分;19、晚自习时间、休息时间在公寓(宿舍)楼内大声喧哗、玩游戏、打扑克、下棋、看电视(影碟)、放录像(寝室内自带影碟机、游戏机、录像机等一律没收)等,每人每次扣10分;20、乱拉电线、私接电源、床头挂台灯等,每次扣10—50分;责任不明的寝室每人每次扣5—15分;21、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劣质和非标准电器,管理人员有权没收,并扣每人每次15分;22、在阳台栏杆上放重物,每人每次扣25分;23、在公寓(宿舍)楼内打球(篮球、足球、排球等),每人每次扣5分。
公寓宿舍评比管理制度
公寓宿舍评比管理制度一、前言公寓宿舍作为大学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学生学习休息的场所,更是塑造学生品德素养、培养社会责任感的重要环境。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宿舍生活氛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素养,建立一套完善的评比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公寓宿舍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准则,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友爱,提高宿舍的整体环境质量。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生宿舍生活,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管理能力;2. 提高宿舍的整体环境质量,打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生活氛围;3. 激励学生良好学风,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公寓活动;4. 发挥宿舍的育人功能,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三、评比标准1. 安全卫生:宿舍环境要保持整洁干净,无杂物乱堆放,宿舍楼道通畅,安全出口符合规定,电器使用合乎规范,做好消防安全措施等;2. 纪律与秩序:学生遵守宿舍纪律,无夜不归、违规吸烟、酗酒滋事等行为,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休息;3. 团结友爱:宿舍成员相互尊重,互相合作,互相关心,共同维护宿舍和谐氛围;4. 学习成绩:学生课业成绩优秀、学业进步明显,参加各项学校活动积极,能够代表宿舍参加各种竞赛、表演等活动;5. 参与互助:宿舍成员相互照顾、互相帮助,关心他人生活、学习状况,积极主动提供帮助。
四、评比流程1. 月度评比:每月初由宿舍长向所有宿舍成员发布评比通知,确定评比标准和评比时间节点;2. 自查整改:在评比前,宿舍成员需对宿舍进行自查,整理宿舍环境,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3. 评比组成:由辅导员、宿舍长、班长等组成评比小组,对各项标准进行评定;4. 评比结果公示:评比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并在宿舍楼内公示评比结果,包括获奖名单、评比得分等;5. 奖励措施:根据评比结果,确定优秀宿舍奖励名额和奖励方式,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物资奖励等;6. 整改督导:对于评比不合格的宿舍,评比小组将提出整改要求,并确定整改时间节点,跟踪检查整改效果;7. 综合评定:综合各月评比结果,最终产生年度优秀宿舍,并进行颁奖表彰。
学校公寓管理员考核办法
学校公寓管理员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管理,提高学生公寓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宿舍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有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宿舍管理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1.考评实行扣分制,以月为单位,每位管理员起评分为150分。
2.宿舍管理人员每月的工资直接与考核分数挂钩,工资=考核所得分数/150×基本工资。
3.出现以下情况者,一次性解聘。
(1)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及时到位处理,不及时上报者。
(2)不明原因的旷工超过两天者。
(3)不认真履行宿管员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无效者。
(4)一年内累计5个月考核在90分以下者。
二、评分标准:1.熟悉并能认真执行《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熟悉管理规定者扣1-10分。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如出现未按时上下班现象,每出现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者,每出现一次扣5分;如出现不明原因的旷工现象,每出现一次扣20分。
3.严格履行请假制度,请假需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学生处相关负责老师请假,并安排好代班交接工作。
考虑到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般事假不超过2天;如因生病请假,以医院证明为准。
如出现不假未到的现象按旷工处理。
4.着装整齐,男管理员齐耳短发,不留胡子。
女管理员严禁披头散发,不能穿背心、吊带,工作时间不能穿拖鞋。
如出现仪表着装问题,每出现一次扣1-3分,并要求及时更改。
5.说话时要求文明用语,不讲脏话;与学生交流时要有礼貌、有耐心,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如有他人来访,应热情、礼貌,做到“三声”;上班期间严禁喝酒、打牌等现象;严禁在公共区域内抽烟。
如出现说脏话现象,每出现一次视情节扣1-5分不等;如在公共区域内抽烟,每出现一次扣3分;如上班时间喝酒、打牌等,每出现一次扣10分。
如与学生发生冲突,视情节严重扣1-5分。
6.严禁值班时间内做和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违反,发现一次扣1-5分。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及评分细则
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及评分细则第一篇: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及评分细则1、禁止向窗外及楼道扔杂物。
发现一人次扣分2、禁止在公寓内喝酒。
发现一人次扣分3、禁止顶撞、打骂及侮辱公寓工作人员及学生干部值班人员。
发现一人次扣分4、禁止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发现一人次扣分,并给予纪律处分5、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
发现一人次分别扣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6、禁止破坏公物。
发现一人次扣分,恶意损坏的除赔偿外,并作纪律处分。
7、禁止在宿舍携带和存放管制刀具。
发现一人次扣分,并给予纪律处分8、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及冒名顶替他人床位。
发现一人次各扣分,并给予纪律处分9、禁止上课期间宿舍有学生无请假条而在寝室活动。
发现一人次扣分10、禁止无故晚起床,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里起床。
发现一人次扣分11、禁止在宿舍故意闹事、挑起事端。
发现一人次扣分,并给予纪律处分12、禁止留宿异性者违者扣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13、禁止在公寓内聚众打架、斗殴、姿意闹事或参与打架、作伪证、提供凶器。
若有者每人次扣分,并作纪律处分。
14、每天早上起床后各自负责整理好物品、折好被子等。
若凌乱每次扣分。
15、寝室卫生差每次扣分,卫生未按卫生标准搞好,每次扣分16、请假回家而不住宿的学生必须要到班主任处开请假条并且提前交到舍务部。
第二篇: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
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结合本校园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生宿舍纪律1、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定员居住。
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准私自配房间钥匙。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院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无故夜不归宿者按夜不归宿处分的补充条例处理。
3、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吸烟、赌博和打架斗殴。
4、保持宿舍安静。
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与播放大音量的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不准开放音响与吹奏乐器。
5、不准在宿舍门口、楼道乱放物品与踢球。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委员会评分细则
衣物等入柜
1、衣服、包等乱放于椅子、桌子或床上,或挂于衣橱门上;(待洗衣物可放于水桶内)(2分/件)
2、鞋子未放入鞋架或鞋柜,或鞋子胡乱摆放;(鞋子摆放整齐统一不扣分)(1分/双,单只按一双记,5分封顶)
3、室内牵绳挂物或悬挂衣物(寝室装饰除外);(2分/处,5分封顶)
生活用具等摆放整齐
1、拖把、扫把等清洁用具未放在阳台角落(1~2个垃圾桶放在角落,3个及以上必须放在桌子下方);(1个/处,3分封顶)
2、毛巾未整齐放在毛巾架上,抹布未整齐叠放(毛巾过多时可用衣架整齐摆放,不影响整体美观);(2分)
3、热水瓶、脸盆、水桶摆放不一致;(3分)
4、洗漱用品未整齐的摆放在柜子或架子上(如有盆栽、鱼缸等需整齐规整的摆放在书架、阳台或架子上);(2分)
床面整洁
1、被子未叠或叠放不整齐、不统一则扣分;(2分/床)
2、床单不整齐(床单、棉絮超出床线);(2分/床)
3、有电线或其他杂物混乱的放于床上;(2分/处)
4、有毛绒玩具等摆设物随便乱放于床上;(1分/处;2分封顶,摆放整齐不扣分)
墙面整洁
1、墙面张贴物张贴不整洁(张贴物破损、部分脱落等),影响墙面美观;(1分/处)
4、镜子上有明显的脏物;(2分)
态度文明
1、学生阻扰检查工作、辱骂工作人员等不文明行为;(酌情扣1-10分);
寝室内务
具体评分明细(在总分基础上扣分)
布置美观
格调高雅
1、室内空气中含有较浓的刺激性异味;(2分)
2、室内整体装饰格调不雅观,网线错乱连接、低空悬挂;(不雅观扣1分,网线错乱扣3分)
地面洁净
学校学生公寓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学生公寓量化考核细则一、公寓管理量化考核(一)内务与卫生39、室内地面未清扫,走廊未清扫,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2分/人;室内清扫不合格,走廊清扫不净,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室内垃圾未清理或未带出宿舍,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2分/人。
40、不叠被或床铺整理不合格的(要求:被子叠放整齐,<平、有棱角>,铺面平整<平、边角整齐>无杂物),-2分;无被蒙,-2分;被蒙不合格,-1分;床上用品肮脏不堪,-1分/人。
41、清扫工具、椅子摆放不合格,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空床放置杂物,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鞋摆放不合格,-1分/人;暖壶摆放不合格,-1分/人;脸盆摆放不合格,-1分/人;桌面有杂物,桌面不干净,-1分/人;书架物品摆放不合格,-1分/人。
42、门板、门窗玻璃、窗台、窗框、窗槽不净,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窗台、暖气片乱放物,扣当日值日生量化考核分数-1分/人。
43、寝室内不按规定晾、挂衣物,-1分/人。
44、墙面、床体(含踏板)、柜体等不干净或乱张贴、乱钉钉,-1分/人;(二)纪律45、熄灯后讲话、洗漱、窜寝、玩手机,-3分/人;熄灯后打闹,-5分/人。
46、在室内外大声喧哗、玩球、高声放音响,-2分/人。
47、带盒饭或煮熟的方便面:-2分;48、将杂物倒入洗手池、厕所便池内,-2分/人。
49、宿舍饲养动物,—1分/人。
50、长流水、长明灯,—1分/人。
51、用激光笔、手电等照射其他寝室,-2分/人。
52、点名时未按要求站队,讲话,未穿校服,穿拖鞋,-3分/人。
53、熄灯后,不在本人床位就寝,-2分/人。
54、未按时离寝,—5分/人。
晚归寝者,—5分/人。
55、在公寓内外随意张贴或散发广告、传单者,—5分/人。
56、宿舍存有违禁品(烟蒂、烟盒、打火机等),—5分/人。
57、在公寓走廊等区域随意在大小便者,—5分/人。
学生公寓考核细则
2、被子必须折叠且规范,放在面对床的左边,开口朝外﹙0.2-0.5分/次),被单铺放平整、枕头摆放一致放在面对床的右边﹙0.1-0.2分/次),【被子折叠的方法:被子折叠按五斤以下折三折、五斤以上折四折的方法进行,要求上、正、侧三面平整,上面平面必须平整,正面两个平面在一条直线上,侧面四条线在一个平面上】 放在面对床的左边,开口朝外﹙0.2-0.5分/铺次),被单铺放平整、枕头摆放一致,放在面对床的右边﹙0.1-0.2分/床次),
4、安全、消防: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各类有害物品进入公寓,严禁吸烟、喝酒、赌博,严禁欺侮同学、打架滋事;严禁私接电线、网线、电话线、电视线和使用电器、破坏开关按学校规定统一摆放﹚等,爱护消防器材、严禁搬弄或无故使用消防器材(0.5-2分/次),造成损坏负责赔偿并追究责任。
2、公共秩序:寝室及床位不得擅自调换(0.1分/次);早上严禁赖床(0.1分/人次),晚上不按时就寝(0.1-1分/室次)、严禁夜不归寝(2分/人次),不在寝室用餐,严禁喧哗、拍球、踢球、踏墙等(0.5分/人次);不在公共区域乱贴乱画(0.5分/人次);并负责清理墙面。
3、出入:严禁男、女生互窜,严禁带非公寓人员入公寓(0.5分/人次);上课时间因特殊情况回寝室必须有班主任签字条。
5、值日生保持地面、四壁、橱柜、门、窗框、玻璃、灯具等公共区域无灰尘、无污迹、无异味,公用拖帕应洗净放回洗手间并挂好、按时将垃圾桶清理(0.1-0.2分/件次)。本项专由值日生负责!
学生公寓“脏乱差寝室”处理规定:
1、10分﹣扣分×10为寝室得分:90分以上,优秀; 80—90分,良好; 60—80分,中等; 60分以下,不及格。 清洁卫生习惯不好、凡满3次检查达不到“良好”以上的寝室,限期整改;之后又有2次达不到“良好”以上的定为“脏乱差寝室”。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昌大校发[2008]93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业经2008年9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主题词:学生工作公寓管理办法通知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印校对:王芳打印:雷红(共印22份)附件: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强化学生公寓(宿舍)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优美的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进一步落实党团学组织进公寓、党团学干部进公寓、宣传文化阵地进公寓,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宿舍),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组织落实.第三条公寓(宿舍)内的学生教育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学生生活用品联系购买等工作由学工部门负责;公寓(宿舍)内物业公司的选聘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各学院(系)按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院(系)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专职辅导员在学院(系)领导下,具体落实班级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寝室是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着力点.要创新学生教育管理新模式和新方法,由学工部门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和“学生特色寝室”评比活动,以学生寝室为单位,以寝室评比活动为载体,每学期对寝室学生进行思想、学习、文化、实践和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考评,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昌大校发,2008,93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业经2008年9月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主题词:学生工作公寓管理办法通知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印校对:王芳打印:雷红 ,共印22份,附件: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宿舍,是学生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强化学生公寓,宿舍,的素质教育功能~实现科学、文明、安全、优美的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进一步落实党团学组织进公寓、党团学干部进公寓、宣传文化阵地进公寓~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宿舍,~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组织落实。
第三条公寓,宿舍,内的学生教育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学生生活用品联系购买等工作由学工部门负责,公寓,宿舍,内物业公司的选聘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各学院,系,按规定和要求负责本院,系,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专职辅导员在学院,系,领导下~具体落实班级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寝室是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着力点。
要创新学生教育管理新模式和新方法~由学工部门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和“学生特色寝室”评比活动~以学生寝室为单位~以寝室评比活动为载体~每学期对寝室学生进行思想、学习、文化、实践和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考评~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南昌大学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建立用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业主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定期查抄水表,代收水费
1
有用水管理制度和节水措施0.5,不符合0;查抄水表、代收水费及时0.5,不符合0
2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水龙头完好率90%以上
2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1.0,每发现1处损坏或不正常扣0.2 ;水龙头完好率符合1.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
2
执行2.0,每发现一处扣0.2
二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13
1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分别设有教室、办公室、寝室分布图
1
符合1.0,无示意图扣0.2,无路标扣0.1,分布图缺1个扣0.1
2
无将物业管理用房挪作它用、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无擅自增加经营工程现象
2
定期查抄电表,代收电费,积极协助业主采取合理的节电措施
1
符合1.0,无节电措施扣0.5
3
路灯、楼道灯、卫生间及水房照明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开关等功能良好,灯具完好率98%以上
1
公共照明设备、开关等功能良好0.5,发现1处损坏扣0.1; 灯具完好率符合0.5,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1
(三)
给排水系统
8
6
物业管理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职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职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标准,作风严谨
2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7
物业管理工程经理应具备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曾担任1年以上物业管理工程负责人
2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有重大管理责任事故0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附件1: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局。
为确保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了解、评估各学院(系)在公寓管理方面的工作绩效,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校本部各学院(系)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二、考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以考评结果为主,考评过程为辅。
三、各学院(系)在学生公寓的职责(一)组织机构1、为加强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学院(系)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是学生公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和楼栋干事为成员。
同时,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也为学生活动创造平台,各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委会,共同做好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学院(系)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制度建设;(2)具体负责并落实本学院(系)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按照学校安排给学院(系)的学生公寓,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住宿;(3)具体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寝室文化建设,落实“三进公寓”,并组织学生开展“三大特色活动”;(4)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公寓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学生公寓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5)具体负责本学院(系)所属楼栋学生公寓内家具设施和工作用房等资产的管理;(6)督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学院(系)学生寝室维修事务,参与维修施工监督及验收工作;(7)参与对本学院(系)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
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办法
学生公寓管理考核办法(暂行)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根据我院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公寓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公寓考核办法。
一、考核等级及标准1、学生公寓考核包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日常管理三项(各项分值分别为:卫生100分,安全纪律100分,日常管理100分)。
2、学生宿舍卫生达标标准:达标成绩:卫生成绩>85分;不达标成绩:卫生成绩≤85分;一星级:卫生成绩>75分;二星级:卫生成绩>80分;三星级:卫生成绩>85分;四星级:卫生成绩>90分;五星级:卫生成绩>96分;3、学生公寓安全、纪律达标标准:达标成绩:安全、纪律成绩>85分;不达标成绩:安全、纪律成绩≤85分;安全、纪律成绩小于85分的宿舍,不能被评为三星及三星以上宿舍。
安全、纪律成绩小于90分的宿舍,不能被评为四星及四星以上宿舍。
安全、纪律成绩小于96分的宿舍,不能被评为五星级宿舍。
4、学生公寓日常管理达标标准不达标:六项成绩之和≤85分;达标:六项成绩之和>85分;优秀:六项成绩之和>95分;5、学期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条件:(1)、学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2)、三星级宿舍达标率为100%;(3)、五星级宿舍达标率≥55%;(4)、安全、纪律成绩≥96分;(5)、日常管理成绩>95分。
(6)、各系考核成绩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7)、公寓管理科考核检查成绩作为评选学院先进集体、星级宿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和必要条件。
二、学生宿舍卫生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满分100分)(一)考核办法1、公寓管理科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宿舍卫生,各系每天检查一至两次宿舍卫生,按统一评分标准评定宿舍卫生成绩。
2、公寓管理科按宿舍所在系评定该系成绩,并将每周评定结果通报各系。
3、各系按照宿舍所在班级评定班级成绩,并将每周评定成绩上报系分管领导。
(二)宿舍卫生评分标准1、门、窗及门窗玻璃(20分)(1)门、窗及玻璃干净,无灰尘、无擦痕、无损坏(4分/项);(2)台面干净、无灰尘(2分);(3)窗台物品摆放整齐(1分);(4)窗帘干净、整洁,无损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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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昌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地段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大局。
为确保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稳定工作顺利进行,全面了解、评估各学院(系)在公寓管理方面的工作绩效,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办法》、《南昌大学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校本部各学院(系)的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二、考评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以考评结果为主,考评过程为辅。
三、各学院(系)在学生公寓的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为加强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学院(系)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是学生公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辅导员、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和楼栋干事为成员。
同时,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生公寓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也为学生活动创造平台,各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委会,共同做好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学院(系)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制度建设;
(2)具体负责并落实本学院(系)学生的住宿安排工作。
按照学校安排给学院(系)的学生公寓,以学生班级为单位相对集中安排住宿;
(3)具体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寝室文化建设,落实“三进公寓”,并组织学生开展“三大特色活动”;
(4)负责本学院(系)学生公寓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了解、掌握学生公寓的安全信息,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内突发事件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
(5)具体负责本学院(系)所属楼栋学生公寓内家具设施和工作用房等资产的管理;
(6)督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学院(系)学生寝室维修事务,参与维修施工监督及验收工作;
(7)参与对本学院(系)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公司的考核。
(二)制度建设
1、参照学校学生公寓文化“三大特色活动”办法,制定学院(系)星级寝室评比、特色寝室评比、寝室文化艺术活动具体实施细则;
2、制定学院(系)学生晚查房制度;
3、制定学院(系)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
四、学生公寓管理量化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总分值500分)
量化考评指标包括: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寝室建设、学生住宿管理、学生寝室钥匙管理等五大项。
1、组织机构与制度建设(100分)
(1)学院(系)应成立学生住宿管理服务工作小组,没有成立的扣15分;各学院(系)指定专门的辅导员为学生公寓管理对口老师,未有对口老师的扣5分。
(20分)
(2)根据本学院(系)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计划,并做好记录工作。
无工作计划的扣15分,无工作记录本的扣3分,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20分)
(3)学院(系)应成立学生楼栋栋委会,没有成立的扣10分;学院(系)学生楼栋栋委会没有学生公寓管理检查计划的扣5分,没有检查记录的扣3分,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20分)
(4)制定学院(系)星级寝室评比、特色寝室评比、寝室文化艺术活动具体实施细则(20分)。
三项未制定的扣20分,缺少一项扣5分,制定细则不完整的每项扣3分。
(5)制定学院(系)学生晚查房制度(10分)。
未制定的扣10分,制度不完整的扣3分。
(6)制定学院(系)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制度(10分)。
未制定的扣10分,制度不完整的扣3分。
2、学生公寓安全检查(120分)
(1)学生违章电器检查(60分)
严禁学生在公寓内私拉电线(30分),违者每人次扣3分;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使用、存放违章电器(30分),违纪者按比率从低到高排名,每提高一名扣2分。
(2)学生公寓实施晚查房(30分)
晚查房无记录者扣30分;记录不完整或抽查时发现情况不实的每人次扣1分。
(3)严格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管理(30分)
学生校外住宿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南昌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与申报登记表》,未报至学工处和保卫处备案的每人次扣2分,手续办理不全的一例扣1分。
3、寝室文化建设(120分)
(1)按照《南昌大学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建设。
学生星级寝室评比抽查
合格率应达80%以上,未达到80%的按从高到低排名,每降低一名扣5分。
(30分)
(2)按照《南昌大学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试行)》要求,每月10号之前完成对上月的学生寝室授星工作,延迟或未开展授星工作一次扣5分。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申报评选学生五星级寝室,并在规定时间内公示、上报学生五星级寝室名单,延迟公示、上报五星级寝室名单(材料)的每次扣10分。
(30分)
(3)按照《南昌大学学生“特色寝室—昌大之星”评选办法(试行)》要求,在规定时间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寝室申报参评。
参评推荐寝室应达到4%,未达比例扣10分。
参评结果每学院(系)至少有1个寝室被评为学校“特色寝室—昌大之星”,少于1个寝室扣10分。
(30分)(4)按照《南昌大学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办法》要求,学院(系)应结合各自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学院(系)
寝室文化艺术活动,并积极配合做好学校举办“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预赛工作,参与率和获奖率从高到低排名,每降低一名扣2分。
(30分)
4、学生住宿管理(100分)
(1)在校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的规章制度执行,并落实好学生住宿管理的各项工作,出现推诿、拖拉等现象每次扣5分,擅自安排非计划外人员入住学生公寓每人次扣5分;擅自将学生寝室或楼栋公用房出租的每人次扣5分。
(30分)
(2)学生寝室的调换应遵照学校有关学生住宿分配原则及程序进行,违规操作的每人次扣5分;空寝室按学校的要求由学工处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的每例扣5分。
(20分)
(3)按时完成住宿学生信息的录入和更新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录入错误并造成学生住宿信息紊乱的每次扣5分。
(20分)
(4)对未经学校相关部门允许,擅自拆除或损坏学生公寓内的家具等设施的每个学生寝室扣5分。
(15分)(5)严格管理公寓资产,学生做到文明搬离寝室,搬离期间在学生公寓有违纪者每例扣5分。
(15分)
5、学生寝室钥匙及楼栋固定资产管理(60分)
(1)根据学校的规定,楼栋学工干事是由学工处和学院(系)共同管理,按照《南昌大学学生公寓楼栋学工干事综合考核细则》要求,学院(系)应确保楼栋学工干事对所在学院(系)的学生寝室应配备备用钥匙(30分),如出现寝室钥匙缺失或不匹配现象每例扣2分。
(2)学院所属楼栋应配合楼栋学工干事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30分),如因人为原因擅自移动、更换存放地点而导致资产流失或损坏者每例扣5分。
五、考评实施办法
(一)每学年考评一次(每年9月——第二年的8月)每年的9月考评上学年的工作。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及分工
1、考核工作由校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三)考评程序
1、日常事务工作考评部分由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填写《南昌大学学院(系)学生工作日常事务考评扣分表》;
2、发布考评通知,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公布部分工作扣分情况;
3、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学工委办、学工处和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并组织专项考评小组到各学院(系)进行实地考评(主要考评量化考评中的第一项内容);
4、公示量化考评的初步结果,如有异议,两天之内以书面形式报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
六、考评结果处理及奖惩
(一)考评结果将按各学院(系)学生人数比率予以一定的奖励。
(二)学生公寓管理考评量化指标作为评选“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和“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先进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
学校对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全校每年评出7个“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先进单位”和7个“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先进单位”;每个学院(系)评选一名“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先进个人”(获学生公
寓住宿管理先进单位的学院(系)可增设一个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先进个人名额),分别予以奖励。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考评奖励”、“学生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和“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先进单位”的评选均采取“一票否决制”。
在评比学年度中,学生公寓内出现火警、火灾事故或公寓管理责任事故者则取消评比资格。
(四)学生公寓管理奖励量化指标的扣分情况按比例由低到高排名,并纳入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中。
根据《南昌大学学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其中“学生公寓安全检查”项占学院(系)综合考核“安全稳定工作”中的25分(违纪率由低到高排列,每降一名扣分),其它项目占“寝室建设”工作中的40分(由高到低排列,每降一名扣1分)。
(五)对在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特殊奖励。
七、附则
1、本考评办法由南昌大学学工委办、学工处、学生住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本考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