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害赔偿中损失的认定和计算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和计算
引言概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其中,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无法获得的预期收益或利益。
确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是判断违约损害赔偿水平的关键因素之一。
本文将详细探讨在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和计算方法。
正文内容:一、合同履行预期收益的认定和计算1.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应当详细明确合同履行的预期收益。
2.可行和合理的预期收益: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考虑到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的经验,对预期收益进行合理和可行的估计。
3.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客观条件进行预期收益的调整: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客观条件的变化,如市场价格的波动等,应当对预期收益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1.双方意图:在判断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即违约方的预期行为和受损方的预期利益。
2.合同约定的损失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计算。
3.根据行业惯例和类似交易进行参考: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行业惯例和类似交易的方式进行计算。
三、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1.直接损失方法:直接损失方法是指直接将未实现的预期收益作为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基准。
2.替代成本方法:替代成本方法是指将违约方的损失作为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依据,即通过比较违约方履行合同和替代行为的成本差异来计算可得利益损失。
3.市场价格法:市场价格法是指根据市场行情来估计违约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即通过与类似交易的市场价格比较来计算损失。
4.损失逐项计算法:损失逐项计算法是指根据违约行为导致的具体损失进行逐项计算,包括物质损失、利润损失等。
四、可得利益损失的证明1.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受损方应当及时收集和保存与可得利益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交易记录、市场报价、同行业数据等。
2.专家意见的介入:如果双方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和计算存在较大争议,可以邀请专业人士或鉴定机构进行专门的评估和鉴定。
违约损失违约后的损失计算
违约损失违约后的损失计算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权益,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保各自承担责任。
然而,有时候一方可能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即发生了违约行为。
对于违约方而言,根据合同相关条款,他们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其中主要包括违约损失的支付。
违约损失是指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或实际上的损失。
它是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以及造成损失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违约损失计算方法,以供参考。
1. 一般损失一般损失是指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例如,购买方因卖方无法按时交付货物而无法按计划进行生产,导致损失生产线的停工,这些停工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是一般损失。
一般损失的计算可以通过追求经济赔偿进行补偿,如购买方采购同类产品的额外成本、延误带来的额外成本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利息等。
2. 特殊损失特殊损失是指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非经济损失。
例如,违约造成的名誉损失、生活质量下降、人身伤害等。
特殊损失的计算可能比较困难,需要充分考虑到违约行为对守约方其他方面权益的影响,并进行合理的估计。
3. 代位履行代位履行是指守约方可以选择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由第三人向违约方追偿损失。
它可以有效减少守约方直接承担的损失,同时也能够保证合同的履行。
代位履行的计算通常通过向第三人支付必要的费用来实现。
4. 违约金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即在一方违约时需要支付给守约方的一笔固定金额。
违约金是为了在一方违约时迅速估算损失,并减轻对守约方的不利影响。
违约金的计算应根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
总的来说,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权衡各种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计算准确有效,并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守约方在追求违约损失赔偿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妥善保存,以便将来提供证明。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尽力预见可能的违约情况,并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合理的违约损失约定。
违约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比例如何确定
违约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比例如何确定在商业活动和各类合同关系中,违约是一个可能发生的情况。
而当违约发生时,如何确定赔偿金额以及其与实际损失的比例,是一个至关重要却又颇为复杂的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也涉及到合同的公平性和法律的公正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违约赔偿的目的。
其主要目的在于补偿非违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损失,使其尽可能恢复到合同正常履行时的状态。
那么,实际损失就成为了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基础。
实际损失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能够明确计算的损失,比如货物的损坏、价款的未支付等。
间接损失则相对较为复杂,它可能是因违约而导致的预期利润的损失、失去的商业机会等。
在确定违约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的比例时,有几个关键的因素需要考虑。
一是合同的约定。
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赔偿金额或计算方式有明确的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通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过高或过低,可能会被认为不公平,从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是违约方的过错程度。
如果违约方是故意违约或者存在重大过失,那么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能会倾向于让其承担更多的责任,赔偿比例可能会相对较高。
相反,如果违约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赔偿比例可能会适当降低。
三是损失的可预见性。
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其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有一定的预见能力。
如果损失是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那么这部分损失可能不会被全部纳入赔偿范围,从而影响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的比例。
四是减损义务的履行。
非违约方在对方违约后,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
如果非违约方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对于扩大的损失,违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也会对最终的赔偿金额和比例产生影响。
此外,证据的充分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还是证明违约方的过错等因素,都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合同中的违约赔偿和损失计算
合同中的违约赔偿和损失计算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件,用于规范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商业交易中,违约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因此合同中的违约赔偿和损失计算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合同中的违约赔偿和损失计算的相关问题。
一、违约赔偿的定义和目的违约赔偿是指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
违约赔偿的目的是弥补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失,使受损害方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二、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在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
常见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 固定金额赔偿:合同中明确规定一方在违约时需支付给另一方的固定金额。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易于计算和预测的损失,如违约方未按时交付货物导致另一方损失了固定的销售机会。
2. 违约方按比例支付:合同中规定,违约方需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另一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损失较难确定具体金额的情况,如违约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导致另一方损失了一定的客户资源。
3. 实际损失赔偿:合同中规定,违约方需支付另一方实际遭受的损失金额。
这种方法要求受损害方提供详细的损失证明,包括相关的凭证和计算依据。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受损害方的权益。
三、损失计算的相关问题在计算损失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合同中的损失计算方法: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损失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2. 损失的可预见性:违约方只需对合同中可预见的损失负责。
如果某种损失是合同中无法预见的,违约方通常不需要对此负责。
3. 损失的证明责任:受损害方在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损失证明,包括相关的凭证和计算依据。
4. 损失的限制:在一些情况下,合同可能会对违约方的赔偿金额进行限制。
这种限制通常是为了保护违约方的利益,避免过高的赔偿金额导致违约方无法承担。
四、违约赔偿的衡量标准在确定违约赔偿金额时,可以参考以下几个衡量标准:1. 合同中的约定:首先应参考合同中对违约赔偿的具体规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商法专家解析商业中的违约损失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商法专家解析商业中的违约损失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在商业合作中,违约行为时有发生。
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另一方受到损失和损害。
因此,了解违约损失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由商法专家对商业中的违约损失与损害赔偿进行解析,并提供相关方法与技巧。
1. 违约损失的定义与计算方法违约损失是指受损方因对方违反合同条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计算违约损失时,需要确定以下几个方面:(1) 实际损失: 根据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况,计算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
例如,如果供应商未按时交货导致销售商无法按时发货,销售商需要计算因此造成的销售损失及相关费用增加等。
(2) 合理预期损失: 在没有违约行为之前,合同双方能够预估到的损失。
例如,如果租赁方提前通知了房东解约,但按照合同规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则这些违约金属于合理预期损失。
(3) 逸失利润: 由于违约行为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
例如,一家公司与供应商签署一份合同,但供应商违约导致公司无法按计划生产和销售产品,公司因此损失的预期利润属于逸失利润范畴。
2. 损害赔偿的定义与计算方法损害赔偿是违约行为的一种法律保护方式,旨在还原受损方至违约前的权益。
在商业中,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恢复原状: 被侵权方可以要求侵权方恢复原状,消除违约行为对受损方的影响。
例如,当出现质量问题时,购买方可以要求供应商退货或修复产品。
(2) 经济赔偿: 若恢复原状无法完全弥补受损方的损失,受损方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赔偿金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3) 违约金: 根据合同条款,双方可以约定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补偿。
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
3. 考虑的因素与技巧在计算违约损失与损害赔偿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与技巧:(1) 合同约定: 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双方违约责任、赔偿方式以及计算方法。
首先应仔细审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按照双方约定进行计算。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在法律领域中,违约赔偿是一种常见的衡量被违约方损失的方式。
当一方在合同中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偿还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文将探讨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与标准,以帮助读者了解在相关合同纠纷中如何正确衡量违约方的损失。
一、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在进行违约赔偿的计算时,最重要的是确定受损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1. 直接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而直接导致受损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在计算直接损失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受损方的经济损失、额外支出、损坏物品的修复或替换成本等。
例如,如果甲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给乙方,乙方可能会遭受额外的费用,如停工损失、延误赔偿等。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根据停工期间的损失和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计算直接损失。
2. 间接损失计算方法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违约方未能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受损方无法正常运营、生产或达成其他合同的损失。
计算间接损失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如停工期间的收入损失、声誉受损、市场份额减少等。
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
3. 违约金计算方法违约金是一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方式。
通常,合同中会规定违约方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作为对受损方的补偿。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双方自行约定,一般是以违约金额的百分比来确定。
4. 合理利润计算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受损方可能会主张违约方应支付其合理利润作为赔偿。
计算合理利润通常需要考虑到相关市场的条件、受损方的预期收益、过去的经营记录等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法院或专业机构进行具体评估和计算。
二、违约赔偿的标准在确定违约赔偿的标准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规定进行衡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约赔偿标准:1. 直接损失和合理开支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违约方应当补偿受损方由于其违约行为直接遭受的损失。
这包括受损方的经济损失、额外支出和合理开支(如修理费用、律师费用等)。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计算公式解读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计算公式解读一、违约责任定义及种类在合同中,违约责任是指一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违约责任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1 违约责任主要种类(1)履约违约责任:当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承担履约违约责任。
例如,未按期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款项等。
(2)延期违约责任:当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但履行能力未受到严重影响时,应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例如,未按期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等。
(3)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当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免除不可抗力违约责任。
但需提前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1.2 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的形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赔偿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以弥补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
(2)违约金责任:合同中约定一方发生违约时需支付给对方的固定金额,作为违约金。
(3)违约金+赔偿金责任:合同中除约定违约金外,违约方还需承担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4)连带违约责任:在多方参与的合同中,一方违约时,其他参与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损失赔偿计算公式解读损失赔偿计算公式是用于确定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金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损失赔偿一般采用以下几种计算方式:2.1 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赔偿根据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或经济赔偿原则而定。
例如:实际损失金额 = 违约造成的损失 - 违约方可证明的无过错抵减金额2.2 违约金赔偿合同中常约定一方违约时需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通常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金额或百分比进行确定。
违约金金额 = 违约金比例(百分比) ×合同总价款2.3 利益损失赔偿利益损失赔偿是指违约行为导致合同另一方无法获得预期利益而造成的损失,通常的计算公式为:利益损失金额 = 预期利益 - 实际利益三、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的约定注意事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时,需注意以下几点:3.1 约定合理性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约定应合理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违约损失计算与赔偿范本
法律违约损失计算与赔偿范本在商业合同中,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有责任赔偿损失。
然而,确定和计算法律违约的损失并不总是容易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一种常见的方法来计算违约损失,并提供一个法律违约损失计算与赔偿的范本。
一、违约损失的类型在确定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损失的类型。
法律违约损失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实际损失:违约方因对方违约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实际支出。
2. 预期损失:违约方因对方违约而无法获得的预期收益,包括合同无效导致的商业机会损失。
3. 间接损失: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其他损失,例如声誉损失或市场份额损失。
二、违约损失计算方法违约损失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1. 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的计算相对简单,只需将违约方因对方违约所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实际支出相加即可。
2. 预期损失计算:预期损失通常较为复杂,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一种常见的方法是根据过去的交易记录和市场条件来确定预期收益。
例如,如果根据合同,一方有权获得每月销售收入的20%,那么违约方就可以根据过去几个月的销售数据来估计预期收益。
3. 间接损失计算:间接损失的计算比较主观,往往需要专家意见或通过市场调研来确定。
违约方可以请专业咨询公司进行调查,以确定声誉损失或市场份额损失的具体金额。
三、法律违约损失的赔偿范本以下是一个法律违约损失计算与赔偿范本的例子:--------赔偿范本受影响方:[违约方名称]违约方:[违约方名称]违约日期:[具体日期]根据《[合同名称]》合同的相关条款,一旦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上述合同,在[违约方]违约的情况下,我们计算和要求如下赔偿金额:1. 实际损失:[列举具体的实际损失,如经济损失和实际支出]。
2. 预期损失:[列举具体的预期损失,如合同无效导致的商业机会损失]。
3. 间接损失:[列举具体的间接损失,如声誉损失或市场份额损失]。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计算公式
中的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计算公式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计算公式违约责任是在合同中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约责任的界定以及损失的计算,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
本文将探讨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的计算公式,以期对合同违约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一、违约责任的界定违约责任的界定主要根据两个因素:违约程度和造成的损失。
违约程度是指违约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程度,可以分为主观违约和客观违约。
主观违约是指违约方有意不履行或者故意违反合同,例如故意延迟交付货物;而客观违约则是指违约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交付。
二、违约责任的计算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计算公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公式。
1. 固定违约金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定额赔偿。
违约方如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需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给非违约方。
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按照违约程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规定。
2. 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合同履行的目的和重要性:合同的履行目的和对于受害方的重要性将直接影响赔偿金额。
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违约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受害方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住房费用并遭受时间成本损失。
(2)可预见性:违约方是否能够预见到自己的违约行为会给对方带来损失,以及受害方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够预见到可能的损失。
如果违约方能够合理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损失,那么受害方可以要求赔偿这些可预见的损失。
(3)特殊情况和特殊损失: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赔偿计算可能需要结合具体的损失发生情况。
例如,如果受害方因违约行为需要支付律师费等额外费用,违约方应该承担这些费用的赔偿。
3. 协商解决在一些违约纠纷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赔偿金额。
《民法典》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与认定规则
《民法典》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与认定规则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引言:《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其中,损失赔偿是实务中最常见的违约责任形态,也是合同领域的核心问题,其计算和认定一直是司法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
《民法典》对于原有损失赔偿认定规则进行了调整和整合,笔者梳理了违约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和五大认定规则,为实务中的具体适用提供参考。
一、违约损失赔偿构成根据《民法典》第584条,违约损失赔偿的构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二、全部损失赔偿原则《民法典》合同编确立的违约损失赔偿的原则是全部损失赔偿原则。
全部损失赔偿原则是指违约方需填补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全部损失赔偿原则对守约方的效力,包括正反两个方面。
其正面效力在于,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全部损失都可向违约方主张(包括可得利益在内),即守约方的损失能够得到填平。
反面效力在于,守约方不能通过违约损失赔偿获利,其所主张的损失赔偿额不能超过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全部损失。
换言之,全部损失赔偿原则意味着,守约方“可以”且“只能”在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范围内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全部损失赔偿原则只是为违约损失赔偿范围划定了边界,守约方的具体损失赔偿额还要通过损失计算方法和认定规则来确定。
接下来本文将分别介绍二者。
三、损失计算方法与认定规则(一)计算方法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2019年第13次法庭会议纪要指出,人民法院在确定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具体损失赔偿额时,首先要计算出损失赔偿总额。
损失赔偿总额的计算中,除了可得利益以外的损失一般比较容易认定,因为这些损失往往是既有财产的积极减少,一般来说具有相对确定的价值金额,而可得利益损失是本应增加的财产消极未增加,在实践中精确计算往往非常困难。
因此,本文着重介绍最高法二巡法庭形成的关于可得利益损失计算方法的最新意见。
违约赔偿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违约赔偿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在商业合同中,违约赔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保护措施,它旨在让受损方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于违约方而言,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违约赔偿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及其适用条件。
一、损害赔偿的定义和分类损害赔偿是针对因合同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精神或实践上的损失而进行的一种补偿行为。
根据受损程度和性质的不同,损害赔偿可以分为实际损失赔偿、利润损失赔偿和间接损失赔偿。
1. 实际损失赔偿:根据受损方因合同违约所遭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例如直接支出的费用、修理或替代产品的费用等。
2. 利润损失赔偿:根据合同履行能够获得的预期利润进行赔偿,例如合同违约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销售额或合同利润。
3. 间接损失赔偿:也称为附带损失赔偿,指的是因违约行为导致受损方发生的其他与合同违约相关的损失,例如合同无法履行导致的声誉损失、市场份额下降等。
二、具体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在确定违约赔偿金额时,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和应用。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具体计算方法:1. 实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实际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是最常见的一种,其基本原则是让受损方能够获得与违约前处于同等经济状况的补偿。
具体计算方式取决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范围。
如对于销售合同来说,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未实现的销售额或者替代产品的成本。
2. 利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利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是在实际损失的基础上加上合同能够带来的预期利润。
对于这种计算方法,需要受损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合同履行所能达到的预期利润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合同历史业绩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
3. 间接损失赔偿计算方法间接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主要是针对那些与受损方直接损失相关的损失,如声誉、市场份额等。
由于间接损失较为抽象和难以量化,其计算方法往往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适用条件和限制在进行损害赔偿计算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1. 相关证据:受损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因违约行为所带来的损失。
合同的违约损失计算与赔偿
合同的违约损失计算与赔偿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中的条款或义务时,就构成了违约。
违约行为可能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因此需要计算违约损失,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一、违约损失的计算违约损失的计算是根据违约行为给受损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协商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1. 直接损失计算: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未支付的货款、未交付的商品或服务等。
受损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或市场价值来计算直接损失。
2. 间接损失计算: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如延误造成的生产停工、市场声誉受损等。
间接损失的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停工期间的损失、市场份额的损失等。
3. 违约金计算: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的金额,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计算损失。
违约金通常是事先约定的一种补偿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协商合理的违约金金额。
二、违约损失的赔偿当违约行为导致受损方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的形式可以是经济赔偿、履行合同、返还已支付的款项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方式:1. 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最常见的一种赔偿方式,违约方应当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给受损方,以弥补其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2. 履行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受损方可能更希望对方能够履行合同,而不是仅仅支付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违约方应当履行合同并承担额外的费用或赔偿。
3.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一方已经支付了货款或预付款等,但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当返还已支付的款项给受损方。
三、违约损失计算与赔偿的争议解决在实际操作中,违约损失的计算和赔偿往往会引发争议。
当双方在计算方法或赔偿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争议:1.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争议,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的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的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
的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的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违约是在合同签订后一方无法或不愿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违背了原先双方的约定。
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而违约赔偿的计算标准和公式是决定赔偿金额的基准。
本文将就违约赔偿计算标准和公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违约赔偿计算标准1. 违约金的约定在合同中,双方可以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作为赔偿金额。
违约金通常按照合同的价值或者损失程度进行设置。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是按照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例如,违约方需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 实际损失的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那么受损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
实际损失的计算可以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指直接由于违约而导致的损失,例如合同无法按时履行导致的利息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违约而导致的其他损失,例如合同无法履行而引发的第三方索赔。
3. 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违约行为可能会有明确的赔偿标准。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违约方需要支付对方的双倍违约金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二、违约赔偿公式1. 违约金公式对于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情况,受损方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违约赔偿金额:违约赔偿金额 = 合同总价 ×违约金比例2. 实际损失公式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受损方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
实际损失的计算可以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所以违约赔偿金额的公式比较复杂。
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以下公式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违约赔偿金额 = 直接损失 + 间接损失3. 法律规定的赔偿公式在某些特定的违约行为中,法律可能规定了特定的赔偿公式。
受损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来计算违约赔偿金额。
三、违约赔偿计算的具体操作1. 明确违约行为在进行违约赔偿计算之前,首先要明确违约的具体行为和时间。
违约赔偿的损失计算
违约赔偿的损失计算合同是人们进行交易和约定的重要工具,它保障了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如若违反合同约定,就会引发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中的重要一环便是违约赔偿。
本文将探讨违约赔偿的损失计算问题。
一、违约赔偿的基本概念违约赔偿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损失产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情况。
违约赔偿具有弥补受损方经济利益的目的,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和惩罚的效果。
二、违约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违约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和违约行为的后果而有所不同。
下面将就不同种类的合同进行讨论。
1.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赔偿方式的情况有些合同在签订之初就明确约定了违约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方法。
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双方通常会约定如果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其数额由合同约定或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此时,违约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就比较明确,根据合同约定即可执行。
2. 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方式的情况对于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赔偿方式的情况,一般会适用法律进行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依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对违约方进行合理赔偿。
具体计算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合同目的的实现程度违约行为对合同目的的实现程度产生了直接影响。
如果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损失计算可以按照未能实现的预期利益计算。
(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例如运输费、律师费等。
违约方需承担这些费用的损失。
(3) 违约行为造成的间接损失违约行为可能会导致受损方产生间接损失,例如信誉受损、合作关系断裂等。
这些间接损失也应作为违约赔偿的一部分。
3. 利益丧失的损失计算在违约赔偿中,有时需要计算受损方由于违约行为而造成的利益丧失。
这时候,可以按照以下几个要素进行计算:违约前利益预期值、违约后利益实际值、违约发生的概率和违约行为的因果关系。
三、违约赔偿的限制与免责在违约赔偿中,还存在一些限制与免责的情况。
纠纷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纠纷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在商务交易和合同签订过程中,纠纷和违约是难以避免的风险。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能会遭受经济损失,而如何计算和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额度成为一项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纠纷违约损失赔偿计算方法。
一、直接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是指由于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合同履行期间的亏损、修理费用、差价和里程费用等。
计算直接损失的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以下公式:直接损失 = (A – B) × C其中,A代表违约方应履行的义务或者承诺,B代表违约方实际履行的义务或者承诺,C为计量单位或者衡量标准。
例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货物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了10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的售价为1000元。
合同约定乙方应在一个月内交付货物。
然而,乙方未按期交付,甲方不得不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电视机,每台价格为1200元。
此时,甲方的直接损失计算方法如下:直接损失 = (1200 - 1000) × 100 = 20000元二、间接损失计算方法除了直接损失外,违约行为还可能导致一些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合同方无法正常经营、遭受额外费用或者失去收益等经济损失。
计算间接损失的方法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1.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常见的计算间接损失的方法,其核心思想是根据实际成本差异计算违约方和非违约方之间的经济损失。
计算方法如下:间接损失 = 违约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成本价值–替代性货物或服务的采购价值2. 利润法利润法是一种通过计算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带来的利润损失来确定间接损失的方法。
该方法求解的是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无法使用合同带来的利润。
计算方法如下:间接损失 = (替代性销售额–违约前销售额) ×利润率三、惩罚性赔偿计算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还可以获得惩罚性赔偿,用于作为违约行为的惩罚和补偿。
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法通常根据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计算。
常用的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计算
常用的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计算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了违约。
在合同中,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损失的赔偿。
本文将讨论常用的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常识。
一、违约责任类型违约责任主要有两种类型:实际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实际损失赔偿是指违约方需要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在计算实际损失赔偿的过程中,需要对损失进行合理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违约金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种补偿方式,通常以一定比例的合同金额作为违约金的数额。
当违约发生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二、实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1. 直接损失的计算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计算:(1)根据受害方的相关发票、合同、凭证等有关文件计算损失金额;(2)依据市场价格、行业标准进行评估,确定损失的具体金额;(3)根据相关证据和专家意见,对损失进行估算。
2. 间接损失的计算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停工损失、利润损失、信誉损失等。
间接损失的计算较为复杂,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三、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当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将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作为对违约行为的补偿。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1. 固定金额的违约金合同中约定了一笔固定金额作为违约金,不受实际损失的影响。
2. 投资金额的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投资金额作为违约金。
3. 递增/递减型违约金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递增或递减规则,根据违约行为的严重程度,违约金的数额会相应增加或减少。
4. 损失倍数的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方实际损失的一定倍数作为违约金。
四、推定损失赔偿在某些情况下,实际损失很难确定,或者难以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损失的计算。
此时,法律允许推定损失赔偿,即受害方可以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按照一定比例的约定金额进行赔偿。
中的违约损害赔偿与计算
中的违约损害赔偿与计算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其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形。
在合同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常会约定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本文旨在探讨中的违约损害赔偿与计算的相关问题。
1. 违约损害赔偿的类型违约损害赔偿通常可分为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两种类型。
实际损失是指因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直接经济损失,如合同履行所需的额外费用。
预期利益损失是指违约方的行为导致对方未能获得本应获得的利益,如合同履行所带来的预期收益。
2. 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在确定违约损害赔偿时,需要充分考虑具体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情况。
以下是常用的一些计算方法:2.1 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损失的计算相对较为简单,主要是根据违约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来确定。
例如,若某合同约定在某时间交付一批货物,但违约方未能按时履行,导致对方需要以更高的价格从其他渠道采购货物,那么实际损失就是新采购的货物与原合同价格的差额。
2.2 预期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预期利益损失的计算相对较为复杂,需要通过对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分析,并综合考虑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和市场情况。
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是利用违约行为发生前后相关市场的价格差异来评估预期利益的损失。
3. 违约损害赔偿的限制在一些合同中,为了避免过高的违约赔偿损害当事人的利益,通常会约定违约损害赔偿的限额或者相关责任的免除。
这些限制通常需要经过充分的协商和明确的约定,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4. 违约损害赔偿的证明和追偿当一方认为对方存在违约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来支持其主张。
这些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支付凭证、报价表、市场行情等。
在追偿过程中,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寻求违约损害赔偿。
5. 违约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况有些合同涉及特殊领域或者特殊情况下的违约损害赔偿计算,例如建筑工程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
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金额确定
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金额确定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和非经济两种损失时,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法律中,确定违约损害赔偿金额是一项重要的课题,涉及到公平、合理和效率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针对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金额确定进行详细探讨。
一、损失的合理计算确定违约损害赔偿金额首先需要计算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损失应当是预见的、可证明的损失。
这意味着受损方应当能够证明其损失是因对方违约行为所致,并且是可以预料到的。
例如,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违约方应在一定时间内交付货物,但违约方未能按时交付,而导致受损方无法按时完成交货,那么受损方可以主张由于迟延交货所导致的生产停工、滞销等直接损失。
此外,受损方还可以主张由于对方违约行为所导致的间接损失。
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违约行为而导致的连带损失,如延误交货导致的违约方丧失其他交易机会、声誉损失等。
当然,对于间接损失的认定需要满足可预见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在计算损失时,受损方应当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这被称为损失减少原则,其目的是避免违约方承担过高的赔偿责任。
如果受损方未尽合理努力减少损失,法院可能会适当减少赔偿金额。
二、预估损失的困难确定违约损害赔偿金额的一个难题是预估损失的困难。
由于损失发生在未来,很难准确预测其具体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通常采用“损失预估规则”来确定赔偿金额。
损失预估规则是指根据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和合同对象的性质,合理预估可能会遭受的经济损失。
这种预估应当以一定的合理程度为基础,不应夸大或低估实际情况。
预估损失可以依靠相关证据、专家意见和市场价值等信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损方的权益。
三、利益补偿原则违约损害赔偿的确定还要考虑利益补偿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受损方的利益应该得到适当的补偿,而不是简单地恢复到违约前的状态。
利益补偿原则体现了对受损方的公平保护,使其在虽然受到违约行为影响的同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违约赔偿纠纷损失计算与法律救济
违约赔偿纠纷损失计算与法律救济违约赔偿纠纷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遭受损失的一方通常有权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并寻求法律救济。
本文将就违约赔偿纠纷的损失计算和法律救济进行论述。
一、损失计算在违约赔偿纠纷中,损失的计算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遭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由此所受的损失。
因此,计算损失的方式直接关系到双方权益的平衡。
在损失计算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1. 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而直接导致遭受的经济损失,如货物损坏、工程延期等。
这些损失的计算相对较为简单,一般为受损方提供的相关证据,比如维修费用、工期延长造成的工期损失等。
2. 间接损失:指因违约行为而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停工导致的生产线停产、违约方采购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等。
间接损失的计算相对复杂,需要按照市场价格、合同约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3. 合理利润损失:指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合理利润损失,如因合同履行时间延误而无法及时转售货物从而损失的销售利润。
在计算合理利润损失时,需要考虑行业特点、市场行情等因素,同时合同中的约定也会对计算结果产生影响。
二、法律救济当遭受违约损失时,受损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求法律救济。
下面主要介绍以下几种常见的法律救济方式:1. 请求履行: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即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法院判令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履行合同。
这种方式适用于受损方仍希望合同能够按照约定履行的情况。
2. 要求赔偿: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即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法院判决违约方支付损失的赔偿金。
在请求赔偿时,受损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计算损失的依据。
3. 解除合同:受损方可以依据合同法规定,请求解除合同,即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合同的效力,并要求违约方退还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协议的违约损失计算和赔偿方式
协议的违约损失计算和赔偿方式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协议是一种约定,用于规定各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一方违约时,其行为可能会给其他方带来损失。
因此,在协议中通常会包含有关违约损失计算和赔偿方式的条款。
一、违约损失计算协议中的违约损失计算是为了确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这涉及到确定损失的类型、范围和计算方法。
1. 损失类型首先,需要确定违约损失的类型。
一般而言,违约损失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间接损失。
- 实际损失是指因另一方违约而直接导致的具体损失,如合同履行成本增加、无法收回的款项等。
- 预期损失是指因另一方违约而导致的合同未能达到预期利益。
在计算预期损失时,应考虑合同对受损方未来可能获得的经济利益。
- 间接损失是指违约行为引发的非直接经济损失,如声誉损失、业务中断等。
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通常更加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2. 损失范围确定损失范围是为了界定受损方可以主张的损失额度。
一般而言,受损方有责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限制损失的范围。
例如,受损方应尽力寻找替代的交易对象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3. 损失计算方法损失计算方法是为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一种常见的方法是根据受损方实际承担的损失进行计算。
另一种方法是根据预期损失进行计算,此时需要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
二、赔偿方式除了违约损失的计算,协议还需要明确双方约定的赔偿方式。
以下是常见的赔偿方式:1. 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指以金钱形式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包括支付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损失类型和计算方法确定。
2. 违约责任豁免和期间延长在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一方在违约时可以豁免一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并延长违约方履行合同的期限。
这可以为双方提供灵活处理违约的机会。
3. 效能损害赔偿效能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赔偿方式,用于强化合同的履行义务。
当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合同所要求的效果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对其未能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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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和计算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韩洪律师提记:《合同法》在违约损害赔偿方面,确立的是完全损害赔偿原则,包括积极损失的赔偿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之所以规定在积极损失之外还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是因为如果只赔偿积极损失而不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就只能是受损方的利益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对受损方不公平,而且也纵容了违约方。
但是,合同法中的违约损害赔偿也从鼓励交易、减轻违约方过于沉重赔偿责任等方面对完全赔偿原则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那么,在法律实务中如何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关键词:违约损害赔偿积极损失赔偿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可预见性规则减轻损害规则损益相抵规则过失相抵规则一、《合同法》完全损害赔偿原则的规定《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合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条规定中“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确立了对违约损害完全赔偿原则,“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包括积极损失的赔偿又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积极损失是指因违约造成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支出。
一般包括:因为违约而得不到补偿的订约费用支出;一方对另一方作出履行后未获得的对价;因标的物交付瑕疵而要承担的全部损失;因履行迟延造成的利息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等。
积极损失的赔偿的目的是让使受损方的财产达到合同订立以前的状态。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受损方在合同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没能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损失。
与积极损失相比,可得利益损失是一种未来的、期待的利益损失,比较难以把握,法律对可得利益损失的规定比较模糊,因此,在法律实务中很多法官在判决中也不支持可得利益损失。
但是,笔者认为,仔细研究可得利益的种类、范围及特点,受损方在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可得利益损失还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二、可得利益损失的种类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式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40号)规定: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
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
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
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通知中,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把可得利益损失分成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
生产利润损失主要与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相关,例如棉花供应商没有把棉花及时提供给生产加工企业,造成生产的延误,当然就是生产利润损失,这个纯利润损失就是生产利润损失,如果受损方加工企业的财务制度比较规范根据违约方棉花供应商的违约时间和利润的比率就计算出来纯利润损失数额就是可得利益损失。
经营利润损失主要产生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例如甲有一库房出租给了乙,乙用来经营,甲、乙签了三年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了两年后甲违约收回了库房,那么乙根据前两年经营的年平均纯利润完全可计算出第三年的经营利润损失额,据此可向甲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转售利润损失主要发生于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倒买倒卖中,例如一家商贸公司从上家批发购货零卖给下家,这中间肯定有一个价差,这个价差减去一些成本支出就是可得利益损失中的转售利润损。
二、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规则和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式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40号)规定: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运用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等,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
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确立了可得利益损失认定的以下规则: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等。
具体如下:(一)可预见规则《合同法》第113条规定,虽然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可得利益损失,但是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缔约时所能预见到的因为违约所能造成的损失,这个但书就是可预可规则在法律上的规定。
实践中,要求违约方对可预见损失怎么预见?预见什么?判断违约方预见的标准是什么?具体如何计算和衡量?根据可预见规则,实践中应从以下三方面握上述问题:1.以法律规定的“缔约时”为违约方预见的时间点。
比如受损方因对方的违约造成了1000万的可得利益损失,但是,根据各方面情况认定,违约方在违约时只能预见到100万的损失,最终受损方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可得利益损失就是100万。
2.违约方要能预见到可得利益损失的类型和数额。
可得利益的类型在目前司法实务中一般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至于数额,是否精准并不重要,关键是得有一个数。
3.以合理标准认定违约方应当预见到可得利益损失的类型和数额。
“预见”属于主观世界的范畴,如何判断违约方在主观上应当预见到,是一个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违约方的认知水平、行为能力,还要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综合认定,一般认为,在同等情形下,只要一个正常人能预见到,就应当认定违约方应当预见到。
案例1,一个棉花加工厂与一个棉花供应商之间签订了棉花买卖合同,在合文本上,双方都盖了章,棉花供应商也依约支付了价款。
但是,棉花供应商因棉花涨价而违约没有履行合同,这时就可以认定违约方棉花供应商应当能预见到受损方棉花加工厂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这是因为:受损方在合同上盖的是棉花加工厂的章,作为违约方棉花供应商他在缔约时知道受损方的身份,应当能预见到,他如果违约不把棉花卖给棉花加工厂,棉花加工厂肯定要受到生产利润的损失。
但是,如果棉花加工厂购买的棉花并不是用来加工,而是用来转卖以挣取差价,这时他就不能把转售利润损失作为可得利益损失而要求棉花供应商赔偿,因为棉花供应商在缔约时只知道对方是一个棉花加工企业而不是商贸企业,不可能预见到棉花加工企业是把棉花进行转售。
因此,在适用可预见规则时,应当依据合理标准(包括身份标准)认定违约方应当预见到可得利益损失的类型和数额,如果受损方是生产企业,那么违约方应当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就是生产利润损失,而不是转售利润损失。
(二)减损规则所谓减损规则,就是《民法通则》第114条和《合同法》第119条规定的防止损失扩大规则。
《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的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这个规则不但要求受损方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而且要求受损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措施要合理,减损措施应当是受损方根据当时的情况可以做到且成本不能过高。
否则,应当根据减损规则,从受损方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减去不应当扩大的损失。
适用减损规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须一方违反合同。
一方已违反合同,是指违反合同是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的,另一方受损方的行为并非是促成违反合同发生的原因。
若受损方的行为也为造成违反合同的原因,则应适用过失相抵规则,而不适用减损规则。
第二,须受损方应及时采取措施。
受损方应及时采取措施,是指受损方有及时采取措施的义务,如无采取措施的义务则不必采取措施。
受损方有无采取措施的义务应视法律规定、交易观念和社会公德的要求而定。
例如,一方交付不合格的货物,另一方以货物不合格为由拒收的,应对拒收的货物妥善保管。
第三,须受损方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受损方须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而没有采取,即受损方在未及时采取措施上是有过错的。
若受损方虽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但在客观上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则受损方在未及时采取措施上是无过错的。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适用减损规则。
第四,须扩大的损失与受损方未及时采取措施之间有因果关系。
若“扩大的损失”不是因受损方未及时采取措施而造成的,则不能视为扩大的损失,不能适用减损规则。
实践中一般从两个方面判断受损方根据减损规则所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合理:第一,受损方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时的成本费用是否合理。
案例2,南方一个批发羊毛商的商贸公司(甲方)和内蒙的一个羊毛生产基地(乙方)签订了一个羊毛购销合同,约定每公斤羊毛的价格是300元,在合同签订的文本上甲方盖了商贸公司的章。
甲、乙签订合同后,甲公司又和南方一个羊毛被生产企业(丙方)签订了一个羊毛买卖合同,约定甲卖给丙的羊毛转售价格是每公斤400元。
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因内蒙的羊毛价格上涨,于是违约不供给甲方羊毛。
这时甲方再到内蒙其他羊毛基地去购买,发现羊毛价格已涨到每公斤500元。
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没有花500元的价格从内蒙去另购羊毛来弥补损失,就不应当认为是没有积极采取合理的错施导致损失扩大,因为他要防止对丙方出现违约损失,成本费用过高。
甲方可以转售利润损失为可得利益损失向乙方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第二,受损方在违约方违约后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时是否尽心尽力。
(三)损益相抵规则损益相抵规则是指,当受损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益时,应当从其所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减去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利益。
该规则确定了受损方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应当指其因为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净损失”。
通常而言,从受损方主张的可得利益损失中被减去的获益包括:标的物的残余价值、本应支付的因违约行为的发生而免予支付的费用、受损方本应缴纳的税收等。
《合同法》没有直接规定这个规则,但在合同违约的法律实务中,法院普遍运用这个规则来计算受损方可得利益损失额。
(四)过失相抵规则《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损方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但是,131条所规定的是侵权责任中的过失相抵,过失相抵规则在我国合同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违约责任中,过失相抵规则能否适用,目前的司法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是持肯定态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