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发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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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发运管理制度
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药品发运全过程,保证药品在发运过程中的质量。
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料药及制剂成品发运的全过程。
职责:仓库成品管理员负责执行,仓库主任、QA负责监督。
内容:
4.1原则:药品发运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经济的原则。
4.2 运输的基本要求:需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如适应各类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运输工具、防护设施,在药品运输过程中,应针对运送药品的包装条件及道路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药品的破损和混淆。特殊管理药品和危险品的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需根据运输路途的距离,规定相应的运输方式、防护措施、运输时间。
4.3成品发货:
4.3.1成品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保证发出药品能够按照批号进行准确的追踪,必要时可将售出药品及时、完整、准确地召回。在遵循出库原则时,考虑客户的需求,但需做到所发出药品的批号相对集中。
4.3.2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成品才能发货:
A、产品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放行;
B、产品在有效期内,且距效期三个月以上;
C、关于原料药成品,还需符合与客户签订的质量协议和/或采购质量标准;
D、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
4.3.3成品发货前的复核:对于整件产品应注意检查包装的完好性,对于拆零药品应逐品种、逐批号对照产品发货订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合箱发运,同时,需注意一个合箱只能装两个批号的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另外,还应在合箱外标签上,注明全部的批号。当发现药品外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及超出有效期的,应及时停止发货,并及时向仓库主任报告。产品出库时,成品发货人员还应认真对产品发货订单和发货实物的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随货同行的资料如产品检验报告书和产品销售清单等是否与实物一致,核对无误后,方可将成品运至发货区,准备装货。
4.3.4成品发货装货:药品搬运过程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装运药品应标识清晰、包装牢固、数量准确、堆放整齐,不得将药品包装倒置、重压,堆放高度要适中。另外装货前还应检查运输车厢内是否干燥,没有大量尘埃、油污等,否则不得装车。
4..4成品运输
4.4.1成品运输过程应保持标识完整,清晰可辨。应能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储存条件符合产品的储存条件,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4.4.2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泄露、破损、盗窃及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