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公共交通规模汕头市
汕头交通发展
跃动汕头——改革开放以来的交通变化开放30年来,汕头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日臻完善,形成了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一条条路基狭窄、凹凸不平的土路不见了,机场、铁路、高速公路……一个个从陌生到熟悉的名字,在汕头大地划出轨迹。
如今,一个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骨架,县乡道为支脉,连接城乡,贯通周边,水陆兼备,纵横交织、四通八达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已经形成,而汕头人正依托这些便捷的交通手段通往世界。
改革开放初期,在不到10平方公里的建成区中,“四永一升平”和一条外马路便涵盖了汕头市区,各种市政设施十分落后,当时从西堤码头到汕樟路就是最繁忙的交通街区,汕樟路以东就成了郊区,而且很多是土路、沙路。
30年的改革开放,汕头市道路实现了路路畅通,并且形成东西向的海滨路、中山路、长平路、金砂路、金湖路、黄河路与南北向的汕樟路、金新路、东厦路、金环路、天山路、衡山路、泰山路以及中泰、金泰立交桥等城市主干道,和由机场路、大学路、国道324线潮阳路段、金凤路桥工程等出入口道路组成的纵横交错的路网。
1995年和2002年,汕头市分别建成了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汕汾高速公路,使汕头市融入全省一天经济圈。
同时先后三次全面改造国道324线、国道206线,使汕头境内国道全部改造为一级公路。
据统计,30年来汕头市公路建设共投入资金130亿元,比前30年增长70倍;并先后新建和改造高等级公路里程1200公里。
目前,汕头市境内除沈海高速公路、国道G324线和G206线为一级公路外,省道S232潮汕线等10条省道有62%的里程,也为二级以上公路。
全市公路通车里程3735公里,比改革开放前增长4.5倍;公路密度已达到181公里/每百平方公里,从全省倒数第四位发展到排名第三位。
因受汕头海湾的阻隔,从1905年起依靠汽车轮渡渡运车辆,车辆过海极不方便,成为制约汕头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把解决过海交通列为解决交通瓶颈的头号工程,千方百计争取上级支持,于1995年建成了汕头海湾大桥。
汕头经济特区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
汕头经济特区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发文字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发布部门】汕头市政府【公布日期】1996.12.30【实施日期】1996.12.3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汕头经济特区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周日方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汕头经济特区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前款所称的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人行地下通道、隔离带、绿化带、路肩、路坡、广场等;桥梁包括:立体交叉桥、高架路、隧道、人行天桥等。
第三条凡在特区范围内从事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养护管理并重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建局是特区城市道路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
各区城建部门负责本区域内25米以下(不含25米)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
公安、规划、城管、物价、财政、工商、环保、环卫、邮电、电力、交通、公路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城建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根据特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组织城建、规划、公安等部门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城建局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城市道路建设和维护资金,应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同时,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受益单位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其征地和拆迁的补偿安置,按特区有关规定执行。
汕头实地调研报告
汕头实地调研报告汕头市是广东省辖市,位于广东东部沿海,东临南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之一。
为了深入了解汕头市的经济发展、人文环境和城市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本次实地调研采取了走访、观察、访谈等方式,制作了本报告。
一、经济发展:1. 产业结构:汕头市的产业结构以制造业为主导,特色产业为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和石化等。
电子信息产业园区规模庞大,吸引了众多企业和高科技人才。
2. 经济增长:经过多年的发展,汕头市的经济不断增长,GDP保持较高增速。
同时,城市还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和企业家,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人文环境:1. 教育资源:汕头市拥有一流的教育资源,包括多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
而且,市内还有多个高水平的中小学,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
2. 建筑风格:汕头市的建筑风格独特,融合了中西方文化元素。
许多建筑物具有浓厚的潮汕特色,体现了地方文化的独特魅力。
三、城市建设:1. 城市规划:汕头市注重城市规划,不断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和环境。
市中心区域有着宽阔的道路和现代化的建筑,整洁优美。
2. 公共交通:汕头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发达,包括地铁、公交车和出租车等。
公交车线路覆盖面广,方便市民出行。
四、对策建议:1. 打造特色产业:汕头市可以进一步发展电子信息和机械制造等特色产业,通过加大技术创新和招商引资力度,提升产业的竞争力。
2. 加强人才培养:汕头市应该加强高等教育的质量和影响力,培养更多的高级人才,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 高标准城市规划:汕头市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注重生态环保和文化传承,塑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形象。
综上所述,汕头市在经济发展、人文环境和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和提升。
相信在有关部门和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汕头市的未来会更加美好。
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9月28日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9月28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场环境第三章政务服务第四章法治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汕头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持续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
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6.28•【字号】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施行日期】2018.10.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6月28日汕头经济特区公园广场条例(2018年6月28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服务和使用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园广场事业健康发展,发挥公园广场的公共服务功能,满足公众休闲、文化、娱乐、健身的需要,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公园广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服务使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风貌区等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园,是指向公众开放、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环境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传承文化、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的公共活动场所,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
本条例所称广场,是指由建筑、道路或者绿化带围合而成,配置一定的公共设施,具有一定的公共绿地规模和景观设施,供公众游憩、健身、娱乐或者进行纪念、集会、避险等公共活动的开放性空间。
第四条特区公园广场事业发展,应当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服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汕头经济特区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汕头经济特区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06•【字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汕头经济特区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4月2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0日起施行。
市长郑人豪2015年5月6日汕头经济特区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提高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效益,预防腐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集中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进行的公共资源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对集中在各区(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的公共资源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是指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被授权组织所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
本办法所称机关,是指特区范围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机关及单位。
第四条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遵循管办分离、规范运行、加强监管、统筹推进的原则,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第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是特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
第六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管办”)是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的统筹管理,以及市交易中心建设、管理的指导和协调。
第七条市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以下统称“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办理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相关审批、核准、备案(以下统称“批准”)业务,依法对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实施行业管理。
(完整word版)汕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汕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二〇一〇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乡规划编制 (1)第三章建设用地管理 (5)第四章建筑工程管理 (28)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45)第六章城市防灾 (65)第七章城乡规划勘察测绘 (70)第八章附则 (73)附录一汕头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框图 (74)附录二名词解释 (76)附录二计算规则 (7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汕头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汕头市区范围。
其中,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技术指标适用中心城区(包括金平、龙湖、濠江区)和澄海、潮阳、潮南区的区治所在地;建制镇、村庄按国家和省关于村庄、集镇的规划管理规定执行并参照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未予明确的,按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四条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并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管理需要,汕头市区划分为特别控制区和一般建设区。
特别控制区是指旧城区、历史风貌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中心城区的村民集居点。
特别控制区范围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
城市特别控制区以及市人民政府认定区域的规划建设确需突破本规定技术指标的,必须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拟定规划条件,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否则不得进行项目设计、审批、建设。
第二章城乡规划编制第六条汕头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研究等。
第七条城市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等。
各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相应的专业规划。
第八条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在编制镇总体规划前,须先制定镇总体规划纲要,作为编制镇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的依据。
广东省汕头市简介
广东省汕头市简介世界百强港口城市,拥有亚洲第二大的南澳风电站,国家级电动汽车试验基地,中国扬琴研发中心南方基地,中国游泳队南方训练基地,国际海缆登陆站,海峡西岸经济区南翼中心城市,粤东政治,经济中心城市,是中国大陆唯一一个拥有内海的城市。
行政区类别:地级市,经济特区,较大的市汕头大事记1981年10月16日,国务院批准在汕头市郊龙湖划出22.6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汕头经济特区。
1983年7月13日,汕头地市合并,汕头市为省直辖市,下辖揭阳、饶平、澄海、南澳、潮阳、普宁、惠来、揭西、海丰、陆丰、潮州市等10县1市及安平等5区。
1983年7月20日,汕头被列为开放城市。
1984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的区域面积扩大为52.6平方公里,分龙湖和广澳两片区。
1990年2月8日,汕头市授予李嘉诚、庄世平先生“荣誉市民”称号。
汕头大学举行落成典礼。
1991年4月6日,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从52.6平方公里扩大到234平方公里。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决定把潮州和揭阳分出汕头市,从此潮汕地区分为三个城市(汕头,潮州,揭阳)。
1997年7月20日,广梅汕铁路全线贯通。
1997年8月6日,第一届国际华人物理学大会在汕头举行。
400多位华人物理学家与会。
1998年10月22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莅汕头考察。
1998年6月3日,世界上投资规模最大、长度最长、途经国家最多的国际海缆系统——亚欧国际海底光缆在汕头登陆。
2000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授予汕头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称号。
2000年9月,汕头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通过“国检”验收。
2001年2月26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汕头市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快汕头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研究如何整治好汕头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2001年5月16日,市委书记李统书在市委常委扩大会上提出“重建信用重塑形象是新世纪汕头的生命工程”。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协调会在汕头召开。
汕头市
汕头市境内大部分属亚热带,处于赤道低气压带和副热带高气压带之间,在东北信风带的南缘。汕头市地处 亚欧大陆的东南端、太平洋西岸,濒临南海。冬季常吹偏北风,夏季常吹偏南风或东南风,具有明显的季风气候 特征。北回归线从汕头市区北域通过。
汕头市温和湿润,阳光充足,雨水充沛,无霜期长,春季潮湿,阴雨日多;初夏气温回升,冷暖多变,常有 暴雨;盛夏虽高温而少酷暑,常受台风袭击;秋季凉爽干燥,天气晴朗,气温下降明显;冬无严寒,但有短期寒 冷。汕头市年日照2000~2500小时,日照最短为3月份。年降雨量1300~1800毫米,多集中在4~9月份。年平均 气温18℃~22℃,最低气温在0℃以上;最高气温35℃~38℃,多出现于7月中旬至8月初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 制期间。冬季偶有短时霜冻。汕头礐石大桥
1980年7月,撤销金砂公社,设立金砂区。以原金砂公社及其所属全部生产大队、生产队,原公园区金砂街 道及其所辖居委会,陵海街道所辖三让、中山路尾居委会,新石大队所辖第一、第二生产队,汕樟街道所辖东风 居委会作为金砂区的行政区域。此时汕头市区共设置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金砂区、郊区5区,辖18个街道、 1个镇、5个公社。
根据政府官显示,汕头市南澳岛是广东省第一大岛,由于海峡的喉道效应和迎风地形的突起受到的动力抬升 作用,使南澳岛具有十分丰富的风力资源,有“风县”之称,成为全国三大风力发电场之一。
其年平均风速8.54米/秒,年有效风速累计时数7215小时和年平均有效风能功率密度678瓦/平方米;尤其是 东半岛果老山的平均风速高达10.14米/秒,计得年平均风能功率1153瓦/平方米,其风速之大在全国所有风场中 名居首位,其风能之强高于北欧、北美100~500瓦/平方米的均值,风场电力资源实测值达到世界气象组织对全 球风能资源划定10个等级的第7等级。荷兰风能专家在该岛考察,誉“南澳风况属世界最佳之列”。
汕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建设规划
汕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及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郑州目录1 轨道交通规划概况 (1)2 规划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 (8)3 规划的相容性和协调性 (8)4 环境与资源承载力评价 (12)5 社会环境及诱发、积累环境影响分析 (15)6 轨道交通环境影响预测 (17)7 意见和建议 (17)8 评价总结论 (21)1 轨道交通规划概况(1)线网规划:汕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远景由10条线路组成,其中1、2、3号线为城市骨干线,1号线支线、4号线、5号线和6号线为城区辅助线,城市骨干线和城区辅助线线路总长166km;R1、R2、R3号线为市域线,线路总长85.4km。
全网线路全长251.4km,共设置车站137座,其中换乘站15座。
全网设置综合维修基地2处、车辆段7处、停车场3处。
轨道交通系统制式拟采用跨座式单轨。
2016年9月24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以汕府函[2016]217号文对《线网规划》进行了批复。
(2)建设规划:近期建设项目由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组成。
其中1号线正线长度20.2km,设站18座,自汕头大学至汕头站;2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长度16.2km,设站13座,自澄海北至时代广场;3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长度20.6km,设站13座,自莱芜围至汕头站。
建设规划总长度57.0km,设站44座。
1号线西起汕头大学,自烟汕线与科技园一路交叉口附近起,沿烟汕线向西至规划路折向南,沿规划路向南至青年路后折向东南,沿青年路行进至鮀济,后沿鮀济东侧规划路行进至牛田洋开发区后线路折向东,经汽车总站、沿金砂西路、金砂中路、金砂东路东行,上跨汕樟路、东厦南路、金环南路、华山南路、天山南路、衡山路、嵩山南路、黄山路后至金泰立交桥后折向北走行至1号线终点汕头站。
线路全长20.16 km,全部为高架段,共设车站18座,全部为高架车站。
2号线一期自澄海区登峰路与福昆线交叉口起,沿福昆线向东南行进,经澄海中心区、澄海客运站、外砂镇、正大体育馆等,至天山南路后沿其向南行进至黄河路后折向西沿黄河路行进,至金环南路路口折向南,沿金环南路走行至2号线一期工程终点时代广场站。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主要内容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字体:小大】【打印文章】一、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1、本规划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1)市域范围为汕头市行政辖区,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总面积约2245平方千米。
(2)中心城区范围由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以及塔岗围填海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83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是汕头市行政辖区范围。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三、城市发展目标结合汕头特点,坚定改革创新,探索根植性发展、精致型开发、包容性增长发展模式,承担好在新一轮发展周期中,试验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特区职能,将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良和潮汕文化特色浓郁的潮人都会、精致汕头、滨海国际化山水人文都市。
四、发展策略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新型城镇化。
具体包括:1、以“组团式生态带形都市”和“有机生长”为核心的空间发展策略;2、“精益经济”产业发展策略;3、“精巧系统、精细人性、精明精准设施和精密智慧管理”的交通发展策略;4、基于现代化治理模式的规划实施策略。
五、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性质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国家经济特区,粤东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枢纽;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基地;粤东新兴产业和精细制造业基地;粤东金融、商贸、信息、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中心;粤东文化、教育、科技研发和医疗、体育中心;粤东旅游服务中心。
六、城市规模规划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650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12万人。
规划期末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0平方千米左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501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205平方千米。
七、市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市域城乡空间结构为“1心6组团”生态带形都市+“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其中:“1心6组团”以金平-龙湖城区为核心,依托带形都市交通走廊串联和构建濠江、潮阳、潮南、澄海、东里-盐鸿和南澳六个紧凑型的城市建设发展组团;“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指澄海西部、潮阳西部和潮南南部三个片区。
汕头公交规划3(现状调查与分析)
3.现状调查与分析3.1.调查目的为配合汕头市公共交通规划,全面掌握汕头市交通现状,特别是交通需求特征、道路交通状况、公交客流分布等情况,从交通供需两方面分析和评价汕头市公共交通现状,并指导远期交通需求特征和规模的预测。
3.2.汕头市公共交通基本情况汕头市从1953年12月成立第一家公交公司——汕头市公共交通公司以来,从1条线路、2台公共汽车发展至今,截止2004年3月,已开通36条公交线路,营运线路里程507公里,投入车辆435辆(折合495标台),到2003年共运送乘客7168万人次。
截止2004年3月,有经营企业8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3家,中外合作企业1家,有限责任公司4家。
8家企业累计注册资金4229万元,职工总数1192人,离退休人员266人;资产总额12752万元,负债总额4195万元,资产负债率38%,净资产8556万元;到2003年底,营运收入达7922万元,亏损578万元。
3.3.调查方案简介为配合汕头市公共交通规划,全面掌握汕头市公共交通供需特征,于2002年1月至3月底进行调查工作。
由同济大学制订调查方案,汕头市交通局具体组织安排,汕头市统计局城调队和各公交企业配合展开。
调查工作共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公交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走访调查●汕头市公交车客流跟车调查●汕头市城镇居民出行调查2004年初,由于汕头市行政区划的变动,为全面掌握行政区划变动后的汕头市公交情况,同济大学再次对汕头公交开展了调查工作。
由同济大学制定调查方案,汕头市交通局具体组织安排,汕头市各公交企业配合展开。
本次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部分:●公交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走访调查●汕头市公交车客流跟车调查●汕头市站点问卷调查2005年5月,为了深入汕头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同济大学对潮阳潮南、澄海和市区南岸开展了调查工作。
调查方案由同济大学出具,汕头市交通局具体安排,对各区相关企业进行了访问调查,并在实地进行了考察。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2020年修正)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31日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2013年8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12月31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一节巡游车经营管理第二节网约车经营管理第三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管理第三章客运服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巡游车客运服务第三节网约车客运服务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保障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具有合法营运资格,按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以行驶里程、时间计费的七座以下乘用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行业融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特区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区(县)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执法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汕府[2008]79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08〕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四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多年来,我市致力于加强城市管理,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东省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
但由于行政区划调整等诸多因素,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现状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标准相比,与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的要求相比,与建设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城镇群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期望的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现就建立我市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1、城市管理是政府对城市规模、城市设施等系统的开拓以及城市功能完善过程的管理行为,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管理水平体现了一个城市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执政能力,是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2、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发挥城市建设的投资效益,优化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的重要保障。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汕府[2013]129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汕府〔2013〕129号)《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市级规划》)已于2012年7月8日通过国务院审批(批准文号:国函〔2012〕80号)。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我市应再增加耕地保有量800公顷,基本农田1847公顷,并在《市级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区(县)、镇(街道)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了国务院的要求,更新完善后的各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国土资源厅发文进行了确认(确认文号:粤国土资规划函〔2013〕2224号),我市也相应对《市级规划》中涉及的相关规划成果进行了更新完善。
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市级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图件予以公布,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市级规划》是汕头市至2020年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本《市级规划》,其他有关规划的编制应与《市级规划》互相衔接。
附件:1.《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3.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汕头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2日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汕头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第二节规划编制依据第三节规划期限与范围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主要结论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第四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第二节规划编制原则第三节规划主要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用地总体结构调整第二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第四节其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保障生态用地第二节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第四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第六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第三节各区(县)土地利用规划导引第七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及质量建设第二节整理开发补充耕地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第八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第一节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第二节新增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第一节优先安排生态建设用地第二节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第三节构建生态功能区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规划范围与用地规模第二节用地布局第三节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第四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持规划的稳定性第二节强化规划执行力度,落实规划目标第三节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第四节利用现代科技,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第五节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附表1 汕头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附表2 汕头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汕头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汕头市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2006-2020年汕头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各区、县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附表7 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8 汕头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9 汕头市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1.汕头市区位图(略)2.汕头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3.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4.汕头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略)5.汕头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略)6.汕头市土地整治规划图(略)7.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略)8.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9.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汕头市位于广东省沿海东部,台湾海峡西岸,地处潮汕平原的核心地带,是经济特区、著名侨乡、粤东城市群中心。
汕头市简介
汕头简介汕头市位于广东省东部,韩江三角洲南端,历来是粤东、赣南、闽西南一带的重要交通枢纽、进出口岸和商品集散地,素有“岭东门户、华南要冲”的美称,全国最早开放的经济特区,是全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和南方重要港口城市,是沿海开放城市和著名侨乡。
中文名称:汕头外文名称:Shantou、Swatow、スワトウ别名:鮀城行政区类别:地级市、经济特区所属地区:中国华南广东省下辖地区:金平、澄海、潮阳、潮南、南澳等政府驻地: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8号电话区号:(+86)0754邮政区码:515000地理位臵:广东省东南部、粤东中心面积:2064平方公里人口:2008年总人口506.57万人方言:潮汕话气候条件: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机场:揭阳潮汕机场、汕头外砂机场火车站:汕头火车站车牌代码:粤D市花:金凤花著名高校:汕头大学城市地标:汕头海湾大桥、汕头礐石大桥等汕头拥有亚洲第二大的南澳风电站,国家级电动汽车试验基地,中国扬琴研发中心南方基地,中国游泳队南方训练基地,国际海缆登陆站。
行政区类别:地级市,经济特区,较大的市地理位臵汕头市,别名“鮀城“,处于“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经济圈的重要节点,是三角、珠三角和海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峡西岸经济带的重要连接点,拥有亚太地缘门户的独特区位优势。
汕头港临近西太平洋国际黄金航道,距香港、台湾高雄均不足200海里,位于东经116°14′至117°19′,北纬23°02′至23°38′之间,韩江三角洲南端,东北接潮州饶平,北邻潮州潮安,西邻揭阳、普宁,西南接揭阳惠来,东南濒临南海。
市区距香港187海里,距台湾高雄180海里。
地理人文特点一是濒临南海,自然条件优越。
全市海岸线289公里,市区距香港187海里,距台湾高雄180海里。
北回归线横贯全境,属亚热带海洋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全年平均气温在0度以上。
二是华侨众多,与海外交往密切。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5•【字号】汕府办[2010]171号•【施行日期】2010.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汕府办[2010]1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一O年十一月五日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 [2009]14号),设立汕头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税费改革涉及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能。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的协调发展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负责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铁路、航道、航标、救助、打捞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涉外运输、节假日旅客运输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收费公路和组织实施地方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论汕头公共交通发展策略
论汕头公共交通发展策略作者:洪彦思来源:《中国市场》2021年第19期[摘要]文章通过对汕头市公共交通情况、管理现状等方面内容的研究和思考,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做法,从“政府层面”“公交公司层面(供给侧改革)”及“科技、模式创新层面”这三个层面提出符合该市客观情况的公共交通发展策略及具体措施,希望能对推动汕头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公共交通;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供给侧改革[DOI]10.13939/ki.zgsc.2021.19.015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途径主要是以政府主导为主,多方参与为辅的发展模式,结合汕头市的客观因素及实际情况,汕头公共交通发展策略应从“政府层面”“公交公司层面(供给侧改革)”及“科技、模式创新层面”这三大层面立体式开展,下面分别叙述。
1 政府层面1.1 投入1.1.1 基础设施建设应设立城市公交建设专项资金,投向公交专用道、站台、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使整体路网效能最大化,在持续完善道路基础设施的同时应注意把握好四个关键点,即整体路网效能关键在于协调、骨干路网通达关键在于节点、支次路网便捷关键在于连通、解决混行交通关键在于分离。
1.1.2 公交补贴公交事业具有公益性、社会性以及服务性的特点,社会效益明显而经济效益不明显,在运营期间出现亏损是正常现象,故应建立规范、可持续的公共财政补贴制度及补偿机制来扶持公交发展。
同时为改变市民出行习惯,亦不妨考虑学习广州直接对乘客进行补贴的做法,具体补贴程度等可根据我市财政负担能力等实际情况灵活设定,这将激励更多市民出行时能首选公共交通工具。
在政策支持、财政扶持的同时,进一步促使公交事业的发展走向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让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有机结合,既确保公共产品的供应,又促使公交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更有效实现市场资源在公交行业的优化配置。
1.1.3 建立公交建设融资平台传统的融资模式难以满足新时期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需求,故应拓宽投融资渠道并推进公交投融资体制改革。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2019修订)
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2019修订)【发文字号】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发布部门】汕头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12.30【实施日期】2020.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12月30日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2012年10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30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引导绿色出行,保障城市公共汽车安全有序运营,保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特区范围内城市公共汽车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监督活动。
第三条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发展,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先发展、安全便捷、节能环保、服务公众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特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城市公共汽车交通工作的重大问题。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金平、龙湖、濠江区范围内的城市公共汽车运营监督管理工作;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以下简称区(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公共汽车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协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10月29日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2014年10月29日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第三节建设用地规划第四节建设工程规划第五节临时建设规划第六节村庄建设规划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和管理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1—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城乡规划,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镇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精致建构,优化空间布局结构,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彰显滨海山水特色和潮汕传统风貌,提升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
第四条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及时公布,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未经公布的城乡规划,不得作为城乡规划管理和建设的依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特区城乡规划工作。
特区实行规划委员会制度。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范等重大事项,应当经规划委员会审议。
规划委员会委员应当体现广泛性,由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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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公交发展规模和客流预测流程表6-1.汕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分指标资料来源: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6汕头市公共交通规模预测6.1预测方法和流程技术路线:以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为背景假设,根据人口发展分布、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布局,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预测不同规划年限的全方式客运需求;然后从供应的角度出发,同时考虑影响出行方式选择的交通发展政策,在期望的公交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分析不同规划年限的公交客运分担率;以土地利用布局规划为依据,预测公交客流的分布特征;在此基础上,确定公交客运需求和发展规模,指导公交线路规划和站场规划。
公交发展规模和客流预测流程见图6-1。
6.2背景假设6.2.1城市发展目标近期目标:《汕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汕头市“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总量明显增加,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形成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区域性中心,形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基本构架,成为国内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之一。
2007年,全市GDP达到850亿元,年均递增11%左右,人均GDP17000元。
城市化水平达到50%左右,经济特区达到90%左右。
初步形成1座特大型城市、2个大型城市、10座中型城市、15座小城市构成的市域城市群。
中期目标:《汕头市经济特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规划纲要1999~2008年》提出力争到2008年,把汕头经济特区建设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与港澳台密切合作、与国际经济紧密联系的外贸出口基地;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形成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粤东区域中心,形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基本构架;总体上实现经济繁荣、结构优化、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为粤东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起示范、带动作用。
力争2010年GDP达到1200亿元,人均GDP达到25000元左右。
远期目标:将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环境优良、优美宜人的园林海滨城市,争取成为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和一定区域性国际影响的港口和特区城市。
基本结论:为了符合汕头市城市发展目标,将汕头市建设成为国内最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市之一,需要建立完善的公交客运系统,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生产和活动。
表6-2.规划区城市总人口预测表资料来源: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6.2.2人口规模人口现状分析。
市域人口:指汕头市中心区及潮阳区、澄海区、潮南区、南澳县的总人口,2000年市域总人口498.8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85.83万人,暂住人口40万人。
市区人口:现状市区由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组成,2000年全市总人口135.8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18.71万人。
汕头市区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89.49万人,农业人口29.22万人;市区暂住人口约18.55万人。
外砂镇、新溪镇户籍人口13.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0.96万人,暂住人口约1万人。
则本次规划区范围内总人口151.21万人,城市人口为110万人(含规划区内非农业人口、暂住人口),暂住人口占全市城市人口比例为19.29‰,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化水平为72.46%。
根据汕头市区1992至1998年的统计,七年间市区人口的机械增长总人口7.56万人,年均增长1.08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为10.69‰,年均增长1.01万人。
根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预测到2020年,中心规划区范围(含外砂镇、新溪镇)户籍总人口为185.91万人(含自然增长人口和机械增长人口),20年间规划内人口年均增长率为17.15‰,其中年均自然增长率为6.75‰,年均机械增长人口为1.65万人。
中心规划区城市总人口预测见表6-2。
中心规划区范围内在各规划年限城市实际居住人口(含规划区内非农业人口、暂住人口)的数量:近期(2007年):140万人;中期(2010年):150万人;远期(2020年):190万人。
基本结论:人口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是城市客运需求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6.2.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汕头市东南面海,境内三条带状的以山体为主的生态敏感区与城镇密集的地带均匀相间,并且由于不同的历史、自然、交通条件及经济基础,目前已形成了以324国道为导向,以汕头市主城区为极核,连接澄海区与潮阳区两大中心区的城镇发展轴。
规划将形成以汕头为核心,潮阳、澄海为次中心,等级规模结构合理的城镇连绵带,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形成“一主两次两辐射”网络化发展轴线系统。
主轴(峡山—潮阳—汕头—澄海—东里)几乎串联了目前汕头市域的所有重要城镇,自然条件优越,又得交通先行之利,经济实力雄厚,城镇建设水平也较高,是全市的运行大动脉,未来仍将作为重点发展地带。
该轴线功能体系完整,以汕头为中心,呈明显的梯度扩散的职能结构。
基本结论:市域城镇体系的规划,决定了汕头市公交线网的潜在的服务范围;特别是沿“主轴”方向,利用合理的公交线网结构,有效引导城市形态的发展。
6.2.4市域城乡协调发展规划《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市域用地发展模式,将市域用地划分为都市核心区、城镇密集区、开敞区和生态敏感区四种类型。
图6-2 规划区空间结构图南岸区域性综合中心南滨地区北岸11街区茂洲西区区域性综合中心,市级文化与教育科研中心鮀浦小公园、人民广场特色旅游、商贸和行政中心体育、博览、文化娱乐大型设施商务和会展中心,信息、商业与社会服务,行政办公东区新城综合中心,滨海景观重点塑造地区,市级新型产业服务中心新溪图6-3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示意图都市核心区是指已经形成或将要形成的规模大、聚集度高、中心地位和作用突出的市区化区域。
主要包括汕头中心规划区、连同周边外砂、新溪、庵埠等城镇乃至澄海、潮阳区的区域。
城镇密集区由不同等级、规模的城镇在一定地域内聚集而成,各城镇间距离较小,市镇密度较大,以便捷的交通网络联系在一起,单独或共同承担一定的区域职能。
主要指沿交通干线尤其是324国道呈现状分布的各级城镇区域。
开敞区主要指以农业为主的包括小城镇、村落、农田、水网、丘陵等用地的地区,区内聚居点密度较小。
生态敏感区指对市域总体或局部生态环境起决定性作用的大型生态要素和生态实体。
基本结论:城乡协调发展,特别是都市核心区对公交一体化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2.5 城市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分析6.2.5.1 规划区既有空间结构规划区,即主城区由隔海相望的南岸和和北岸组成,北岸由金平区、龙湖区和新东区构成,总面积227.73平方公里,其中新东区由外砂和新溪组成,面积56.46平方公里,现为龙湖区所辖。
南岸分为濠江区,总面积165.91平方公里。
各片区空间结构如图6-2所示。
6.2.5.2 城市空间布局发展策略依据汕头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汕头市域空间发展策略如下:● 扩大汕头城市建设空间范围; ● 形成汕—潮—澄有序发展的格局; ● 建立汕—澄城镇空间统一发展格局。
6.2.5.3 主城区空间布局策略在整个市域空间布局策略的前提下,主城区空间发展重点应有所侧重,强调片区发展的自身特色和其在主城区所承担的必要职能。
● 近期:城市建设应以完善北区的各项功能和盘整闲置用地为重点,加强新东区的用地控制;● 中期:有重点地开发建设新东区,南区开展以港口为依托的各项建设,借助潮汕机场建设的契机,全面开发西区沿路的建设;● 远期:继续完善整个北区的配套建设,全面启动牛田洋的开发建设,并根据南区的自身特点,全面开发南区。
表6-3. 不同规模城市人均出行次数资料来源:《深圳公共交通总体规划》(1997)。
表6-4. 部分城市居民出行率表6-5. 汕头市规划年限居住人口人均出行率(单位:次/日)表6-6. 部分城市流动人口比例和日出行次数表6-7.汕头市城市客运规模预测表(单位:日)6.2.5.4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在空间总体布局上,汕头需要在比目前更大的行政区范围内,形成“一市两城、多组联片”的格局。
北岸城区形成由新津河、梅溪河、大港河所分隔的“多组联片式”用地布局结构;南岸城区形成围绕礐石、青云岩、东山,中间为濠江的“环状组团式”用地布局;规划区形成“一主四次”的多中心模式结构。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示意图可见图6-3。
6.3 城市客运规模预测6.3.1 人均出行次数预测城市客运规模由城市的居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总量决定。
其中,居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出行习惯不同,所以确定城市客运规模的关键在于确定居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平均日出行次数。
● 城市居住人口国内20余座城市的调查表明,大城市的人均出行次数明显低于中小城市。
不同规模城市人均出行次数情况见表6-3。
本次居民出行抽样调查发现,目前汕头市城镇居民人均出行次数为2.47次/日,比较1995年汕头市城市交通规划调查得到汕头市北岸建成区人均出行次数2.63次/日,略有下降。
在规划期内,汕头市人口将达到140万(近期)、150万(中期)和190万(远期),属于特大城市的行列。
根据我国不同规模城市人均出行次数的平均水平,与其它城市类比分析(见表6-4),可粗略地判断,随着人口地增加,人均日出行次数将呈下降趋势。
由此,预测汕头市不同规划年限的城市人口的人均出行次数见表6-5。
● 流动人口研究表明,一般中心城市的流动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4到1/5之间,流动人口出行率一般为3.0~4.0次/日。
(部分城市流动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和平均出行率见表6-6)。
结合汕头市的实际情况,95年汕头市城市交通规划调查,公路、水运、航空、铁路等各种运输方式日旅客运输量平均为11~13万人次,占当年城市人口的9.7~12.6%,据此估计各规划年限流动人口占城市居住人口的1/7~1/6,人均出行率为4.0次/日。
6.3.2 城市客运规模在居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平均日出行次数确定的基础上,预测汕头市不同规划年限城市客运总规模(见表6-7)。
表6-8.国内部分城市的公交客运分担率表6-9.国内部分城市的公交发展目标图6-4 汕头市摩托车保有量预测6.4公交出行规模预测6.4.1预测方法说明公交客运分担率直接反映了居民出行对公共交通的依赖程度,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直接量化的关键指标之一。
因此,在城市客运规模预测的基础上,只要确定了城市的公交分担率便可确定城市的公交客运规模。
6.4.2公交分担率预测影响城市公交分担率的主要有两个因素:●公共交通所能提供的服务水平●城市的交通发展战略,私人交通工具,对于汕头市,特别是摩托车发展政策直接影响居民对公共交通的选择。
下面就通过和国内其他城市的对比分析及摩托车政策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6.4.2.1 城市间比较分析通过与国内其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状况比较,可以初步明确汕头市公交发展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