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行为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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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精神:成功企业家的共同特质

创业精神:成功企业家的共同特质

创业精神:成功企业家的共同特质创业精神是指一种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积极进取的心态和行为方式,它是成功企业家的共同特质。

成功企业家不仅拥有出色的商业头脑和管理能力,还具备与众不同的个人特质和品质,在成功创业的道路上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成功企业家的共同特质,以帮助读者了解并培养创业精神。

第一,成功企业家具备坚定的决心和充沛的激情。

他们对自己的事业充满激情,对实现自己的愿景和目标充满决心。

这种坚定的决心和充沛的激情使他们能够在困境中坚持不懈,战胜重重困难。

第二,成功企业家具备创新思维和不断学习的能力。

他们敢于挑战传统观念和常规思维,在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

他们不断学习新知识,关注行业趋势,以保持竞争优势。

第三,成功企业家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他们能够有效地领导团队,明确目标,激发员工的潜力,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并通过团队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

第四,成功企业家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

他们善于与人沟通,能够与员工、客户和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使商业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优秀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有助于他们赢得他人的支持和信任,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成功企业家具备风险意识和决策能力。

他们敢于面对风险和挑战,在不确定的环境下做出明智的决策,并能够承担失败的可能性。

他们能够准确地识别机会和威胁,作出果断的决策,使企业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六,成功企业家具备长期远见和战略规划的能力。

他们能够准确预测市场趋势和发展方向,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和计划。

他们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关注短期利益,还注重建立和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声誉。

总之,创业精神是成功企业家的重要特质之一。

成功企业家具备决心,激情,创新思维,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风险意识,决策能力和战略规划能力。

培养和发展这些特质将帮助创业者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脱颖而出,取得成功。

因此,如果你是一个想要创业的人,不妨从这些成功企业家的共同特质中获取灵感和启示,并努力培养和发展自己的创业精神。

会处理人际关系的人的表现

会处理人际关系的人的表现

会处理人际关系的人通常表现出以下特征和行为:
1. 良好的沟通能力:擅长倾听他人、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能够清晰、积极地与他人交流,有效沟通有助于建立互信和互动。

2. 社交技巧:善于与他人建立联系和关系,包括与不同类型的人相处、合作和协调,能够处理各种社交场合下的互动。

3. 情商高:能够理解和管理自己的情绪,同时也能够理解和回应他人的情绪,善于处理冲突和解决问题,避免情绪化的冲突。

4. 为他人着想:关心并关注他人的需求和感受,乐于提供帮助和支持,愿意站在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促进良好的人际关系。

5. 良好的人际交往技巧:善于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处理复杂的人际互动,通过合作、协商和妥协来解决问题,推动共同目标的实现。

6. 尊重和包容:尊重不同个体的差异性,接纳和包容不同的
意见和观点,不偏袒、不歧视,倡导团结、合作和和谐的氛围。

7. 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有效地处理人际关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寻找并实施解决方案,以维护和改善人际关系的健康和稳定。

总的来说,擅长处理人际关系的人通常表现出与他人的互动和沟通中的积极、成熟和专业的态度,能够在多样化的社会环境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个人和团队的发展和成长。

这些特质和行为有助于建立更加和谐、积极的社交网络,提升个人、团队和组织的绩效水平。

我国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不断涌现和消费者对便利、快捷的需求不断增长,网络购物行为也呈现出了一系列独特的特征和影响因素。

深入研究我国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对于加深对消费者行为规律的认识,促进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的网络购物市场,消费者具有较强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尤其是年轻人和城市居民对网络购物的接受程度较高。

他们借助网络购物平台提供的便利服务,如比较商品价格、查找商品信息、在线支付等,快速实现购物需求。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还表现出对商品品质、价格和售后服务的关注度较高,对购物体验和消费体验的重视程度也较高。

消费者的网络购物行为往往受到个体特征、网络环境以及社会因素的共同影响,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消费者的购物决策和行为表现。

深入分析我国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的特征和影响因素,有助于企业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

对于政府部门也能够通过研究结果指导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旨在深入分析我国消费者的网络购物行为特征及影响因素,为了更好地了解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的行为模式和决策机制。

通过研究消费者的网络购物行为特征,可以帮助电商平台和相关企业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从而制定更有效的营销策略和产品推广方案。

通过分析影响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的因素,可以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提供参考,促进网络购物市场的健康发展。

研究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的影响因素,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指导,使他们在网购过程中能够做出更加理性和明智的消费决策,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消费经济的增长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1.3 研究意义网络购物已成为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了解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对于我们深入了解消费市场、指导企业经营和政府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浅析商法的营利性

浅析商法的营利性

二 商法 的营利 性 与法 的价值
效率 , 称效 益 , 指社 会或者 个人 给 也 是 予一定的 ( 劳动 、资源等)投入而获得收益 最大化的比率。 效益与效率最大化是现代社 会所追求的目标 , 效率也是现代社会的法律 制度所追求的价值 , 商法的营利性正是体现 了法对 效率 的追求 。 商法的效率价值 是商法 的 目标价值。 有时候 , 商法所追求的效益价值与其他价值 会发生冲突,引起商法的价值冲突 , 例如法 的平等价值与效率价值之间的冲突 。 有时为 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法律会向弱势一方 的利益倾斜 ,导致商法的效率价值受损。 法 的价 值 之 间存 在 的 冲 突 给立 法 、 执 法和司法带来了许多难题 , 这必然促使法律 在制定的过程 中作出相对合理的价值选择。 与民法相比, 商法更多地强敌效率优先 , 所 以, 效率是商法在其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应 当指向的目标。 效率价值和原则将影响着商 法的建立和发展 , 商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 又 反过 来促 进效 率 价值 的实 现 。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商法是 以追求效 率为价值目标的 , 但效率不是商法唯一的追 求 目标。 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中毕竟不是只 有如何积累财富、 提高发展的速度和效率这 些 问题 , 还要 兼顾 一般 人 的利 益 , 护市 场 维 的秩 序 ,保护 社会 公众 的 利益 。所 以商法不 能绝对地强调效率的价值, 也应重视其他的 法律 价值 。在 传统 观念 中 , 律 常常 被视为 法
了规范商品贸易市场而制定出一系列具有约 束力的行为规则 , 归根结底就是为了更好地 营 利。 法的 沿革 就是 随着 时代 的发 展和 条 商 件的变化, 了更好地保障商人的营利,社 为 会经济生活对商法的进一步调整。 保 障营 利是 商法 诸 多特 征 中最基 本 的 , 商法的其它特征如 同源性、 技术性、 兼容性、 国际f 生等特 征 , 直接 或 间接 的归 因于商 法 都 的营 利性 特征 。以商法 的 际性 为例 , 存 其 在的合理『就可以从商法的营利性中推导出 生 来 。我们 部知 道 ,异地之 间的商 业 贸易存 在 是社 会达 到其 公平 正义 目 很大 差异 , 种差 异往 往有 利可 图 。通过 在 公平 正义 的化 身 , 这 异地 合理 分 配 资源 ,往 往带 来 丰厚 的 利 润。 标的手段 , 甚至可 以说 , 正义与公平本身就 我们应该尽量 商事 主体基 于 寻求 营利 之 目的 , 必然 会捕 捉 包含了对效率的追求。所以,

人格心理学名词解释

人格心理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特质:决定个体行为的基本特性,是个性的有效组成因素,是测评个性的基本单位。

2、中心特质:一个人具有的最典型、最有概括性的特质,它影响一个人行为的方方面面。

3、首要特质:它的概括性比首要特质低,是构成个性结构的主要成分。

它是由一些在某种程度上独立而又彼此联系的特质构成的。

4、次要特质:个体的一些不重要的特质,往往只在特殊情况下表现出来,只有关系非常近的人才知道。

5、超常儿童三圆圈概念:美国心理学家兰祖利提出天才儿童的高水平能力、责任心和创造力三者相互重叠相互影响的三圆圈概念。

第一个圆圈是超过一般水平的能力,既包括一般能力,也包括特殊能力;第二个圆圈是责任心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浓厚的兴趣,有自信心和毅力,力图完成任务;第三个圆圈是创造力,思维有逻辑性、灵活性和独立性,不保守,对新事物敏感、敢冒险、敢创新。

6、能力:能力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使活动顺利完成的个性心理特征。

7、成功智力:斯腾伯格三元智力理论中提出的,它包括分析性智力、创造性智力、实践性智力。

8、流体智力:以生理为基础的认知能力,是不依赖于文化和知识背景而对新事物学习的能力。

9、晶体智力:以学的的经验为基础的认知能力。

10、才能:多种能力的完备结合。

11、离差智商:韦克斯勒根据智商呈正态分布normal distribution)的事实,提出了“离差智商”的概念。

看一个人的智力高低,实质上就是看这个人在同年龄组人的分数分布中所处的位置。

计算公式为:IQ=100+15[(x-x’)/z]其中IQ 为离差智商,X为个人测验的得分,X’为团体的平均分数,Z为标准差。

12、比率智商:1916年斯特恩最先提出心理商数的概念,又称比率智商。

推孟对此进行了改进,为去掉计算中的小数,将商数乘以100,其公式为:IQ=(MA/CA)*100%13、自我防御机制:自我用来应付本我和超我的压力的手段,自我受到本我和超我的威胁而引起强烈的焦虑和罪恶时,焦虑将无意识地激活一系列防御机制,以某种歪曲现实的方式来保护自我缓和或消除这种情绪上的不安和痛苦。

有关领导的几种理论

有关领导的几种理论

有关领导的几种理论(一)领导特质理论特质包括:生理、心理、行为和观念的所有特征。

特质理论认为:“存在天生或天才的领导者。

有些人所具有的特殊形象或特殊个性使其成了领导。

如身高、相貌、语言等外貌特征(“两耳坠肩、两手过膝、鼻梁通天);特殊心理素质;“捏出”和“甩出的人”。

血统论)。

进取心、领导意愿、正直与诚实、自信、智慧和工作相关的知识。

自我监控(二)领导行为理论领导行为理论主要是研究领导者在领导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不同的领导行为对部属的影响,以期寻求最佳的领导行为。

抓组织——“以工作为中心”,指领导者为实现组织的目标,既规定自己的任务,也规定下级的任务。

包括组织设计、计划与程序的制定、职责和关系的明确、沟通、目标确定等。

关心人——“以人际关系为中心”,包括相互尊重、上下级情感交流等。

(三)领导权变理论1. 权变:行为主体根据情境因素的变化而做出适当的调整。

从领导学看,领导者应该根据情境因素选择有效领导方式。

2.领导权变理论:就是关于领导者在不同领导环境因素条件下如何选择领导方式,最终实现领导效果的理论。

这是一个动态过程。

3.内容:任务结构化程度、领导者和成员关系的质量、领导者的职位权力、下属角色的清晰度、规范制度、信息的适用等。

一、行政领导的方法(一)实事求是1.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主观主义;2.发挥主观能动性;3.坚持用实践检验和发展真理。

(二)群众路线1.虚心向群众学习,有事同群众商量,把群众的智慧和经验集中起来,从而实施正确的行政领导;2.领导骨干和群众相结合;3.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

(三)矛盾分析法1.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搞一刀切);2.要学会弹钢琴和抓关键(一时期的工作重点);3.要创造条件做好矛盾的转化工作。

二、行政领导的方式(一)重人式、重事式和人事并重式(二)强制式、说服式、激励式和示范式1.强制式:行政领导用行政命令来约束下属(基本权力);2.说服式:用诱导、启发、劝谕、商量这样的方式,下属容易接受(说明原因、利益);3.激励式:物质激励、精神激励;4.示范式:(1)领导本身(做榜样);(2)英雄人物(示范)。

论商事代理的界定与制度构建

论商事代理的界定与制度构建

托人的名义 , 为委托人买或卖或提供服务 , 并从中 获取佣金 的经营活动。I s i s 什么是商事代理?长期以来 , 学界将商事代理 理解为商事代理行为 。其实不然 , “ 商事代理” 在法 律层面具有三种含义。第一层含义 :商事代理合 同, ’ 一方当事人同意 以自营中间人之身份持续地 代表另一当事人谈判或签订合 同,而委托同意就 商事代理人之行为支付报酬之合同。 法论集, 2 0 0 7 E 6 1 第二层含义 , 商事代理还是一种商行为 , 商事代理 行为相对民事代理行为而存在 ,是代理行为 的一 种 。第三层含义 , 它又可指商事代理制度 , 即作为 商事 法 中重要组 成部分 的其一项重要 制度—— “ 商 事代 理法 ” 。同 因此 ,商事代理的概念 比商事代理行为的概 念更为宽泛。商事代理包括商事代理行为 , 商事代 理行为是商事代理在商行为方面的定义 。而商事 代理不仅仅指商事代理行为 ,它还包括商事代理 商事代理 的界定 合 同、 商事代理关系和商事代理制度等。而且 , 它 ( 一)商事代理 们并不孤立存在 , 商事代理行为是商事代理合同、 目 前, 学界对商事代理定义混乱 , 有学者认为 商事代理关系和商事代理制度的基础。商事代理 商事代理 , 是指商事代理人 以营利为 目的, 接受被 是是以商事代理行为基础的, 由商事代理行为 、 商 代理 人 委 托而 为 的 , 效 果最 终 归属 于被 代 理人 的 , 事代理关系、 商事代理关系各主体 , 商事代理合 同 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1 3 ] 也 有学者将商事代理区分 和商事代理制度等构成的有机理论体系。 为广 、 狭两义。狭义的商事代理强调商人充当代理 ( 二 )商事代 理的 内涵 人 ,是指 由商法所称的代理商而为的代理行为或 从上述学者有关商事代理的定义 中概括出商 代理关系。 广义的商事代理 , 是指具有商事法律意 事代理的内涵: 营利、 营业 、 商人。 但是 , 笔者认为应 以营利为 目的“ 的代理都纳入到商事代理制度 义的一切代理 ; … 还有有学者定义商事代理为代 当将“ 的调整范围 , 而不 以代理关系当事人 的条件来判 断 。 理 商非 受 雇佣 合 同的约 束 ,以 自己 的名 义或 以委

商法品格:民法典不能承受之重

商法品格:民法典不能承受之重

2016年第6期法治研究商法品格:民法典不能承受之重马齐林 孙南梦頔** 摘 要: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之后,民商法学界就如何编纂民法典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选择“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成为争议焦点。

本文认为,商法通过其特有的发展路径造就了其特有品格:商法品格。

商法品格,不仅奠定了商法在法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更为民法典无法包容。

本文从历史性和国际性双重视角剖析了商法品格的生成及其特质,商法的特有品格、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决定了我国的民法典不宜采“民商合一”模式。

本文在检讨《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和《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提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思路应该走“民商分立”模式下的“民法典与商法通则并存”的立法路径。

关键词:商法 商法品格 民法典 法典编纂*本文系浙江工商大学2016年高教研究重点课题“大商科背景下商法学科体系建构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马齐林,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孙南梦頔,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① VGL. Franz Wieacke, Aufstieg.Bl üte und Krisis der Kodifikationsidee in: Festschrift für Gustav Boehmer. Bonn: Ludwig Rhrscheid Verlag, 1954: 34-50.② UNCITRAL 담보권 입법지침 연구.법무부 연구 보고서, 2010(4): 60.③ 参见刘士国:《编纂民法典的时代背景与指导思想》,载《法治研究》2016年第3期;于海涌:《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思路和立法体例》,载《法治研究》2016年第3期;施天涛:《民法典能够实现民商合一吗?》,载《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4期。

④ 이병준.민법 개정: 법률행위와 계약성립에 관한 기초작업.法學論叢, 제27집, 제1호: 19.⑤ Anna Klimaszewska, General Principles in the Commercial Code of France of 1807. Journal on European History of Law, 2011(2): 93.⑥ Harold F. Lusk.Business Law--Principles and Cases. Chicago: Business Publications, 1935, Vol 49: 676.一、引言法典编纂曾被誉为是法律文化独一无二和无法估价的伟大创造,①在中国将民法典编纂提上议程的那一刻,就预示着一项伟大创造的来临。

某某商店员工职业道德商风、服务风建设考评奖惩管理措施

某某商店员工职业道德商风、服务风建设考评奖惩管理措施

某某商店员工职业道德商风、服务风建设考评奖惩管理措施1. 背景员工职业道德、商风和服务风是某某商店的重要考评指标,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企业形象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激励积极表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考评奖惩管理措施势在必行。

2. 考评标准为了确保公正、有效的考评体系,某某商店将制定以下考评标准:- 职业道德:员工应具备诚信、自律、责任心等良好职业道德,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团队合作,维护客户利益等。

- 商风:员工在工作中应体现良好的商业素养、礼貌待客、尊重客户等商风特质。

- 服务风:员工应具备亲切、主动、细心、热情等优秀服务风格,为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解答疑问,解决问题等。

3. 奖励措施为激励员工积极向上、表现优秀,某某商店将实施以下奖励措施:- 员工表扬:定期或不定期对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公开表扬,鼓励其为公司争光。

-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考评结果和绩效表现,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以激励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和卓越表现。

- 荣誉称号:对连续多次获得优秀员工或特殊贡献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例如“年度最佳员工”或“服务之星”。

4. 惩罚措施为规范员工行为、避免不良行为的发生,某某商店将实施以下惩罚措施:- 内部通报批评:对违反职业道德、商风和服务风的行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警示其进行改正。

- 提醒告诫: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提醒告诫,促使员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 扣除绩效奖金: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商风和服务风的行为,可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作为惩罚措施,以示警戒。

5. 考评周期为了确保考评的连续性和公正性,某某商店将设立考评周期,一般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考评。

同时,对于行为表现出色的员工,将进行季度或定期的个别考评和奖励。

6. 考评流程考评流程将包括以下步骤:1. 收集员工工作表现数据和客户反馈。

2. 由相关部门对员工的职业道德、商风和服务风进行评估。

3. 综合考虑评估结果,确定奖励或惩罚措施。

培养商业眼光的8个实用建议

培养商业眼光的8个实用建议

培养商业眼光的8个实用建议商业眼光是成功商人的重要特质之一。

与一般人不同的是,有商业眼光的人能够看到商机,预测市场趋势,并做出明智的商业决策。

无论是创业者还是企业家,培养商业眼光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将为大家分享8个实用的建议,帮助大家培养优秀的商业眼光。

1. 保持学习和开放的心态商业环境不断变化,市场趋势也在不断演变。

为了保持竞争力,保持学习和开放的心态至关重要。

关注业内新闻和趋势,参加行业研讨会和展览会,与同行交流经验,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市场的最新动态。

2. 分析市场和竞争对手了解市场和竞争对手是培养商业眼光的基础。

通过市场研究和竞争分析,了解市场需求、潜在客户和竞争格局。

通过掌握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了解他们的产品和市场策略,找出自己的差异化优势。

3. 关注消费者需求消费者是商业成功的关键。

了解消费者需求,关注他们的偏好和购买行为,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求,提供更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与消费者保持沟通,收集反馈和建议,不断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4. 预测趋势和创新商业眼光最重要的能力之一是预测趋势。

通过观察市场动态,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行为变化,以及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预测未来的商机和市场需求。

同时,要有创新的思维,不断尝试新的商业模式和产品,满足市场的新需求。

5. 建立良好的人脉关系人脉关系对于商业成功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良好的人脉关系,我们可以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和资源。

参加行业活动,加入商业组织和社交网络,与行业内的专业人士、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建立联系,共同探讨合作和发展的机会。

6. 反思和总结经验成功商人总是会反思和总结经验。

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要从中吸取教训。

分析自己的决策和行动,找出成功和失败的原因,以便下次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同时,学会从他人的成功和失败中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和教训。

7. 掌握商业技能除了对市场和消费者有深入的了解,掌握一些商业技能也是培养商业眼光的重要一环。

论商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异同性

论商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异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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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商行 为 明显不 同于 一般 民事 法律行 为 , 有 自己的独 立 性 。 文指 出对 商行为 的科 学界 定 以及 商行 为 的独立 性 的 具 本 商行 为 民事行 为 独立 性
护交易的迅捷与安全,交 易行为 的效果 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 准, 无需探求实质和真意 。商行为完成后, 原则上表意人不得 以意思
表示瑕疵为由主张行为之撤销或无效。
自 谋求 自身的利 益, 却能使每一人都有得益。但如果交换是等价的, 即意味着 该交易是相等的 , 就意味着双方在交易中没有得到好处。 所
性。 市场经济制度的运行符合 了商行为的本性, 它承认 了个人最清楚 自己的需求: 需要什 么和生产什么 以及怎样生产 。 ( 营利的非等价性 二) 在买者和卖者之间 的自愿交易中, 即在 自由市场上 , 人们都在各
但是, 商行为 以经济效用为主要 目的, 其规定带有明显的技术性, 为维
( ) 二 商行为与民事行 为的生效要件不同
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 : 当事人须有相应的行 为能力: 须 意思表示真实; 须标 的合法 : 的须可能和确定等四项 。 标 但是 , 商法为 促进交易的迅捷 与安全 , 民法上的个别生效要件作 出了变更。 对 这些
变更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行为能力; 二是意思表示 。关于行为 能力, 商法重视对商主体 的资格审查 , 特别是商事营业能力的审查。
别, 从而肯定商行为的独立性 , 商事通则》 为《 的创建提供理论支持 。

行为风格四型人格特质

行为风格四型人格特质
1、希望有舞台得到掌声。 2、与人互动接触。 3、能发挥口语表达能力。 4、工作气氛愉快。 5、不喜欢官僚的程式。 6、重视员工的休闲规划。 7、允许一些天马行空的想法
优点
缺点
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同时也 有强烈的好胜心;喜欢挑战 权威,不畏惧强权;勇于承 担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与任 务;喜欢享受工作带来的成 过犹不及,说话很直,容易伤 就感;凡事自动自发,不需 人;大胆冒险;刚愎自用;没有 要别人催促;有积极性,对 耐心。太强势(在表达意见时, 自己的未来规划很现实,也 常会说得好像就是毋庸置疑的结 很明确;设定的目标总是比 果)。 较严格;是一个非常主动争 取的人,而且常常想带头, 也很容易争取到别人的信 服,是个天生的领导者。

2、重视规划、顺序
、流程及制度。
3
、喜欢谨慎的思考后才做出行动。
4、善于修正别人的论点。
5、注重事实的正确性及资料的完整。
6、可以独立作业,在实验室、研究室
、图书馆里面可能会有他们的踪迹。
7、有能力处理繁复的书面资讯。
专注,独立,专业,客观, 按规定办事;不思强权,具 有强大的忠诚心,忠诚于组 织与各种规范;不会感情用 事,会精确地依照规则办 事,追求完美;能很长时间 地从事连续的工作或职务, 不会积极地想要自己出头。
、严谨、高标准、善于分 顾问、编辑、经营企划专
C
思考者、追求 析、逻辑性强、完美主义 员、土地开发、法务、稽
资料

核、成本控制、会计、精
算师、银行办事员、证券
分析师、科技公司的品管
、制程、开发、研究人员
、制造业里面对机器、零
件、生产流程的工程人员
为风格测试
职业特质
1、没有兴趣从事一层不变的工作 2、乐于挑战的开创者 3、不安于室的企业家 4、追求更大的权力、更高的位置 5、不怕压力、期待挑战 6、不喜欢当幕僚,希望掌控全局

商法总论-第三节-商法的特征

商法总论-第三节-商法的特征
行为法主要实行自由主义,它涉及营业财产和商事交易的规则。行为 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一般不涉及第三人利益。
合伙企业法—组织法,但含有行为法规范;证券法—行为法,但有组 织法规范。
30
企业维持
企业维持,是指商法维持企业作为健全的 组织体的存续和发展。
1、为什么要维持?P71 2、企业维持在商法中的具体体现P72
12
5
二、商法的特征范健
✓ (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 (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 (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四)商法的公法性。 ✓ (五)商法的国际性。
范健8
13
6
二、商法的特征徐学鹿
✓ (一)商法的兼容性。 ✓ (二)商法的技术性。 ✓ (三)商法的国际性。 (四)商法的进步性(注:同商法的易变性) (五)商法的资本经营性。
2、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是以谋求个体利益 为目标的社会关系,属于“私”的范畴。
3、商法中的公法性规范,其存在价值在于规 范商主体的商事活动,服务于私法规范。
民商法是私法,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强调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 地位。
5 赵旭东/柳经纬
(二)商法是实体法
1、以法律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可分为实 体法和程序法。
票据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如何实施票据 行为,怎样行使、保全、保护票据权利, 次立法意图上讲,侧重于规定票据使用、 流通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方法,相对而言, 属于技术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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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兼容性
商法兼容性的表现: 1、公法与私法的兼容 2、任意法与强行法的兼容 3、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兼容 不仅私法兼容了公法,而且还使公法服从
赵万一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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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

电商运营自我评价

电商运营自我评价

电商运营自我评价对于电商运营工作,我认为自己具备以下几点能力和特质:首先,我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要想在这个行业中立足,就必须具备快速学习和适应不断变化的能力。

在工作中,我善于通过阅读行业资讯、市场报告和专业书籍来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保持对最新行业动态的敏感性,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运营策略。

其次,我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

电商运营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通过数据分析可以揭示产品销售情况、用户行为特征、市场趋势等重要信息,为运营决策提供依据。

我在工作中常常利用Google Analytics、百度统计等工具进行数据分析,通过分析用户留存率、用户转化率、流量来源等数据指标,找出产品和运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再次,我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电商运营工作需要与产品团队、市场团队、客服团队等多个部门进行协作,需要与供应商、渠道商等外部合作伙伴进行沟通。

我在工作中善于协调各方资源,推进项目进展,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而且,我还善于沟通和协调内部同事,使得团队成员团结一心,协作高效。

此外,我具备一定的市场洞察能力。

电商运营需要不断洞察市场,抓住市场机遇,了解消费者需求。

我在工作中通过对消费者行为和需求的分析,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高用户满意度,从而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最后,我还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应变能力。

电商运营是一个惩罚和复杂的工作,需要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

我在工作中能够快速做出决策,迅速响应市场变化,有一定的危机处理能力,保证业务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有学习能力、数据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市场洞察能力、执行力和应变能力的电商运营人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德纳商业行为准则-DanaIncorporated

德纳商业行为准则-DanaIncorporated

德纳商业行为准则德纳的诚信有赖于您准则的重要性德纳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每位人员都有责任遵照法律和道德准则要求,以负责任且尊重人权的方式行事。

这些责任也适用于我们的领导和主管,以及为德纳工作的每个人。

以诚信和正直的方式开展业务,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要求,这一点不能有任何妥协。

以下标准是德纳的“行为准则”,它们与德纳的《公司社会责任政策》一起,构成德纳员工在德纳履行其工作职责时必须遵守的原则。

这些标准对任何地点、职位或背景均适用。

我们期待您在工作当中真正践行这些准则。

这样可以为公司和您自身带来切实益处。

德纳坚信,以符合道德准则要求人方开展商业行为是每位好员工不可或缺的特质。

德纳对于这些标准所涉及的某些领域设有具体的政策和程序。

因此也有必要遵守这些政策和程序。

在某些时候,您可能需要表明同意接受这些标准和其它德纳政策。

对这些准则的恪守不得有任何例外,绝不容许存在违规行为。

此外,任何违反这些准则或其它德纳政策或程序的德纳员工,或者拒绝表示愿意接受这些标准的任何人,会导致包括可能终止雇佣等惩罚措施,具体依违规行为的严重性而定。

在某些情况下,德纳也会将违反法律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以符合道德准则的方式开展商业行为对公司如此重要,我们都必须阅读、理解、时常回顾并遵守这些准则。

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以及我们的声誉均有赖于此。

遵守所有法律和公司政策德纳的行为受许多对我们开展商业活动有管辖权的政府所制定的诸多法律和规则的约束。

德纳的政策是遵守影响我们行为的所有法律和规则。

德纳也设立了内部政策,从而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这些政策包括适用于所有德纳地点的公司政策(包含这些准则)以及当地适用的政策和规定。

您必须积极学习影响您的工作并适用于您所在地点的法律和德纳的政策,并完成所有必要的培训计划。

如有发现任何确信或疑似的违规行为,您还必须在这些标准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一节予以报告。

创建安全、正面和包容的工作场所我们珍视员工多元化背景的重要性,并致力于创建诚实正直、互相尊重的氛围。

9种高智商特征

9种高智商特征

9种高智商特征
高智商不仅仅是指个人的智力水平高,还包括一系列的特征和素质。

以下是九种高智商特征:
1. 创造力:高智商的人通常具有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他们能够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2. 逻辑思维:高智商的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快速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3. 大局观:高智商的人善于从大局出发思考问题,能够理解问题的各个方面,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4. 记忆力:高智商的人通常具有卓越的记忆力,能够快速、准确地记住大量的信息。

5. 自我控制:高智商的人往往具有很强的自我控制能力,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做出明智的决策。

6. 好奇心:高智商的人通常非常好奇,喜欢探索和发现新的事物,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和探究欲。

7. 独立思考:高智商的人通常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善于从自己的角度看待问题,不轻易受他人影响。

8. 沟通能力:高智商的人通常具有很强的沟通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9. 快速学习:高智商的人往往能够快速地学习新知识和技能,适应新的环境和情境。

总之,高智商的人具有很多优秀的特质和素质,这些特征不仅仅
是他们个人智力水平的体现,更是他们成功的关键。

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差异的研究基于高低语境理论

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差异的研究基于高低语境理论

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差异的研究基于高低语境理论一、本文概述在全球化的今天,商务活动已经超越了地域的限制,中西方之间的商务交往日益频繁。

然而,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中西方在商务礼仪行为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这种差异不仅影响了商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有时甚至可能导致误解和冲突。

因此,对于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差异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旨在基于高低语境理论,深入探讨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的差异,以期为提高跨文化商务沟通能力提供有益的参考。

高低语境理论是由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T·霍尔提出的,用于描述不同文化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对语境的依赖程度。

在高语境文化中,信息的传达更多地依赖于语境和非言语信号,如面部表情、肢体语言等;而在低语境文化中,信息的传达则更依赖于明确的言语表达和文字记录。

本文将以高低语境理论为框架,分析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在言语行为、非言语行为以及礼仪规范等方面的差异,并探讨这些差异背后的文化根源。

通过对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差异的研究,我们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商务沟通模式,还可以为企业在跨文化商务活动中提供有效的沟通策略和建议。

本文也期望能够推动学术界对中西方商务礼仪行为的深入研究,为跨文化商务沟通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中西方商务礼仪概述在商务活动中,礼仪行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商务交往的基石,更是企业文化和国家形象的体现。

中西方由于历史、文化、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商务礼仪行为表现出明显的不同。

在中国,商务礼仪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强调尊重、谦逊和和谐。

在商务场合,中国人通常注重建立和维护人际关系,这往往是通过一系列的礼仪行为来实现的。

例如,在会议或谈判中,中国人倾向于采用委婉、含蓄的表达方式,避免直接冲突或批评。

中国人还非常重视礼尚往来,通常会通过赠送礼物、宴请等方式来表达感激和尊重。

在商务交往中,尊重年长者和地位高的人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体现在称呼、座位安排等多个方面。

商法总论第三章商事主体

商法总论第三章商事主体

续前页:
形式商人: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因采取
资合公司的特定形态而当然属于商人的商 主体类型。(资合公司包括股份公司、股 份两合公司、有限公司,属于完备商人) 表见商人:指原本不属于商主体,没有正 确地在商业登记簿上登记,事实上却以商 人身份从事了商事经营活动,即应被视为 商人。(法律规定表见商人是为了保护善 意第三人利益及交易的安全。)
理解公司人格的本质及意义


在法律上,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从经济学角度看,公司人格是作为公司各 方利益主体尤其是债权人与股东之间进行 利益平衡的机制而存在的。“法人与其说 是一件事物,毋宁更近于一种方法”。 公司人格是股东有限责任的基础。
二、商事能力
(一)概念
商事能力:指商主体从事商事营业所
应具备的资格,包括权利能力、行为能 力和责任能力。
商事能力与民事能力的比较
区别 主体 时间 目的 取得 产生 内容
民事能力
二元主体 始于出生、成立
商事能力
三元主体 有能力实施行为时
生计、家计
自然取得
营利
创制取得
不同能力异时产生
不同主体相同
三种能力同时产生
不同主体互异
(二)商事能力的内容
1.商事权利能力
商人人格的取得关键看是否满足法定要件:
1.拥有商事企业; 2.有商业名称; 3.依法置备了商业帐簿; 4.履行了商业登记手续。
(特别:对于非登记的“必然商人”的认定, 有时需要借助于商事惯例。)
课堂讨论:请通过下面的法律条文分析 商事人格的意义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 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 产予以清偿。” 《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 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合伙企业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3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 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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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行为的特质
【摘要】商行为的特质集中反映了商行为区别于其他民事行为的重要特点,加强商行为特质的研究有利于商行为概念的认定。

【关键词】商行为;概念;特质
商行为作为商业活动的核心,与商主体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故而也要给予商行为同等的关注。

一、商行为概念的讨论
商行为这样一种独特的行为,各国因为不同的立法规制原则,存在不同的定义界定。

依据《德国商法典》第343条规定:“商行为是指属于经营商人的营业的一切行为。

”[1]这一概念界定原则被学界称为主观主义原则,这种界定商行为的原则是以商人概念为基础的,通过对商人以及商人资格的认定来确定商行为的概念。

它不仅指出商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还指出商行为是商人这一主体在商业经营中的一种经营行为。

是以“行为”、“商人”、“经营属性”三个要素为基础进行主观上对商行为的判定。

笔者认为这种判定方式的最大的缺点是:没有体现商行为的营利性的本质。

与德国所不同的是,法国商法学界存在这样的界定:“商行为是任何主体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2]相对于主观主义来说,这种界定原则没有强调商人概念而是从客观的实质出发对商行为进行论述,被定义为客观原则。

虽然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但是笔者认为完全抛开商人资格来认定商行为也确有不妥,存在将商行为无限
扩大的嫌疑。

不对主体资格进行论述,对于行为性质的界定不利,使得商行为在适用法律之时可能存在不稳定性。

与以上两个国家所不同的是在主客观主义原则的基础上而来的“折中主义原则”。

这一原则的主要代表国家是:日本。

《日本商法》第501、502、503条分别对任何主体基于任何目的而从事的“绝对商行为”以及商主体基于营利性营业目的而从事的“营业的商行为”作了详细的列举式规定,并且对“附属的商行为”进行了补充。

[3]这一原则虽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两种的缺点,但是笔者认为还是存在有不足的,因为如只是为了商行为而进行的辅助性行为如包装、运输等,由于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则不是商行为。

据此,虽然商行为相对于民事行为确实存在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商行为是在
类似于包装、运输等基础工作的非营利基础上进行的,所以商行为与民事行为并没有完全的脱离也就不存在日本所说的所谓“绝对商行为”。

故而这种商行为的界定原则也不是恰当的。

三种界定原则都存在不足,都有不符合我们国家对商行为概念的界定的情形。

笔者认为:我国的商行为一般是指具有商人主体资格的人或者其他主体在一定经营性场所(包括无形的也包括有形的)进行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并且这种法律行为适用法律推定规则,是法律推定行为。

二、商行为特质的讨论
商行为要脱离于其他法律行为,则需具有其自己的特质:
首先,商行为一般是具有商人主体资格的人或者其他主体在一定经营性场所所从事的营业性行为。

就“一般”二字而言,是说大部分的商行为是由商人或其他具有商人主体资格的主体所从事的
营业性行为。

从整体上来说,对商行为的认定还是要考虑从事商行为的主体是否具有商人主体资格。

一般而言是否具有商人主体资格,主要是看是否在国家的相关部门经过了一定的资格审核并对其予以进行登记,具有了一定的权利义务能力。

这种登记不仅是有证明资格的作用还有方便相关国家部门进行管理的目的。

而就“营业性行为”来说,营业说明从事商事交易的行为是存在一定较长时间内的,是具有职业性和稳定性的,就像我们生活中大大小小的各种公司,只要公司没有破产,公司就一直存在着,并进行着营业性行为。

之所以强调商行为必须要在一定的经营性场所,除开有对营业性行为职业性的考虑也有对营业性行为稳定性的考虑。

营业性行为并不一定要有长期固定不变的某一处经营性场所但是要有一个向
世人宣告其是进行营业性行为的场所。

如果只是私下互赠礼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则具有隐秘性,并且不是具有商人资格的主体从事的,所以绝对不可能是商行为。

其次,商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

商行为与民事行为最大的区别就是:商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民事行为不是。

商法从制订之初就被打上了“谋利”、“趋财”的印记。

就以公司为例。

公司是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行为主体。

正是由于有利可图,才促使了公司
的发起人愿意承担义务,顶着风险而设立公司。

公司以营利为出发点和归宿,因营利而生,因丧利而亡。

最后,商行为是一种法律推定行为。

这主要是指商行为的营利性目的的推定。

商行为的营利是一种主观内在的想法,如果商行为主体不表现出来,外人是不可能清楚的。

要如何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具有营利性,这时只有从这些行为的外在表现来考虑。

因为人们不可能进入到一个行为主体的内在思想去探究是否他要进行商行为。

所以我们只能从行为的外在表现来判断。

如《德国商法典》第344条就规定:“商人所为法律行为,有疑义时则视其为商事经营。

”只要依据凭证不能得出相反结论,商人所出示的债据视为商事经营中出示的债据。

[4]相对商事行为主体而言,非商事行为主体也可能存在商行为的可能,但这种可能的判断就不那么简单了,则要根据一定行为的目的和商行为交易习惯而定。

商行为作为商法学界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值得我们认真地探讨和研究,以便促进我国的商事的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1]孙秀伟.刍议商行为[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6):100.
[2]孙秀伟.刍议商行为[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6):100.
[3]孙秀伟.刍议商行为[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6):
101.
[4]李侠.论我国商行为概念的法律界定[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8: 103.
[5]郝润田.商行为的特征与内涵[j].商品与质量,2010.10.
[6]张永.商行为特点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07(下).
[7]孙峰.商行为的概念探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0.0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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