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最新电价价目表(2013年电价调整)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粤价[2004]245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粤价[2004]245号)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南方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0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广东省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823号)的有关规定,我省从2004年6月15日起,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2分/千瓦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直供直管范围内,按照发改价格[2004]1037号文的规定调整电价。
其中,大工业用电变压器容量电价从9元/千伏安·月调整为18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从13.5元/千瓦·月调整为27元/千瓦·月。
除广州市外,对直供直管范围内还未实现以地级市为单位同网同价的市,在电价调整同时实现同价。
根据同一地级市下属直供县(区)电价水平情况,以2003年用电情况为基础,按照加权平均原则制定新的统一电价标准。
各地调整后的电价价目表及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表见附件1。
调整后的电价自2004年6月15日起执行(按抄见电量)。
二、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对深圳市的趸售电价调整为54.48分/千瓦时(含税)。
深圳市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价目表我局将另行公布。
三、趸售电价调整后,趸售县的销售电价价目表我局将另行公布。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化肥生产和氯碱生产企业的生产用电基本电价及电度电价仍维持2003年12月执行的标准不变。
五、居民住宅、农业生产、稻田排灌和脱粒用电电价暂不调整。
中山市电价价目表
中山市电价价目表
(从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用电分类 一、大工业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电价 23.00 32.00 65.25 64.93 62.75 60.25 87.61 85.11 84.70 82.61 37.91 62.51 1.4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可再生能源 城市建设附 重大水利工程 水库移民后期 合计 电价附加 加费 建设基金 扶持基金 23.00 32.00 69.73 69.41 67.23 64.73 92.09 89.59 89.18 87.09 38.61 64.61
(一)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元/KW.月) 1-10千伏 (二)电度电价 20千伏 35-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二、一般工商业电 1-10千伏 度电价 2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三、稻田排灌、脱粒电度电价 四、农业生产电度电价
备注: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仍按原中山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中价〔2
广州电价表
1.40
0.70
0.88
90.28
35千伏及以上
84.80
1.40
0.70
0.88
87.78
低谷
不满1千伏
44.90
1.40
0.70
0.88
47.88
1—10千伏
43.65
1.40
0.70
0.88
46.63
35千伏及以上
42.40
1.40
0.70
0.88
45.38
备注: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执行。
1.40
0.70
0.88
2.20
73.62
35—110千伏
65.94
1.40
0.70
0.88
2.20
71.12
220千伏及以上
63.44
1.40
0.70
0.88
2.20
68.62
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
89.80
1.40
0.70
0.88
92.78
1—10千伏
87.30
1.40
0.70
0.88
3、峰谷时段设置为:
高峰:14:00—17:00;19:00-22:00;
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0:00-8:00。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东莞市2023电价价目表2023年新电费收费标准
东莞市2023电价价目表_2023年新电费收费标准东莞市2023电价价目表(最新)如下表所示:执行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说明: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 (2013) 217 号文、粤价 [2012)182 号文、粤发改价格 (2015] 179号文、粤发改价格函 (2015) 1605 号文、粤发改价格 (201) 819 号文发改价格 [2016)372 号文、粤发改价格(2017] 498 号文、粤发改价格(2018] 213 号文、粤发改价格 (2018)306 号文、粤发改价格(2018) 390 号文、粤发改价格 (2019) 138 号文粤发改价格(2019)191 号文、粤发改价格 (2021] 331 号文执行。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21] 143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耳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21) 80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 (2021] 402 号),取消全省(不含深圳市》电价价目表中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仅保留电价价目表中的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含稻田排灌、脱粒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用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21) 809 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 (2021] 402 号),取消全省(不含深圳市》电价价目表中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仅保留电价价目表中的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含稻田排灌、脱粒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代理购电用户电价按月测算,提前3日通过南网在线 APP、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于次月执行,并按用户实际用电量全额结算电费。
佛山市电价价目表(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佛山市电价价目表说明:1.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粤价[2011]275号文执行。
2.2、峰谷时段设置为:(1)工业峰谷时段高峰:9:00-12:00;19:00-22:00;低谷:0:00-8: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3.(2)居民峰谷时段高峰:14:00-17:00;19:00-22:00;低谷:0:00-8: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4.3、城市建设附加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供电企业代收。
5.4、根据水电财字【83】215号文,100kVA及以上客户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6.5、根据粤价[2009]44号和广东电网公司有关文件,燃气燃油加工费从2009年2月1日抄见电量起,收取标准调整为2.2分/千瓦时。
7.6、根据粤价[2008]389号、粤价函[2009]114号,污水处理企业从2009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专变大工业电价,不执行峰谷电价,免征燃气燃油加工费。
8.7、地铁电价根据粤价函[2011]1351号文件执行。
9.8、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其中:(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河源市电价价目表
河源市电价价目表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河源市电价价目表发布时间:2015-05-07河源市电价价LI表(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备注:1、电价标准按粤价(2012) 135号文、粤价(2013) 217号文、粤发改价格(2015) 179号文执行,此次电价调整降低了全省工商业用电电价。
2、根据粤价(2005) 41号文、粤价(2012) 135号文,工业专变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峰平谷时段设置为:(1)工业峰谷时段高峰:9: 00-12: 00; 19: 00-22: 00;平段:8: 00-9: 00: 12: 00-19: 00; 22: 00-24: 00:低谷:0: 00-8: 00o(2)居民峰谷时段高峰:14:00-17:00; 19:00-22:00;平段:8:00-14:00; 17:00-19:00; 22:00-24:00;低谷:0:00-8:00。
3、城市建设附加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苗供电企业代收。
4、根据水电财字(8引215号文,lOOkVA及以上客户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5、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彎价(2012) 135号),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标准,其中:(1)夏季标准(5月一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 — 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 — 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元。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标准_多少钱一度电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标准_多少钱一度电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标准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如下:1.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2. 非夏季标准(11月-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以上是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实际电费价格可能会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2023年新电费收费标准1、居民用电:居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5元/度;2、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2023年新电费收费标准: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
广东电费收费标准2023 夏季标准(5月-10月):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元;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6302元;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
电费欠费多少会自动停电?1.一般情况下,电费欠费10元、15元、20元时,会收到短信提醒缴纳电费。
2.电费欠费30天以内,可能会有短信提醒缴纳电费,也可能会收到催费通知。
3.如果逾期超过30天,可能会被停电。
停电后,电表会被锁定,需要到营业厅解锁,才能恢复用电。
4.一般来说,电费欠费后,供电公司不会立马停电,会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催交,如果催交无果,才会采取停电措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州等四市销售电价的通知-粤价[2002]8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州等四市销售电价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州等四市销售电价的通知(粤价[2002]82号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广州、深圳、东莞、顺德市物价局:根据九届81次省府常务会议关于取消核电价差的有关规定,取消核电价差后形成的地方电价差收入全部用于降低销售电价,经对广州、深圳、东莞、顺德市取消核电价差后降低销售电价的方案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州市1、广州市8区在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的同时,降低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电价。
调整后的各分类电价见附件1。
2、番禺区实行城乡住宅和商业用电同网同价,同时将农村非普工业电价从97分/千瓦时调整为92分/千瓦时,即农村非普工业电价中所含的地方电价差从8.6分/千瓦时调整为3.6分/千瓦时。
调整后的各分类电价见附件2。
3、花都区实行城乡住宅和商业用电同网同价,同时将农村非普工业电价从107分/千瓦时调整为100.5分/千瓦时,即农村非普工业电价中所含的地方电价差从9.1分/千瓦时调整为2.6分/千瓦时。
调整后的各分类电价见附件3。
4、增城市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调整后的各分类电价见附件4。
5、从化市在实行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的基础上,降低住宅电价。
调整后的各分类电价见附件5。
二、降低深圳市工业电价4分/千瓦时,请深圳市物价局按照这一标准,在结合其他降价因素调整电价时,一并下达实施。
三、降低东莞市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电价。
调整后的各分类电价见附件6。
四、顺德市实行城乡住宅用电同网同价,同时降低农村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电度电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07.05•【字号】粤价[2006]144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二○○六年七月五日粤价[2006]144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2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燃煤机组和其他部分电厂的上网电价。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我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和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2机)的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提高1.42分/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的电价详见附件1。
对附件1所列电厂以外的地方燃煤机组,其上网电价也按上述标准调整。
各地物价局公布其调整前后的上网电价,并抄报我局备案。
二、为解决部分低电价电厂的经营困难,在煤电联动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其上网电价,有关困难电厂具体上网电价见附件2。
三、提高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
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调整为:未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3.82分/千瓦时(含税,下同);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5.32分/千瓦时。
四、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有验收资格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
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
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无故未正常运行,我局将取消其脱硫电价。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表2.部分困难电厂上网电价表附件1: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表┌─────────────────────────────────┬──────┐│厂名│调整后含税上│││网电价(元/│││千瓦时)│├─────────────────────────────────┴──────┤│一、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与地方、外商合营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厂│├─────────────────────────────────┬──────┤│沙角A电厂│0.4184│├─────────────────────────────────┼──────┤│梅县B电厂│0.4617│├─────────────────────────────────┼──────┤│韶关电厂#10机│0.4909│├─────────────────────────────────┼──────┤│韶关电厂#11机│0.4532(含脱│││硫费用)│├─────────────────────────────────┼──────┤│云浮发电厂B厂│0.4617│├─────────────────────────────────┼──────┤│湛江电厂│0.4578│├─────────────────────────────────┼──────┤│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发电机组│0.4383│├─────────────────────────────────┼──────┤│梅县电厂#5、#6机组│0.4533(含脱│││硫费用)│├─────────────────────────────────┼──────┤│粤连电厂有限公司二期发电机组│0.4533(含脱│││硫费用)│├─────────────────────────────────┼──────┤│茂名热电厂#5机组(茂名瑞能热电有限公司)│0.4383│├─────────────────────────────────┼──────┤│茂名热电厂#6机组│0.4532(含脱│││硫费用)│├─────────────────────────────────┼──────┤│阳山电厂#1机│0.6196│├─────────────────────────────────┼──────┤│阳山电厂#2机│0.5094│├─────────────────────────────────┼──────┤│二、广州市地方电厂││├─────────────────────────────────┼──────┤│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0.4184│├─────────────────────────────────┼──────┤│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0.4578│├─────────────────────────────────┼──────┤│广州恒运C电厂#7机│0.5073│├─────────────────────────────────┼──────┤│广州恒运集团股份公司│0.5035│├─────────────────────────────────┼──────┤│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0.5035│├─────────────────────────────────┼──────┤│广州瑞明电力有限公司│0.4968│├─────────────────────────────────┼──────┤│广州发电厂│0.471│├─────────────────────────────────┼──────┤│其中:广州发电厂#4机组│0.4860(含脱│││硫费用)│├─────────────────────────────────┼──────┤│广州员村热电有限公司│0.5059(含脱│││硫费用)│├─────────────────────────────────┼──────┤│广州恒运热电C厂#6机组│0.4533(含脱│││硫费用)│├─────────────────────────────────┼──────┤│三、深圳市地方电厂││├─────────────────────────────────┼──────┤│沙角B电厂│0.409│├─────────────────────────────────┼──────┤│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0.4441│├─────────────────────────────────┼──────┤│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3、#4机│0.5073│├─────────────────────────────────┼──────┤│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5机│0.5047│├─────────────────────────────────┼──────┤│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6机组│0.4533(含脱│││硫费用)│├─────────────────────────────────┼──────┤│四、韶关市地方电厂││├─────────────────────────────────┼──────┤│韶关坪石B厂#1、#2机│0.4909│├─────────────────────────────────┼──────┤│坪石发电B厂#3机组│0.4383│├─────────────────────────────────┼──────┤│仁化县华粤煤矸石电力有限公司#1、#2机组│0.5641(含脱│││硫费用)│├─────────────────────────────────┼──────┤│五、佛山市地方电厂││├─────────────────────────────────┼──────┤│三水恒益火力发电厂│0.5127│├─────────────────────────────────┼──────┤│六、江门市地方电厂││├─────────────────────────────────┼──────┤│新会双水发电厂│0.5448│├─────────────────────────────────┼──────┤│新会双水发电厂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0.4533(含脱│││硫费用)│├─────────────────────────────────┼──────┤│七、湛江市地方电厂││├─────────────────────────────────┼──────┤│湛江浩洋电力有限公司│0.5377│├─────────────────────────────────┼──────┤│遂溪新桥发电公司│0.526│├─────────────────────────────────┼──────┤│八、梅州市地方电厂││├─────────────────────────────────┼──────┤│蕉岭鑫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0.4827│├─────────────────────────────────┼──────┤│梅县荷树园电厂一、二期工程发电机组│0.5832(含脱│││硫费用)│├─────────────────────────────────┼──────┤│九、其余电厂││├─────────────────────────────────┼──────┤│华能汕头电厂│0.4977(含脱│││硫费用)│├─────────────────────────────────┼──────┤│华能汕头电厂二期工程#3机组│0.4532(含脱│││硫费用)│├─────────────────────────────────┼──────┤│连州粤连电厂│0.5014│├─────────────────────────────────┼──────┤│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1、#2机│0.4383│├─────────────────────────────────┼──────┤│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3、#4、#5机│0.4532(含脱│││硫费用)│├─────────────────────────────────┼──────┤│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2机│0.4447│├─────────────────────────────────┼──────┤│潮州三百门电厂一期工程发电机组│0.4532(含脱│││硫费用)│└─────────────────────────────────┴──────┘备注:1、脱硫费用为0.015元/千瓦时(含税),含脱硫费用的上网电价须自脱硫设备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电价
注意: 1、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市城乡地区。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32.00 68.49 65.99 63.49 89.85 87.35 84.85 80.15 98.85 96.35 93.85 61 36.11 62.11
地铁
不满1千伏 三、商业电 1-10千伏 度电价 35千伏及以 上 四、居民生活电度电价 五、稻田排灌、脱粒电 度电价 六、农业生设 三峡工程建 水库移民后 设基金 期扶持基金 附加费 合计
23.00
23.00
32.00 65.51 63.01 60.51 86.87 84.37 81.87 77.17 95.87 93.37 90.87 58.07 35.41 60.01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1.4 0.7 0.7 0.7 0.7 0.7 0.7 0.7 0.7 0.7 0.7 0.7 0.7 0.7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3
广州市电价表
1—10千伏
132.63
132.63
132.63
132.63
129.47
35千伏及以上
131.05
131.05
131.05
131.05
127.89
平段
不满1千伏
86.04
86.04
86.04
86.04
84.04
1—10千伏
85.04
85.04
85.04
85.04
83.04
35千伏及以上
84.04
68.74
67.24
低谷
1—10千伏
39.11
39.11
39.11
39.11
38.36
35—110千伏
38.61
38.61
38.61
38.61
37.86
220千伏及以上
38.11
38.11
38.11
38.11
37.36
普通工业专变
电度电价
高峰
不满1千伏
131
广州市电价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我省销售电价的通知》(粤价〔2008〕224号),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对大工业、普通工业、非工业、商业用户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78分钱(含氯碱企业)。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广州市八区
番禺区
花都区
增城市
从化市
大
工
业
基本
电价
变压器容量
(元/KVA.月)
61.00
61.00
61.00
61.00
61.00
广州市峰谷电价表
执行范围:大工业用户及普通工业专变用户
广州市销售电价标准
广州市销售电价标准
广州市销售电价标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31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75号)的规定,从2011年12月1日起,对广州市的销售电价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主要包括:
一.调升大工业、非普工业、商业、农业生产和稻田排灌、脱粒等用电类别的电价,居民电价暂不调整。
二.大工业、非普工业、商业电价提高2.93分/千瓦时,农业生产和稻田排灌、脱粒电价提高2.5分/千瓦时。
三.小氮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50.81分/千瓦时,化肥(含小氮肥)的其余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
广东省物价局文件见附件。
广州市电价价目表
(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广州市大工业及普通工业专变用电峰谷电价表
(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备注:1、该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市城乡地区。
2、大工业基本电价为:23元/kVA月(变压器容量)和32元/kW月(最大需量)。
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附件: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粤价〔2011〕275号)。
佛山市电价价目表(公告版)
说明:佛山市电价价目表(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1、电价标准根据 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2]135号文、粤价[2013]217号文执行。
2、峰谷时段设置为: (2)居民峰谷时段高峰:14:00-17:00;19:00-22:00; 低谷:0:00-8: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1)工业峰谷时段高峰:9:00-12:00;19:00-22:00; 低谷:0:00-8: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 7、地铁电价根据粤价函[2011]1351号文件执行。
3、可再生能源附加、城市建设附加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供电企业代收。
4、根据水电财字【83】215号文,100kVA及以上客户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5、根据粤价[2009]44号和广东电网公司有关文件,燃气燃油加工费从2009年2月1日抄见电量起,收取标准调整为2.2分/千瓦时。
6、根据粤价[2008]389号文、粤价函[2009]114号文,污水处理企业从2009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专变大工业电价,不执行峰谷电价,免征燃气燃油加工费。
8、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2009)-粤价[2009]267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2009)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粤价〔2009〕267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销售电价水平,完善销售电价结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9分钱,降低商业用电价格,适当提高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农业生产等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二、大工业基本电价中的变压器容量电价调整为23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调整为32元/千瓦·月。
深圳市基本电价标准保持不变。
用户申请最大需量,包括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低于按变压器容量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按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
三、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电电压等级的价差调整为每千瓦时2.5分。
四、全省(除深圳市外)峰谷电价政策的峰平谷比价调整为1.65:1:0.5,其余事项仍按省物价局、经贸委《关于调整峰谷电价的通知》(粤价〔2005〕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2分。
六、化肥(含小氮肥)和氯碱生产用电价格的基本电价调整为14元/千伏安·月(变压器容量)和18.5元/千瓦·月(最大需量),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60.82分/千瓦时,广州、江门和茂名市的小氮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调整为48.31分/千瓦时,其余事项仍按粤价〔2008〕374号文和粤价〔2009〕6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本市化肥生产用电价格。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标准)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标准)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如下:1.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2. 非夏季标准(11月-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以上是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实际电费价格可能会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江苏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江苏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2023年江苏省电费收费标准如下:1. 居民生活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第一档0.5283元/千瓦时,第二档0.5783元/千瓦时,第三档0.8283元/千瓦时。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的按0.548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按0.5383元/千瓦时收费。
2. 农业生产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508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4983元/千瓦时。
3. 工业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6452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6402元/千瓦时,10千伏-35千伏的为0.6352元/千瓦时。
4. 大工业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6452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6402元/千瓦时,10千伏-35千伏的为0.6352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的为0.6302元/千瓦时。
5. 商业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718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7133元/千瓦时,10千伏-35千伏的为0.7083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的为0.7033元/千瓦时。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2012年7-9月份有关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量及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2012年7-9月份有关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量及电价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价[2013]2号【发布部门】广东省物价局【发布日期】2013.01.07【实施日期】2013.01.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2012年7-9月份有关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量及电价的通知(粤价〔2013〕2号 2013年1月7日)佛山、东莞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我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规定,经审核,现就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2012年7-9月份的上网电量及电价问题通知如下:一、核定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2012年7-9月份执行0.65元/千瓦时电价的上网电量分别为17243600千瓦时、16871800千瓦时、16893800千瓦时;执行0.521元/千瓦时电价的上网电量均为0(详见附件1)。
二、核定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2012年7-9月份执行0.66元/千瓦时(含接网费用)电价的上网电量分别为15553972千瓦时、15727250千瓦时、14057722千瓦时;执行0.531元/千瓦时(含接网费用)电价的上网电量分别为3656108千瓦时、1367950千瓦时、4278758千瓦时(详见附件2)。
附件:1. 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2. 东莞市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附件1佛山市南海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单位:千瓦时、吨年7月2012年8月2012年9月全部上网电量172436001687180016893800垃圾处理量74444.75。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粤价[2013]308号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
正文:
----------------------------------------------------------------------------------------------------------------------------------------------------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
(粤价〔2013〕308号2013年12月31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出租房屋电费结算行为。
居民房屋用于出租的,出租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局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扰乱电价秩序。
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粤价〔2012〕276号)试行期满,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
——结束——。
广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大明铝合金型材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大明铝合金型材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7.09
•【字号】粤价[2013]162号
•【施行日期】2013.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大明铝合金型材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粤价〔2013〕162号2013年7月9日)
佛山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电网公司:
经复查,广东大明铝合金型材有限公司经过整改,能耗限额指标符合标准,现取消省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第四批实施惩罚性电价的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名单的通知》(粤价〔2012〕280号)对该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的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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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用电分类 一、大工业 变压器容量(元/KVA.月) 电价 23.00 32.00 66.94 66.62 64.44 61.94 88.30 85.80 85.39 83.30 78.60 97.30 94.80 94.35 92.30 37.91 62.51 1.4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1.4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70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0.88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可再生能源 城市建设附 重大水利工程 水库移民后期 合计 电价附加 加费 建设基金 扶持基金 23.00 32.00 71.42 71.10 68.92 66.42 92.78 90.28 89.87 87.78 83.08 101.78 99.28 98.83 96.78 38.61 64.61
(一)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元/KW.月) 1-10千伏 (二)电度电价 20千伏 35-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二、非工业、普通 20千伏 工业电度电价 35千伏及以上 广州、佛山市地铁电价 不满1千伏 三、商业电度电价 1-10千伏 2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四、稻田排灌、脱粒电度电价 五、农业生产电度电价
备注:1、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五市城乡地区。 2、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的通知》(粤价〔2012〕182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