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V试行)Technical Direction ruleSecondary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in Hefei 1总则1.1目的和意义为了配合《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和《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保障社会公众利益,提高合肥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保证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用户的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b5E2RGbCAP1.2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二次供水设施,其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监督管理的建设要求、技术要求、环境要求及验收规则。
p1EanqFDPw适用于本市及所属县、镇行政区域范围。
1.3基本要求二次供水设计应满足合肥市供水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次供水设计时应到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进行供水方案咨询。
二次供水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1.4 引用主要标准、规范和法规<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1997)《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199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气压给水设计规范》<CECS 76-1995《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 17219- 1998)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1997)《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2001、9)《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7月9日国家建设部、卫生部第53号令)《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2007、1)《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2007、4)2设计要求2.1系统设计要求2.1.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高层建筑,凡楼顶面层高超过16M的建筑<住宅小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都应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正文:----------------------------------------------------------------------------------------------------------------------------------------------------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四号)《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已经2012年4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4月25日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2012年4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镇供水用水活动,保障城镇供水用水安全,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发展城镇供水事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城镇供水应当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实行开发水源与节约用水相结合,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确保城镇供水用水安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镇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强水源保护和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保障城镇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的需要。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镇供水用水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供水用水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城镇供水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2999110076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2999110076安徽省地方标准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DB34/T□□□-20071 总那么1.0.1为保证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我省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爱护,保证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爱护和运行治理,不适用于工业企业、消防供水和其它需要加压供水的建筑。
1.0.3二次供水工程所采纳的管道、管件、设备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卫生性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判标准»〔GB 1721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规定。
1.0.4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爱护和运行治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1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都市给水管网在入户之前经再度贮存、消毒、加压或经容器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2.2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installation用于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而设置的设备、管线,包括贮水池〔箱〕〔含高位、中位、低位水箱〕、泵房、水泵机组及附属设施〔含水泵、电机、配电操纵柜〕、压力罐、消毒设备、相关管道及各类阀门等。
2.3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water supply equipment of VFD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设备。
2.4管网叠压供水 pipenet pressure-add water supply由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叠加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截了当从市政给水管网中取水增压的供水方式。
2.5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引言二次供水是指,在一次供水系统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对水质进行进一步净化和改善,以满足人们对高水质、安全用水的需求。
安徽省作为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对于二次供水技术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1. 二次供水水质标准1.1 饮用水水质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安徽省二次供水系统所提供的饮用水水质标准应满足以下要求: - 外观:清澈无色,无悬浮物、沉淀物和浑浊度; - 嗅觉:无明显异味;- 味觉:无异味,不得有任何异样味道;- pH值:6.5-8.5之间;- 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 总大肠菌群:100个/L以下; - 氟化物:0.5-1.0mg/L;- 氰化物:0.05mg/L以下。
1.2 非饮用水水质标准非饮用水主要包括冲洗水、消防水等,其水质标准应满足以下要求: - 外观:清澈无色,无悬浊物和浑浊度;- pH值:6.5-8.5之间;- 总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总大肠菌群:100个/L以下; - 氟化物:0.5-1.0mg/L; - 总硬度:不得超过350mg/L; - 铁:不得超过0.3mg/L; - 锰:不得超过0.1mg/L。
2. 二次供水处理工艺和设备要求2.1 除杂器要求二次供水系统中的除杂器应具备以下性能和要求: - 有效去除水中的悬浮物和颗粒污染物; - 过滤精度:小于5微米; - 运行稳定,无泄漏现象; - 清洗周期长,维护方便。
2.2 活性炭吸附器要求二次供水系统中的活性炭吸附器应具备以下性能和要求: - 去除水中的余氯、异味以及有机污染物; - 吸附剂利用率高; - 对微生物具有较好的杀菌效果; - 运行稳定,无泄漏现象; - 清洗周期长,更换方便。
2.3 二次消毒设备要求二次供水系统中的二次消毒设备应具备以下性能和要求: - 有效杀灭水中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 - 无二次污染风险; - 控制剂投加量可调; - 自动化程度高,运行稳定可靠; - 对水质没有负面影响。
二次供水标准
二次供水标准
首先,对于二次供水设施的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管道、水箱、过滤设备等。
管道应当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材质,并且应当经过严格的消毒和清洗,以确保管道内部的卫生和安全。
水箱应当具备防腐蚀、防污染的功能,并且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以防止细菌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滋生。
过滤设备应当具备有效的过滤功能,能够有效去除水中的杂质和有害物质,从而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标准。
其次,对于二次供水的水质标准。
二次供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PH值、浑浊度、余氯含量、微生物指标等。
PH值应当在6.5-8.5之间,以确保水质的中性和稳定性。
浑浊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水质的清澈和透明。
余氯含量应当在合适的范围内,以保证水质的卫生和安全。
微生物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水质不含有有害的细菌和病原体。
总之,二次供水标准是保证二次供水安全和卫生的重要保障,对于二次供水设施和水质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才能够保证二次供水的安全和卫生,为人们的生活提供可靠的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二次供水标准,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和安全,让人们放心使用二次供水,健康生活。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1 总则1.0.1为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我省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保证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不适用于工业企业、消防供水和其它需要加压供水的建筑。
1.0.3二次供水工程所采用的管道、管件、设备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卫生性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1721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规定。
1.0.4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1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城市给水管网在入户之前经再度贮存、消毒、加压或经容器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2.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installation用于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而设置的设备、管线,包括贮水池(箱)(含高位、中位、低位水箱)、泵房、水泵机组及附属设施(含水泵、电机、配电控制柜)、压力罐、消毒设备、相关管道及各类阀门等。
2.3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water supply equipment of VFD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设备。
2.4管网叠压供水 pipenet pressure-add water supply由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叠加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中取水增压的供水方式。
2.5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6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与平均时用水量的比值。
2.7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合肥市二次供水水压标准
合肥市二次供水水压标准合肥市作为安徽省的省会城市,人口众多,城市建设不断发展。
为了满足居民和企业的用水需求,合肥市实行了二次供水系统。
二次供水系统是指将自来水经过处理后再次供应给居民和企业使用的系统。
而水压是二次供水系统中一个重要的指标,它直接影响到居民和企业的正常用水。
合肥市二次供水水压标准是指在二次供水系统中,规定的供水水压范围。
合理的水压标准能够保证居民和企业用水的正常运行,同时也能够节约水资源,提高供水系统的效率。
根据合肥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肥市制定了相应的二次供水水压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合肥市的二次供水水压标准为0.2-0.4兆帕(MPa)。
这个水压范围既能够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又能够满足企业的生产用水需求。
合肥市二次供水水压标准的制定是经过科学研究和实践验证的。
在制定过程中,专家们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供水管道的长度、管道材质、用水量等。
他们通过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确定了最适合合肥市的水压范围。
合肥市二次供水水压标准的实施对居民和企业都有很大的好处。
首先,合理的水压能够保证居民正常用水。
在二次供水系统中,水压过低会导致水流不畅,影响洗浴、冲厕等日常生活用水。
而水压过高则容易造成水管破裂等问题。
合肥市的水压标准能够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保证居民的用水质量和用水安全。
其次,合理的水压标准也对企业的生产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些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对水压要求较高。
如果水压不稳定或者过低,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合肥市的水压标准能够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合肥市二次供水水压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节约水资源。
合理的水压能够减少水的浪费,提高供水系统的效率。
合肥市一直致力于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利用,水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总之,合肥市二次供水水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居民和企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合理的水压能够保证居民的正常用水,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也有助于节约水资源。
-二次供水工程建设标准 (1)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标准一般规定1、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与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相匹配。
2、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方面的需求。
3、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住宅供水应计量到户,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宜采用远传水表。
1.2 设计原则1、安全可靠:二次供水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应首先考虑电控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本标准要求的名牌电气元器件对其控制系统进行模块化、标准化、简单化设计和制作,使控制系统具有高可靠性和低故障率。
同时,也可使控制系统具有维护简单、故障恢复快速等特性。
2、标准化:为了便于二次供水系统的统一管理和维护,在自动化设计时应在硬件结构、设备型号、电气元器件参数、电气接口、设备器件品牌等方面统一标准,进而可以保证各设备之间在机械尺寸、电气特性上具有高度的互换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除此以外,系统还必须针对泵房设备及控制信息进行标准化,统一系统设计参数,统一控制对象及数据采集对象,统一控制软件包括数据结构定义。
为系统的构建提供一个一致化的软硬件环境,便于系统的构建和今后的维护。
3、一控一变频调速:所有增压水泵都必须配置独立的变频控制器,采用一控一变频调速控制,保证泵及泵组能在流量的大动态变化时具有足够宽的调速范围,保证泵组的工作运行特性处于高效区,泵组中的变频调整应考虑整体运行控制,全频同步调速控制泵组的流量增加或减少。
4、PLC 控制:控制系统应以 PLC 为核心进行设计,为保障系统安全运行和维护快捷方便,应对泵房的其它外围设备和单体控制元件进行监控,PLC控制系统应按主控与分区两级设计。
5、节能高效:二次供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压力。
泵组内各泵并行运行、增压扩流时,不仅应考虑控制单台泵的高效运行状态,同时还要考虑并网后的泵组的高效状态。
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使泵、电机以及变频器等设备的运行参数相互匹配,保证其运行均处于各自的高效工作运行区域内并能保持稳定工作。
《住宅二次供水标准化泵房建设规范》DB3401T 229—2021
ICS91.140.60CCS P 42 3401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标准DB3401/T 229—2021 住宅二次供水标准化泵房建设规范2021-06-29发布2021-06-29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系统组成 (2)5 增压系统技术要求 (2)5.1 组成 (2)5.2 增压方式 (2)5.3 增压成套设备技术参数 (2)6 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4)6.1 组成 (4)6.2 控制要求 (4)6.3 控制模式 (4)6.4 控制功能 (5)7 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6)7.1 组成 (6)7.2 门禁管理 (6)7.3 数据采集传输 (7)7.4 远程监控 (8)8 环境系统技术要求 (8)8.1 组成 (8)8.2 泵房土建 (8)8.3 泵房温、湿度 (9)8.4 泵房装修 (9)8.5 泵房管道布设 (9)8.6 减振降噪 (10)8.7 泵房排水 (10)8.8 泵房通风 (10)8.9 标识 (10)9 保障系统技术要求 (10)9.1 组成 (11)9.2 水量保障 (11)9.3 水质保障 (11)9.4 电力保障 (11)9.5 应急保障 (11)10 调试 (11)参考文献 (1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给排水设计研究院、合肥市三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长银、史磊、徐骏、朱波、周远航、王磊、吴云、王大钧、李应磊、张良霄、王庆生DB3401/T 229—2021 住宅二次供水标准化泵房建设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住宅二次供水标准化泵房的系统组成与增压系统、控制系统、安全系统、环境系统、保障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
安徽省地方标准_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
安徽省地方标准《JB-2009》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1 总则1.0.1为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我省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保证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不适用于工业企业、消防供水和其它需要加压供水的建筑。
1.0.3二次供水工程所采用的管道、管件、设备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卫生性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1721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规定。
1.0.4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1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城市给水管网在入户之前经再度贮存、消毒、加压或经容器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2.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installation用于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而设置的设备、管线,包括贮水池(箱)(含高位、中位、低位水箱)、泵房、水泵机组及附属设施(含水泵、电机、配电控制柜)、压力罐、消毒设备、相关管道及各类阀门等。
2.3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water supply equipment of VFD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设备。
2.4管网叠压供水 pipenet pressure-add water supply由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叠加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中取水增压的供水方式。
2.5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6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与平均时用水量的比值。
二次供水的标准和规范
4、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范
一、证照管理: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 许可证》后方可供水,《卫生许可证》每年核 证一次,正本应悬挂在泵房醒目位置;供管水 人员必须取得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档案管理:二次供水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二 次供水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中情况;
卫生标准修 检测项目 订时间 15 1956年
发布形式 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
1959年
1976年
17
23
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
未列为强制性卫生标准
1985年
2006年
35
106
由卫生部以国家强制性卫生 标准发布
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 以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发布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新标准)的特点 1、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 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新标准中的饮用水 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 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 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 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 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 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 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 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 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事实上,浊度不仅 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 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老的《标准》只 有35项检测项目,其中关于无机污染物的检 测项目居多,涉及的有机污染物、农药较少, 而且其中根本没有检测如藻毒素等微生物的 指标,这与近年来我国水污染致使水中有机 物大大增加的形势严重不适应。
(第一讲):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标准 (第二讲):二次供水设施规范与水质 污染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辽宁省卫生防疫站、北京市朝阳区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金妹、陈贤钊、杨佑森、魏向东、李红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生产、加工、施工、使用和管理的单位。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3.2 储水设备:高位、中位、低位水箱和蓄水池。
3.3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3.4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4 设施的卫生要求4.1 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
4.2 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4.3 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5 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5.1 设计水箱或蓄水池: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有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 80cm,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 5cm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
二次供水规范最新标准
二次供水规范最新标准二次供水是指在城市供水系统中,由于高层建筑或地形原因,需要通过二次加压来满足用户用水需求的一种供水方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二次供水系统在保障居民用水安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以下是最新的二次供水规范标准:1. 设计原则:- 二次供水系统应遵循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
- 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用途和用水需求合理确定二次供水系统的形式和规模。
2. 水质要求:- 二次供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3. 设备选择:- 选用的水泵、水箱、管道等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密封性。
- 设备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以实现节能和减少人工操作。
4. 系统布局:- 二次供水系统应合理布局,避免管道过长或弯头过多,以减少水压损失和水质污染风险。
- 系统应设置必要的阀门和检测点,便于维护和检修。
5. 安全防护:- 二次供水系统应具备防倒流、防污染的措施,如设置止回阀、空气隔断等。
- 系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
6. 节能措施:- 应优先采用节能型水泵和变频控制技术,以降低能耗。
- 系统设计应考虑利用自然落差,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7. 维护管理:- 二次供水系统应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维护。
- 应有专业人员负责系统的运行监控和故障排除。
8. 应急处理:- 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供水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响应,保障居民用水不受影响。
9. 法规遵守:-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营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0. 用户教育:- 应加强对居民的用水安全教育,提高居民对二次供水系统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用户需求的提高,二次供水规范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上述内容仅为当前阶段的一般性指导,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地方政策进行调整。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标准GB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标准GB17051—1997
背景
二次供水设施是指将水源从自来水管道引入建筑物内的设备和
管路系统。
为了保障供水的卫生和安全,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
安装、使用和维护都有一定的要求。
GB—1997是中国国家标准,
目的是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标准,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标准内容
GB—1997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设施设计: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并
考虑到供水的安全性和使用便利性。
2. 安装规范:设施的安装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确保设施配件
和管路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3. 消毒处理:在设施启用前,应进行适当的消毒处理,确保供
水水质合格。
4. 检验和监测:应定期检验和监测供水水质,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5. 设备维护:设备和管路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施的完好
和卫生。
6. 水质要求:对供水水质的要求包括色度、浑浊度、余氯含量、微生物指标等。
重要性
二次供水设施作为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环节,其卫
生标准的遵守对于保障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符合GB—1997标准
的二次供水设施能够确保水源的卫生和安全,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提高居民和工人的生活质量。
结论
GB17051—1997为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标准提供了具体指导,对于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的相关人员非常重要。
遵守该标准的要求能够保障人们用水的安全和健康,对于社会和个人都有积极的影响。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9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9是我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发布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它对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这项规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的更新和完善,对于提高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效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 了解CJJ140-2019的背景和意义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9的发布是在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和供水领域迅猛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二次供水系统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提高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CJJ140-2019应运而生。
通过对这项规程的深入学习和理解,能够更好地把握规范对二次供水工程的要求,做好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和管理工作。
2. CJJ140-2019对二次供水工程的要求CJJ140-2019对二次供水工程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在设计阶段,规程要求应充分考虑供水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节能性,合理选用管道、泵站等设备,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在施工阶段,规程要求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在运行和维护阶段,规程要求应建立健全的运维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排除故障,确保供水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9,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标准,它对提高供水系统的运行效率、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贯彻这项规程,严格按照其要求做好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对清洁、安全、稳定的供水需求。
总结:通过对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9的学习和理解,我深感其重要性和实用性。
只有深入学习规程内容,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工作,才能够更好地提升我国二次供水工程的水平,确保城市供水系统的可靠运行。
二次供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次供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次供水是指将城市自来水厂供水管网输送的自来水,送至小区或者建筑物内的水箱后,再通过二次供水设备进行处理、加压、净化等工艺处理后,再供给用户使用的一种供水方式。
为了规范二次供水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对二次供水制定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性标准。
在二次供水领域,国家标准主要包括《城镇供水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等。
这些国家标准主要从水质、水压、管道材质、设备运行等方面对二次供水进行了规范,保障了二次供水的质量和安全。
除了国家标准外,行业标准也是二次供水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
行业标准是指由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经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对于某一特定行业的技术规范。
在二次供水领域,行业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93-2008)等。
这些行业标准主要从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设备选型等方面对二次供水进行了规范,保障了二次供水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二次供水行业,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应用中,二次供水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加强对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行为,保障公众的饮水安全。
总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为二次供水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规范和指导,对于保障公众的饮水安全,推动二次供水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二次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能够认真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共同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二次供水服务。
二次供水标准
二次供水标准二次供水是指从自来水厂输送至用户的一级供水后,用户自行进行二次供水设施安装,再次供水至用户使用点的过程。
二次供水标准是指在二次供水过程中,对水质、水压、水温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合理的二次供水标准可以保障用户用水的安全和舒适,同时也能延长管网设施的使用寿命,减少维护成本,提高供水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首先,二次供水标准应明确水质要求。
二次供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自来水卫生标准,保证水质清洁、无异味、无色泽,不含有害物质,可以直接饮用或用于日常生活。
此外,二次供水标准还应包括水质监测和检测频率,以及对水质异常情况的处理措施,确保用户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二次供水标准还应规定水压要求。
合理的水压可以保证用户用水时水流充足、稳定,满足不同用水设备的需求。
二次供水标准应明确供水管网的设计水压和实际供水水压之间的允许偏差范围,以及如何保持水压稳定的措施,避免因水压不足或过高而影响用户用水体验。
另外,二次供水标准还应包括水温要求。
在冬季,二次供水系统应能够保证用户用水时的水温符合舒适的要求,避免用户受到冷水冲击。
在夏季,二次供水系统应能够保证用户用水时的水温不至于过热,避免用户烫伤。
因此,二次供水标准应规定供水水温的范围和稳定性要求,以保障用户用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最后,二次供水标准还应包括供水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要求。
包括供水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洗,管网的漏损检测和修复,以及供水系统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这些要求可以保证供水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护成本,提高供水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综上所述,合理的二次供水标准对于保障用户用水的安全、舒适,延长供水设备寿命,减少维护成本,提高供水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二次供水标准,严格执行和监督,是保障供水系统运行的关键一环。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二次供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用水环境。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
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1 总则1.0.1 为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我省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保证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不适用于工业企业、消防供水和其它需要加压供水的建筑。
1.0.3 二次供水工程所采用的管道、管件、设备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卫生性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1721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规定。
1.0.4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1 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城市给水管网在入户之前经再度贮存、消毒、加压或经容器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2.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 installation用于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而设置的设备、管线,包括贮水池(箱)(含高位、中位、低位水箱)、泵房、水泵机组及附属设施(含水泵、电机、配电控制柜)、压力罐、消毒设备、相关管道及各类阀门等。
2.3 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water supply equipment of VFD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设备。
2.4 管网叠压供水 pipenet pressure-add water supply由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叠加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中取水增压的供水方式。
2.5 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6 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与平均时用水量的比值。
二次供水规范
二次供水规范二次供水系统是指从一次供水系统中取水后经过处理后再次供应给用户的供水系统。
由于一次供水系统中的水质、水压和水量等不符合用户的实际需要,因此需要通过二次供水系统对水质、水压和水量等进行调整和加工,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用水质量,需要制定相应的二次供水规范。
一、供水水质要求1.二次供水系统中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如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二次供水系统应通过合适的处理工艺,确保水质清洁、无异味、无色无杂质。
2.二次供水系统应定期检测水质,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浑浊度、余氯、重金属等主要指标,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检测记录应保存并定期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二、供水水压要求1.根据用户的需求,二次供水系统应保证水压稳定,满足用户各种用水设备的正常使用要求。
在不同楼层和不同用水设备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水压差,以满足用户需要。
2.二次供水系统的水压应在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一般以0.2-0.3Mpa为宜。
水泵的运行和停机应根据用水需求进行控制,保证水压的合理稳定。
三、供水水量要求1.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能力应满足用户的用水需求,在高峰期时,系统的供水量要能够满足最大峰值需求。
供水量的计算需要结合用户的用水量和用水设备进行合理的估算。
2.供水水量的计量应进行监测和统计,了解供水系统的运行情况。
供水水量的监测设备应具备准确度高、可靠性强、维护方便等特点。
四、供水设备和管道要求1.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设备和管道应选用具有优良性能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2.供水设备和管道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以确保设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和性能。
维护保养工作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五、供水系统的消防要求1.二次供水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消防供水能力,能够满足建筑物内的消防用水需求。
消防用水设备和消防用水管道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安装和使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芜政办〔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2019年2月26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决定对《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安徽省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修改为“《安徽省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二、删除第二条第二款“二次供水用户的确定由市住建委另行规定”。
三、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市区住宅二次供水费用核定工作”。
四、第三条增加第四款“市公安部门会同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严格执行治安、反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新建小区二次供水的安全防范进行验收,并纳入新建居民小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验收范围”。
五、第三条增加第五款“市人防部门对二次供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到人民防空工程的应支持配合”。
六、第三条增加第七款“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住宅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新建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八、删除第六条第二款“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和工程技术规程及《技术导则》要求,市住建委组建设施设备库,供市区新建住宅和住宅二次供水的改造选用安装,并定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在库和入库产品进行动态管理”。
九、第七条增加第二款“鼓励供水单位对新建住宅小区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实施统建统管,推进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专业化”。
十、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住宅小区新建的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由住宅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供水单位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供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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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1 总则1.0.1为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规范我省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保证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不适用于工业企业、消防供水和其它需要加压供水的建筑。
1.0.3二次供水工程所采用的管道、管件、设备和辅助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卫生性能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 1721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的规定。
1.0.4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1二次供水 secondary water supply城市给水管网在入户之前经再度贮存、消毒、加压或经容器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2.2 二次供水设施 secondary water supplyinstallation用于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而设置的设备、管线,包括贮水池(箱)(含高位、中位、低位水箱)、泵房、水泵机组及附属设施(含水泵、电机、配电控制柜)、压力罐、消毒设备、相关管道及各类阀门等。
2.3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water supply equipment of VFD由变频器改变电机供电频率、运转速度,实现恒压变量供水的设备。
2.4管网叠压供水 pipenet pressure-add water supply由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叠加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中取水增压的供水方式。
2.5生活饮用水 drinking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6小时变化系数 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与平均时用水量的比值。
2.7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8引入管 service pipe,inlet pipe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的管段。
2.9入户管 inlet pipe建筑物内生活给水管道进入住户水表的管段。
2.10竖向分区 vertical division block建筑给水系统中,在垂直向分成若干供水区。
2.11水头损失 head loss水通过管渠、设备等引起的能耗。
2.12 自灌 self-priming水泵启动时靠重力使泵体充水的引水方式。
3 工程设计3.1一般规定3.1.1 二次供水工程应独立设置,应和城市给水管网或居住小区的供水能力相匹配。
3.1.2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应满足使用要求和节能要求,同时还应方便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和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
3.2系统选择3.2.1二次供水系统采用形式的选择,一般可用水池加变频泵、叠压供水系统、泵加水箱的增压系统等。
高层二次供水还应有合理的竖向分区,不宜采用高能耗、一次加压后再利用减压阀分区降压供水的方式。
3.2.2 在城市给水管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管网叠压供水形式,其设计方案和所选设备须征求当地供水企业意见,并得到认可。
3.2.3 二次供水增压站的数量、规模、水压应结合居住小区规模、分期建设情况、建筑高度、建筑物的分布以及系统维护和安全运行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予以确定。
3.2.4 为保证居住小区供水的安全性,当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小区规模在3000人以上时,其二次供水室外管网宜成环状网,增压泵站与二次供水环状网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连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
环状管网应设置阀门分段,分段数量按事故或检修时可承受的停水范围确定。
3.2.5 二次供水增压泵站的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管网或市政供水管网单独引入。
3.2.6 二次供水竖向分区应根据二次供水形式,建筑物用途、建筑高度、使用要求、能耗、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
3.2.7 二次供水范围内,使用性质不同或水费单价不同的用水,应分系统分表计量。
3.3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压3.3.1 生活用水量标准应按当地供水专业规划或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如当地人民政府没有具体规定,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3.3.2 居住小区二次供水室外管网的设计流量,应根据供水系统服务范围确定:a 当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小区规模在3000人及以下,且二次供水室外管网为枝状时,管道设计流量应根据生活用水设计秒流量计算节点流量和管段流量;b 当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小区规模在3000人以上,二次供水室外管网应为环状,其流量应根据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计算的最大时平均秒流量为节点流量;c 需进行管网水力计算,并归档备查。
3.3.3 二次供水设施引入管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管网叠压直接供水的,设计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b 经泵加压供水的贮水池调节流量,应按贮水池的设计补水量确定;c 采用高位水箱供水的,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小时平均秒流量确定。
3.3.4 二次供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中3.6.4、3.6.5和3.6.6确定。
3.3.5 建筑物二次供水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箱)的设计补水量。
设计补水量不宜大于建筑物最高日最大时生活用水量,且不得小于建筑物最高日平均时生活用水量。
3.3.6 二次供水住宅入户管,公称直径不宜小于20mm。
3.3.7 二次供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宜按表3-1采用。
3.3.8 二次供水各分区卫生器具的水压,一般不宜小于0.1Mpa。
3.3.9二次供水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特殊情况下不宜大于0.55MPa。
3.3.10管网叠压供水系统设计压力应考虑该处公共供水管网可利用水压,可利用水压数值由各地公共供水企业提供。
3.4水质标准及防水质污染3.4.1 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3.4.2 管网叠压供水设施引入管上应设置低阻力倒流防止器;倒流防止器在2m/s流速时,水头损失不宜大于3m。
3.4.3 二次供水设施的贮水池(箱)应独立设置,不宜设置于室外,不得与消防用水或其他非生活用水共贮。
3.4.4 当二次供水贮水池(箱)的贮水在48h内不能得到更新时,应设置消毒处理装置。
3.4.5 二次供水管道应避开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区域。
3.5 管材、配件及水表3.5.1二次供水工程管道的材质应根据供水压力、敷设场所条件和敷设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a 埋地管道的管材,应具有耐腐蚀性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
可采用球墨铸铁管、钢塑复合管、PE管、不锈钢管等。
b建筑物内水表前宜采用钢塑复合管、涂塑钢管或衬塑钢管、薄壁不锈钢管及配件。
C 泵房内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的衬塑钢管或涂塑钢管及配件。
3.5.2 分户水表前的阀门宜采用全铜、铜芯或不锈钢阀门。
3.5.3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a 环状管段,应设置分段阀门;b 从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c 入户管、水表前、后;d 自灌式水泵的吸水管;e 水箱的进、出水管、泄水管;f 自动排气阀、泄压阀、水锤消除器、压力表等附件前,减压阀与倒流防止器的前后。
3.5.4 管道上阀门应设置在易操作和方便检修的地方。
3.5.5 二次供水管网的压力高于配水点允许的最高使用压力时,应设置减压装置。
3.5.6 二次供水水泵出水管后,应根据水泵扬程、管道走向、环境噪音要求等因素,设置水锤消除装置。
3.5.7 二次供水各分区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管网中有明显起伏且积聚空气的管段,宜在该段峰点设置自动排气阀或手动排气阀门。
3.5.8 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a 减压阀、自动水位控制阀等阀件前;b 采用管网叠压方式供水的,其设备进水管处。
3.5.9 二次供水的住宅进户计量水表宜设置在建筑物的管道井内或公共部位的水表箱内。
3.5.10 当水表可能发生反转、影响计量时,应在水表后设止回阀。
3.5.11 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
需进人维修管道的管井,其维修人员的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宜小于0.6m;管道井应每层设外开检修门,分层隔断。
管道井的井壁和检修门的耐火极限及管道井的竖向防火隔断应符合消防规范规定。
3.5.12 水表箱应设置在户外便于检修、读数不受曝晒、冻结、污染和机械损伤的地方。
3.6 管道布置3.6.1二次供水室外地下管道应设在便于检修和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的位置,尽量避免布置在车行道下3.6.2二次供水室外管道应远离污水管道,减少生活用水被污染的可能性。
供水管与污水管的最小水平净距为0.8m,交叉时供水管应在污水管上方敷设,最小垂直净距0.1m。
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保护措施。
3.6.3 二次供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直线长度、管材的线膨胀系数、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的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
应尽量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补偿温度变形。
3.7 增压设备、泵房3.7.1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泵选择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a 应选择低噪声、节能型水泵;b 设计的最不利工况点应在水泵特性曲线高效区段的右端点;c 用水不均匀,流量变化大宜采用多台泵组合供水;d 若没有高位水箱,宜采用变频调速设备;e 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型号应与最大一台运行水泵一致;3.7.2 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充水。
3.7.3 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应采用管网叠压供水设施:a 城市给水管网可利用水头过低的区域;b 城市给水管网供水的水量、水压波动过大的区域;c 使用管网叠压给水设备对周边(现有或规划)用户用水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d 供水保证率要求高、需要连续供水、不允许停水的用户;e 城市给水管网口径小于300mm的区域。
3.7.4 泵房应有单独隔间,通风良好,有排水措施。
3.7.5 泵房宜采用智能监控系统。
3.8贮水池(箱)3.8.1 生活用水贮水池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a 贮水池(箱)的有效容积应按进水量与用水量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居住小区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确定,单幢住宅楼宜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25%确定;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50m³时,宜分成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
b 池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它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0.6m;池顶设有人孔的池顶,顶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应尽量留出人进出人孔的空间,池底宜架空,与地面的净距无管道敷设时不宜小于0.5m,有管道敷设时不宜小于0.8m;c 贮水池不宜毗邻电气用房和居住用房或在其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