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的地理信息国家标准(截止到2017年6月)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的地理信息国家标准(截止到2017年6月)](https://img.taocdn.com/s3/m/340a6170a45177232f60a23f.png)
序 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概要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产品的测试要求、功能测试、 性能测试、产品化测试,以及对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测试评价结 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机构、 第三方测试机构、 用户及相关人员进行地理信息软件的系统测试、验收测试和评 价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质量的基本 要求、评价体系、评定和服务质量报告的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行服务质量的评 价。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定义了以总体均值和总量估计为目标的空间 抽样与统计推断的基本概念,规定了空间抽样与统计推断的基 本模型、实施过程、抽样参数、样本量计算方法、统计算法和 统计推断报告内容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具有空间分布的对象的抽样与统计推 断。 本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内容、系统设计、建 库、系统集成、测试、验收、安全保障与运行维护的总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其它各类地理信息 相关数据库的建设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 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内容、构 成及要求,包括数学基础、精度和现势性要求、数据分层和组 织、选取原则和指标、要素和属性内容、元数据等。 本标准适用于 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地形要素数据的生产、建 库、更新和分发服务。 本部分通过定义用于描述影像和格网数据所必备的框架,扩展 了现有的地理信息元数据标准。提供了有关获取数据测量仪器 的特性、仪器测量过程的几何性质、数字化原始数据的生产过 程等信息。描述了从原始数据派生地理信息过程中所需要的元 数据, 包括生产过程中测量系统的特性、 处理方法和计算过程。 本部分作为 GB/T 30170-2013 的扩展部分,规定了用参数值或 函数描述空间参照的概念模式。它采用 GB/T 30170-2013 的模 式,将一个以坐标表示的位置与一个参数值结合起来,形成一 个空间-参数坐标参照系(CRS),该空间-参数坐标参照系可 以扩展到包含时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 1:1 000 1:2 000 正射影像地图的分类、技术要求、内容及表达、质量检验和标 记等,适用于 1:500 1:1 000 1:2 000 正射影像地图的生产、 质量控制、分发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的分类、技术要求、内容及表达、质量检验等,适用于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的生产、质量控制、分发和 使用。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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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建设浅析摘要:文章介绍了数字城市系统构造及数字城市建设的根本构架,简要分析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结构及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提出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的办法。
关键词: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建设;浅析中图分类号: tu984.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目前,我国已建成的数字城市,在数据执行标准上,缺乏统一指标体系,单纯考虑到本区域数据标准的统一性,没有考虑到对其他地区及国家、省市的相互关联,基础数据库与平台共享数据库的没有链接起来,难以适应高效率的信息化服务的需要。
今后,在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应用模式上,应该建立统一的空间与时间坐标体系框架,实现各部门共建共享,使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数据规范、服务规范、应用规范和运行维护规范。
在这套支撑体系的基础上,各级地方部门再根据自己的地方需求,随时进行平台调整、数据更新。
只有这样相对完善的系统体系,才可以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
“数字城市”,即数字化的城市,是“数字地球”在城市的运用和发展。
我们通常说的“数字城市”,是以计算机科学技术、多媒体技术和大量的储存科学技术为根本,以宽带网络为桥梁,使用3s 科学技术(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测、仿真-虚拟技术等对城市实施多种多分辨率、多尺度、多时空和多种类的三维描述,有效的运用信息科学技术方法将城市的过往、目前状况及将来的所有内容,在网络上进行数字化虚拟实现。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平台的建设,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关键性构成部分,为了推动地理信息的运用,胡总书记提出“推进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温总理也提出了“要加快构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平台,全面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006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启动了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建设的试点工作,该项目现已完成并通过了验收。
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知识框架
![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知识框架](https://img.taocdn.com/s3/m/e94c4f68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82e595c.png)
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知识框架标题,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相互作用与共生关系。
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是地理学的两个重要分支,它们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自然
地理关注地球表面的自然环境,包括地形、气候、水文、植被等自
然要素,而人文地理则关注人类活动对地球表面的影响,包括人类
聚居地、交通、经济活动等人文要素。
本文将探讨自然地理和人文
地理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共生关系。
首先,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作用。
自然
地理条件对人类活动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例如,气候、土壤和水资
源的分布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地形地貌影响了交通运输的方式和路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也对人类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同时,人类的活动也对自然地理环境造成了影响,如城市化导致了土地利
用的改变,工业化导致了大气和水体污染等。
其次,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之间存在着共生关系。
人类是地球
上的一部分,我们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
自然地理为人类
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和条件,而人类的活动也在不断地改变和
塑造着自然地理环境。
在相互作用中,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相互适应、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地球上多样的自然与人文景观。
总之,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共生关系是地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需要深入理解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之间的关系,通过合理的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促进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只有在这种共生关系中,人类才能真正实现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繁荣。
GIS空间数据结构课件
![GIS空间数据结构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a68bdb76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bc.png)
椭球体与基准面之间的关系是一对多的关 系,也就是基准面是在椭球体基础上建立 的,但椭球体不能代表基准面,同样的椭 球体能定义不同的基准面,如前苏联的 Pulkovo 1942、非洲索马里的Afgooye基 准面都采用了Krassovsky椭球体,但它们 的基准面显然是不同的。
我国3个椭球体参数如下
3)对数据处理信息的说明,如量纲的转换等;
4)对数据转换方法的描述;
5)对数据库的更新《G、IS空集间数据成结构等》PP的T课件说明。
3、元数据的主要作用
1)帮助数据生产单位有效地管理和维护空间数据、 建立数据文档,并保证即使其主要工作人员离退 时,也不会失去对数据情况的了解;
2)提供有关数据生产单位数据存储、数据分类、 数据内容、数据质量、数据交换网络及数据销售 等方面的信息,便于用户查询检索地理空间数据;
《GIS空间数据结构》PPT课件
2、1980年中国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参数 为:
赤道半径(a)=6378140.0000000000m 极半径(b)=6356755.2881575287m 地球扁率(f)=(a-b)/a=1/298.257 1980年中国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大地原点,
设在陕西省泾阳县永乐镇,称西安原点。
《GIS空间数据结构》PPT课件
二、矢量数据的特点
➢ 可以利用拓扑数据作为工具,重建地理实体。 例如建立封闭多《G边IS空形间数据,结构实》P现PT课道件 路的选取,进行 最佳路径的计算等等。
2.3 空间数据的计算机表示
以ARC/INFO矢量数据模型的系统为例 ➢ 首先,从逻辑上将空间数据抽象为不同的专题或层 。
《GIS空间数据结构》PPT课件
其次,将一个专题层的地理要素或实体分解 为点、线或面状目标 。每个目标的数据由 定位数据、属性数据和拓扑数据组成。具 有相同的分类码的同类目标组成类型,— 类或相近的若干类构成数据层,若干数据 层构成图幅,全部数据组成数据库。
国家测绘标准体系
![国家测绘标准体系](https://img.taocdn.com/s3/m/7b74bdc6aa00b52acfc7cab9.png)
测绘标准体系国家测绘局1前言《测绘标准体系》是按照《测绘标准化工作“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为指导和统筹测绘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测绘标准的计划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测绘标准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适用性,在已发布的《测绘标准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通过近两年的实践检验,结合测绘标准化的最新研究成果,经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国家测绘局组织编制了结构化、系统化和可扩充的《测绘标准体系》。
它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测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与修订的指导性文件,今后对测绘标准项目提案的提出与受理、立项审批及标准审查等,将主要依据本标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测绘标准体系》从信息化测绘技术的发展需求出发,以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下标准的构成为主体,兼顾传统测绘技术对标准的现实需要,从信息流、测绘工程物理流程等多个视角对测绘标准的组成进行描述和构建。
本标准体系共列入“定义与描述”、“获取与处理”、“检验与测试”、“成果与服务”、“管理”等5大类32小类标准,每一个小类中包含若干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总计由约350余项标准构成。
5大类标准之间相互关联,各大类中的小类之间以及小类中的标准之间也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从而构成一个覆盖整个测绘领域的测绘标准体系。
,本标准体系中描述了5大类32小类标准约束与应用的范围,提出了各类标准的预计数量,并在各标准小类下,综合考虑当前的技术水平和对未来发展需求的预测,以标准化对象和各标准的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为主要依据,提出了具体标准的推荐名称。
本标准体2系中根据《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 13061-91)对各标准大类、小类和具体标准进行了统一编号,其中所列标准的编号为本标准体系发布时已发布实施的标准的编号(含标准发布实施年代);未列标准编号的标准为正在制定、修订的标准,或未来需要制定的标准。
体系中测绘标准的“相关标准”,由与测绘和基础地理信息相关的地理信息标准、信息技术类、专业信息类、标准化管理类和质量管理类等基础性、通用性及专业技术标准构成,按国家相应的规定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归口和管理,本体系仅描述了这部分标准的范围,不再列出具体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
《测绘行业》现行使用的规范
![《测绘行业》现行使用的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86ebc2c089eb172ded63b7cd.png)
地图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通用符号
GB/T 17695-1999
测绘基本术语
GB/ T14911-2008
备注
术语 大地测量
航空航
大地测量术语
定义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基 术语和测绘个专业术语。
本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地图学术语
卫星定位系统术语及定义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
1:500 范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
GB/T 15967-2008
1:5 000 1:1 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CH/T 1006-2000
1:25 000 图规范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 GB/T 17157-1997
GB/T 13989-1992
规定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等地理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信息分类、编码、代码结构与
构成、代码表等。
专题地图信息分类与代码
GB/T 13923-2006 GB/T 18317-2001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1部分:1:500 1:1000 1:2 000基础 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航空航 天摄影
规定各种传感器获取各级比例 尺航空影像和航天遥感数据时 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1:5 000 1:10 航空摄影规范
000
1:25 000
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
GB/T 15661-2008 GB/T 19294-2003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信息库 地理格网
![信息库 地理格网](https://img.taocdn.com/s3/m/87f50df0f90f76c661371a26.png)
5 坐标系统
地理格网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执行 GB 22021—2008《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6 地理格网的分级与编码
6.1 概述 地理格网划分为经纬坐标格网和直角坐标格网。格网层级由不同间隔的格网构成,层级间可实现信
息的合并或细分。经纬坐标格网面向大范围(全球或全国),适于较概略表示信息的分布和粗略定位的 应用;直角坐标格网面向较小范围(省区或城乡),适于较详尽信息的分布和相对精确定位的应用。附 录 A 给出了以上两类格网系统的应用示例。 6.2 经纬坐标格网 6.2.1 经纬坐标格网概述
地理格网采用经纬坐标格网(以经、纬网划分的格网)和高斯-克吕格投影直角坐标格网(以公里 网划分的格网)相结合的方式,这两类格网间具有较严密的数学关系,可相互转换。高斯-克吕格投影 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是我国系列比例尺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系统,采用此坐标系统既可享用已有的大量基 础测绘成果,又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
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 GB/T 12409-2009 地理格网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格网 grid 由两组或多组曲线集所组成的网络,曲线集合中的曲线按某种算法相交。 注:曲线集把空间分割成格网单元。[ISO 19123:2005] 3.2 格网单元 grid cell 构成格网系统中某级格网的基本单位。 3.3 地理格网 geographic grid 按照一定的数学规则对地球表面进行划分而形成的格网。 3.4 经纬坐标格网 geographical graticule 按一定经纬度间隔对地球表面进行划分而形成的格网。 3.5 直角坐标格网 rectangular grid 将地球表面区域按数学法则投影到平面上,按一定的纵横坐标间距和统一的坐标原点对地表区域进 行划分而构成的格网。 3.6 格网编码 grid encoding 按照一定规则,赋予格网单元惟一标识代码的过程。
测绘技术标准精选(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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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技术标准精选(最新)G2260《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2659〈GB/T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3792.6《GB/T 3792.6-2005 测绘制图资料著录规则》G6962《GB/T6962-200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7930《GB/T 7930-2008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7931《GB/T 7931-2008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10114《GB/T10114-2003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12320《GB12320-1998 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G12340《GB/T 12340-2008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12341《GB/T 12341-2008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12343.3《GB/T 12343.3-200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1:500 000 1:1 000 000地形图编绘规范》G12409《GB/T 12409-2009 地理格网》G12897《GB/T 12897-2006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12898《GB/T 12898-2009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12979《GB/T 12979-2008 近景摄影测量规范》G13923《GB/T 13923-2006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13977《GB/T 13977-2012 1:5 000 1:1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13989《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13990《GB/T 13990-2012 1:5 000 1:1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14267《GB/T 14267-2009 光电测距仪》G14268《GB/T 14268-200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更新规范》G14395《GB/T 14395-2009 城市地理要素编码规则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G14511《GB/T 14511-2008 地图印刷规范》G14911《GB/T 14911-2008 测绘基本术语》G14912《GB/T14912-2005 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14950《GB/T 14950-2009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G15314《GB/T 15314-1994 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15661《GB/T 15661-2008 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15967《GB/T 15967-2008 1:500 1:1 000 1:2 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15968《GB/T 15968-200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G16176《GB/T16176-1996 航空摄影产品的注记与包装》G16789《GB16789-1997 比长基线测量规范》G16818《GB/T 16818-2008 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G16819《GB/T 16819-2012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规范》G16820《GB/T 16820-2009 地图学术语》G16831《GB/T 16831-2013 基于坐标的地理点位置标准表示法》G17157《GB/T 17157-2012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解析测图规范》G17158《GB/T 17158-2008 摄影测量数字测图记录格式》G17159《GB/T 17159-2009 大地测量术语》G17160《GB/T 17160-2008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17278《GB/T 17278-2009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17424《GB/T 17424-2009 差分全球导航卫星系统(DGNSS)技术要求》G17501《GB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17693.1《GB/T17693.1-1999 外语地名汉字编写导则:英语》G17693.2《GB/T17693.2-1999 外语地名汉字编写导则:法语》G17693.3《GB/T17693.3-1999 外语地名汉字编写导则:德语》G17693.4《GB/T17693.4-1999 外语地名汉字编写导则:俄语》G17693.5《GB/T17693.5-1999 外语地名汉字编写导则:西班牙语》G17693.7《GB/T17693.7-2003 外语地名汉字编写导则:葡萄牙语》G17694《GB/T 17694-2009 地理信息术语》G17695《GB/T17695-1999 地图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通用符号》G17733《GB 17733-2008 地名标志》G17796《GB/T 17796-2009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17797〈GB/T17797-1999 地形数据库与地名数据库接口技术规程〉G17798《GB/T 17798-2007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17833《GB/T17833-1999 渔业用图编绘规范》G17941《GB/T 17941-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17942〈GB/T17942-2000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17943〈GB/T17943-2000 大地天文测量规范〉G17944《GB/T17944-2000 加密重力测量规范》G17986.1〈GB/T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房产测量规定〉G17986.2〈GB/T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房产图图式〉G18214.1《GB/T18214.1-2000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设备》G18314《GB/T 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18315《GB/T18315-2001 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G18316《GB/T 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18317《GB/T18317-2001 专题地图信息分类与代码》G18521《GB/T18521-200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18578《GB/T 18578-2008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G18731《GB/T18731-2002 干线公路定位规则》G19333.5《GB/T19333.5-2003 地理信息一致性与测试》G19710《GB/T 19710-2005 地理信息元数据》G19996《GB/T 19996-2005 公开版地图质量评定标准》G20256《GB/T 20256-2006 国家重力控制测量规范》G20263《GB 20263-2006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G20268《GB/T 20268-2006 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程》G21139《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21336《GB/T 21336-2008 地理信息质量评价过程》G21337《GB/T 21337-2008 地理信息质量原则》G21740《GB/T 21740-200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22021《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G22022《GB/T 22022-2008 地理信息时间模式》G23236《GB/T 23236-2009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23705《GB/T 23705-2009 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23706《GB/T 23706-2009 地理信息核心空间模式》G23707《GB/T 23707-2009 地理信息空间模式》G23708《GB/T 23708-2009 地理信息地理标记语言(GML)》G24355《GB/T 24355-2009 地理信息图示表达》G24356《GB/T 24356-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24357《GB/Z 24357-2009 地理信息元数据 XML模式实现》G25528《GB/T 25528-2010 地理信息数据产品规范》G25529《GB/T 25529-2010 地理信息分类与编码规则》G25530《GB/T 25530-2010 地理信息服务》G25597《GB/T 25597-2010 地理信息万维网地图服务接口》G25598《GB/Z 25598-2010 地理信息目录服务规范》G25599《GB/Z 25599-2010 地理信息注册服务规范》G28441《GB/T 28441-2012 车载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质量规范》G28442《GB/T 28442-2012 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分类与编码》G28444《GB/T 28444-2012 导航电子海图应用存储格式》G28445《GB/T 28445-2012 个人位置导航电子地图数据质量规范》G28584《GB/T 28584-2012 城市坐标系统建设规范》G28585《GB/T 28585-2012 地理信息要素编目方法》G28586《GB/Z 28586-2012 地理信息基于网络的数据分发规范》G28587《GB/T 28587-2012 移动测量系统惯性测量单元》G28588《GB/T 28588-2012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技术规范》G28589《GB/T 28589-2012 地理信息定位服务》G28590《GB/T 28590-2012 城市地下空间设施分类与代码》G30317《GB/T 30317-2013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G30318《GB/T 30318-2013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G30319《GB/T 30319-2013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G30320《GB/T 30320-2013 地理空间数据库访问接口》G30321《GB/T 30321-2013 地理信息基于位置服务多模式路径规划与导航》G30322.1《GB/T 30322.1-2013 地理信息分类系统第1部分:分类系统结构》G50026《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50228〈GB 50228-1996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50308《GB 50308-200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50353《GB 50353-2014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J21.1B《GJB 21.1B-2006 K 遥测标准第1部分:无线电信道》GJ383.20A《GJB383.20A-2004 遥测系统及分系统测试方法:PCM-FM遥测地面站测试方法》GJ415Z《GJB415A-2007 Z 军用数字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J1711《GJB1711-1993 遥测站解调系统总线技术要求》GJ1840A《GJB1840A-2007 Z 军用数字地图数据要求》GJ2228A《GJB2228A-200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技术规程》GJ2238《GJB2238A-2004 遥测数据处理》GJ5173《GJB5173-2004 遥测信号模拟器通用规范》GJ6078Z《GJB6078-2007 Z 差分GPS交通要素测量作业规范》GJ6079Z《GJB6079-2007 Z 全球1:1000000数字高程图生产作业规范》GJ6277Z《GJB6277-2008 Z 航空精密距离测量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GJ6304Z《GJB6304-2008 Z 2000中国大地测量系统》GJ6307Z《GJB6307-2008 Z 军事工程测量基本原则》GJ6308Z《GJB6308-2008 Z 地理信息系统接口通用要求》GJ6564Z《GJB6564-2008 Z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检定规程》CH1001T《CH/T 1001-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1001Z《CH/Z 1001-2007 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编写基本规定》CH1002《CH1002-1995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Z《CH/Z 1002-2009 可量测实景影像》CH1003《CH1003-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4《CH/T1004-200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1005《CH/T1005-200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1006《CH/T1006-2000 1:5000、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CH1007《CH/T1007-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CH1008《CH/T1008-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CH1009《CH/T1009-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1010《CH/T1010-200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栅格地图》CH1011《CH/T 1011-2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数字线划图》CH1012《CH/T1012-2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土地覆盖图》CH1013《CH/T1013-2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字影像地形图》CH1014《CH/T 1014-2006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CH1015.1《CH/T1015.1-2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数字线划图(DLG)》CH1015.2《CH/T1015.2-2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数字高程模型(DEM)》CH1015.3《CH/T1015.3-2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数字正射影像图(DOM)》CH1015.4《CH/T1015.4-2007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 1:50000生产技术规程:数字栅格地图(DRG)》CH1016《CH/T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7《CH/T 1017-2008 1:50000基础测绘成果质量评定》CH1018《CH/T1018-2009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与数据认定》CH1019《CH/T 1019-2010 导航电子地图检测规范》CH2007《CH/T2007-2001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CH2008《CH/T2008-2005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规范》CH2009《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4015《CH/T4015-2001地图符号库建立的基本规定》CH7001《CH/T7001-1999 1:5000、1:10000、1:25000海岸带地形图测绘规范》CH9001《CH/Z 9001-2007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9002《CH/Z 9002-2007 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分类、描述及编码规则》CH9006《CH/T 9006-2010 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更新规范》CH9007《CH/T 9007-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测试规程》》CH9008.1《CH/T 9008.1-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线划图》CH9008.2《CH/T 9008.2-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高程模型》CH9008.3《CH/T 9008.3-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9008.4《CH/T 9008.4-2010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 1:1000 1:2000 数字栅格地图》CH9009.2《CH/T 9009.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高程模型》CH9009.3《CH/T 9009.3-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正射影像图》CH9009.4《CH/T 9009.4-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 1:5000 1:10000 1:25000 1:50000 1:100000 数字栅格地图》TB10050《TB10050—2010 铁路工程摄影测量规范》TB10054《TB 10054—2010 铁路工程卫星定位测量规范》JTG C21-02《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TD1006《TD/T 1006-2003 农用地估价规程》TD1009《TD/T 1009-2007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规范》TD1016《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源数据标准》SJ20707《SJ 20707-1998 军用态势图文件的格式和编码》SJ20708《SJ 20708-1998 军用象素数字地图文件的格式和编码》SJ20709《SJ 20709-1998 边用矢量数字地图文件的格式和编码》DZ0139《DZ/T 0139-1994 地质罗盘仪通用技术条件》DZ0160《DZ/T0160-1995 1:200000地质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0203《DZ/T0203-1999 航空遥感摄影技术规程》DZ0265《DZ/T 0265-2014 遥感影像地图制作规范》HY070《HY/T070-2003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SL52《SL 52-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351《SL/Z 351-2006 水利基础数字地图产品模式》DL5104〈DL/T5104-1999 火力发电厂工程地质测绘技术规定〉NB35029《NB/T 35029-2014 水电工程测量规范》CJJ8《CJJ/T 8-2011 城市测量规范》CJ27《CJ27-1999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CJ384《CJ/T 384-2011 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共享服务技术》CJJ73《CJJ/T 73-2010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100《CJJ100-2004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44《CJJ/T 144-2010 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元数据标准》CJJ186《CJJ/T 186-2012 城市地理编码技术规范》JG181《JG/T181-2005 工程建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通用标准》JGJ8《JGJ/T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278《JGJ 278-2012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SH3100《SH 3100-2000 石油化工工程测量规范》SY0054《SY/T0054-2002 油气田工程测量规范》(小)GA529《GA/T 529-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结构》GA530《GA/T 530-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及数据库命名规则》GA531《GA/T 531-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专题图与地图版式》GA532《GA/T 532-2005 城市警用地理信息数据分层及命名规则》CE238《CECS238:2008工程地质测绘标准》JJG100《JJG100-2003 全站型电子速测仪》JJG660《JJG660-2006 图形面积量算仪》JJG966〈JJG966-2001 手持式激光测距仪〉JJF1058《JJF1058-1998 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JJF1118《JJF1118-2004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侧地型和导航型)校准规范》JJF1347《JJF1347-2012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测地型)型式评价大纲》JJF1403《JJF 1403-2013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接收机(时间测量型)校准规范》978-7-5066-5159-2 测绘标准汇编综合卷(下)978-7-5066-5158-5 测绘标准汇编综合卷(中)978-7-5066-5157-8 测绘标准汇编综合卷(上)978-7-5066-2938-0 测绘标准汇编工程测量卷基础分册978-7-5066-4324-3 测绘标准汇编海洋测绘卷上978-7-5066-43254-1 测绘标准汇编海洋测绘卷下。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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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作者:编委会出版社:国家测绘局出版日期:2009年05月开本:16开册数:3册光盘数:0定价:590元优惠价:590元进入20世纪,书籍已成为传播知识、科学技术和保存文化的主要工具。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
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
在当代,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
详细介绍:国家测绘局近日批准发布了《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3项推荐性测绘行业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3—2009。
本标准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4—2009。
本标准界定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含义、组成与分级,规定了数据内容及加工过程,对管理与服务系统及支撑环境提出了要求,适用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编号为CH/T 9005—2009。
本标准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含义、组成、分级和要求,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也可作为其它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参照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国家测绘局近日批准发布了《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3项推荐性测绘行业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地理信息系统概论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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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信息系统概论【第一章】导论1 、数据:数据是通过数字化并记录下来可以被识别的符号,用以定性或定量地描述事物的特性和状况。
2 、信息:信息是指主体与外部客体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形式,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一切有用的消息或知识,是表征事物特征的一种普遍形式。
3 、信息的特点:客观性、适用性、传输性、共享性4 、地理数据:指表征地理圈或地理环境固有要素或物质的数量、质量、分布特征、联系和规律的数字、文字、图像和图形的总称,是各种地理特征和现象间关系的符号化表示。
5 、地理信息的特征:(1)空间特征:分布性,使信息具有空间维。
(2)属性特征:专题性,具有专题属性(属性维)。
(3)时序特征:动态性,使信息随时间动态变化(时间维)。
6 、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硬件、软件和不同的方法组成的系统,该系统设计来支持空间数据的采集、管理、处理、分析、建模和显示,以便解决复杂的规划和管理问题。
7 、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成:系统硬件、系统软件、空间数据、应用人员、应用模型。
(1)系统硬件:数据输入设备:卫星遥感影像接收机、GPS、扫描仪、数字化仪数据处理设备:大型机、图形工作站、服务器、个人计算机(PC)数据输出设备:绘图仪、打印机、大屏幕(2)系统软件:是整个系统的核心。
GIS 功能软件:分为GIS基础软件平台和GIS应用软件基础支撑软件:包括系统库软件和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软件(3)空间数据:地理数据是GIS的操作对象,是GIS所表达的现实世界经过模型抽象的实质性内容。
①空间特征:是指地理现象的空间位置及其相互关系,其数据称为空间数据,分为矢量数据(点、线、面)和栅格数据(平面、曲面),包括方位关系、拓扑关系、相邻关系、相似关系。
②属性特征:表示地理现象的名称、类型和数量等,其数据称为属性数据。
③时间特征:指地理现象随时间而发生的变化,其数据称为时态数据。
8 、地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基本功能:数据采集与编辑,数据的存储与管理,数据的处理和变换(数据变换、数据重构、数据抽取),空间分析和统计(叠合分析、缓冲区分析、数字地形分析),产品制作与演示,二次开发和编程应用功能:资源管理、区域规划、国土监测、辅助决策9 、 Roger Tomlinson从1963年开始创建世界上第一个地理信息系统即加拿大信息系统(CGIS),Tomlinson被誉为地理信息系统之父。
地理信息系统2 地理空间参照系统与地图投影
![地理信息系统2 地理空间参照系统与地图投影](https://img.taocdn.com/s3/m/dbabcddf240c844769eaeede.png)
地理空间既可以是具有属性描述的空间位置的集合(由 一系列的空间坐标值组成);也可以是具有空间属性特
征的实体的集合(由不同实体之间的空间关系构成)。
地理空间的表达是地理数据组织、存储、运算、分析的 理论基础。
地图—传统的地理信息表达方式
现实地理世界抽象模型
点(位置)
高程点, 控制点, 三角点, 地形特征点 水井位, 水泉位, 油井位, 钻井位 站台, 车站, 水文站, 气象站, 天文台, 地震台 乡镇驻地
常用的一些地图投影
各大洲地图投影
亚洲地图的投影:斜轴等面积方位投影、彭纳投影。
欧洲地图的投影:斜轴等面积方位投影、正轴等角圆锥 投影。 北美洲地图的投影:斜轴等面积方位投影、彭纳投影。 南美洲地图的投影:斜轴等面积方位投影、桑逊投影。
澳洲地图的投影:斜轴等面积方位投影、正轴等角圆锥 投影。
地理空间的概念
GIS中的空间概念常用“地理空间”来表达。
地理空间上至大气电离层、下至地幔莫霍面。它是人类活动频 繁发生的区域,是人地关系最为复杂、紧密的区域,是地球上 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岩石圈和土壤圈交互作用的区域,地 球上最复杂的物理过程、化学过程、生物过程和生物地球化学 过程就发生在这里。
表面(场)
T(Xi ,Yj)
dT / dXi dT / dYj
地图描述地理信息的方式
符号和注记 空间关系隐含
基本地图比例尺
比例尺等级(有级) 1:100, 1:200, 1:500, 1:1 000, 1:2 000, 1:5 000 1:10 000, 1:50 000, 1:100 000, 1:200 000 1:500 000, 1:1000 000, 1:2000 000, 1:4000 000 1:8000 000, 1:10 000 000, 1:20 000 000, 1:50 000 000 1:100 00,通常称地
2011高中地理课程标准
![2011高中地理课程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fd88ab5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75.png)
2011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地理是一门研究地球表层自然与人文环境相互作用规律的综合性学科,它以地球为研究对象,以自然与人文环境相互作用为核心内容,以地球空间分异与地域系统为基本研究视角。
2011年颁布的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对地理教育的实施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全面、系统的地理学习内容,促进了学生对地理知识的深入理解和综合运用。
首先,2011年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对地理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规范,使得学生在学习地理知识时能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把握。
在地理学科基本概念方面,明确了地理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基本方法,使学生能够从整体上把握地理学科的特点和本质。
在地理学科基本内容方面,规定了地理学科的核心内容和基本知识点,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清晰的目标和方向。
这些规范和界定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基本的认识框架,有利于学生对地理学科的整体把握和深入理解。
其次,2011年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对地理学科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细化,使得学生在学习地理知识时能够有一个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要求。
在地理学科教学目标方面,规定了学生在地理学科学习过程中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养,如地理思维能力、地理信息获取能力、地理问题分析能力等。
在地理学科教学要求方面,规定了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这些规定和细化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有利于学生对地理知识的系统掌握和全面运用。
再次,2011年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对地理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细化,使得学生在学习地理知识时能够有一个丰富的学习内容和多样的学习方法。
在地理学科教学内容方面,规定了地理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如地球与地图、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地域分异与地域系统等,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内容。
在地理学科教学方法方面,规定了地理学科的基本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如实地考察、地图分析、模型演示等,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多样的学习方法。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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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geospatial framework目次前言 (3)引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概述 (6)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 (8)6 目录与交换体系 (10)7 公共服务体系 (11)8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11)9 组织运行体系 (12)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王继周、印洁、刘东琴、方驰宇、赵园春、孙隆详。
引言为明确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切实提高测绘保障服务的水平,制定本标准。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1 范围本标准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地球表面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籍、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态和属性等信息。
[GB 21139-207,3.1]3.2地理信息数据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反映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信息的数据。
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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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用以标识数字形式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类型。
本标准适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管理、分发服务和产品开发,包括1﹕500、1﹕1000、1﹕2000比例尺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各种专业信息系统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不同系统间的基础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以及数字化测图、编图和地图更新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694-2009 地理信息术语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20257.1-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8.1-200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字典GB/T 21740-200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CH/T 9005-2009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JJ 103-2004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3 术语和代号3.1 术语3.1.1 平面控制系统平面控制系统是最基本的地理定位系统之一,用于确定各种自然和社会经济要素的平面空间地址,及地理平面位置,正确反映真实世界中各种实体之间的平面位置关系。
3.1.2 高程控制系统高程控制系统是地理空间定位的另一重要系统,用于确定各种自然和社会经济要素相对于某一起始高程平面的高度(即高程)。
3.2 代号DLG 数字线划图Digital Line GraphicDOM 数字正射影像图Digital Orthophoto MapDEM 数字高程模型Digital Elevation Model4 空间定位4.1 数学基础4.1.1 平面坐标系统需要有两套系统:采用CGCS 2000坐标系。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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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geospatial framework目次前言 (3)引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概述 (6)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 (8)6 目录与交换体系 (10)7 公共服务体系 (11)8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11)9 组织运行体系 (12)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王继周、印洁、刘东琴、方驰宇、赵园春、孙隆详。
引言为明确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切实提高测绘保障服务的水平,制定本标准。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1 范围本标准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地球表面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籍、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态和属性等信息。
[GB 21139-207,3.1]3.2地理信息数据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反映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信息的数据。
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标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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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国家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标准类说明标准类名称 编号 说明通用类 100 涵盖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建设中适用范围广、具有通用性条款的基础、通用标准。
可直接应用,也可作为编制其他标准的基础。
参考模型 101 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地理信息参考模型。
本标准是地理信息标准化的技术框架,定义地理信息标准化的总目标、总体结构框架和标准制定与应用的基本原则。
空间基准 与参照系 102为统一规范地理信息的空间定位基础,定义基于坐标的空间参照的概念模式,说明定义一维、二维和三维坐标参照系,确定描述坐标参照系统的统一要求,同时说明从一个坐标参照系到另一坐标参照系所需要的信息。
如,大地基准、深度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地理点位置的纬度、经度和高程的标准表示法;线性参照系;基于地理标识符的空间参照;建立地理格网系统和代码等。
为保证各类数据采集、存储、统计、分析和交换的空间位置的一致性,提供多源、多尺度地理空间信息整合的科学、一致、规范的定位框架。
术 语 103 地理信息领域的术语及其简短定义。
空间模式 104 定义描述地理要素的空间特征的概念模式和基于这些模式的一套空间操作。
时间模式 105 定义描述地理信息时间特性的概念,提供用于定义时间要素属性、要素操作、要素关系和定义地理信息的时间特征的元数据的基础,同时提供时间信息交换。
从现实世界抽象出来的地理信息的时间特性,强调有效时间,而不是事务处理(transaction)时间。
概念模式语言 106 地理信息标准化的形式化的模式语言(UML),作为开发计算机可解译的地理信息模式语言。
以便严密地阐述和实现跨平台的数据交换与互操作服务。
一致性测试 107 规定测试的框架、概念和方法,定义地理信息标准一致性的准则和方法。
针对标准中各种强制性要求以及可选性要求,测试对象可以是数据、方法、软件产品或服务,有助于与其他相关标准一致性的检验。
数据资源类200 涵盖对于具有时空特征的地理信息的内容、获取方法、处理编辑、存储与维护更新的标准。
CHT 9030-20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基本要求》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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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卷第3期2020年9月测绘标准化Standardization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Vol.36No.3Sep.2020CH/T9030—20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基本要求》概述1制定背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信息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的组织机构的地理空间信息。
当前,国家和全社会对机构空间信息需求迫切,在第三次经济普查中,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始了对经营机构的地址采集与空间化。
在即将开始的第四次经济普查中,已将机构的地理信息采集及建库作为一项重要实验性工作。
产业方面,部分商业导航公司和物流公司采集了组织机构地理信息,作为提高数据附加值和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
可以预见,与机构信息地理空间化相关的产业将蓬勃兴起。
但目前我国组织机构地理信息缺少统一、规范、有效的数字化地理空间表达,暴露出数据共享困难、数据重复建设、数据与国家权威数据不一致等弊端。
2015年,国家明确提出“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信息采集”的标准化工作目标,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标准意义重大。
本标准的实施填补了组织机构地理信息领域数据标准的空白,将为规范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使用范围及主要内容本标准界定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的含义与组成,规定了数据内容、逻辑关系、数据结构等基本要求,适用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库的建设与应用。
本标准包括术语定义、基本规定、数据组成、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基本框架,其中,基本规定包括数学基础、数据质量要求、信息安全和保密,可解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统一模型和参考系的问题。
本标准规范了地理实体数据、元数据及其他数据要求,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空间数据的类型、编码、组织与存储和重要地理属性数据,包括地址、地面照片的逻辑结构、描述、命名以及存储结构。
i3s标准
![i3s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aace27c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75.png)
i3s标准是一种用于描述、交换和展示三维地理信息的规范。
它为地理信息领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提供了统一的框架和规范,有助于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互操作性和一致性。
i3s标准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数据模型、数据组织结构、数据压缩和快速可视化等内容,通过这些内容的规范,i3s标准为三维地理信息的处理和应用提供了有效支持。
本文将从i3s标准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应用前景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i3s标准的背景。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地理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加,尤其是在城市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
传统的二维地理信息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地理信息表达的需求,因此,对三维地理信息的需求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更好地描述、交换和展示三维地理信息,国际上开始探索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i3s标准应运而生。
i3s标准的出现,填补了三维地理信息领域的标准空白,为三维地理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提供了更加统一的框架和规范。
其次,i3s标准的主要内容。
i3s标准主要包括数据模型、数据组织结构、数据压缩和快速可视化等内容。
首先,数据模型是i3s 标准的核心,它定义了描述三维地理信息的基本要素和关系,包括地理要素、属性、空间关系等内容,为三维地理信息的表达提供了基础。
其次,数据组织结构规定了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的组织方式和存储结构,包括瓦片式组织、层次化组织等,使得数据可以更加高效地进行存储和管理。
再次,数据压缩是i3s标准的重要特点之一,它采用了先进的压缩算法,能够显著减小数据的存储空间,提高数据的传输效率。
最后,快速可视化是i3s标准的又一特色,它能够实现大规模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的快速渲染和展示,为用户提供流畅的浏览体验。
最后,i3s标准的应用前景。
随着数字城市、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对三维地理信息的需求将会更加广泛和迫切。
i3s标准的出现,为这些新兴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未来,i3s 标准有望在数字城市建设、虚拟仿真、应急救援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各行业的信息化进程提供强大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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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Basic specifications for geospatial framework目次前言 (3)引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概述 (6)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 (8)6 目录与交换体系 (10)7 公共服务体系 (11)8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11)9 组织运行体系 (12)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测绘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成名、王继周、印洁、刘东琴、方驰宇、赵园春、孙隆详。
引言为明确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共享和应用,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服务,切实提高测绘保障服务的水平,制定本标准。
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1 范围本标准界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含义与构成,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中国、数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维护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1139-2007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2021-2008 国家大地测量基本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数据,该数据反映和描述了地球表面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籍、地名等有关自然和社会要素的位置、形态和属性等信息。
[GB 21139-207,3.1]3.2地理信息数据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反映和描述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信息的数据。
3.3地理空间框架geospatial framework是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设施、机制和人力资源的总称,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等结构。
3.4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database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实现其输入、编辑、浏览、查询、统计、分析、表达、输出、更新等管理、维护与分发功能的软件和支撑环境的总称。
3.5地理信息公共平台common platform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依托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具备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是实现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功能的数据、软件及其支撑环境的总称。
4 概述4.1 构成地理空间框架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五部分构成,见图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的核心,包括测绘基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目录与交换体系是共建共享的关键,包括目录与元数据、专题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和支撑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的表现,包括地图与数据提供、在线服务系统和支撑环境;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和组织运行体系是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服务的支撑和保障。
图1 地理空间框架的构成4.2 分级地理空间框架分为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
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理空间框架是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在总体结构、标准体系、网络体系和运行平台等方面是统一的和不可分的。
地理空间框架应实现国家、省区和市(县)三级之间的纵向联通;对于数字省区和数字市(县)地理空间框架,还实现与相邻区域的横向联通。
4.3 关联地理空间框架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之间的关联关系见图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互为补充,同为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组成。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图2 地理空间框架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之间的关联关系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5.1 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重力基准和深度基准。
测绘基准的定义、构成、基本精度指标和技术要求按GB 22021执行。
5.2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大地测量数据、数字线划图数据、数字正射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数字栅格地图数据。
大地测量数据包括三角(导线)测量成果、水准测量成果、重力测量成果以及GPS测量成果等;数字线划图包括测量控制点、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和植被与土质等要素层,比例尺系列应为1:1 000 000,1:250 000,1:50 000,1:2000,1:1000和1:5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包括航空摄影影像和航天遥感影像,可以为全色的、彩色的或多光谱的,按地面分辨率分为30m,15m,5m,2.5m,1m,0.5m和0.2m等;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包括地面规则格网点、特征点数据及边界线数据等,按格网间距分为1 000m,100m,25m,12.5m,5m,和2.5m等;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包括通过地形图扫描和数字线划图转换形成的数据,比例尺系统应为1:1 000 000,1:250 000,1:50 000,1:10 000,1:5 000,1:2 000,1:1 000和1:500。
5.3 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包括地理实体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三维景观数据等。
地理实体数据是在数字线划图数据基础上经过面向对象的数据重组和模型重构形工的,可挂接社会经济和自然信息的数据;影像数据是在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出上通过影像的拼接、匀色、反差、重影和镶嵌等处理以及影像金字塔构建形成的数据;地图数据包括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经过符号化处理和图面整饰后形成的地图,以及在此基础上经提取、重组和扩充形成的政务电子地图和公众电子地图,政务电子地图整合了政府关注的社会经济信息,公众电子地图增加了公众兴趣信息,并经过保密技术处理;地名地址数据是通过对山脉、山峰、河流、湖泊等自然地名和行政区域、街巷、小区、门(楼)址等人文地名进行规范化处理,建立其与空间位置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形成的数据;三维景观数据是将影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地名地址数据进行集成,扩充各类政府或企业、公众的兴趣信息形成的数据。
5.4 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是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维护与分发的软件,具备数据输入输出、编辑处理、显示浏览、查询检索、统计分析、数据更新、安全管理以及历史数据管理等功能,应具有安全、海量数据高效管理、可扩展、可维护、可移植和运行稳定的特点。
5.5 支撑环境支撑环境是支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和维护的软硬件及网络,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服务器设备、数据存储设备、外围设备、安全设备以及涉密的局域网或测绘专网等。
6 目录与交换体系6.1 目录与元数据元数据包括编目信息、标识信息、内容信息、限制信息、数据说明信息、发行信息、范围信息、空间参考信息、继承信息、数据质量信息、产品发布信息等内容。
目录是基于元数据面向不同类型需要生成的树形结构信息,用于展现信息资源之间的相互关系。
6.2 专题数据专题数据是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在业务数据基础上整合形成的可用于共享的数据,以扩展图层的形式提供服务。
6.3 交换管理系统交换管理系统是实现面向服务的产品数据和专题数据的集中管理以及相互之间交换的软件,具备目录与元数据、地理实体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三维景观数据等的管理功能以及目录与元数据注册、数据连接、数据了送、数据接收和数据同步等交换功能。
6.4 支撑环境支撑环境是支持目录与交换体系运行和维护的软硬件及网络,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服务器设备、数据存储备份、安全设备等。
在部署运行网络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政策的要求,涉密的数据只能在涉密网中共享与交换,非涉密的数据才可在非涉密的政务网中运行。
7 公共服务体系7.1 地图与数据提供地图与数据提供是指以离线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模拟地图,或者借助硬盘、光盘、磁带等存储介质通过拷贝对外提供地理信息数据。
7.2 在线服务系统在线服务系统具备认证服务、目录服务、元数据服务、地图应用服务、地理编码服务、数据接口服务、定制服务、数据发布服务、服务注册管理服务和二次开发服务等功能,满足用户在线获取与应用地理信息,以及快速分布式构建专题系统的需要。
各项服务功能通过门户网站对用户提供。
7.3 支撑环境支撑环境是支持公共服务体系运行和维护的软硬件及网络,包括操作系统、服务器设备、安全设备等。
在部署运行网络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政策的要求,涉密的数据只能在涉密网中提供服务,费涉密的数据才可在政务网、公网等非涉密网中运行。
8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8.1 政策法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须遵守国家统一制定的基础地理信息分级分类管理、使用权限管理、交换与共享、开发应用、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各省区和市(县)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在以下三个方面制定政策法规作适当补充:a)保障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权威性和唯一性的政策法规;b)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其财政投入立项的统一管理和审批办法;c)需要定制的其他有关政策法规。
8.2 标准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须执行正式颁布的有关要素内容、数据采集、数据建库、产品模式、交换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保密处理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各省区和市(县)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标准作为补充时,应遵照以下要求:a)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协调一致;b)符合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c)按要求向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 组织运行体系9.1 组织协调机构在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的组织协调机构,组织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实施,建立健全更新与维护的长效机制,推动地理空间框架的共享、应用与服务。
9.2 运行维护机构依托测绘部门,成立地理空间框架运行与维护的专门机构,提高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落实地理空间框架更新计划,及时解决地理空间框架运行中的问题,保证地理空间框架的持续更新和长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