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常见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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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耕地占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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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法相关知识点(一)耕地占用税概念及特点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①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②采用地区差别税率③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④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二)纳税义务人负有缴纳耕地占用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三)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解释: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

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注意: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四)税率考虑到不同地区之间客观条件的差别以及与此相关的税收调节力度和纳税人负担能力方面的差别,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税率规定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

注意: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见下表)(五)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免征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减征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减征1.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怎么计算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怎么计算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怎么计算
【问题】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回答】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屋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各地根据不同情况,针对缴纳耕地占用税主要采取预缴税款、联合办公、同级批地同级征收和银行扣款四种办法。

耕地占用税实行从量计征的地区差别定额税制,以规定单位面积的税额作为征收标准。

考虑到我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均占用耕地数量的差别较大,《暂行条例》按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将税额标准分为4个档。

具体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对经济特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以上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

9月7日耕地占用税题库

9月7日耕地占用税题库

耕地占用税题库1、《耕地占用税条例》所称的耕地是指?答: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农田水利建设占用耕地的,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答:不征收。

3、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答:征收。

4、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应按照什么标准缴纳耕地占用税?答:应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5、《耕地占用税条例》所称个人,包括什么人?答: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6、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应如何纳税?答: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7、耕地占用税由那一级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答:由耕地所在地县(市、区)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8、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出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出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出部分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如何征收耕地占用税?答:对超出原宅基地面积部分应征收耕地占用税。

超出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9、《耕地占用税条例》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哪些人?答: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10、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多长时间缴纳耕地占用税?答:30日内。

11、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耕地占用税条例》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多少百分比?答:提高50%。

12、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标准是多少?答: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

13、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按照什么原则进行征收?答:属地原则。

14、根据《耕地占用税条例》规定,纳税人改变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多长时间内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当地适用税额补缴税款?答: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

15、《耕地占用税条例》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多长时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答:在一般不超过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问题解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问题解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问题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何时开始施行?《耕地占用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耕地占用税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耕地占用税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目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三、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四、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应纳税额是如何计算的?《耕地占用税法》第三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五、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同时规定,占用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临时占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需关注5个问题

临时占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需关注5个问题

四、临时占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如何申报?需提交什么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耕地占用税纳税 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财产和行为 税税源明细表》(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填报),同时还应提交临时占 用耕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意:纳税人提交的批准文书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 纳税人只需要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 再提交材料复印件。
临时占用耕地缴纳耕地占用税 需关注5个问题
一、什么是临时占用耕地? 《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八条 第一款规定,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 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二、临时占用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 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 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 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 地占用税。 因此,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申请退还耕地占用税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符合《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一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 身份证明查验,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一)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 (耕地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还? 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 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 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 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第十九条 规定,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 业建设,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自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 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之日起3年内依法复垦或修复,恢复种植条件的, 比照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退税。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复垦应由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注会考试税法易错题:耕地占用税

注会考试税法易错题:耕地占用税

注会考试税法易错题:耕地占用税
【多选题】
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耕地占用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B.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C.纳税人占用耕地,应该在耕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D.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答案】ACD【解析】选项B,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耕地占用税相关内容。

注意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申报期的区别。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知识问答第一期时间:2019-05-1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何时开始施行?答:2018年12月29日《耕地占用税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耕地占用税法》规定:本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耕地占用税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主要是什么?答: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耕地占用税法是重要任务之一,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

二是税制平移原则。

耕地占用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在耕地占用税立法时,按照税制平移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征税事项作相应调整。

三是适当授权的原则。

考虑我国不同地区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全国统一税制前提下,《耕地占用税法》以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为依据,分别规定了各地区每平方米耕地的差别化税额,分为10至50元、8至40元、6至30元、5至25元四个档次;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四是强化征管的原则。

《耕地占用税法》对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等税收征管事项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三、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目的是什么?答:《耕地占用税法》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注册会计师:耕地占用税法题库考点(三)

注册会计师:耕地占用税法题库考点(三)

注册会计师:耕地占用税法题库考点(三)1、多选根据耕地占用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B.减征耕地占用税后(江南博哥),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减税情形的,不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C.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负责征收D.占用农田水利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比照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正确答案:B, C参考解析:选项B: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选项C: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单选某企业2013年7月经批准占用园地5000平方米用于建造厂房,占用菜地3000平方米用于种植经济作物。

已知,当地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8元/平方米,则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40000B.64000C.32000D.20000正确答案:A本题参考解析: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占用菜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5000×8=40000(元)。

3、多选下列占用土地的行为,需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有()。

A.在滩涂上从事农业种植B.占用苗圃用地建游乐场C.占用鱼塘用地建设厂房D.占用耕地建农产品加工厂正确答案:B, C, D参考解析:A在滩涂上从事农业种植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4、单选根据耕地占用税的相关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以及在占用之前()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之地。

A.1B.2C.3D.4正确答案:C5、单选某航空企业经批准占用耕地20000平方米用于建设民用机场,其中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9000平方米,停机坪占用耕地6000平方米,停车场占用耕地5000平方米。

已知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7元/平方米,则该航空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税务师-税法二-基础练习题-第9章耕地占用税

税务师-税法二-基础练习题-第9章耕地占用税

税务师-税法二-基础练习题-第9章耕地占用税[单选题]1.下列各项中,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A.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B.部队营房占用耕地C.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江南博哥)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D.机场跑道占用耕地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选项A: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选项B: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选项D: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单选题]2.下列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A.占用养殖水面从事非农业建设B.占用园地建房C.占用草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D.占用农田水利用地建房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占用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单选题]3.2022年5月农村居民甲占用3000平方米耕地,其中300平方米新建自用住宅(符合当地规定标准),1200平方米种植水稻、1500平方米种植小麦,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定额税率25元/平方米,甲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3750B.7500C.6250D.12500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种植水稻和小麦用地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甲应缴纳耕地占用税=300×25×50%=3750(元)。

[单选题]4.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占用园地40万平方米建造生态高尔夫球场,同时占用园地100万平方米开发经济林木,所占耕地适用的耕地占用税定额税率为20元/平方米。

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万元。

A.800B.1400C.2000D.2800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该企业占用园地建造生态高尔夫球场属于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应缴纳耕地占用税=40×20=800(万元)。

耕地占用税知识点

耕地占用税知识点

税二耕地占用税知识点汇总
一、减征:(2元/M2)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车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二、减半: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内占用耕地新建自住住宅
三、免征:
1.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
2.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3.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4.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四、正常征收:
1.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
2.专用公路,城区内机动车道
3.占用耕地为基本农田的,应按照适用税率,加计150%征收
4.可适当提高的地区,提高比例不得超过50%
5.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书面通知当日。

耕地占用税考点

耕地占用税考点

第 06 讲耕地占用税知识点 5:耕地占用税〔☆☆〕〔一〕概念、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纳税人:〔1〕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2〕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藏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托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3〕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3.征税范围〔1〕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2〕林地,不包含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3〕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效劳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单项选择题)〔2022 年〕依据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情形中,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是〔〕。

A.占用渔业水域滩涂建设海上乐园的B.占用林地修建木材集材道的C.占用养殖水面建设城市公园的D.占用耕地建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效劳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耕地占用税的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税率〔1〕耕地占用税实行定额税率。

〔2〕在人均耕地低于 0.5 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据当地经济开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局部不得超过上述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

〔3〕占用根本农田的,应当按照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 150%征收。

〔4〕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局部不得超过50%。

耕地占用税政策问答

耕地占用税政策问答

耕地占用税政策问答一、问:什么是耕地占用税?答: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

二、问:为什么要进行耕地占用税改革?答:国务院于198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20年来,对保护耕地、促进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现行条例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保护耕地的作用日益弱化。

我国人多地少,是一个耕地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

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间,我国经济以较高速度发展,建设项目快速上马,城镇规模迅速扩大,伴随而来的是耕地资源的大幅度减少和粮食生产的严峻危机。

当前国家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06年为进一步通过税收手段调节占地、加大保护耕地的力度,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的要求,同年8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中提出,要提高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加强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强调要严格保护耕地,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立健全地方税收体制,公平税负,充分发挥耕地占用税对土地利用的调节作用,必须进行耕地占用税改革。

三、问:耕地占用税的法规、规定有哪些?答:现行的耕地占用税政策主要有:国务院于2007年12月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2月2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2月28日下发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07年12月13日下发的《关于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1月23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及我省制定发布的《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税务师税法二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含解析

税务师税法二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含解析

税务师税法二第九章耕地占用税含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A.1年内B.2年内C.3年内D5年内2.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占用园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B.集体所有的耕地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C.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D.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3.位于某县城的一化工厂2021年8月新占用基本农田9OOO平方米用于建设建筑物,当地适用耕地占用税税额为8元/平方米。

该化工厂2021年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45000B.72000C.108000D.1260004.位于某县城的一化工厂,2021年1月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非耕地的面积为10000平方米,8月新征用耕地9OoO平方米用于建设建筑物,适用耕地占用悦税额为8元/平方米。

该化工厂2021年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24000B.30000C.63000D.720005.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税土地面积,不包括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B.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C.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75%征收D.占用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30%6.农村居民张某2021年1月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占用耕地2500平方米,其中2OOO平方米用于种植中药材,500平方来用于新建住宅(在规定标准用地以内)。

该地区耕地占用税税额为每平方米30元。

张某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7500B.15000C.37500D.750007.2021年3月某公司在郊区新设立一家分公司,共计占用耕地150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修建幼儿园、2000平方米修建学校,当地耕地占用税税额为20元/平方米。

耕地占用税测试题及答案

耕地占用税测试题及答案

耕地占用税测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有()。

A、占用耕地开发食品加工厂B、占用农用土地建造住宅区C、占用菜地开发花圃D、占用养殖的滩涂修建飞机场跑道2、2013年1月某企业占用耕地5万平方米建造厂房,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0元/平方米。

同年7月份该企业占用耕地1万平方米,为当地建设学校,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0元/平方米,计算2013年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万元。

A、100B、14C、20D、283、某企业占用林地40万平方米建造生态高尔夫球场,还占用林地100万平方米开发经济林木,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20元/平方米。

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万元。

A、800B、1400C、2000D、28004、下列符合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的有()。

A、经批准占用的耕地,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地手续通知的当天B、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C、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D、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县级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A、铁路线路占用耕地B、公路线路占用耕地C、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D、航道占用耕地E、军事建设占用耕地2、下列占用()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A、农产品加工厂用地B、牧草地C、农田水利用地D、养殖水面E、渔业水域滩涂3、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耕地占用税收入专用耕地开发与改良B、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按年课征C、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D、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E、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不再退还4、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财税实务契税耕地占用税知识问答,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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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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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
1、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2、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契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
在房地产权属转移过程中,双方签订权属转移合同的,以合同约定的承受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有产权证的,以房屋土地权属证确定的产权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4、土地、房屋权属交换契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
土地、房屋权属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交换的双方土地、房屋权属均发生转移,并且都是权属的承受者,因此都是契税的纳税人。

在确定计算征收税额时,按照交换价格的差额计算征收。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双方均免纳契税。

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也按照前述规定征税。

5、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

耕地占用税具体问题解答

耕地占用税具体问题解答

耕地占用税具体问题解答(一)A县人民政府2008年申请建设用地1000亩(其中耕地800亩,其他农用地200亩),并由A县国土部门代表A县政府统一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

此时纳税人应如何认定?答:此种情况应认定A县国土部门或A县人民政府为纳税人,向其征收耕地占用税。

按照我国现行用地审批制度,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应由土地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提出年度用地计划和用地申请,分批次逐级上报至国务院进行审批。

经批准后,再由建设用地人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没有建设用地人的,由申请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让手续。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批次用地纳税人的认定有明确规定。

细则第四条第一款明确: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上述案例中,A县国土部门代表A县政府统一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该文件中没有标明建设用地人。

因此,应认定用地申请人,即A县国土部门或A县人民政府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二)B县某外商投资企业于2007年10月申请建设用地100亩,2008年2月B县国土部门通知其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该外资企业应否纳税?答:该外资企业应照章缴纳耕地占用税。

按照修订前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其占用耕地不需缴纳耕地占用税。

2008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耕地占用税条例,明确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税人范围。

新条例第三条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同时,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如下规定: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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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常见知识问答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如何界定?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耕地占用税如何计算?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三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3.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何规定?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何规定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4.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申报缴纳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规定:“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5.耕地占用税的减征优惠有哪些?答:1、交通运输设施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选择此条减免事项时,适用税额不发生变化,体现在减税税额一栏。

减税税额=(适用税额-2)×减税面积;当征收项目选择基本农田时,存在加征比例的情形,此时减税税额=(适用税额×150%-2)×减税面积。

2、农村宅基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选择此条减免事项时,减税税额=减税面积×适用税额×50%;当征收项目选择基本农田时,存在加征比例的情形,此时减税税额=减税面积×适用税额×150%×50%。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耕地占用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耕地占用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该减征50%的优惠。

*税务总局决定改进税收优惠事项管理方式,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对耕地占用税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实行留存备查管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6.耕地占用税申报表填写需要注意哪些?答:1、占地方式:必选项(1)当选择“按批次转用”、“单独选址转用”、“批准临时占地”时,后续的必填项:项目(批次)名称、批准占地文号、批准占地部门、批准占地面积、批准时间均根据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相关信息填写;书面通知日期填写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天。

(2)当选择“未批先占”时,后续的必填项:项目(批次)名称、实际占地日期由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2、书面通知日期(或改变原占地用途发文日期):对“改变原占地用途发文日期”的解释,根据耕地占用税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自改变用途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当纳税人属于经批准改变用途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确定为批准改变原占地用途文件发文的当天。

3、实际占地日期(或改变原占地用途日期):实际占地日期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当未经批准改变原占地用途时,应属于“未批先占”情形,此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确定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日期。

4、损毁耕地:依发生选填。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业建设,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如果有以上情形,应在损毁耕地的下拉菜单框中选择损毁情形,并填写损毁耕地认证日期。

5、损毁耕地认证日期: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日期。

6、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默认为同一天且不可修改,由“书面通知日期(或改变原占地用途发文日期)”、“实际占地日期(或改变原占地用途日期)”自动带出。

7.耕地占用税法关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是如何规定的?答:(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税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业建设,应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2)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其中用地申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的,由同级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其他部门、单位履行耕地占用税申报纳税义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8.耕地占用税的应纳税额应当如何计算?占地面积和占地时间等纳税申报数据以什么材料为准?答:(1)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耕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应税土地当地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m²)×适用税额应税土地面积包括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和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当地适用税额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应税土地所在地县级行政区的现行适用税额。

(2)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150%。

基本农田,是指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

(3)符合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申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计算。

(4)纳税人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和占地时间等纳税申报数据材料以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准;未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材料信息不完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出具认定意见。

9.耕地占用税法施行后,大连市关于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是如何规定的?答:2019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辽宁省执行新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大连市按照辽宁省规定的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执行。

大连市各行政区域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40元/平方米;金州区35元;普兰店市28元;瓦房店市30元;庄河市25元。

我省不提高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地区的适用税额,占用园地、林地、农田水利用地、草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降低适用税额比例为20%。

10.耕地占用税法施行后,关于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2)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起30日内申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计算。

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用途当日,具体为: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3)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

(4)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

11.耕地占用税的申报纳税地点和征收单位是如何规定的?答:纳税人占用耕地,应当在耕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12.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依法复垦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纳税人符合《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查验,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1)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明;(2)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13.纳税人占用园地、林地等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园地,包括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

前款的其他园地包括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林地,包括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前款的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及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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