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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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强制免疫用口蹄疫疫苗执行新标准

9月1日起强制免疫用口蹄疫疫苗执行新标准

为落实《国家疫病防控中长期规划》,促进口蹄疫防控工作开展,自2013年9月1日起,国家强制免疫用口蹄疫疫苗将逐步执行新的疫苗质量标准。

通知规定了标准修订参数和实施时间,在现有口蹄疫疫苗质量标准的基础上,提高效力检验标准,增加内毒素和总蛋白检测参数。

(一)自2013年9月1日起,新生产的口蹄疫灭活疫苗及合成肽疫苗效力检验标准由每头份3PD50提高到6PD50;新生产的口蹄疫灭活疫苗内毒素每头份疫苗不超过50EU。

(二)口蹄疫灭活疫苗总蛋白检测参数分两个阶段实施,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总蛋白含量实施不定期抽样检测,并公开检测结果;2015年1月1日起,总蛋白含量每ML疫苗不高于500ug。

(三)新的检测参数实施前生产的产品,可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并按原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验。

通知提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组织拟订效力检验、内毒素和总蛋白检测标准,修订口蹄疫灭活疫苗及合成肽疫苗质量标准,尽快报农业部发布执行。

同时,要加强口蹄疫疫苗新质量标准执行中的监督与指导,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通知要求,各口蹄疫疫苗生产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组织企业生产和质量检验人员,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新增检测参数,掌握检验技术,确保口蹄疫疫苗质量标准提升工作顺利实施。

(摘编自:中国兽药1142013-6-8)9月1日起强制免疫用口蹄疫疫苗执行新标准6月7日,农业部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部分省份口蹄疫防控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当前口蹄疫防控形势,全面部署下一阶段防控工作。

首席兽医师于康震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构建口蹄疫区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将防控工作抓好抓实,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疫情,保障畜产品特别是牛羊肉的有效供给。

于康震指出,各地要准确把握当前防控形势,抓住关键环节,强化措施联动,近期重点抓好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把基础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抓好种公牛、奶牛的免疫工作,做好牛羊强制免疫,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切实强化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摸清底数。

GB T 18935

GB T 18935
ICS 11.220 B 41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GB/T 18935- 2003
口蹄 疫诊 断技 术
Diagnostict echniquesf orf oot-and-mouthd isease
2003一01一10发布
2003一05一01实施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2.2.3.4 棋盘式滴定
2.2.3.4.1 用“U',形底微量板。首先每孔(全部 96孔)加 50p LV BD缓冲液。
2.2.3.4.2 将 12个补体稀释液移人微量板 1列 ̄12列。即将管 1(1,25稀释)补体加人第 1列(Al
一H1)8孔,每孔 50p L;将管2(1,50稀释)补体加人第 2列(A2-H2)8孔,每孔50P I;依此类推,将
5。] }05 050i
高免血清t 25
弃 50
25 25
弃 50
被检抗原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补体t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37'C振荡 60m in
敬化红细胞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S
37'C振荡 30m in
GB/T 18935- 2003
2.3.2.2 加高免抗血清 a) 稀 释 血清:将“()’,、“A’,两型血清分别以 VBD作 1:8稀释。
b) A l ,A 5孔加 1,8"0.,型血清 25p [./孔,A2孔加50P I/孔。 BI孔加 1,8"A0型血清25[A -/孔,B2孔加50p I/孔 表 5 F MD V 微 f 补 体 结合 试 验 单 位 为微升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牲畜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运输、贮存、使用、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牲畜口蹄疫的免疫接种。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批次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

(2)剂量标签上标定的特定年龄动物,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疫苗的使用剂量。

(3)效力使用疫苗所产生的特异的免疫保护能力。

3、疫苗选用和贮运(1)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牲畜的预防接种。

(2)根据饲养牲畜的数量,准备足够完成一次免疫接种所需要的指定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疫苗。

(3)疫苗的运输和贮存①疫苗应包装良好,2-8℃冷藏运输,冬季运输要注意防冻。

②疫苗应在2-8℃避光保存。

③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④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记录。

⑤每批次疫苗应留样。

4、疫苗使用要求(1)牲畜要求待接种的牲畜经临床观察应未见异常。

凡有病、体弱的牲畜不应接种。

患病牲畜待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

怀孕牲畜、仔畜的免疫应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2)疫苗检查①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保存期或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②出现瓶盖松动、疫苗瓶裂损、破乳、超过保存期、色泽与说明不符、瓶内有异物、发霉的疫苗,不得使用。

③接种前将疫苗升至室温,充分混合均匀,但要防止气泡影响免疫剂量的准确性。

(3)接种器械①仔猪使用12-16号(2.5cm)针头,育成猪和成年猪使用16-18号(4.0cm)针头,牛使用16-20号(4.0cm)针头,绵羊和山羊使用12-18号(2.5-4.0cm)。

②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无菌。

(4)接种安全①次使用疫苗的地区,建议应选择一定数量牲畜进行小范围试用,观察7-10d,临床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②注射疫苗人员应携带肾上腺素,用于疫苗过敏反应时急救。

③发生疫情时,免疫接种应先从安全区域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区。

猪口蹄疫的防控技术

猪口蹄疫的防控技术

411搞好 饲 养管 理 , .. 落实 各项 生 物安 全 措施 ,
坚 持消 毒制 度 。防止 其他 动物进 入 猪舍 和生 产 区 .
实行 隔离饲 养 , 进 全 出的管理 制度 。 全 41 .. 2定期 进行 免疫 检 测和 疫 病监 控 .按 国家
颁 发 的《 口蹄疫 防治 技 术规 范 》 规 文件 的规 定 落 法
之 间无 免疫学 交叉 反应 ,同型 的不 同毒株 之 间 。 抗
原性 也 有不 同程 度 的差 异 。我 国发 生 的 主要是 O、 A与亚洲 1型 。
发病 急 , 流行快 , 传播 广 , 发病 率 高 , 亡率 低 。 死 发病 初 期 体 温 升至 4 ℃~ l 不 食 , 神 沉 郁 。 O 4 ℃, 精 蹄 冠、 蹄叉 、 蹄踵 部 、 口鼻 部 、 口腔 黏 膜及 乳 头皮 肤 出
规 模 葬狺
规模 猪 场如 何正 确 用药
1.... .-J ...J.- . . .
猪 口蹄疫 的 防控 技 术
万 遂 如
( 中国畜牧 兽 医学会 家畜传 染病 学 分会 , 吉林 长春 1 0 6 ) 302
猪 口蹄 疫是 偶蹄 兽发 生 的是一 种急 性 、热性 、 高度 接 触性 传 染 病 。其 特 征是 在 蹄 部 和 口鼻 部 皮 肤、 口腔 黏膜 及 乳 房皮 肤 发 生水 疱 和 溃烂 , 重 者 严 可 造成 死亡 。我 国将本 病 归为一 类传 染病 。
1 病原 体
8 %以 上 , 年 猪病 死 亡 率 也 很 高 , 娠母 猪 发病 0 成 妊
可 引起 流产 、 部分 死亡 。有 的猪群 存在 0型 口蹄疫
与 亚洲 1型 口蹄 疫 混 合感 染 , 病 情 复 杂化 . 仅 增大 了发 病率 与病 死率 。

猪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猪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病毒属于小RNA病毒科(picornaviridae)口疮病毒属(aphthovirus),有7个血清型(O、A、C、Asia1(亚洲1)、SAT1(南非1)、SAT2(南非2)和SAT3(南非3)),型间无交叉保护。

每个血清型内有许多抗原性有差别的病毒株,相互间交叉免疫反应程度不等。

口蹄疫病毒呈球形,无囊膜,粒子直径28~30nm,放大150万倍似小米粒大小。

完整的病毒由衣壳包裹一个分子的RNA组成, 分子量为6.9×106。

电镜下可见病毒中心是紧密团集的RNA,外裹一层约5nm薄的衣壳。

衣壳呈二十面体结构,由4种结构蛋白各60个分子组成。

衣壳上有高度疏水的小洞,它允许小分子如铯离子进入。

这一特性决定了FMD病毒粒子有高的浮密度,在小RNA 病毒中最高。

完整病毒子的氯化铯浮密度为 1.43g/mL,沉降系数为146S。

在病毒培养物中另有3种组成各异的颗粒。

无核酸的空衣壳浮密度为1.31g/mL,沉降系数为75S,分子量为 4.7×106。

口蹄疫病毒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即是mRNA,又是负链RNA的模板,约有8500个核苷酸(nts)组成。

防治:扑杀病畜及染毒动物扑杀动物的目的是消除传染源,病毒是最主要的传染源,其次是隐性感染动物和牛、羊等持续性感染带毒动物。

免疫接种1.目的是保护易感动物,提高易感动物的免疫水平,降低口蹄疫流行的严重程度和流行范围。

2.限制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染毒物品移动。

3.目的是切断传播途径。

小到一个养猪户,大到一个国家,要想保持无口蹄疫状态,必须对上述动物和物品的引入和进口保持高度警惕。

药物治疗使用口蹄一针灵,口蹄一针灵对猪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口炎、心肌炎、心脏功能衰退、口疮、水泡及腐蹄病等,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规模化猪场口蹄疫防控技术规范

规模化猪场口蹄疫防控技术规范

消毒 、 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5 . 2 . 2 猪 场 应 有 专 业 兽 医 人 员 。有 条 件 的场 应 开 展 主要 传染 病及 免疫监 测 工作 。 5 . 2 . 3 建 立完整 的养 殖和 防疫 档案 , 包括 免疫 记 录 、 投人 品使用 记 录 、 疫病 诊疗 和卫 生 消毒记 录 、 免疫抗
下列 术 语和定 义适 用 于本文 件 。
3 . 1 规 模化 猪场 ( i n t e n s i v e p i g f a r ms )
本标准起草单位 : 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 诊断中心 、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 本标 准主要 起草人 : 李爱巧 、 蔡扩军 、 陈发喜 、 吴 星星 、 何生 、 王六合 、 范玉娟 、 杨小亮 、 王璐 、 王涛
3 . 2 废 弃物 ( w a s t e )
主要包括粪 、 尿、 污水 、 病死猪 、 过期兽药 、 残余
疫苗 和疫 苗瓶 。
3 . 3 动 物 防疫( a n i m a l e p i d e mi c p r e v e n t i o n )
动物 疫 病 的预 防 、 控制 、 扑 灭 和动 物 、 动 物产 品
生产 的具有 相 同代码 、 组成 均一 的全 部疫苗 。
3 . 5 剂量 ( d o s a g e )
下列文 件对 于本文 件的应用 是必 不可少 的 。 凡是 注 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 仅 所 注 日期 的版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体监测和用药记录, 并整理归档 , 档案保存 5 年以上。
5 . 2 . 4 场 外 人 员 及 车 辆 不 得 随 意 进 人 生 产 区 。不

养殖技术-怎样给奶牛注射口蹄疫疫苗

养殖技术-怎样给奶牛注射口蹄疫疫苗

养殖技术-怎样给奶牛注射口蹄疫疫苗实施免疫接种是综合防控奶牛口蹄疫最有效的措施。

秋季免疫即将开始,但在免疫过程中,常因防疫人员忽视了一些技术细节而影响了免疫质量,牛群一旦受到周围环境的疫情威胁,则很容易造成疫情发生和传播。

笔者结合实践,对奶牛口蹄疫科学免疫谈几点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确保疫苗有效1.疫苗贮藏。

疫苗贮藏的环境温度为2-8℃,不能低于0℃,严禁冻结。

2.疫苗运输。

疫苗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远离热源并避免日光直射。

3.疫苗检查。

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疫苗的名称、厂家、批号、有效期、物理性状、贮存条件等是否与说明书、瓶签内容相符。

要明确剂量、使用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

坚决不用过期、无批号、油乳剂破乳、颜色异常、有沉淀、有异物及异味、瓶盖松动及瓶身破裂或不明的疫苗。

4.疫苗预温及摇匀。

疫苗使用前应置于室温(15℃-25℃)预温2小时。

若疫苗过冷,则会导致奶牛注射疫苗后出现较大反应。

疫苗在使用前应充分摇匀,但不可剧烈震摇,防止气泡产生。

使用过程中应保持均质。

5.疫苗启封。

疫苗启封前要先进行瓶口消毒,启封后的疫苗应于2小时内用完,吸出的疫苗液不可再回注入瓶内。

6.疫苗安全试验。

疫苗在使用前应先进行小规模预试验,确定使用安全后,再大范围免疫注射。

7.注苗时间。

注射疫苗的时间要根据季节而定,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应选择在中午天暖时注射;夏秋时节气温较高,应选择在清晨或傍晚前注射。

8.疫苗注射。

疫苗注射的部位要准(在颈部上1/3处或臀部肌肉经消毒后垂直插针,防止插入血管、神经),剂量要足(常规免疫时,无论牛只大小,只要到首免日龄均使用正常量,而不是幼畜半量,紧急免疫时注射量加倍),进针要稳,拔针要慢,严禁采用“飞针”方式。

二、严格执行免疫程序按照农业部规定和生产实际需要,犊牛90日龄进行首免,首免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经产奶牛在配种前1个月和配种后第五和第六个月时各免疫一次。

二、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041019110027

二、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041019110027
二、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 FMD)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 以偶蹄动物为主的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疫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传染病,我国规定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口蹄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 律法规,制定本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口蹄疫疫情确认、疫情处置、疫情监测、免疫、检 疫监督的操作程序、技术标准及保障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口蹄疫防治活动有关的 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2.1 诊断指标 2.1.1 流行病学特点 2.1.1.1 偶蹄动物,包括牛科动物(牛、瘤牛、水牛、牦牛)、绵 羊、山羊、猪及所有野生反刍和猪科动物均易感,驼科动物(骆驼、 单峰骆驼、美洲驼、美洲骆马)易感性较低。 2.1.1.2 传染源主要为潜伏期感染及临床发病动物。感染动物呼 出物、唾液、粪便、尿液、乳、精液及肉和副产品均可带毒。康复期 动物可带毒。
72
6.4.2生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 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加强日常监督检 查。 6.4.3 各地根据防控家畜口蹄疫的需要建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站,对家畜及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发现疫情, 按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口蹄疫疫情认定和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处 置。 6.4.4 由新血清型引发疫情时,加大监管力度,严禁疫区所在县 及疫区周围 50公里范围内的家畜及产品流动。在与新发疫情省份接壤 的路口设置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卡实行 24小时值班检查;对来自疫 区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消毒,对非法运输的家畜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6.4.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转运、屠宰、加工、经营、 食用口蹄疫病(死)畜及产品;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允许,不得随 意采样;不得在未经国家确认的实验室剖检分离、鉴定、保存病毒。 7 保障措施 7.1各级政府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各项防治技术落实到 位。 7.2各级财政和发改部门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免疫、监测、 诊断、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防治技术工作经费落实。 7.3各级兽医行政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本技术规范,加强 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培训和演练应急队伍。 7.4发生口蹄疫疫情时,在封锁、采样、诊断、流行病学调查、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病毒的传播途径
病猪和带毒猪是主要的传染源,经呼吸道、消化道及损失的粘膜和皮肤而感染。

各种野生动物,鸟类、啮齿类、猫、犬、吸血昆虫等也可传播本病。

人和空气是本病的重要传播媒介。

猪发病主要是由O型口蹄疫所引发的,由于在猪群中长期反复发生流行,致使病毒对猪的毒力增强,对幼仔猪可引起100%的发病,病死率可达80%以上,成年猪病死亡率也很高,妊娠母猪发病可引起流产、部分死亡。

有的猪群存在O型口蹄疫与亚洲1型口蹄疫混合感染,仅病情复杂化,增大了发病率与病死率。

口蹄疫病毒的特点
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发病多见于冬、春寒冷的季节,特别是春节前后,夏、秋季节发病较少。

猪群流动大,饲养集中,密度过大,以及各种应激因素的存在,易诱发本病的流行。

防治措施:
扑杀动物的目的是消除传染源,病毒是最主要的传染源,其次是隐性感染动物和牛、羊等持续性感染带毒动物。

药物治疗
使用口蹄一针灵,口蹄一针灵对猪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口炎、心肌炎、心脏功能衰退、口疮、水泡及腐蹄病等,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提前消毒
使用过氧乙酸消毒溶液对动物生存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可以进行喷雾、清洗或加热熏蒸。

口蹄疫防治规范(幻灯片)

口蹄疫防治规范(幻灯片)

2、发生口蹄疫时的扑灭措施
(1)
上报疫情,确定诊断疫区内所有畜群作严密监视,禁止动物、畜产品及饲料运出
疫区。
(2)
(3) (4)
划定疫区,严格封锁注意疫区要封严、疫点要封死
捕灭措施,捕杀病畜及同群畜,及时清除传染源 口蹄疫疫情解除的条件:
疫点内最后1头病畜死亡或扑杀后连续观察至少14天,没有新发病例;疫区、受
蹄 叉 水 疱 、 破 溃
牛乳房上的水疱

成年牛死亡率很低,不超过1%—3%。犊牛发病时, 大多看不到特征性水疱,主要表现为出血性肠炎 和心肌麻痹,在体温升高时发生腹泻,死亡率可 达20%—50%表现全身虚弱,肌肉发抖,特别是心跳 加快,节律不齐,站立不稳,行走摇晃,因心肌 麻痹倒地而死。

绵羊感染率低,主要侵害蹄部,出现跛行;山羊 多见于口腔,水疱发生于硬腭和舌面,羔羊有时 有出血性胃肠炎,常因心肌炎而死亡。
蹄部趾间、蹄冠等部出现水疱,病牛不愿站 立或行走,跛行。水疱破溃出现糜烂、化脓和坏 死,严重时可使蹄匣脱落。俗称“脱靴”
乳头皮肤亦可发生水疱和糜烂。乳房上口蹄 疫病变见于纯种牛,黄牛较少发生。 乳房炎,泌 乳大大减少,有时损失高达75%。甚至泌乳停止。
牛口蹄疫
左:舌粘膜溃疡
右:齿龈出血、溃疡
牛口蹄疫

流行形式: – 在牧区:常大流行 – 半农半牧区:流行 – 在农区: – 该病的流行可呈跳跃式传播:主要是流通原因 季节性: – 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由于气温高低、日光强 弱对FMDV的影响等,其流行常表现为不同的季 节性;(秋季开始,冬季加剧,春季减轻、夏 季基本平息);在农区或半农区不明显,猪秋 末、冬春多发 周期性:每隔1-2年或3-5年就流行一次

口蹄疫疫苗免疫操作规范和细节注意

口蹄疫疫苗免疫操作规范和细节注意

口蹄疫疫苗免疫操作规范和细节注意目前天气逐渐趋于寒冷,也已进入口蹄疫高发期。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数据,全球A型口蹄疫的流行范围和暴发频率呈现扩大和上升的趋势。

而O型口蹄疫的感染率正逐年下降。

不少专家认为,这与全球O型口蹄疫疫苗的普免有一定关系,但A型口蹄疫缺乏免疫,感染率开始上升。

不过,针对国内猪场A型口蹄疫零星暴发的情况,有专家认为不必恐慌,只需要做好O型的免疫则可。

口蹄疫病毒到目前已确定了7个血清型:O、A、C、SAT1、SAT2、SAT3和AsiaI型。

口蹄疫病毒的血清型特点为该病的防疫工作带来了困难。

根据农业部的消息,我国暴发的口蹄疫主要以O型为主,目前国内普免的疫苗也以O型为主。

而自从2013年我国广东茂名暴发A型口蹄疫案例以来,A型口蹄疫逐步成为养猪人士担心的又一疫病。

根据OIE 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A型口蹄疫异常活跃,A型口蹄疫流行范围进一步扩大,成为2013年流行的主导血清型。

虽然目前不少养殖户都会普免口蹄疫疫苗,但免疫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

“防控口蹄疫,不要总拿疫苗无用、病毒变异说事。

目前的口蹄疫疫苗是有效的,猪场口蹄疫是可以预防控制的。

之所以会出现出栏时疾病易发情况,是因为养户免疫程序出现了问题,或是猪群免疫密度没有达到80%以上,或是没有注意观察免疫前后猪群的健康状况。

“健康状况不好的猪群,不仅严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而且有可能导致亚临床感染猪群因注射疫苗应激而暴发疾病。

”防控口蹄疫除免疫程序外,免疫操作一定要规范。

首先免疫前将疫苗恢复到室温,一是避免低温进入猪体引起急性应激,二是避免内外温差过大影响疫苗效果,在疫苗使用前,要等疫苗恢复到室温之后再使用,以减少应激反应;其次,疫苗要充分摇匀,每次抽吸疫苗前都要轻摇均匀,在疫苗使用中,要避免高温和日照,疫苗打开后要在当天用完;同时做到一猪一针,疫苗要一猪一吸,尽量不要使用简易的连续注射器**后要认真阅读疫苗使用说明书,严格按要求的免疫方法、部位、剂量等进行免疫。

口蹄疫免疫技术

口蹄疫免疫技术
防治口蹄疫等于防治七种病或 多种病,免疫用疫苗毒株必须与流行 毒 株 匹 配, 免 疫 才 有 效。 因 为, 口 蹄疫病毒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异,有 7 个 血 清 型, 各 血 清 型 间 无 交 叉 免 疫 性, 型 内 各 毒 株 间 的 免 疫 原 性 差 异 很 大, 有 的 能 够 交 叉 保 护, 有 的 不 能交叉保护。在病毒发生变异之后, 原有的口蹄疫疫苗对新的流行毒株 就 有 可 能 没 有 保 护 或 保 护 力 下 降,
wwΒιβλιοθήκη
2017 年第 11 期 特科学别用关药注
口蹄疫免疫技术
李克斌 田波 / 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 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传染性的 动物疫病,可快速远距离传播。侵染 对象是猪、牛、羊等主要畜种及其它 家养和野生偶蹄动物 , 易感动物多达 70 余种。发病动物的主要症状是精 神沉郁、流涎、跛行、卧地,近查可 见口、鼻、蹄和母畜乳头等无毛部位 发生水疱,水疱破损后形成溃疡或斑 痂。口蹄疫的发病率高,可造成巨大 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该病是世界 动物卫生组织(OIE) 法定报告的动 物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 病。
(2) 口 蹄 疫 O 型、 亚 洲 I 型、 A 型 三 价 灭 活 疫 苗(O/MYA98/ BY/2010 株 +Asial/JSL/ZK/06 株 +Re-A/WH/09 株 )。 本 疫 苗 的 优 点 是 抗 原 谱 广、 保 护 性 强, 选 用 的 制苗毒株既能预防现行优势流行毒 株,又能覆盖、控制既往流行毒株。 O 型毒株选用 2010 年在广东白云区 采集分离到的与目前流行毒株最为 匹 配 的 O/MYA98/BY/2010 株, 是当前 O 型口蹄疫防控的最佳制苗 毒株。A 型毒株为 Re-A/WH/09 株, 通 过 人 工 改 造 基 因, 既 能 预 防 A/ WH/09 株,也能预防 A/MM/2013

口蹄疫免疫接种规程

口蹄疫免疫接种规程

口蹄疫免疫接种规程
第一、免疫次数要到位但不可过多。

普遍情况下,8月中旬前后首次免疫,30天后进行第2次免疫,第3次免疫可以间隔45-50天,这样即便天气转凉,口蹄疫流行也不可怕,因为抗体保护,发病率微乎其微。

第二、跟胎免疫口蹄疫的猪场,无论种母猪、种公猪,还是育肥猪也要求接种3次或3次以上,以确保口蹄疫病毒不再发生和流行。

第三、疫苗毒株类型的选择。

口蹄疫病毒具有多型性、易变异的特点。

我国的病毒型为A、C、O和亚洲I型。

因此注射口蹄疫疫苗前,需要我们选择疫苗毒株的类型,少走弯路。

第四、把握好注射的剂量。

一般来说,疫苗接种应严格按照说明来进行注射,规模养殖场的口蹄疫免疫程序也可根据本猪场猪群的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修改和制定。

有时根据地区或病毒流行性的不同,也有必要适当的加大或减少剂量。

口蹄疫免疫实施方案

口蹄疫免疫实施方案

口蹄疫免疫实施方案一、规定对全部猪进行O 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全部牛、羊、骆驼、鹿进行O 型和亚洲 I 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全部奶牛和种公牛进行 A 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补免。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仔猪、羔羊:28~35 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 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全部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 1 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后来每隔4~6 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春、秋两季对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时补免。

三、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 30 公里以内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近来 1 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能够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 型-亚洲 I 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 型-A 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 A 型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O 型灭活类疫苗或口蹄疫O 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

空衣壳复合型疫苗在同意范畴内使用。

五、免疫办法多个疫苗免疫接种办法及剂量按有关产品阐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1.检测办法亚洲 I 型口蹄疫:液相阻断 ELISA;O 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正向间接血凝实验、液相阻断 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 VP1 构造蛋白 ELISA。

A 型口蹄疫:液相阻断 ELISA。

2.免疫效果鉴定猪免疫 28 天后,其它畜 21 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亚洲 I 型口蹄疫:液相阻断 ELISA 的抗体效价≥26 鉴定为合格。

O 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抗体正向间接血凝实验的抗体效价≥25 鉴定为合格,液相阻断 ELISA 的抗体效价≥26 鉴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 VP1构造蛋白抗体 ELISA 的抗体效价≥25 鉴定为合格。

A 型口蹄疫:液相阻断 ELISA 的抗体效价≥26 鉴定为合格。

口蹄疫诊断技术规程

口蹄疫诊断技术规程

口蹄疫诊断技术规程(NY/SY150-2000 )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屠宰品中口蹄疫病毒检测试验及口蹄疫病毒RT - PCR检测试验。

正向间接血凝试验适用于口蹄疫疫苗接种血清抗体水平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进出口动物检疫;口蹄疫病毒检测试验和RT - PCR检测试验适用于猪的屠宰品中的口蹄疫病毒检测。

2.正向间接血凝试验2.1试剂2.1.1纯化灭活口蹄疫病毒致敏醛化蹂酸化绵羊红细胞,标准阳性、阴性血清,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生产。

2.1.2稀释液,配制方法见附录A。

2.2操作方法2.2.1待检血清的灭活将待检血清放人56℃水浴中灭活30分钟。

2.2.2待检血清的稀释用稀释液将待检血清稀释成1:4,1:8,1:16,1:32,1:64,1:128,1:256,1:512等8个稀释度。

2.2.3阴、阳性血清的稀释用稀释液将阴性对照血清稀释成1:16,将阳性对照血清稀释成1:51202.2.4加样在干净的V型96孔110°血凝板的第1~8孔加各稀释度待检血清50μ1,第10孔加1:16的阴性对照血清50μ1,第11孔加口蹄疫O型阳性对照血清(1:512) 50μ1;第12孔加稀释液50μ1(空白对照孔)。

第1~8孔和10~12孔加口蹄疫诊断液,每孔25μl。

如用液体诊断液,只需摇匀便可加样。

若用冻干诊断液,则需提前7~10天加人稀释液(每瓶5m1 )浸泡(在4~6℃下),方可使用。

2.2.5振荡混匀加样完毕后,立即将血凝板置于微量振荡器上,振荡1分钟,取下放在白纸上,观察血球应均匀悬浮,不得沉淀,否则应继续振荡。

2.2.6静置振荡混匀后,取下血凝板并盖上大小适中的玻璃板,防止水分蒸发,室温下静置1.5~2小时,或次日判定结果。

2.3结果判定2.3.1先观察对照孔,第10孔(阴性血清对照孔)、第12孔(稀释液对照孔)应无凝集现象,呈小圆点状(一)。

%以上的血球产生凝集,即(++)50孔(阳性血清对照孔)应有11第2.3.2.(阳性反应)。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引言口蹄疫是一种广泛流行于猪、牛等反芻动物中的疾病,其病原体是一种RNA病毒。

该疾病能够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对畜牧业和农业产生重大影响。

为了有效防控口蹄疫,制定和执行一系列技术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口蹄疫防治的技术规范,包括疫苗接种、动物隔离、环境消毒和疾病监测等内容。

1. 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口蹄疫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兽医专家的建议,以下是口蹄疫疫苗接种的技术规范:•疫苗种类选择:根据不同动物种类和疫情风险,选择适合的疫苗种类。

常用的口蹄疫疫苗有弱毒疫苗和灭活疫苗两种。

•接种时间:根据疫苗的保护期限,选择适当的接种时间。

一般来说,崽畜可在出生后60天开始接种疫苗,成年牲畜建议每年接种一次疫苗。

•接种方法:根据疫苗的具体使用说明,选择合适的接种方法。

常见的接种方法有皮内注射、肌肉注射和皮下注射等。

•接种保证: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接种操作的规范性。

选择合法合规的疫苗生产企业,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疫苗接种管理规定。

2. 动物隔离动物隔离是防止口蹄疫传播的重要措施之一。

以下是动物隔离的技术规范:•隔离区设置:根据动物种类和数量,设置合适的隔离区。

隔离区应具备良好的排水、通风和消毒条件。

•动物隔离流程:进入隔离区的动物应进行体温检测和疾病检测,并进行隔离观察。

隔离期一般为14天,如无异常情况可解除隔离。

•隔离区管理:隔离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动物的饮水、饲料和环境卫生等。

3. 环境消毒环境消毒是防止口蹄疫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

以下是环境消毒的技术规范:•消毒剂选择:根据疫情情况和环境特点,选择适合的消毒剂。

如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等。

•消毒剂浓度:根据消毒剂的说明书,掌握正确的消毒剂使用方法和浓度。

•消毒操作:对畜舍、设备、道具等进行彻底的消毒。

注意消毒液的充分接触和覆盖,以杀灭可能存在的病毒。

4. 疾病监测疾病监测是口蹄疫防控的重要环节之一。

以下是疾病监测的技术规范:•病例报告:发现口蹄疫病例时,应立即向当地畜牧部门报告,协助开展疫情调查和控制措施。

牲畜养殖场(户)口蹄疫防控明白纸

牲畜养殖场(户)口蹄疫防控明白纸

牲畜养殖场(户)口蹄疫防控明白纸牲畜口蹄疫是严重危害猪、牛、羊等的烈性传染病,该病一旦发生,将会对牲畜养殖场(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我国将该病列为一类动物疫病,并实行强制免疫政策。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广大养殖场(户)是实施动物疫病免疫、消毒等防疫措施的主体,要不断增强依法防疫意识,主动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一、免疫接种对猪、牛、羊实行口蹄疫免疫,是预防该病发生和流行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1.猪、牛、羊口蹄疫免疫用疫苗:猪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价抗原);牛、羊使用口蹄疫O型-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奶牛还要使用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

2.猪、牛、羊口蹄疫推荐免疫程序:仔猪、羔羊:28-35日龄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3.免疫操作注意事项:免疫实际效果与疫苗的运输、保存以及免疫注射的操作、剂量、免疫部位等因素有重要关系。

口蹄疫灭活疫苗一般要求在2-8℃避光条件下运输和保存,疫苗开启后24小时内要用完。

免疫前,做好免疫注射器具的消毒,并准备好免疫证、保定器具和免疫耳标等,并提前2小时对疫苗进行预温。

保定家畜时尽量做到动作不要太粗暴。

免疫时,要注意及时更换针头,最好一头家畜一根针头,同时注意对注射部位的消毒。

免疫注射部位,一般是家畜颈部侧面或者臀部。

疫苗剂量一般是:牛2毫升,猪1-2毫升,羊1毫升。

免疫后,要佩戴免疫标识,并在免疫证上规范填写免疫情况。

4.牲畜养殖场(户)应主动向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咨询相关免疫技术,根据本场实际制订本场牲畜免疫程序。

二、生物安全措施1.牲畜养殖场(户)要做好封闭式饲养、全进全出、自繁自养,从源头把好预防疫病的关口。

2.要做好消毒工作。

养殖场应该在养殖场大门口和饲养区门口设置与门相同宽度的消毒池、门旁边另设消毒室。

养殖场外人员要更换衣服并经消毒后才能进入场内,车辆和器具等要用2%的烧碱或0.3-0.5%过氧乙酸消毒后才能进入养殖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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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牲畜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运输、贮存、使用、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牲畜口蹄疫的免疫接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批次
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

(2)剂量
标签上标定的特定年龄动物,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疫苗的使用剂量。

(3)效力
使用疫苗所产生的特异的免疫保护能力。

3、疫苗选用和贮运
(1)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牲畜的预防接种。

(2)根据饲养牲畜的数量,准备足够完成一次免疫接种所需要的指定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疫苗。

(3)疫苗的运输和贮存
①疫苗应包装良好,2-8℃冷藏运输,冬季运输要注意防冻。

②疫苗应在2-8℃避光保存。

③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④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记录。

⑤每批次疫苗应留样。

4、疫苗使用要求
(1)牲畜要求
待接种的牲畜经临床观察应未见异常。

凡有病、体弱的牲畜不应接种。

患病牲畜待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

怀孕牲畜、仔畜的免疫应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2)疫苗检查
①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保存期或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②出现瓶盖松动、疫苗瓶裂损、破乳、超过保存期、色泽与说明不符、瓶内有异物、发霉的疫苗,不得使用。

③接种前将疫苗升至室温,充分混合均匀,但要防止气泡影响免疫剂量的准确性。

(3)接种器械
①仔猪使用12-16号(2.5cm)针头,育成猪和成年猪使用16-18号(4.0cm)针头,牛使用16-20号(4.0cm)针头,绵羊和山羊使用12-18号(2.5-4.0cm)。

②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无菌。

(4)接种安全
①次使用疫苗的地区,建议应选择一定数量牲畜进行小范围试用,观察7-10d,临床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②注射疫苗人员应携带肾上腺素,用于疫苗过敏反应时急救。

③发生疫情时,免疫接种应先从安全区域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区。

(5)接种操作
①注射部位剪毛后用碘酊或75%酒精棉擦拭消毒,再用
挤干的酒精棉擦干消毒部位。

②用于接种的疫苗从冰箱取出后,应先预温至室温再进行注射,瓶塞上应固定一只消毒过的针头,其上覆盖酒精棉球。

③吸出的疫苗液不可再回注于瓶内,针筒排气溢出的疫苗液应吸积于酒精棉球上,并将其收集于专用瓶内,用过的酒精棉球、碘酊棉球应收集到指定容器内,与疫苗瓶一同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疫苗要注入深层肌肉内,牛、羊注射部位在颈侧中部上1/3处;猪选择耳根后,注射时避开耳道。

注射时针头与皮肤表面呈45度,避免疫苗的流出。

⑤一支注射器只能用于一种疫苗的接种,接种时针头要逐头/只更换。

⑥注射剂量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

⑦疫苗在免疫过程中暂停接种时,应低温保存并避免日光直射。

⑧每瓶疫苗启用后,瓶内剩余疫苗用蜡封闭针孔,于2-8℃贮存,超过24h不可再用。

5、推荐免疫程序
(1)猪的免疫程序
①规模化猪场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接种2次。

怀孕母猪:分娩前1个月接种。

仔猪及育成猪:非免疫母猪所产仔猪20日龄首免,30日龄后加强免疫一次,100日龄再接种一次(外调猪可适当顺延);免疫母猪所产仔猪25-35日龄首免,60日龄二免。

②散养猪只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接种2次。

母猪:每年接种2次。

仔猪及育成猪:仔猪断奶时首免,30日龄后加强免疫一次,100日龄再接种一次。

外运猪:出场前30天接种。

(2)牛、羊的免疫程序
母牛:分娩前2个月接种一次。

犊牛:4月龄首免(30天后加强免疫一次),6个月后二免,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母羊:分娩前4 周接种一次。

羔羊:4月龄首免(30天后加强免疫一次),6个月后二免,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母羊的秋季免疫应注意选择在配种前4周进行。

6、免疫效果监测
(1)免疫接种后,应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掌握免疫动态,及时加强免疫。

(2)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对牲畜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并指导免疫工作。

(3)免疫效果监测应建立记录档案。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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