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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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牲畜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运输、贮存、使用、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牲畜口蹄疫的免疫接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批次
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
(2)剂量
标签上标定的特定年龄动物,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疫苗的使用剂量。
(3)效力
使用疫苗所产生的特异的免疫保护能力。
3、疫苗选用和贮运
(1)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牲畜的预防接种。
(2)根据饲养牲畜的数量,准备足够完成一次免疫接种所需要的指定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疫苗。
(3)疫苗的运输和贮存
①疫苗应包装良好,2-8℃冷藏运输,冬季运输要注意防冻。
②疫苗应在2-8℃避光保存。
③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④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记录。
⑤每批次疫苗应留样。
4、疫苗使用要求
(1)牲畜要求
待接种的牲畜经临床观察应未见异常。凡有病、体弱的牲畜不应接种。患病牲畜待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怀孕牲畜、仔畜的免疫应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2)疫苗检查
①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保存期或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②出现瓶盖松动、疫苗瓶裂损、破乳、超过保存期、色泽与说明不符、瓶内有异物、发霉的疫苗,不得使用。
③接种前将疫苗升至室温,充分混合均匀,但要防止气泡影响免疫剂量的准确性。
(3)接种器械
①仔猪使用12-16号(2.5cm)针头,育成猪和成年猪使用16-18号(4.0cm)针头,牛使用16-20号(4.0cm)针头,绵羊和山羊使用12-18号(2.5-4.0cm)。
②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无菌。
(4)接种安全
①次使用疫苗的地区,建议应选择一定数量牲畜进行小范围试用,观察7-10d,临床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②注射疫苗人员应携带肾上腺素,用于疫苗过敏反应时急救。
③发生疫情时,免疫接种应先从安全区域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区。
(5)接种操作
①注射部位剪毛后用碘酊或75%酒精棉擦拭消毒,再用
挤干的酒精棉擦干消毒部位。
②用于接种的疫苗从冰箱取出后,应先预温至室温再进行注射,瓶塞上应固定一只消毒过的针头,其上覆盖酒精棉球。
③吸出的疫苗液不可再回注于瓶内,针筒排气溢出的疫苗液应吸积于酒精棉球上,并将其收集于专用瓶内,用过的酒精棉球、碘酊棉球应收集到指定容器内,与疫苗瓶一同进行无害化处理。
④疫苗要注入深层肌肉内,牛、羊注射部位在颈侧中部上1/3处;猪选择耳根后,注射时避开耳道。注射时针头与皮肤表面呈45度,避免疫苗的流出。
⑤一支注射器只能用于一种疫苗的接种,接种时针头要逐头/只更换。
⑥注射剂量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剂量。
⑦疫苗在免疫过程中暂停接种时,应低温保存并避免日光直射。
⑧每瓶疫苗启用后,瓶内剩余疫苗用蜡封闭针孔,于2-8℃贮存,超过24h不可再用。
5、推荐免疫程序
(1)猪的免疫程序
①规模化猪场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接种2次。
怀孕母猪:分娩前1个月接种。
仔猪及育成猪:非免疫母猪所产仔猪20日龄首免,30日龄后加强免疫一次,100日龄再接种一次(外调猪可适当顺延);免疫母猪所产仔猪25-35日龄首免,60日龄二免。
②散养猪只免疫程序
种公猪:每年接种2次。
母猪:每年接种2次。
仔猪及育成猪:仔猪断奶时首免,30日龄后加强免疫一次,100日龄再接种一次。
外运猪:出场前30天接种。
(2)牛、羊的免疫程序
母牛:分娩前2个月接种一次。
犊牛:4月龄首免(30天后加强免疫一次),6个月后二免,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
母羊:分娩前4 周接种一次。
羔羊:4月龄首免(30天后加强免疫一次),6个月后二免,以后每6个月免疫一次。母羊的秋季免疫应注意选择在配种前4周进行。
6、免疫效果监测
(1)免疫接种后,应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掌握免疫动态,及时加强免疫。
(2)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对牲畜免疫效果进行监测,并指导免疫工作。
(3)免疫效果监测应建立记录档案。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