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电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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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以合作方式,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络平台推广及相关客户召集服务和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在乙方网络平台的营销相关客户召集服务事宜,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本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合作模式
1、甲方是相关商品房或项目的开发建设者,为本次营销活动(包括团购、秒杀、竞购
相关客户召集服务等,为了表述的便利,在本合同中统称为“活动”)提供房源、
房屋资料、宣传资料等;
2、乙方组织相应营销活动,并提供网络服务支持及相关客户召集服务和配合第三方支
付平台的周边服务。
3、用户:在乙方网络平台上成功注册,并参加乙方组织的营销活动的、有真实购房意
愿的第三人。用户在乙方网络平台注册时,应按照相应规则的约定向第三方支付平
台交付保证金。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标的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标的物
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
2、甲方在活动开始前,应向乙方告知或披露其知晓或应当知晓的销售标的物的瑕疵、
缺陷或其他导致交易无法履行的因素,甲方应当就未及时准确披露上述信息的后果
负责。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销活动所必须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广
告主的主体资格、广告图文的权属合法性证明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
料 ),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性。
4、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营销内容、所链接的网站、服务所需资料及专题内容等素材是真
实的、合法的、客观的和正当的,符合所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度与乙方的审核标准,符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对其推广楼盘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或夸大宣传。
5、甲方应保证按《网络营销活动规则》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与用户签署相应的房屋买卖
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承担参加此次购买成功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的相关手续费用。
6、甲方保证,投放到乙方平台上进行销售的房屋,不得投放到其他电商渠道进行销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将为该楼盘提供线上广告推广服务,提供不少于刊例价总额为 XX万元的硬广
投放;XX万组数据库客户资源覆盖;每周至少 X次会员短信,业内短信每周至少X次的推送服务,月度短信推送不低于XX万条;乙方相应网络推广位不少于X 个;电开不少于XX万通。
2、乙方负责提供微博售楼处服务,增加客户接触,促进成交。
3、乙方承诺提供稳定、安全的网络平台支持,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记录。
4、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销售活动进行中实时有效的数据和房屋报价情况。
5、乙方应当按时完成网络营销工作并提交推广工作的实施报告并交甲方书面确认;。
6、乙方应当对网络营销工作或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并定时向甲方提交
相关成果报告。
四、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费用模式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所述合作期间时间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服务期内乙方确保每月成交量提升25%。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将赔付甲方相应比例网络广告。
(2)成交费用:乙方每套收取XXX元房源服务费用。
A、以“成交确认单”(见附件4)的方式来确认商品房的成交套数、面积、价格,由甲方盖章确认并交付乙方,作为结算平台费用的依据。
B、成交的判断标准:在乙方平台上成功参加活动用户,与甲方签署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即为成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用户无法与甲方签署购房相关法律文件的,仍应按
成交向乙方支付相应平台服务费用。
C、支付时间:应于成交确认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转平台服务费。
D、关系户不得缴纳电商费用,如果缴纳电商费用后,如经甲方确定为关系户则:每月20日结算结算一次,关系户经甲方领导(总经理或营销副总)签字确认后,乙方承诺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该关系客户已缴纳的电商费用(XXX元)退至其交费的原银行卡上,如在规定时间未退款,则将每天按照应退款金额的1%追究其违约责任。(注明:关系客户的认定是需要由甲方总经理最终签字确认,关系客户成交不计入在乙方保底成交指标范围内)
五、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开户行:
名称:
账号:
六、商业秘密
a)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未主动
公开的资料和信息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b)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
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它资料。
七、声明及保证
三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
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
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
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两方于
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及法律适用
a)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其它合理
支出)。
b)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其它合理
支出)。
c)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原告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协议部分或全部转让时,应通知另
一方,另一方不同意转让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
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4、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
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