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技术标准.doc

合集下载

电梯检验技术标准

电梯检验技术标准

电梯检验技术标准说明:电梯检验技术标准主要依据GB7588-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58-88《电梯技术条件》,GB10059-88《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检验项目序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机房1 每台电梯应设独立的主电源开关、开关应安装于机房入口方便操作处,其容量应能切断该电梯正常使用的最大电流。

2 同机房又亦两台以上曳引机时,应设匀分各开关对应电梯的标志。

3 控制电路中应设置有锁紧装置的计数器。

无故障试运行不少于3000次。

4 控制系统应设置有效的相序、断相及过载保护装置。

5 曳引机应设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载开闸情况下,人力应可手动将电梯上下移动。

无齿轮电梯应设紧急电动操作装置,使电梯能在断电时能就近平层。

6 盘车处应明显标出轿厢升降方向。

7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可靠,运行时无磨插,制停时应无撞击声。

严禁带闸运行。

开闸间隙应不超过0.7mm.8 测速发电机如用链、带传动时,应设安全开关。

反馈电压断电后,电梯应立即制动。

9 限速器调节部位加封记。

标明动作速度,标出安钳动作响应的旋转方向;限速器应每二年进行一次校正实验。

10 额定速度大于1 m/s时,限速器应设安全开关11 上下限位开关应完好有效,且不应与上下极限开关同时动作。

极限开关动作后,对重或轿厢均不应与缓冲器相接触。

12 当轿厢、对重完全呀实在缓冲器上时,导轨的进一步制导行程必须不小于0.1+0.035V2(m)的要求。

13 轿顶对重侧应设防护栏,其它侧与井道壁间距大于300mm时,应设置防护栏。

14 曳引钢丝绳受力应相近,器差值应满足<=5%,绳头组合应可靠,绳头板固定应牢固,曳引绳不应有死弯、扭曲、断丝、磨损。

15 轿顶应设置能切断轿内一切操作和自动开关回路的检修操作装置,各按钮开关应标明其功能名称,安全开关应带红色标志。

16 当轿厢设有安全窗其轿厢安全窗应设置有效的安全开关。

17 层门、轿门下端与地坎的间隙应为4-8mm,层门滑块的固定应牢固,滑块不应脱出地坎滑槽。

三菱电梯技术规格.doc

三菱电梯技术规格.doc

实用标准文案ELENESSA 电梯技术规格(1-4# 梯)一、电梯基本参数产品型号: ELENESSA控制方式: 32 位全电脑控制(VVVF )操作系统:2C-2BC额定载重量:1050KG额定速度:1# 、 4# 梯: 1.60m/s;2#、3#梯:1.00m/s站门方向:1#、4#梯:5层5站5门;2#、3#梯:3层3站3门主要服务层:1F地下室:无开门方式:中分式开门尺寸: (宽 )1100mm(高 )2100mm轿厢尺寸: (宽 )1600mm(深 )1400mm(高)2500mm(空顶2700mm)井道尺寸要求:(净宽)≥ 2400mm(净深)≥ 1770mm顶层高度≥ 4050mm;底坑深度≥ 1400mm二、装璜要求配置轿顶型号: S-30轿门材料:涂装钢板轿壁材料:涂装钢板。

层门材料:全部涂装钢板。

门套材料:全部层 E-102涂装钢板小门套操纵箱型号:CBV-C240材料:发纹不锈钢召唤盒及层门指示器: PIV-C220 各层;材料:发纹不锈钢地坎材料:硬质铝电源要求:动力电源三相五线制380V 50HZ;照明电源220V 50HZ。

三、产品性能指标:平层精确度:≤±5mm运行振动( O-P ): a 水平≤30gal ; b 垂直≤30gal运行时层站噪声:≤59db(A)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7db(A)开关门过程噪声:≤55db(A)起动频率:1m/s : 150 次 / 小时; 1.75m/s : 180 次/ 小时四、功能配置:标准功能TTP内部通话装置KNDG强制关门LWS称重启动NST电梯不启动报警NXL次层停靠OLH超载装置PORL上电再平层RDC重复关门ROHB本层再开门SC选层器修正SFL安全停靠THMF逆变器装置散热器高温检测CUPD轿内上 / 下行手动运行D69关门力矩控制DAC轿内运行方向指示DAH层站运行方向指示DCR关门按钮响应指示DDOP换向重开门DFOP强制开门DLD门负载检测DODA门传感器自诊断DOL开门按钮响应指示DONG开门受阻控制DOT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DSAC门速自适应控制ECL轿厢应急照明EDC即时开关EMB警铃FSAT层站召唤自动登记HAND检修操作HCBK层站微机异常处理HMTF层站检修运行AST电梯受阻失速保护BTUP单侧抱闸后备操作CCBK操纵箱微机异常处理CCC轿内反向指令消除HOS层站运行控制开关IDOTB安装用开门保持(开门按钮型)PTC高峰服务IND独立运行CDCSW轿内门机电源切断开关CLTS关门保护CMTF轿厢侧手动运行COS连续服务SO停层开门选择功能FE消防运行MBS光幕安全触板CLO-A轿内照明自动关闭CFO-A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AECC轿厢到站电子谐音器ITV 视频电缆轿箱地板下凹 2 厘米。

电梯技术条件(国家规范)GB10058-88

电梯技术条件(国家规范)GB10058-88

次中发生失效 故障 的次数 应符合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合格品



一等品
优等品
失效 故障 次数
电梯每次失效 故障 允许的修复时间不得超过 对失效 故障 失效 故障 次数 修复时间及其检验的规定见附录 补充件
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电梯的试验方法应按
的规定进行
电梯的检验包括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和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三类
的任何凹进和
凸出 其边缘应予倒角
活板门与安全门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轿厢的通风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轿厢的照明应符合
中 条的规定
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应符合

条的规定
轿厢应符合
中第 章的有关规定
层门与门锁
层门关闭时 门扇之间或门扇与门柱 门楣或地坎之间的缝隙应不超过
如有凹进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为自由落体的标准加速度
为轿厢的制动减速度
与绳槽形状有关的系数
对半圆槽或切口槽
对 形槽
自然对数的底
钢丝绳在绳槽中的当量摩擦系数
钢丝绳在曳引轮上的包角 弧度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钢丝绳在绳槽中的比压计算 对带切口的槽或半圆槽 见图 按公式
计算
对 形槽 见图 按公式 计算
式中
条规定值低的速度下 通过某种方式使限速器动作
z 并操纵安全钳
x 设有对重安全钳时其限速器动作速度应高于轿厢安全钳限速器的动作速度 但不得超过
z 安全钳
轿厢应装一套仅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 在达到轿厢限速器动作速度时 甚至在悬挂装置断

(技术规范标准)电梯检验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标准)电梯检验技术标准

电梯检验技术标准说明:电梯检验技术标准主要依据GB7588-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58-88《电梯技术条件》,GB10059-88《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1 每台电梯应设独立的主电源开关、开关应安装于机房入口方便操作处,其容量应能切断该电梯正常使用的最大电流。

2 同机房又亦两台以上曳引机时,应设匀分各开关对应电梯的标志。

3 控制电路中应设置有锁紧装置的计数器。

无故障试运行不少于3000次。

4 控制系统应设置有效的相序、断相及过载保护装置。

(测量相序使用熙源泰电力仪器网)5 曳引机应设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载开闸情况下,人力应可手动将电梯上下移动。

无齿轮电梯应设紧急电动操作装置,使电梯能在断电时能就近平层。

6 盘车处应明显标出轿厢升降方向。

7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可靠,运行时无磨插,制停时应无撞击声。

严禁带闸运行。

开闸间隙应不超过0.7mm.8 测速发电机如用链、带传动时,应设安全开关。

反馈电压断电后,电梯应立即制动。

9 限速器调节部位加封记。

标明动作速度,标出安钳动作响应的旋转方向;限速器应每二年进行一次校正实验。

10 额定速度大于1 m/s时,限速器应设安全开关(测量电梯速度的熙源泰电力仪器网)11 上下限位开关应完好有效,且不应与上下极限开关同时动作。

极限开关动作后,对重或轿厢均不应与缓冲器相接触。

12 当轿厢、对重完全呀实在缓冲器上时,导轨的进一步制导行程必须不小于0.1+0.035V2(m)的要求。

13 轿顶对重侧应设防护栏,其它侧与井道壁间距大于300mm时,应设置防护栏。

14 曳引钢丝绳受力应相近,器差值应满足<=5%,绳头组合应可靠,绳头板固定应牢固,曳引绳不应有死弯、扭曲、断丝、磨损。

15 轿顶应设置能切断轿内一切操作和自动开关回路的检修操作装置,各按钮开关应标明其功能名称,安全开关应带红色标志。

16 当轿厢设有安全窗其轿厢安全窗应设置有效的安全开关。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一、设备概况:1、设备名称:2、数量:二、技巧规格与功能要求:相对湿度:100%抗震等级:7.5级1、技巧参数1.1、额定荷载:,垂直客梯为1000kg(或13人)1.2、额定速度:垂直客梯为1.5m/s,垂直客货梯为1.0m/s;1.3、平层精确度:≤±3mm;1.4、层站数:1.5、井道、顶层高度及底坑净尺寸:详见附图;1.6、噪声操纵:运行中轿箱内噪声≤48dB开关门噪声≤50dB机房噪声≤65dB1.7、厅轿门封闭连锁打开刹时至电梯启动刹时的距离时刻应<0.3秒;1.8、电梯运行时,垂直偏向和程度偏向的振动加快度分别≤10cm/s2;1.9、门运行效力:在开关门噪声≤50dB(A)时,开关门时刻(平分门且开门宽度为1000mm时),基准开门时刻≤2.5秒(采取提早开门方法时,开门时刻应≤1秒),关门时刻≤3秒;1.10、开门方法:主动平分门。

1.11、轿箱内净尺寸:请各投标人自行标明轿箱尺寸(在可能的情形下,应供给尽可能高、大年夜的轿箱);1.12、电源:动力电源-AC交换三相380V、50HZ照明电源-AC 交换单相220V、50HZ电压波动范畴±10%;1.1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供给关键部件(曳引机、变频器、各操纵电脑模块、主钢丝绳、随行电缆、门机体系、限速器、安稳钳、逆变器、电路板)的具体介绍材料。

1.14、投标人必须供给下列关键进口部件或体系的型号、机能:①曳引机体系;②操纵体系(包含逻辑操纵体系和驱动操纵体系);③门机体系;④监控体系。

1.15、故障率:交付应用后,用时须知足电梯的年平均故障次数≤2次(惯例易损件的按期性改换不计入故障),该指标将在电梯交付应用后考察,如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指标将由采购人从质量包管款中按响应比例扣除。

2、全然要求:2.1、设备要求采取具有完美操纵模块功能的两用型乘客电梯,以便往后依照须要能够进级,如往后须要增长语音报站、地动功能、长途监控等功能时能够便利实现;2.2、电梯三大年夜重要关键部件(曳引机、主操纵板:包含成套操纵体系及软件.变频器及操纵开关.体系变压器、门机体系)应采取原装欧、美、日地区进口产品,并供给其重要技巧特点、机能指标及有关图片材料;上述部件在验收时必须供给原产地品牌证书及通关证实,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

电梯技术标要求条件

电梯技术标要求条件

电梯技术标要求条件
一、安全性
1、完全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可行性评价要求,采用国家有关安
全设计标准及质量检验,货梯每部装置安全附件应完全满足国家有关安全
法规要求的规定。

2、电梯货口处应有安全门,安全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
技术标准要求,开门也应有措施来确保安全。

3、每部电梯都要装设有安全钳、防止货口折叠、电梯的变频器缓冲
装置和电梯滑行限位装置等,以确保运行安全性。

4、当电梯运行时,顶、底应有对应的限位开关,当货口离开安全阀后,电梯马上停止运行,以保障安全,到达安全位置后电梯自动停止运行。

5、电梯运行中,控制箱应装有机械保护罩,免遭液体溅洒等外力。

二、稳定性
1、电梯货口的稳定性,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验要求,保证其抗侧
偏能力,避免货口左右摇晃、上下抖动。

2、梯内附件应选用耐磨、耐热、耐腐蚀的耐老化材料,具有良好耐
磨性和防腐蚀性,确保梯行为高可靠性,长期使用寿命。

3、电梯操作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法规要求,更好地
保证电梯稳定性。

4、电梯的抗震等级能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能抵御外力作用,
保证梯行稳定的运行。

电梯技术条件

电梯技术条件

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1997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2—26批准 1998—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原GB 10058—88《电梯技术条件》的修订。

修订的要紧内容是:1)在“整机性能”一章中,取消了垂直振动加、减速度,水平振动加、减速度,噪声及平层准确度指标的分等规定,2)为了提高电梯运行的效率,增加了关于乘客电梯开门和关门时刻的要求;3)在“靠得住性”一章中,取消了靠得住性指标的分等规定;增加了对作为商品部件的操纵柜的靠得住性考核要求;4)在附录A中关于电梯产品销售后制造厂应保留的技术文件,做了明确的规定。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期替GB 10058—88。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所,中国迅达电梯北京电梯厂,中国天津奥的斯电梯、广州电梯工业公司。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彭克荣、张国桢、郗小惠、杨锡芝。

本标准第一次发布于1988年,第一次修订于1997年。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技术要求、查验规那么、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的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

2 引用标准以下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利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利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持续批的检查)GB 7588—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平安标准 (eqv EN 81—1:1985)GB 8903—88 电梯用钢丝绳 (eqv ISO 4344:1983)GB/T 10059—1997 电梯实验方式GB 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标准GB/T 13435—92 电梯曳引机JG/T 5072.1一1996 电梯T型导轨 (eqv ISO 7465:1983)3 技术要求3.1 大体要求3.1.1 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应设计正确、结构合理、遵守机械、电气及建筑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标准汇编

电梯技术标准汇编

GB10060-2011 电梯安装验收规程GB10060-1993 GB/T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18775-2002GB/T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T7024-1997GB/T7025.1-2 008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GB/T7025.1-1997GB/T7025.2-2 008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二部分GB/T7025.2-1997GB/T7025.3-1 997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三部分GB7588-2003 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程GB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自动扶梯的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 GB/T21739-2008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12974-1991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24778-20电梯曳引机GB/T13435-1909 92 GB/T24474-2009电梯乘运质量测量GB/T24803.1-2009电梯安全要求第1部分:电梯基本安全要求GB/T24804-2009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T24476-20 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数据监视和记录规范GB/T20900-20 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GB/T24475-2009电梯远程报警系统GB/T24479-2009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GB/T24477-2009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GB/T24805-2009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垂直升降平台GB/T24806-2009行动不便人员使用的楼道升降机GB/T24807-20 09 电磁兼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发射GB/T24806-20 09 电磁兼容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抗扰度GB/T5013.5-2 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一下橡皮绝缘电缆第5部分:电梯电缆GB/T22562-2008 电梯T型导轨JG/T5072.1-1996GB/T24480-2009电梯层门耐火试验GB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GB8903-1998 GB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5856-2010 仅载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6465-2011 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JG135-2000 杂物电梯JG5071-1996 液压电梯JB/T8545-1997自动扶梯、梯级链、附件和链轮JG/T5072.2-1996电梯T型导轨的检验规则JG/T5072.3-1996电梯对重用空心导轨JG5009-1992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JG5010-1992 住宅电梯的配置核选择SN/T1068-200进出口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检验规程2SN/T1068-200进出口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检验规程2ZJQ-SG-04-20电梯工程施工工艺标准03。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电梯生产活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电梯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出厂时应当随附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作出记录;对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和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向电梯使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不得设置电梯密码等限制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屏障;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

电梯制造单位因法人资格终止、丧失相应资质等原因依法不能承担相应安全责任且无义务承受人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制造单位的安全责任。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

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检查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配套土建工程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实施电梯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当出具有关技术文件,加贴电梯改造铭牌,注明改造施工单位名称、许可证书编号、改造日期等信息,并对改造后的电梯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电梯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受托人为使用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为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为使用单位;出租、出借电梯或者含有电梯的房屋、场所的,出租、出借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其他不能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落实。

电梯设备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doc

电梯设备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doc

电梯设备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一、电梯基本参数(后附御湖三期、联晟中心、3#馆、幼儿园电梯技术规格表)总体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及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二、电梯应符合的技术标准:1、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2、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GB/T—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4、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5、GB/T—7025.1~7025.3—2008《电梯主要参数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尺寸》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版;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8;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8、其它国家、部、省市现行规范及规定。

三、技术性能指标要求:(以下请设计部定,内容项的合适与否需同厂家联系沟通)1、电源要求:2、频率:3、平层精确度:≤±3mm4、噪音:运行时轿厢内噪音≤55dB(A);开、关门噪音≤65dB(A);机房噪音≤80dB(A)5、开门方式:双扇中分自动门6、开门尺寸:7、微机控制:8、控制系统:投标人应说明系统型号、产地、制造商、CPU数位。

9、拖动系统:投标人应说明变频器产地、制造厂商、CPU数位。

10、门机系统:投标人应说明门机驱动系统、变频器的产地、制造厂商、CPU 位数。

11、曳引机:投标人应说明曳引机形式、产地、制造厂商。

12、电梯机房及曳引机位置:13、轿厢装潢及设施:(设计部装饰);14、轿厢操纵盘:15、控制按钮及信号装置要求:(1)控制按钮为触摸式;(2)轿厢信号装置:(3)层门信号装置:16、门套、层门:(设计部装饰);17、主要元器件:投标人应列出主要元器件的配置、规格及生产厂家。

18、电梯应有维修安全措施。

确保维修人员安全,防止乘客因误入维修电梯而发生的各种危险和伤害。

四、功能要求:(以下请设计部定,内容项的合适与否需同厂家联系沟通)1、全集选:2、称重启动:3、最近楼层服务再平层(安全停靠):4、层站运行控制设定:5、不能开门时就近层停靠:6、超载报警:7、门异常检查装置:8、门负载传感器:9、开门时间自动调整:10、对讲装置:(五方通话)11、警铃:12、应急照明:13、自动再平层:14、轿内误召唤取消功能:15、防误操作功能:16、轿厢内风扇及照明会自动关闭:17、自反基站:18、消防服务:19、司机服务:20、门安全装置:红外线光幕门保护系统。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

电梯技术标准一、 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铂悦山高层1-14#高层电梯招标,其中3#、4#、6#、10#、11#只有一个单元其他高层均分东西两个单元。

其中1、2、3、4、5#西半楼、6、7、8、10、11、12#地上35层(含机房层)地下3层; 5#东半楼、9#、14#东半楼地上18层(含机房层)地下3层;13#东半楼、14#西半楼地上24层(含机房层)地下3层;13#西半楼地上22层(含机房层)地下3层。

每个单元设置一部消防电梯、一部担架电梯(其中8部非标)。

电梯为集选全自动控制,每部载重1050kg,运行速度2m/s。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电梯供货、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

二、 技术要求1.超速失速保护该系统由限速器与安全钳联动保护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构成。

当电梯发生超速、失速、坠落等事故时,若电气触点动作不能使电梯停止,则速度达到一定值(如额定速度的115%)后, 限速器机械动作,并触发安全钳夹住导轨,将轿厢制停。

2.五方对讲电梯五方对讲是指电梯对讲系统中管理中心主机、电梯轿厢、电梯机房、电梯顶部、电梯底部这五方之间进行的通话,从电梯到值班室无线通讯,电梯井道内可用电梯随缆的两根备用线。

通话:当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停机或停电困人等意外情况时电梯乘客可轻按右边“电话”键向值班室发出呼叫信号。

电梯正常保养时,按“警铃”键即可与机房之间通话,方便维修时沟通。

特点:可存储5组号码,当值班室无人值守时,则可向另外电话号码或指定手机发出求救信号,确保与外界保持持续通讯。

3.终端越位安全保护系统设在井道内上下端站附近,由减速开关、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和缓冲装置组成。

当电梯冲向井底时,轿厢就会碰到限位开关,制停指令使电梯不能继续运行。

如果运行仍未停止,极限开关则会启动,切断主电路,停止驱动主机运转。

缓冲装置可以吸收故障电梯的动能,减轻人员伤害4.紧急停止安全保护系统除了的被动停止措施外,电梯还需拥有主动停止的功能。

电梯技术标准与要求

电梯技术标准与要求

电梯性能要求
运行速度:满足不同场合和用途的电梯速度要求 载重量:根据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载重量 噪音:符合国家标准的噪音要求 安全性:具备安全保护装置,保障乘客安全
电梯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电梯试验方法: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各项试验,包括空载、额定载荷、超载等工况下的运行试验, 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
06
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 范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要求 作出明确规定。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对电梯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全过程 的安全性能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对电梯的检验条件、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 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电梯采购、安装、改造、修理的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 装安全规范
行业标准:电梯技术条件
规范要求:电梯监督检验 和定期检验规则
法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 法
相关认证认可要求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相关国际标准规范要求
ISO 2439: 电梯 和自动扶梯安全 要求
EN 81-1: 电梯 制造与安装安全 规范
EN 81-2: 电梯 检验规则
EN 81-70: 电梯 与自动扶梯术语
感谢您的观看
汇报人:

检验规则:对电梯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包括电梯的可靠性、稳定性、舒适感等方面。同 时,需要对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验,确保其有效性。
试验环境与设备:电梯试验需要在特定的试验场地进行,并使用专业的试验设备和工具。

电梯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要求

电梯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电梯产品应按照最新《电梯安全技术规程》strandard GB7588-2003等有关标准执行;
2.电梯应采用先进的智能化控制技术,具有精确快速的驱动及可信赖的安全保护功能;
4.电梯应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电源系统,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及机械设备的安全;
5.安装条件及安装工艺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执行;
6.电梯最大平均负荷及最大载重量应满足总体设计及产品的要求;
7.电梯应具有合理的静设施、电气设施及安全装置,满足正常及故障情况下的安全要求;
二、电梯运行技术要求
1.电梯的运行要稳定,无明显的振动;
2.电梯最大速度不低于1.0m/s,最小停靠精度不大于3mm;
3.电梯停靠时不得出现明显的抖动,两次停靠偏移距离不超过5mm;
4.滑移行程不超过50mm,不得引起振动;
5.电梯运行平稳,无明显的振动;
6.电梯运行满足可靠性要求,停限制器运行稳定可靠;
7.电梯在低速运行时能有效地抑制轿厢晃动;
三、电梯安全保护系统技术要求
1.电梯的安全保护系统应完善,结构及各部件质量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电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电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电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ZJQ08—SGJB 310—2005目录电梯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 4-2-11 总则 ................................................... 4-2-32 术语 ................................................... 4-2-43 基本规定......................................... 4-2-114 电力驱动的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 4-2-12 4.1 一般规定 ....................................... 4-2-12 4.2 施工准备 ....................................... 4-2-12 4.3 设备、材料质量控制...................... 4-2-14 4.4 施工工艺 ....................................... 4-2-14 4.5 成品保护 ....................................... 4-2-53 4.6 安全、环保措施............................. 4-2-54 4.7 质量标准 ....................................... 4-2-564.8 质量验........................................... 4-2-635 液压式电梯安装工程.................... 4-2-74 5.1 一般规定 ....................................... 4-2-74 5.2 施工准备 ....................................... 4-2-74 5.3 设备与材料质量控制...................... 4-2-74 5.4 施工工艺 ....................................... 4-2-745.5 成品保护....................................... 4-2-81 5.6 安全、环保措施............................ 4-2-81 5.7 质量标准....................................... 4-2-815.8 质量验收....................................... 4-2-85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 ........................................ 4-2-89 6.1 一般规定....................................... 4-2-89 6.2 施工准备....................................... 4-2-89 6.3 设备和材料质量控制..................... 4-2-90 6.4 施工工艺....................................... 4-2-90 6.5 成品保护....................................... 4-2-99 6.6 安全、环保措施.......................... 4-2-100 6.7 质量标准..................................... 4-2-1006.8 质量验收..................................... 4-2-1037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2-107 附录A 相关术语 ............................ 4-2-111 附录B 电梯安装有关标准............ 4-2-118 附录C 电梯施工记录(样表)... 4-2-1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4-2-1471 总则1.0.1 为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规范电梯工程的施工工艺,在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的条件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和安全施工,制定本标准。

电梯技术规范要求

电梯技术规范要求

厅、轿门技术要求1.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的间隙:客梯 1~6mm ,货梯 1~8mm 。

2.开门刀与各层厅门地坎之间的距离: 5~10mm 。

3.各层厅门门锁上的滚轮端面与轿厢地坎间的距离: 5~10mm 。

4.各层厅门地坎的不水平度≤ 2/1000 。

5.各层厅门地坎应略高出装修后的地面 2~5mm 。

6.各层在门地坎至轿门地坎的距离偏差均为 0~+3mm 。

7.滚轮架上的偏心轮下导轨下端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0.5mm 。

8.厅门门套立柱和框架立柱的不垂直度和横梁的不水平度不超过 1/1000 。

9.中分式门的门扇在对口处应平整,两扇门的不平度不应大于 1mm ,门缝在整个可见高度上均不应大于 2mm 。

10 .门在开足后,门扇不应凸出轿厢门套,应适当缩入 5mm 左右。

11 .门在开、关过程中应平稳,不应有跳动、抖动现象。

12 .厅门门扇上应装有强迫关门装置。

13 .被动门应设有电气联装置。

14 .门锁门钩子钩进量大于 7mm 。

并开始与电锁联锁触点接触。

15 .关门阻止力应不大于 150N 。

十一、导轨1 .导轨支架的安装l 连接方式:A :对穿螺栓固定法B :预埋螺栓固定法C :预埋钢板焊接固定法D :膨胀螺栓固定法。

E :直接埋入法l 支架水平度: 5mml 支架间距:(1)一定要保证每根导轨有 2 只支架。

(2)间距不大于 2.5M 。

(3)与连接板不能垂直。

3.导轨安装l 垂直度:轿厢侧小于 1.2mm/5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小于 2mm/5M l 接头缝隙:轿厢导轨不大于 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大于 1mm l 接头台阶:不大于 0.05mm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不大于 0.15mml 修光长度: 250~300mml 与支架的连接:不能用焊接方法。

l 导轨的最底端不能悬空。

l 轨距要求:轿厢 0~+2mm ,对重: 0~+3mm整根用照导器修正其导距的间隙和偏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梯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一、设备概况:1、设备名称:2、数量:二、技术规格与功能要求:相对湿度:100%抗震等级:7.5级1、技术参数1.1、额定荷载:,垂直客梯为1000kg(或13人)1.2、额定速度:垂直客梯为1.5m/s,垂直客货梯为1.0m/s;1.3、平层精确度:≤±3mm;1.4、层站数:1.5、井道、顶层高度及底坑净尺寸:详见附图;1.6、噪声控制:运行中轿箱内噪声≤48dB开关门噪声≤50dB机房噪声≤65dB1.7、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启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0.3秒;1.8、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10cm/s2;1.9、门运行效率:在开关门噪声≤50dB(A)时,开关门时间(中分门且开门宽度为1000mm时),基准开门时间≤2.5秒(采用提前开门方式时,开门时间应≤1秒),关门时间≤3秒;1.10、开门方式:自动中分门。

1.11、轿箱内净尺寸:请各投标人自行标明轿箱尺寸(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供尽可能高、大的轿箱);1.12、电源:动力电源-AC交流三相380V、50HZ照明电源-AC 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波动范围±10%;1.1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关键部件(曳引机、变频器、各控制电脑模块、主钢丝绳、随行电缆、门机系统、限速器、安全钳、逆变器、电路板)的详细介绍资料。

1.14、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关键进口部件或系统的型号、性能:①曳引机系统;②控制系统(包括逻辑控制系统和驱动控制系统);③门机系统;④监控系统。

1.15、故障率:交付使用后,用时须满足电梯的年平均故障次数≤2次(常规易损件的定期性更换不计入故障),该指标将在电梯交付使用后考核,如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指标将由采购人从质量保证款中按相应比例扣除。

2、基本要求:2.1、设备要求采用具有完善控制模块功能的两用型乘客电梯,以便今后根据需要可以升级,如今后需要增加语音报站、地震功能、远程监控等功能时可以方便实现;2.2、电梯三大重要关键部件(曳引机、主控制板:包括成套控制系统及软件.变频器及控制开关.系统变压器、门机系统)应采用原装欧、美、日地区进口产品,并提供其主要技术特点、性能指标及有关图片资料;上述部件在验收时必须提供原产地品牌证书及通关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

2.3、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1条的基本要求。

2.4、电梯导靴须采用滚轮导靴。

3、外观质量要求3.1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4条要求。

3.2层门形式与装饰为标准中分门,带红外线光幕保护装置。

门机应采用交流变频控制;底层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其余各层采用拷漆大门套。

底层厅门采用发纹不锈钢,其余各层厅门采用拷漆。

3.3装潢要求:3.3.1轿厢;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轿顶设轴流风机和紧急出口,并承受三人以上的重量以便于维修,轿顶照明(嵌入式)、天花板及地面装潢(地板采用市价在200元人民币以上的花岗岩)应采用最新的装饰标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轿厢内部装潢方案,同时标明含在投标总价中的装潢费用。

3.3.2 轿门:均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客梯自动中分门,均带光幕保护装置。

3.3.3轿厢扶手要求:电梯轿壁内三面需设0.85m的扶手,扶手要易于抓握,安装要牢固。

电梯厢内的选层按钮高度为0.90~1.10m之间,选层要带有凸出的阿拉伯数字或盲文及在轿厢内设有语言报站器。

3.4信号指示装置要求3.4.1、轿厢信号装置电梯操纵箱设在轿厢前壁,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显示形式为数字式,还应设有其他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钥匙,及开关门、对讲机、紧急呼叫等按钮。

控制按钮为微动式或触模式,其面板由投标人自定。

3.4、2投标人必须承诺井道尺寸满足土建施工图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4.3、层门信号装置电梯各层均配楼层数字显示、运行方向、层站显示和维修状态提示符号装置,其板面由投标人自定。

3.5层门召呼按钮每层层门装有触模式/微动式上/下召呼按钮,其面板由投标人自定。

3.6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装饰要求美观、新颖、具体的式样由投标人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并提供样本供选择。

3.7 投标人所提供的操作盘、按钮、候梯厅内招呼盒、轿厢内及候梯厅内数字楼层显示器、到站钟、门框、天花、地板等乘梯人可见部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应的型号(或编号)、图片及采用的材料等资料。

4、控制系统要求4.1采用全电脑及模块集成电路控制系统,微电脑处理器(模块化、CPU采用单片32位以上)。

4.2信号传输采用串行通讯方式,备有闭路电视监控电缆线及电视监控摄像机接口,能与大楼智能系统中设备自动化、消防自动化、保安系统等管理自动化的相关系统兼容。

4.3预留相关功能扩展接口,如语音报站、地震功能、远程监控等。

4.4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其信息应在中控显示屏显示:4.4.1监测电梯的运行启停状态,向下/向上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显示状态。

4.4.2 发生火灾时控制电梯降至首层,并显示状态;4.4.3记录各种参数、状态、报警时间、故障显示、启停时间、累计运行时间及历史数据等。

5、拖动系统要求:5.1电梯均应采用矢量型变频变压调速VVVF拖动系统。

5.2曳引机应采用蜗轮蜗杆、行星齿轮或无齿轮永磁同步拖动方式。

5.3曳引机应满足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5条要求。

6、门机系统要求:电梯采用变频变压调速门机,采用同步齿轮皮带传动方式。

7、具体功能要求:(1)满载直驶(2)电梯远程监控接口(3)到站钟提示(4)应急照明装置(5)防恶作剧干扰(6)超载停层,并带超载铃报警(7)固定式对讲机(机房、轿厢和大楼中央控制室)(8)有/无司机操纵(9)强迫关门及警示(10)72束红外线安全光幕安全保护装置,具防夹伤功能(11)安保监控接口(带井道传输电缆)(12)电梯独立运行(13)提前开门功能(不作废标处理)(14)自动再平层功能(15)有故障就近平层(16)上下行高峰控制(17)照明、风扇自动关闭(18)具有上行超速保护和运行次数计数功能(19)基站锁匙开关(20)自学习功能(21)全自动上、下全集选功能(22)具有残疾人功能(23)消防员功能(同时应在首层设置消防员专用操作按钮)(24)错误登记人工取消功能(25)反向登记自动取消功能(26)分散待机功能(27)即时应答功能(灯光及声响提示)(28)消防联动功能(29)轿厢专用隐蔽式空调(30)引机自动保护装置;(31)低速自救功能;(32)重复关门。

备注:投标电梯除必须具备以上功能外,还应满足相关电梯国家标准对功能的要求,投标电梯如有其他特殊功能、附加功能及优惠条件可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

8、适用标准除本章节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GB/TI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I0059—1997《电梯实验条件》;GB/TI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安全设施要求电梯的安全设施均应符合GB/TI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

10、电梯其他要求10.1电梯其他要求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规定;10.2要求按工程实际需要免费提供各电梯至中控室的传输电缆;10.3轿厢预留监视系统相关接口;10.4轿厢板材厚度≥1.5mm。

三、技术服务要求:l、技术培训:承包人应结合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发包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技术的现场培训及发包人所需的以定期举办的培训班方式开展培训(该等培训班培训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以保证电梯售后的良好运行状态。

2、质量保修期限为电梯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设备另有超过三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 承包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维保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 承包人应负责电梯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在质保期内因维护更换零配件及维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质保期过后, 承包人有责任对电梯进行必要的定期维护。

3、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维护保养合同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若中标人未尽到维保义务,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维保合同酌情扣除或拒付余款(质量保证期内每月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分别说明所投电梯的质量保证期、上门维护保养服务及质量保证期后,紧急情况下如何处理的问题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质量保证期过后维护、保养、服务及其相关费用的详细说明。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及时提供相应的设计补充与完善、土建配合工作,竣工验收配合工作、全程跟踪服务,且给予无条件免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