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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电
编制标准、原则
• 基本水平:省市级大中型设计院应达到且能达 到的水平
• 执行日期:2009.1.1(已施行),2003年版同 时废止
• 对节能的要求越来越严格 • 本深度要求是设计应达到的,是一个法规文件
• 对于具体工程项目的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 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 的取舍
• 建筑电气节能的审查要点: 1 选用低能耗变压器、节能灯等节能型电气设备; 2 提高系统功率因数;照明灯具采用电子镇流器或 节能电感镇流器; 3 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 规定; 4 变电所接近负荷中心;
5 实行多项分级计量; 6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可再生能源。 • 以上这些要点都是定性的表述,并没有要求量化, 在方案说明时一定要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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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 通信网络系统 7 防雷系统、接地系统。一般不出图纸,特殊工程
程只出顶视平面图、接地平面图 。 8 其他系统。
1)各系统所属系统图; 2)各控制室设备平面 布置图(若在相应系统 图中说明清楚时,可不出此图)。 • 3.6.4 主要电气设备表。注明设备名称、型号、 规格、单位、数量。
4 竖向配电系统图。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单位,自 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
5 相关图纸说明。
• 4.5.9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系统集成设计图。 1)监控系统方框图,绘制DDC站止; 2)随图说明相关建筑设备监控(测)要求、点数、 DDC站位置。 3)配合承包方了解建筑设备情况及要求,对承包 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审查其内容; 4)热工检测及自动调节系统。
• 郑建办【2008】101号文,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 于在全市民用建筑工程中推广太阳能的通知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0月1日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的关键保障之一、编制深度的规定是指在设计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内容,应满足一定的要求并作出详细说明。

下面是关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满足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

设计方案是对建筑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的依据,包括项目的布局、功能、结构、造价等方面内容。

设计方案应在总体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技术方案设计。

其次,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中,施工图设计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施工图设计是将设计方案进一步完善,并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详细的把握和规划。

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注重技术要求的准确度,并对各个部位、部件的详细设计和细节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同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还应包括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的要求。

对于建筑工程所需要使用的材料,应注明其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使用方法等内容,并对施工技术进行详细说明,使得施工人员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此外,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还应包括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设计文件中应包括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和监测方法,以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可控性和监督管理。

最后,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还应包括工程造价的详细说明。

设计文件中应包括工程造价的估算和计算方法,并注明造价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应满足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并对施工图设计、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造价进行详细的说明。

通过规定深度,可以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和质量要求的满足。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那么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治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标准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时期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讲明、图纸要正确清晰,整个文件通过严格校审,防止“错、漏、碰、缺〞。

在工程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时期。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能够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全然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根底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依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讲明书〔包括设计总讲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讲明书〕、设计图纸、要紧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局部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名目〔4〕设计讲明书〔5〕图纸〔6〕要紧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时期,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咨询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要紧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讲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工程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讲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对照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留。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预备要紧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工程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预备。

二、施工图设计1.施工图设计应依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名目、设计讲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0月1日第1章?总则??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 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

大型和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

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 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 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一、初步设计?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1)封面?(2)扉页?(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图纸?(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7)工程概算书?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1)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程活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之一、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建筑行业内普遍采用了一套统一的编制深度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

一、设计文件编制的目的和重要性二、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1.设计原则在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设计应符合建筑工程的功能要求,并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2.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应根据具体工程的性质和规模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专业的详细设计方案、图纸和计算书等。

3.详细图纸详细图纸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的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和细部图等。

图纸应清晰、准确,能够直观地反映设计方案的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

4.计算书在设计文件中,应包括各专业的计算书,如结构计算书、给排水计算书、电气计算书等。

计算书应详细描述设计的计算方法和过程,确认工程结构、设备和系统的强度和稳定性等参数。

5.技术交底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对设计方案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包括设计目的、设计原则、技术参数等。

设计文件还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分析,给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6.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应及时记录和汇总,确保变更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设计变更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和评估,并及时通知工程施工单位。

三、设计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1.设计文件编制应科学、合理,避免过于复杂和冗长。

设计文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的深度和细节程度。

2.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错误和遗漏。

设计人员应认真核对设计文件的内容,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3.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评估。

设计文件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2)给出雨水系统重现期等主要设计参数,估算污废水排水量、雨水量等;
3)生活排水、雨水系统设计说明,雨水控制与综合利用设计说明;
4)污、废水的处理方法。
6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7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给排水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设计专门内容。
8需要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的系统。
4消防。
1)消防水源情况简述(城镇给水管网、自备水源等);
2)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水消防系统供水方式,消防水箱、水池等容积,消防泵房的设置等;
3)消防用水量(设计流量、一次灭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
4)其他灭火系统、设施的设计要求等。
5排水。
1)排水体制(室内污、废水的排水合流或分流,室外生活排水和雨水的合流或分流),污、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
如是否需进行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8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与结构有关的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9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设计说明应有装配式结构设计专门内容。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2 方案设计
一般要求
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背景和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建筑项目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基础,其编制深度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进展。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提高设计文件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本文将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进行详细规定。

2. 文件类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 方案设计文件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设计变更文件 - 技术交底文件 - 设计说明文件 - 工程量清单文件 - 专业构造图文件3. 文件编制要求3.1 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总体方案、结构设计方案、机电设计方案等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总体方案: 提供建筑布局图、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清晰呈现建筑的基本形态和空间布局。

- 结构设计方案: 提供结构整体布置原则、主体结构的平面布置和立面配置图,详细描述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参数。

- 机电设计方案: 提供机电系统的总体布置图、设备选型和配置图,说明机电系统的配套要求和技术参数。

3.2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基于方案设计文件的详细细化,并提供了具体的施工标准和规范。

具体要求如下: - 建筑施工图: 提供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标明墙体、结构、门窗、设备等具体尺寸和构造要求。

- 结构施工图: 提供结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标明结构构件的位置、型号、材料、尺寸和施工工艺等细节。

- 机电施工图: 提供机电系统的平面布置图、配管、设备安装、电气接线等细节图,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3.3 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是对原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优化的记录。

具体要求如下: - 清晰明确: 对设计变更的原因和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施工方能准确理解并按照变更后的设计进行施工。

- 图纸修改: 根据设计变更的内容,对相关图纸进行修改,标注变更部分,并提供详细的说明和理由。

3.4 技术交底文件技术交底文件是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解读和说明,确保施工方理解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编制深度过浅,即设计文件内容不够详细,可能导致施工难度大、疏漏、工程质量差等问题;编制深度过深,即设计文件内容过于繁琐、繁重,可能导致施工周期长、成本增加等问题。

因此,合理控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方案设计:包括建筑平面布置、高度、形态及风格等的设计,以及建筑材料、结构体系、建筑设备等的选择和设计。

建筑方案设计应重点考虑建筑的功能性、经济性和美观性,并充分考虑施工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2)结构设计:包括建筑的结构类型、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的选择和设计,以及结构各个部位的计算和设计。

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的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的要求,同时要尽量减少材料的使用量和造价的增加。

(3)给排水设计:包括建筑内外的给水、排水、消防水源等系统的设计和布置,以及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给排水设计应考虑建筑的功能需求和使用要求,同时也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环保要求。

(4)电气设计:包括建筑内外的电力供应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的设计和布置,以及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电气设计应考虑建筑的用电需求和使用要求,同时也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节能要求。

(5)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立面图等,以及各个部位的细部图纸。

施工图设计应详细反映建筑各个部位的尺寸、构造、材料等,以便施工人员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6)其他设计: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还可包括建筑的地基基础设计、建筑的隔声设计、建筑的节能设计等。

这些设计应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要求。

要确保设计文件的详细程度和内容的全面性,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过于繁琐。

只有合理控制编制深度,才能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实现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首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详细的项目背景和设计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地理位置、土地条件、建筑规模、使用功能等。

这些信息的详细描述可以提供给设计人员全面了解项目背景和要求,以便进行合理的设计。

其次,设计文件应包括详细的设计理念和设计依据。

设计理念是指设计人员根据项目要求和自身创造力提出的建筑思路和设计特点。

设计依据是指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指南等。

这些内容的详细编制可以确保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能够正确把握设计的方向和原则。

第三,设计文件应包括详细的设计方案和各专业的详细设计。

设计方案是指设计人员根据项目要求和设计目标所提出的整体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的布局、结构的选择、给排水系统的设计等。

各专业的详细设计是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各专业的具体设计方案和细节。

这些内容的详细编制可以确保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给施工单位一个明确的施工图纸。

第四,设计文件应包括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和技术措施。

质量控制计划是指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如何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质量的计划和方案。

技术措施是指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采取的一系列技术手段和方法。

这些内容的详细编制可以让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有一个清晰的方向和目标,同时也可以提供给其他相关人员一个参考和指导。

最后,设计文件应包括详细的设计变更和审查意见。

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设计修改,如设计方案的调整、专业设计的变更等。

审查意见是指监理、审批等相关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核和意见。

这些内容的详细编制可以确保设计文件的及时更新和完善,同时也可以提供给其他相关人员一个参考和指导。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对于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详细的编制,才能提供给相关人员一个明确的参考和指导,同时也能够保证设计文件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修订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修订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文件的编制是至关重要的。

设计文件的质量和深度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效果和工程质量。

因此,制定并遵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对于确保工程设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所包含的详细信息和设计要求的程度。

不同的设计任务和项目需求有着不同的编制深度要求。

编制深度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设计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行性。

必须引用并详细说明所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包括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电气设计规范、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地方性要求和项目特殊要求,确保设计方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设计原则在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设计原则。

设计原则包括合理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等。

合理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满足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要求,考虑到空间利用效率和施工经济性。

实用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满足建筑使用者的需求,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

创新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融入创新的理念和技术,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注重美观和舒适性。

可持续性要求设计方案能够在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具有可持续性,注重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设计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建筑方案: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建筑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是整个设计过程的基础。

建筑方案要包括建筑的布局、功能划分、空间组织和外观形式等。

需要详细说明建筑的平面布置、立面造型和结构形式等。

2. 结构设计:结构设计是建筑工程中的核心部分,对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来说,结构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结构设计要包括结构形式、结构材料和结构计算等。

需要详细说明结构的布置、梁柱墙体的尺寸和荷载计算等。

3. 给排水设计:给排水设计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来说,给排水设计是必不可少的内容。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一、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1.设计依据的确定:设计文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对于需要满足特定要求的项目还应根据经济、技术和社会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特定要求的确定。

同时,还应对设计依据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科学和可行。

2.设计范围的界定:设计文件编制应明确各阶段的设计范围和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确保每个设计阶段的目标和任务得到明确。

3.设计要求的分析:设计文件应根据建筑工程的性质、用途、工程环境和其他因素,对设计要求进行详细的分析,包括结构、土木、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等各个专业的设计要求。

4.设计方案的制定:设计文件编制应按照先易后难、先整体后局部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各专业的设计内容、设计原则、设计依据、设计计算和设计方案的经济效益分析等。

5.设计计算的深入:设计文件编制应对建筑结构、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进行详细的设计计算,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设计计算应包括结构设计计算、土木工程设计计算、电气设计计算等各个专业的计算。

6.施工图设计的详细性:设计文件编制应对施工图进行详细的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图等,确保施工图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施工图设计应与设计方案一致,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7.工程预算的编制:设计文件编制应对建筑工程进行详细的预算编制,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和利润等项目的预算,确保工程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工程预算应与设计方案一致,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8.设计文件的审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审核和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的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审查应包括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等方面。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是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规范设计的过程,促进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求层层递进,要求面面俱到,确保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设计单位应根据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环境要求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编制内容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理位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规模等基本情况的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工程的背景和基本要求。

2.设计依据:应列举并详细说明所使用的国家法规、行业标准、相关规范等,并进行解释和说明,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3.设计任务:应准确明确工程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包括设计目标、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等,为后续设计提供明确的指导。

4.工程造价预算:应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和造价预算,包括各项工程量、工程费用等,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设计方案:应根据设计任务要求,详细制定设计方案,包括建筑布局、结构形式、材料选择等,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工序、人力资源、施工技术等,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7.设计图纸:应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图纸编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以便实现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

8.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要求等,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9.施工图纸:应根据设计图纸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钢筋图、构造图、电气布置图等,以便施工过程的具体实施。

10.设计说明书:应编制详细的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思路、设计理念、设计计算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设计方案。

三、编制要求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文件的规范、准确和完整。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确保文件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尽量使用简明、清晰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和专业词汇。

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91页)

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91页)

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OC91页)2021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20年版规定相比要紧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操纵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运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依照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专门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

本规定要紧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那么、一样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那么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那么 (1)2 方案设计 (2)2.1 一样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样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样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治理, 保证各时期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电气)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电气)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3.6 建筑电气3.6.1 在初步没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行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1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4 照明系统。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阶段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一、摘录设备安装专业部分施工图设计阶段4.施工图设计阶段4.1一般要求 (2)4.1.1施工图设计文件 (2)4.1.2总封面标识内容 (3)4.5建筑电气 (3)4.5.1建筑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包括 (3)4.5.2图纸目录 (3)4.5.3建筑电气设计说明: (3)4.5.4图例符号 (3)4.5.5电气总平面图 (3)4.5.6变、配电站设计图 (4)4.5.7配电照明设计图 (5)4.5.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图 (5)4.5.9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图 (5)4.5.10防雷接地及安全设计图 (6)4.5.11其他系统设计图 (6)4.5.12主要设备表: (6)4.5.13计算书: (6)4.6给水排水 (7)4.6.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 (7)4.6.2图纸目录 (7)4.6.3设计总说明 (7)4.6.4建筑室外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8)4.6.5室外排水管道高程表或纵断面图 (8)4.6.6水源取水工程总平面图 (8)4.6.7水源取水工程工艺流程断面图(或剖面图) (8)4.6.8水源取水头部(取水井)、取水井(渗渠)平、剖面及详图。

(9)4.6.9水源取水泵房平、剖面及详图: (9)4.6.1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平、剖面及详图 (9)4.6.11输水管线图,在带状地形图(或其他地形图) (9)4.6.12给水净化处理厂(站)总平面布置图及工艺流程断面图 (9)4.6.13各净化建筑物、构筑物平、剖面及详图 (9)4.6.14水泵房平面、剖面图 (9)4.6.15水塔(箱)水池配管及详图: (10)4.6.16循环水构筑物的平面、剖面及系统图 (10)4.6.17污水处理 (10)4.6.18建筑室内给水、排水图纸 (10)4.6.19主要设备器材表 (12)4.6.20计算书 (12)4 (12)4.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2)4.7.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 (12)4.7.2图纸目录 (12)4.7.3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 (12)4.7.4设备表 (14)4.7.5平面图 (14)4.7.6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和剖面图 (14)4 (15)4.7.8通风空调剖面图和详图 (15)4.7.9室外管网设计深度要求见4.8.7条 (15)4.7.10计算书 (15)4.8热能动力 (16)4.8.1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热能动力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 (16)4.8.2图纸目录 (16)4.8.3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 (16)4.8.4锅炉房图 (17)4.8.5其他动力站房图 (18)4.8.6室内管道图 (18)4.8.7室外管网 (19)4.8.8设备及主要材料表 (20)4.8.9计算书 (20)4.9预算 (21)4.9.1施工图预算文件包括 (21)4.9.2封面 (21)4.9.3预算编制说明 (21)4.9.4建设项目总预算表 (21)4.9.5单项工程综合预算表 (21)4.9.6单位工程预算书 (21)4.1一般要求4.1.1施工图设计文件1.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2.合同要求的工程预算书;3.各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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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电气部分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建质[2008]2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1月26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8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9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设计文件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2 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 设计文件目录;4 设计说明书;5 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书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 列出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地形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设计所采用的主要法规和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建设方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建筑立面造型等。

当城市规划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

总投资、容纳人数等)和设计标准(包括工程等级、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 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

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还应按其规定执行。

2.2.5 建筑电气设计说明1 工程概况2本工程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1)确定负荷级别以及总负荷估算容量;2)电源,城市电网提供电源的电压等级、回路数、容量;3)拟设置的变、配、发电站的数量和位置;4)确定自备应急电源的型式、电压等级、容量。

4其他建筑电气系统对城市公用事业的需求。

5建筑电气节能说明。

3.初步设计3.6 建筑电气3.6.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6.2 设计说明书1 设计依据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上一个阶段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以及与相关准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14)电动机启动以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4 照明系统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

5电气节能和环保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2)表述节能产品的应用情况。

6防雷1)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7 接地及安全措施1)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2)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2)确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3)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5)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6)概述电气火灾报警;7)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8)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9)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10)应急照明的控制方式。

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确定风险等级、系统组成和功能;2)确定安全防范及防护区域的划分;3)确定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管理设置地点、数量及监控范围;4)访客对讲、车库管理、电子巡查等系统的设置要求;5)确定机房位置、系统组成;6)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

10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确定系统规模、网络组成、用户输出口电平值;2)节目源选择;3)确定机房位置、前端设备配置;4)用户分配网络、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确定用户终端数量;5)若设置闭路应用电视,应说明电视制作系统组成及主要设备选择。

11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2)会议扩声、投影、同声传译及视频会议系统传输方式;3)同声传译模式;4)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5)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

12 呼叫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包括有线或无线);2)显示装置、时钟等安装部位、种类;3)设备规格;4)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

13建筑设备监控制系统1)系统组成及控制功能;2)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4计算机网络系统1)系统组成及网络结构;2)确定机房位置、网络连接部件配置;3)网络操作系统,网络应用及安全;4)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5通信网络系统1)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功能和近、远期电话系统的组成、电话配线形式、配线设备的规格;2)当设置电话交换总机时,确定电话机房的位置、电话中继线数量及各专业技术要求;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4)确定市话中继线路的设计分工、中继线路敷设和引入位置;5)防雷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16综合布线系统1)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要求确定综合布线的组成及配置标准;2)确定综合布线系统交换、配线设备规格;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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